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政府的支出是哪里来的?

一、关于钟祥市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二、钟祥市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 

三、钟祥市2020年政府债务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额度使用情况说明 

四、钟祥市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五、钟祥市2020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六、钟祥市2020年预算绩效开展情况说明

七、钟祥市2020年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9月28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钟祥市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湖北经济的临时“封冻”、大规模的减税降费等对我市财政影响巨大。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克服诸多困难实现了收支平衡,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20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9287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8.3%(以下简称“预算”)。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269万元,为预算的100.4%;转移性收入完成791495万元,为预算的109.8%。

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93134万元,为预算的100.1%;非税收入完成44135万元,为预算的101%。

⑵转移性收入中,返还性收入14918万元,为预算的103.8%;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95476万元,为预算的111.9%,主要是结算新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等转移支付资金631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2781万元,为预算的113%,主要是结算新增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浰河治理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05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3134万元,为预算的100%;上年结余收入22001万元,为预算的100%;调入资金1016万元,是按结算要求从其他资金调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169万元,为预算的100%。

2、支出情况。2020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895624万元,为预算的104.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7922万元,为预算的100.3%;转移性支出61482万元,为预算的240.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6220万元,为预算的100.2%。

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部分科目决算支出与预算存在差异,其中:国防支出203万元,为预算的137.2%,主要是年末增列荆门民兵预备役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038万元,为预算的131.2%,主要是年末增列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等转移支付支出;农林水支出129508万元,为预算的113.5%,主要是年末增列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奖补等转移支付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411万元,为预算的108.4%,主要是年末增列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等转移支付支出;债务利息支出11635万元,为预算的72%,主要是申报债券未全额发行,利息支出执行减少;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039万元,为预算的78.1%,主要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转移支付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科学技术支出17028万元,为预算的85.9%,主要是推进磷化产业转型升级等转移支付资金结转下年支出。

⑵转移性支出中,上解支出31297万元,为预算的122.3%,主要是结算新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结余、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支出基数划转资金等专项上解支出570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185万元,是依照《预算法》规定予以补充,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6220万元,为预算的100.2%。

3、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3140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20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19393万元,为预算的107.8%。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20309万元,为预算的108.3%;转移性收入99084万元,为预算的106.7%。

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5579万元,为预算的107.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935万元,为预算的133.4%;污水处理费收入1446万元,为预算的101.8%;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49万元。上述收入决算与预算差异主要是年末基金收入清缴入库原因。

⑵转移性收入中,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41076万元,为预算的102%;上年结余收入8678万元,为预算的100%;调入资金1410万元,是按结算要求调入347收费公路、技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专项转贷债券对应收入,用于平衡该债券利息及手续费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7920万元,为预算的109.1%。

2、支出情况。2020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65755万元,为预算的89.7%。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255838万元,为预算的89.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920万元,为预算的100%。

3、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转结余53638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结余,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20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8746万元,为预算的128.7%。其中: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534万元,为预算的134.5%;转移性收入212万元,为预算的47.2%。

⑴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中,利润收入8116万元,为预算的130.3%,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8万元,为预算的354.2%。上述收入决算与预算差异主要是年末利润收入清缴及新增湖北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股权转让机遇性收入原因。

⑵转移性收入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00万元,为预算的44.5%,主要是该收入预算为2019年预计执行数,当年未作调整原因。

2、支出情况。2020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8688万元,为预算的127.9%。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18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508万元。

3、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转结余58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20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89705万元,为预算的105.8%。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0150万元,为预算的126.9%;转移性收入219555万元,为预算的82.7%。

2、支出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57418万元,为预算的101.1%。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40543万元,为预算的100.8%;转移性支出16875万元,为预算的105.8%。

3、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总量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32287万元。

1、预备费情况。2020年,市本级预备费支出5500万元,全部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2、“三公”经费情况。2020年,各地、各部门按照鄂政办﹝2020﹞33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 “三公”经费支出,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222万元,比预算数下降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583万元,比预算数下降14.9%;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639万元,比预算数下降15.3% ;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决算数为零。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19年年末,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2169万元。2020年,市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169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185万元,年末余额30185万元。

4、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65881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7712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81692万元。2020年,省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6498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6987万元,专项债券38000万元;省转贷我市再融资债券5606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6147万元,专项债券9920万元。2020年年末,我市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余额为606350万元,限额内的政府债务率为58.9%,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24658万元,为限额的86%;专项债务余额281692万元,为限额的100%。

