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军事训练场内20亩林业处罚程序规定部门怎么处罚

贺敏化:靖州县“三林”问题调查报告
湖南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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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州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之一,林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近年来,靖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快林业发展的精神,确立了“打造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靖州”的发展战略,林业作为全县六大产业的基础,被赋予了重要的地位和意义。但同时林业在我县也是一个相对弱势的产业,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经济实力不强、税费过重、经营不活、流转不畅和林农增收缓慢、生活日益艰难等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林业发展、林区进步和林农致富。为彻底解决“三林”问题,促进林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上级要求,从5月初开始,县林业局组织开展了“三林”问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1、全县基本情况。靖州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西南边陲,怀化市南部。全县土地总面积331.3万亩,是典型的“八分半山一分田,半分水域加庄园”的山区县。全县总人口26.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25万人,占75.6%,以苗、侗为主的16个少数民族20万人,占74.6%。198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苗族侗族自治县,是少数民族边远山区贫困县、享受比照省扶贫工作重点县、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范围县和革命老区县,也是“国家卫生县城”、“全国双拥模范县”和“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近三年全县GDP总值分别为亿元,亿元,亿元,2011年人均GDP17550元。近三年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亿元,亿元,亿元。
  2、林业基本情况。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66.4万亩,占县域面积的80.4%,有林地面积230.5万亩,森林覆盖率74.06%,森林蓄积量942.8万立方米,人均拥有量位居全省第一,年产商品木材15万立方米以上,是全国绿色小康县、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和全省林业十强县,也是“中国杨梅之乡”、“中国茯苓之乡”。 2011年全县林业总产值达13.2亿元,来自于林业产业的收入占全县财政收入的30%以上,占农民人均年收入的60%以上。全县现有林业行政事业单位29个,工作人员417人,其中离退休74人。2011年我县林业行政事业单位总收入为4639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2168万元,县财政拨款290万元,规费收入2116万元(育林基金195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性收入228万元)。2011年林业行政事业单位总支出为5235万元,其中人员机构经费3065万元,生产性经费137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515万元,上缴政府统筹280万元,超支596万元。
  3、林农基本情况。全县现有农业人口20.25万人,全为涉林人员,村级集体经济的70%以上、林农收入的60%左右直接或间接来自于林业。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少、边、穷”县,由于经济基础较差,对外开放程度不高,经济社会的发展还比较落后。这一最大的现实,不仅造成我县财政对林业这一县内最大的资源具有很强的依赖程度,而且使全县广大林农群众生产、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也只能且必须依靠林业。近三年来,全县林农人均纯收入分别为元,元,元,其中林业收入分别占61.2%、59.6%和58.7%。
  二、全县林业资源现状
  1、林业基地建设情况。一是工程承包造林。年,全县工程承包造林面积达36.6万亩。1992年全县消灭宜林荒山,1994年实现绿化达标。二是世行林项目。年,全县在13个乡镇(场)的20个村实施国家项目工程造林5.41万亩,总投资为1054.9万元。三是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年,全县营造速生丰产林37.85万亩,年均4万亩以上。全县宜林荒山基本消灭后,疏林地大幅减少,营林生产的重点转向调整林种内部结构与发展经济林及其他林种,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速度调缓。四是工业原料林基地。年,由民营林工企业、造林大户承包营造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3.39万亩,造林的成功范例,激发了社会各界投资造林的积极性。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工业原料林基地造林27.8万亩。
