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做什么生意好居民社区做水果生意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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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水果市场外迁 市内水果价格上涨百姓吃不起
  伴随着郑州市华中果品批发市场外迁,郑州市区内从此没有大型水果批发市场了。果品批发市场相继外迁,对咱老百姓的生活有何影响?目前,市民普遍反映水果一天比一天贵,想到果品批发市场买些新鲜又较便宜的水果,必须开车到三环以外。□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赵丹/文 刘栋杰/图  【关注】  最后一个水果批发市场外迁了  临近春节,家住郑州市京广路的李先生,像往常一样,开车到航海路与连云路交叉口东南角的华中果品批发市场,准备多买些水果以备家里吃及送亲戚。令他意外的是,华中果品批发市场外迁了。他第一反应是,以后去哪里买便宜水果呢?  同样经常到华中果品批发市场购置水果的王女士也感慨买水果不方便了。伴随着华中果品批发市场的外迁,郑州市区内一个大型水果批发市场也没有了。  【现状】  家门口水果 “贵得吃不起”  果品批发市场相继外迁,虽然家门口的水果专卖店、水果摊越来越多,但是很多人感慨“贵得吃不起”。  昨日,东方今报记者转了郑州市区内多处水果专卖店、水果摊,发现好一点的苹果要六七元/斤、香蕉四五元/斤、沙糖橘六七元/斤、皇帝柑八九元/斤……如此一来,一二十元买不了多少水果。而到农贸市场的水果区域购买,价格跟街头零售店大差不差。街头一些打出平价水果宣传口号的水果店,优惠的也就那么寥寥几种水果。  【影响】  开车去三环外买水果的市民多了  昨日上午11时许,在南四环百荣华中果品物流港,一对从火车站开车过来买水果的母女和商户周先生砍价:“开车过来油钱都多少了,还不如网上买便宜呢。”周先生一听乐了,“坐飞机来的难道要我报销飞机票吗?”  周先生称,来批发市场的以商贩居多,但普通市民开车过来买水果的也确实多了。他认为,果品批发市场外迁对郑州市区内水果价格影响不大,主要因自然灾害等造成水果产地产量小,他们商户订货价也高,加上电商分销冲击,一部分水果确实涨了。“所有物价都在涨”。  商户王女士感叹水果生意不好做,“吃家少了,是嫌贵吧?”她感觉,来她这里批发的商贩也很谨慎,单次批货量由多变少,“估计怕不好卖搁手里。”她已经是二级批发商,间或和种植户直接联系,市区搞零售的商贩再从她这里批走,“多一个环节多一道价格”。  百荣华中果品物流港董事长王振认为,普通市民去批发市场会成为趋势。今年水果价格贵,和水果产地产量少有关,他们从种植户手里订货价格高了,“普遍涨了10%~20%”,那么往下一级分销势必“水涨船高”。  说法  市场外迁 市民购买水果仍很方便  昨日,郑州市市场发展局副局长房广明告诉东方今报记者,此前郑州市区内的二环道等水果批发市场已外迁,华中果品批发市场确实是最后一个外迁的。  “郑州市区内不再搞大型果品批发市场。”房广明说,原因是,大型批发市场聚集市区内易造成交通拥堵,并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有影响。随着郑州市近几年加快市场外迁的步伐,各类批发市场相继外迁,包括水果批发市场。  但是,市民也不用发愁去哪里买水果。房广明称,市民可以到农贸市场、水果专营店等处购买水果。  对于果品批发市场外迁后咋发展?房广明说,集聚式发展是方向。他认为随着郑州环城快速路的发展,市民驱车到三环外的果品批发市场购买也很方便。  昨日,郑州市南四环大学路交叉口附近的百荣华中果品物流港,一店主正等待顾客(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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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vivianc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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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6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住建部近日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自即日起至9月1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所关注的城管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及执法手段等,都在《办法》中被明确。值得注意的是,对
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的处罚权,也拟被列入城管执法范围。
什么?城管也可以贴罚单了?
公众所关注的城管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及执法手段等,都在《办法》中被明确。值得注意的是,对
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的处罚权,也拟被列入城管执法范围。
《办法》中提到,
城市管理的执法范围主要涉及住建、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6个领域。
对于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包括以下方面: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如何规范,也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办法》提出,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进入相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核实当事人的身份等相关信息;
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查阅、调取、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依法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财物;
协管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
《办法》强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
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适当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执法人员,并应当逐步减少。
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执法辅助性事务。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性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和行为规范。
执法时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关于执法规范,《办法》明确提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权限开展执法活动,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法定权利。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从事城市管理执法活动应当不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采取适当的行政执法手段,实施适当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的,优先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措施。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不得使用、截留被扣押物品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不得使用、截留、损毁和擅自处分
。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对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依法进行拍卖、变卖或者妥善处理。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国库。
关于执法监督,《办法》提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和监督。
建立全国统一的12319城管服务热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另外,城市管理领域应当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
建立全国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
如果真的连城管也能贴发单,郑州的车主你还敢乱停车么?最近乱停车的现象也是挺让人心塞塞的。
跟着前面的车等灯,傻等半天才发现司机早回家了,左转道竟变成了“临时停车场”,徐先生的遭遇不是个例。记者探访发现晚高峰后,东区、北区一些新建小区附近的公共道路,全被私家车塞满。你家附近有没有这些让你糟心的“临时停车场”?如果回家晚了没车位,你会把车停在哪儿?
