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程序需要怎么填?为什么?

“赣通码”是以个健康数据为基础,由居民通过“赣服通”平台自主申报,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数据进行比对核验,生成个人专属二维码,并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及出行、人员接触等情况实行“绿码、黄码、红码”三色动态分类管理。持绿码者可正常出行,黄码者为重点监测对象,红码者不得出行。

  “赣通码”是广大群众出入社区、车站、机场、酒店、超市等公共场所的重要凭证,同时作为防疫人员查验的主要依据。具体使用场景和使用方式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知为准。

哪些人需要申领赣通码?

1、所有入赣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以及滞留湖北的入赣返乡人员,在入赣前需要进行“赣通码”登记,如实报告个人身份信息、入赣目的、健康状况、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在入赣后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2、在未推行电子健康码、电子通行证的地区,工作、学习生活、旅游或临时停留的人员需申领并使用。

注意:已推行电子健康码、电子通行证的地区可继续使用原健康码

一、进入“赣通码”申领页面

方式一:通过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打开支付宝,搜索“赣服通”小程序,点击“赣通码”)。

方式二:通过微信公众号进入(打开微信,搜索“赣服通”公众号,关注“赣服通”公众号,点击“赣通码”)。

1.使用微信搜一搜搜索“赣通码”,关注赣通码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公众号最下方菜单栏中的“赣通码”,进入健康码申报界面;

3.首次点击需要进行登录,登录完成后进行身份信息绑定,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确认绑定”即可;

4.在赣通码主页中点击“申领赣通码”;

5.如实填写申报个人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生成赣通码。

方式三: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进入(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赣通码”二维码)。

(支付宝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点击“申领赣通码”,填写“江西省防疫健康登记表”相关信息,点击“生成赣通码”,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提交”。

持外省“健康码”人员通过“跨省互认申领”功能申领“赣通码” ;外籍来(返)人员通过“Apply for Gantong code”功能申领“赣通码”。

如您因发热留观、密接、疑似等原因,导致“赣通码”呈红码或黄码,完成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的隔离或检测后,可在线申请转码,由各区(市)疫情防控部门核实后转换“赣通码”颜色。

注意:因信息填报错误而产生红码或黄码的,申领人可以通过“我的申领”功能进行修改。务必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有瞒报或虚假填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赣通码”核验操作指南

第一步:登录“赣通码”后,点击“信息点管理(管理员入口)”。

第二步:点击“信息填报”,打开“扫码验证”。扫描个人赣通码后,进入“核验记录”界面。

第三步:填写被核验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现发热情况核实记录当前体温,再点击“提交”即可。

注:打开手机GPS定位,可自动定位当前位置

1、“赣通码”作用是什么?

“赣通码”是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通过用户自主申报,结合新冠疫情相关数据对比核验,生成的个人专属二维码。实现全省“一人一码、一码通行、流调复核、动态有效”。“赣通码”可作为广大民众日常出行的重要凭证,同时作为防疫人员查验的主要依据。

2、“赣通码”和目前江西各市已经推行的“电子健康码”、“电子通行证”是什么关系?

“赣通码”和江西各市“电子健康码”、“电子通行证”的效力在当地相同,可以通用。已推行电子健康码、电子通行证的地区可继续使用原健康码。

所有入赣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以及滞留湖北的入赣返乡人员,在入赣前需进行“赣通码”登记,并在入赣后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在未推行电子健康码、电子通行证的地区,工作、学习、生活、旅游或临时停留的人员需申领并使用“赣通码”。

3、“赣通码”可以代领吗?

暂不支持代领,需要本人支付宝实名账户办理。

4、谎报瞒报“赣通码”申请信息的后果是什么?

在填报申请信息时,必须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申领“赣通码”时,信息填错了怎么修改?

目前暂不支持修改,请仔细检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没有“赣通码”的老年人、小孩进出公共场所怎么办?

