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们请教下国际贸易出口纠纷最好的处理方式?

  A公司将货物装船后,由韩国C海运公司在天津的代理签发了海运提单。A公司将全套单据交银行议付,议付行审单无误后给A公司办理了押汇,并将全套单据寄交开证行索偿。不料开证行将全套单据退回给议付行。当议付行向A公司追索时,A公司才告知,所交货物由于备货不足,实际只交付9.5万美元,为顺利结汇,签发的商业发票金额为10万美元,准备近期向B公司补交余下的5,000美元的货物。且A公司已将货款另作他用。A公司此时只好与B公司协商,最近B公司同意按D/P方式支付货款,原议讨行为托收行;开证行再次退单,理由是B公司拒付。此时,A公司与议付行从有关方面获悉B公司已将货物提走并在市场销售,深感事态严重。很显然,信用证项下的全部单据,包括全套海运提单的情况下提货必是C海运公司所为。当找到C海运公司在天津的代理时,该代理讲,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到付",如果B公司付清运费,当然可能性以提货。A公司与议付行提出,海运提单上不论注明"运费预付"或是"运费到付",均不影响其物权证书的作用,坚持要求说明货物去向。3天后,C海运公司在天津的代理承认,C海运公司凭B公司提供的,由开证行会签的担保,将货物放给了B公司。最后,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历时半年才收回了货款。

  中韩两国的贸易属近洋贸易,往往出现货物先到而提单后到的情况,而且进口方往往凭银行会签的书面担保向海运公司先行提货。本案例当B公司担保提货后,发现货物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此时,单据寄抵开证行,单证相符,构成了开证行付款的前提条件。于是B公司与开证行串通后决定退单拒付。议付行接到开证地退回的单据后,本应坚持要求开证行付款,但由于A公司沙发5,000美元的货物,自知理遂与B公司协商改为D/P结算,正中B公司与开证行的圈套,将信用证结算的银行信用,改为D/P结算的商业信用,当B公司拒付,则与开下行无关。由于C海运公司凭但保向B公司放货,在A公司的要求下,C海运公司的要求下,C海运公司必然凭担保向B公司和开证行施加压力,最后经过各方努力,才放到货款。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总结以下几方面的经验:

  一、 A公司应按合同规定履约

  在进出口贸易履约过程中,最根本的法律依据是合同,其他条款,包括支付条款的信用证也是在合同基础上派生出来的。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A1的规定:"卖方必须提供买卖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因此,国际贸易中卖方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照合同规定是10万美元的货物,显然A公司违反了合同的数量条款。当B公司凭担拐杖提货后,发现货量与合同不符,短沙5,000美元的货物,必然担心付款后A公司不补交短少的数量,于是与开证行串通拒付货款。由于A公司违约,使进出口贸易履约的基础发生了变化,因此A公司违约是导致这次损失的根源。

  进出口公司应根据货源的具体情况对外签订合同。从表面上看,A公司由于备货不足以致短交货物,实际上却是缺乏法律意识。另外,A公司在主观上沿存侥幸心理,认为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先做到单证相符,将货款拿到手,然后再补交余下的货物,然面这与"重合同、守信用"的原由是背道而驰的,即使一次得逞,但在国外客户的信誉则大打折扣了,对今后扩大和发展贸易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二、 议付行必须要求开证行付款

  虽然A公司违反合同的数量条款,但该合同项下的支付方式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信用证的性质是银行信用。根据《UCP500》第三款:"信用证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有对该合同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同完全无关,且不受其约束,开证行一经开出信用证,就负有第一付款人的责任,只要受益人交来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则开证行必须付款。本案中开证行不能以A公司未履行合同数量条款为由拒付货款。《UCP500》第四款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他行为。"信用证业务是一项纯粹的单据业务,银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规定的一切单据,以确定其表面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开证行只根据表面上符事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另外,根据《UCP500》第十五款:"银行对一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伪或法律效力,或对于任何单据中有关的货物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价值或存在,对于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运输行、收货人或保险承保人或其他任何人的诚信、行为及/或疏忽,清偿能力、执行能力或信誉也概不负责。"本案例中,A公司虽然短交5,000美元的货物,但发票金额是10万美元,与信用证规定相符,而且A公司提交的单据做到了单证相符,单单一致,构成了开证行付款的充分必要条件。议付行审单无误后将单据寄交开证行,开证行必须付款。

  因此,议讨行应按照《UCP500》的有关规定,坚持要求开证行付款。再有,开证行开出的是一份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撤销其付款的责任。

