事业单位兑现职称聘 工资没兑现工资与职务有关吗

事业单位的高级职称转为公务员后套什么级别的待遇
  事业单位的高级职称转为公务员后套什么级别的待遇?在网上搜了一下,好像回答都不同,有的说按普通科员套工资,有的说按正科套工资?到底按什么级别套啊?  根据国办发[1993]85号文件中关于“只有专业技术职称而无行政职务的,由各单位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并参考原工资水平,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的规定精神,为使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套改后与同等条件行政人员确定的职务、级别工资大体一致,按照上述的套改方法,提出专业技术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级别工资的标准为: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职务工资按正处层次的职务工资高一档确定,级别工资按正处层次对应的级别确定。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比照正处层次或副处层次核定机关工资,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3年及以上且工作年限28年以上的可比照正处层次核定机关工资,其他人员比照副处层次核定机关工资。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比照正科层次核定机关工资,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5年及以上且工作年限28年及以上的可比照副处层次核定机关工资,其他人员比照正科层次核定机关工资。   4、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比照副科层次或科员层次核定机关工资。其中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年限3年以上(不含学习时间),大专学历工作年限4年以上(不含学习时间),中专及以下学历工作年限6年以上(不含学习时间)可比照副科层次核定机关工资,其他人员比照科员层次核定机关工资。   5、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比照科员层次或办事员层次核定工资。其中:大专学历见习期满、中专及以下学历工作年限3年以上(不含学习时间)的可比照科员层次核定机关工资,其他人员比照办事员层次核定机关工资。【更多相关内容推荐】
  事业单位转公务员,职称就没用了,就算正高也就是个名头,不兑现待遇。
  一般来说事业单位职称和公务员级别是没有关系的,但公务员身份的也可以有职称,比如总会计师!具体要看你是什么高级职称,还有是怎么转的公务员,如果是整个单位转制,那职称就和级别有关系,比如工程师可以对等为公务员的副科级!如果是自己考上,那就一点关系都没有了,从科员干起!
  事业单位薪资应该是分参考跟编制内,薪资待遇得看具体的工作岗位,您可以通过单位去了解,但是参公的比编制内的不论底薪还是福利都会差很多。同时事情做的也更多。您可以通过具体的单位去问问。
  套改按实际情况比照同等人员进行,举个例子,你是一个本科毕业生,工作10年,现在是四级职员,那么就按照同等的公务员套,也就是按另外一个本科工作10年同等职务的人员套,而职务就是按级别,4级职员有正副科级,所以看具体职务。   公务员工资于职称不挂钩,不同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资有管理人员工资(职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资两类。但公务员是不按职称套的,因此只能对应你的职务套改,如你原来是一个相当于科级单位的事业单位主领导,那么就是对应科级,不管你是高级职称也好,还是低级职称也好,都没有关系。
  实施公务员法后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人员,根据任免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的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套改级别工资。在基本工资的套改中,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副主任科员执行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级别最低为24级3档,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员执行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级别最低为22级1档。
一般来说事业单位职称和公务员级别是没有关系的,但公务员身份的也可以有职称,比如总会计师!具体要看你是什么高级职称,还有是怎么转的公务员,如果是整个单位转制,那职称就和级别有关系,比如工程师可以对等为公务员的副科级!如果是自己考上,那就一点关系都没有了,从科员干起!
事业单位转公务员,职称就没用了,就算正高也就是个名头,不兑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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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影响人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的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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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的有关说明胶南市人事局 胶南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的有关说明 2007年下半年,青岛市召开了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传达了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会上青岛市人事局主要领导强调:“对不按文件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自此至2009年上半年,青岛市停止原职称聘任,一直在搞调研和试点,探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如何操作。 我市2006年职称聘任聘期至2008年结束,但根据青岛市人事局主要领导的上述讲话要求,所以期间我们一直未组织聘任。 2009年10月份,我市根据青岛市人事局的统一安排,上报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经青岛市人事局审批。经请示青岛市人事局,岗位设置工作结束后可以搞竞聘,但必须按照新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青岛市核准的岗位数及核准时间执行。 11月份我市根据上级规定开始组织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制定了《胶南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办法(试行)》,于日以胶南市人事局文件《关于印发&胶南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人字〔2009〕82号)下发通知。根据青岛市在《2008年职称评审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对“几个共性问题”的强调和说明中的第二条第一款中之规定“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前聘用的人员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仍聘用在相应等级的最低等级岗位上,超出的人数,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数内”制定了我市竞聘办法中的第22条规定:“22、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前聘用的人员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的,按新规定未竞争上岗人员,仍聘用在相应等级的最低等级岗位上。超出的人数,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数内。在未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前,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新聘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职称聘任胶南为何与省和青岛的政策不一致?& &青岛明确规定取消评聘分开,而胶南为何不执行呢?仔细阅读 二(2) b]省。青岛明确规定取消评聘分开,而胶南为何不执行呢? 张锡科在全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 12:52:30&&点击数:4072& &&&热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部署2009年全市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一年一度,事关教师队伍建设大局,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事关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今天的会议非常重要。下面,我代表市教育局,就我市2009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今年职务评审工作做好准备   近年来,我市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改革精神,初步建立了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业内认可、科学合理的相对完整的人才评价机制,吸引了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了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力地推动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市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据统计,去年我们共查出使用伪造职称计算机证书5宗,受理各类举报和反映情况12宗,共涉及8个区市38人,经调查落实后,有5人被取消了参评资格,11人在评审中被一票否决,20人在公示期被取消了资格。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教师职务评审范围控制不严。根据规定,申报对象必须是在各级各类学校以及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和教研员。然而,去年经举报查实弄虚作假的人员达23人,这其中,大部分是抽调在教体局机关帮忙人员,也有学校中不任课的职工。   2、评审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伪进行甄别、严格把关,是各级单位必须履行的职责。去年经市人事局评前的审核共查出使用伪造职称计算机证书的5人,经举报查实伪造教学工作经历的8人,均被评审会一票否决或取消了评审通过的资格。   