没有申领到“赣通码”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可以凭当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共场所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赣通码”目前是广大市民疫情期间出行的有效凭证,建议有条件的人都尽可能去注册申请,也是为方便大家出行考虑。

7、持“赣通码”出入社区、单位、公共场所是否还需要做好自身防护、配合测量体温等检查?

持“赣通码”出入社区、单位、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仍需按要求做好自身防护,配合测量体温,做好受检、登记等工作。快递、物流配送、餐饮配送等行业持码人员在省内开展送货上门服务等,须做到无接触配送。

8、申领“赣通码”时,填写“是否有湖北旅居史”一栏应该怎么填,多久时间内去过湖北需要填“是”?

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需填写“是”,14天以上可以填“否”。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健康码申请流程及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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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点说,党员发展对象就是入党积极分子中的优秀者,然后组织上通过听取群众(包括培养联系人、党员以及群众)意见,经过调查讨论研究后最终确定的人选。下面是我的公文网为大家整理的重点发展对象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供大家参考选择。重点发展对象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

  重点发展对象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

  1、发展党员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项基础工程,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落实从严治党方针和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需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不断涌现出来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献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实绩的先进分子,是党组织接收新党员的源泉。党组织只有经常不断地对这些先进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在他们提出入党要求并且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才能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担负起新的历史使命。

  2、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一般是指哪些人?

  直系亲属一般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

  3、为什么预备党员一般不宜独立开展政治审查工作?

  预备党员可以接受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参与做发展党员的政治审查工作。但由于预备党员入党时间较短,还处于接受教育和考察阶段,一般不宜独立开展政治审查工作,应指派正式党员与其共同承担发展党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4、如何正确理解“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为了保持党的性质,坚持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好地担负起历史赋了我们党的艰巨任务,必须十分强调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因此,《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这是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具体措施之一,对于防止政治上有问题的人混入党内是非常必要的。

  5、归侨、侨眷可以入党吗?

  归侨、侨眷可以申请入党。党组织对那些积极申请入党的归侨、侨眷,应和国内其他申请入党的人一样,按照党章规定,积极进行培养教育,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对于他们在国外的历史、家庭和社会关系都要作历史的、具体的分析。他们能否入党,主要看其本人的政治立场、政治觉悟和实际表现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6、直系亲属被判刑的发展对象可以入党吗?

  对于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被判刑的,党组织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不能不加分析,不看本人的现实表现,一概以本人家庭有问题为由拒绝吸收其入党;也不能未经认真考察了解,轻率地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对这些同志,如果经过较长时间考验、一贯表现较好,并且能正确认识被判刑的直系亲属所犯的错误,又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经党组织严格审查,可以吸收其入党。

  7、发展对象应如何接受和配合党组织的政治审查工作?

  在接受党组织审查时,发展对象要忠诚老实,不能回避和隐瞒问题。要对组织说真话,对审查中发现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中的问题,要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提供情况和线索,积极配合党组织做好审查工作。

  8、为什么发展对象不能携带外调函自行办理政治审查手续?

  政治审查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应由党性强、作风正、能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的正式党员负责,非党群众不可参加政治审查工作。发展对象仍处在接受考察阶段,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党组织的政治审查工作,但本人不能负责自己的政治审查工作。党组织指派发展对象开展政治审查工作,或发展对象携带外调函自行办理政治审查手续,都是不允许的。

  9、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外国人的如何开展政治审查?

  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中有外国人的,党组织要同其他发展对象一样,做好政治审查工作。发展对象要如实向党组织汇报直系亲属的有关情况,特别要向党组织汇报外国亲属的情况。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的个人历史、家庭和社会关系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政治审查时,在听取本人介绍、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进行函调或外调。如有必要,可函请有关部门调查了解发展对象国外亲属和港澳台亲属有关情况。政治审查应注重个人一贯表现,发展对象同国外亲属的正常往来,是党的政策所允许的,不应因此影响他们入党。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在香港、澳门、台湾的,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10、发展对象应具备哪些条件?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2)完成了规定内容的培训教育。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

  (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11、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有哪些联系和区别?

