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能否变更诉讼请求诉讼回证多久可以拿到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立案程序
请输入查询的字符串:
==& 综合查询 &==&├─&法院概况
&│ ├─&概况介绍
&│ ├─&机构职能
&│ ├─&法官名录
&│ ├─&公示信息
&│ │ ├─&法院工作报告
&│ │ ├─&其他公示信息
&├─&新闻聚焦
&│ ├─&法院动态
&│ ├─&媒体关注
&│ ├─&视频新闻
&├─&司法公开
&│ ├─&审判流程公开
&│ │ ├─&公众案件查询
&│ │ ├─&当事人案件查询
&│ ├─&执行信息公开
&│ │ ├─&公众案件查询
&│ │ ├─&当事人案件查询
&│ │ ├─&老赖曝光
&│ ├─&裁判文书公开
&│ │ ├─&中院裁判文书
&│ │ │ ├─&民事文书
&│ │ │ ├─&刑事文书
&│ │ │ ├─&行政文书
&│ │ │ ├─&执行文书
&│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庭审直播
&│ │ ├─&庭审直播
&│ │ ├─&庭审录播
&│ │ ├─&其他视频
&│ ├─&减刑假释案件公示
&│ │ ├─&裁前公示
&│ │ ├─&裁判结果公示
&├─&诉讼服务
&│ ├─&法院公告
&│ │ ├─&开庭公告
&│ │ ├─&送达公告
&│ │ ├─&其他公告
&│ ├─&立案登记
&│ ├─&诉讼指南
&│ ├─&诉讼文书样式
&│ ├─&法律法规
&│ ├─&司法委托
&├─&法院文化
&│ ├─&法官随笔
&│ ├─&文体活动
&│ ├─&摄影欣赏
&├─&沟通交流
&│ ├─&院长信箱
&│ ├─&网上投诉
&│ ├─&在线调查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浏览详细内容
二审立案程序
发布时间:
22:11:00 被阅览数: 5885 次 来源: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商事、行政二审案件(即上诉案件)
&&& 1、当事人对东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依法可上诉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可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上诉于本院。
&&& 2、立案程序:
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经办法官或书记员
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 在原审经办法官或书记员处领取《缴交上诉受理费通知单》
& ↓&&&&&&&&&&&&&&&&&&&&&&&&&&&↓
&&&&& 7日内到农业银行各网点交纳上诉费&&&&&无力预交的,7日内
& ↓&&&&&&&&&&&&&&&&&&&写出缓、减、免交上
&&&& 凭农业银行的收款凭证到本院审判&&&&&&&诉费申请并提交经济
&&&&&& 楼一楼收费室开具诉讼费预收收据&&&&&困难的证明(一般)
& ↓&&&&&&&&&&&&&&&&&&&由县以上民政部门出
&&&& 将诉讼费预收收据中的附卷联(红&&&&&&&&具),通过原审法院
&&&& 色)交还原审经办法官或书记员处&&&&&&&&向本院申请司法救助
&&&&&&&&&& & ↓&&&&&&&&&&&&↓
&&&&&& &&&&&&&&&&&&&&&&& 原审法院将卷宗移送本院
大家一定想知道上诉案件什么时候才到中院呢?那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上诉的程序:
一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上诉状15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一审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送达给上诉方,确定上诉方收到答辩状后连同卷宗报送二审法院。中院收到案件7日内立案。(5+15+5+7=32)
但实践中,时间并非如上所述完美,因为并非每个当事人都按时来签收上诉状等诉讼材料,有的需要邮寄送达,且收到后不把送达回证寄回法院,书记员只能等邮局返还邮单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收到资料,才能把案件移走!如无法通知被上诉人,则须60日的公告送达。这是延长移送案件的重要原因。
其次,各法庭须把上诉案件先送到所属于的法院(第一、二、三法院),再由法院一个星期送一次案件到中级法院。
中级法院每个星期收到上诉案件少则一百多宗,多则几百宗。案件已到中院尚查不到,待立案后才能在电脑上搜索到。
综上,从一审上诉到二审立案,一般为2个月;如送达不顺利,有些长达2.5-3个月才在中院立案。
(以上材料由本院立案庭提供)
更多相关资讯
对不起,暂时没有符合条件的资讯!
版权所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粤ICP备号&&&&技术支持: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7号
邮编:523008&&&&总访问量:7333088人&&当前在线:7909人篇一:行政诉讼二审程序(某中级法院制) 行政诉讼二审程序(某中级法院制) 一、庭审准备 二、开庭准备 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 (2)开庭时不得随便走动,不准进入审判区,非经审判员许可不得发言、提问。如帝听人员对法庭活动有意见,可在闭庭后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 (3)非经法院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4)对违反法庭纪律失,由审判长、值庭人员、司法警察劝告制止,不听劝阻的,视其情况轻重给予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没收胶卷、录音机,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宣布开庭 审:现在查明原告的要素,原告
委托为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的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为
代理,包括 。 被告的要素,被告
委托为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的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为
代理,包括 。 第三人的要素,第三人
委托为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的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为
代理,包括 。 审:原告,你对被告及第三人出庭及第三人出庭应诉的诉讼代理人的资格是否有异议?如有异议,请说明理由。 原: 审:被告,你对原告及第三人出庭及第三人出庭应诉的诉讼代理人的资格是否有异议?如有异议,请说明理由。 被: 审:第三人,你对原告及第三人出庭及第三人出庭应诉的诉讼代理人的资格是否有异议?如有异议,请说明理由。 第三人: 审:经审查,上述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与代理权限与庭审前办理的委托手续一致,当事人之间未提出(有正当理由的)异议,出庭资格有效,准许原告
诉讼代理人
出庭参加诉讼。准许被告诉讼代理人
出庭应诉,准许第三人
诉讼代理人
出庭参加诉讼。 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法院行政审判庭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原告
不服被告 (行为)一案。 审:现在开庭。 审: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本院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
担任法庭纪录。 审:本合议庭主持法庭审判,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庭秩序。如有不同意见,可于庭审之后向本院提出书面意见。 审:本院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立案,并向原告发送了受理案件通知书,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开庭传票、向被告发送了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 审:因为原告的起诉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与有直接利害关系,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通知其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向其发送了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力,所谓申请回避就是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有权申请上述人员不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审:原告,你是否申请回避?
