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入住豆各庄东城安置房入住屋需要那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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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腾房安置贫困户 安远长沙乡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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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新闻网讯 唐丽琴 记者陈书海报道:近日,安远县长沙乡的钟庆贵一家三口,在当地村委会的帮助下,告别了破旧的土坯房,暂时安置在村委会为他们腾出的房间。
  安远县长沙乡由于地处偏远,仍有六十多户特困群众居住在土坯房内。今年53岁的钟庆贵就是还住在一间狭小破旧的土坯房内的贫困户。他的妻子患有精神性疾病,还有一个20岁的女儿。
  面对钟庆贵等部分贫困户帮扶不到位的问题,长沙乡政府直面问题,从上到下要求扶贫干部转变作风,进村摸排贫困户家庭情况,健全档案,有针对性地拟定帮扶措施,直到解决问题为止。
  “最近雨水多,扶贫干部担心我们在土坯房里的安全,多次来家里劝我们搬离。”钟庆贵告诉客家新闻网记者,村委会专门腾出了房间,暂时安置了自己一家。今年,长沙乡保障性住房建成后,他家还将搬进去,告别土坯房生活。
  据了解,为了改善贫困户的居住条件,长沙乡加强了走访摸查,下一步将针对不同贫困户精准施策,配套移民安置、进城入园、建设保障房和产业扶贫等措施,帮助贫困群众早日圆新居梦。新闻热线:028-
建房“全流程”保障 让贫困户都能住上安全的房子
记者 熊筱伟
编辑:覃贻花
正在建设中的达州市达川区木子乡水口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陈国岳 摄(视觉四川)
本报制图/卢浩
  贫困户要过上好日子,住房安全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推进相关工作,我省马不停蹄:8月,全省脱贫攻坚住房质量安全保障工作会议在蓉召开;9月,全省脱贫攻坚住房质量安全保障现场观摩会在南部县召开;10月,我省准备出台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
  工作节奏越来越密,保障脱贫攻坚住房质量安全的路径亦越来越清晰:严标准、抓进度、强监管三管齐下,为脱贫攻坚住房质量安全提供“全流程”保障,让贫困户都住上安全的房子。
  □本报记者 熊筱伟
  从选址设计到竣工验收
  已形成较完善的标准体系
  10月8日,下了场秋雨,汪学超难得没有担惊受怕。之所以说难得,是因为过去住老屋时,每逢风雨交加,这位南部县纯阳山村的村民总会担心房子垮掉――老屋建于上世纪90年代,墙壁以竹编混合石灰等敷设,支撑屋顶的原木早已被虫蛀雨蚀,风雨一大“觉得屋顶都在晃”。他想过修葺甚至重建,但作为贫困户,他拿不出钱。
  转变出现在今年,在当地政府支持下,他搬入了重建新房。白砖墙、黑瓦房,坐在屋里他觉着很踏实,“政府帮忙修的肯定结实。”
  汪学超不知道,他的安心背后有一系列严苛的住房安全标准支撑。“新建住房从选址、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的所有环节,都有相关标准规定以确保结构安全。”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内脱贫攻坚住房建设已形成较完善的标准体系,实行“全流程”严标准――
  就住房选址而言,要避让地震活动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和行洪泄洪通道;就住房设计而言,要满足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抗震技术标准;就住房施工而言,要按照《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施工技术导则》的规定,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就住房竣工而言,要按照当地的农房竣工质量验收办法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改造住房,同样有相关技术标准支撑。上述负责人表示,改善住房质量安全的重点是消除安全隐患、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我省将坚持“三最”原则:重点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危房改造多环节同步着手
  确保年内完成13万户目标
  截至8月,凉山州已开工农村危房改造近1.9万户,占全年任务的77.1%。
  任务完成在即,可当地却感觉不到一点儿轻松。凉山州会理县黄柏乡党委书记龚正高已经连续多日奔波在工地上,“我们很多建设点位分布很远,条件比较艰苦,但施工方工人也都坚持着没退缩。”龚正高说,高寒地区有效施工时间有限,加之交通不便,必须将工程时间抓紧。
  今年我省计划于年内全面完成13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但截至目前仍有一些地方进度滞后。为此我省明确将从工作“全流程”――危房改造规划设计、建材保障、施工组织、质量监管等各个环节同步着手,正排工序、倒排工期,推动开工进度的同时落实完工进度,确保建设任务完成。
  抢抓进度不仅是政府部门的事,还要发挥好村民自治作用。
  由“要我建”变成“我要建”,眉山市东坡区万利村贫困户杨学军第一次在农房改造申请书上签了字。拿到政府补贴的房屋改造资金后,他就张罗着挖地基、运砖块、和水泥……“毕竟还是自家事,政府又有那么好的政策,当然有干劲!”
