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执行法律的基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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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丛书|法治篇》第六章?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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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总结历史沉痛教训后的明智决策;是新时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保证,因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可见,“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而是具有丰富的实质内容,其基本要求主要表现在法律完备而良好、法律权威、法律有效实施等方面。
一 法律完备而良好
首先,关于法律完备。这是满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能够有法可依的基本前提与必要条件之一,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所立之法的形式要求。形成完备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任务,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先行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起着引领和推动作用。具体来讲,法律完备是指要建立一个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和谐、体例科学和协调发展的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首先,法律完备需要构建一个部门齐全的法律体系。“部门齐全”是指“凡是社会生活需要法律作出规范和调整的领域,都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各种规章,从而形成一张疏而不漏的法网,使各方面都能‘有法可依’”。令人欣喜的是,时任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同志在2011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已经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意志,以宪法为核心,以宪法相关法律、民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其次,“结构严谨”就是指“法律部门彼此之间、法律效力等级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应做到成龙配套、界限分明、彼此衔接”。这需要通过立法明确立法主体及其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同时需要提高立法技术,从而确保立法在横向与纵向两个方面都能衔接自然、协调统一。再次,法律完备内涵了“内部和谐”的基本要素,具体是指不同位阶、不同类型的法律规范之间不能出现内容相互矛盾的现象,并要尽量避免重复性立法,以保持立法整体的和谐一致。这就要求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同位阶法之间、新法与旧法之间、普通法与特殊法之间尽量做到内容不抵触,但又考虑到此类抵触情形的客观存在,所以还必须制定完善的立法冲突解决机制。最后,法律完备是一个动态的要求,具体来看就是要维持已有法律体系的“协调发展”。实践不是静止的,而是变化发展的,那么作为指导、规范实践活动的已有法律体系也应当是不断更新、不断发展的,从而及时有效地回应实践的新的需求,以最大限度地克服已有法律体系的滞后性。
其次,关于法律良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法律良好同样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之一,且在整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法律良好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依之法的实质要求,主要包含了人民主权、权力制约、权利本位及人权保障等几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它所坚持的是“恶法非法”的正论,所反对的是“恶法亦法”的谬论。首先,法律良好是建立在人民主权的基础之上的,而若已建构的法律体系不能体现这一点,则必不能称为良好的法律。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就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了主权在民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立之法必须体现全体人民的意志与利益,建立民主的政治体制,实现民主的法制化与法制的民主化。。民主的精髓是“人民主权”原则,而“人民主权”原则的落实在我国就是要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次,法律良好还必须能够体现出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与监督。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公理。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同样要防范国家权力的滥用与腐败。对此,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盛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权力制约的机制无疑是分权原则,其主张的是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制衡,但这只不过是权力制约规律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不能照搬到社会主义中国。我国所要采取的权力制约机制包含了以人民的权力制约国家权力、以人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实现国家权力的职权分工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再次,坚持权利本位是法治国家的明显特征,是判断法治国家与非法治国家的重要区别。权利本位观念最早建构于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基础之上,取代了封建社会的义务本位观念,有其重要的进步意义。但是,也必须看到资本主义权利本位的阶级本质与历史局限性。一方面,从根本上讲这是为了保障资产阶级的利益;另一方面,资本主义权利本位是狭隘的残缺不全的。因此,社会主义国家所立之法所体现的权利本位观应该是更加高级、全面、彻底的权利本位观念,是权利本位与社会主义原则的良好结合。最后,人权保障是法律良好的关键要素,“法治的真谛,法治的试金石,均在于对人民根本利益的维护和发展,在于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在2004年修宪时,中国已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条款载入到宪法之中。此虽为一概括性条款,但却意味着人权精神与人权原则已然进入了我国宪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对时代精神的积极回应。
二 法律权威
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应当是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否则,就不可能实现依法治国,更不谈不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作为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人民的意志具有最高性,而作为人民意志集中体现的由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自然也具有至上性,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具体来看,法律权威主要体现在法律至上与法律信仰两个方面,前者可视为法律权威的外在权威要素或外在影响力,后者则为法律权威的内在权威要素或内在影响力。
1 法律至上
一般认为,“法律至上是指法律在整个社会规范体系中具有最高权威,任何社会活动都必须服从法律、遵守法律的规定,而不能超越法律;任何权力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受到法律的制约。”具体来讲,法律至上包含了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在整个社会规范体系中,法律居于至上的地位,其他任何社会规范都不能否定法律的效力或与法律相冲突;二是所有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法律,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三是相对于任何公共权力而言,法律具有至上的地位,任何权力的拥有和行使都必须具有法律上的依据并服从法律的规则。这三层含义只是从一般意义上对法律至上进行的内涵界定,而要深刻认识法律至上的精髓所在,就必须意识到在法律至上的背后是宪法至上。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中,强调法律至上,首先就是突出宪法至上的原则。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是人民意志的最高体现,理应被置于至上的地位。确立宪法至上原则,对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十分重大。倘若不能确立宪法至上原则,则国家权力机关就丧失应有的权威,也就谈不上监督和控制其他国家机关,法律对于权力的制约也就难以实现,权利对于权力的制约就会软弱无力,民主政治建设就不能大力推进,法治就缺失了力量之源。
2 法律信仰
法律权威不仅体现为法律至上,更需要法律被信仰。诚如伯尔曼所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法律将形同虚设。”法律信仰是形成法律权威的必要条件之一。只有被信仰的法律,才能取得真正的权威。进一步讲,法律信仰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指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可见,它既是一个主观范畴的观念,也是一个可见于主体行为的客观化的概念。现代法律信仰,是一个纯粹的法律信仰,即信仰的对象是法律本身,而不是因信仰图腾或神灵而延伸及法律;信仰的最终主观基础是法律信念,而不是神灵崇拜心理。”因此,拥有法律信仰的主体必然会在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都自觉地接受法律的引导,并发自内心的信赖法律、尊重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至上权威。而要产生这种纯粹的法律信仰,则必须认识到法律信仰是建立在法律为人们所熟知、需要和信赖的基础之上:“熟知”并不等同于人们对法律的简单学习和了解,而是要制定出已经被公众认可的规范或者制定后能很快被公众认可的规范;“需要”则是指制定出来的法律能够满足人们的生活和生产需要;“信赖”则是指人们对法律的执行过程和结果的公正性的信任和依赖,而单纯的强制换不来信赖。强调法律信仰的重要性在当前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显得尤为必要,其突出的作用就在于可以从思想层面对那种信仰“权力”而不信仰“法律”的错误观念进行有效的纠正,以破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阻碍。