原:不申请(申请) 审:被告,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不申请(申请) 审:第三人,你是否申请回避?第三人:不申请(申请) 审:现在宣布当事人的其它诉讼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以下各项权利: (一)原告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注意司法解释,原告在起诉状送达后不能增加诉讼请求,因此是否可变更诉讼请求有疑义),经法庭准许,可以撤诉。 (二)被告可以承认、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四)当事人有权委托人进行辩论,在法定期限内对判决、裁定可以提出上诉,申请执行。 (五)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查阅、复制本案的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审:原、被告在诉讼期间除依法享有上述权利外,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义务: (一)经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原告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原、被告要实事求是地向法院提供、补充证据,提供伪证的,要负法律责任,诉讼期间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证人收集证据。 (三)提供证据要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影印件、照片、复制本、节录本。 (四)原、被告在法庭上进行辩论不许做人身指责,不许吵闹,要求发言须经过法庭许可。 (五)原、被告必须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收、裁定书、调解书,拒绝执行而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直至承担刑事责任。以上义务要求当事人自觉执行,是否听清了? 四、法庭审查 (1)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应对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2)审:现在请原告明确自己的起诉请求事项及所需的事实根据,可以宣读起诉状。 (3)审:现在请被告宣读书面答辩意见。 (4)审:请第三人明确自己的诉讼主张及事实根据。 (5)审:现在宣读被告对原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本程序适用的范围,不作为,行政许可) (6)审:根据原告的起诉,被告的答辩及被告作出行政处罚规不定期的事实和理由,请原、被告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7)请被告宣读或出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8)审:现在进行法庭质证。(应对被、原、第三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 五、法庭辩论阶段 (1)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一)首先,请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二)请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三)请第三人发表意见。 (四)现在可以进行互相辩论。 (2)审:法庭辩论结束。 1、原告陈述最后意见 2、被告陈述最后意见 3、第三人陈述最后意见 4、最后陈述、辩论结束。当事人如仍有其它意见,可于庭审后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 5、下面,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现在宣布休庭十五分钟。 六、法庭调解阶段 审: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侵权赔偿除外。现在本庭就赔偿问题进行法庭调解。 七、宣判阶段 审:现在继续开庭,对原告不服被告一案,本院经公开审理,合议庭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辩论意见、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的证据,经当庭质证,现在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确认。(确认某一证据及其证明内容,否认某一证据不具有证明效力及理由)。 审:现在进行庭审总结,对于原告不服被告一案,经本法庭听取了原告的起诉,被告的答辩,进行了调查,当庭询问了原、被告、第三人,核实了证据,双方辩论,进行陈述。(裁判文书认定的事实) 审:现在宣判,请原告、被告、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起立,(由主审法官简述判决认定的事实及理由,以及判决的主文) 审:请坐下 审:刚才是口头宣判,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第2款的规定,判决书在闭庭后十日内送达当事人。 审:原告不服被告一案,现在审理终结,现在宣布闭庭。篇二:二审开庭审理程序
二审开庭审理程序剧本
(汤文斌-二审书记员):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均到庭情况。 (汤文斌-二审书记员):下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宣布法庭纪律:一、到庭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二、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乱串、不准呼口号、不准 插话或当庭发言,(关闭呼机、手机)(旁听人员)有意见可在闭庭后提出;三、被法庭问话的人在回答问题时,应自动起立讲话,答完自动坐下;四、法警有权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劝告的可以勒令退出;五、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上诉人的作撤诉处理;是被上诉人的则依法缺席判决;六、为表示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在审判人员入庭、宣判、退庭时,当事人、代理人等要自动起立,其余旁听人员一律保持肃静; (汤文斌-二审书记员):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全体起立。 (汤文斌-二审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已全部到庭,有关诉讼参与人也已经在庭外等候,可以开庭。 (夏诩珩-二审审判长):请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李斌诉北江真龙伟业广告有限公司和北江卷烟厂一案。现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现在宣布开庭。 (敲法槌) (夏诩珩-二审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上诉人,你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可有委托人。(潘家华-上诉人):我叫张三,北江真龙伟业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委托广警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维溪作一般代理人。 (潘家华-上诉人):我叫李四,北江烟卷厂厂长。本厂地址: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委托广警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一般代理人。 (谢维溪-原审被告律师):我叫谢维溪,男,X岁,广警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夏诩珩-二审审判长):被上诉人,你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可有委托人。 (倪浣仪-被上诉人):我叫李斌,男,X岁,北国日报记者,住X市XXX,有委托代理人。 (魏文珊-原审原告律师):我叫魏文珊,女,X岁,广警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一般代理。 (夏诩珩-二审审判长):上述诉讼参加人的身份核对完毕,其出庭资格合法,可以参加本案的诉讼。 (夏诩珩-二审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 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庭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夏诩珩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夏诩珩、XXX组成合议庭。由审判长夏诩珩主审本案,由本院书记员汤文斌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以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一)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二)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 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三)原告有放弃、变更或补充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权利 ;(四)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五)双方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六)双方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七)经本庭审判人员准许,双方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楚了没有?
(潘家华-上诉人): 听清楚了 (倪浣仪-被上诉人):听清楚了 (夏诩珩-二审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你们在诉讼中还 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一)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二) 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挥;
(三) 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以上诉讼义务,你们听清楚了吗?
(潘家华-上诉人): 听清楚了 (倪浣仪-被上诉人):听清楚了 (夏诩珩-二审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如果认 为审判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书记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你们听清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潘家华-上诉人):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倪浣仪-被上诉人):听清楚了 ,不申请回避
(夏诩珩-二审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对以上法律规定,当事人听清楚了没有? (潘家华-上诉人): 听清楚了 (倪浣仪-被上诉人):听清楚了