  上述负责人表示,我省一方面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调动村民的建房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将发挥村民组织的自治作用,充分借鉴芦山地震灾后重建中,村民代表组成村民建房委员会参与农房建设全程监督管理的经验,让农民群众自主决策、自主管理。
  对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政府全程把关安全节点
  全省有超过4000个乡镇,但设有建设管理机构的乡镇只有不到1500个。这引出一个问题――我省农村危房改造量大、面广,但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缺乏。在没有农房建设管理强制性法律法规的背景下,该如何确保安全?
  “硅酸盐水泥的储存时间为几个月”“对每个工作班,砌筑砖墙的高度不宜超过多少米”……在巴中市平昌县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考试卷上,考查的全是操作中的具体规范。“目标很明确,就是补足一线工匠的知识和技术漏洞。”住建局村镇股股长雍开芬介绍。
  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管理培训,是我省加强脱贫攻坚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我省将通过遴选建筑企业参与建设、组织相关科研院所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政府购买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对农房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强化监管,将贯穿于贫困户住房建设与改造的“全流程”。我省明确提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会同国土、水利、林业、地震等相关部门和镇(乡)对农房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将对农房建设地质环境进行安全性评估,保障选址安全;将严格使用有效的农房建设施工设计图纸,确保设计符合安全标准;将对农民使用的建材进行验收、抽检,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入施工现场;将对农房建设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保障施工质量;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农房竣工质量验收,确保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此外,对涉及农房安全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相关监管部门还将“开小灶”――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抗震构造措施等关键部位实施重点监管。您当前所在位置: &
关于印发《米易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  来源:县政府办  选择阅读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
米府〔2016〕67号&&
米易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米易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
实施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米易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20162017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米易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0日
米易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2016&2017年)
围绕2017年全面脱贫目标,对贫困地区、贫困农村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根据国家、省市易地扶贫搬迁总体部署,在核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信息基础上,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实地规划,并遵照相关政策、法规,参照有关技术要求和定额标准,编制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涉及全县12个乡(镇)58个村,对自愿搬迁的451户1673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本实施方案期限为2年,即年。
一、基本形势
(一)&十三五&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形势
现阶段,我县仍存在贫困人口生存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欠缺等困难与问题,扶贫开发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基本生存条件&差&。我县幅员面积2153平方公里,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深,居住环境差,部分群众生活在深山、干旱、生态脆弱、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目前,仍有451户农房是土坯房,人畜圈舍未分离,房前屋后杂草丛生、摆设杂乱,存在脏、乱、差的现象,既影响贫困群众生活,又影响健康,阻碍群众脱贫奔小康步伐,贫困群众十分渴望和需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搬迁任务&重&。我县符合和需要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1673人,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136人的18.31%,搬迁任务十分繁重。
&&公共基础设施&弱&。受政策、资金限制和地方自然灾害频繁等因素影响,全县农村地区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差等问题仍然突出。部分水利工程因年久失修,蓄水保水性降低,库容减小,工程发挥效益降低;人畜饮水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地区人畜饮水困难。同时,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目前,亟待硬化的通组公路里程达33.75公里,贫困群众出行难及公路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十分突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
&&金融服务效果&微&。金融机构长期以来考虑自身金融风险,国家缺乏配套金融政策措施,形成了扶富不扶穷,贫困户难以获得金融机构扶持发展增收致富产业的资金支持;长期以来形成了农户怕贷款,银行怕放款的金融经营模式,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近年来国家虽采取了一系列的金融扶持措施,但金融机构持续主动向弱势群众、贫困群众的贷款力度远远达不到我县经济发展需求。
&&资金整合力度&弱&。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虽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因受行业政策规定的限制,地方对项目资金的整合难度较大。
&&国家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央、省市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因地制宜确定了未来五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措施,确立了目标任务,出台了搬迁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支持额度,为今后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总体要求、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建设内容与补助标准、资金筹措、职责分工、政策保障等,是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行动指南。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具备良好群众基础。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深入人心,影响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深受贫困地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拥护和欢迎,贫困群众参与易地扶贫搬迁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高涨,热切期盼有更多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落地。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全面脱贫和可持续致富为基本目标,以尊重贫困群众主体权力、农民自身性脱贫能力和农民脱贫致富为主要任务,以群众认同度、参与度、满意度为基本评判标准,以易地扶贫搬迁为基本手段,切实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贫困地区生存环境、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定居、要致富&的目标任务,促进全县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易地扶贫搬迁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多方面的问题,政策性强,操作复杂。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注重处理好群众自愿搬迁与政府组织领导的关系,自始至终坚持群众自愿,加强思想动员工作,严禁强迫命令,坚决避免搬迁过程中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搬迁。
