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陈赫前妻首认恋情应返还当出我出的购房款,现以其它原因威胁签下协议不予返,现我还能要回吗?

我现已离婚,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我现在卖房需要前妻签字_百度知道我和前妻有双方有私人协议.离婚放弃全部财产.现在可以要回一半吗?_百度知道我和前妻离婚了,她现在在我宅基地上建了房子,我可不可以起诉要回房子_百度知道当前位置:
离婚后想念前妻的句子
离婚后想念前妻的句子
导读: 离婚后想念前妻的句子篇一《离婚后与前妻的相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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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想念前妻的句子篇一《离婚后与前妻的相处之道》
离婚后想念前妻的句子篇二《于增华律师案例点评— 离婚后与前夫婚姻期间的债务前妻的法律责任问题》
于增华律师案例点评
离婚后与前夫婚姻期间的债务前妻的法律责任问题
【案件回顾】
2007年金某和孙某共同出资做生意,2007年到2009年期间,孙某多次替金某承担债务和投资款,孙某多次向金某索要,但金某一直未给。日,金某与其妻子宋某某离婚,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日,孙某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金某偿还债务,在审理期间,金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孙某要求追加其前妻宋某某为被告人,要求其对金某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宋某某称其已经和金某离婚,并有离婚协议,协议中有对房屋、存款等财产的分配,故自己不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债务属于金某的个人债务。请问,孙某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委托于增华律师请拨打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北京知名律师于增华评论】
宋某某是否需要承担金某的债务。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故宋某某应当承担金某的债务。
因该债务的发生时间在2007年至2009年间,此间被告宋某某与金某尚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宋某某在与金某某的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没有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双方在离婚时对房屋、存款等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却对债务问题未做处理,故上述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清偿。而孙某可以请求宋某某承担连带责任。
在此,本律师给大家的建议是,如果婚姻中的另一方做生意或是风险投资等,如果您不想承担风险,双方可以对财产作约定,并且,尽量告知第三人,如此,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财产不被牵连。
离婚后想念前妻的句子篇三《离婚后再婚引发房产纠纷,与前妻共有,还是与再婚妻子共有》
离婚后再婚引发房产纠纷,与前妻共有,还是与 再婚妻子共有
离婚后再婚引发房产纠纷,与前妻共有,还是与再婚妻子共有
作者:麻增伟律师案例:
1998年7月,李先生与王女士登记结婚,2001年10月,李先生向其所在单位 提交了《购买公有住房申请书》,申请购买玉林东里的一套公有住房,并支付 6万元的购房款,2002年5月入住该房屋。2002年8月,李先生与王女士登记 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玉林东里的居住权归王女士,离婚后王女士一直住在 该房屋内。2003年1月,李先生与赵女士再婚,再婚后,李先生与单位在 日签订了《公有住宅买卖协议》,2003年5月取得房屋有权证 书,登记在李先生名下。后李先生起诉王女士,以房屋属于其再婚期间的夫妻 共同财产为由,要求王女生腾退房屋。
律师评析:
本案中,李先生是否有权要求王女士腾退房屋,关键在于,对本案诉争 房产的性质如何认定,是属于李先生哪一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 首先,本案诉争房产,应属于李先生与王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
在李先生与王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2001年10月,李先生已经向其所在 单位申请购买了涉案房屋,并已缴纳的全部购房款6万元人民币,尽管双方当 时并未签订书面的《公有住宅买卖协议》,但实际上双方已经履行了各自的合 同义务,李先生缴纳了购房款,单位交付了房屋,双方的公有住宅买卖协议, 已经成立,且已经实际履行。而李先生在婚后,与单位签订书面《公有住宅买 卖协议》的行为,只是对之前购房行为的一个书面确认,不能否认之前已经实 际履行的购房行为。李先生在再婚期间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只是其与前妻