以上决算的具体情况详见《钟祥市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草案在报市政府审定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经市审计局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作了修改。

二、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2020年,全市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围绕“六稳”工作和 “六保”任务,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内挖潜、向上争取,集中财力保障疫情防控,兜住兜牢“三保”底线,确保了经济的平稳运行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全力保障疫情防控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开通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办理财政业务,确保不因财政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确保不因医疗费用结算问题耽误救治。二是坚持向内挖潜、向上争取,全市累计投入83257万元,保障抗疫物资和设备购置,保障确诊和发热患者及时救治,保障隔离点、卡点、部门单位等防控支出,保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是坚持跟踪监管、跟踪问效,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督促单位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账和各项物资入库登记、领用发放、使用管理等内控制度,确保了防疫物资的规范领用,确保了防疫资金的专款专用和高效使用。

(二)聚力支持企业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把该减的税坚决减到位,该降的费坚决降到位,支持企业减负发展,2020年新增减税降费27365万元。二是及时兑现惠企政策,支持企业创新发展,2020年拨付支持企业发展资金38841万元。三是充分运用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企业纾困发展,2020年10项政银合作基金撬动金融机构向重点企业提供融资贷款146595万元,政府性融资性担保机构免收或降低担保费率引导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困难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58412万元,拨付防疫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622万元。

(三)竭力推动改善民生

2020年,全市民生支出666829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6%,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保障。一是教育方面,投入10225万元的龙山实验学校、大柴湖实验初中已启动运行。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630元、500元,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年15120元、9960元,发放创业贷款1.5亿元,安置残疾人就业335人。三是卫生健康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20元提高到550元。四是三大攻坚战方面,74个贫困村、62649名贫困对象如期脱贫出列,精准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强力推进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三磷”综合整治、重点水域治理等工作,环境质量不断提高,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化解不良贷款6.07亿元,不良率下降到1.67%,争取各类政府债券融资12.11亿元,政府债券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卓有成效。

三、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绩效结果运用还待强化,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等。下一步,我们将对照《预算法》相关规定,结合市人大和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一)规范财政预算管理

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预算,坚持“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加快预算执行,督促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动态监控,实施预警纠偏,规范预算单位的支出行为。加强库款监控,科学调度国库资金,切实防范支付风险,有效保障重点支出。

(二)严格部门支出管理

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方针,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应压尽压,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会议、差旅、咨询培训等经费,严禁新建或超标准装修楼堂馆所,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兜住兜牢“三保”底线。持续清理存量资金,将部门各类结余、沉淀资金纳入财政总预算统筹使用。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三)深化预算绩效管理

指导市直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细化量化指标,增强科学性、约束性。巩固绩效自评全覆盖成果,加强对自评结果的抽查复核,提高自评质量。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挂钩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大力推动绩效信息公开,继续扩大向市人大报送评价结果的项目范围,并逐步向社会公开。

(四)强化财政风险管理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既采取合适的金融工具应对到期债务风险,平滑财政支出;又通过预算安排、调整结构、盘活资产资源等方式做实还款资金来源,逐步消化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严格控制运行风险,坚持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坚持国标“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强化部门内控风险,督促预算单位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建立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等内部控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钟祥市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目录

表一、钟祥市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表二、钟祥市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三、钟祥市2020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四、钟祥市2020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表五、钟祥市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表六、钟祥市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表 

表七、钟祥市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省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

表八、钟祥市2020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余额表

表九、钟祥市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表十、钟祥市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表十一、钟祥市2020年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收支决算表

表十二、钟祥市2020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余额表

表十三、钟祥市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表十四、钟祥市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表十五、钟祥市2020年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决算表

表十六、钟祥市2020年社会保障基金支出决算表

表十七、钟祥市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情况表

表十八、2020年社会保险基本资料表

表十九、钟祥市2020年财政收入情况表

表二十、钟祥市2020年财政支出情况表

钟祥市2020年政府债务及新增地方政府转贷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省财政厅核定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65881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7712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81692万元。年末,我市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余额为606350万元,为限额的92%,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24658万元,为限额的86%;专项债务余额281692万元,为限额的100%。

2020年,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498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6987万元;专项债券38000万元。我市置换地方政府债券5606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6147万元;专项债券9920万元。