2.量力而行,保障基本。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同步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不搞政府大包大揽,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3.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自然环境恶劣深度贫困的贫困群众。
4.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安置地经济实力、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条件等情况制订安置方案,确定安置方式,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宜农则农,宜工则工,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搬迁对象,优先保障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深度贫困群众搬迁。
<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weight: color: #.科学规划,综合开发。对迁入地的基本农田、水利、交通、电力、通讯、教育、卫生、环保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全面建设,彻底改善迁入地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weight: color: #.合力攻坚,政策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涉及经济、社会、户籍、土地等多方面的问题,政策性强,操作复杂。广泛动员,举全县之力,合力攻坚,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攻坚战。在做好各单项工程建设外,要在群众安置、土地调整、财产债务清理、税务等方面统筹安排,制定优惠政策,减轻搬迁贫困群众负担,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1户1673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和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彻底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把易地扶贫搬迁与生态保护、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同时,改善实施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引导搬迁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实现同步奔小康的目标。
三、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一)搬迁条件及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高寒、石漠化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难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搬迁对象主要包括四部分群体:一是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群众;二是生活在水源涵养林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群众;三是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需要避险搬迁的群众。四是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愿意搬迁,通过自己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实施区域与搬迁规模
实施区域及范围:全县12个乡镇58个行政村,重点为全县25个贫困村。
搬迁规模:对纳入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1户1673人实施搬迁。
(三)分年度搬迁规模
2016年,搬迁安置96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0人。
2017年,搬迁安置355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13人。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资金筹措及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适时调整年度实施计划。
(四)搬迁方式
我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居住在高山峡谷、地质灾害频发地区,如白坡乡核桃坪村、草场仙山村等地,搬迁对象类型复杂,难以实施整体迁出的,均采取村内分散迁出方式。
(五)安置方式
对规划区域内土地资源相对贫瘠,集中安置点选择较困难,依托新农村、小城镇等建设,主要采取插花分散安置方式。安置地尽量靠近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卫生院(站)或公路沿线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以减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降低搬迁成本。本实施方案分散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1户1673人,均系在本行政村范围内插花自主搬迁安置。
四、主要建设任务
(六)住房建设
坚持&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即中央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我县标准执行),最高户均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安置住房建筑面积人均25平方米,既是保障基本的强制性标准,也是最高限制标准。项目乡(镇)要严格按照此标准执行,不得变相扩大建设面积,也不得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防止因搬迁而举债、因搬迁而难脱贫。中央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新村、场镇、集中安置点购建房的同样按此标准执行。
按国家规定防震设防。要尊重群众生活习俗及生产实际,按照&科学布局、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要求,建设安全适用的住房,同时易地搬迁贫困户必须自行拆除原房屋,腾退原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后,才能入住新居。
全县新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住房4.1825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1.353万平方米。
<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color: #16年度,新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住房0.9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0.288万平方米。
<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color: #17年度,新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住房3.2825万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1.065万平方米。