  通过大规模地实施林业基地建设,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是带动林农增收致富。一方面通过造林,当地群众可从中直接得到劳务收入;另一方面,林木的采伐销售给国家带来税收,也给林农带来经济收入。二是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林业基地建设改善了自然条件、提高了林地生产力及减少了自然灾害、促进了农业稳产高产。三是为国防建设提供建设原料和绿色保护。靖州作为二炮部队的重要基地所在地,为部队提供了充足的建筑材料和良好的绿色保护屏障。
  2、生态功能区规划建设情况。全县生态功能区区划主要分公益林区和商品林区。全县划定公益林86.78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3%,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0.62万亩,省级公益林21.16万亩,军事影响区域55万亩。其中水土保持林区面积10.62万亩,分布在石灰岩裸露区、渠水上游两岸、重点景区、S319省道两旁江东段和排牙山地理冲自然保护区及海拔800米以上的生态脆弱区;水源涵养林区面积6.9万亩,分布在渠水下游两岸、大中型水库周围;军事禁区面积60.03万亩,分布在部队驻地周围、国防公路两旁,红军纪念地及其它军事影响区范围;风景林区面积5.92万亩,分布在排牙山省级森林公园;护路林区面积3.31万亩,分布在铁路、国道、省道、高速两旁。
  实行生态功能区规划建设具有巨大的生态、社会、经济、文化效益:一是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二是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得到有效改善。同时军事禁区作为军事设施和部队驻地的天然屏障,实行严格的封禁管理,已经形成结构丰富、物种多样、森林植被保存最为完好的区域,为隐蔽国防军事设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全县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1、全县林业经济产业结构现状。全县已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林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了“山上有基地、山下有加工、山外有市场”的产业格局和“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链条,并呈现出一、二、三产业齐头并进的态势。2011年,全县共有用材林111.8万亩,经济林18.8万亩,竹林11.2万亩,种苗基地300亩,木材经营加工单位148家,生产、销售商品材15万立方米,楠竹5.5万根,林木种子9000公斤,苗木805.5万株,木本油料33万公斤,果品4791万公斤。同时我县积极发展以森林旅游业为主要内容的第三产业。国有排牙山林场已建成省级森林公园,并正在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同时加快对飞山寨、五老峰、五龙潭等森林生态旅游点的开发,取得了初步成效,使森林旅游成为全县新的经济增长点。
  近年来,我县林业产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近三年林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为11.7%,林业产业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2011年,全县林业总产值为13.2亿元,占全县GDP总值的32.12%,林业税费总额3778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1.587亿元的23.8%,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直接来源于林业的收入占60%左右,全县林业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达5万余人,安置解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
  2011年全县林业第一产业总产值达71717万元,占林业总产值的54.5%,其中林木培育和种植产值为26425万元,木材和竹材采运产值为18443万元,经济林产品种植与采集产值为25227万元,花卉种植产值为610万元,陆生野生动物繁育与利用产值为40万元,林业生产辅助服务产值为192万元,其他非林产业产值为780万元。全县林业第二产业产值达48000万元,占林业总产值的36.4%,其中生产锯材10万立方米产值15000万元,人造板4.2万立方米产值6800万元,森林食品22589吨产值13268万元,林药加工24500吨产值20630万元。全县林业第三产业产值为11979万元,仅占林业总产值的9.1%,占全县旅游收入的27%,其中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4424万元、林业生态服务4580万元、林业专业技术服务142万元、林业公共管理及其他组织服务2413万元。