王女士婚姻存续期间的一种财产转化形式,也是之前公房购买协议完全履行后 的必然结果,而不能因此认定,该财产属于李先生和再婚妻子的共同财产。
其次,李先生无权要求王女士腾退房屋。
涉案房屋属于李先生与王女士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有使用权, 尽管在离婚时,由于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双方对房屋的所有权问题未进行处
理,但李先生与王女士已于离婚时达成协议,明确约定房屋的居住权归王女士
所有,该协议对李先生和王女士均具有法律效力,现李先生在没有任何事实和
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要求王女士腾退房屋,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最后,王女士仍对涉案房屋应享有共有权。
尽管李先生与王女士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的居住权归王女士享有,
但不能以此认为王女士是以享有居住权为条件,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因为居
住权只是房屋所有权的权能之一,物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等权能,而离婚 协议中的约定,仅仅意味着李先生放弃了涉案房屋的居住使用权,王女士取得 了涉案房屋的居住使用权,王女士在享有房屋居住权的同时,仍对涉案房屋享 有所有权。因此,王女士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或者要求分割涉案房屋。
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认为: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李先生与王女士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诉争房屋的居住权归王女士,现起诉要求王女士腾退诉争房 屋,法院不予支持。
因法院仅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故本案中法院并未直接对房
屋进行处理。
离婚后想念前妻的句子篇四《让人心酸伤感的句子》
1.姥爷去世了。妈妈平静地处理完后事,晚上回来她栽倒在床上抽泣道:“女儿,你知道吗,妈妈没有爸爸了……”我顿时心酸至极。2.出国一年,回来时妈妈已患上老年痴呆,迷迷糊糊,不认人。我走到床边看她时,她竟忽然冲我笑了,说:“你胖了。”本文转自:3.今天坐火车,两个老婆婆坐宰我身边,其中一个是来送另一个的,两人双手拉在一起不停念叨着。要发车了,一个老婆婆下车,回头说了句话-“姐啊,今年我89岁,你90岁,这是我们这辈子最后一次见面了……”4.小区里有个小朋友刚出生不久妈妈就去世了,一直都是奶奶带着。有一次小朋友对她奶奶说:“我偷偷叫你一声妈妈可以吗?”5.家里买了一台大电视,我想放客厅,可老妈想放他们卧室,一直争执不下,最后还是老妈妥协了。很多年过去了,有天老妈发信息:电视放我和你爸卧室其实是想让你能来我们屋看,这样可以多陪陪我们……当即释怀,忍不住大哭。6.我问老公:“如果是我得了绝症,你会给我治吗?”老公快睡着了,迷迷糊糊说:“别瞎说……倾家荡产也得治!”我说:“如果你得了呢?”老公:“那就不治了。剩下你一个人,挣钱不容易。”7.那是一次“意外”,我拿老公的手机玩,无意间看到一条短信,那是爸爸去世前和我老公见面没多久后发的。“今天我把我的宝贝交给你了,拜托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她,我到天堂都会感激祝福你的。”几年来,一想到这件事不知哭晕多少次。8.在外第一个春节坐火车回家带了一瓶绿茶,妈妈说:“我从来没有喝过这个东西,真好喝。”9.爸妈离婚后我跟了老妈。等老爸有了自己另一个家,另一个女儿,我就觉得自己是多余的,即使再难也绝对不给老爸添麻烦。后来有件事还是得要他帮忙,然后事成了,于是发短信给爸爸说谢谢,短信上打出“谢谢”两字时,我心里痛得跟抽筋一样。过了很久,爸才回复我,只有两字:傻瓜!10.爷爷拉着我说:“我很好,别担心,你自己在外面注意身体,多吃点好吃的……”明明在饭桌上,我只看到一小盘咸菜孤独的摆着,眼前顿时模糊一片,那天是他 80岁的生日啊!11.爸爸一次重病,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都没醒,后来在一个下午突然醒了。醒来时他嘴一直在动,妈妈把耳朵凑近了对他说:“你慢点说,我听着呢。”爸很虚弱地说:“女儿该放学回家了,你去把饭做了吧!”12.高三那年,外婆问我想考哪里,我说当然是北京。外婆说就考本地嘛,离得近。我就笑着哈拉过去。前一个月,外婆去世了,选择都