  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具有特定含义的三个概念。三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这三者是其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党的人培养成熟程度的标志。

  从发展党员工作过程来看,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应书面申请),均称作“入党申请人”。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对他们一般应指定培养联系人,并有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对其中准备近期发展的,列为“发展对象”。

  12、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党支部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3)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将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4)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

  确定新的社会阶层等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时,党支部报上级党委备案后,还要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

  确定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入党积极分子一旦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很快就可以办理入党手续,进入党内。如果把不好这一关口,很容易让那些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

  因此,确定发展对象应注意以下问题:一要严格标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看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要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一条一条地对照,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片面地以学业成绩、工作业绩或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二要严格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才可列为发展对象。

  只有认真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才能确保确定的发展对象不出问题。三要严格把关。上级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认真审查,研究提出备案意见。四要严格监督。实行发展对象公示制,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1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对于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

  14、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要有哪些内容?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一般包括的内容有:

  (1)发展对象本人的简历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2)政治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以及组织上是否作过结论。同时,要说明是本人主动说清的还是组织调查出来或他人检举的。

  (3)调查结果。写明经调查已清楚的问题,以及还没弄清的问题或疑点。

  (4)结论性意见。经过对调查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是否影响发展对象入党的结论性意见。

  除特殊情况外,政治审查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15、政治审查不合格有哪些情形?

  发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政治审查不合格: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不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不能旗帜鲜明地捍卫党和国家、人民利益,不能同一切错误思潮和倾向进行斗争。

  (3)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正在被侦查、起诉和审判。

  (4)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带头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5)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不检点,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行为。

  (6)对党不忠诚老实,对党组织回避和隐瞒重大政治历史和其他问题,在政治审查中弄虚作假或不接受、不配合党组织的政治审查。

  (7)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参与邪教组织、严重违法违纪等行为,本人在政治上、思想上不能与其划清界限。

  (8)党组织认为发展对象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其他情形。

  16、从列为发展对象到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需要多久?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从列为发展对象到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这是因为,列为发展对象以后,党组织还要做好政治审查、短期集中培训、支部委员会审查、基层党委预审等工作,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对象合格后,党支部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

  17、如何衡量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

  衡量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应着重考察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本职工作和其他方面的表现。具体地说,就是要从发展对象的实际行动和实际表现中着重看他是否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积极拥护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否密切联系群众,自觉地为人民服务;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自觉地以个人利益服从于党和人民的利益;是否模范地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18、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主要有哪些内容?

  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程序。这样做,一方面使党委能直接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保证审批意见准确,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到党内来。另一方面通过谈话,可以有针对性地帮助发展对象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还可以通过这次谈话,了解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对党支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谈话应主要了解发展对象的以下情况:

  (1)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

  (2)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

  (3)发展对象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情况。

  (4)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

  (5)发展对象积极要求入党的情况,目前的主要优缺点。

  (6)发展对象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

  了解这些情况后,谈话人还要有针对性地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同时,针对发展对象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19、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有哪些主要审议内容?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在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时,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去衡量。审议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主要看发展对象入党是否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履行了手续,以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

  20、为什么说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经常不断地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在他们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发展壮大党的队伍。这是保持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

  在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特别是我们党长期面临“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都对党员队伍建设特别是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在吸收新党员时,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吸收那些确实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这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基层党组织要把吸收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坚持每年制订,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釆取具体措施,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21、如何正确理解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总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个总要求,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以控制总量为重点,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使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二是以优化结构为关键,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发展党员的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三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四是以发挥作用为目的,引导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正确理解“控制总量”

  这些年,党员数量增长较快,为党增添了新生力量。但凡事都有个度,如果数量增长过快,不能保持统—的品质,就会影响到质量。实行发展党员总量控制是中央作出的最新部署。做好发展党员总量调控工作,是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对于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防止和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盲目性;对于正确处理党员数量与质量关系,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从入口上把住党员质量关;对于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使党员队伍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口增长速度相适应,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县级以上党委(工委)要按照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采取每年确定发展党员数量或增长比例的办法,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使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党员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得到优化。

