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办理综合工时后有社保回执单到哪里办理吗

当前位置: &
酒店再爆安全问题:保洁员为其他人开客人房门(图)
扫描到手机
20:12:03 & & &
又一家连锁被爆出安全问题。近日,澎湃新闻用户戚全(化名)投诉称,今年2月13日,他入住上海市中心一家全季酒店期间,丢失2800元现金,监控显示保洁员曾给一名男子打开房间的门。就在该男子进入房间几分钟后,前台又为另一名男子办理了入住该房间的手续。全季酒店是华住酒店集团旗下一个知名连锁酒店品牌,位于上海云南南路的这家全季酒店则是其中一家直营店。涉事酒店位于云南南路近淮海东路,处于上海市中心人民广场商圈内。4月9日,华住酒店集团公关经理魏小姐向澎湃新闻表示,该事件中,有员工未按流程操作,酒店方确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戚全称,虽然酒店已经补偿他3000元现金,他仍要求酒店方面给一个诚恳的道歉。但两个月以来,他对于酒店方面的态度十分不满。他认为,酒店方面有人泄露了他的入住信息,导致其他人可以顺利进入他入住的房间。报出客人信息“骗开门”,同一间房办了两次入住戚全称,今年2月13日,他在位于上海云南南路297号的全季酒店办理登记手续,和一名女性朋友入住8615号房。2月16日晚,在自己与友人外出回到房间后,发现房间门锁被破坏。戚全随即报警,并调看了当天酒店的监控视频。他向澎湃新闻提供的监控视频截图显示,2月16日晚20点18分11秒,有保洁员为一名年轻男子打开了8615号的房门。戚全出示的豫园派出所接报案回执单显示,他17日上午报警后,发现事发时放在8615号房内行李箱中的现金少了2800元左右。戚全还投诉,在这名男子进入自己入住的房间几分钟后,另外有人以同住人的名义,办理了8615号房的入住手续,并拿到了房卡。他出示的一张拍摄自酒店电脑的图片显示,确实有一名来自河北的陈姓男子在2月16日20点20分,成功办理了8615房间的入住手续。戚全说,事后他发现放置在房间内的2800元现金丢失,怀疑是由上述进入房间的男子偷走的。4月9日,华住酒店集团公关经理魏小姐告诉澎湃新闻,经内部了解情况,2月16日晚,确实有上述酒店员工为其他人开门进入戚全入住的8615号房。当事保洁员称,当时客人在入住楼层称“忘带房卡”,在核实了客人的姓名和房号,就为他开了门。至于在8615号房客人未退房的情况下,全季酒店还顺利为其他人办理了该房间的入住手续,酒店方面回应说,事发时,值班员工用电话和当时在房内的客人确认后,为陈姓男子办理了入住手续,并交付了房卡。酒店:未严格核实信息,负有不可推卸责任投诉人提供的酒店入住信息显示,在他还未退房时,酒店又为另一男子办了同一房间的入住手续。酒店方便的解释并未让戚全满意,他认为,这家全季酒店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如果上述保洁员和前台员工的说法为实,可能是酒店方面泄露了客人的入住信息,才让其他人成功骗过值班的保洁员和前台员工。戚全还称,2月16日20点20分,当有人在这家全季酒店办理入住自己的客房时,自己和和一起入住的朋友都不在酒店内,而在南京西路派出所为另一起失窃案报案。如果酒店前台人员当时真有打客房电话确认,当时在客房内接电话的,只能是那名已经由保洁员帮助开门进入房间的“陌生人”。在遇到有人声称忘带房卡请酒店工作人员帮助打开房门、有人要求办理已有人入住的房间手续时,酒店行业一般是入何规定的?上海圣诺亚酒店CEO陆荣华向澎湃新闻介绍,遇到客人忘带房卡的情况下,酒店业通行的办法就是一定要确认是入住者本人。确认方法有多种方式,例如出示身份证、和前台核对信息等,总之,“既要保证安全,也要提供便利。”实际上,对于客人忘带房卡的情况,全季酒店也有着严格规定。“必须核对4项信息:姓名、开房时间、房号、登记的完整身份证号,且等客人进入房间后,还需向员工出示身份证和房卡。”魏小姐说。4月8日下午,在这家全季酒店,一名保洁员也告诉澎湃新闻,客人如果声称忘记带房卡,只有前台在确认其身份等入住信息并向她传达指令后,她才可以为客人开门。“当事员工未按流程操作,酒店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谈及戚全失窃事件,魏小姐说,酒店已不断加强日常培训,提高整体安全意识。走访:外来人可在事发酒店自由进出上下投诉人提供的酒店监控录像显示,保洁员为一名男子打开了投诉人所信客房的门。戚全称,由于这家全季酒店管理上的漏洞,给他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都带来很大威胁。他坚持维权两个月,对酒店方面的态度十分不满,“我的诉求很简单,我要一个诚恳的道歉,但酒店始终称是按流程办事。”戚全称,如果当事保洁员真和前台核对了入住信息,才为“陌生人”打开他当时入住的8615号房间门,那只能说明酒店员工中有人泄露了他的个人信息,才会让其他人顺利骗过前台或保洁员。4月8日下午,在这家全季酒店,自称姓陈的店长拒绝承认入侵戚全房间的是陌生人,强调此人能报出戚全的个人信息。该店长说,不排除与戚全同住的朋友泄露了其信息的可能。值得注意的是,澎湃新闻记者4月8日下午走访该酒店时发现,从一楼大堂进入二楼及以上的客房区,只能通过电梯,且需在电梯内验证房卡才能使用。但通过尾随其他房客的方式,澎湃新闻记者顺利进入客房区,并通过楼梯自由往返多个楼层。记者也未在酒店看到有安保人员在场。警示:能说出入住信息,酒店就能为其开门吗澎湃新闻也发现,在这起事件中,有一个事实需要注意。戚全称,经证实,视频中由保洁员开门进入他入住房间的“陌生人”叫陈海(化名),曾追求过自己一同入住的女性朋友,但自己和朋友绝对没有向他透露过入住信息。不过,戚全拒绝向记者透露一同入住朋友的联系方式。酒店方面则称,事发的2月16日晚,酒店已向戚全致歉,并为其换房。当时,戚全对警方表示,并未丢失财物。但2月17日,酒店陪同戚全前往豫园派出所报案时,他又声称丢失现金2800元。因为戚全16日就另一起也怀疑为陈海所为的失窃案报案,这次他声称丢失的2800元现金暂未立案。