三 法律有效实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的有效实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具体来看,法律有效实施主要包括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公民守法这四个方面。
1 依法执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在民主政治和法治的条件下,政党参与政治,实现对国家或社会的领导是按照法治的要求进行的。依法参与政治,依法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是法治国家对政党活动的基本要求。政党活动方式法治化,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居于执政地位的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必然地要面对如何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一重大课题。党的十六大确定了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这是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的重大创新,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民主政治是政党政治、法治政治,政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是法治国家对政党行为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应有之义。”由此可见,依法执政是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内在需求。倘若执政党不是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是游离于宪法和法律之外,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和超越法律的特权,必然是法律难以得到有效的实施,也就谈不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 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针对政府而言的,而政府能否做到依法行政将直接决定法律能否得到有效的实施,甚至将决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能否顺利推进。这是因为在现代国家中,一方面,行政承担着比立法、司法更加普遍、更加日常性的管理事务,且行政活动的每一个领域、每一个方面都事关国家民生和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行政权力在现代社会中呈现出普遍的扩张趋势,行政权力越来越大,若是政府不能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则行政权力的扩张、越位、滥用、腐败等违法行政的现象将层出不穷,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将会受到很大影响。国务院于2004年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依法行政的具体内容作出了细致的规定:其一是合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管理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若无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则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或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的决定;其二是合理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行政相对人做到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能够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采取的措施和手段须必要、适当,为实现行政目的而存在多种方式情况下,要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其三是程序正当,要求行政管理活动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严格遵循法定的回避制度;其四是高效便民,要求行政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其五是诚实守信,要求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必须全面、准确、真实,不得随意撤销、变更已作出的行政决定,确实需要撤回或者变更的,则必须依法进行;其六是权责统一,要求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这为我们描绘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下的依法行政的科学内涵与具体目标,理应成为指导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行动指南。
3 司法公正
法律的有效实施体现在司法层面的突出特征必然是公正的司法。公正是司法的天然追求与职责,也是对司法的最本质的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公正的基本内涵是指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中、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和正义的原则。这一原则既要求法院的审判过程必须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而此中的“过程中的公正”即程序公正,“结果的公正”则为实体公正,这两者构成了司法公正的基本内容。这里需要进一步明晰的问题在于,如何认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应该讲,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是不可偏废的,程序公正不仅是实现实体公正的工具与保障,其本身也具有独立的价值,而不能被看做是实体公正的附庸。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普遍现象是重实体公正而轻程序公正,从而导致了对程序公正的忽视或轻视,使得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形成一种扭曲的司法公正观念。因此,应当纠正这种“重实体而轻程序”的做法,努力追求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有机统一。
4 全民守法
“守法是法律实施最重要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实施最普遍的基本方式。”守法的主体十分广泛,包括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公民个人及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及无国籍人。但是,本国公民无疑是守法主体中最普遍、最广泛的群体,且全民守法也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在我国,全民守法的“法”的范围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等。就守法的内容而言,包含了履行法律义务与行使法律权利两个方面,这是对于守法的一种广义理解,为的是增强人们的守法积极性、自觉性以及促进法的全面实现,两者共同构成了守法的基本内容。具体来看,履行法定义务就是指人们按照法的要求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且履行法定义务的方式包括履行消极的法律义务与履行积极的法律义务两种情况,前者只需要义务人不作出一定的行为,而后者则需要义务人积极作出一定行为。行使法律权利则是指人们通过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的行为,进而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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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78910社会主义道德是执行社会主义法律的基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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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当代大学生如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担当起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当代大学生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做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增砖添瓦;继承前辈的事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担当起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使命。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区别1.道德规范人们的行为应当如何做。主要依靠舆论、靠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力量2.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必须如何做,法律规范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靠奖惩、靠精神力量和物质力量来起作用,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联系:密不可分,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协同发挥作用。道德是维护法律的基础,法律为道德提供法律保障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关系1.社会主义法律对是对人们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有力保障和依靠2.社会主义道德是执行社会主义法律的基础3.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是以国家强制性力量贯彻实施的,而社会主义道德靠内心信念、教育力量来贯彻实行,二者密不可分第一章理想的含义,信念的含义理想就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信念就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失误或思想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态度。