  三、开证行不得无故退单拒付

  开证行一经开出信用证,就负有第一付款人的责任,且开证的付款责任不受合同的约束。根据《UCP500》第十四款d-Ⅰ:"如果开证行决定拒收单据,它必须不得延误地以电讯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此事,给寄送单据的银行或受益人?quot;Ⅱ:"该通知必须说明银行凭以拒收单据的全部不符点,并说明单据已代为保管,听候处理,或已退交单人。"很显然,开证行如果决定不付款,必须将不符点通知寄送单据的银行或受益人,并且在通知中必须说明全部不符点,也就是说,开证行必须说明全部不符点后,才能将单据退还交单人。本案例中,A公司虽然只交付9.5万美元的货物,但A公司提交的单据做到了单证一致,单单一致,构成了开证行付款的前提,开证行必须付款。[page]

  开证行是因为B公司凭证担保提货后,发现货物数量与合同不符,在B公司的要求下退サ模?渫说サ哪康氖墙??行庞眯趴罘绞奖涑缮桃敌庞玫母犊罘绞健??ば泻芮宄??灰?楦缎屑岢忠?罂?ば懈犊睿??荨禪CP500》开让行必须付款。同时开证行也明白,由于A公司短交5,000美元的货物,有可能在开证行拒付的情况下A公司与B公司联系改变付款方式,而一旦A公司与B公司联系后改为托收货款,由从根本上改变了开证行第一付款人的地位。

  四、 海运公司必须凭正本海运提单交付货物

Lading)是指证明海上运输合同成立及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的单证,它是承运人在收到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证明了承运人已按海运提单上所列的内容收到货物。海运提单有别于其他运输单据的性质与作用是,海运提单为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在法律上,海运提单具有物权证书的作用,它代表了货物的所有权,谁占有海运提单,谁就占有货物。因此,海运公司必须将货物交付给海运提单的合法持有者,否则海运公司必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本案中,B公司是凭开证行会签的担保,从C海运公司提走了货物。凭担保提货,就是在没有货物所有权凭证的情况下先行提货,并在担保中证日后补交提单,并负责无条件地赔偿由此可能带给船公司的风险损失。开证行退单拒付,单据掌握在议付行手中,受益人A公司完全有理由凭海运提单要求船公司交付货物。由于C海运公司凭但保将货物交给B公司,C海运公司也必然凭担保向开证行及B公司施加压力,要么补交提单,要么赔偿货款,要么交回货物。

  由此可见,在国际贸易中规范操作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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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写写帮文库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自考金融风险控制与管理(

自考金融风险控制与管理(

换手率(Turnover Ratio)是一定时期内股市总成交股数与总流通股数的比率,或一定时期内股市总成交金额与总流通市值的比率。 统计

会计风险:是指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些外汇项目由于汇率变化而引起金额变动的风险。故正确答案为会计风险。 统计

英、美及日三国金融监管比较 难易程度 简单 讲解

美国的双线多头监管体制的长处十分明显:它适应于地域辽阔、金融机构很多而情况差别又很大的国家,适应于政治经济结构比较分散的联邦制国家。故正确答案是双线多头、分权制衡。 统计

正确答案 B 知识点名称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主要内容与特点 难易程度 简单 讲解

三大支柱:第一,最低资本要求;第二,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第三,市场纪律。主要针对信息披露问题。故正确答案为市场纪律。 统计

货币市场:是专门融通短期资金的场所,其交易的标的物有货币头寸`,存单,票据,短期公债等,偿还期限短,风险小且流动性强。故正确答案为票据贴现市场、大额定期存单市场。 统计

我国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难易程度 简单

(1)宏观经济运行的动态性带来的金融风险包括:实体经济波动与经济周期带来金融风险;虚拟资本运行与泡沫经济带来金融风险;宏观经济政策带来金融风险。(2)货币体系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金融风险:货币的供给需求带来风险。(3)信息不对称性带来的金融风险:信息不对称导致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存款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引发并加剧银行恐慌。(4)制度变迁带来的金融风险:我国改革与发展战略的失误;金融替代财政,承担了转轨中转嫁的风险;政府对金融系统直接干预;各项改革政策推进不同步,各领域市场化程度不同步。

金融风险的外部环境因素分析 难易程度 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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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全国自考风险管理真题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 ,并将其代码写在题干后面的括号内。不选、错选或多选者,该题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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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在责任诉讼案中可以用哪些理由进行抗辩?

