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又称“审慎调查”,英文“Due Diligence”其原意是“适当的或应有的勤勉”,是指由中介机构在企业或尽调对象的配合下,采取查询、审核、面谈、询证、现场考察、访谈、 *** 查询等多种方式,对企业的历史和现实的数据、资料信息、文件和档案等涉及企业经营情况、资金状况、股权结构、管理架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情况、财务状况、知识产权、劳动人事等各方面或某些方面进行全面深人的了解。
多发生在企业首次公开募股(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PO )、债券发行及企业并购重组、资产重组、融资等业务中。
随着企业对风险的重视度不断提高,适用尽职调查的情况越来越广泛,甚至在企业开拓市场、寻求合作伙伴时都会被列为前期必要的准备工作,而尽职调查本身也逐渐发展成为律师或其他中介机构的一项独立业务,为企业老板、管理层就及业务合作提供决策依据。
“尽职调查”一词最初起源于英美法中的案例法,随后被编入了成文法中。
《布莱克法律词典》中“尽职调查”一词的定义为“通常一个人在其调查过程中,寻找合适的法律要求或解除义务时应保持的合理谨慎。”
尽职这一概念最初还可追溯到罗马法概念中的“勤勉”。
罗马法将尽职分为两种主要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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