(夏诩珩-二审审判员): 法庭准备阶段结束,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先由上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谢维溪-原审被告律师):上诉请求:1、撤销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驳回原告李斌的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李斌承担。上诉理由:一、广告语“地厚几许问真龙”是委托作品,双方对该委托作品著作权、使用权有明确约定,著作权属于北江卷烟厂。一审判决认定讼争作品著作权属李斌是错误的。二、由于讼争作品“地厚几许问真龙”是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真龙广告公司,而真龙广告公司是北江卷烟厂征集广告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故北江卷烟厂将广告语使用于“真龙”品牌香烟的广告宣传及广告制作等领域中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真龙广告公司将讼争作品交给北江卷烟厂使用是履行其代理职责,也不构成侵权。 (夏诩珩-二审审判员):下面由被上诉人答辩。 (魏文珊-原审原告律师):被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基本正确,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请求本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夏诩珩-二审审判员):当事人陈述有遗漏的,可以补充陈述。 (潘家华-上诉人): 没有。 (倪浣仪-被上诉人):没有。 (夏诩珩-二审审判长):据原被告陈述,本案争议焦点是:1、关于“地厚几许?问真龙”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2、关于原告李斌创作的“地厚几许?问真龙” 广告语著作权是否已转让给被告的问题;3、关于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围绕此焦点进行辩论,不准使用污秽、讽刺、挖苦等人身攻击性语言。 (夏诩珩-二审审判长):当庭陈述结束。首先由上诉人作辩论发言。(谢维溪-原审被告律师):一、北江真龙伟业广告公司与北江卷烟厂之间有“拾万元诚征广告用语”活动合同的签订,双方系委托代理关系,入围广告语的著作权从公告之日起归北江卷烟厂所有。北江真龙伟业广告公司的广告用语启事实则是要约行为,要约中已经明确了被征广告的权属问题,原告李斌的应征信为其承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投稿行为是在要约修改之后做出的(9月29日),所以,原告李斌的承诺使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广告征用合同生效。根据《著作权法》的十七条的规定,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入围作品的使用权、所有权归北江卷烟厂所属,双方应遵守约定。因此,北江卷烟厂刊登含有“地厚几许问真龙”广告语的广告牌属于正常使用,没有侵犯原告的著作权。征集启事约定“所有来稿概不退还,入围作品的使用权、所有权归真龙广告公司所属”,这明确约定了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真龙广告公司。一审判决认定讼争作品著作权属李斌是错误的;二、由于讼争作品“地厚几许问真龙”是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真龙广告公司,而真龙广告公司是北江卷烟厂征集广告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故北江卷烟厂将广告语使用于“真龙”品牌香烟的广告宣传及广告制作等领域中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真龙广告公司将讼争作品交给北江卷烟厂使用是履行其代理职责,也不构成侵权。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夏诩珩-二审审判长):下面由被上诉人作辩论发言。 (魏文珊-原审原告律师):一审判决认定讼争作品“地厚几许?问真龙”的著作权属于李斌是正确的,因为征集活动如视为合同,应定义为格式合同,对格式合同的解释只能采取对不是提供格式合同的李斌有利的方式进行;征集活动对著作权无约定,征集启事中对“所有权、使用权”的约定不明确,应视为无约定;著作权本身包含著作人身权,自奴隶社会以后的社会制度均不能约定人身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当然也不能约定包含人身权的著作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本案中唯一能作的对李斌有利的解释是,无著作权约定,著作权自然归李斌所有。。综上所述,一审判决基本正确,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请求本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篇三:行政案件一审程序 开庭审理流程 普通程序行政庭审流程 在开庭三日前传唤当事人,通知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告知其拟开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及案由等,对当事人和诉讼参加人还应告知其合议庭组成人员。 开庭前由书记员清点当事人、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员:原告莆田市顺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金添是否到庭? 书记员:原告原告莆田市顺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XXX、XXX是否到庭?书记员:被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法定代表人包逸生是否到庭? 书记员:被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委托代理人XXX、XXX是否到庭? 书记员:各方当事人还有无新的委托代理人?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2.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乱串、不准呼口号、不准插话或当庭发言; 3.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准进入审判区,关闭移动电话和传呼; 4.被法庭问话的人在回答问题时,应自动起立讲话,答完自动坐下; 5.法警有权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 6.为了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在审判人员入室、宣判、退庭时、公诉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应当自动起立,其余旁听人员一律保持肃静。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席! (审判人员入席后站立) 审判长:请全体人员坐下! 书记员(站立,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本案原告(被告、第三人)的法定代表人XXX,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XXX,证人XXX,鉴定人XXX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其余当事人、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请决定是否可以开庭。审判长(面向书记员):可以开庭,请坐下! 审判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接纳。 该案庭前已举行证据交换,原告和第三人亦没有申请延期提供证据,在庭审中,法庭不再接收各方当事人提交的新的证据。 审判长:现在宣布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XXX人民法院今天在XXX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莆田市顺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不服被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一案。本案依法由审判员XXX、XXX,人民陪审员XXX组成合议庭,由XXX担任审判长,XXX主审。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首先核实当事人和诉讼参加人身份。 主审人: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原告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审人: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你的服务处所,职业,代理权限,执业证号并提交你的《执业证书》 主审人:原告(原告委托代理人)宣读原告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律师事务所公函》] 及《授权委托书》 主审人:被告法定代表人,向法庭陈述被告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审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你的服务处所,职业,代理权限,执业证号并提交你的《执业证书》]主审人:被告(被告委托代理人)宣读被告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及《授权委托书》。 主审人:原告(原告代理人),你对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有无异议? 主审人: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你对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对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及身份和代理权限有无异议? 主审人:第三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你对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对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及其身份和代理权限有无异议? (如各方当事人对他方主体资格及其身份和代理权限均无异议) 审判长:本庭确认,各方当事人具备本案诉讼主体资格,当事人、代理人身份真实,代理人具有代理权限,可以参加本案的诉讼。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回避。但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并要经过批准。 审判长:原告方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方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原告简述其诉讼请求及理由。 原告: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如下: 1:撤销“闽国税稽发[号税务处理决定书”(下称《税务处理决定书》) 2:判令被告退还给原告补税款共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支付利息(自日起算) 3:诉讼费用有被告承担。 (原告的诉讼理由) 审判长:原告,你刚才陈述的诉讼请求与你向法庭提交的是否一致? 原告:一致。 审判长:被告,法院向你单位送达的诉状上的原告的请求与刚才原告陈述的诉讼请求是否一致?被告:一致。 审判长:被告,简述答辩意见及理由。 二、诉行政机关作为的案件的审理程序 1、法庭调查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审判长:首先对原告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及是否超过起诉期限进行审查。 主审人: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原告所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存在? 被告:存在。 主审人:被告,该具体行政行为是何时作出的?何时送达(告知)原告的?是否告知其诉权及起诉期限?并提交相应证据。 被告: 主审人:原告(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所述是否属实?对被告所提证据予以质证。 原告: (如果原告否认,应提交相应证据予以反驳。但此项举证责任在被告方) 审判长:原告是何时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否申请复议?何时提起诉讼?与被诉行政行为有何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原告: 主审人:被告方有无异议?对原告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无意见发表? 被告: 主审人: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合议庭对原告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及是否超过起诉期限进行评议。) 审判长: [本庭确认,XXX因XXX不具备本案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或起诉超过法定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X条裁定驳回原告XXX请求XXX的起诉。诉讼费XX元,由原告承担。本院将在五日内向各方当事人送达裁定书。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于XXX中级人民法院。闭庭 (书记员宣布:请审判人员退庭。各方当事人校对笔录)] 本庭确认,莆田市顺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具备本案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起诉没有超过法定期限。审判长:下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首先由被告方宣读或陈述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 被告: 主审人:原告,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与刚才宣读(陈述)的是否一致? 原告: (如原告否定应提交相应的证据,并交由被告质证) 审判长:下面对被告是否享有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进行审查。 主审人:被告方,向法庭宣读并提交你们有权作出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有关规定。 被告: 主审人:该规范性文件是哪个机关何时通过(制定)的?是否向社会公布,以何种形式公布的?何时生效?现在是否仍具有效力? 被告: 主审人:值庭法警,将被告宣读的规范性文件交原告质证,并对该规范性文件及被告方所述内容发表质证意见。如有质疑意见应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原告: [如果有质疑意见(原告质证有关证据) 主审人:被告方,对刚才原告的质疑意见及所提证据有无不同意见?] 