答案:在责任事故发生前,风险管理者的工作成效决定了企业责任风险的大小,在责任事故发生 后,风险管理者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企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辩护,以期将责任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可运用的抗辩理由有:(1)根本没有责任。企业必须证明自己与受害方所受损失无关。 (2)自担风险。企业若能证明受害方已经认识到某项活动所包含的风险却仍然参与此项活动 ,因此造成的损失,企业可以免责。(3)受害方有过失。企业以此理由进行辩护,如果成功 ,则可以避免赔偿或至少减少赔偿金额。(4)最后明显机会原则。它是指原告虽然有过失但只 要他能证明企业方有最后的明显机会去避免事故的发生,但却没有利用这一机会,那么可从企业 处获得赔偿。

4. 损失控制的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成因。

答案:不安全行为是指人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出现的违反劳动生产规则的不合理行为,主要有 :(1)忽视或违反规章制度。(2)工作联系中断或不充分。(3)操作人员判断错误或操作错 误。(4)不安全的姿势或动作。(5)安全装置失效。成因:(1)心理因素;(2)生理因素 ;(3)技能因素;(4)管理因素;(5)教育训练因素;(6)设备和环境因素;(7)社会因 素。

七、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 试述风险管理的目标。

答案:风险管理的目标可分为总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层次。风险管理的总目标是:以最小的风险 管理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这里的成本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乃至放弃一切的收益机会 ,此外还包括忧虑价值。以最小的风险管理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这一总目标的确立,意味着 要坚持成本效益比较的原则。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分为损前目标和损后目标,所谓损前目标是风 险事故发生之前,风险管理应达到的目标,可以分为:(1)经济目标,风险管理只有经济合理 才能保证其总目标的实现。经济合理就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和损失,尽可能使风险管理计划 成本降低。(2)安全系数目标,即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3)合法性目标,因为企 业并不是社会之外的个体,它受到各种各样法律规章的制约。(4)社会公众责任目标。因为风 险管理计划不可能消除企业的风险,所以确定损失后发生的目标有其必要性。损后目标从最低的 生存目标到最高的持续增长的目标,风险管理成本随之上升。(1)生存目标,这是企业发生重 大损失后的首要目标。(2)持续经营目标。它指不因为损失事件的发生而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中断。(3)获得能力目标。(4)收益稳定目标,它可帮助企业树立正常发展的良好形象,增强 投资者的投资信心。(5)发展的目标。(6)社会责任目标。

2. 试述风险自留的本质及主要措施。

答案:风险自留又叫风险承担,是指经济单位自己承担由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这是一种重要 的财务型风险处理手段。其实质在于,当风险事故发生并造成一定的损失之后,经济单位通过内 部资金的融通,来弥补所遭受的损失。风险自留是处理风险最普通的方法,可以是被动的风险自 留也可以是主动的风险自留,主动的风险自留是指下风险管理者在认识现存风险的基础上准确估 计潜在损失的数量;在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及其严重性后及时处理。对于主动的风险自留采取的具 体措施有:(1)将损失摊入经营成本。(2)建立意外损失基金。(3)借款用以补偿风险损失 。(4)自负额保险等。

2009年10月全国自考风险管理真题参考答案

全国200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劳动不属于劳动法中所指劳动的是() ...

A.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

C.无偿性的劳动 B.有偿性的劳动 D.双方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劳动

2.下列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的是()

A.丙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担保

B.某国家机关招聘公务员

C.种粮大户李某每日支付给帮忙收割的邻居50元

D.女工赵某因怀孕被公司辞退

3.初期的劳动立法的一个特点是()

A.从提高工人工资立法开始

C.从改善职业安全和卫生立法开始

4.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

C.19世纪上半叶 B.18世纪末 D.20世纪初 B.从缩短工人工作时间立法开始 D.从改善女工和童工的立法开始

5.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相交叉的部分是()

C.住房福利 B.社会福利 D.社会保险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开始施行的日期是()

7.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批准机关是()

A.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D.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8.甲公司在王某与丙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许诺给王某更高的报酬,与王某签订了 劳动合同,由此给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甲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是()

C.说服王某回丙公司工作的责任 B.行政责任 D.解除与王某签订的合同

9.劳动者王某在甲单位工作满15年,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甲单位应支付给王某的经济补偿金为()

A.相当于王某1个月的工资

C.相当于王某12个月的工资 B.相当于王某6个月的工资 D.相当于王某15个月的工资

10.我国《集体合同规定》规定,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合同的期限是()

A.自担任代表之日起3年以内

C.自参与协商之日起2年以内 B.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 D.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以内