  2、林区生产经营现状。2003年以来,我县相继出台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条例》、《关于鼓励社会造林绿化的意见》、《商品林活立木转让交易管理办法》、《关于凭林权证和造林业绩分配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等一系列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造林绿化的政策措施,探索出了以民营为主,民造、民管、民有的全社会参与造林的新路子,出现了委托造林、供苗定单造林、租地造林、联营造林、活立木转让采伐定向造林等造林模式,社会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造林对象主要以低产低效林改造、疏林地改造和采伐迹地更新为主。据统计,年,全县造林面积累计达47.6万亩,年均造林近6万亩。目前,一方面由于造林劳务工资上涨,造林成本增加,导致造林户造林资金紧张;另一方面低产低效林、疏林地经过近几年的改造,已基本改造完毕,现造林的对象主要为采伐迹地更新。我县近两年采伐迹地面积每年为2.5万亩左右,上级下达的造林任务却在4万亩左右,由于无地可造,造林任务压力较大。
  3、林区公共服务体系现状。2011年,全县有公办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50所,其中职业教育总校1所,普通高中1所,初级中学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小学17所,幼儿园16所,在校学生27584人,在园幼儿2094人,教师2385人。有民办学校及幼儿园33所,其中职业技术培训学校4所,普通高中补习学校1所,幼儿园28所,在校学生及幼儿4541人,教师278人。适龄儿童毛入学率为100%,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8.52%,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89.35%。全县共有医疗单位17个,病床数772张,执业医生125名,全县新农合参保率为95.01%,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为90.86%。全县现有文化活动室15个,农家书屋128个,其中林区分别有文化活动室12个,农家书屋110个,林区每万人拥有文化活动室12个,每万人拥有图书2000册。全县每年外出务工人员约5.35万人,其中林区4.8万人,约占林区总人口的22%,全县没有零就业家庭情况。
  4、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截至2011年底,我县林区公路总里程1155.6公里,其中等级以上公路为623.141公里,公路网密度60公里/百平方公里,通达率和通畅率分别为100%和98%。全县186个行政村100%的通了简易公路、电、电话和广播电视,但尚有不通客运班线的行政村60个,占全县总数的3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22.98%。森林防火方面,现已配备1所400平方米扑火专业队营房、1辆森林消防远程输水消防车、1套林火地理信息指挥系统、1座森林防火气象站,并建有飞山、排牙山和文峰塔3座?望塔。
  5、林业生态建设情况。一是全民义务植树。截至2011年,全县共完成义务植树795.7万株。2005年开始,对未按法定人数完成义务植树或验收不合格的,按每人30元的标准收取以资代劳义务植树绿化费,统一组织专业队完成相应绿化任务。全县共建省级园林式单位6个,市级园林式单位10个,县级园林式单位36个。二是“四旁”植树。据统计,全县四旁植树达400多万株。三是“三边”绿化。年完成“三边”造林面积5710.3亩,绿化封山育林面积14.3万亩,绿化补植补造面积4.2万亩,成活率均达90%以上。四是退耕还林工程。年,上级下达我县退耕还林工程任务10.2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万亩,配套荒山造林8.05万亩,封山育林1.15万亩。历年造林任务经年度检查验收已全面完成。工程锁定国家惠农资金达2771.63万元,涉及全县17个乡镇(管委会、林场)159个行政村,受惠农户达8050余户。五是长防林工程。2002年以来,上级共下达4次建设任务计50569亩,累计中央投资480万元。我县共实施完成51512.5亩,惠及农户348户。六是生态公益林。2004年以来,全县共区划公益林31.78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12.1%,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0.62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省级公益林21.16万亩, 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1%。主要是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风景林、护路林和环境保护林,涉及全县16个乡镇(管委会)149个行政村和1个国有林场。
  四、2010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1、森林资源培育获得新成效。我县始终把造林绿化作为夯实我县生态基础、增强产业发展后劲的重要工作来抓,突出发展工业原料林、油茶、山核桃等优势产业,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年共完成人工造林13.6万亩,其中工业原料林建设9.7万亩,工业原料林补植补造2.2万亩。完成油茶新造2477亩,油茶低改4830亩,山核桃新造2214.7亩。全县人民的造林积极性持续高涨,森林覆盖率由三年前的72.12%提高到74.06%,活立木蓄积由924.9万立方米提高到942.8万立方米。2011年我县被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绿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省林业厅评为“全省营造林工作先进单位”。