主审人: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对被告是否享有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进行当庭评议) 审判长:经当庭评议,被告享有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下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依据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进行审查。 主审人:被告方宣读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已向法庭提交的有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依据的证据,并向法庭提交原件由原告质证。(提交证据时可以分组或按份进行,应说明证据的来源,收集时间,证明事项等。如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申请有证人、鉴定人或专业人员出庭,可请求法庭传唤出庭作证或说明情况。) 被告: 主审人:值庭法警,把刚才被告方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交由原告质证。 (原告质证有关证据) 主审人:原告方有无质疑意见,如有应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或申请法庭传唤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申请的证人、鉴定人或专业人员出庭作证或说明情况。 原告: [主审人:被告方,对刚才原告的质疑意见及所提证据有无不同意见? 被告:] 主审人: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合议庭当庭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予以评议) 审判长:经本庭评议:被告提交的证据XXX,原告提交的证据XXX、,具有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可以作为认定本案有关事实的证据。 主审人:下面由被告继续举证。 (按照被告举证,原告、第三人质证,合议庭评议的顺序,逐轮进行)主审人:各方当事人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的是否清楚,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原告: 被告: 主审人: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审判长: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依据的证据审查结束,下面对被告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主审人:被告方,对如何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有无程序性的规定? 被告: 主审人: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被告: 主审人:你们是否按照该规定执行?该规范性文件是由哪个机关何时颁布的,现在是否仍具有效力? 被告: 主审人:值庭法警,将被告宣读的规范性文件交原告质证,并对该规范性文件及被告方所述内容发表质证意见。如有质疑意见可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原告: 主审人:被告方宣读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程序性材料,并提交原件由原告质证。如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申请有证人出庭,可请求法庭传唤出庭作证。 被告: 主审人:值庭法警,把刚才被告方向法庭提交的有关程序性材料交由原告质证。 (原告质证有关程序性材料) 主审人:原告有无质疑意见?如有质疑意见可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如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申请有证人出庭,可请求法庭传唤出庭作证 原告: 主审人: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合议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进行评议) 审判长:【经合议庭评议,被告提交的XXX因XXX不具证据效力,不能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程序的合法性。 被告提交的XXX证据因XXX具有证据效力,可以作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的证据。原告提交的证据XXX,具有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可以作为认定本案有关事实的证据。原告提交的证据XXX,因XXX不具证据效力。】 审判长:下面对被告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进行审查。 主审人:被告方宣读并提交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法律、法规相关条文的内容。被告: 主审人:该规范性文件是有那个机关何时颁布的,现在是否具有效力,是否向社会公布,以何种形式公布的? 被告: 主审人:值庭法警,将被告宣读的规范性文件交原告质证。 (原告质证该规范性文件) 主审人:原告对该规范性文件及被告方所述内容发表质证意见。如有质疑意见可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原告:(如果有质疑意见主审人:被告方,对刚才原告的质疑意见及所提证据有无不同意见?被告:) 主审人: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合议庭对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进行评议) 审判长:经合议庭评议,被告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XXX因XXX,确认被告适用法律正确 [错误].审判长:下面对被告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目的进行审查。 主审人:被告作出该行为的目的是什么? 被告: 主审人:原告方有无异议? 原告: 主审人:被告方,对刚才原告的质疑意见及所提证据有无不同意见? 被告: 主审人: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进行当庭评议) 审判长:经当庭评议,被告无滥用职权的情形。[被告因XXX,有滥用职权的情形] 主审人:各方当事人是否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的民事争议? (如各方当事人均同意,指导其就相关民事权益提供相应的证据,并由对方当事人质证。如有一方不同意,结束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审判长:法庭审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的焦点以言词辩论的形式有秩序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辩论时不得质问、讽刺、挖苦、污辱对方。辩论按轮进行,首先有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审判长:合议庭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为:1、XXX;2、XXX;3、XXX.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原告: 审判长: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 (如当事人有新的辩论意见,可进行第二轮、第三轮辩论)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就行政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主审人:原告方陈述你的调解意见。 原告: 主审人:被告方陈述你的调解意见。 被告: 【(有针对性地指出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进行第二轮调解)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就行政赔偿部分达成协议,本庭将在五日内向各方当事人送达《行政赔偿调解书》。(经调解各方当事人不能就行政赔偿部分达成协议,本庭将依法判决。)】 3、最后陈述 审判长:下面进行最后陈述,各方当事人最后简明扼要的陈述自己的请求及理由。 审判长:首先由被告陈述。 被告: 审判长:原告陈述。 原告: 审判长:法庭审理结束。休庭X分钟,合议庭退庭评议。 4、评议宣判: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下面对庭审中未认证的证据进行综合认证: 确认被告提交的证据: 确认原告提交的证据: (庭审中已认证过的证据不在重复认证) 根据上述有效证据本院可认定以下事实: 本院认为, 全体起立。根据XXX的规定,判决如下: 诉讼费XX元由被告(原告)承担。篇四:行政诉讼一、二审程序庭审操作规范 行政诉讼一、二审程序庭审操作规范 琼高法〔号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庭审操作规范(试行)》、《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庭审操作规范(试行)》及《附则》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海口海事法院: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庭审操作规范(试行)》、《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庭审操作规范(试行)》及《附则》经我院审判委员会第770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庭审操作规范(试行)
一、预备庭操作规范 根据案件的实际需要,法庭可以在开庭前召开预备庭。案情简单不需要召开预备庭的,法庭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或者以送达的方式进行证据交换。 预备庭由审判长或者审判长指定的法官、法官助理主持。决定召开预备庭的,应当于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为了避免诉累和减轻当事人差旅费用负担,预备庭和正式开庭可以连接进行。 预备庭庭审程序和操作规范如下: 1、庭前准备工作。 (1)书记员检查诉讼参加人出席的情况,核对其身份。 (2)书记员确认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专家出庭情况和核对其身份,并请其退席,等候传唤。 (3)主持人入席后,经确认诉讼参加人身份无异后,宣布开庭。 2、组织当事人陈述。 主持人宣布:首先由当事人陈述。 主持人宣布:请原告宣读起诉状或者简要陈述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在原告宣读起诉状之前,主持人可以要求其先宣读或说明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也可以由法庭宣读或说明。主持人宣布:请被告宣读答辩状或者简要陈述诉讼主张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还未宣读或说明的,主持人可以要求被告先宣读和说明,然后再答辩。 主持人宣布:请第三人宣读答辩状或者简要陈述诉讼主张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当事人陈述的内容如果超出诉状范围的,主持人可提示当事人另作补充陈述。当事人未提交诉状或者逾期提交诉状的,主持人应予以说明。 实践中,主持人认为组织当事人宣读诉状确无实际必要的,可以省略“宣读诉状”这一节。 在当事人宣读诉状的基础上,主持人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补充陈述,并宣布:现在,由当事人作补充陈述。即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作补充陈述。 主持人应引导当事人针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补充陈述相应的事实和理由。陈述的内容应避免重复。在当事人主动陈述的基础上,主持人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有针对性地向当事人发问,以理清案情、明确无争议的事实和讼争焦点。主持人宣布:法庭现就案件的事实问题,向当事人发问。 对法庭的发问,当事人应如实进行答问陈述;同时,针对当事人的答问陈述,主持人应当征询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 3、组织证据交换。 主持人宣布:现在进行证据交换。 交换证据的范围主要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书面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检查笔录等。当事人应当提供原物、原件、原始载体;不能提供原物、原件、原始载体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交复印件、抄录件、照片等复制品。当事人也可以主张在正式开庭时提供原件、原物和原始载体。 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和专家等出庭作证的,举证当事人应提供其名单、基本情况以及说明其证明的对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传唤申请。是否需要传唤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和专家等在预备庭中出庭作证,由合议庭决定。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和专家在预备庭中出庭作证的,视为出庭作证。 在进行证据交换时,主持人指示当事人逐一出示和说明,由对方当事人辨认、核对,并作出是否认可的意见表示。