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地证在农村,村集体有权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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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光知道分给你的地确权,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民有了吗?
<font color=# 来源:农村土地网 时间: 16:20:56
  农民对于土地的感情很复杂,有着深深的爱,因为土地养育了一代代的人,看见土地呢又有点犯怵,因为这地里的活实在太累人。不管怎样农民还是离不开土地的,国家现在在给农民进行土地确权,好多地方已经拿到了自己家土地的证书。可是还有集体土地使用权,你知道吗?  土地确权大家分到的地那个叫做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如果您还不知道要批评您一句,我们之前发布了那么多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的东西,您都没看到吗?赶紧关注我们账号,去主页看看吧,订阅账号后,在发布的新消息,也免得您再错过),但是村集体一般都还会有一些在大队手里的集体用地,就是那些没有分给村民的,留在大队手里的那些。这些属于村集体的地,作为村里集体经济一员的农民,也是享有权利的。这个对应的叫做集体土地使用权。  就像这样的证书,不知到大家是否见过,或者有没有拿到手。农民在村子里的权益不光是有个地基,分了地。对于属于这个村集体的其他一些东西也是有权益的。这集体土地就是其中一种。对于这属于村集体的土地,每个属于这个集体的成员都是有使用权的。  对于这些土地,作为农村的农民可能不是十分了解,不像那些分给自己家的地,多少亩,在什么地方,东边跟谁家挨着,西边跟谁家邻着。这些每个农民心里都门儿清。可是那些留在大队手里的地,到底有多少,具体在什么地方,现在是包给谁种,村里收租金还是其他什么情况。这些估计很多农民就不太清楚了。  有的地方村集体在集体的土地上开发了其他的项目,那这项目应该也有农民的的份儿。我们当地有个村子在集体的建设用地上盖了建材城,然后村民就能从建材城的收益里获得分红。这就像是股东了一样。  所以作为农民,咱们的权利不只是分个地基和家里分的那点地,还有其他属于集体的东西,农民也是享有权益的。农民有时候就习惯了看好自己一亩三分地的事儿,把自己的地种好、管好,其他就不怎么关心了,该打工打工,该做生意的做生意。可是有些事情可以不关心,这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东西,可不能不关心。  最后还是再提醒大家,关注大声想账号,可以获取很多关于农村农业的资讯。新时代农民,不但要会种地,更要懂政策、有知识。  为农民说话,替农民发生,让农村生活更美好。欢迎觉优订阅大声想。  本文为觉优大声想原创,禁止抄袭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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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分为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所有权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即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可以同为一体,也可以分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凭借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你好!农村宅基地不用审批既可盖房。只要宅基地是你的名字就可以。盖好房子后去大队申请办房产证就可以。 现在农村不怕你盖就怕你没钱盖 .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
那要看你是否是个人,如果是**名义扶持或者推动的,那效果是可想而知的。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兄弟二人,带上父母去世的证明及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一份公证书(至少5分哦),再到房产、土地部门办理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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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会审——平邑国土局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中的群众路线观
作者:谷纪梅&&&&&&来源 :&&&&&&发布时间:&&&&&&字体:[&&&&&&&&]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如何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维护农民正当权益、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成为确权工作成败与否的关键问题。平邑县国土局经过充分调查,认真研究,决定将群众路线灵活运用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即发挥群众的力量,解决群众的问题,建立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颁证前集体会审制度。
此项制度首先在武台镇进行了成功试点,之后又在仲村镇、温水镇试点成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会审充分发挥了村两委、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的作用,避免和化解了一部分农村用地矛盾和宅基地纠纷。确保了确权发证工作的“阳光、公开、公正”。为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探索出了一条成功之路。
所谓集体会审,是由县国土局相关人员、镇政府分管负责人、镇乡建办人员、镇国土所人员、测绘公司、监理公司、村两委成员、村群众代表、村党员代表组成集体会审团,由集体会审团的人员,根据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地籍测量图,逐户逐宗地进行审议。看是否以合法方式取得、是否符合村镇建设规划、有无纠纷争议等,根据审议结果形成集体会审报告,所有参加会审人员签字、摁手印,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测绘公司会程记录,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报告。国土局、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乡建办、国土所人员全程监听会议,监理公司全程进行监理。会审结果,由村委会在村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期7个工作日。并在公示公告期内将每一户的会审结果,书面告知到户,由住户确认。
集体会审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办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平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平邑县村镇建设规划》等相关系列法律法规及平邑县2008年二调数据库、平邑县2008年二调影像等资料。
集体会审的规则和要求是:1、坚持阳光、公开、公正、公平。2、依法依规进行审议。3、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4、严格执行法定规划,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政策。5、对有争议的宗地,只调查,争议解决前暂不确权。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确定宅基地的合法性。7、明确会审人员责任,对会审结果,参加会审人员签字摁手印以示负责,杜绝徇私枉法、不负责任等行为。
集体会审的程序:1、预审: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前期权属调查、地籍测量结果进行预审,并提出集体会审申请。2、集体会审:召开会审团成员会,逐户逐宗进行审议。3、结果公示:集体会审的结果,由村委会在村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期7个工作日,并在公示公告期内将每一户的会审结果,书面告知到户,由住户确认。
集体会审充分发挥了群众的作用,汇聚了群众的智慧,解决了群众的问题,体现了群众路线在实际工作中的有效运用,也是国土系统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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