(七)配套基础设施
保障安置区群众的出行条件和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改扩建道路145.36公里、铺设饮水管网107.76公里,新建电网40.41公里。
2016年,改扩建道路29.62公里,铺设饮水管网34.53公里,新建电网11.03公里。
2017年度,改扩建道路115.74公里,铺设饮水管网73.23公里,新建电网29.38公里。
(八)土地整治(含宅基地复垦)
复垦拆除的原旧房宅基地98.215亩。2016年,复垦拆除的原旧房宅基地12.715亩。2017年,复垦拆除的原旧房宅基地85.5亩。
五、资金测算与筹措方案
(一)资金需求测算
1.建设成本
按米易县&十三五&贫困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概算投资指导标准:住房建设标准按县住建局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户型、多点测算投资成本,农村住房成本为710元/平方米;辅助用房(厕所、厨房等) 成本为333元/平方米(上述两项成本均为扣除劳务等的费用)。
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硬化40万元/公里;新铺设饮水管网3.5万元/公里;新建电网12万元/公里。土地整治建设:宅基地复垦0.16万元/亩。
2.投资估算
经估算,我县&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10112.6万元,包括:搬迁安置住房建设投资3420.58万元,占总投资的33.8%,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676.31万元,占总投资的66%;土地整治(含宅基地复垦)投资15.71万元,占总投资的0.2%。
3.年度投资计划
2016年,计划投资2175万元,占总投资的21.5%。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投资73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437.97万元;土地整治(含宅基地复垦)投资2.03万元。
2017年,计划投资7937.6万元,占总投资的78.5%。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投资2685.58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238.35万元,土地整治(含宅基地复垦)投资13.68万元。
(二)资金筹措方案
米易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实施项目建设总投资10112.6万元。其主要来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投资1338.40万元;
2.承接省国农公司的项目资本金2467.68万元(其中省级地方政府筹集债务资金1631.18万元、专项建设基金836.5万元);
3.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5855.52万元;
4.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建房资金451万元;
5.投融资主体及还款来源
(1)投融资主体。根据实际,&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由米易县安宁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为我县投融资主体,县人民政府与四川省国农投资有限管理公司和米易县安宁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按《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投资建设。
(2)债务偿还及还款来源。县级政府承担的债务本息:一是承接专项建设基金本息;二是承接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本息(国家贴息90%)。来源:从我县土地出让形成的纯收益或者县本级财政预算中分年度支付偿还贷款本金。
7.分年度筹资情况
2016年度筹资2175万元,其中: 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288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的项目资本金531万元(其中省级地方政府筹集债务资金351万元、专项建设基金180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126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建房资金96万元。
2017年筹资7937.6万元,其中: 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1050.40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的项目资本金1936.68万元(其中省级地方政府筹集债务资金1280.18万元、专项建设基金656.50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4595.5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建房资金355万元。
(三)资金投入使用方向
中央预算内投资、省政府筹集的地方债务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主要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在安置地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包括住房及必要的附属设施、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农村能源、乡村道路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得用于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购置,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经营性项目建设,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补助住房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辅助用房户均不超过30平方米。
(四)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县住建局对我县2016年农村住房建设成本进行了测算,户均约为7.59万元,其中住房建设6.59万元/户(按户均3.71人、人均25平方米、单价710元/平方米测算);辅助用房1万元/户(按30平方米/户、单价333元/平方米测算)。根据国家五部委的要求和省级相关单位的规定,经研究,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86.82%给予补助,即人均1.775万元给予资金补助, 3人以下(含3人)的家庭户均控制在6万元以内(含6万元),但住房补助总金额不得超过建房总成本。                                                          
六、政策保障
(一)土地支持政策
对依托县城、小城镇、集中居民安置点安置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建设用地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统一布局、集中连片。坚持&节约用地、少占耕地、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用地利用荒地、废弃地、闲散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可以采用无偿划拨方式供给。占用耕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搬迁后的废弃建设用地将及时予以整治复垦,用于农林牧发展用地,促进当地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所需土地及建房手续,应分别到国土资源管理和住建部门登记。