11.职业(技术)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

C.高级技术人员 B.中级技术人员 D.劳动后备军

12.张某在甲公司工作了6个月,每月领取的工资均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法律规定, 甲公司应当限期补发所欠张某的工资,并向其支付赔偿金的比例是()

13.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等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实行

C.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B.不定时工作时间 D.计件工作时间

14.根据1999年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对全体公民放假 的节日全年共有()

15.按照我国目前的划分标准,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人数为()

A.1~2人的事故 B.3人以上的事故

C.10人以上的事故 D.50人以上的事故

16.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留用察看处分最高期限为()

17.下列职工福利中,属于国家法律规定普遍实行的福利制度是()

A.为职工建立补充社会保险

C.为职工提供交通补贴 B.组织职工免费健康检查 D.为从事有毒作业职工提供特殊津贴

18.关于工会性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C.工会具有群众性 B.工会具有自愿性 D.工会具有阶级性

19.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应当()

A.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C.不予受理,告知先行仲裁 B.按照劳动纠纷受理 D.驳回起诉

20.王某是某企业的技术总监,在向企业提交辞职书一周后不再上班。企业在与其联系协商 未果的情况下提请劳动仲裁。下面各项损失中企业不能要求王某赔偿的是() ..

A.该单位招用王某时向有关管理机构交纳的200元行政管理费用

B.企业为培养王某而为其支付的出国培训费用2万元

C.因王某辞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

D.因王某辞职给该企业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4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1.下列关于劳动法律关系变更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的变更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

B.违法行为不会导致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

C.劳动者死亡会导致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

D.女工因为怀孕,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调到其他岗位从而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

22.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法定条款有()

A.试用期 B.劳动纪律

C.劳动报酬 D.福利待遇

23.下列关于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异同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签订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代表全体劳动者的工会,不是单个劳动者

B.陈某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工资的约定,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C.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审查、备案都不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D.陈某与公司约定的高于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报酬条款有效

24.职业培训不同于普通教育的特点是() ...

A.教育目的有针对性和专业性

C.教育方法手段有灵活性 B.教育对象有特定性 D.教育内容有实践性和应用性

25.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应满足下列要求()

A.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B.在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前支付

C.孟某作为部队转业干部,公司支付给其的工资待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D.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26.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有()

C.出席工会召开的会议期间的工资

D.以被告身份参加人民法院诉讼活动期间的工资

27.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的时间是()

C.在岗期间 B.离岗时 D.离岗后

28.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支出项目有()

B.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C.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

D.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补贴

29.根据《劳动监察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劳动监察的内容包括()

A.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B.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C.用人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D.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

30.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养老保险的主要形式有()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3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3.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5.简述我国劳动者应当履行的基本劳动义务。

36.简述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概念和区别。

37.简述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意义。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38.论劳动争议处理的意义。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18分)

39.2006年1月21日王某与某印刷厂签订3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王某在该厂激光照排车间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上岗2个月后,该厂发现王某在工作中常出误差,便对王某的视力产生怀疑而进行复查,发现王某的实际视力为0.1和0.2,远远低于岗位要求。后经调查得知王某明知自己视力不好,让其相貌相近的胞妹顶替体检,从而被厂方录用。厂方于是以其视力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于2006年5月11日解除了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王某认为,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已过,厂方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厂方继续履行合同。

问题:(1)(3分)厂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能否成立?

答案: 不能成立(1分)根据《劳动法》第 25 条,劳动者在试用其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 声 请 除劳动合同(1分)本案中,双方劳动合同试用期已过,厂方不能依据该理由解除劳动合同(1分) :

(2)(4分)王某能否要求厂方继续履行合同?

答案: 根据《劳动法》规定,当事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1分)。本案中,王某为厂方录用,采取请人代为体检的欺诈方式订立合同,该合同应属无效。王某不能要求厂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分)

(3)(2分)本案如何处理?

答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盲人瞎马定该劳动合同无效(1分) 。但厂方应支付王某已经履行部分的劳动报酬 和相应待遇。

40.2006年3月,某外商独资企业高薪聘用了一位博士毕业生刘某担任软件开发部技术总监。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刘某月工资为15,000元,但企业不负责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2006年5月24日,刘某外出与其他企业洽谈业务,不慎被摩托车撞伤,肇事者逃逸。刘某受伤花费医疗费6万余元。刘某认为,自己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要求企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企业认为,双方已就社会保险事项达成协议,企业支付刘某高额工资,就是要刘某自行购买商业保险化解风险。刘某本人对此已经同意,无权反悔。刘某受伤费用应由自己承担。企业拒绝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刘某无奈,只好请教律师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假设你是刘某的律师,请回答以下问题:

(1)(4分)企业与刘某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条款有无法律效力?为什么?

