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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2年6月第1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

会2015年5月22日证监许可[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

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

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运作的特有风

险、基金份额的折/溢价交易风险、其他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持有白银期货合约价值合计(买入、卖出轧差计算)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90%、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10%。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除支付商品期货合约保证金以外的

基金财产,应当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其中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应当不少于80%。本基金为商品期货基金,属于高风

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

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

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

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

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招募说明书(2022年6月第1次更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

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国

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管理人: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投瑞银白银期货

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

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

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

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相关金

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

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

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上市交易:指基金存续期内,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43、场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

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

44、场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开

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

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的总称

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

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

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注册登记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场外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场内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

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55、主力合约: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主力合约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持仓量最大的

合约;当新的远月合约连续2个工作日持仓量最大时,确认为新的主力合约。当多

个合约持仓量相同时,选取成交量最大的合约;当持仓量及成交量均相同时,选取

距到期期限更久的合约。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简称“指

定报刊”)和/或指定互联网网站(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

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民生银行大厦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东侧宁汇大厦A座

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7)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长阳谷2号楼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1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1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1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14)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15)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服电话:95525、

18)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19)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2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21)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3、T4及裙房718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联系人:郭静、郭磊、刘志辉

2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2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凤凰中大道1115号

2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客服电话:95523、

25)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2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联系人:刘一宏、刘婧漪、贾鹏、陈伟男

2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28)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金控中心21,22,23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金控中心

29)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30)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至26层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至26层

客服电话:95363(河北省内),(河北省外)

3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3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3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3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

联系人:戴莉丽、袁峻、王威雅、王冠昌、姚盛盛

3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3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

3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3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3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4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4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客服电话:95523、

4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

4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05

44)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4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1503

4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47)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1号楼4楼

4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

4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客服电话:、95551

5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5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5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53)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

54)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希尔顿商务中心27楼、30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490号,世纪大道1589号8楼

联系人:王丹、李倩、刘芸、罗睿

5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

客服电话:95521、

5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

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5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29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29层

5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国际中心37层(华远华

59)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29楼

60)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61)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62)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63)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6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21楼

6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6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67)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68)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6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

70)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1201

7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7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6-20楼

7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

74)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7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76)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859号1号楼中国宝武大厦7楼

7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

78)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栋12层

7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8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8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8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联系人:李珍珍、董一峰

8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

8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8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西楼6层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西楼6层604、607

8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包括: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

长城证券、长江证券、网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

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

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

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

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

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

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储证券、联讯证券、

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国融证券、瑞银证券、山

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

九州证券、万和证券、开源证券、万联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藏东方财富

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

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

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

中原证券等(排名不分先后)。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11楼

经办会计师:陈熹、施翊洲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

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2015年5月22日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注册募集。

自2015年7月20日到2015年7月31日,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

者同时发售,共募集346,606,)为基金投资者提供网

上查询、网上资讯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网上投诉栏目、呼叫中心自动语音留言、呼

叫中心人工坐席、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

对于工作日期间受理的投诉,原则上是及时回复,对于不能及时回复的投诉,

基金管理人将在48 小时之内做出回复。对于非工作日提出的投诉,原则上顺延至下

一工作日当日或次日回复。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托管人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事项。

2、最近3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收到行政处罚。

3、2021年9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在规定媒介刊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4、2022年1月1日,本基金管理人在规定媒介刊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5、2022年3月15日,本基金管理人在规定媒介刊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6、2022年4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在规定媒介刊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免

费查阅。招募说明书条款及内容应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三)《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四)关于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之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点: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办公时间免费查询,但应以基金备查文件正本为准。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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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科创板越来越近,投资者怎样参与?继多家券商上线科创板预约开户功能之后,已有券商开始为合格投资者开通科创板权限。据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统计,截至3月11日上午,已有至少10家券商对合格投资者放开了科创板开通权限。那么,现在投资者开户情况怎样?有哪

科创板越来越近,投资者怎样参与?继多家券商上线科创板预约开户功能之后,已有券商开始为合格投资者开通科创板权限。

据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统计,截至3月11日上午,已有至少10家券商对合格投资者放开了科创板开通权限。

那么,现在投资者开户情况怎样?有哪些开户条件呢?

| 多家券商开通科创板业务权限

备受投资者关注的科创板已经可以开户。

3月7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开通客户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答记者问》,明确了投资者何时可以申请开通科创板、如何认定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科创板股票交易安排进展等问题。