没留给我。外婆去世第二天,家里上上下下忙着张罗各种事,大人都在楼下搭着的灵堂忙,我到楼上找外公,外公一个人坐在藤椅上,看到我来了,强挤出笑脸说:“孙女,怎么办哟,以后咱家订的牛奶也没人喝了?”我背过身去大哭...13.大年三十晚上,因为在外地加班不能回家过年,虽然爸爸知道我不回去。但他还是一个人冒着刺骨寒风到人烟稀少的小车站一直一直的等,妈妈叫他回来,可爸却说:“万一她是骗我们的呢,万一她晚上就回来了呢。”后来听到妈妈给我说这件事的时候,我心里面就像被锤子狠狠的砸着那么难受。14.大学后的第一个寒假,妈开始学习发短信。我是个没耐性的人,本来几句话的东西,却嫌她手脚太笨,便没耐心教下去了。晚饭后,妈和老爸在房间里看电视,我在练听力,那时候还用复读机,恍惚间感觉有东西干扰,手机进条短信,只有5个字,妈妈问:儿,你在干嘛?15.小时候爸爸喂我药,我呛到了,妈妈就把他骂出去了。后来妈妈问姐姐爸爸哪去了,姐姐说爸爸在外面哭。16.爱上一个人并不难,难的是看清楚了一个人却仍然爱着他 。两个人相处久了,难免会抱怨一句“你变了”“你也变了”。你想过吗?也许我们并没有改变,我们只是越来越接近真实的自己。17.不经意的一个眼神,插肩而过的回眸,或许是你一生的伴侣。从前的自己一直都在努力追寻心中那份属于自己的爱,再回首,却发现,一切都是虚无。那份仅存的爱早已封存多年,等待下一个春天的到来。18.有些事情是不可以勉强的。恋爱是双程路,单恋也该有一条底线,到了底线,就是退出的时候。这条路行不通,你该想想另一条路,而不是在路口徘徊。这裏不留人,自有留人处。19.人一生,是追求幸福的一生,没有人会拒绝幸福,也没有人会放弃幸福,每个人都喜欢幸福,追求幸福因人而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幸福,不同的人追求不同的幸福,那么什么是幸福?幸福是什么?相信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要求和看法都有所不同。20.习惯在痛的时候,选择聆听一些忧伤的歌曲。因为此刻的心情近乎这悲伤的音乐,在忧伤的旋律里彼此起伏。一丝痛,牵绊在每一个伤感的音符上。只有喜欢而已,只是沉醉,并没有让自己沉溺。21.我们要走到最后,要结婚,要过日子,要相濡以沫,要携手终身,要到了花甲之年依然有句我爱你……22.爱情,也许在我的心里还没有完全消亡,但它不会再打扰你;我也不想再使你难过悲伤。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我曾经那样真诚
,那样温柔地爱过你,但愿上帝保佑,另一个人也会像我爱你一样23.你可曾想象当热情褪去,拥抱对你已经没有任何吸引力你们如何走下去?距离是真爱的考验,由时间作为答案为了你深爱的人,请做出点牺牲,守住你们的爱情否则怎么能谈得上真正的爱情24.爱,很简单,有时就是一杯水,只要有爱存在,谁会计较外在的东西,那些把爱情搞得异常隆重的人,一定是还没有真正的相爱。25.有没有一个肩膀,可以倚靠一辈子都有安全感;有没有一场拥抱,紧紧的让两个人再也不分开;有没有一种约定,是相约每一个来生都要和你相遇;有没有一个人,是你用尽了一生力气还舍不得将它遗忘。26.爱情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习惯的认同,爱到最高境界就是认同了他的习惯,一个女人习惯了一个男人的鼾声,从不适应到习惯再到没有他的鼾声就睡不着觉,这就是爱 ;一个男人习惯了一个女人的任性、撒娇,甚至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这就是爱;一个人会为了另一个人去改变、去迁就,这就是爱。27.我们爱爱情,爱那种在爱里沉溺、在爱里辗转、在爱里享受、在爱里思念、甚至在爱里哭泣的过程,但却不爱收拾爱情遗留的一地鸡毛。仅此而已,适可而止。28.女的碰到什么样的男的都不要紧,就怕遇到了传说中的洋葱王子,你想要看到他的心,只有一层一层地剥掉他的外衣,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断地让你流泪,最后才知道,原来洋葱根本没有心。29.背叛的是自己的心,距离带来的也只是痛楚、痛彻后的思索和思索后的心灰意冷。当生活背叛爱情,当距离不能产生美。我们,将一无所有。有的,只是躯壳。30.有一种缘分总是在失眠时才承认是永恒;有一种感觉总是在梦醒后才承认是相思;有一种目光总是在分手时才看见是眷恋;有一种心情总是在离别后才明白是失落。31.一段不被接受的爱情,需要的不是伤心,而是时间,一段遗忘的时间。一颗被深深伤了的心,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明白。 相爱却不能相恋,相恋却不相爱。32.幸福本是一种感觉,它不取决于人们的生活状态,而取决于人的心态。感觉幸福的时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一个人在地里劳动,满头大汗,可是他觉得很幸福,他就是幸福的;另一个人在自家花园里散步,可是他觉得自己很不幸福,他就是不幸福的。33.曾经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任性的以为你只属于我,我只属于你。谢谢你告诉我,这个世界上谁都不是谁的,我们终究只会,属于我们自己。34.做一个诚实的孩子。喜欢一个人,不到一定程度,不要轻易去说喜欢。因为你的一句轻浮的话