  2、资源林政管理实现新突破。一是加强执法力量建设。成立了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明确了执法大队、森林公安、林业站、木材管理站等执法单位的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权限。二是全力推进林业资源整合开发。对全县范围内的木竹经营加工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共清理木竹经营加工单位213家,关停及整改65家。三是扎实开展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年审。共处罚无证木材4185立方米,楠竹4万根,补征育林基金和变价款151万元。四是大力防治林业生物灾害。共投入防治资金446万元,防治面积22.5万亩。2011年调用2架直升飞机实施了林业生物灾害飞机防治工程,防治总面积达3.9万亩,投入防治资金60余万元。五是抓好山林纠纷调处。共立案调处山林纠纷138起,结案126起,其中达成协议117起,作出处理决定9起,解决争议面积1.6万亩。六是抓好采伐管理。2010年以来,上级共下达木材生产计划48.53万立方米,实际完成39.4万立方米,控制在上级下达的采伐限额内。严格按打分排序和造林业绩两条主线分配采伐计划,共安排打分排序计划15万立方米,造林分配计划10.6万立方米,木材采伐计划进村入户率达100%。2011年在省政府下达我县的限额采伐计划中,结余主伐计划3万立方米,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森林资源的消耗,保护了生态环境。顺利通过了国家林业局对我县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我县作为全国八个之一、全省唯一的先进典型参加了在湖北武汉召开的全国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工作会议,我县的改革经验和做法得到国家林业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并被国家林业局列为“全国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县”。
  3、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一是明晰产权任务基本完成。全县林权登记发证面积249万亩,核发林权证9.2万本,发证率达93.6%,建立起清楚明晰的林权管理制度,全县林权登记管理步入日常管理阶段。我县2011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并被省林业厅列为“全省林权数据库建库示范县”。二是采伐管理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建立起公平、公正、公开的采伐指标分配体系。2009年至2011年集体部分的16.1万立方米主伐计划全部按照电脑打分排序的方法进行安排。三是林权流转交易逐步规范。全县共开展森林资源流转87起,面积2.8万亩,交易金额达8600万元。四是税费征收标准逐年降低。2009年将育林基金征收比例由原来的按销售收入的20%下调到10%,累计向林农让利1680万元。五是配套改革稳步推进。从日起,全县林业系统人员全部纳入县级财政经费供养范围,2011年开始每年上级财政转移支付728万元,基本解除了林业部门的后顾之忧,稳定了林业队伍。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88起,抵押山林面积1.2万亩,发放贷款金额1200万元,共实施森林保险面积229.04万亩,保险金额达91616万元,森林面积投保率为87%,因森林火灾赔款155万元,因马尾松松梢蛀虫灾害赔款140万元。共成立林业理事会等各类专业合作组织183个,入会成员4.8万户,入会山林面积206万亩。“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县”已获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全国林下经济典型县”正在公示、待批阶段。
  4、林地管理工作迈出新步伐。一是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项目。共依法办理使用林地项目55个,其中永久性用地31个,临时性用地24个,审批同意使用林地626亩,其中永久性用地454亩,临时性用地172亩,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706.5万元。二是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投入80万元完成林地落界266万亩,5.6万个图斑,《靖州县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顺利通过省市专家评审组的评审,为实现林地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三是认真开展林地清理整治行动。共查处非法占用林地业主6人,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72起,其中刑事立案16起,行政处罚27起,补办手续29起。顺利通过了国家林业局对我县的林地管理专项检查,并获得检查组的好评。