理想和信念是紧密联系的理想和信念是紧密联系的,是信仰现象的两个侧面。理想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信念是人们所相信的观念和秉持的理念,两者是密切联系的。理想与现实的关系?1.理想和现实是一对矛盾,他们的关系既对立又统一。2.理想来源于现实,是对现实的反应,但不等于现实,是现实的升华。3.是理想过于现实,是现实的升华,但他并不脱离现实,与现实相互统一,必然联系的。4.是在一定条件下,理想可以转化为现实,旧的理想实现了,又会有新的理想鼓舞和激励人们。理想信念在人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1.理想信念是人生的奋斗目标和精神向导2.理想信念是人生的前进动力3.理想信念是人生的精神支柱理论联系实际,如何走出理想追求中的两个误区?理想与现实既对立又统一,理想来源于现实,是对现实的反映,同时,理想根植于现实,又高于现实,只有付诸实践,理想才能变成现实。若要将理想变成现实,必须在实践中升华理想,从而在实践中实现理想。1.要走出“以理想来否定现实”的误区。当产生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时,要坚持现实的主流,不能倾向用理想来否定现实,从而导致对现实的全盘否定,逃避或反对现实。2.要走出“以现实来否定理想”的误区。当产生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时,要对理想充满信心和热情,不能不加分析的全盘认同现实,与其同流合污,失去其理想。确立理想信念应注意哪些方面 1)把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结合起来。2)把个人与社会的理想信念结合起来。 3)对不同的理想信念进行辨别和选择 。 将理想信念化为追求的行动 1)崇高的理想信念必须落实在行动上。 2)追求和实现理想是一个艰苦奋斗的过程。 正确认识和处理追求理想过程中的问题 (1)充分认识理想实现过程的长期性、曲折性和艰巨性:比如,无产阶级追求的是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但在中国却首先要为实现资产阶级革命的目标而奋斗 。这说明理想的实现具有曲折性。 (2)正确看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走出片面性的误区 ①误区:“以理想来否定现实”、“以现实来否定理想”。 ②理想与现实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A、对立:理想主观-现实客观;理想完美-现实有缺陷;理想未来-现实当下。 B、统一:现实孕育形成理想;理想来源于现实、并包含现实。 论述在我国现阶段如何把个人理想融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追求之中?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1.社会理想决定和制约个人理想。社会理想居于高层次,是最根本的、起主导作用的。个人理想居于低层次,并从属于社会理想。个人理想只有自觉地顺应社会理想并以此为基本方向来进行选择和确立,才有可能实现,才能更好的、更顺利的达到自己的理想目标。2.个人理想不同程度的体现着社会理想。社会理想反映着人民的共同愿望,代表着人民的共同利益,它要靠千百万人的实践活动来实现。没有每一个人的实践活动的积累,社会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社会理想有赖于个人理想的整合,个人理想又不能脱离社会理想和人类理想。在我国,社会主义理想依靠每一个公民把自己的理想同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紧密的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的实现。个人理想如果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违背,就失去了客观的依据,因此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在树立个人理想的过程中,要将其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之中,在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定对党的领导的信任的实践行动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的基本内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共同的理想信念,其基本内容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它集中体现了全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的利益和愿望,是保证全体人民在政治上、道义上和精神上团结一致,克服任何困难,争取胜利的强大精神武器。联系实际阐述追求理想要有正确的认识和态度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需要有正确的认识和态度。在理想和信念方面的认识上的误区和态度上的偏颇,会左右着人们追求理想的行动,从而影响到理想的实现。因此,充分认识理想实现过程的复杂性,以正确的认识和态度来追求理想是非常必要的。要做到:1.充分认识理想实现过程的长期性、曲折性、艰巨性。(1)理想的实现具有长期性。理想变为现实是一个过程。理想实现的长期性是对人们的耐心和信心的考验,对此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2)理想的实现具有曲折性,通向理想境界的道路不是笔直的,而是充满了曲折,正是由于曲折,追求理想的道路才更加漫长。(3)理想的实现具有艰巨性。尽管不同的理想实现的困难程度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任何一种理想的实现都不是轻而易举的。2、正确看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走出片面性的误区。理想与现实本来就是一对矛盾体,他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只有全面的把握这二者的关系,才不会因为他们在现实中遇到矛盾而产生偏颇的思想认识和态度。第二章爱国主义的基本内容1.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是爱国主义最基本的内容。爱国主义以爱故土、爱人民和爱国家为最基本的内容2.热爱故土山河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3.热爱各族人民是爱国主义的集中表现4.热爱自己的国家是爱国主义的必然政治要求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怎样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经济全球化对爱国主义教育的挑战 (1)全球化直接威胁各民族国家的经济安全,同时也弱化了国民的国家安全意识 (2)全球化对各民族国家的主权会有所削弱。 (3)全球化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一直在对各民族国家进行文化渗透。如何弘扬(1)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加速提高中国的综合实力 (2)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积极应对挑战和风险 (3)以全球视野和开放意识来建构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体系为什么说爱国主义与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统一的?爱国主义与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到具有深刻的内在一致性。1.社会主义中国不是从议案上掉下来的,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经过流血牺牲,长期艰苦奋斗建立起来的。“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同样是中国历史和现实昭示的真理。2.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而奋斗的历史。3.在当代中国,没有任何一种力量能够代替中国共产党。实践证明:人民团结,社会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共产党领导。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爱国主义所渴求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根本不可能实现。怎样理解我国各族人民共同的理想信念?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这种共同理想,符合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符合我国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发展的要求,是实现共产主义最高理想的客观要求和必经阶段。中华民族有哪些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1.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2.反抗民族压迫,抵御外来侵略3。开发祖国山河,创造中华文明4.心系民生苦乐,推动历史进步爱国主义的作用?1。爱国主义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旋律,是动员和鼓舞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2.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灵魂,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3.爱国主义是壮丽人生的精神动力当代大学生应该怎样以世界行动履行爱国主义?1.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国营本领。2.确立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定、团结和统一。3.积极投身社会实践,逐步从爱国主义走向共产主义。在新时期,怎样做一个忠实坚定的爱国者?1.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承担起对国家应尽的义务,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2.增强国防观念,它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是报效祖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综合素质、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3.以振兴中华为己任,努力做到立报国之志、践爱国之行。当代大学生肩负着民族振兴的重任,要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光荣传统,做坚定的爱国主义者。大学生只有通过培育强烈的爱国情感,保持民族自尊和自信,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努力学习和工作,以实际行动和贡献旅行爱国主义,才能真正成为新时期忠诚坚定的爱国者。第三章试述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应该怎样认识和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1)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是人生道路的基本关系。