,很可能悲伤另一个人一段时光。也有的,将会是,一生。35.美丽的人生、却总会有些残缺、有些无奈明明自己很在乎的、却不敢去在乎、明明心里是想着的、念着的、却不敢去承认、明明心里似乎有那么一个人、却只能忍痛的隐藏在心中。36.爱是默默地等待,爱缘你而生,在邂逅的途中划出美丽的弧线,落在另一边时,不要懦弱,不要放弃,不要没有勇气,而失之交臂。不管是你爱的,还是爱你的,等待爱在散发幽香的同时,默默地等待爱再次降临…37.生活里有很多转瞬即逝,像在车站的告别,刚刚还相互拥抱,转眼已各自天涯。人生就是这样,说着说着就变了,听着听着就倦了,看着看着就厌了,跟着跟着就慢了,走着走着就散了,爱着爱着就淡了,想着想着就算了…时间消磨着情感和记忆,温柔的,凌厉的。倏忽间,风物换了;眨眼间,人也变了。38.忘记一段逝去的感情、忘记一个已经不爱你的人,那个过程,就像戒除毒瘾一样痛苦。毒瘾发作的时候,你痛苦得全身发抖、身体扭曲、五内翻腾,你恨不得一头撞向墙壁,你倒在地上挣扎,痛哭流涕,失去了做人的尊严。39.所谓唯美只存在于剧情里。因为不唯美,我们才会去苦苦追寻;因为不唯美,让我们知道还有一种东西叫做希望。其实感情不能贪心,不要求爱的完美,只求实实在在的一种真实的、踏实的爱情来涤荡心情,才是正确的感情态。40.不是每个追求你的人都是值得信任。对你好,总有目的:有些人是想要占有你,而有些人是想要保护你。想占有你的人,虽然追求的时候千好万好,可一旦得到,他就不在乎了。而想保护你的人,才会默默陪着你一生。为你的身体而来的人,也会为别的身体而走。只有为你心而来的人,才会长久。41.那个人,不说他也懂;不是那个人,说了也没用。是那个人,不解释也没关系;不是那个人,解释也多余。是那个人,不留他也不走;不是那个人,留也留不住。是那个人,不等自然会遇到;不是那个人,原地也会走丢....42.成长的路上,我们跌跌撞撞,哭哭笑笑,忙忙碌碌看人生匆匆,我们留下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也许,在某一天,我们会让生活折磨的麻木不仁,但当我们走过了欢笑,泪水,孤独和彷徨之后,便会发现:还有这样一份永恒的感情,叫我们明白——有爱,就有幸福。43.在无数个睡不着的晚上,我相信会有很多人,习惯性的开始闭上眼睛,安静的想念一个人,想念一张脸。而在他们心里,能够有这样一个人可以想念,或许就够了。44.背叛的是自己的心,距离带来的也只是痛楚、痛彻后的思索和
思索后的心灰意冷。当生活背叛爱情,当距离不能产生美。我们,将一无所有。有的,只是躯壳。45.爱情,从来都有,只是没有永恒。从一段感情的开始到最后的结束,我们一路从期待到幸福再到失落,这一段历程,往往可以让一个人变得成熟或沉默,也可以让人变得自卑或逃避。伤害,总是与快乐如影随形。46.远方有多少距离我不知道,那个陌生的地方我从未去过,我只知道熟悉的你在我心中,在我的脑海,每时每刻都有你的身影。我无论走到那里,你的身影跟随到那里,没有让我休息的时候。47.还是同一个地方,同一个季节,同一种淡淡的风 我被这淡淡风,吹乱了年轻的心。 淡淡的风吹吧,吹走了我的泪珠,吹走了我的哀愁,吹走了我的伤痕,吹走了我的回忆与牵挂48.真正的友情是一种永恒的概念,“美丽纯洁如冰雕”。在这里没有狭隘的相互利用,没有世俗的利益计较,惟有真诚的关爱与无私的奉献。汪国真说:“友情是相知。当你需要的时候,我还没有讲,友人已默默地来到你身边。49.爱,要学会适可而止,当过度汹涌就会冲断心堤,覆水难收。总以为爱你有多么深沉,爱你会多么长久;可是时间折断我所有的信念,你一转身便是桑田。50.假如你爱的人放弃了你,请不要伤心. 有的东西你再喜欢也不会属於你的,有的东西你再留恋也注定要放弃的,人生中有许多种爱,但别让爱成为一种伤害。
离婚后想念前妻的篇五《前妻婚内买的保险离婚后到期,我能分一半吗》
离婚后想念前妻的篇六《离婚后做亲子鉴定向前妻索赔,亲子关系能否推定》
离婚后做亲子鉴定向前妻索赔,亲子关系能否推定
基本案情:离婚后做亲子鉴定向前妻索赔
日籍男子中野嘉树和上海女子王颖于2000年相识,并于日登记结婚。日,王颖生下一女,取名王绚并随中野加入日本籍。日,双方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调解协议内容为:王颖与中野嘉树自愿离婚,双方所生女儿王绚随王颖共同生活。日,原告中野嘉树委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鉴定中心对其与王绚作亲子鉴定。同年3月13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亲子关系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中野嘉树不具备作为王绚亲生父亲的遗传必备基因,故排除中野嘉树与王绚的父女关系”。中野嘉树遂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中野嘉树确认在携带王绚去做亲子关系鉴定时未告知王颖及征得王颖同意,在鉴定报告出来后也未告知王颖。被告王颖坚持认为这是中野嘉树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的亲子鉴定,血样的采取手续也不合法,自己无法核实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中野嘉树的诉请超出了离婚损害赔偿的除斥期间,因此要求驳回中野嘉树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推定原告中野嘉树与王绚不存在亲自关系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中野嘉树向法院提供了亲子关系检验报告,王颖虽对检验报告就血样的采取手续是否合法而无法核实其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其他推翻该结论的证据,也不同意中野嘉树提出的再次进行亲子鉴定的请求,故其应