答:没有法律效力(1分)。刘某与该外资企业成立了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第72 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 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1分)企业与刘某的约定违反了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无效(2 分)

(2)(3分)企业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刘某能否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答:可以(1 分)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退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家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2 分)

(3)(2分)如果刘某被认定为工伤,可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刘某可以依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书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标 准予以赔偿。 (2分)

}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领导人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开放政策,极大地将世界国门打开。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对外贸易有了很大的提高,中国的发展与世界的发展息息相关。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但是,发展过快的乐观数据的背后同时也隐藏了一些岌岌可危的问题,如何应对这背后的风险,是我们在进行出口业务中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谈判订立合同阶段的风险和风险防范措施
在商务谈判中,进出口双方就某些利益上有很多相同的地方。有时,一个细微的变化可能造成企业财产的大起大落。但是,在正常的商务交流中,风险是不可避免的,通常会面临的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
    谈判者作为商务谈判中的主角,其谈判者的个人因素也是影响商务谈判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其中表现最明显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素质性风险是由参与商务谈判的人员素质欠佳造成的。其实,除了由于环境因素造成的非人员风险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因素,比如:
有的谈判者在谈判中,认为自己是担负着公司的重要使命,无形中给自己很大的压力。比如会造成:优柔寡断、迟缓犹豫、急于表现、或者怕承担责任等等,从而不能在谈判中寻找最佳时机为自己获得最佳收益。
有的谈判者在谈判中,始终坚持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以自己的意见为标准,而不给对手缓和的余地,从而造成谈判失败。
比如刚开始进行进出口业务的外贸公司,在进行国际间合作时,对整个的贸易环境的不了解、对业务专业知识方面的不足都是会造成谈判的失败。
    技术性风险主要是指谈判双方就有关技术项目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因为谈判技巧实施不当而可能引起的风险。主要是有以下几方面:
在涉及引进技术、引进设备等项目谈判中,引进方在进行项目技术谈判时,常常有不适当地提出过高技术指标的情况。总是希望对方提供的技术越先进、越完善、功能越全越好,可是这样做的同时也会在无形中造成进口成本的大幅度提升。过分的奢求会带来风险,因此谈判者在商务谈判中,应考虑到什么样的要求是适合自己的,既能达到对方的技术规范,同时在引进方资金有限的条件内符合引进方的技术上的最大标准。
在国际贸易中,作为发展中国家,通常都需要从发达国家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及管理经验来完善本公司的经营不足的方面,但是如何从发达国家的合作伙伴中得到这些东西,是很难确定的。首先、有些国外企业在当地发展势头很好,但是我国的技术水平达不到该技术的标准,同样也不会和发达国家一样好,其次、有的企业发展很迅速,但是并不代表他的资信状况也很好。最后、管理经验方面,因为我国国情与发达国家国情的不一致,有些管理方面的经验要适应我国的大环境。
   具体来说,就是由一些外在的因素造成商务谈判的失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当进出口双方约定具体时间进行谈判时,由于自然灾害、自然环境恶化等不可控制因素引起的,导致的谈判失败。尽管现在的科技技术发达,对一些气象、地震和环境灾害有一定的可预测性,但是毕竟还不能充分揭示自然界活动的规律。
    政治风险主要是由技术引出方国家的政治因素变化而造成的国际商务的风险。主要包括:
    这种风险主要产生与企业对技术引出方国家政治制度前景认识的不确定性。比如:国家发生大暴动、禁止进出口业务等政策。
    它产生于企业对技术引出方国家政府注销或限制外商企业行为认识的不确定性。这类风险包括政府对国外企业的没收和国有化行为。
    它产生于企业对技术引出方国家政府控制性惩罚认识的不确定性。它主要表现在企业正常经营中对生产、销售、财务等经营职能方面的限制。
    它产生于对技术引出方政府限制经营所得和资本的汇出认识的不确定性。其中最主要的风险就是货币贬值的风险。
    国际市场是不断变化的,因此由各种因素的变化必然会导致给市场参与者带来各种损益的可能性。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汇率风险是指在一定时期的付款期限内,由于汇率变动而造成货物结算损失的风险。在国际贸易市场上,各种货币之间汇率的高低变化莫测。当这种涨落幅度小且货币交易金额又不大时,对于交易双方来说其损失可能是不足为之忧虑的。当这种涨落在一段时间内变得十分明显时 且又涉及巨额货币交易量时,其结果往往是一方欢乐一方愁。
    这是指一定时期内企业的盈亏状况风险是因为利率水平的变化而造成的,进而表现在企业产品的生产成本上。虽然在进行国际贸易交易中,利率风险主要是有国际资本市场利率决定的,但对于企业国内投资活动同样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价格风险是指在经营中除了汇率和利率风险以外所带来的风险。主要是针对那些投资规模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项目而言的。
