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务派遣用工和劳务用工的区别?

省人社部门解答劳务派遣问题劳务派遣工该在哪儿参加社会保险?本报昨日对劳务派遣施行新规进行报道后,有不少读者致电咨询一些具体问题。今后,依据新规,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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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英文是Labor Dispatching,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现年薪通常为5-10万。

  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服务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二、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区别在哪

  1、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

  2、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三、劳务派遣的四大原则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却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现如今劳务派遣的市场在国内越来越强大,同时小编也相信劳务派遣在我国会长期存在并发展。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针对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区别在哪为您作出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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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让大多数劳务派遣员工郁闷的地方是,明明脏活、累活都是自己干,可到最后拿的工资却和正式员工差了一大截,奖金、补贴、年终奖等等福利,更是和正式员工天差地别。

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同工同酬并不是说说而已,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区别。

1.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主要为适应劳动市场上短期用工、灵活用工的需要,是对劳动合同用工这一长期、固定用工形式的舒缓与补充,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繁荣。通过劳动合同法规定可见,在对劳务派遣合同的规制上,我国主要采取的是对数量和适用范围上的规制。

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方式,准确的来说是一种补充形式的用工方式,替代一些用工单位内部不重要的或是临时性的岗位,例如:员工怀孕造成人员空缺,聘请正式员工既增加了公司的用人成本(招聘、培训、以及后期的辞退都是不小的成本),又“霸占”了怀孕员工的工作岗位,造成了后续产生劳动争议的可能。

法律依据:《》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而在《》当中对“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解释,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2.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区别

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制定工资标准和发放。工资基数、标准一般要比合同工资相对低一些。

正式员工:由所在单位制定工资标准和发放。在国企、事业单位,还有着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工资基数、标准一般要比劳务派遣工高一些。

共同点:二者有同工同酬的,但是也有同工不同酬的。

最后,如果是长期、持续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则应当和公司正式员工实行同工同酬,并且应当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劳务派遣:个人保险方面,一般只购买“五险”,有的没有“一金”。平时和节日福利方面,一般要比合同工少一些,有的没有。年终奖方面,一般要比正式工少,有的没有。

正式员工:一般都有“五险一金”;国企一般有“五险二金”;其他各项福利大都比劳务派遣工要好。

共同点:有的单位在人性化管理上做得好一些,这些福利待遇都是一样的,一个标准。

劳务派遣: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后,一般主要是从事辅助性、协助性、临时性的工作。

正式员工:根据单位工作安排,一般都是在主要工作岗位从事单位的主要工作。

共同点:很多劳务派遣工在用人单位所从事的工作,与正式员工是一样的。

劳务派遣:一般根据劳动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决定着劳务派遣公司工作年限的长短,有随时被辞退的压力。

正式员工:相对稳定。特别是国企、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干到退休的。

共同点:根据劳动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状况,在一定年限中都有被辞退的可能,也有一直干到退休的可能。

3.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有人数限制吗

有限制。就数量上的限制而言,《》也予以了明确,其中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 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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