只有正确认识并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才能更加稳妥地走好人生道路,创造有价值的人生。(2)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对立统一关系。一方面,特定的社会条件决定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个人并不是被动地有社会所决定,而是对社会具有能动性。(3)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要在社会发展中认识自我,调整和充实自我,是个人与 社会的联系总是处在积极地状态,是自我意识处于良性循环。(4)正确处理个人和社会的关系,要在个人发展中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个人应当为社会多做贡献,是社会的财富的财富和不断增加,在这个过程中使自己的人格健全、品德高尚,自我价值得到充实。在现实生活中,一定要增强人生责任感,特别是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强化自我责任,认真学习,发奋成才,自觉承担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简述人生观的含义和基本内容。1.人生观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它是世界观的一部分,用世界观去观察和对待人生问题,就形成了人生观。2.人生观包括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三个方面的内容。人生目的回答人为什么会活着,人生态度表明人应当怎样对待生活,人生价值判断什么样的人生才有意义。这三个方面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其中人生目的是核心,决定着其他两个方面,有什么样的人生目的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尺度。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科学高尚的人生目的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科学高尚的人生目的,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的人生目的1.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同社会发展规律相一致2.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符合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3.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客观要求用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指引人生方向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在知识经济的挑战中,大学生应终身尊奉和践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1.培养和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党和人民对大学生的要求和期待2.培养和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大学生成长和成才的内在要求,要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掌握为人民服务的过硬本领3.是抵制各种错误人生观影响的有力武器,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为人民服务的目的更加明确在现实生活中,怎样用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境遇? 人都是生活在特定的环境中,要学会用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境遇。顺境和逆境,对不同的人来说,并不是均等的,在现实生活中,顺境和逆境对人的影响都有两重性,大学生要对其进行正确的对待。对于顺境,不能麻痹大意、得意忘形,而应居安思危、自制自励,使自身的活动保持良好的度。身处顺境并不等于一切顺利,更不等于没有困难,一定要对可能出现的困难和挫折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乐观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实践证明,只有具备强烈的进取心和顽强的意志并终身勤勉,才能在顺境中不断奋进和成长。 对于逆境,不能怨天尤人、自暴自弃,百应大胆正视,积极应对,努力创造条件,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待时机成熟,因势利导,使之成为人生旅程上的一个闪光点。面对人生道路上的险恶与曲折,总是信心坚定,勇于在逆境中奋斗,经得起挫折、困难和失败的考验,以百折不挠的勇气赢得了成功,成为新时期学习的榜样。树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有何现实意义?(1)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能够促进人生目的的达到。有了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就能为实现崇高的人生目的而拼搏,闯出一条闪光的人生之路;反之,抱着消极无为的人生态度,就会导致上进心失落,或者在困难和挫折面前消极悲观、畏难退缩,进而遁入歧途、一事无成。(2)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有助于人生价值的实现。抱有积极进取人生态度的人,一般都热爱生活、珍视生命,选择和确立较高的人生价值目标,而人生价值目标一旦确立,还会发扬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始终保持蓬勃朝气,为他人谋福利、为社会做贡献。(3)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能够科学的调整人生道路的方向。它可保证人将远大的理想寓于具体的行动中,始终以豁达的心态和务实的精神,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实现人生目标。为什么说社会价值的创造过程与自我价值的实现过程是统一的人生价值包括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社会价值的创造过程与自我价值的实现过程是统一的。这是因为,只有当一个人凭着自己的知识、能力、体魄、品格等素质,为社会做出了有益的贡献,创造了社会价值,满足了社会需求,才能从社会那里得到满足和尊重,才能感受到自己存在的意义,感受到自我价值的实现。所以,人生的自我价值必须与社会价值相结合,并通过社会价值表现出来。创造社会价值是因,实现自我价值是果,不创造社会价值,就无从实现自我价值。如何理解在创造价值中实现自我价值?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选择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在创造社会价值中实现自我价值,是追求科学人生价值观的主要表现。社会价值的创造过程与自我价值的实现过程是统一的,人生的自我价值通过社会价值表现出来,在创造社会价值中实现自我价值,是人生的一项重要实践活动,要正确把握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和方法。(1)二者关系:①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共同构成了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②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的社会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个体的奋斗。个人提高自我价值的过程,也就是通过努力以自我完善、全面发展并进而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的基础。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是第一位的。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是第二位的。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人现实的社会价值活动在他自己身上的显现。一个追求的价值目标的社会内容越多、社会奉献精神越强、社会贡献越大,他的自我价值也就越大。(2)如何实现:创造社会价值中实现自我价值,是一项重要的人生实践活动①进行有意识、有目的的创造性实践活动,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途径。②选择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相一致的人生价值目标,是人们追求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③自觉提高自我的主体素质和能力,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的主观条件。保持身心健康的途径和方法?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提高挫折承受能力,养成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2.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和心理品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3.掌握心理调适方法。主动进行心理咨询,掌握心理健康的知识4.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注重与他人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第四章试述道德的历史发展演变?(1)道德的历史演说是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完善而进步发展的。原始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相待的社会道德关系;奴隶社会形成了奴隶主道德占统治地位的道德;封建社会形成了封建主道德统治地位的道德;资本主义社会形成了资产阶级道德占统治地位的道德;社会主义社会先进分子还力行共产主义道德,社会主义道德将进一步发展为共产主义道德。(2)道德的发展遵循一定的规律。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道德也不断发展进步,最终由社会生产方式决定;道德的发展有其相对独立性,总的趋势是前进的、向上的,是沿着曲折的道路向前发展的。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道德是社会经济关系的产物,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主要表现在:1.社会道德体系的性质直接由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有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就有什么样的社会道德2.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由社会经济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利益直接决定3,到的具有阶级性,反映特定阶级的利益4.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变化,必然应起到的的变化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特殊的规范调调节方式,主要表现在:1.