据了解,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开通方式与港股通基本一致,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相关权限。

截至3月11日,已有国泰君安、中信建投、招商证券、民生证券、中山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等至少10家券商为合格投资者开通了科创板业务权限。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了解到,科创板的权限开通程序并不复杂,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已有沪市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无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立新的证券账户。

有些证券公司,不用投资者去实体柜台,通过其APP就可以实现科创板权限开通。以国信证券为例,其科创板业务上线不到10个小时,已有超过1万个个人和机构客户通过线上开通科创板权限。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在国金证券佣金宝APP点击“我的”栏目,选择“开通科创板”即进入科创板权限开通系统。

国金证券相关负责人介绍,满足科创板权限开通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佣金宝APP开通科创板投资权限,只需经过开通条件检查、适当性评估、风险揭示、知识测评、协议签署等步骤,方便快捷且支持7x24小时全天候受理。如果投资者在国金证券已经开立信用账户,还可以直接为投资者的信用账户开通科创板投资权限。

安信证券科创板则在3月10日下午正式上线,并且声称1分钟完成开户,首页-科创板开通专栏/掌上营业厅-科创板权限开通-选择股东账户,即可申请。

| 起投门槛:50万元+2年交易经验

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明确了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具体条件。

根据《交易特别规定》,申请科创板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此外,科创板还要求开户者有两年的交易经验。

“这就意味着,开通科创板业务权限,账户里面必须要有50万元资金和2年的交易经验,达不到条件则不能开户。”中信证券工作人员表示。

兴业证券相关负责人称,之所以出现排队开户的场面,是因为达到开户标准的客户,开通相关权限就可以购买科创板的股票。因此,达标的客户,基本上都会开通科创板的权限。

在文化路某证券公司,一名投资者告诉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他为了抢抓科创板机会,从亲戚朋友那里借了点钱,账户里凑够了50万元过来开通科创板权限。

在科创板股票购买数量方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

在交易时间方面,每个交易日接受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时间为9:30~11:30、13:00~15:30。

根据《交易特别规定》,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科创板股票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

| 条件不达标的投资者如何投资科创板?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了解到,在券商的投资者账户里,约有八成以上为中小投资者,投资金额都在50万元以下。

那么,如果投资者资金达不到50万元,又没有两年的交易经验,该怎么参与科创板呢?

一名证券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达不到开户标准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科创板基金的方式来参与科创板。

据了解,科创板基金一般由专业的基金公司发起成立,围绕科创板股票设立,投资者可以购买一定的基金来实现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目的。

“投资金额非常灵活,不设门槛,从几千元到几十万、上百万元不等。”中信证券工作人说。

业内人士预计,目前已有近40只的科创基金正在申报,一旦开闸,发行规模预计达到千亿级。

| 各方机构静等科创板开闸

尽管现在可以开户,但开通的仅是科创板的交易权限,具体的交易时间仍不确定。

“等科创板的股票上市后才可以交易,现在不只投资者在等待,券商也在等待。”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一家券商负责人说。

这名券商负责人解释说,目前各方机构都在抢抓科创板的资本红利。“科创板主要服务于科技创新型企业,国家设立科创板的目的就是让这类企业走资本市场融资的通道。因此,才被各方机构看好。”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投资者应该有充裕的时间办理科创板交易权限的开通手续,具体可向自己所在的开户证券公司了解情况。投资者在开通权限和参与交易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知悉和了解风险事项,理性参与。

记者了解到,目前,上交所正全力以赴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尽快落地,技术系统正在加紧建设测试中,之后还需组织全市场的测试。作者: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凌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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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安信证券 日期: 10:15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要求,我司已完成系统升级改造,于2022年2月28日起全面支持转板证券跨市场转登记业务。现将本业务上线关事项公告如下:

      转板证券跨市场转登记业务,是指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获得证券交易所同意转板决定并向中国结算提出转板登记申请后,中国结算根据转板公司在北交所的证券登记信息、转板公司补充的信息、证券托管机构补充或确认的信息等,将转板公司在北交所的证券登记信息转换为转板上市证券登记信息,以实现转板公司证券可在转板后的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行为。

      1.投资者可以通过安信手机证券APP掌厅“我的-业务办理-账户管理-北交所转板登记”自助办理。

      2.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营业厅“权限开通及办理进度查询-北交所转板登记”自助办理。

声明:本公司网站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使用请予以核实,风险自负。在本文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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