  5、林业经济总量跨上新台阶。2010年以来,共征收林业税费8759万元,其中育林基金4546万元,国税1687万元,地税1958万元,价格调节基金280万元,其他规费288万元。在规费收入的使用方面,我县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的规定,专项用于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等。2010年来,全县共争取到退耕还林、长防林、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等林业项目资金5640万元,其中省级项目资金1572.6万元。同时强化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长防林建设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等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了严格规范,确保了林农利益,促进了林业发展。三年来,共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93.8万元,兑现长防林建设资金123.9万元,向10.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21.16万亩省级公益林所涉及的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71.4万元,均占应兑现(结算)资金的100%。
  6、服务社会大局开创新局面。一是积极组织泰格林纸供材。2010年来共完成供材12.9万立方米,供材总量和任务完成率均居全市前列。二是全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投入60余万元对局大门进行维修改造,安装了电动门和电子显示屏,将机关院内进行了统一的规划和装饰,达到了美化亮化的目的。同时积极配合县创卫办开展工作,做到要人出人、要钱出钱、要车出车,为争创全国卫生县城积极贡献力量。三是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0年来,共投入森林培育资金、公益林补偿资金、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长防林建设资金、病虫害防治资金、森林防火资金3990万元,投入新厂八亚、冲嫩、地交,藕团老里,三锹凤冲,太阳坪贯堡渡等地林区公路维修资金、村庄绿化费用及其他公共事业建设资金375万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和关注林业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林业发展的政策,不断加大对林业的投入,极大地增强了林业发展的活力,广大林农也从中得到了实惠。但是总体来看,“林业是弱势行业,林区是弱势地区,林农是弱势群体”的状况仍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相反,与农业相比,林业的问题更加突出;与种粮区相比,林区的困难更加严重;与种粮农民相比,林农的生活更加窘迫。
  1、造林推进难。一是造林融资难。当前由于劳力短缺,造林工价居高不下,每亩平均已达600余元,造林户用于营林生产的资金严重不足。另外银信部门对林木资产抵押贷款心存顾虑,致使造林资金严重短缺。二是林地集约难。由于我县近年来社会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绝大部分荒山和低产林地已经完成造林绿化,造林面临“无地可造”的局面。据统计,我县还能进行造林绿化的面积为28.3万亩,其中2009年11月以来的采伐迹地2.3万亩,低产林地及少部分荒山26万亩。而这26万亩的低产林地绝大部分都分布在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范围内。三是观念更新难。受本土杉木易栽植、效益高以及马尾松纯林易爆发大规模虫害、不利于森林防火等因素的影响,广大造林户普遍热衷于营造杉木林,营造马尾松工业原料林的积极性不高,许多林农,特别是造林面积小于50亩的造林户宁愿不享受造林奖励政策,也要栽植杉木,而这部分林地正是我县的造林主要面积。四是油茶林建设推进难。营造油茶林投资大,新造林前三年每亩需1500元,以后每年还需投资300—500元,低改每亩需700元左右。而目前补贴资金较低,新造每亩补300元,低改每亩补150元,高昂的资金投入令造林户难以承受。
  2、公益林保护难。一是补偿标准太低。目前我县公益林补偿标准为:国有性质的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助5元,集体和个人性质的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助10元。国家用几乎无偿的代价,就剥夺了拥有国家重点保护生态公益林的林农对森林资源的处置权和收益权。而我县的林情是,林农的荒山或迹地只要租赁给造林大户造林就可每亩每年纯得山价15—25元,如果是林地入股,收益分成,则效益更是可观。或是林农砍一株胸径14—16厘米杉木或松木,只制一根4米原木,则杉木约有40元,松木也有约30元的收入;砍伐一根7—8寸楠竹,直接卖原材料得收入7—8元,加工成竹帘则价值达10多元。另外由于山区造林难度大、成本高,全县70%的生态公益林是八十年代营造的人工林、速生丰产林或是经过精心培育的竹林,如果靠国家这样的补偿标准,不知何时才能收回投资。二是纳入补偿面积太少。2001年,全县共区划公益林面积109.4万亩,真正纳入国家补偿范围的才10.62万亩,仅占区划面积的9.8%;纳入省级补偿范围的13.98万亩,仅占区划面积的12.8%。而县级和包茂高速公益林7.18万亩,因地方财力有限根本无法启动补偿,2010年纳入了省级公益林范围,但仍没有补偿。尤其是我县是重要的军事禁区,境内的55万亩国防林也未能纳入公益林补偿范围。因此,禁伐对林农的经济收入有巨大的影响,严重挫伤了他们保护公益林的积极性,偷盗林木现象时有发生,加大了公益林的管理难度。