道德对社会行为的调节是非强制性的2.道德规范具有相对稳定性3.道德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社会关系范围的调整更具有广泛性简述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什么要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答:我国的社会主义道德是继承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和中国革命道德传统,积极借鉴世界各国优秀道德文化和先进文明成果,结合时代精神而形成的。中华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优良的道德传统和优秀的文明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只有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才能充分激发整个民族的潜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也只有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才能使体现时代特点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有利于每个中国人道德品质的完善和中华民族整体道德水平的提升。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什么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1.我国的社会主义道德,应当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2.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经济优势的发挥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的积极作用3.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提供道德价值导向4.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保证和促进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什么要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答:1.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所培养和倡导的行为。道德是制定法律的基础,为制定法律提供根据。道德调节的广泛性,使之能渗透到法律不作为的范围。2.社会主义德治和社会主义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法治以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的行为;德治以道德说服力和感召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制度前提,同时又是弘扬社会主义道德的可靠保障。社会主义德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支柱,同时又是重要补充。只有把法治和德治二者结合起来,使“依法治国”不断完善,使“以德治国”深入人心,才能使人们不失去正确的目标并有正确的行为规范。3.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在内容上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在作用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把道德建设融于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之中。逐步完善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和促进的运行机制,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更有效地引导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充分发挥法律和制度的作用。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道德要求是什么?为什么?1.我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依据我国经济生活和人们思想道德状况的实际,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包含三个层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一心为公。这是集体主义的最高层次,是共产党、先进知识分子应努力达到的道德目标。先公后私、先人后己。这是已经具有较高社会主义道德觉悟的人们能够达到的道德目标。公私兼顾、不损公肥私。这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要求。2.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集体主义原则的多层次要求,有利于把集体主义精神贯彻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人人都可以践行集体主义原则,有利于全社会积极主动的与用到的调节功能,引导人们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自觉的把个人的理想与奋斗融入广大人民的共同理想与奋斗之中。道德建设原则的基本内涵1.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2.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它体现着全体人民的意愿,体现着所有成员的共同利益3.强调重视个人的正当利益和自觉创造精神。4.要求发扬融入集体合力的丰富个性和自觉创造精神简述道德的社会作用?第一,道德对其赖以产生的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第二,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第三,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第四,道德通过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的其他部分发生影响,从而间接地为经济基础服务。第五,到的能够保护或破坏一定阶级的政治统治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原因社会主义道德是一个包括到的核心、道德原则和各种道德规范的系统整体。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诚实守信为重点,这是因为1.诚实守信是为人之本、成事之基2.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3.诚实守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含义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灵魂,他决定并体现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于一切旧道德的主要标志;它规定并制约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领域中所有的道德现象,是统帅一切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的指导思想。为什么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答: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1.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客观要求。2.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3.为人民服务体现着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统一。总之,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集中体现,反映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道德活动的基本标准和方向。用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指引人生方向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在知识经济的挑战中,大学生应终身尊奉和践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1.培养和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党和人民对大学生的要求和期待。2.是大学生成长和成才的内在要求,要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掌握为人民服务的过硬本领。3.是抵制各种错误人生观影响的有力武器,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为人民服务的目的更加明确。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科学高尚的人生目的为人民服务作为高尚的行为宗旨,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的人生目的。1.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同社会发展规律相一致2.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符合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3.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客观要求和精神动力。在实践中继承和弘扬优良道德传统1.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2.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3.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是个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成接,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只有继承和弘扬优良道德传统,才能激发民族潜能,为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从而使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有利于完善中国人民的道德品质,有利于提升中华民族的整体道德水平。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心为公,无私奉献。这是集体主义的最高层次,是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分子应达到的到的目标。2.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先人后己。这是具有较高道德觉悟的人们应该达到的到的目标。3.公私兼顾,不损公肥私。这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什么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1.