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院依据该鉴定结论排除了中野嘉树与王绚之间的父女关系。另法院认为,中野嘉树的诉讼请求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故法院判决:王颖返还中野嘉树抚养费3.6万元;王颖支付中野嘉树鉴定费2000元;王颖赔偿中野嘉树精神抚慰金2万元。
王颖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一中院审理认为,虽然王颖对该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否认,但却无法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该检验报告可以作为证据被法院采信。王颖在具备重新鉴定条件的情形下拒绝重新鉴定,故可以推定中野嘉树与王绚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的主张成立。日,上海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亲子关系能否推定
1、检验报告能否被采信
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怀孕或出生的子女,应以其母亲的丈夫为父亲。这是对亲子关系作出推定的一般原则。但该亲子关系仅仅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其可能与客观事实不符而被客观事实所推翻。中野嘉树为否认其与王绚之间的亲子关系,提供了亲子关系检验报告。王颖虽然对该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否认,但却无法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该检验报告可以作为证据被法院采信,该检验报告的证明效力应予以认定。
2、能否推定亲子关系不成立
中野嘉树提供的检验报告仅仅是作为一种咨询报告而非法定鉴定报告,因而在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的情形下,该咨询报告不能作为司法鉴定结论从而直接认定亲子关系不成立。但即便如此,该检验报告也足以使法院对中野嘉树与王绚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产生疑义。而现有证据表明,王颖对中野嘉树提供的检验报告并不认可,故本案要确定中野嘉树与王绚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在无其他证据可以证明的情形下,重新进行鉴定是查明中野嘉树与王绚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的唯一证明方式。因王绚与王颖共同生活,中野嘉树已经不具备进行重新鉴定的条件。虽然王颖对中野嘉树与王绚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并不负有举证责任,但因为王颖在可以进行重新鉴定的情形下拒绝鉴定,使得负有举证责任的中野嘉树不可能再提供证据,中野嘉树与王绚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将无证据可资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本案重新鉴定所要证明的内容明显不利于王颖一方,而王颖却在具备重新鉴定条件的情形下拒绝重新鉴定,故可以推定中野嘉树与王绚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的主张成立。
离婚后想念前妻的句子篇七《那些让人伤心的句子》
标签:让你留下 好的短信
“我以前和别的男人睡过。”
说完她抚弄了一下头发,低下头去不敢看他.”
我不介意,我也和别的女人睡过.”
他撒完这个谎后,心里那一丝刚浮起的遗憾,立刻被打压得无影无踪.
她抬头看他,眼中含泪,许久,才吐出一句:”谢谢你爱我。”
外公肺癌住院,家里几乎掏空了,
最后实在没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外公受着病痛的折磨。
外公临走前的一晚,将我叫到床前,小心地从怀中掏出一本存折,
小声对我说:这是我留的一点私房钱,就知道那傻老婆子会把自己的养老钱拿出来给我看病,
这钱是我偷偷藏的,等我走后就留给她养老吧,,,,
呤~~”手机响了起来,她着急地拿出手机,
一看并不是他的信息,默默地把手机放回了口袋。
而他,一直拿着手机,盯着屏幕,写好的短信怎么也不肯按下发送键。
最后,他把写好的短信删了,而她把手机关了。
就这样,从昨天开始分手就一直到了世界的尽头,尽管彼此还爱着对方,,,,
那年,单纯木讷的他遇到了她,她成熟,有风韵,总是笑骂他傻孩子。
时针旋转,傻孩子变的老练,世故,他发现曾经那么景仰的她其实只是万千女人中的一个,素雅,平凡。
离开后,他遇到了又一个她,天真,活泼,惹人怜爱。
她犯傻了,他默默帮她打理好一切,轻轻的说了句,傻孩子。
他忽的愣住了。
(直到遇到另一个她,我才明白你其实是多么爱我)
他和情人以出差的名义在上海幽会,
12号要返回汶川,那天是他生日,他答应从乡下来的妻儿一定回去。
地震,突如其来,,,, 战士从废墟中抬出妻,她紧紧地抱着蛋糕。
他流着泪跪在妻儿面前大口地吃蛋糕,,,,
一个写有“晚上在(再)看”字样的信封掉了出来,
他缓缓地拆开,那是一张离婚协议书,,
以前跟闺蜜和男朋友出去吃饭,中间为了小事跟男朋友吵起来了。
我冲着男朋友喊,你这样对我,我一定会让你后悔的!