  3、林权流转难。一是山林纠纷矛盾突出。全县现存山林纠纷1026起,争议面积达10万余亩,同时由于历史上“管老业”造成一些外来移民户分山太少,甚至无山可管,使集体内部矛盾激烈,制约了林权的顺畅流转。二是林权流转欠规范。制约集体林权流转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流转监管机制不顺,流转合同不规范。一些合同的要件残缺不全,合同履行时出现纠纷的隐患较大;其次是奖励扶持机制不顺,缺乏有效的奖励扶持政策;再次是引导机制不顺,林地规模流转难度大。主要原因是分山到户后,林地使用权人对流转变动意见不统一,难以形成连片规模流转。具体概括起来有八种类型:“利益受损型”即集体林经营不善,财务混乱,群众应得利益不能兑现,对林权流转不支持、不配合、不参与;“漫天要价型”即无视市场行情,随意抬高流转收益;“借机敲诈型”即趁投资者找合作之机,乱提要求;“报复泄愤型”即为个人恩怨,故意阻挠连片流转;“杞人忧天型”即担心政策变或投资者违约而不愿流转;“斤斤计较型”即投入不足,又固守低产效益,患得患失,徘徊不前;“无知等靠型”即受工程承包造林影响,等待国家投入获取较高收益;“坐享其成型”即砍而不造不管护,坐等采伐迹地自然更新成林。
  4、管理体制突破难。林业是基础产业,也是受计划经济禁锢最重的行业。目前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上仍然留有很深的计划经济的痕迹,严重制约了林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是采伐计划控制过死。对采伐计划分类型控制,不准串用,造成某种类型计划紧缺、某种类型计划过剩的现象,与林农实际需求相矛盾。我县这几年就面临公益林采伐计划严重过剩、商品林采伐计划严重紧缺的局面,林农怨气很大;二是森林经营受局限。按森林经营方案采伐,理论上很完善,但与南方集体林区大多数林农“一户多山、一山多户”的现状不相符。经营采伐小班中只要有一户不愿按期采伐,就会导致该小班不能按期采伐。
  5、林业机构运行难。我县是典型的少数民族边远山区贫困县、比照省扶重点县,林业收入一直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0%以上。每年林业机构运行经费需2100多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0多万元,公用经费700多万元,目前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仅728万元,缺口达1300多万元。2009年育林基金征收比例下调后,育林基金收入比2008年减收1200余万元,造成林业机构运行经费紧张。虽通过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缓解了林业机构运行经费紧张的局面,但仍存在较大资金缺口。2011年我局各项收入5395万元,支出5990万元,超支595万元,收不抵支,仅仅靠林业资金已难以维持正常运转。
  6、林农增收难。一是收入渠道和总量少,收入普遍偏低。目前林农的增收途径主要是靠务工,劳务收入成为林农增收主渠道。但林区外出务工人员大都从事劳动密集型等低收入行业,除去外出就业的流迁费用和生活费用,务工净收益水平相当低。二是经营木材收入减少。林区大多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人居条件差,导致生活物质、生产资料等成本剧增。由于以前木材径大质高,木材销价也高,而现在采伐指标逐年减少,加之木材市场疲软,兼之受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影响,扣除运输成本、税费及劳务开支后,林农人均实际收益不增反降。三是政策性补贴少。生态公益林补助仅为国有性质的公益林每年每亩5元,集体和个人性质的公益林每年每亩10元,这样的标准远远低于林农的任何一种经营收入。四是林业辅助产业链未形成,其他收入甚微。由于经济底子薄,科技含量低,林区的“一根杉木撑天下”和深加工不足的局面仍未打破,林业多元结构未形成,林副产品星星点点,市场竞争力弱,难成现实的收入。
  六、下步打算及建议
  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林业是难点,林区是难点,林农也是难点。解决“三林”问题,事关国土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关心和共同参与。
  1、要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林业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又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还是我县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从某种意义上讲,抓好“三林”工作,就能促进农民致富奔小康,就能促进新农村建设,就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要把“三林”问题放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林业建设责任状,并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在林业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政府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成重大毁林案件、重大森林火灾、违规使用林业建设资金案件和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2、要切实建立和完善林业优惠政策。林业要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扶持,“三林”问题要解决,也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建议对林农实行“一恢复、一取消、一补偿、一补贴”政策。