集体主义原则是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它体现着全体人民的意愿,体现着所有成员的共同利益;集体主义强调重视个人的正当利益,有利于充分发挥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向前发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的先进文化,为集体主义创造了文化前提。2.集体主义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思想保证和提出和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意义是什么?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提出和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重要意义。其一,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要求。公司基本道德规范的提出,反映了现代社会生活、历史条件的变化,体现了历史传统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既继承与弘扬的中国优良道德传统和中国革命道德传统,又体现了新的时代条件下对道德建设的要求,并对当前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有强烈的针对性,丰富和拓展了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内容。其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对公民道德要求的高度概括。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调节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基本关系,提炼出了对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是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基础。其三、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有利于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表达言简意赅、科学准确、通俗好记,可以利于道德教育,强化道德要求,提高公民道德素质,锤炼道德品质,有助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什么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对光荣、耻辱的基本观点和根本看法。“八荣八耻”的内容: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如何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努力学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1)重视荣辱观念,树立荣辱意识。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知荣知耻,树立强烈的荣辱意识。(2)明荣避耻,掌握科学内涵。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明辨荣辱,掌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3)超荣避耻,贵在践行。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做当荣之事,拒避为辱之行,贵在合理践行。第五章个人品德的含义及形成良好个人品德的意义?(1)含义:个人品德是个人的道德品质的简称,是指个人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规范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稳固的倾向和特征。(2)形成良好个人品德的意义:①良好个人品德的形成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②良好个人品德的形成夯实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础。③良好个人品德的形成是个体精神境界的提升和全面发展的要求。总之,良好个人品德的培养既是个人修养的目的,也是社会教育的任务。每个社会成员都应为形成良好的个人品德而努力。个人品德的形成个人品德是在社会的生活环境中潜移默化、逐步形成的,是在社会实践中的行为积累,并受个体心理发展的影响。1.个人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受历史和现实的社会关系的制约。2,离不开个体在社会中的实践活动3.个人品德的形成过程包含有心理上或行为习惯上的基本成分的相应发展试述良好个人品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道德修养即个人的品德修养。现代社会进行道德修养、锤炼个人品德的途径和方法主要可以概括为三方面:1.是认真学习,提高道德认识。包括学思明理,即学习思考,明白道理。择善而从,即虚心学习,择善从之。学习榜样,即学习先进,效仿榜样。2.是勤于实践,加强道德行为训练。包括知行统一。通过道德实践,实现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有机统一,把外部的道德教育转化为个人内在的道德品质。积善成德。精心地保持自己的善意,精心地保持自己的善行,使其不断地积累成为个人品德。3.是严格要求,完善道德品质。包括省察克治,即通过反复检查以发现和找出自己思想中的不良念头和行为上的不良习惯,坚决克服和整治掉所发现的那些不良念头和习惯。陶冶情操,即提高对自然、社会和艺术美的感受,在丰富的社会生活实践中,以各种丰富、高尚的感情和志趣,启迪自我的心灵,不断培养和加深自己的道德情感,激发道德需要和欲望。慎独自律,即慎独是在个人独处、无人监督时,也坚守自己的道德信念,对自己的言行,小心谨慎,自觉按道德要求行事,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这些是道德修养,形成良好个人品德的途径和方法。什么是个人品德 如何正确理解个人品德的含义?个人品德是个人的道德品质的简称,是指个人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规范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稳固的倾向和特征。正确理解个人品德的含义可以有几个方面:一是个人品德是表现在个体处理一切问题时的行为活动中具有比较稳定了、形成了习惯的道德素质,是行为者个人的道德属性。二是个人品德既包括个人主观上对一定的道德原则规范的认识,也包括个人基于这种认识所产生的具有稳定性特征的行为习惯,是个人主观上道德认识和客观上道德行为的统一。三是个人品德实际上也是社会中存在的道德关系、道德原则规范在个体思想和行为上的集中反映。四是个人品德是个人的稳定心理特征、内心状态,是一个在进行长期的一系列的道德行为中表现出来的稳定心理特征。五是个人品行是由个人多种心理成分共同构成的一个复杂整体,包括个人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意志、信念、行为等方面。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1.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包括:文明里卖、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2.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基本要求,是精神文明的基础性工程。怎样理解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1. 有序的公共生活有利于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2.有序的公共生活有利于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3.有序的公共生活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生活环境,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4.有序的公共生活有利于人们文明程度和秩序意识的提高,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如何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职业和职业道德的含义,职业道德有哪些特点职业是人们靠劳动以维持生活的一种社会性的位置,简单地说,职业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在一定的执业活动中应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特点:1.规范性和专业性2.可操作性和准强制性3.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1.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2.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形成良好道德风貌的重要手段3.是提高从业者素质的重要途径4.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条件努力提高职业道德素质1.努力学习,积累和掌握有关职业道德素质的知识,增强职业道德意识2.努力塑造优良的执业品质,形成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意识和行为3.努力锻炼实行履行职业道德规范的能力,提高自己的执业道德素质论述从业人员在职业生活中应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1)职业活动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貌的重要手段。(4)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从业者素质的重要途径。(5)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条件。简述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社会公德是指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社会公共生活必须的,最简单的公共生活准则。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有着重要意义:(1)遵守社会公德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2)遵守社会公德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3)社会公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精神文明程度的&窗口&。社会公德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每个公民应当在社会生活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更好更快的发展。大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和科学素质,对宣传维护社会公德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1.应当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公德意识,努力做社会公德规范的传播者和践行者。2.