闺蜜在旁边帮忙说:对,嫁给他!让他痛苦一辈子!
,,,,,,姐们儿你这是帮谁呢,,,,,,
三个保姆聊月饼。
一个说:俺东家是做买卖的,每年都买好多好多月饼送人,还有俺一份呢。
另一个说:俺东家是当官的,每年都有很多很多人跟送月饼,吃都不吃不完,最后让俺帮着吃。
第三个说:俺东家本身就是卖月饼的,他从来不吃,也不让俺吃,怕俺吃出问题。
(送个送微笑话哈)
她4岁就能靠双耳聆听,学会了弹奏钢琴;13岁写下第一首抒情创作歌曲;
14岁在公开场合拿起麦克风演唱;17岁被纽约大学音乐系提前录取,这种特殊名额全世界只有20个;
20岁,她开始给布兰妮、菲姬、小野猫、阿肯等知名歌手作曲。
每个人都有她不为人所了解的一面,她就是 Lady Gaga。
爸妈离婚后我跟了妈。
等爸有了自己另一个家,另一个女儿,我就觉得自己是多余的,即使再难也绝对不给爸添麻烦。
后来有件事还是得要他帮忙,然后事就成了,于是发短信给爸说谢谢,
短信上打出“谢谢”两字时,我心里痛得跟抽筋一样。
过了很久,爸才回复了我,只有两字:傻瓜!我哭得稀里哗啦,,,,
(有的时候不是亲情远离了你,而是你疏远了亲情)
她与他是经朋友介绍在一起的,那时候约定如果两人都找到比彼此更合适的,就放手。
一天,她打电话问他:你找到喜欢的女生了吗?
他顿了一下,他明白她的意思。嗯,找到了。
她在电话的那头欢快得说,那太好了,我也找到了,我们分开吧。
放下电话,他叹了口气,你为什么不问我那个女生是谁。
他很帅,却无女友,他说女人只爱他的外表。
他养了一条丑狗,每天都带它遛弯,但路人却厌恶这只狗。
一天,街上有个女孩亲热地摸着丑狗,他爱上女孩并与她结婚。
婚后第二年,女孩要送走丑狗,他不解:“当时你不是喜欢它吗?”
女孩答:“当时我若不喜欢它,又怎能得到你?
(爱情也需要点小心机)
离婚后想念前妻的句子篇八《离婚后才知道儿子并非亲生,找到律师起诉前妻赔偿获》
“你的儿子怎么一点都不像你。”成都的江某多次听朋友这样说,虽然已经离了婚,为了讨个说法,江某决定做DNA检验鉴定,查明真相。谁知,鉴定结论证实儿子果真与自己不存在血缘关系,江某找到成都离婚律师沈辉律师,要求前妻赔偿损失。
近日,成都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裁定。法院审理认为,江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代为抚养他人的小孩,颜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法判决颜某赔偿江某支付的住院费、满月酒费、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共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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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网址:离婚后想念前妻的句子篇九《离婚后的保险金风波:保单如何分割 前妻应否受益》
离婚后的保险金风波:保单如何分割 前妻应否受益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尽管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
●通常,法庭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对离婚时人身保险利益的分割主要有两种作法:一是分割所缴的保险费;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
对于离婚的夫妇而言,除了房屋等共有财产外,养老金、公积金等也是他们分割财产时引发的纠纷由头。
以下案例讲述的正是一名读者离婚后遇到的保险利益分配问题。刘女士上周致电本报编辑部称,前夫近日意外身亡,自己与前夫的亲属因为保险赔偿金起了争执。刘女士咨询本报,原本是前夫保单受益人的她,是否还能拿到保险金。
离婚后的保险金风波
刘女士在电话那头告诉记者,原本恩爱的他们,却因为一些家庭琐事最终选择了分开。而因为前夫意外身故带来的一笔保险赔偿金又让这个原本就破碎的家庭再起风波。
两年前,因为性格不合等问题,刘女士与丈夫施先生正式决定协议离婚。离婚后,13岁的儿子归施先生抚养,夫妻两人仍然保持着联系。
一个月前,施先生不幸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意外身亡。他的去世使原本就支离破碎的家庭雪上加霜。考虑到儿子今后的生活问题,刘女士决定要回儿子的抚养权。在办理抚养权转换手续时,刘女士意外获悉,丈夫还有一笔2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原来,在刘女士离婚前,其前夫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身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保险受益人填的是刘女士,根据保险,刘女士将获得20万元的赔偿金。
于是,刘女士决定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保险赔偿金。而施先生的父亲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也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的申请,这让陷入悲痛中的刘女士和施先生的父亲再次翻了脸。
而保险公司在收到两份申请后,认为是一个新问题,到底该给付给谁?一时决定不下。
保险金到底归谁
刘女士认为,自己是保险合同惟一的指定受益人,依法应由其受领保险金。施先生的父亲则认为,刘女士与其儿子早已离婚,刘女士对施先生没有保险利益,无权领取保险金,自己是儿子的继承人,故保险金应由其受领。
刘女士告诉记者,前夫的父亲一直坚持不同意她作为受益人来领取这笔赔偿金,“他坚持这20万元应该作为我前夫的遗产由他来继承,最多因为我抚养儿子而分给我一半,如果全部给我的话,他就要起诉我。”
保险公司最后给出的答复是,这20万元的保险理赔金应该给予刘女士,原因是离婚后,施先生并未更改保单受益人。“在本案中,刘女士与施先生离婚后,施先生并未通过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即默认其原先指定的受益人刘女士现在仍是合法的受益人,刘女士的受益权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所以这20万元保险赔偿金应由刘女士获取,不适用继承法的规定。”
