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大有审图本地有办理证件的吗?

通辽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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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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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缓解贫困群众因病造成的生活困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内政发[号)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内民政保[号)精神,结合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具体实施办法。[1]
通辽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城乡医疗救助对象
(一) 正在享受全市低保待遇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对象);
(二) 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对象;
(三)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军人);
(四)城乡低收入家庭患大病人员(低收入人员指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0%);
(五)地方政府规定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
1、不能提供有效医疗票据(含复印件)或原始诊断证明的;
2、器官移植的费用;
3、跨年度累积的医疗费用或超出年度救助标准的费用;
4、计划生育费用;
5、交通肇事、打架斗殴、酗酒和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及自残等行为致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整形、美容等非正常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7、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医疗救助范围的医疗费用。
通辽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城乡医疗救助方式
城乡医疗救助采取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大病门诊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等方式。
(一)日常医疗救助
日常医疗救助采取事前救助,在农村牧区要首先为救助对象代缴其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全部费用;在城镇要首先为救助对象(自愿参保者)代缴不低于30%的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二)大病医疗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实行住院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不限定病种,实行医前、医中、医后相结合的救助方式。
在农村牧区,对于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民政救助对象,医疗服务机构应给予适当优惠减免,医疗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按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规定的报销比例报销后自付部分在医疗救助规定限额即封顶线(不得低于3000元/年,今后各地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增加逐年增长)内的,由民政部门给予不低于65%以上的救助或全额救助;医疗费用按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规定的报销比例报销后自付部分超过规定限额的,由民政部门给予不低于50%以上的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总额不得超过封顶线。
在城镇,对于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民政救助对象,其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除按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报销比例报销后,自付部分在民政医疗救助规定限额即封顶线(不得低于3000元/年,今后各地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增加逐年增长)内的给予不低于65%以上的救助或全额救助;自付部分超过民政部门规定限额的,由民政部门给予不低于50%以上的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总额不得超过封顶线;对于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其住院医疗费用在规定限额内的按不低于65%给予救助或全额救助,超过规定限额的按不低于50%给予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总额不得超过封顶线;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治疗,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参照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予以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总额不得超过封顶线。
(三) 大病门诊救助
救助对象中患类同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等需长期维护治疗又不需要住院的重病人员,民政部门要根据基金筹集情况,每年给予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总额不得超过封顶线。
(四)临时医疗救助
城乡低收入的家庭成员,因大病医疗费用过高,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每年给予不超过封顶线以内的临时医疗救助。各旗县市区每年核发的临时医疗救助资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地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当年收入的15%。
以上各种救助应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中的“三无”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重残人员和65岁(含)以上老人实施重点救助。
通辽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申请医疗救助,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填写《通辽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城乡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主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查验)及复印件二份;
3、享受社会救助的有效证件(低保证、五保供养证、优抚有关证件等)(查验)及复印件二份;
4、当地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乡镇、街道卫生院、所或同级医疗机构以及旗县市区精神病防治机构)出具的正式医疗收费单据(或复印件),必要时应提供医疗诊断证明、病历(或复印件);
5、已享受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的救助对象,需提供报销医疗费用的详细单据或证明;
6、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受理及审核。乡镇(街道)民政办负责医疗救助申请的受理、审核登记工作。
1、审核申请人的救助资格。验收申请人提交的医疗救助申请及证明材料和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据,填写《通辽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同时登记备案,填写《通辽市城乡医疗救助情况登记表》;
2、核定医疗救助金额,填报《通辽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撰写“关于申请审批医疗救助待遇的请示”后,上报旗县市区民政局。
(三)审批。各旗县市区民政局负责本地区城乡医疗救助申请的审批工作。
1、审核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和救助金额,签署《通辽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填写审批意见;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员要写明理由,与原始材料一并退回乡镇(街道)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书面通知本人。
2、根据审批结果,填写《通辽市城乡医疗救助情况登记表》,编写“关于申请医疗救助待遇的批复”后,与有关原始材料一起返回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存档;旗县市区民政局留取复印件一份存档。
(四)资金发放。由旗县市区民政局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拨付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组织发放。
以上审核、审批和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时限按自治区民政厅《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程》要求办理。
通辽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医疗救助服务机构
日常医疗救助原则上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嘎查)卫生室承担;大病医疗救助原则上由乡镇卫生院和旗县市区级医院承担。城乡医疗救助服务机构由旗县市区民政牵头、会同卫生和劳动保障部门合理选定,并向社会公布。承担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张贴就医指南,保证服务质量,方便困难群众就诊。救助对象持有效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以享受到免收挂号费,门诊观察费、处置费、各项检查费、住院床费予以适当减免。如遇特殊情况需转到上级医疗或外地医院治疗的,需要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民政部门同意后,治疗终结后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通辽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一)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各旗县市区要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通过财政安排、专项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具体来源为:
1、中央、自治区下拨的医疗救助资金;
2、市财政和福彩公益金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
3、旗县市区财政和福彩公益金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
4、社会捐赠资金;
5、其他可用于医疗救助的资金。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筹集的主渠道为国家补助和市、旗县市区两级财政安排及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原则上,两级财政当年预算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不能低于上年度上级补助资金额度(即以1:1的比例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旗县(市、区)两级上年度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5%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同时,要积极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将部分社会捐赠资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医疗救助情况,适时将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到民政部门城乡医疗救助专账,开展救助工作。
(二)各旗县市区应坚持“量入为出,年度收支平衡”的资金管理原则,对救助对象实施救助。原则上,当年筹集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应全部支出。对当年结余资金超过年度救助资金总量10%的地区,上级将调减下年度医疗救助资金补助额度。
市民政、财政部门将依据各地贫困人口数、地方财政状况、财政安排情况和当年救助资金支出情况等因素,对各地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补助。
(三)医疗救助资金的支付。用于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由各旗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定人数后将资金划拨至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并通知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医疗救助对象确因困难支付不了住院费用的,经民政部门同意,可会商医疗服务机构先行垫付规定限额内的全部或部分前期医疗资金,经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医疗服务机构。
临时医疗救助资金由民政部门按规定提出支付计划,由旗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民政部门组织发放。
对于在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福利院、敬老院、复退军人精神病院、光荣院、救助站等)中集中供养的民政救助对象,其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由救助对象所在民政服务机构先行垫付,并按季度凭医疗收费票据或购药票据同旗县市区民政部门结算,由民政部门将救助资金拨付到民政服务机构。
(四)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分立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各旗县市区财政部门在财政社保专户中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用于办理资金的汇集、核拨、支付等业务;民政部门设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救助专账,用于办理救助资金的核拨、支付和发放业务,并设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日常救助、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明细台账。
通辽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一)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这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并按照救助对象人数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切实把这项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明确责任,全面推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运行机制。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1、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选配工作能力强且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医疗救助工作;原则上救助对象超万人的配备2-3名工作人员,万人以下的配备1—2名工作人员,并落实救助资金,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2、民政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会商有关部门制定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并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3、财政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筹集并及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原则上,救助对象超万人的,地方安排的工作经费应不低于6万元,救助对象不足万人的,地方安排工作经费应不低于3万元,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4、卫生部门负责做好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相关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对城乡贫困群众的相关优惠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5、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要为城镇困难群众参保和住院治疗提供方便和实惠。
6、审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7、各级民政、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的监管力度,每年安排不低于2次的联合检查,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的按时拨付和合理使用。
(三)完善机制,协调发展,充分做好与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各旗县市区要从制度、管理和监督层面,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在农村,医疗救助要充分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形成制度衔接、服务共用、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的运行机制;在城市,医疗救助要探索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机衔接,实现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共用、监管统一的工作机制。进而形成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
(四)健全制度,严肃纪律,确保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信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医疗救助管理及服务机构,要严肃工作纪律,任何机构和人员不得在救助基金中开支工作经费或挪作他用,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当地民政部门必须如数追回,并取消其不少于三年的享受医疗救助的资格。同时,鼓励和支持红十字会和慈善协会等社会团体及个人以各种形式参与医疗救助工作。
(五)各旗县市区可依据此实施办法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细则。
(六)本实施办法自日起施行,并由通辽市民政局负责解释。[1]
.通辽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青岛地区出入境证件办理秘笈&非青岛市民也可办理
基本的流程为网上预约→现场办理→收取证件。
网上预约可以办理的证件类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2.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仅限青岛市民)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等相关业务
网上预约适用的对象:
1.青岛市民
2.山东省内常住户籍人员(省内非青岛市常住户籍人员需提交在青岛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明)网上预约
3.非本市户籍的市民在青岛只可以办理护照和赴台证件,不能办理港澳通行证
登陆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wwwroot/sdsgatcrjzwfww/index.shtml
根据提示选择证件种类并正确填写表格
保存申请信息后出自动生成电子申请表,打印即可,如果没有打印机,可以保存好到街边打印店打印,记得是正反两面打到一张纸上
最后选择办证机关和办证时间,完成预约,青岛的各个区县都有出入境的办理处,在宁夏路有一个大的,建议大家就近选择,宁夏路那个经常需要排队。
办理护照所需材料
1.护照申请报(即网上预约填写的表格)如家中没有打印机可以到出入境领取(应该收一点点费用)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3.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申请人页复印件(可到出入境管理局进行复复印,5毛钱一张)
4.白色背景2寸光面照(强烈建议你在出入境管理局拍照,20元,如果自己拍的很可能不合格,原因不解释)