应当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在实践中培养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3.应当从小事做起,从小节做起,带头践行社会公德。第六章论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们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党的最根本的使命,就是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最大优势。 (2)人民当家作主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全国各族人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党只有真正做到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3)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基本的治国方略。在现代社会中,执政党的权力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转化程序,才能成为管理国家的社会公共权力。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要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符合法治的原则,使党的执政活动严格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4)总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一是必须反映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二是必须反映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三是必须反映和坚持党的领导。四是必须反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五是必须反映和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要求。六是必须反映和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论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1)依法治国是最根本的治国方略。以德治国是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对人们的思想道德提出的更高要求。(2)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属于不同范畴。社会主义法治与道德本质是一致的,产生于同样的经济基础,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两者分属于不同的范畴,法治属于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精神文明。(3)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互促进。法律是道德的重要载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充分实现,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的推行,有利于提高一般公民和国家工作人员的道德水平。反之,推行以德治国,社会主义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又必然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有效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对于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的概括与反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是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的基础和前提。2.执法为民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要实现法治的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及时高效的原则。4.服务大局是社会法治的总要使命,要求公民具备大局意识,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5.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内容?传统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政治安全是国家大政治制度和政治形势保持稳定,不收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和颠覆国防安全是国家领土、领海领空安全,不收外来军事威胁或侵犯。传统国家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和核心。没有政治和国防安全,就根本不可能有国家安全。全新国家安全观内容?全新国家安全观,即国家安全出了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外,还应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内容。国家安全的概念?国家安全,一般是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国体和整体的稳固、国家的政治技能与作用、涉及国家和全体人民的重大利益不受威胁、侵害和破坏。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的内容?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主要包括权利义务相统一、重证据、讲程序。(1)权利义务相统一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思维方式 是公民就具有的基本法律修养,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要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必须要培养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法律思维方式。(2)重证据证据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在诉讼程序中是凭借证据来认定相应事实的,并以此作为适用法律的根据,这就是重证据的根本原因。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培养证据意识,注意保存和搜集证据。(3)讲程序法律程序是人们进行法律行为必须遵循或履行的法定的时间或空间上的步骤和形式。是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因此,讲程序是法律思维的一个重要特征。法律程序的价值法律程序作为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对于维护实体正义具有积极意义,公正的法律程序保证了法律运作的结果客观公正。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义务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2、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3、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4、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5、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秘密。6、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7、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8、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和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试述依法治国的内涵与基本要求?内涵:依法治国,就是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种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基本要求,包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维护、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以及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治理国家最高权威的价值取向。基本要求:(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依法治国的过程,实质上就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的过程。(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本质在宪法上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民主性、人民性的必然要求。(3)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理国家的最据权威价值的取向。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是否得到确立,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成败。没有宪法和法律权威就没有秩序,没有秩序就没有法治国家。第七章发的概念、法律规范的概念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法的特征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发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法是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规范。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是什么?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同时,他又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和利益是一致的,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因此,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反映了社会主义历史发展的规律,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新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效制度保障。简述法律的作用?一、根据法所体现的意志,法的作用首先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二、法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意志和行为骑着调节作用;三、法的作用可以分为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是从法律规范调整人们的行为这一特征来分析法律所起的作用,法律的社会作用是从法律的本质和目的角度分析法律的作用。