人们在购买人身保险时,极容易忽视“受益人”这一项。所谓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认索赔后直接把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因此,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的丈夫、妻子、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以及投保人,或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的第三人。
由于生活的变故,当初投保时,指定的受益人可能因离异、死亡等而变化,如不及时更改,可能会使投保人的一些投保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投保人可在征得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允许的前提下,随时随地用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更改受益人。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
而此案中,施先生离婚后并未更改受益人,所以刘女士仍然还是这份保单的受益人。假设施先生保单上“受益人”一项上仅仅是“法定”,死亡理赔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遗产继承顺序和方式处理。
尽管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
专家提醒,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否则,被保险人死亡后,已经离婚了的原配偶是有权享受这笔保险金的。变更受益人只要向保险公司发去书面的变更申请即可。
离婚后保单如何分割
保险,作为一种储蓄性的家庭投资已为许多人所接受。夫妻一方购买的以对方为被保险人且以本人为受益人的保险,在夫妻离异时,保单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呢?此案便是一个值得大家讨论的典型案例。
随着家庭理财方式多样化的发展,购买各种人身保险的家庭逐渐增多,因为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可作依据,导致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人身保险利益的问题日益凸显。
通常,法庭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对离婚时人身保险利益的分割主要有两种作法:一是分割所缴的保险费;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
虽然保险产品种类繁多,但因为保费数额是确定的,所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分割当事人所缴保费是比较合理的。比如一份人身保险,现在已经缴了5年的保险费,共6万元,在分割时,判决该份保险由一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一半的保险费,即3万元。
第二种分割保单现金价值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后,夫妻又离婚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涉及保险的纠纷:一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或其亲属为受益人的,应当给予对方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的补偿。”还是以上述例子为例,如缴纳了5年的人身保险,保费共计6万元的保险费,而离婚时的现金价值为4万元,在分割时,判决该份保险由一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一半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即2万元。
不过,也有专家对上述两种分割办法提出了异议,认为这两种分割办法存在不合理之处。
比如,就保费分割法而言,专家认为,买保险如同消费,所花费的保险费是一种投资支出,支出的费用并不是一种现存的财产,不能作为财产进行分割。此外,保险费的数额一般大于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尤其是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离婚时按保险费进行了分割,可能向对方支付了一半保险费的当事人在退保时什么也得不到。
其次,对保险单现金价值的分割办法也是不合理的。专家指出,当投保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退还投保人的部分责任准备金。当投保人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时,由于在订立保单的第一年,附加费用支出大,因此,在合同订立的第一年所收的保险费,扣除新合同费和当年用于承担保险责任的自然保费后,一般没有剩余,甚至出现负数。合同订立的第二年所收的保险费,扣除附加保费和当年的自然保费后一般能略有剩余,可弥补第一年的亏损。所以,一般说来,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寿险合同,已缴纳2年以上保险费后,才有可能产生现金价值。至于在投保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保险费的寿险合同,则自缴纳保险费之日起,就产生现金价值。
离婚后想念前妻的句子篇十《离婚后发生孩子探视权纠纷老师当儿子面殴打前妻》
离婚后发生孩子探视权纠纷老师当儿子面殴打前妻
7月10日上午,武鸣县双桥镇卫生院,一名30多岁的夫君带着一岁多的儿子来看病。当他的前妻忽然呈现要抱抱儿子时,夫君震怒,继而手持拖鞋殴打前妻,致使前妻受伤住院。有眼尖者认出,打人者是武鸣某小学教员黄某。“当教员的在稠人广众之下脱手打人,太不像话了。”众人对此议论纷繁。到底是怎样的抵牾,致使了为人师表的教员做出了如此感动的暴力举动?这对夫妻之间曾经产生过什么,致使他们的恋爱触礁沉没呢?