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项目为:嘉靖大道道路工程18703万元,用于我市城市道路支出;龙山实验学校建设5684万元,用于我市义务教育支出;龙仁寺明渠周边截污及环境整治工程600万元,用于我市污染防治支出;钟祥市城市排水防涝智能调控工程项目2000万元,用于我市城市防洪支出。

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为:协企联盟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19000万元,用于我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支出;钟祥市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10000万元,用于我市职业教育支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5000万元,用于我市公共卫生支出;钟祥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4000万元,用于我市公共卫生支出。

钟祥市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222万元,比预算数2613万元下降15%,主要是我市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严格按照鄂政办﹝2020﹞33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 “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583万元,比预算数1859万元下降14.8%;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639万元,比预算数754万元下降15.3% ;因公出国(出境)费用预算数为零,决算数为零。

钟祥市2020年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

2020年,我市上级补助收入66317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9.8%。其中:返还性收入149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8%;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954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1.9%;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27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3%。

钟祥市2020年预算绩效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我市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各项财政支出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过程绩效管理。

一、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要求全市各预算部门在申报预算时必须对所有财政支出申报绩效目标,共涉及88家单位的项目资金万元。

二、重点结合上年度绩效评价报告结果,对单位申报的目标进行了评审,审减绩效目标依据不充分、内容不规范、目标不明确和绩效评价结果不佳的项目资金1237.3万元,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除单位对2020年度所有项目资金万元进行自行监控外,财政部门还直接对全市11个预算单位13个社会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重点项目共10224万元资金开展了财政重点项目绩效监控。

四、采取部门自评和财政部门重点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共有88家单位和部门进行了绩效自评,评价资金万元;对全市12个重点项目15596.34万元开展了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关于2020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落实“花钱必问效”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根据《预算法》、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及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财政部门抽选2020年12个项目进行重点评价,现将评价的结论及建议报告如下:

1、钟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优抚对象补助项目资金(4261万元)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为94.11分,评价等级为“优”。

基本情况:我市对2020年优抚对象补助项目安排预算资金42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为国家的建立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待遇。

存在的主要问题: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科学;项目资金执行不及时,财政预算资金4,261万元,实际执行金额4,213.21万元,尚有47.79万元未执行,存在经费核算不精准等。

建议:一是项目单位应科学制定项目绩效指标,加强项目资金专项核算,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及时执行项目资金;二是财政部门应对该项目未执行资金47.79万元应于收回,统筹用于下一年度预算,优先用于保障该项目实施。 

2、钟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企业军转生活困难补助项目(736万元)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为89.46分,评价等级为“良”。

基本情况:我市对2020年企业军转生活困难补助项目安排预算资金7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企业军转干部的基本生活、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并提供就业帮助服务。

存在的主要问题:绩效指标设定和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预算不够细化,未明确支出项目子项;经费核算不规范,资金执行率低;项目资金未进行专账管理;2020年度预算安排项目资金736万元,执行资金583.43万元,资金执行率76.47%,结余162.57万元资金在财政专户未使用;经费使用欠规范,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不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制订和提供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不够具体和明确,且由项目实施单位制订资金管理办法本单位使用不符合内控管理原则。

建议:出台相应的此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核算要求、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限制性使用范围,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提供指导方向;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和具体指标,细化项目预算;未使用完的项目资金162.57万元建议核减下一年度该项目预算。

3、钟祥市网格化中心2020年度网格化建设项目(1500万元)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为90.93分,评价等级为“优”。

基本情况: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网格化建设专项资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示范村两员工资支出、网格运行费及房租、水电费、机房托管费用支出、两员考核资金支出、农村视频监控及镇村网格平台维护费支出、乡镇平台维护费支出等。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两员考核资金”、“乡镇平台维护费”两个分项应用于乡镇,但部分用于郢中城区网格化建设,超范围使用;资金使用进度滞后,年终资金结余51.95万元。

建议:钟祥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应认真分析农村网格化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范畴,调整内部资金使用计划,杜绝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对结余资金51.95万元应于收回统筹用于下一年度该项目预算。

4、钟祥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政务公开审批事务专项(110万元)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为91.85分,评价等级为“优”。

基本情况: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钟祥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审批事项专项资金110万元,主要用于新政务服务中心水电、物业管理费支出。

存在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未分解细化,未设定分项绩效指标、未实施绩效自评;未单独设立专项资金科目,部分支出存在于“办公费”、“劳务费-其他”科目中,不符合专项资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的原则;剔除疫情影响,资金使用率仍明显偏低,实际支出使用85.91万元,结余24.09万元,资金使用率78.11%。