3、职称推荐程序不规范、推荐办法不合理。职称推荐工作有着十分明确的程序要求,这些程序是依法治教的反映,必须认真遵守。绝不能仅仅为了方便操作,或为了便于集中管理而擅自简化、更改程序,更不能搞暗箱操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今年的职称申报工作,由于受到岗位设置的影响,有的学校指标有所减少,教师之间的竞争会更加激烈,矛盾也更加突出。如果不能按照程序规范操作,或是对政策宣传不够造成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将有可能引发矛盾,造成举报、上访事件增多,甚至产生严重的后果,影响稳定,这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   二、理清思路,准确把握职称改革的发展趋势   当前,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进入新阶段,这就是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新阶段,由规模发展到内涵发展、有&有学上&到&上好学&的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的教育人事工作也必须要认清形势,趋利避害。   1、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落实在我们教师的职称评审上,就是要坚持以教师为本,要把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作为教育人事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师职称制度应更加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更加符合教师成长规律,更加符合教师的职业特点,真正发挥对教师的激励与导向作用,真正做到有利于考察出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业绩和能力,客观准确地反映出教师的师德水平,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要与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紧密衔接。今年,我市教育人事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岗位设置。通过岗位设置,由人的管理,转变到岗位管理,职称评审将成为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而职称评审也必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不再搞所谓的评聘分开。要通过评审、聘用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 &3、要创新评审机制,提高评审结果公信力。教育部正在潍坊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未来几年,将会打通&正高&之路;将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突出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导向,彻底扭转职称&重论文、轻业绩,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将会创新评价方法,通过多种方式,采用各种有效手段,实行多元评价,提高评审结果的公信力。   三、明确思想,抓好重点,努力做好今年的职务评审工作   今年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事业单位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评审办法,严格评审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减少人为干扰,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师队伍。为做好今年的工作,我提六点意见。   1.要严格执行职称推荐的工作程序。各单位要依法组织实施推荐工作,确保工作环节完整,工作步骤准确,反对程序简单,草草走过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职称推荐在阳光下进行,反对暗箱操作。市教育局要求面向全体教师做到&六公开&,即:公开职称岗位数额,公开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进行申报人述职,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公开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要做到使全体教师对职称工作心中有数,要使职称的申报、推荐工作公开、透明。各单位在材料上报前,要将个人申报材料中的《一览表》在本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上报。各区、市经初评后的推荐结果也须在本地区公示。   2、要密切结合岗位设置工作。今年是我市实施岗位设置工作的第一年,各单位要依据市人事局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按照岗位数量和岗位需求组织申报。有空岗的学校,可在空岗范围内组织申报推荐。市教育局今年仍将对局属单位下达职称申报数额。按照&空岗补缺&的原则,在各单位空岗范围内下达高级职称限额不超过3人,中级职称限额不超过6人。对于今年没有空岗的单位,将不再下达申报数额。   3.要继续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发挥职称评审的导向作用,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课堂教学上,放在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上。从今年开始,一是降低论文在职称评审中所占比重。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今年不再把论文获奖作为评审依据,不再受理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论文获奖证书。对于参评人员提交的论文、著作,也需交由相应专业的专家评委评鉴,评鉴意见作为评审依据之一;二是要提高对班主任工作的评价比重,根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加大对班主任工作的倾斜力度,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三是凡申报晋升高、中级教师职称的人员都需要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说课评估,说课评估的意见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从而引导广大教师把精力放在课堂教学上,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努力打造高效课堂。   4. 要加强呈报单位的管理职能,严格掌握申报范围,规范材料填报。一是要严格范围。不直接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的人员不能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各级各类学校、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少年宫之外的其他单位均不能申报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二是要严格把关,严查假证明、假材料、假证书、虚假评价意见。多年来造假行为一直没有完全杜绝,我们认为这是态度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只要认真负起责任,严格履行职责,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杜绝造假现象的发生。   5. 要充分发挥好评审会的作用,继续改进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要充分重视评审委员会的建设,认真推荐、选拔思想、业务突出的人员组织评委会。要注意评委的学科结构、年龄结构和层次分布。评委会要坚持每年调整补充一次,各单位应积极推荐适当人选,确保评审的质量。要继续完善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发挥职称评审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作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在职称评审的各个环节上严格执行标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能放宽标准要求,确实把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出来。   6. 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处理违纪行为。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好、领会好、掌握好、执行好职称评审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要进一步建立和强化监督机制,积极主动地争取纪检、监察部门、社会监督员以及广大教职工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将工作的各项程序都置于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之下。对违反政策规定,擅自删减工作程序、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不论什么情况一经查实,决不姑息迁就,严肃查处。要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人事厅下发的《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对弄虚作假,提供假材料的个人,要取消其申报晋升的资格,五年内不准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有关组织和个人擅自扩大评审范围,把关不严,甚至为申报人员提供假证明材料的,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在全市教育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同志们,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比往年延迟,市教育局虽然对日程安排作了适当调整,但仍感时间紧迫。今天会议后,请抓紧落实会议精神,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委排专人负责,做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把今年职务评审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评聘工作的始终, 保证职称评聘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圆满完成我市今年的教师职务评审任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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