戚全提供的接报案回执单显示,2月16日,他向南京西路派出所报案称,2月13日离开位于上海市世鹿路某处的暂住地,直到2月15日12时回到家中,发现一只旅行箱被人翻过,里面一部手机丢失,家中没有其他损失,房门无撬窃痕迹。戚全怀疑是陈海所为,陈海曾对其进行过多次骚扰。“酒店出于责任感,直接赔偿了戚先生3000元。”魏小姐说,对于戚全要求酒店承认泄露其入住信息一事,警方也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此外,因为对该事件的不满,戚全未支付最后3天房费即离去,合计1195元。除了报警,戚全还向上海消保委投诉。上海消保委曾就整起事件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调解终止。这件事中如果陈海果真向酒店工作人员报出戚全的入住信息,到底是由酒店人员泄露,还是可能由戚全及其朋友泄露,目前尚无结论。但业内人士认为,这也为酒店行业提出一个警告,即使有人能说出入住信息,是否保洁员等工作人员就能轻易为其报开房间?该人士认为,遇到这一情况需要认真核对身份证、照片等信息,以防熟悉客人的其他人趁机进入房间,从而造成损失。投诉人出示的两张报案回执单。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精彩高清图推荐:酒店前台每班12小时的。白夜休休。上一个月下来工时够吗?白班扣除吃饭时间只算11个小时是否合理。_百度知道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主要理由怎么填写啊_百度知道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浙0783民初332号原告:张满义,农民。被告:东阳市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向华,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胡凤林,浙江泽大(义乌)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张满义为与被告东阳市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酒店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日诉至本院,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决定由代理审判员厉晶晶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日、3月24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张满义,海天酒店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胡凤林到庭参加两次庭审。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满义起诉称:张满义于日在海天酒店公司从事电工工作。张满义的工作制是22天8小时制,每月上26天,每月有双休日一天加班,2014年12月底前上的是白班,自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上的是夜班(上班时间为下午17点至8点)。海天酒店公司从未向张满义发放双休日、节假日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也只是在2015年2月交过一个月。日,张满义被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在庭审过程中,张满义变更诉讼请求,请求判令:一、被告向原告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3900元;二、被告向原告支付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期间的双休日二倍加班费12432元;三、被告向原告支付日至日期间共计12天的节假日3倍加班费4303元;四、被告向原告支付2015年6月至9月高温津贴520元;五、被告支付原告拖欠工资、加班费等25%的经济补偿金4824元。原告张满义向本院提供了以下证据:一、逾期未作出决定通知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各1份,以证明本案纠纷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二、2014年劳动合同、2015年劳动合同各1份,以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及上班时间是每月上班22天,每天上班8小时。三、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1份,以证明下列事实:海天酒店公司没有向张满义支付社会保险费和加班工资,张满义是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四、存款历史交易明细清单6页,以证明海天酒店公司于每月的15日发放工资2600元,但没有支付加班费。五、排班表13份、加班调休统计表1份,以证明考勤记录情况。被告海天酒店公司未作书面答辩,在庭审中口头答辩称:一、海天酒店公司确实只给张满义交了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但是是张满义自己提出不要继续交纳,海天酒店公司才不交的;海天酒店公司可以为张满义补交,但应由张满义承担的部分应由其自行承担;二、张满义是提出离职并签了相关申请,不存在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再者工资都是推迟一个月发的,故12月份的工资是到1月才发放;三、双方约定是保证员工每周休息一天,工资也包含了相应的加班工资在内,故不需向张满义支付双休日加班工资;四、关于节假日加班工资,如张满义有加班的话,海天酒店公司可安排调休,日至15日期间,张满义是没有上班的,是调休,调休的时间已超过正常的工作时间;五、高温津贴确实是没有发放过的,如法律规定要发放的话,海天酒店公司也是会发的;六、海天酒店公司没有拖欠张满义工资,故不存在经济补偿金问题。