(二)金融支持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到贫困乡镇、贫困村设立分支机构、自助银行、助农取款点等服务网点,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程,积极争取支农再贷款政策,引导涉农银行加大扶贫小额贷款投放力度,严格执行支农再贷款利率加点幅度规定,降低贫困户融资成本;继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农村金融教育,提高农户诚信意识和金融意识;改进和完善各类优惠贷款贴息办法,统一贴息标准;推广易地搬迁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对贫困户搬迁保证保险给予补助,解决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农户建房和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的主导作用,建立银行、地方政府等相关单位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优化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审批、发放流程,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导向作用,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信贷支持力度。探索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建立健全贫困地区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激励银行、保险、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和发展生产。探索建立扶贫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扶贫。落实好差异化监管政策,落实对贫困地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差异化考核制度。在有效保护股东权益的前提下,提高金融机构呆坏账核销效率。继续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康复扶贫贴息贷款等的投放力度,落实好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优惠政策,推广&扶贫再贷款+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建立健全农村金融组织服务体系和支付结算体系,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和信贷联动,引导金融机构对安置户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安置区公共基础设施,有效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在精准扶贫金融服务中的作用。
(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按照我县&一村一产业&的发展思路,围绕五大主导产业,不断完善提升烤烟、林产品等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绿色蔬菜、生态生猪、优质核桃等特色产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乡村旅游、现代农业园区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成果,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游、民俗风情游等乡村旅游活动;大力发展乡村服务业。加强农村商贸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农村设立服务网点,大力推进&互联网+&战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通过各种培训,提高劳务人员素质,增加外出务工人员收入。切实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组织、农业企业等现代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扶持兼业农民成为专业农民,一般农户为种养大户,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化。大力发展农机、植保、农技、物流、电子商务、农业信息化服务、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服务性农民合作社。鼓励家庭农场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优势互补壮大发展。支持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支持与奖励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和示范农民专合组织创建活动。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在工农互动、产村相融、集中集聚进程中,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
(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放宽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先照后证工商登记,为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鼓励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同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开展合作,创新后续跟踪服务,提供创业成功率。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新型职业农民和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及城镇居民到农村兴办家庭农场。实行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就业创业融资及担保贷款政策,制定了就业创业贷款引导资助办法,鼓励银行、担保公司、创投机构等金融机构为初次创立企业提供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科技金融服务,对具有专门技术或独立概念的原创项目以协议方式提供初期发展资金,解决创业初期发展资金难的问题。
(五)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政策
强化教育扶贫,坚持扶贫先扶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教育,逐步提高幼儿保教费减免比例,对贫困家庭子女免收保教费,实施远程教育,逐步实现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精准执行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普高、中职免收学费及补助生活费政策;健全卫生计生体系建设,在2018年前实现乡镇卫生院和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覆盖,加大乡镇卫生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在岗乡村医生参加继续教育,开展乡村医生联挂指导贫困户重大疾病患者治疗活动,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提升食源性疾病和地方病的防控能力和水平。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降低出生缺陷;丰富农村文化,大力推进公共文化均等化,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习惯,文化产业、文化体育事业专项资金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推进贫困村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文化广场、体育健身等为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到2017年,在贫困村新建和完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5处。
全域兜底保障。以完善十大救助制度和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加强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遭受自然灾害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线下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及时调整城乡医疗大病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对因重大疾病致贫返贫的农户,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
(六)其他政策
着力提升致富奔康能力,充分利用校企结合,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到2017年,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有1个致富明白人,家庭成员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贫困户增收能力明显提高、增收门路明显脱宽;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合理利用生态资源,促进生态资源转变为生态资本和经济效益;深入推进完善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重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理顺农村产权关系,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拓展社会参与扶贫方式,整合各方力量,积极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和&国省扶贫+地方扶贫+社会扶持&三位一体新机制,实行国省专项扶贫资金、涉农项目资金&双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协同推进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夯实社会扶贫平台;把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和服务功能,大力开展村社党支部&十大工程&建设,突出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夯实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组织保障。