对无异议的证据材料和有异议的证据材料,指示书记员按证明对象的分类记录在卷。预备庭不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辩论。 4、归纳小结。 (1)主持人宣布:本案的诉讼请求是:??。 在确认之前,主持人可以与原告进行必要的沟通。确认后,主持人可进一步说明:除有法定理由外,原告在诉讼中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则上应当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判决方式相对应。(2)主持人宣布: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有:??。 在确认之前,主持人应经征询当事人的意见。确认后,主持人可进一步说明:以上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是否可以直接予以认定,由法庭审查决定。 在归纳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时,应当与法庭有针对性的发问结合起来,尽可能扩大当事人无争议的范围,缩小争议的范围。 (3)主持人宣布:本案诉讼争议的焦点有:??。 在确认之前,主持人应经征询当事人的意见。确认后,主持人可进一步说明:法庭调查的范围,合议庭将根据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4)主持人宣布: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情况如下??。 除“当事人陈述”外,可以将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编列序号,根据证据交换的情况逐一注明有无异议的意见,经当事人确认无异后予以确定。 5、自行协商解决争议和迳行协调。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条件下,主持人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行政争议。主持人也可以迳行组织协调。如果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协调协议的,原告申请撤诉的,提交合议庭审查决定。 行政赔偿诉讼在行政侵权行为被确认之后,主持人可迳行组织调解。 6、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需要预备庭作出处理的,依法作出处理。 7、宣布闭庭。 预备庭的议程进行完毕后,主持人宣布:闭庭。 书记员应当告知当事人审阅笔录并签字。 二、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1、庭前准备工作。 书记员应先期到达法庭,做好以下开庭前准备工作: (1)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入庭就坐。检查诉讼参加人出庭情况。如有一方诉讼参加人未到庭的,应立即报告审判长处理。 (2)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出示身份证件。到案前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如确认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专家出庭的,还应核对其身份后请其退席,等候传唤。 (3)核实《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通知书》以及诉状等诉讼材料的收悉情况。 (4)公开开庭的,应当检查参加旁听的人员是否适合,是否有现场采访的记者。 如发现有未成年人(经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旁听开庭的,应当请其退出法庭。 如发现有记者到庭采访,应当确认其是否办理审批手续。如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或者摄影;但应当允许记者作为旁听人员参加旁听和记录。 2、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书记员宣布:现在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的具体内容以《法庭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准。另外可以特别提示:全体人员应当关闭手机和传呼机的铃响。 3、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然后引领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待法官坐定后,书记员宣布:请坐下。 如果法官在书记员在做准备工作或宣布法庭纪律时进入法庭的,书记员应中止手头工作,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后,再恢复手头的工作。篇五:普通程序行政庭审流程 普通程序行政庭审流程 在开庭三日前传唤当事人,通知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告知其拟开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及案由等,对当事人和诉讼参加人还应告知其合议庭组成人员。 开庭前由书记员清点当事人、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员:原告莆田市顺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金添是否到庭? 书记员:原告原告莆田市顺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XXX、XXX是否到庭?书记员:被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法定代表人包逸生是否到庭? 书记员:被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委托代理人XXX、XXX是否到庭?书记员:各方当事人还有无新的委托代理人?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2.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乱串、不准呼口号、不准插话或当庭发言; 3.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准进入审判区,关闭移动电话和传呼; 4.被法庭问话的人在回答问题时,应自动起立讲话,答完自动坐下; 5.法警有权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 6.为了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在审判人员入室、宣判、退庭时、公诉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应当自动起立,其余旁听人员一律保持肃静。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席! (审判人员入席后站立)审判长:请全体人员坐下! 书记员(站立,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本案原告(被告、第三人)的法定代表人XXX,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XXX,证人XXX,鉴定人XXX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其余当事人、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请决定是否可以开庭。 审判长(面向书记员):可以开庭,请坐下! 审判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接纳。 该案庭前已举行证据交换,原告和第三人亦没有申请延期提供证据,在庭审中,法庭不再接收各方当事人提交的新的证据。 审判长:现在宣布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XXX人民法院今天在XXX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莆田市顺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不服被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一案。本案依法由审判员XXX、XXX,人民陪审员XXX组成合议庭,由XXX担任审判长,XXX主审。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首先核实当事人和诉讼参加人身份。 主审人: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原告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审人: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你的服务处所,职业,代理权限,执业证号并提交你的《执业证书》 主审人:原告(原告委托代理人)宣读原告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律师事务所公函》] 及《授权委托书》 主审人:被告法定代表人,向法庭陈述被告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审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你的服务处所,职业,代理权限,执业证号并提交你的《执业证书》]主审人:被告(被告委托代理人)宣读被告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及《授权委托书》。 主审人:原告(原告代理人),你对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有无异议?主审人: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你对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对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及身份和代理权限有无异议? 主审人:第三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你对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对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及其身份和代理权限有无异议? (如各方当事人对他方主体资格及其身份和代理权限均无异议) 审判长:本庭确认,各方当事人具备本案诉讼主体资格,当事人、代理人身份真实,代理人具有代理权限,可以参加本案的诉讼。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回避。但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并要经过批准。 审判长:原告方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方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原告简述其诉讼请求及理由。 原告: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如下: 1:撤销“闽国税稽发[号税务处理决定书”(下称《税务处理决定书》) 2:判令被告退还给原告补税款共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支付利息(自日起算) 3:诉讼费用有被告承担。 (原告的诉讼理由)审判长:原告,你刚才陈述的诉讼请求与你向法庭提交的是否一致? 原告:一致。 审判长:被告,法院向你单位送达的诉状上的原告的请求与刚才原告陈述的诉讼请求是否一致? 被告:一致。 审判长:被告,简述答辩意见及理由。 二、诉行政机关作为的案件的审理程序 1、 法庭调查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审判长:首先对原告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及是否超过起诉期限进行审查。主审人: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原告所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存在?被告:存在。 主审人:被告,该具体行政行为是何时作出的?何时送达(告知)原告的?是否告知其诉权及起诉期限?并提交相应证据。 被告: 主审人:原告(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所述是否属实?对被告所提证据予以质证。原告: (如果原告否认,应提交相应证据予以反驳。但此项举证责任在被告方) 审判长:原告是何时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否申请复议?何时提起诉讼?与被诉行政行为有何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原告: 主审人:被告方有无异议?对原告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无意见发表?被告: 主审人: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合议庭对原告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及是否超过起诉期限进行评议。) 审判长: [本庭确认,XXX因XXX不具备本案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或起诉超过法定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X条裁定驳回原告XXX请求XXX的起诉。诉讼费XX元,由原告承担。本院将在五日内向各方当事人送达裁定书。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于XXX中级人民法院。闭庭 (书记员宣布:请审判人员退庭。各方当事人校对笔录)] 本庭确认,莆田市顺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具备本案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起诉没有超过法定期限。 审判长:下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首先由被告方宣读或陈述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 被告: 主审人:原告,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与刚才宣读(陈述)的是否一致? 原告: (如原告否定应提交相应的证据,并交由被告质证) 审判长:下面对被告是否享有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进行审查。 主审人:被告方,向法庭宣读并提交你们有权作出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有关规定。 被告: 主审人:该规范性文件是哪个机关何时通过(制定)的?是否向社会公布,以何种形式公布的?何时生效?现在是否仍具有效力? 被告:篇六:第八章:行政诉讼中的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120102) 说明: 第一,本部分内容包含了教材第十章中的主体内容,但教材中第四节的内容大家自行课下延伸性阅读,课堂上不集中讲解; 第二,本部分内容增加了行政诉讼中的审判监督程序方面的内容,但是,课堂上只对该部分内容做框架性的梳理。课下大家需要结合提纲中所提供的相关法条、司法解释目录,做延伸性阅读。阅读过程中要注意相关司法解释的有效性。也就是说,有效、失效的司法解释都要阅读,注意厘清其纵向的发展线索;