综上,对张满义的合理的诉讼请求,我方愿意进行补偿。被告海天酒店公司向本院提供了以下证据:一、员工离职申请表1份,以证明张满义是以回家过年为由在日主动申请离职,并非是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二、员工加班管理制度及2015年12月员工考勤表各1份,以证明张满义在日至15日期间是补休15天。三、员工手册1本,以证明海天酒店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劳动工时制,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本身已包含加班工资。四、员工在职签收确认单1份,以证明张满义是知晓海天酒店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的。五、员工考勤表15份,以证明张满义上夜班的时间是15小时,其与上白班的员工的工作时间是一致的。六、2014年11月人员工资表1份,以证明张满义的工资发放情况。经开庭审理,对原、被告提供的证据,本院认证如下:关于原告张满义提供的证据,证据一,海天酒店公司对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张满义在仲裁过程中没有申请高温补贴,故高温补贴费用不应支持。本院经审核认为,该组证据具备真实性,具有证明本案纠纷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但在仲裁过程中,张满义并没有提出高温补贴的相关诉求。证据二,海天酒店公司对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异议,认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张满义每周休息一天,如周末有加班,加班工资已包含在2600元的工资当中,故海天酒店公司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本院经审核认为,该组证据具备真实性,具有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的证明力。证据三,海天酒店公司认为此证据系复印件,且未收到过此份通知书,按照张满义陈述,其向海天酒店公司提交该通知书的时间应该也就是张满义提交辞职申请书的日期,不具有张满义所主张的证明目的。本院认为,该组证据只具有证明张满义曾写过该通知书的证明力。证据四,海天酒店公司对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工资中已包含加班费,也可以说明海天酒店公司是按时支付工资的。本院认为,该组证据具有证明海天酒店公司于每月15日发放工资的证明力,至于有没有支付加班费应结合其他证据再作认定。证据五,海天酒店公司认为根据张满义提供的排班表,张满义不存在加班的问题,对统计表的真实性不确定。本院认为,海天酒店公司对排班表无异议,本院予以采纳;统计表中显示的加班情况应结合考勤再作认定。关于被告海天酒店公司提供的证据,证据一,张满义对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认为是为了要半个月工资才写的,与解除劳动关系是无关的。本院经审核认为,该组证据具有证明以下事实的证明力:张满义向海天酒店公司递交了员工离职申请表,在该表中列明离职的原因是“回家过年”。证据二,张满义的质证意见如下:日至15日没有去上班属实,是以前没有休息到现在来补休的。酒店规定与相关法律规定相冲突的话,应以法律规定为准。本院认为,该组证据具有证明张满义在日至15日期间是补休的证明力。证据三,张满义认为酒店的规章制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本院认为,该组证据具有证明员工手册的相关内容的证明力。证据四,张满义的质证意见如下:其本人的名字是其本人所签,员工手册是看过的,但员工手册和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相冲突的,是无效的。本院认为,该组证据具有证明张满义是知晓海天酒店的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等内容的证明力。证据五,张满义对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按照法律规定是一个星期上五天、每天上8小时,这样张满义每月就多上了四天班,这四天是要算加班工资的。本院认为,经审核,该组证据具备真实性,本院予以采纳。证据六,张满义认为这个工资单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应以劳动合同为准。本院认为,该组证据具有证明张满义工资的组成情况的证明力。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日,张满义(乙方)与海天酒店公司(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一份,其中的部分内容如下:“一、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工作期限为1年,从日起至日止。其中试用期1个月。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强电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服务工作内容。