七、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目标责任。
&&县人民政府职责:负责本县区域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安置点布局、建房标准、配套设施等)、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搬迁农户建房补助标准、安置方式、资金筹措、支持政策;负责抓好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落到实处。
&&乡(镇)政府职责:乡(镇)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完成本乡(镇)搬迁对象的确定、审核和把关;组织实施搬迁工作,解决搬迁中的具体问题,保证搬迁政策兑现;负责协助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落实项目招投标工作,抓好基础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目标任务。
&&项目村职责:项目村委会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直接参与者和实施者,必须主动作为,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宣传政策,认真做好搬迁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解决搬迁中的具体问题,监督项目质量和资金的使用,化解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2.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章可循。
&&实行公示公告制。从计划下达到竣工验收,实行&三级公示&、&两次公告&,即:县通过广播电视公示项目到乡(镇),乡(镇)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示项目到村,村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会议等形式公示项目到组入户。
&&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设立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全面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规范资金审批报账程序,由项目实施村提出拨款和报账申请,分别经项目村、项目乡(镇)、县民宗和扶贫移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分管领导按工作职责进行逐项、逐级审批。
&&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制。推行项目建设农户、组、村、乡、县五级逐级承诺制。县级部门、乡(镇)、村就计划执行、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逐级承诺,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项目实施过程中,逐项对照检查。
&&实行过程监督制。一是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指导项目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一事一议&讨论选择项目建设方式,采取村民自建或依法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带领村民建设,指派工程监管人员,严格按各行业技术规范规程进行工程监督。二是落实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责任,明确项目资金监管责任人、项目资金专管员和项目资金监督员,全面构建项目资金监督网络。三是大型项目,对每道工序、每批材料、每个管理人员等建立档案,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出现问题终身负责。四是竣工项目实行三级验收制度。首先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自查,然后申请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检查,再申请省市以工代赈办验收。
&&实行执法监察制。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
&&实行管护责任制。工程建成后,采取村民&一事一议&的办法,集体研究制定管护制度,建章立制,张榜上墙,落实管护责任。
&&实行领导抓建制。实行&县政府决策、班子领导成员挂帅,业务部门指导、相关部门协同,乡(镇)党政主抓、县乡(镇)分级负责&的抓建领导制。
&&实行档案精细化管理制。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台账,实行搬迁逐一&销号&,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推动档案管理精细化,从项目储备、申报、审批、实施、竣工等各个环节的档案都清晰明了。
3.强化实施过程监督,确保工程效益发挥。
&&工程建设管理:工程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完成和应取得的效益承担全面责任。县以工代赈办会同有关部门经常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建立项目工程统计报表和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制。工程统计报表坚持月报和季报,做到数据准确及时。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图纸、工程预决算、可研报告、承包合同、资金支付、竣工验收材料、管护制度等都要立卷归档,县、乡(镇)要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台帐;为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管理水平,县以工代赈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乡(镇)对项目具体实施和技术要求进行掊训;竣工项目实行两级验收制度。项目计划完成后,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向市以工代赈办提交验收申请,市以工代赈办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项目建设优良、效益好的,要给予鼓励;项目建设质量差的,除责令整改外,还要视其情况追究建设单位和工程主管部门的行政经济责任。
&&资金监督管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设立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单独核算,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农户建房补助资金:按各乡镇填报的年度易地搬迁计划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县以工代赈办审核后,按程序申报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和县国投公司分别一次性预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根据农户建房进度及时拨付启动资金,属于村民自建房,开工时拨付项目资金的50%,工程量完成100%时拨付项目资金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的10%;属于是统建发包的,项目启动时拨付项目资金的30%,工程量完成100%时拨付项目资金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的10%,剩余项目资金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后,由项目乡(镇)组织项目村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并完善相关资料后,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如果是村民自建,项目启动时拨付项目资金的30%,工程量完成100%时拨付项目资金的60%,竣工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的10%;如果是发包,项目启动时拨付项目资金的30%,工程量完成100%时拨付项目资金的50%,竣工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的