  正确理解“优化结构”

  实践表明,党员队伍的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影响着党的战斗力。由于社会、历史、经济等诸多原因,现有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分布等结构状况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党在新时期新阶段担负的伟大使命的需要。生产工作第一线党员、青年党员较少,妇女党员比例较低,具有较高文化知识的党员也远远不足,这种状况亟须改变。要从根本上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分布状况,发展党员时注意优化结构是重要的措施之一。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注意考虑吸收的新党员的年龄、文化、性别、分布以及民族和职业构成等情况,将更有利于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增强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各级党组织要紧紧抓住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重视做好在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稳步提髙发展工人党员比例,努力解决农村党员年龄老化、党组织班子后继乏人问题,着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吸收进党组织,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需要注意的是既不能将符合年龄、文化等要求的人一概视为发展对象而降格以求,也不要为优化结构分布,事先就分解出一些硬性的衡量标准,人为地形成发展党员的一些先决条件。

  正确理解“提高质量”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和作用,既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重视党员质量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无产阶级政党自身建设的特有要求。列宁早就深刻指出:“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世界上只有我们这样的执政党,即革命工人阶级的党,才不追求党员数量的增加,而注意党员质量的提高和清洗‘混进党里来的人’。”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党的战斗力。发展党员“入口关”把不住,将会给党员队伍自身建设带来很大隐患。特别是有的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不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重数量、轻质量,甚至出现了“带病入党”现象,致使一些动机不纯、功利思想严重、想借入党捞取好处的人混入党内,影响了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党员标准,提髙发展党员质量,就成为各级党组织始终要重视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22、如何正确理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慎重发展、均衡发展”?

  “慎重发展”的基本含义是:(1)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2)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3)必须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入党程序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各项要求,既不能突击发展,也不能停止发展。实践证明,这样做对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均衡发展”的基本含义是:(1)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做到有控、有保、有减、有增,使发展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2)坚持优化党员队伍结构,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统筹做好其他领域和群体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3)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防止简单地分指标、卡比例。

  23、发展党员工作中,为什么要坚持入党自愿原则?

  坚持入党自愿原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这些要求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只有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做到。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要入党,并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自己一切的时候,才能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而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甚至做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对党造成损害。因此,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拉”人入党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对尚无入党愿望和要求的人,无论社会声望多高,或者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应强迫或动员他们入党。当然,党组织有责任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只有当他们提髙了觉悟,有了入党愿望和要求,并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后,才能吸收他们入党

  24、为什么发展党员要反对“关门主义”?

  反对“关门主义”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贯要求。这是因为:一方面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确有大量的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先进分子积极要求入党,他们迫切要求参加党的组织,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党需要通过不断吸收新鲜血液来进行新陈代谢,充实和壮大自己的队伍。党的基层组织也需要通过不断吸收新党员,以保持朝气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有的地方或单位党的力量薄弱、领导班子成员后继乏人,以至各项工作都上不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多年不发展党员。实践表明,“关门主义”不利于党的事业兴旺发达。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除了加强对现有党员的认真教育和严格管理外,必须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把住发展党员“入口关”,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来。

  重点发展对象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

  要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谁来谈?什么时间谈?谈什么?

  今天,就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程序。这样做,一方面使党委能直接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保证审批意见准确,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到党内来。另一方面通过谈话,可以有针对性地帮助发展对象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还可以通过这次谈话,了解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对党支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一般情况下,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不能进行这次谈话,单位的行政领导也不能进行这次谈话。

  谈话时间不能过早,也不能过晚,应安排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党委审批之前这段时间来进行。

  谈话应主要了解发展对象的以下情况:

  (1)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

  (2)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

  (3)发展对象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情况。

  (4)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

  (5)发展对象积极要求入党的情况,目前的主要优缺点。

  (6)发展对象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

  了解这些情况后,谈话人还要有针对性地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同时,针对发展对象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四、谈话后入党志愿书怎么填?