    在一般的国际谈判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风险,以上列举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同时还有其他的因素造成谈判的失败。当我们考虑谈判风险时,应该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其成因是错综复杂的,我们应该综合起来全盘考虑,不可孤注一掷的只考虑一种。
在商务谈判中,当我们预知一些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时,需要做的就是如何规避风险。我们在进行风险规避时,并不能完全消灭风险,而是如何最大程度的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一方面是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另一方面要降低可能带来的损失程度。针对上述谈判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有以下一些风险规避的方法:
    谈判者作为谈判中的重要角色,应当具有一定的素质要求,以事业为重,有丰富的知识,有较强的自我控制能力,敢于承担责任。为了切实提高谈判者的素质,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谈判人员应该努力扩宽自己的知识面,谦虚好学、求助专业人士、这样以来一些风险就能够有效地避免。
   2、谈判人员的工作态度应该细致、注意观察、把握信息、从中择优、由此可以克服在选择合作伙伴时的风险隐患。
   3、谈判人员要懂得物有所值的商业道理,在谈判中在提出自己合理条件的同时也不会提出过分的要求,这样可以回避因为过分的奢求所带来的风险。
    谈判人员既然被选去谈判,肯定是作为公司专业方面知识储备最强的人,可是在谈判竞争中,涉及的方面有很多,在那种高度紧张的环境下,难免会有缺漏,请教专家可以帮助谈判人员了解客观环境,而且还可以在专业知识上给予更有权威性的建议,最大程度上减少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同时对谈判人员来说也是受益匪浅的。
    谈判人员在谈判前,做了大量的功课来应对谈判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然而,竞争性大的谈判过程中,各种复杂因素错综变化,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全盘皆输。因此,作为一个优秀的谈判者,除了要具备各种专业知识储备和技巧外,还要有当机立断的勇气。在谈判中把握对自己有利的时机当机立断,可以更有效的规避风险。 切记不可急于求成,也不可当断不断,把握时机。
针对市场风险中所涉及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予以调节和转化的。最常见的就是期货市场,期货市场的蓬勃发展也使交易种类多样化,最常见的有商品期货交易、黄金期货交易、金融工具期货交易和外汇期货交易以及一些远期买卖、期货买卖、期权买卖等手段还规避风险带来的损失。
二、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和风险防范措施
国际结算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和变革过程,它是随着国际贸易的产生和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国际结算工具是票据,一般来说有汇票、本票和支票;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以及银行保函、国际保理和福费廷等结算方式。其中信用证作为国际结算中最常见、使用最普遍的结算方式,成为买卖双方优先考虑的结算方式,它比其他结算方式更安全的同时由于信用证本身的缺陷以及其他一些外在的原因容易迫使出口方面对风险。
影响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主要来自“软条款”信用证欺诈,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改变信用证性质的软条款信用证
  (二)要求进口商检验证书的“软条款”信用证,即要求证书必须由开证申请人同意的代理人出具。
  (三)最常见的一类是在信用证的装运和结汇的时间上这几个方面有一些不恰当的条款,以此来达到进口商的不当利益。
    对于上述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时存在的风险,出口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
  (一)调查了解资信,辨别信用证真伪
    出口贸易较国内贸易风险更大,最主要的原因是其面对更为复杂的贸易环境、而且从事贸易活动的地方,地理位置相隔甚远,对客户的资信很难把握。所以,针对国外客户展开资信调查是对出口商风险防范的第一步,也是整个风险防范体系的基础。
1、第一步,,出口商需要深入了解进口商和进口商所在地开证行的资信状况,必要时还需实地考察,如果调查结果显示进口商及进口商所在地开证行的资信状况不好,那么进口方利用信用证弊端进行欺诈的可能就会大大增加。出口商应尽量选择资信良好的进口商合作,这样会降低风险,如果出口商已经同进口商签订了贸易合同,那么出口商就可以与进口商协商尽量选择一些国际知名的、信用良好的银行开证。加强对开证行的资信调查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这样出口商才能保证在后期的合作中,安全收汇,避免钱货两失的损失。
2、出口商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和调查进口方和进口方所在地开证行的资信以及经营状况。常见的方法有很多,例如:可以咨询进口方国家商务部门该企业的信用保险、委托专业咨询公司进行调查、派人实地考察更好的了解情况。如果进口方的经营状况不好,那么进口商毁约、拒付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因此出口商应尽量避免选择经营状况不好的进口商合作。
3、出口商可以凭技术的手段判断信用证的真伪,熟悉信用证诈骗的伎俩。
    4、在订立买卖合同前,还需要对进口商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多方面做个全面的调查和了解,结合多方面因素做出正确的判断,来最大程度避免风险带来的损失。
    通过调查了解进口商和进口商所在地银行的资信,辨别信用证的真伪,出口商才能更好的避免欺诈的发生。