疑丈夫有婚外情夫妻离婚收场
7月12日下午,记者在武鸣县人民病院住院部3楼见到了被打伤住院的女子小隆。小隆本年33岁,在武鸣县城经营一家打扮店,而前夫则是武鸣某小学的支教教员黄某。记者看到,虽然已住院治疗了两天,小隆的眼角处还有淤血的陈迹,鼻子上插着管子。她妹妹拿出姐姐被打当天的照片给记者看,图片表现,被前夫殴打后,小隆额头处淤血,鼻子红肿。
小隆记者,她的前夫黄某原来是双桥某小学教员,儿子诞生后一年,2013年9月他自愿报名到比力偏远的一个镇去当支教教员。也便是从当时候起,关于黄某和支讲授校某女教员有婚外情的传言起头传到小隆的耳朵里。
日,黄某说要提前到学校去,但到了晚上,小隆却发明自家的小车停在一家宾馆门前,扣问得悉是黄某的身份证开的房。在宾馆楼梯处,小隆拦住了正匆忙下楼的“小三”,从她包包里查到
了丈夫的开房收据。但当时,“小三”竟主动报警称被人抢包,而男方此时已不在房间。小隆说,这次几近抓到现行的出轨证据,证实了久长以来的传言,致使了夫妻关系彻底决裂。没过量久,丈夫就向她提出了离婚。
而对付前妻指责本身有婚外情致使的离婚,12日下午黄某担当记者德律风采访时赐与否定,称前妻是捕风捉影,底子没有捉奸在床的证据。
妈妈探望儿子遭前夫殴打
虽然对付婚外情的真实性,夫妻双方各有表述,但这一变乱倒是致使两人离婚的直接导火索。5月29日,夫妻两人协议离婚。因为担忧带着一个孩子此后再嫁有困难,小隆选择了净身出户,孩子监护权归男方。对孩子的探视权离婚协议书上作了这样的划定:允许女方探视孩子,但要颠末男方同意,且不影响男朴直常的糊口,具名离婚后不能干与对方糊口。
不外,离婚后小隆却发明,前夫将她手机号码拉黑,对所有信息都不回复,这让她底子就找不到男方来磋商探视孩子的事情。
7月10日,当她得悉本身儿子在双桥卫生院看病时,就想赶曩昔看一眼。儿子看到妈妈来,伸手要她抱,但遭到前夫拦阻,而且当着孩子的面殴打她,拿出拖鞋狂打她的面部和头部。后来,被病院的门卫拦住这才干休。小隆被亲人送进武鸣县人民病院治疗,大夫开端诊断为轻度脑震荡。而前夫在病院暴打前妻时,病院里有浩繁人围观。
同意到派出所协商探视权
12日上午记者在双桥卫生院采访时,儿科一位女大夫向记者证实,10日当天确实有一男一女在病院球场打起来了,但具体起因和细节不是很清楚,听说男的把女的打得挺狠的。
双桥派出所一位值班警官记者,当天出警时对双方做了笔录,夫君在笔录中已认可打了前妻。警官说,对男方打人举动如何处置,必要等伤者出院时病院的伤情判定才气做来由理意见。
对付打伤前妻一事,黄某在担当记者德律风时没有否定。但他认为,那时是“混战”,女方也拿棍子打了他的脚。但愿记者不要偏听女方的一面之词。黄某说,他认为前妻未经同意擅自要抱走孩子,很朝气才动的手。“因为,按照离婚协议书,女方探视孩子要颠末男方同意,女方底子没有遵守协议。”黄某说,前妻每周都要来看孩子,这样频繁的要求实际上已经影响到他的糊口,并且,前妻明知道他在乡镇工作,却偏偏选择在非周末时间来看孩子,是成心刁难。
对付女方指责他拉黑手机号码的做法,黄某说,这是因为女方常常发威胁短信,还跑到学校去闹,在教员和学生面前分布他被捉奸在床的丑闻,他不肯意跟这样的人联系。打人后,他也感觉打人是错误的,事后,他已经到病院向前妻报歉,并依照他们家眷的要求,拿出了三万元补偿前妻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他说,但愿等前妻出院后到派出所当面协商孩子的探视权问题。小隆也对记者暗示,会要求男方从新修改探视的协议书,“这回我要求探视的次数和时间要写详细。”她说。
原内容来源于:濮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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