  谈话人要将谈话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归纳分析,形成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入党志愿书中有关谈话记录要全面、准确,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与发展对象谈话的时间,了解到的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入党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2)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等内容。

  (3)“谈话人单位、职务或职业”,由党委委员或组织员本人填写,由本人亲笔签名或签名加盖章,并填写落款日期。

  重点发展对象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接收和审批新党员的主要依据,它记载着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入党时的主要情况和全部入党审批过程,是党员本人档案材料的重要内容,是党员的永久性档案材料。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应注意以下事项:

  (1)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的教育,对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填写内容和要求作详细说明。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要严肃认真,忠诚老实。

  (2)《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必须由发展对象自己填写有关栏目。如本人填写确有困难,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本人口述代笔填写。

  (3)填写时均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字迹工整清楚。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应向党组织交代或者说明的有些情况,没有填写栏目的,应另附纸说明。

  (5)“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6)“民族”填写全称。

  (7)“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8)“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

  (9)“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10)“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现役军人中的入党申请人不填写。

  (11)“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

  (12)“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13)“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14)“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15)“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16)“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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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周做了三证合一税号变更,变更之前我发了通知,让所有供应商停止开票,等到三证合一税号变更后再给我开具发票。

但是这周变更完后,有个客户又邮寄过来一张发票,还是按照老税号开具的,我就让业务部门给其退回去,可是对方说,可以抵扣,让我去勾选系统看,说是有个过渡期,新老税号都可以勾选,你还别说,我进勾选系统,还真看到了这张发票,我到底该退回去还是把他勾选了?实际上,你说的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如果税务机关在局端的征管系统正确的维护了新旧税号的对应关系且同步到了电子底账系统,则使用变更后的新盘即可查询到新、老税号的数据。老税号的发票在税号变更后也可以认证勾选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会存在认证后次月申报无法通过比对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需要携带资料到税务大厅进行强行申报并清卡。

所以,为了减少企业的操作手续及流程,我建议“三证合一”税号变更后,收到销售方用企业旧的15位税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联系销售方作废或者开具红字发票,用新的18位税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再进行认证、抵扣。

而为了减少供应商的麻烦,应该在税号变更之前及时通知,然后将所有的发票均认证完毕后再去变更。

1.纳税人在国税进行税务登记简易注销的条件是什么?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在国税局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已经取得“一照一码”登记证照的纳税人,提交《清税申报表》);

(2)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已经换发“一照一码”登记证照的,不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副本);

(3)有关注销的文件和证明资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吊销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提交民事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纳税人跨省市外出经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上合同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纳税人可以按照实际结算金额申请代开发票吗?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补充材料?

答:如果纳税人实际结算金额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上的合同金额不一致,申请代开发票时需要补充提供合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等资料。无需在注册地进行项目的金额的调整,持上述相关资料在报验地税务机关进行调整即可。

3.境外公司将其在北京市内的不动产出租给境内企业,是否需要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是否可以在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答:应该办理组织临时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代开发票。

4.已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存量企业,尚未在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识别号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时是按照“一照一码”纳税人进行清税,还是按照未取得“一照一码”纳税人办理注销?

答: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联合税务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三、注销税务登记

(一)取得“一照一码”纳税人清税

取得“一照一码”证(照)的纳税人办理清税申报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取得“一照一码”纳税人可向国税、地税任意一方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税,填报《清税申报表》。国税、地税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清税完毕后由受理清税申报的一方税务机关向纳税人统一出具一份《清税证明》。“

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但尚未办理纳税人识别号变更的存量企业,先到税务机关变更纳税人识别号,然后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进行清税。

5.纳税人销售一台设备,由于设备金额超过企业发票开具限额,需要开具多张增值税发票,请问发票上“数量”栏应该如何填写?