1.法律的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指法律规定对于人们的行为的一种指导和引领的作用。(2)教育作用,指法律对于人们今后行为起积极影响的一种作用。(3)评价作用,指法律作为一种对于人们行为的评价标准或者尺度的作用。(4)预测作用,指法律具有对于人们之间将要如何行为能够预料和估计。(5)强制作用,指法律具有制裁和惩罚违法犯罪行为的作用。2.法律的社会作用1)法律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的作用,这是法律社会作用的核心。(2)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指法律对于关系整个社会,不分阶级、阶层。法的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1.法的社会作用包括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法通过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来维护统治。发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包括满足国家和社会管理的需要,维护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2.法的规范作用反映了法的手段和目的的关系。规范作用包括:指引作用、教育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制裁作用。发体现国家意志、调整社会关系,法的内容受物质条件的制约1.法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的意志通过国家意志表现出来,主要表现在: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法律是国家意志,而国家是由统治阶级组成的,所以法律必然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从法律的制定到实施,都是由统治阶级掌握和参与的,当然法律就反映他们的意志,维护他们的利益。不过法律反映和维护的是作为统治阶级整体的、长远的根本的利益,阶级性法律的一个根本属性。2.法调整社会关系,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障实施3.法的内容是一定物质生活条件的集中反映,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试述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是以我国宪法为基础由各个部门发组成的有机联系的、和谐统一的整体。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1、宪法和其他与宪法相关的法律 2、行政法 3、经济法 4、民商法 5、刑法 程序法:程序法是规定保障权利和义务的视线的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程序法提供的可供当事人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法主要有: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目前,外国的程序法主要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仲裁法》 (规范性文件的完善方式)试述法律完善的形式包括哪几个方面及它们各自的含义?法律完善的形式,包括法律的解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法律解释是由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法学理论对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术语及相关问题所作的说明。法律清理是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法律汇编是将规范性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作出系统排列,汇编成册的活动。法律编纂是对散见于不同规范性文件中的属于某一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法律编纂属于国家立法活动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实施和法律适用法律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是法律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以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法律实施包括法律适用和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法律适用具有以下特点:1.法律适用的主题是司法机关2.法律适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要认真履行法定手续3.法律适用过程或结果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法律运行是从法律的创制、实施到实现的整个过程。这一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法律实施、法律遵守、法律监督。法律的遵守包括合法行为的保护和违法行为的制裁1.合法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要求行为的形式和内容与法律要求相一致。2.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主要包括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第八章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特定人的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应当履行的最基本最主要的责任。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国家秘密、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含义经济制度是一个国家通过宪法、法律规定的各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和他们所构成的经济成分以及国家对各种经济成分的基本政策与管理国民经济的原则等方面的制度的总和。经济制度的核心内容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它决定一个国家的政权性质,是一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物质基础。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民商法市民法和商法的简称。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力滥用原则。商法调整的是商事关系,商事关系是特殊的民事关系,商法可以称为民法的特别法,基本原则包括:促进交易迅捷原则,维持交易安全原则,强化商事组织原则。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的行政案件有?一、不服行政处罚案件二、不服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办法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试述经济法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经济法是调整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的总称。基本原则:1.保障、巩固和发展社会之一基本经济制度原则。经济发以各种法律形式和调整段,保障、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经济立法的基础和前提。2.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是经济法在调整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以国家宏观调控为先导、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保障实现两者协调、统一原则。3.权、责、利统一原则。经济主体与国家质检、经济主体相互之间及其自身的权利、责任、利益相统一的原则。4.维护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维护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全面、永久独立平等权利的原则。5.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法要以法律形式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特征:1.宪法的内容不同于一般法律。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等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权威性最大。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的普通法律都不能和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严格。基本原则:1.党的领导原则2.人民主权原则3.公民权利原则4.法治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6.坚持党的领导原则犯罪的构成必要条件有哪些?犯罪主体: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必须具有生命,并且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犯罪的行为及其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过失、目的、动机等因素犯罪客体:指刑法规定的、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客观方面:指我国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需要具备的各种要件的总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及其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及种类?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以下五种 1、拘传。 2、取保候审。3、监视居住。 4、拘留。5、逮捕。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具体受案范围(一)对行政处罚不服的;(二)、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不履行行政机关应履行的职责的案件(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案件(九)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不履行的案件: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终局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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