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酒店依法制定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安排制度,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休息一天。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并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五、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2500元,试用期满转正后月工资不低于2600元。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六、劳动纪律: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人甲方的管理及工作安排。自乙方入职之日起,甲方应向乙方发放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乙方无疑义后需签回执单以示同意并遵守《员工手册》之各项规定。……”。日,张满义与海天酒店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一份,合同期限为1年,从日起至日止,其他的内容与上述的劳动合同相同。张满义自日开始至日在海天酒店公司上班。张满义在入职后,海天酒店公司把员工手册发放给张满义。日至31日期间,张满义上白班上了10天(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至下午17点)。日至30日期间,张满义上白班上了26天,休息了4天;日至日期间,张满义上晚班(工作时间为下午5点至第二天8点,工作一天休息一天);日至28日期间,张满义上晚班上了14天、上中班3天(上班时间为下午15点30分至第二天12点)、休息11天;日至日期间,张满义上晚班;日至15日期间,张满义补休息。日、4月5日、5月1日、6月20日、9月27日、10月1日、10月3日,张满义休息;日、2月19日、2月20日、10月2日,张满义上班。日,张满义在员工离职申请表中以回家过年为由向海天酒店公司提出辞职。本院认为:张满义与海天酒店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关于社会保险费问题,社会保险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故张满义要求海天酒店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本案不予处理。关于张满义主张的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本院认为,张满义在员工离职申请表中写明离职的原因是回家过年,现在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不予支持。关于张满义主张的双休日加班费的诉讼请求,本院认为,张满义实行的是综合工作制,在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每周休息一天,所约定的工资已包含该加班费,故对该项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关于张满义主张的节假日加班费的诉讼请求,本院认为,张满义在法定节假日上了四天,经计算,该四天加班费为1040元。关于张满义主张的高温补贴费用,因该诉讼请求未经过仲裁前置程序,故在本案中不作处理。关于张满义主张的拖欠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本院认为,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本案中,张满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回家过年,故该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综上,张满义的诉讼请求,部分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部分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海天酒店公司的部分辩称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信;部分辩称意见不成立,本院不予采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东阳市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满义节假日加班费1040元。[款项汇至:户名:东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市支行;账号:12×××85]。二、驳回原告张满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
厉晶晶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酒店预定回执单
下载积分:200
内容提示:酒店预定回执单
文档格式:PDF|
浏览次数:95|
上传日期: 00:45:24|
文档星级: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酒店预定回执单
官方公共微信}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办理社保的相片回执单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