建议:项目单位应细化分解此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并创建工作目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能够量化的尽量量化;应单独设立专项资金科目,独立建账、独立核算;财政部门应对钟祥市行政审批局结余专项资金240,819.94元予以收回统筹用于下一年度预算。

5、钟祥市丽景园和安居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275.99万元)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为85.21分,评价等级为“良”。

基本情况:2020年对钟祥市丽景园和安居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275.99万元,主要用于丽景园和安居里老旧小区的土建工程、屋面工程、水改工程、电改工程。

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过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1242.58万元,实际支出750.97万元,到位资金使用率60.44%;项目工期管理有待加强,丽景园和安居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含土建、屋面、水改、电改等4个项目,除水改项目在计划工期完成,另外3个项目均超期,其中:土建工程超期24.17%,屋面工程超期85.00%,电改工程超期16.67%。

建议:项目单位(钟祥市房地产公司)应加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工期管理与监督,在合同中强化工期的制约性条款并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应及时统筹项目的结余结转资金491.61万元,用于后期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保障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

6、钟祥市城管局2020年城市建设项目(4540.19万元)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为78.1分,评价等级为“中”。

基本情况:2020年度安排城市建设专项资金4,540.19万元,主要用于12个城市建设项目支出。

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项目立项手续不完整,建设项目未履行相关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等手续;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项目资金测算依据不精确,有些项目预算过大,有些项目预算偏小,如垃圾转运站和公厕项目预算和实际偏差较大,如新建垃圾站2个,土建计划200万元,实际公开招投标后的合同价为125.53万元,考虑服务费9.2万元总价134.73万元,占预算的67.36%,与预算差32.64%;新建垃圾站配套设备2个,每个计划配套资金25万元,共计预算50万元,实际招标后的合同金额分别为30.99万元、32.9万元,合计63.89万元,实际较预算增加13.89万元,增辐27.78%;新建厕所2个,每个预算80万元,实际招标后的合同金额包含配套费,总决算经费124.23万元,占预算的77.64%,与预算差22.36%;

项目完工(或完成)率较低,项目仅完工(或完成)41.67%,到位资金使用率仅为74.77%;项目没有按时完成预定目标;部分项目资金的使用背离了资金申请计划,改变了资金使用用途,如拨付渗漏液处理设备更换资金项目,申请资金和拨付资金均是更换渗漏液处理设备,实际上该项资金全部支出了渗漏液处理资金;部分项目工程竣工决算价超过中标合同价,如胡家潭公厕工程,中标合同价56.65万元,最后决算价61.87万元,增加9.2%,未进行必要的申请和批准手续,龙仁寺公厕、嘉靖公园公厕、‘飞灰’填埋专区”等也存在该现象。

建议:项目单位应严格项目申报,在项目资金申请的额度上,应明确各个项目资金需求的测算依据及资金的分配办法,杜绝资金预算的随意性;必须严格按照资金申报的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如果发生资金使用用途改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重新立项、报批,经批准后按新的资金用途和额度使用;对项目执行年度因外部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实施的新建镜月湖东北岸公厕预算资金80万元及新建胡家潭公厕、龙仁寺公厕、改建嘉靖公园公厕项目资金结余38.84万元、2020年乡镇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资金结余51.97万元,共170.81万元(见钟祥市城管局2020年城管项目财政资金结算明细表),及时收回国库,或者在下年度资金预算时扣回;对改变项目资金使用用途的渗漏液处理设备更换资金400万元,项目单位应完善资金使用调整方案,报政府审批。

7、钟祥市林业局2020年有害生物防治项目(410万元)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为94分,评价等级为“优”。

基本情况:2020年预算安排钟祥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41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万元,地方配套35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2020年实际使用370万元(2021年已支付40万元),资金当年使用率90.24%。    

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立项事前未经过必要的风险评估、绩效评估无科学论证;到位的资金未按照业务完成进度及时拨付;松材线虫病疫木清伐处置工作未进行招投标程序,资金使用上未严格按照签订合同的主体支付资金;

建议:项目立项前要经过必要的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估,做好风险控制和绩效预估;财政部门应及时督查各个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各个项目按时、高质、高效完成;对所有的项目资金都要履行招投标程序,对已完成的招投标项目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严禁收款人和合同签订主体脱离。

8、钟祥市农机局农机中心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240万元)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为91.25分,评价等级为“优”。