谈判者是商务谈判的重要人物,因此出口商应培养高素质的谈判代表,谈判者不仅要有国际贸易业务的工作经验,还要精通政治、经济、法律、运输等方面的综合知识,另外还要对新的谈判者进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专业谈判知识、谈判技巧以及职业道德水准。大量例证表明出口商履行合同后遭到开证行因为单据不符而拒付,很多都是由于谈判者在谈判时由于专业知识的缺陷造成的。所以提高谈判者的业务素质是有效防范信用证弊端所带来的风险的重要途径之一。
    2、业务人员在单据的制作时,必须保持严格认真的态度,确保单单一致,单证一致,以免遭到银行拒付。整套出口单据编制好后,对信用证审单时要严格遵守以下原则: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审单;按照严格相符原则;按照独立原则审单;按照普遍联系原则审单;结合上下午内容原则审单;按照合法、合理的原则审单。确保所有单据与发票严格相符、全套单据与信用证严格相符。
3、加强内部管理,内部监督,明确岗位责任制,来确定具体岗位相关人员的责任、职权、来加强过程中的监督。为避免信用风险,要时刻提高警惕,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针对在国际业务中合作伙伴的应收账款,需要已有的合作伙伴进行信用等级划分,分类管理监督,对公司的应收账款要进行及时的跟踪追回。如果公司较小,在进口商的国家没有自己公司的办事机构,最好的办法是委托专业公司追收。由于专业公司的专业性强,效率高,时效强,因此采取国际合作的方式成功率较高,就有助于出口商集中精力开展业务。
   (三)谨慎签约、认真审证,合理规避不利条款
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周全,合同条款要尽可能详细,例如信用证开立和到达时间、信用证的主要条款都可以在合同中说明。尽量避免信用证的“软条款”收到信用证后出口商应认真核对信用证是否与合同一致,发现不利条款要力图劝说客人改证。特别是对欺诈性质的“软条款”或客观上不可能实现的条款无比要求客人改证。如果客人的条款有其合理性,同时自己也能做到,则应按信用证要求认真履行。当信用证对船龄,船期、启运港、承运人有详细要求时,出口商应提前与指定承运人联系装运事项,以免造成提单这一重要的单据出现不符点。杜绝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以及利用打包放款进行诈骗的现象出现。预借提单是指货物尚未全部装船的情况下签发的已装船提单。是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或交单日期即将届满时或出口商希望提前得到已装船提单向银行议付货款时承运人应出口商的需求签发的。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在和货物装船后签发提单是应出口商的要求将提单记载的装运日期提前,以符合信用证的装运期的提单。倒签提单和预防提单都将货物到达目的地的时间推迟,从而影响进口商的生产和销售。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商很可能会拒绝收货,出口商就拿不到货款。所以如果已延迟装货应如实告诉对方,请求变更交货日期,切不可随意出具保函,请求提单上的虚伪声明。有瑕疵的文件总是附有一定的潜在责任,即使不发生大的问题,也会影响自己的信誉。另外还要警惕进口商利用打包放款来进行诈骗。
   (四)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
1、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对企业降低信用风险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全面了解进出口贸易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风险,掌握各种风险产生的原因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才有可能更为准确地把握贸易全局,提高贸易收益的效率。只有对风险产生的诸多因素进行分析、预测、控制、疏导和防范,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所以出口企业进行风险管理首先应该努力提高经营者的风险管理意识,转变观念,树立风险成本意识,重视风险管理工作;其次对企业的财务人员、业务人员都应该加强风险管理意识的教育。
2、熟悉经济发展趋势,正确预测风险存在的可能性。2008年国际金融海啸席卷全球,给世界经济带来严重的影响,一旦陷入泥沼各国出口企业则危机重重。许多世界大公司、金融机构纷纷倒闭、破产,更不用说小公司以及银行了。如果以上情况一旦出现,进口商倒闭,即使银行经营状况尚可,属于银行信用的结汇方式——信用证相对于商业信用的话,其优势并不明显。而如果银行也不幸倒闭的话,出口商收回货款的希望就更加渺茫了。因此出口商必须关注世界经济的变化,尤其是必须关注与自己有贸易往来的国家的经济发展趋势,了解对方银行以及进口商的经营状况。只有正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和预测风险存在的可能性,才能更好地防范风险。
   (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先进金融类产品转嫁风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保障国外进口商的商业风险或政治风险而给本国出口商所造成的收不到货款的损失而设立的险种。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可以保障安全收汇;
    (2)因收汇风险降低而更容易得到银行的融资便利;
    (3)可以得到出口信用机构的风险评估指导,从而降低交易风险。
    此外,一旦发生欠款,可由出口信用机构出面追回。
    国际保理在我国又称承购应收账款业务,是指保理商从出口商手中购进通常以发票表示的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并负责信用销售控制、销售分户账户管理和债券回收业务。是一项集结算、管理、担保和融资为一体的综合性售后服务业务。
   (六)选择有利的仲裁机构和诉讼地点,是防范信用证风险的保证
    国际贸易结算错综复杂,难免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出口企业可以利用利用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力争在订立合同中直接规定如果发生纠纷由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裁决或由我国法院受理。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跨国诉讼费用高昂、程序复杂、时间长以及判决难以执行的困难;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受到它国政治局势和相关法律的干扰。 