一是恢复林粮挂钩、造林补助政策。比照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做法,按月或按年给林农以营造林钱粮补助。二是取消或减免林业税费。让林农直接从木材生产中增加收入,因此产生的资金缺口,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解决。三是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既可以依据市场因素,以不降低林农收入为原则,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也可以对现有公益林林地林木资源进行资产评估,采取租赁或征用方式,给林农一次性补偿或分期补偿。并对绝大部分山林被划分为公益林、耕地不足、生产生活条件特别差的林农,实行生态移民。四是建立生态直接补贴机制。由国家征收生态资源税,从水能发电、森林旅游、消耗森林资源的企业、排放污废物破坏生态的部门、企业和个人收取生态资源税,直接补贴给生态的建设、管理和保护者。
  3、要切实更新经营管理理念。新的科学的经营管理理念对事业发展具有强劲的推动作用。要跳出“就林业抓林业”的思维定式和传统做法,用工业管理理念抓林业,树立“加工兴林”意识,以工促林;树立市场意识,因“市”而动;树立质量意识,以质取胜;树立规模意识,集约经营。把企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融资等工业运作方式融入到林业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推行林业健康新理念,依法开展森林经营利用与保护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4、要切实加快林业改革步伐。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林业发展过程中的一切“瓶颈”性障碍,只有通过改革才能化解。目前的重点就是要继续抓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要以“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为目标,认真解决林农的切身利益问题,尤其是要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真正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彻底还权还利让利于民。要切实加强林业配套改革,建立森林资源评估机构和行业专业协会等合作组织,健全林业服务体系。同时,要真正把林业部门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使“育人基金”真正成为“育林基金”,切实解决林业部门的后顾之忧,促进林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5、要切实加大对林业的投入力度。资金投入是林业发展的保障。靖州是一个“少、边、穷”的山区,也是全省重点林业县,由于自然条件限制和历史的原因,生产力水平较低,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县域经济不强。因此,我们建议上级对我县在物力、财力等多方面给于扶持和倾斜,在国家林业工程项目(如退耕还林工程、长防林工程、森林抚育试点项目、造林补贴试点项目等)上向林业重点县倾斜,并实现常态化。逐步改善落后林区的交通、卫生、教育以及水、电、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加快林区经济建设,提高林农生活水平。
  6、要切实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没有产业的林业是没有希望的林业。第一产业要以调整树种结构为重点,大力发展以马尾松、杉木、楠竹等为重点的速生丰产用材林,以杨梅、柑桔、油茶为重点的名特优新经济林及花卉苗木、木本药材、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形成若干个各具特色且规模较大、集约水平较高的原料林基地和产业带。第二产业要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现代产业为重点,突出发展人造板、木竹制浆造纸、木竹家具地板、林产化工、森林食品、林药加工等六大支柱产业,培育一批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或企业群。第三产业要重点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和林业生产要素市场。要通过产业化发展,促进林业增效,林区繁荣,林农增收。
  7、要切实着力推进科技兴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林业发展必须以科学技术为支撑点。要从科研立项、成果汇报与评审等一系列管理过程和科研体制上进行深层次的改革,为科技人员创造开放、宽松、激发创造力的工作环境。要大力开展乡土树种的选种培育和优良树种的引种驯化、林木种植、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攻关,努力提高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贡献率。要积极引导林农学林业科学、练林业技能、长林业本领,从根本上促进林农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真正实现林农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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