第八章行政诉讼中的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节行政诉讼中的第二审程序
一、上诉的概念和上诉的受理 1.上诉的概念 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法院依据第一审程序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予以审理的诉讼行为。 上诉是当事人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当事人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来自: 小龙文 档网:行政案件二审庭审程序)。上诉既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2、上诉的受理 当事人提交上诉状后,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程序受理: (1)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其他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答辩状。 (2)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当事人。 (3)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和答辩状后,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法院。已经预收诉讼费用的,一并报送。 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均提出上诉的,上诉各方均为上诉人。诉讼当事人中的一部分提出上诉,没有提出上诉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其他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应当注意: 上诉一经受理,在第二审程序中,行政机关不得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二、上诉案件的审理
1、审理方式 依据第二审程序审理行政案件的审理方式有两种: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其中开庭审理是原则,书面审理例外,对于事实清楚的可以书面审理。
2、审理对象 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实行全面审查原则,即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而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具体如下:(1)二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既要对原审法院的裁判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也要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2)二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 3、二审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 (1)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7条第3款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 (2)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50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院应当进行质证;当事人对第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所谓“新的证据”,具体是指: A.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B.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C.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4、审理期限 《行政诉讼法》第6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上诉案件的裁判 《行政诉讼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注意:――原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时如何处理 《行诉解释》第71条规定: 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 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
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 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
,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
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
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一)、法院系统自行发动的审判监督程序 注意:相关法条 1、《行政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行诉解释》第72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三)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程序:
1.自行提起再审的程序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认为本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应当向审判委员会提出,由审判委员会作出对案件进行再审的决定,并另行组成合议庭。 (2)以本法院的名义作出对案件进行再审,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由院长签名并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 2.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程序,既可以自己审理,也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检察院系统发动的审判监督程序 相关法条: 1、《行政诉讼法》第64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2、司法解释: (1)、2001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现行有效] (2)、1999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第二十三次检察长办公会通过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试行规则》――[失效] (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检察院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具体程序问题请示的答复》;――[现行有效] (4)、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马原副院长在部分高级人民法院讨论如何办理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现行有效] (5)、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具体程序问题的答复》――[现行有效]; (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失效];
检察院提起抗诉的程序 日通过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规定了检察院抗诉的程序。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程序:A.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 B.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向同级人民法院抗诉。 C.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对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方式和程序 相关法条: 1、《行政诉讼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现行有效] 程序内容:
当事人申请再审,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提审。
四、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 1、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作出裁定,裁定应当写明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情况紧急的,可以将中止执行的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但应当在口头通知后10月内发出裁定书。 2.另行组成合议庭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原审宙判人员不得再参加案件的再审。 3.具体适用的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篇七:民事二审庭审程序 民事二审庭审程序篇八:一审二审庭审程序 一、庭前准备。 1、书记员宣读庭审纪律 2、?上诉人向法庭报告身份(含诉讼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 ?被上诉人对对方身份情况(诉讼主体资格)有无异议? ?被上诉人向法庭报告身份。 ?上诉人对对方身份情况(诉讼主体资格)有无异议? ?核对其他原审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并询问其他当事人对其身份的意见。 二、审判长宣布开庭。 1、宣布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 2、告知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3、询问对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名单、诉讼权利与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询问的顺序:①上诉人②被上诉人③原审原告、原审被、第三人当事人 4、询问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如有,请证人退出法庭,等候传唤。 法庭准备阶段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三、法庭调查。 1、首先宣读原审判决书。 2、上诉人陈述上诉请求、事实理由。(可宣读上诉状) 3、被上诉人答辩。 4、原审××针对上诉和答辩进行陈述。 5、询问没争议的事实或没有涉及的事实,征求双方意见后,直接认定,不再进行调查。 6、同时总结本案争议焦点如下:1 、2 ……,征求各方当事人对争议焦点的意见,确定最终的争议焦点。 7、交代证据规则。 举证、质证应围绕争议焦点,按下列顺序进行: (1)首先由上诉人出示证据,然后由被上诉人(原审当事人、第三人)出示证据。出示证据时,应向法庭说明该份证据的名称、制作日期、证据来源、证明对象,有文字内容的应当庭宣读。 (2)经法庭许可,对方当事人、原审当事人、进行质证。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3)证据应逐一出示、质证,但证明同一问题的内容大致相同的数份证据,可以一并出示、质证。 (4)质证完毕后,将证据提交法庭,进行认定。 ?询问各方当事人对法庭交代的事项是否清楚。 ?首先调查第一个争议焦点。 8、上诉人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供?上诉人是否有新证据提供? 9、有证人出庭作证的。按下列顺序进行。?传证人×××到庭。?证人,向法庭报告身份。?证人,你与本案双方当事人是何关系。?根据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证人,对以上交代事项是否听清。 ?就本案,你能证明什么。 ?询问各方当事人对证人有无发问。 ?当事人进行发问。 ?发问结束,审判长宣布证人退庭,休庭后核对证言笔录。 ?询问双方对证人证言的意见。?简单评议后,对证人证言进行认证。 10、(每一个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就事实问题向对方进行发问。发问应围绕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进行,当事人要珍惜发问的机会,不要问与案件无关的问题,要听从法庭的指挥,按顺序提问和回答,提问要明确简洁,回答要如实直接,不要进行辩论,没有问题可以不问。?询问各方有无问题向对方发问。 11、依上述顺序调查第二、三个等争议焦点。 12、法庭调查阶段结束,未当庭认定的证据,待合议庭评议时综合进行认定。 四、法庭辩论。 1 、辩论发言应围绕争议焦点(具体内容)进行,依据事实和法律阐述己方的观点,本庭已经认证的事实以及双方无争议的事实不再进行辩论。 2 、首先由上诉人发言,被上诉人答辩,原审被告原告第三人发表意见。 3 、询问上诉人有无补充意见。 4 、按照上诉人、被上诉人、原审××的顺序征询各方最后陈述意见。 五、调解。 1 、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本案的基本事实已经清楚,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在本庭主持下进行调解。?上诉人?被上诉人 2 、经过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一、二、 3 、核对笔录。 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申请补正的,允许在笔录后面或者另页补正。
4 、当事人10日内等候通知领取调解书。审判长宣布闭庭,敲法槌5 、当事 人有一方不同意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不再调解,宣告调解阶 段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法槌),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 合议庭成员退庭,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退庭。 五、合议庭评议。 六、宣判。 合议庭评议后,书记员宣布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入庭,全体起立,宣布请合议庭成员入庭。 七、闭庭。 合议庭成员退庭后,书记员宣布:&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旁听人员退庭&。篇九: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一、二审程序庭审操作规范 琼高法〔号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庭审操作规范(试行)》、《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庭审操作规范(试行)》及《附则》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海口海事法院: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庭审操作规范(试行)》、《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庭审操作规范(试行)》及《附则》经我院审判委员会第770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庭审操作规范(试行) 一、预备庭操作规范 根据案件的实际需要,法庭可以在开庭前召开预备庭。案情简单不需要召开预备庭的,法庭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或者以送达的方式进行证据交换。 预备庭由审判长或者审判长指定的法官、法官助理主持。决定召开预备庭的,应当于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为了避免诉累和减轻当事人差旅费用负担,预备庭和正式开庭可以连接进行。 预备庭庭审程序和操作规范如下: 1、庭前准备工作。 (1)书记员检查诉讼参加人出席的情况,核对其身份。 (2)书记员确认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专家出庭情况和核对其身份,并请其退席,等候传唤。 (3)主持人入席后,经确认诉讼参加人身份无异后,宣布开庭。 2、组织当事人陈述。 主持人宣布:首先由当事人陈述。 主持人宣布:请原告宣读起诉状或者简要陈述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在原告宣读起诉状之前,主持人可以要求其先宣读或说明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也可以由法庭宣读或说明。 主持人宣布:请被告宣读答辩状或者简要陈述诉讼主张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还未宣读或说明的,主持人可以要求被告先宣读和说明,然后再答辩。 主持人宣布:请第三人宣读答辩状或者简要陈述诉讼主张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当事人陈述的内容如果超出诉状范围的,主持人可提示当事人另作补充陈述。当事人未提交诉状或者逾期提交诉状的,主持人应予以说明。 实践中,主持人认为组织当事人宣读诉状确无实际必要的,可以省略“宣读诉状”这一节。 在当事人宣读诉状的基础上,主持人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补充陈述,并宣布:现在,由当事人作补充陈述。即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作补充陈述。 主持人应引导当事人针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补充陈述相应的事实和理由。陈述的内容应避免重复。 在当事人主动陈述的基础上,主持人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有针对性地向当事人发问,以理清案情、明确无争议的事实和讼争焦点。主持人宣布:法庭现就案件的事实问题,向当事人发问。对法庭的发问,当事人应如实进行答问陈述;同时,针对当事人的答问陈述,主持人应当征询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 3、组织证据交换。 主持人宣布:现在进行证据交换。 交换证据的范围主要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书面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检查笔录等。当事人应当提供原物、原件、原始载体;不能提供原物、原件、原始载体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交复印件、抄录件、照片等复制品。当事人也可以主张在正式开庭时提供原件、原物和原始载体。 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和专家等出庭作证的,举证当事人应提供其名单、基本情况以及说明其证明的对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传唤申请。是否需要传唤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和专家等在预备庭中出庭作证,由合议庭决定。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和专家在预备庭中出庭作证的,视为出庭作证。 在进行证据交换时,主持人指示当事人逐一出示和说明,由对方当事人辨认、核对,并作出是否认可的意见表示。对无异议的证据材料和有异议的证据材料,指示书记员按证明对象的分类记录在卷。预备庭不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辩论。 4、归纳小结。 (1)主持人宣布:本案的诉讼请求是:……。 在确认之前,主持人可以与原告进行必要的沟通。确认后,主持人可进一步说明:除有法定理由外,原告在诉讼中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则上应当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判决方式相对应。 (2)主持人宣布: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有:……。 在确认之前,主持人应经征询当事人的意见。确认后,主持人可进一步说明:以上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是否可以直接予以认定,由法庭审查决定。 在归纳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时,应当与法庭有针对性的发问结合起来,尽可能扩大当事人无争议的范围,缩小争议的范围。(3)主持人宣布:本案诉讼争议的焦点有:……。 在确认之前,主持人应经征询当事人的意见。确认后,主持人可进一步说明:法庭调查的范围,合议庭将根据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4)主持人宣布: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情况如下……。除“当事人陈述”外,可以将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编列序号,根据证据交换的情况逐一注明有无异议的意见,经当事人确认无异后予以确定。 5、自行协商解决争议和迳行协调。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条件下,主持人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行政争议。主持人也可以迳行组织协调。如果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协调协议的,原告申请撤诉的,提交合议庭审查决定。 行政赔偿诉讼在行政侵权行为被确认之后,主持人可迳行组织调解。 6、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需要预备庭作出处理的,依法作出处理。 7、宣布闭庭。 预备庭的议程进行完毕后,主持人宣布:闭庭。 书记员应当告知当事人审阅笔录并签字。 二、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 1、庭前准备工作。篇十: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在开庭三日前传唤当事人,通知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等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告知其拟开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及案由等,对当事人和诉讼参加人还应告知其合议庭组成人员。 开庭前由书记员清点当事人、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原告某某是否到庭? 书记员:原告委托代理人某某是否到庭? 书记员:被告某某是否到庭? 书记员:被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书记员:各方当事人还有无新的委托代理人?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纪守法,遵守法庭秩序; 2、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呼口号、不准插话或当庭发言; 3、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准进入审判区,关闭移动电话和传呼; 4、被法庭问话的人在回答问题时,应自动起立讲话,答完自动坐下; 5、法警有权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 6、为了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在审判人员入室、宣判、退庭时、公诉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应当自动起立,其余旁听人员一律保持肃静。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席! (审判人员入席后站立) 审判长:请全体人员坐下! 书记员(站立,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请决定是否可以开庭。 审判长(面向书记员):可以开庭,请坐下! 审判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接纳。 审判长:现在宣布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黄志宏不服被告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洪山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案,本案依法由审判员杨艳茹和王飞飞组成合议庭,由吴艳君担任审判长。书记员某某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首先核实当事人和诉讼参加人身份。 审判长: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原告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审判长: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你的服务处所,职业,代理权限。