    总而言之,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付款方式,有其独特的优势,但也存在有进出口交易中,出口商必需增强防范意识、加强对客户的资信调查,认真做好审证工作,保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以及证同一致。这样,就能避免交易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确保安全收汇。
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运输方式包括: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邮政运输、集装箱运输、国际多式联运、陆桥运输和O.C.P.运输等。货物从卖方所带地至买方目的地需要经过长途运输、装卸和存储等环节,在这一过程中货物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根据惯例,国际货物买卖都要办理运输保险,来最大程度上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在货物运输保险中,所面临的风险、损失和货物投保险别三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风险是在货物运输途中造成损失的起因,货物所投险别是保险公司对货物运输中面临风险和损失的承包责任范围和赔偿金额的大小。
    国际进出口贸易的货物大多数都是在海洋运输过程中,主要是海洋风险和外来风险。
    海上风险又分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前者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后者是指偶然的、非预料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
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但是货物在运输途中产生的自然损耗和货物自身的品质缺陷并不包括在内。外来风险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前者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偷窃、破碎、渗漏、腐蚀、提货不着等风险;后者是指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行政措施等外来原因和其他特殊外来原因,如:战争、罢工、被拒绝出口等造成的风险。
    为了适应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我国保险业务的实际需要并参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分别制定了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来减少买卖双方的损失。我国的货物运输险别,按照能否单独投保,可以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
   基本险是可以单独投保,主要有以下三个:
  平安险,是指单独海损的损失不赔付,其主要承包责任范围如下: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雷电、海啸、地震等自然原因造成的整批货物全部损失。
   (2)在运输工具经过搁浅、触礁、沉没或与其他物体碰撞和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
   (3)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甚至整批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4)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水渍险,即负责单独海损,即除了平安险以外、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
    一切险,即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其中承保责任范围不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
    附加险,即由于外来原因造成,是对基本险的进一步补充,不能单独投保,只能在基本险的基础上加保或数种附加险,
    在保险有效期内,投保货物被偷走、失窃,以及货物运达目的地后,货物的全部或整件未交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投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雨水或者其它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都有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即投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震动、颠簸、挤压所造成的碰撞而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战争险是对由于战争或者类似战争行为所引起的货物直接损失。
    对因罢工、被迫停工工人参加工潮、暴动和民众斗争人员采取行为造成的货物损失都属于承保范围。
     出口方作为进出口贸易中重要的参与方,在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中,应注意以下的做法:
凡按照CIF或CIP条件订立的出口合同,由我方负责投保。我方出口企业在向当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时,应根据出口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在备妥货物、确定运输工具和装运日期后按规定格式填制保单,具体列明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运输标志、起止地点、运输工具名称、开行日期、保险金额、投保险别、投保日期、赔款地点等,送交保险公司,交付保险费并取得保险单证。投保人交付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保险费是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的基本收入,也是保险公司所掌握的保险基金,即损失赔偿基金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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