北三环桥下夜里成了停车场
东风渠桥上成了停车场
在左转道傻等半天,才知道前面的车不是在等信号灯
“我在左转道上傻等半天,才发现前面的车不是在等信号灯,而是把道路当成了停车场,司机早就回家睡觉了……”前天开车时的一件糗事,令郑州市民徐先生哭笑不得。他说,当时自己行驶在北三环中州大道往西约200米处一个左转道上,在等信号灯时,停了好半天也不见排在前面的汽车挪动一下,无奈的徐先生只得下车看情况,这一看才知道,“原来是司机把左转道当成了临时停车场了,车里根本就没有坐人。”
地点:北三环福彩路附近
马路中间三车并排停放斑马线慢车道也被占据
无独有偶,徐先生所说的情况在郑州市福彩路与北三环交叉口附近也有发生。11日晚7点20分,记者沿福彩路向北三环方向行驶,距离该丁字路口大约50米处的马路中央,横七竖八停满了汽车,最夸张的地方,竟然有三辆汽车并排而停,使得原本就不宽敞的道路变得更为拥挤,由福彩路向北三环方向的部分右转车道、路中央的斑马线及慢车道,均被停放的汽车占据,由此通过的电动车和行人,只得见缝插针,公交车更是被挤得无处可行。
“一到晚上,乱停的车就能把路占满,过都过不来,慢车道都被堵死了。”福彩路和北三环路口是市民刘女士每天下班的必经之地,稍不留神,就会碰到停在马路上的汽车。“停车场就在旁边,为啥都不往里停呢?”刘女士无奈地说。
刘女士口中的临时停车场就设立在
福彩路路东,记者走访时,里面还有不少空位置。不过,御金城社区一位工作人员在受访时表示,就在前些天,该停车场已由物业接管,并挂上了收费的牌子,是个临时停车场,每天晚上停得几乎一个位置都不剩。
昨天上午,河南山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福彩路路东的临时停车场,是为了满足周边写字楼停车的需要,按次数以小时付费的停车场,不针对小区住户出租。
同时,上述社区的工作人员也表示,马路上停的几乎都是业主的车,主要还是由于小区停车位不足造成的,“业主也是无奈,还经常被警察贴条。”据他了解,目前路西的御金城小区的停车位已卖完,路东的御鑫城小区,也仅剩一部分地下停车位,“但价格太高,有些业主不愿买,所以就只能随便找地儿停车了”。
地点:渠西路上
三个车道被随意停满车想通过只能绕道
11日晚8点21分,记者在渠西路的一座桥上看到,除了桥两边停放有车辆外,原本双向六车道的马路,北半幅的三个车道也几乎被随意停放的车辆占据,而且排列混乱,想要通过的车辆,只能绕道,电动车更是被挤在了快车道上。记者观察发现,此处停放的车辆,不仅有小区居民的私家车,也有不少前来附近饭店就餐的市民的车子,这里俨然成了一个不规则的“临时停车场”。
记者以寻找停车位为由,询问了一位长期在附近经营水果生意的商贩。他表示,直接把车停在桥上就行,只要早晨提前把车移走,一般没人管,“以前还见警察来贴罚单,最近好像也不怎么贴了”。
地点:康平路
路上停满车道路异常狭窄
1月11日晚7点多,不少业主回到家里,奥兰花园小区门口、康平路上已经停满了私家车,就连中间隔离带的两侧也都停满了车,一辆挨一辆。剩下的道路空余部分异常狭窄,稍作停留就会遭到后面车辆按喇叭催促。
奥兰花园一位住户告诉记者,在外面马路上停放车辆的都是既不愿买也不愿租车位的住户,“停在马路上太影响通行了,何况这两年人、车都越来越多,乱停不合适”。
由于联系不上奥兰花园小区物业公司,记者咨询了小区附近一家房地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她介绍,据其所在公司登记的信息显示,奥兰花园有少量地下停车位可供出租,价钱大概是地下二层每月280元,地下一层每月300元,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外面路上的都是图方便的住户,当然也有嫌车位贵的,不过价钱都是车位所有人自己定的,可以讨价还价”。
地点:福禄路东风南路
晚上8点,路上停满车白天有警察贴条
1月11日晚8点多,福禄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向东、福禄路两侧,满满停放着私家车辆。海马公园小区北门门口的一位保安告诉记者,“这些车也就是晚上停停,白天都有警察贴条的。”“是因为车位租金贵才停外面的吗?”记者问道,“也不是,这里的房子都一万多了,买得起房还停不起车吗?这些车有些是在小区租房的人的,还有的是外面的车,说不清是哪里的人。”保安称。
记者昨天联系上海马公园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称,所有的地下停车位都卖光了,想租车位的话只能通过中介公司联系业主,据她所知,租金大概是每月400元,此外还要交给物业公司每月60元车位管理费。
来源 法制晚报、大河报
编辑 余红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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