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车损险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对于这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题主也不用慌,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要报警的,对于一些小事故不报警问题也不大。

车险的理赔流程还是比较复杂的,这里学姐就跟大家好好讲讲,顺便也给大家推荐一些比较实用的车险购买。

首先,建议大家选择服务质量比较好的车险公司办理车险,后期出险更加便捷:

车险出险后如何理赔?

哪些车险有必要购买?

一、车险出险后如何理赔?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要尽量镇定一点,保障自身安全的同时,我们就可以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案了。

一句话概括,只要是让保险公司掏钱给你修车,都可以叫做“出险”。

发生保险事故后,首先需要拨打122事故报警台,如有人员受伤,还应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通过交警判定责任方,有责任的一方负责拨打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保险公司会进行相应的理赔引导。

如果是单方事故或轻微事故,可以自行拍照后将车开走,并在出险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超过48小时不报案,保险公司是可以不予赔付的。

如果是轻微事故,车主可直接将车辆开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

如果损失较大的,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查勘。然后把车开到维修单位去确定损失,就是定损,定损需要有保险公司、修理厂以及客户三方共同参与。

保险公司核损员会审核查勘定损的合理性以及准确性。

理赔材料包括车辆的保单、行驶本、驾驶本、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及责任认定书,单方事故无需提交责任认定书。

如果涉及到人伤的,还需提供伤者的诊断证明及医疗费发票。

修完车后被保险人需要携带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及银行卡到定损大厅办理领取赔款手续。

更多关于车险理赔的细节,可以看这篇文章:

二、哪些车险有必要购买?

说完了车险理赔,我们再来说说购买哪些车险比较有必要和实用。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要求一定要购买的。可以用来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权益,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它负责赔付对方的死亡伤残费、医疗费以及财产损失费。

交强险不买是不给上路的,被抓到的话会扣车,罚双倍保费,并且要立刻购买才可重新上路。此外,新车不给上户,年检更过不了。

想详细了解更多交强险的内容,戳这:

三者险有点像交强险,保障的都是第三方受害者。但三者险的保额更高,当交强险不够赔付的时候,就轮到三者险发挥作用了。

现在路上豪车那么多,万一发生点交通事故,交强险肯定是不够赔的,所以学姐建议买上一份三者险,最好购买100万保额以上,如果是小城镇的话也可以只考虑买50万保额。

前面介绍的两种车险都是保障交通事故时的第三方的,车损险则是保障车主自家的爱车的。

车损险可以赔付我们自己车的损失,此外,万一遇到了高空坠物、意外和自然灾害等情况,车损险也都可以帮我们赔付。

开车上路久了难免有磕磕碰碰,所以车损险是很重要的一种车险,基本是必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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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未保不计免赔 全责交通事故需另行支付20%

来源:互联网 浏览:2415 次

[编者按] 对此,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汽车保险中除了机动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各大类保险,根据事故责任有5%至20%免赔率以外,保险公司还有不少责任免除事项。消费者必须购买附加险不计免赔,才能得到全额赔偿。

  未保“不计免赔”需支付20%

  年初,李先生驾驶轿车与前方徐先生的车辆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于是他通知了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并由保险公司查勘员对损坏车辆进行证据固定,李先生被通知可以离开。

  一个月后,徐先生来电告知李先生,汽车已经修好,修理费共计4万多元,李先生遂打电话联系保险公司,咨询赔付流程及4万多元的修理费用是如何确定的,却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回复。又过了20多天,李先生再次接到徐先生电话,被告知修理费需要6万多元。这时李先生认为保险公司不负责任,并投诉定损员,不久保险公司联系李先生,告诉他最终定损金额为58500元,李先生因没有购买不计免赔险,需要支付20%即1.1万余元。

  记者查询了中国人保、太保、平安等一些大型保险公司的保单,发现当保险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保险人虽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但没有投保“不计免赔”的话,那么发生全责的意外事故,保险人需自行承担20%的损失。

