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公社 非法集资开启了众保模式,为社员解决大病医疗费。

抗癌公社:一个“众保”模式下的互助联盟
日,在北京中关村东冉街的中国金融博物馆,抗癌公社创始人张马丁激动地接过了主办方授予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新秀奖的证书。对于坚持了四年多,面临过无数质疑的张马丁而言,这一奖项意义非凡。
抗癌公社成立于2011年5月,早年癌症母亲的去世让困顿的张马丁一直在思考如何才能在不幸来临时让普通人不再有经济财务方面的痛苦。不断的试错、实践之后,&互保互助&的想法逐渐在张马丁的脑中形成清晰的轮廓。很快一个名为&互保公社&的网站上线了,&抗癌公社&即由此发展而来。
定位于互联网小额互保平台的&抗癌公社&希望能用另一种形式做保险的事。对此,有网友评论称,目前中国国民的保障方式可以归纳为三种:国家强制性的医保社保;商业保险;慈善救助。&抗癌公社&可能补充了第四种,即民间的公民之间的自保与互保,这是一个有益的补充。
通过&抗癌公社&,社员只需在其他社员生大病或者身故时支付小额的资金,就能获得最高30万元的大病医疗费用保障。
社员每次资助的资金是资助总金额除以正式社员人数,且每人每次不超过10元,目前社员总人数达到21万,其中正式社员7万多。
据了解,注册社员需经一定的观察期才能转为正式社员,40周岁以下的观察期为180天,40周岁以上的则为360天。在加入和退出上,社员均享有完全的自由。
虽然具有保险的作用,但抗癌公社有着完全不同于保险业的运作模式,不会向社员收取会费,也不需要社员提前缴费,这样便不会形成常备基金,可避免形成资金池,只有当社区成员患癌时,其他成员才发动捐助,捐助资金会由成员通过支付宝直达患者。
今年2月,保监会下发《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将相互保险纳入监管,并给出了相互保险的定义。
根据定义,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抗癌公式&在功能上有相互保险的特征。但张马丁并不认为&抗癌公社&是一家保险公司,在他看来,&抗癌公社&是一个采用&众保&模式的互助联盟,一家科技公司。基于这样的理念,张马丁决定不去申请相互保险的牌照,这也契合&抗癌公社&不提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基金的运作模式。
然而,各路资本已经摩拳擦掌,虎视眈眈地盯着相互保险这个在国内刚刚起步的市场,&抗癌公社&能否走出自己的路,还需观察。
去年10月,&抗癌公社&拿到了来自策源创投的天使资金,今年2月,迁址北京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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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社员登录社区,保护账号安全,公社已经增加了微博绑定功能,正在增加QQ绑定功能,社员绑定后,就可以用微博或QQ登录公社,不用再记忆繁琐的密码。
此外,未来会逐步取消原来的注册功能,社员必须选择微博或QQ作为账户管理系统,公社网站不再存储社员密码,也有助于保护社员隐私,防止公社网站本身安全事故带来的隐患。
总之我们会不断努力,不断完善公社,为社员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
在社员的建议要求之下,我们增加了“身故互助组”,旨在帮助人们在60岁之前因不幸或疾病导致身故后为其家人筹集10万的补助。
本组成员权利
社员在60岁之前因意外身故,向其法定受益人资助10万元;(本项需要加入者等待30天后方可享有)
社员在60岁之前因疾病身故,向其法定受益人资助10万元;(本项需要加入者等待1年后方可享有)
本组成员义务
当本组有社员有符合条件的社员因意外或疾病身故,需分摊其相应数额款项,数额为10万除以本组人数,且不大于10元;
本组如何加入
已参加其它组别的老社员,默认已自动加入本组;
新社员在注册时选择身故互助组即可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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