基本情况:2020年预算安排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资金240万元。 2020实际支付农机手112.18万元,结余127.82万元,资金当年使用率46.74%(结余资金127.82万元于2021年1-3月已全部兑现完毕)。

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预算资金使用分配没有科学的方法和依据;项目年度内到位资金使用率仅为46.74%,资金的拨付进度低于项目完成的进度;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未见相关的批准手续,如招投标节约的项目资金1.6万元,直接委托中标单位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支付了资金,未经过任何报批手续;项目2020年完成后未进行验收。

建议:项目绩效目标的制定要做到细化、量化,便于衡量和进行绩效考核;项目资金的使用分配时要有一定的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法和分配测算依据;加快项目资金的兑付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项目执行人执行项目的积极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项目实际执行与预算情况不符,需要调整项目目标、改变资金用途或资金额,须经过申请,按程序报批,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后再继续执行;项目完工后,须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9、钟祥市医保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项目(1224.54万元)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为91.38分,评价等级为“优”。

基本情况:2020年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项目预算总金额1,270.18万元,实际执行1,193.43万元,其中:支付保险公司综合服务费50.81万元、赔付医疗费用1,142.62万元。结余资金76.75万元结转至次年使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①项目单独设立不合理。《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医疗救助项目的政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按规定给予救助,经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所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应当归属于医疗救助项目。同时《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项目应当调整健康扶贫工作机制,在2020年底前转为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框架下进行;②市医保中心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钟祥支公司签订的保险协议存在时间逻辑错误。协议规定的保险服务期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 年12月31日止,但协议签订的日期为2020年5月18日,未在保险服务期开始日前签订,可能引起合同纠纷。保险公司未发挥“保险”功能。根据保险协议规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钟祥支公司的主要义务是向参保贫困人员提供结算服务。对于补充医疗保险收支带来的收益和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风险,最终保险风险全由市财政承担。政策针对性较差。医保扶贫政策无差异化地全覆盖,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精准性。对已脱贫、家庭收入状况较好的扶贫对象仍实行优厚的医保扶贫政策,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建议:取消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将其纳入医疗救助项目。厘清待遇支付边界,明确政策调整权限,规范决策制定流程,逐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防范合同纠纷风险。补充医疗保险由第三方保险公司承保时,建议在合同约定的承保服务期开始日之前签订合同,避免引发合同纠纷,确保项目正常有序地进行。签订合理的保险合同。例如:按照每人每年190元(200元标准×95%)或者更低的价格支付保费,并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风险。避免财政不必要的支出,也确保基金每年5%的结余。根据扶贫对象家庭收入状况,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扶贫政策。对低收入或确实因病再致贫的家庭,可提高医保报销待遇水平,对已脱贫或家庭收入状况较好的扶贫对象,可兼顾与普通参保对象的公平性,适当降低报销待遇。

10、钟祥市科技局2020年科技专项(169万元)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为90.5分,评价等级为“优”。

基本情况:2020年预算安排钟祥市科技专项项目资金169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2020年度贫困村科技特派员补贴项目支出,实际使用16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企业科技项目分类认定不准;产业聚集效应有待增强;创新人才引进培育不足。

建议:项目单位应严格把控补贴对象的认定划分标准,坚决不突破规定范围;聚焦聚力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加大对产学研的推进力度,推进重点传统产业与高校的合作,同时联合税务部门共同落实研发费税收政策;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机制,推进省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建设,推进人才引进补贴或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大力招聘人才,其次在政策上给予人才一定的优惠,增强钟祥市的人才吸引力。

11、钟祥市扶贫办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9万元)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为92.2分,评价等级为“优”。

基本情况:2020年预算安排钟祥市产业扶贫项目资金1269万元,实际使用126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合理,如油茶、柑橘种植收益应在3年以后才能产生效率(丰乐镇,磷矿镇),当年却申报了投资收益;产业结构简单,产品竞争力不强,附加值低,很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建议:财政项目支出应合理制订绩效目标申报表,所有项目应设定长期目标、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应科学合理,与部门职能及工作计划相关,与项目预算资金匹配,绩效指标应细化、量化以满足评价要求,绩效目标值与指标值应相对应;延伸产业链,围绕农业进行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着力培育壮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全力打造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可以利用地方农产品原料优势,引进和培育一批加工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产品差异化程序,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提升产业扶贫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能为加企业节省原料成本、运输成本等,起到互利互惠的效果,还能发挥企业的带贫能力,带动当地贫困户创业就业,实现增收脱贫。合理把控养殖业的发展趋势,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整治等问题,必要时对养殖企业的建设规模、准入数量和建场基础设施配置作出一定条件限制。