审判长:原告(原告委托代理人)宣读授权委托书 审判长:被告法定代表人,向法庭陈述被告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审判长:被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你的服务处所、职业、代理权限,职业证号并提交你的《执业证书》 审判长:被告(被告委托代理人)宣读被告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审判长:原告(原告代理人),你对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 审判长: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你对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和代理权限有无异议? 被告: 审判长:本庭确认,各方当事人具备本案诉讼主体资格,当事人、代理人身份真实,代理人具有代理权限,可以参加本案的诉讼。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7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回避。但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并要经过批准。 审判长:原告方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方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原告简述其诉讼请求及理由。 原告: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如下: 1、确认被告在收到原告的申诉材料的五日内,没有作出予以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原告的行为违法。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审判长:原告,你刚才陈述的诉讼请求与你向法庭提交的是否一致? 原告:一致。 审判长:被告,法院向你单位送达的诉状上的原告的请求与刚才原告陈述的诉讼请求是否一致? 被告:一致。 审判长:被告方,简述你的答辩意见及理由。
二、诉行政机关作为的案件的审理程序 1、法庭调查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审判长:首先对原告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及是否超过起诉期限进行审查。 审判员1: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原告所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存在? 被告:存在。 审判员1:被告,该具体行政行为时何时作出的?是否告知其诉权及起诉期限?并提交相关证据。 被告:审判员1:原告(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所诉是否属实?对被告所提证据予以质证。 原告: 审判员1:原告是何时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否申请复议?何时提起诉讼? 原告: 审判员1:被告方有无异议?对原告是否超过诉讼期限有无意见发表? 被告(代理人): 审判员1: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本庭确认,黄志宏具备本案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起诉没有超过法定期限。 审判员1:下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性进行审查。 首先由被告方宣读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 被告(代理人): 审判员1:原告,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与刚才宣读的是否一致? 原告(代理人): 审判员1:下面对被告是否享有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进行审查。 审判员1:被告方,向法庭宣读并提交你们有权作出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有关规定。 被告(代理人): 审判员1:该规范文件是哪个机关何时通过(制定)的?是否向社会公布,何种形式公布的?何时生效?现在是否仍具有效力? 审判员1:值庭法警,将被告宣读的规范性文件交原告质证,并对该规范性文件及被告所述内容发表质证意见。如有质疑意见应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审判员1: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是否有意见? 审判员1:被告方,对刚才原告的质疑意见及所提证据有无不同意见? 审判员1: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对被告是否享有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职权进行当庭评议,)
审判员1:经当庭评议,被告享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下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依据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进行审查。 审判员2:被告方宣读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已向法庭提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依据的证据,并向原告提交原件由原告质证。 被告: 审判员2:值庭法警,把被告方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交由原告质证。 (原告质证有关证据) 审判员2:原告方有无质疑意见,如有应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或申请法庭传唤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申请的证人,鉴定人或专业人员出庭作证或说明情况。 原告: 审判员2:被告方,对刚才原告的质疑意见及所提证据有无不同意见? 被告: 审判员2: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合议庭当庭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予以评议) 审判员2:经本庭评议,被告提交的证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据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13、16、21、22、28条;证据三:12315转办单及记录;证据四:电话通知详单;证据五:汉福超市答辩书及康师傅蜂蜜绿茶销售清单;证据六:消费者申诉案件终止调解书几送达回证。原告提交的证据有证据一:申诉信;证据二:编号012《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洪山分局消费者申诉案件终止调解通知书》;证据三: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复议决定书;证据四:《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复议送达回证》;证据五:康师傅蜂蜜绿茶价格表 ,具有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可以作为认定本案有关事实的证据。 (按照被告举证,原告、第三人质证,合议庭评议的顺序,逐轮进行) 审判员2:各方当事人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原告(代理人): 被告(代理人): 审判员2: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审判长: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依据的证据审查结束,下面对被告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审判员2:被告方,是如何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有无程序性的规定? 被告(代理人): 审判员2: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被告: 审判员2:你们是否按照该规定执行?该规范性文件时哪个机关何时颁布的,现在是否仍具有效力? 被告(代理人): 审判员2:值庭法警,将被告宣读的规范性文件交原告质证,并对该规范性文件及被告方所述内容发表质证意见。如有质疑意见可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原告(代理人): 审判员2:被告方宣读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程序性材料,并提交原件由原告质证。如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申请有证人出庭,可请求法院传唤出庭作证。 被告(代理人): 审判员2:值庭法警,把刚才被告方向法庭提交的有关程序性材料交由原告质证。 (原告质证有关程序性材料) 审判员2:原告有无质疑意见?如有质疑意见可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如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可请求法庭传唤出庭作证。 原告方: 审判员2: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合议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进行评议) 审判员2:经合议庭评议,被告提交的证据三:12315转办单及记录;证据六:消费者申诉案件终止调解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具有证据效力;证据五:汉福超市答辩书及康师傅蜂蜜绿茶销售清单。能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程序的合法性。 审判员2:原告方有无异议?原告: 审判员2:被告方,对刚才原告的质疑意见及所提证据有无不同意见? 被告: 审判员2:各审判人员是否有问题发问? (进行当庭评议) 审判员2:经当庭评议,被告无滥用职权的情形。 2、法庭辩论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审判长:首先由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审判长:合议庭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为:被告是否作出受理原告的申诉处理决定并于法定期限内书面通知原告 .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代理人): 审判长: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代理人):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 3、最后陈述 审判长:下面进行最后陈述,各方当事人最后简明扼要的陈述自己的请求及理由。 审判长:首先由被告方陈述 被告(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方陈述。 原告(代理人): 审判长:法庭审理结束。休庭10分钟,合议庭退庭评议。 4、评议宣判: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下面对庭审中未认证的证据进行综合认证: 确认被告提交的证据:证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据二:12315转办单;证据四:汉福超市答辩书及康师傅蜂蜜绿茶销售清单;证据五:消费者申诉案件终止调解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确认原告提交的证据:证据一:申诉信;证据二:编号012《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洪山分局消费者申诉案件终止调解通知书》;证据三: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复议决定书;证据四:《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复议送达回证》;证据五:康师傅蜂蜜绿茶价格表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县、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消费者申诉案件”的规定,被告依法具有管理洪山区消费者申诉案件的职权。被告在接到原告的申诉后,授权被告下属的关山工商所处理原告的申诉,被告下属的关山工商所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1号)第十三、十六、二十一的规定予以了处理。并于日、3日、6日三次拨打原告的电话,通知其已受理该申诉案件,并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二十二的规定,要求其提供相关申诉材料(包括购物发票、身份证、促销活动单等),原告于3月25日提供了上述材料。被告依法受理了原告的申诉处理,并组织调解。在被申诉人武汉市汉福超市有限公司光谷分公司不愿与申诉人调解的情况下对原告做出了终止调解的决定,并于相关热词搜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行政诉讼二审答辩状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