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
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
圳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近年来,基于商业汇票的各类票据市场业务快速增长,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部
分票据业务发展不规范,部分银行有章不循、内控失效等问题,已引发系列票据案
件,造成重大资金损失,业务风险不容忽视。为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要
求,有效防范和控制票据业务风险,促进票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加强票据业
务监管、规范业务开展等事项通知如下:
本通知所称的票据业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为
客户办理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和银行之间办理的买断式转贴现业务,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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