答:可以根据发票张数将数量栏开具成小数,但是所开具发票数量栏的合计应等于“1”。

6.小规模纳税人时已做过增值税普通发票票种核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若首次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在网厅“增值税票种核定”模块进行申请?

答: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不同票种,只要该纳税人从未申请过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通过网厅初次申请。

1.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在外省,分支机构在北京,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报送哪些报表?是否需要报送自己的年度财务报表?

答: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汇算清缴需要报送的报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分支机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1)。不需要报送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

2.企业发生的亏损是否可以必须逐年足额弥补?例如,企业2014年有亏损10万,2015年度弥补亏损前的所得额为29万,2016年弥补亏损前的所得额为39万,企业是否可以选择2015年不弥补亏损,2016年再弥补2014年的10万亏损,从而2015、2014年度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不可以,亏损必须逐年足额弥补。

3.企业从事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如果项目发生亏损,应当如何填写表A107020第7列?是否可以本年放弃享受优惠,以后年度盈利时再享受?

答:根据表A107020第7列填报说明:“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该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实际可以享受免征、减征的所得额。本行

可以本年放弃享受优惠,以后年度盈利时再享受。

1.纳税人前期取得未开票收入已经申报纳税,本期又开具了发票,应该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2. 小规模前期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期由于退货申请代开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无其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请问应如何申报?

答:由税务机关退还代开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

3. 纳税人本期开具红字发票导致负数销售额大于正数销售额,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纳税人据实填写,如一窗式比对不符,应到税务机关大厅办理。

4.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符合减税条件,之前已经在网厅办理备案手续,现在再次销售符合减税条件的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需要再次备案?纳税人反映再次备案时,网厅提示“同一事项只能备案一次”?

答:企业销售符合减税条件的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在网厅只需要备案一次。

5.增值税纳税人享受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政策,是否需要备案?

答:需要在网厅进行备案。

6. 小规模纳税人本期既有“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也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享受税控设备及技术维护费抵减应纳税额的优惠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填列在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其中“货物及劳务”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两列都可以填报,但填报金额均不得超过各自当期应纳税额。

7. 企业取得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但未按期申报,逾期补申报时是否还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8.一般纳税人开具的电子发票和定额发票,应如何填列附表一?

答:按照适用税率填列在附表一“开具其他发票栏次”。

9.一般纳税人购入货物或者服务用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应当如何填报附列资料(二)?

答: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用填报。

10. 一般纳税人三证合一以后变更了税号,旧税号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继续认证抵扣?

答:三证合一的纳税人变更了税号,旧税号时取得的专用发票可以继续认证抵扣,包括扫描认证和在发票确认平台勾选认证;如果认证以后申报时一窗式比对不符,需要到大厅人工比对,手工清卡。

11. 电子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开票方的发票专用章?

答:根据税总函〔2015〕373号附件1第二条的相关规定,电子发票生成,仍由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完成。电子发票元数据传递给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该平台按照电子发票试点现有机制和要求生成带纳税人签章的电子发票及其图像文件,并返给纳税人。

因此,电子发票应当加盖开票方的发票专用章,如果没有,建议联系开票方换票解决。

12.一般纳税人有差额征税业务,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申报时提示一窗式比对不符?

答:由于差额开票方式导致的一窗式比对不符,须到税务机关大厅处理。

13.四大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从事免征增值税的营改增业务,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时,选择完应税项目,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没有0,导致税负测算表和附表一的价税合计额不一致,无法保存?

答:一般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营改增业务不需要填写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14.纳税人填写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时,由于第3列价税合计额与附表一存在尾差,无法保存报表?

答:可以通过修改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第1列的销售额或者附表一的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消除误差。

15.一般纳税人销售预付卡开具了不征税的发票,申报时提示一窗式比对不符?

答:一般纳税人开具了不征税的发票,需要到大厅人工比对,手工清卡。

16. 广告业纳税人,本月广告服务销售额为负,是否需要做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答:广告业纳税人,当月广告服务收入为负时,计费收入按零申报,待后期有正数收入时进行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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