10%,剩余项目资金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后,由项目乡(镇)组织项目村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县财政、纪检监察、审计、以工代赈办等部门要加强资金的监督检查,报帐单位要做好会计核算,保存好会计档案,接受审计和检查;资金管理严格按上级下达的额度使用,乡(镇)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擅自提取项目管理费;县财政、县以工代赈办将与审计部门一道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凡转移、挪用、拖欠、贪污和弄虚作假的,必须如数追回,视其情节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项目质量监管:项目建设单位要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包括质量监督小组,理财小组和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为项目责任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除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和监督单位指定专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外,并且由群众推选1&<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color: #名德高望重和信得过的群众代表作为工程现场监督员,对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全程监督,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同时,项目验收决算时,以群众监督员现场签字认定的工程量作为决算依据。
&&考核奖惩办法:项目建设优质、效益好的,给予一定奖励;项目实施差的,验收不合格的,除责令补救外,视其情况追究项目实施乡(镇)责任,以后不再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计划,当年目标考核纳入一票否决,取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资格。
&&工程管护:项目竣工后要在集中安置地设立永久性的&工程公告牌&,搬迁户要统一编制门牌号,对项目名称、资金投入、建设内容、质量标准、实施单位进行公告,并与受益村、社签订建后工程管护协议,对公路、水利等公益性建设实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在管护过程中需要投资投劳的由村民自主决策,并采取村民&一事一议&办法自行解决,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的发挥。
(二) 推进机制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督查办、县委农工委、县民宗和扶贫移民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 、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和县国资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发改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规划的编制、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规划指导组,项目保障组,项目实施组和宣传督导组。同时,各乡(镇)要成立项目指挥部,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负责,责任人具体负责&的&三级责任制&。
2.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能否发挥更好更高的效益,关键要科学、合理的编制年度实施方案。一是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编制领导小组,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县民宗和扶贫移民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专业人员参与方案的编制工作。二是根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由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按易地扶贫搬迁的四种条件进村入户进行实地调查摸底核实,县民宗和扶贫移民局初审,由县以工代赈办结合当年资金计划,分轻重缓急确定搬迁范围和搬迁对象三是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规划好安置地的基础设施工程,真正意义上解决贫困群众生存和生产条件。四是根据搬迁农户的实际情况,建设部门提供农房建房设计图纸由农户自主决策建什么样的房,量体裁衣,严格控制建房规模,不贪大求洋。五是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发动贫困群众自愿搬迁,积极参与项目建设,达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和能致富的目标。
3.强化机制创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要强化自主创建机制、群众参与机制、资源整合机制、公平公正机制、感恩教育机制和全程监督机制的&六大机制&。通过&六大机制&的创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不断积累,收集各类资料,尽快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出经验,通过对贫困村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为贫困农村扶贫探索新经验、新途径和新方法;二是出效益,实现我县贫困群众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进步;三是出形象,全面展示贫困村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社会主义新农村风貌。
4.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行农户自建,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相结合,县政府积极整合项目、资金和政策,形成共建合力,提高扶贫示范效应。国家实行统筹城乡发展方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农业与国民经济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各行各业都加大了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支持,形成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格局。要充分调动三方面的力量,实现三股力量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坚持项目组装共建、资金捆绑使用到我县贫困村、贫困户,充分调动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到建设家园的行动中来,实现&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扶贫开发与人力资源开发并举,连片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并重&的扶贫新格局。
5.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要严格按以工代赈项目三大管理办法执行,根据年度资金投入规模,在充分尊重群众自愿的前提下,编制年度项目建议计划,上报省、市以工代赈办批复。项目计划一旦下达,严禁项目计划的调整和资金的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若因特殊情况必须调整的,按项目建设程序逐级上报重新批复。同时,省以工代赈办计划下达后,实行县、乡(镇)、村三级公示公告制度,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并按项目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
6.促进后续产业发展。按照我县农业发展思路,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优化贫困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逐步形成一村突出一品或数村突出一品的特色产业村,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县水果、畜牧等产业走&专合社+农户&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壮大贫困乡村集体经济,把支柱产业的培育、产业深层开发和贫困群众增收相结合,建立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三)对口帮扶机制