  消费者有定损知情权

  尽管保险合同确实约定了20%的不计免赔率,但李先生不认可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他认为,自己作为事故责任方,虽购买了保险,但保险公司只负责赔付80%,他尚需赔付剩下的20%,他对车辆的维修情况有知情权。其次,他和保险公司一样对车辆定损情况有选择权。现在,徐先生的车在4S店定损时,出现了三次不同的修理报价,这更让李先生对保险定损心生疑窦,且整个定损过程保险公司没有通知他参与,侵害了其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不愿意支付1万多元的费用。

  保险公司认为,作为赔付损失的主要承担者,保险公司不可能随意抬高定损价格。现在发生争议情况,的确公司在操作上存在过失和纰漏,没有及时和李先生进行沟通,就修理问题达成事先共识。但是,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约定,20%的损失理应由李先生承担。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李先生投诉并核实情况后认为,李先生未购买车损险的“不计免赔”,根据保险合同理应承担20%的修理费,但是保险公司在“全权受理”时未及时向李先生告知定损依据和结果,侵害了李先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不少车损险要加保“不计免赔”

  面对复杂专业的保险条款,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不会细细研究;遇到车险理赔,大多数消费者更乐意把后续工作交给保险公司,可一旦定损完成,消费者被通知需要交纳一部分费用后,有人会表示“不知情”、“很冤”。

  对此,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中除了机动、、车上人员险各大类保险,根据事故责任有5%至20%免赔率以外,保险公司还有不少责任免除事项。消费者必须购买附加险不计免赔,才能得到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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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自行撤离现场?

  《办法》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自行撤离现场,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损害赔偿事宜。

  二、当事人应如何自行撤离现场,协商解决交通事故?

  发生符合《办法》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以下步骤撤离现场、协商解决:

  (一)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相互记录车辆号牌并交换联系方式(例如交换名片、互相拨打移动电话),约定撤离现场后停车等候的地点。

  (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设置警告标志。

  (三)相互查验驾驶证(双方要主动出示驾驶证,相互查验驾驶证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事故责任。

  (四)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取报案号(保险公司的报案服务电话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各执一份,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三、机动车撤离现场后应将车辆停在什么地点?

  在高速公路上,移至就近的服务区、应急车道内;在城市快速路上,移至就近的应急车道内或辅路的非机动车道内;在其他道路上,移至就近的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上,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四、事故车辆在移动过程中,其他车辆怎么办?

  其他车辆遇到事故车辆撤离现场时,应当让行,确保安全。

  五、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保护现场,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车辆无号牌的。

  (二)驾驶人无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的。

  六、机动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怎么办?

  机动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予以处理:

  (一)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候保险公司处理。

  (二)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公共设施及其他财产损坏的,驾驶人标划现场后,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七、哪些交通事故应标划现场后,立即撤离现场,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三)无交强险标志的;

  (四)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

  (五)一方逃逸的。

  八、驾驶人应随车携带哪些物品?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员最好在车内携带《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石笔或粉笔、签字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用石笔或粉笔来标划、固定停车位置,填写《协议书》自行解决交通事故。

  九、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如何标划停车位置?

  对需要标划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固定机动车停车位置时,可用石笔或粉笔在车辆的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标划“Т”型线。如果是多车轮的车辆,只需标划前后四个车轮即可。

  十、在撤离现场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逃逸,另一方当事人怎么办?

  另一方当事人应记清逃逸方的车型、车号、逃逸驾驶人特征等基本情况,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拨打“122”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到现场进行处理。

  根据《办法》规定,逃逸方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对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受害方的车辆损失,由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先行赔付。案件侦破后,由保险公司向逃逸方追偿。

  十一、当事人如何自行确定事故责任?

  《办法》第七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全部责任: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十二、《办法》第七条中所列8类事故情形都包括哪些具体情形?

