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工资正常发放吗就没了吗?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劳动者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决自动离职支付问题的办法有: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4,相关律没有规定劳动者自动离职就没有工资,自动离职只是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正常离职方式,如果是因个人原因离职,用人单位还是需要结算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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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解决工伤认定程序的办法有: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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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59 未经作者授权,禁止转载

自动离职,当月工资可以不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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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有一个是专门对我们的工作的规定,那个法律就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于我们广大的劳动者来说是相当重要的,生活当中有很多的自动离职方面的事情发生,那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对这种情况还有工资吗?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有一个是专门对我们的工作的规定,那个法律就是。劳动合同法对于我们广大的劳动者来说是相当重要的,生活当中有很多的自动离职方面的事情发生,那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对这种情况还有吗?

劳动合同法关于员工自动离职工资规定

如果员工自动离职,没有通知用人单位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部分工资,但是仍然需要发放劳动者工资。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员工自动离职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或者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广东省的内部仲裁规定,员工不辞而别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必须承担)。故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前提是要有员工造成损失的。

实际操作当中,企业如果没有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员工反悔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缴纳期间的等,用人单位极有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单位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应积极履行通知的程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争议和风险。但现实操作过程中,有很多企业在履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还是没有及时,建议是在员工不辞而别的第二天马上通过EMS(具有法律效力最大)的形式寄送"催告函",然后再按照"催告函"里面约定的时间寄送。如果没有及时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期间里,企业要承担非常巨大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暂行支付条例》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非法或者拖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应及时足额支付,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销毁。只有在存在工资支付障碍的前提下(例如无工资卡、无法联系本人),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工资支付。在广东省如果克扣或者扣发工资需要承担的风险越来越大。

从风险控制角度,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劳动者前来领取工资,若劳动者未按通知前来领取,用人单位不承担工资拖延的责任。

此外,还要加强领导与员工之间的沟通,掌握员工的心理动态,尽量减少员工自动离职的情况出现。

对于劳动合同法自动离职还有工资吗的问题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非常的明确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看的是给没给公司造成损失,如果是造成了损失那么离职者是需要给与相应的损失的。但是没有造成损失的情况,用人单位也是可以不给我们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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