按中央、省、市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开展了&走基层&、&双联&等活动,以扶贫攻坚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一包二年,二年不脱贫就不脱钩的目标。各单位按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县级部门挂联到乡镇,干部帮扶到户,制定了详细的帮扶计划,每名干部与帮扶的贫困户建立了帮扶台帐,并根据贫困户当前的现状因地制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增收致富目标。
附件:1.米易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
2.米易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基本情况调查表
3.米易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规划表
4.米易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任务计划表
5.米易县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投资及筹资方案表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印发
米易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2769)的要求,为切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科学、有序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及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在各乡镇报送的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米易县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实施计划》。
一、搬迁条件及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较差,难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需改善居住环境,且自愿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无房户和危房户。
二、搬迁规模及分布
拟将全县纳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及2016年计划脱贫&摘帽&的11个重点贫困村纳入2016年实施计划。2016年计划搬迁规模为96户360人,涉及12个乡(镇)58个村。
三、安置方式
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坚持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兼顾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采取自主搬迁分散安置,鼓励适度集中安置,因地制宜分散安置,控制投亲靠友安置和购买商品房等其他安置方式。
计划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6户360人,均系在本行政村范围内插花自主搬迁安置。
四、建设任务
2016年,拟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0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修建安置住房9000平方米,附属设施2880平方米(30平方米/户);建设道路29.62公里,铺设饮水管网34.53公里,架设电网11.03公里;宅基地复垦12.72亩。
五、投资来源及承贷规模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投资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建设基金、长期低息贷款和群众自筹等组成。2016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计划投资规模为217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88万元,承接省级投融资主体项目资本金531万元(其中省政府筹集的债务资金351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180万元),承接省国农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资金126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96万元。
六、资金安排
(一)使用方向
中央预算内投资、省政府筹集的地方债务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安置地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包括住房及必要的附属设施、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农村能源、乡村道路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得用于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购置,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经营性项目建设,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补助住房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辅助用房户均不超过30平方米。
(二)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给予专项资金补助。根据县住建局对我县2016年农村住房建设成本进行测算,户均约为7.59万元,其中住房建设6.59万元/户(按户均3.71人、人均25平方米、单价710元/平方米测算);辅助用房1万元/户(按30平方米/户、单价333元/平方米测算)。按照省政府定的支持政策,经研究,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86.82%给予支持,即人均1.775万元给予资金支持。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革局、县督查办、县委农工委、县民宗和扶贫移民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 、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和县国资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发改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规划的编制、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规划指导组,项目保障组,项目实施组和宣传督导组。同时,各乡(镇)要成立项目指挥部,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负责,责任人具体负责&的&三级责任制&。
(二)精心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由党委书记牵头揽总的工作小组,监督指导村上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精准识别和安置方式的选择,科学规划安置区(点),落实好安置用地;按照县下达年度计划组织搬迁对象加快建设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协同配合县级相关部门把好工程质量、住房验收、资金拨付关,协调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和矛盾,负责项目实施信息的上报,项目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同时,做好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等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帮助安置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创业就业,确保安置区稳定。
(三)严格资金管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有关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县发改局、县民宗和扶贫移民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考核督查。将易地扶贫搬迁年度实施情况纳入扶贫绩效考核范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搬迁对象确定、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搬迁对象脱贫销号等情况,分阶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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