  《办法》第七条中所列8类事故中共涉及到43种情形,分别是: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2.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3.载物超宽的部分刮撞其他车辆的; 

  4.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5.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三、当事人应当如何填写《协议书》?

  (一)填写《协议书》,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各执一份。

  (二)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分钟。

  (三)事故地点一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四)姓名一栏,填写各方当事人姓名,填写前须核对各方驾驶证或身份证。

  (五)车辆牌号一栏,如实填写,如黑色牌照的号牌,应在号码后注明(黑牌)。

  (六)保险公司简称一栏,填写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简称(在协议书的背面)。

  (七)电话一栏,须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八)保险公司报案号一栏,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反馈一个报案号,将此报案号填写在本栏中。

  (九)事故情形一栏,对应事故情形在相应的“□”内划“√”,对第8项和第9项需简要描述事故情形。

  (十)伤情及物损情况一栏,填写受伤人员的伤情及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

  (十一)当事人责任一栏,对应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在相应的“□”内划“√”,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

  (十二)赔偿情况一栏,对于当事人自愿放弃保险索赔的,可以根据事故双方的协议内容填写,并签名确认。

  十四、如何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一)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事故当事人驾驶事故车辆共同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责方交强险进行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全责方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自行承担。

  (二)双方同等责任

  1.双方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

  2.受理方保险公司应无条件为事故双方车辆查勘定损,并向事故当事人出具双方车辆的查勘报告、估损单以及保险公司所需的理赔资料。

  3.事故车辆双方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的,双方可以根据受理方保险公司出具的查勘报告和估损单,通过交强险到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4.事故车辆任何一方损失超过2000元的,受理方保险公司应通知对方保险公司共同查勘。2000元以内部分,由各自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过2000元的部分,根据事故责任在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按比例赔偿,未投保商业保险的由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十五、办理保险理赔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一)事故双方当事人驾驶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如是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如相关索赔单证上已加盖公章,也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事故车辆行驶证;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四)事故车辆保单;

  (五)索赔申请书;

  (六)事故车辆的损失照片;

  (七)事故车辆定损单;

  (八)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和修理明细清单。

  手续齐全后,保险公司会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领取赔款时,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索赔或单位办理索赔时,直接向承保公司咨询。

  十六、办理保险理赔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确定事故责任后,应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填写《协议书》。涉及人身轻微伤和非车辆损失的,双方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咨询各自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二)准备齐全的理赔材料

  根据保险理赔规定,在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时,应按要求提供齐全的理赔材料,使事故当事人及时顺利获得保险赔款。

  十七、当事人如何对损失赔款自行协商解决?

  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双方自愿放弃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就损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场赔付现金当场结案。当事双方可填写《协议书》记录协议内容及赔偿履行情况,并作为证据留存。

  十八、无责方当事人不要求赔偿的,如何处理?

  对于无责方当事人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的,为了保证全责方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无责方也需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协议书》。

  十九、当事双方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如何处理?

  当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协议书》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十、发生符合《办法》规定情形的事故,当事人不自行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处理?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拖移其车辆至不妨碍交通地点;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的其他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二十一、对发生事故后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如何对其进行处罚?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二十二、在哪里获取《协议书》?

  《协议书》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负责监制,免费发放给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各对外办公窗口和各财产保险公司营业网点领取,也可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

  二十三、《办法》实施后保险理赔有何变化?

  (一)简化理赔手续

  双方同等责任的情况,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为双方车辆查勘定损,并向当事人出具所需的理赔材料。对于理赔中产生的问题,由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协商解决,减少事故当事人往返奔波于两家保险公司。

  (二)提高理赔效率

  双方同等责任的情况,由受理方的保险公司对双方事故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准备理赔材料,另一方保险公司无条件接受,不再重复定损,有效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三)缩短理赔时间

  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情况,充分利用北京交强险信息平台,完善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对于交强险条例规定的无责赔付400元,由保险公司内部进行结算,无责方被保险人只需提供必要的材料,缩短了无责方被保险人的理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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