5.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还需携带:监护人身份证、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件及复印件。
(对集体户口同学们的特别提醒:如果你是集体户口,请到户籍存放处把你自己的户口单页借出来,同时还需要要一下集体户口封面的正反面的复印件,同时让寄存处给你的复印件盖上公章,这两页在办理护照的时候缺一不可)
非青岛市民带的证件看这里:
1.如果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在青岛长期工作,需要在社保网站上打印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2.在青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则需要学校出具一份正规的在校证明。
3.如果配偶是青岛户籍的居民,则在办理时需要提供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
如没有准备照片、复印证件的需要先拍照、复印
材料预审、取号
材料递交、备案留影、录入指纹
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办理需一方父母陪同,并当办理人员的面在表格上签字
护照初次办理200元,港澳通行证100元+签注20元,台湾通行证30元+签注20元。
青岛受理机关及地址
收取证件有三种方式,强烈建议大家选择邮寄哦~自取要去宁夏路排队,并且周期很长,所以强烈不推荐。材料递交后需等待15个工作日左右即可收到相关证件。快递费22元。
只要完成以上几项,你就可以静静等待护照寄送给你了,大概是10-15天时间。
1、现场办理如果你准备的材料比较全,大概需要20分钟就完全可以搞定,所以去之前一定要把材料反复检查一下,不要有缺失。
2、建议提前20天在网上申请办证,根据预约的时间按时到受理点办理即可。
3、如果在网上预约后连续两次都没有按时办理,第三次在网上申请时将被系统自动屏蔽。
关注智慧青岛微信公众号(zhihuiqd0532)可通过手机快速查询办理进程,方便快捷,省时省心。
责任编辑:西苍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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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超市][口袋超市][口袋超市][口袋超市]通辽市质监局顺利完成201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 为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通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通辽市政府法制办《转发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部署,积极行动,顺利完成了201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 本次年审过程中,通辽市质监局及时对局机关所有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进行了摸底,及时更新维护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并按要求局机关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严格的初审。经市法制办复审,通辽市质监局有28个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合格,因退休注销3个,换证3个,新申领14个。
&&&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领取相关行政执法证件,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出示证件。此次通辽市质监局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的顺利完成,从源头上规范了执法行为,为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杜晓东)
&&?&&&&?&&通辽市发放首张 “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5月25日,通辽市“多证合一”营业执照首发仪式举行。市委常委、副市长贺海东把首张“多证合一”营业执照颁发给内蒙古文胜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永胜。据了解,“多证合一”是在“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基础上,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以“减证”带动“简政”,解决企业办理证照“部门多次跑、资料重复交、办理时间长”的问题,压减市场准入环节,方便企业“快入准营”。 图为拿上营业执照后,杨永胜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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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2016年内蒙古银行通辽扎鲁特支行(筹)招聘启事
内蒙古银行招聘考试交流群:
内蒙古银行通辽分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内蒙古银行总行下设的一级分行。 分行自成立以来秉承“专注于心、高效于行”的经营理念,坚持“与通辽经济共同发展、与中小企业合作共赢”为己任,各项业务发展顺利,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 果,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并相继成立了6家一级支行:通辽科尔沁支行、通辽明仁支行、通辽新城支行、通辽胜利路支行、通辽霍林郭勒支行、通辽奈曼支行。 第七家支行—通辽扎鲁特支行即将开业,为满足支行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各界诚聘精英,共谋发展,共赢未来。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本着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金融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二)具备岗位需要的知识与技能;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服从工作安排和分配。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四)认同内蒙古银行企业文化,并愿长期在内蒙古银行工作。
三、招聘总人数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支行行长1人
1.具有8年以上银行营销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4年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验,了解本地市场行情,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创新进取、风险控制能力和合规意识;
2.年龄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管理、经济相关专业(资源丰富或支行管理经验丰富者在年龄和学历上可适当放宽准入标准);
3.熟悉银行授信业务,熟悉内蒙古自治区及通辽市行业特点及市场趋向,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行业资源,能完成分行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4.具有大局观念、风险合规意识、团队协作意识和组织管理能力,责任心、事业心强;
5.具有扎鲁特旗常住户口或在扎鲁特旗金融机构工作年限较长者优先考虑。
(二)综合柜员4人
1.具有2年以上银行从业经验,了解银行相关业务知识,熟悉柜面业务知识、会计基础知识;热爱本行业,愿意从事银行柜面服务工作;
2.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形象好、气质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及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蒙汉兼通者优先。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将通过报名、初审、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进行,进入下一轮者将电话通知。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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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审
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名单。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我行将电话通知其考试时间及地点,并告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进行考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相关简历等资料。
(五)考核
对面试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六)录用
经上述程序、拟录用的人员,入行前分行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经总行批复同意录用后,分行将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对《应聘报名表》及个人简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与事实不符,本行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者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等)正确无误,并保证通讯顺畅。若因联系方式问题造成无法通知的,本行概不负责;
(三)一个月内未收到录用通知者,视作未通过,应聘材料我行给予保密并妥善处理,恕不退还,谢绝来电、来访。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银行通辽分行所有。
报名时间:日-日
报名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7-40号内蒙古银行通辽分行505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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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蒙古银行应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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