12、钟祥市住房保障办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项目(623万元)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为84.41分,评价等级为“良”。

基本情况:2020年预算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租金”项目资金623万元,主要用于公租房的运营管理和维修等支出。

存在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未分解细化,设定范围偏小,不能覆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专项资金所保障的全部使用方向,且未本专项资金实施年度绩效自评(针对总项目资金做了绩效自评);未单独设立专项资金科目,所有财政收入和支出一体化记账,无法准确区分各项专项资金支出额度,不符合专项资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的原则;各项文件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支出”。但2020年该项目使用资金里能够明确区分确定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和管理的支出仅元,其他部分用于部门整体事业运行支出,资金使用范围超出文件政策规定;资金使用率过低,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资金623万元,实际支出使用334.51万元,结余288.49万元,资金使用率53.44%;“南湖小区15幢、安居小区7幢采用真石漆对外墙脱落裂缝进行维修”工程项目年初预算已做计划,至2020年底仍未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进程缓慢。

建议:项目单位应根据专项资金应用方向制定量化可行的绩效目标,同时单独设立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专项资金账目或科目,实现专项资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大力压缩事业运行支出在该专项支出中比例;加强工程管理方面的学习与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该项目预算额度没有必要全额提取上年度收缴租金,应依照资金需求确定;财政部门对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专项资金结余288.49万元予以收回,统筹用于下一年度该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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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里,广州人平均期望寿命从77.2岁增加到79.04岁,尽管卫生总费用五年间增加了20%,广州人在看病时的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比例却也从原来的32%降到了29%,政府的卫生支出从15%增加到20%;五年间,广州100%的镇成为了省教育强镇,100%的区和县级市成为了省教育强区和教育强市,整个广州市已经成为省教育强市;五年间,广州已步入“全民社保”的新时代。在昨日的广州党代会第三场记者招待会上,市教育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民政局详尽介绍了过去五年来广州在民生保障方面的工作。

  看病个人现金支出不到30%

  在记者招待会上,市卫生局局长黄炯烈介绍,广州市2010年居民平均期望寿命79.04岁,比2005年的77.2岁增长了1.84岁;孕产妇死亡率15.20/10万、婴儿死亡率4.04%。,分别比2005年下降27.3%和40.9%。后面两个数据是反映一个地方的医疗卫生水平的综合指标,而平均期望寿命更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指标。

  政府卫生支出从15%增加到20%

  在健康情况改善的同时,广州“看病贵”问题也在逐步缓解。数据显示,五年期间广州市卫生总费用的增加,低于同期GDP年均增速;人均卫生总费用从2005年的2135元增加到2010年2823元,增长也低于同期的居民收入水平增长。尽管卫生总费用五年间增加了20%,广州人在看病时的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比例却也从原来的32%降到29%,政府的卫生支出从15%增加到20%。

  黄炯烈说,五年间,广州市区两级政府在财政上卫生支出的投入增加了一倍多,2010年达到64亿元。同时,广州在资源比较薄弱的区域,新建和改建了一批医疗卫生机构,如番禺区中心医院、南沙区中心医院、萝岗区岭南医院、从化市中心医院、萝岗区红十字会医院、花都区人民医院、增城市人民医院等,相应区域的群众看病难的问题相应地缓建,而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设力度也在加大。

  新农合医疗最低标准从30元提到368元

  另外,广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标准,从2005年最低的30元提高到2011年的368元以上,参合率从71.7%提高到100%;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平均年度最高补偿支付限额从7200元提高到10.42万元,达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8.7倍,居全省前列。参合农民在镇、区(县级市)以及区(县级市)以外住院报销比例已分别达75%、65%、50%。

  五年间,广州还在全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同时配套综合改革,国家基本药物307种,省基本药物244种和广州确定的129种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全部纳入医保目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之后,门诊病人费用从每次52.55元,下降到47.85元,下降了8.9%,住院日均费用从141.13元到127.8元,下降了9.4%。

  落实标准最大的“结”在投入

  在记者招待会上,校车安全问题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屈哨兵介绍,广州目前严格意义上的校车有2528辆,主要分布在民办学校、城乡结合部,白云区数量最多。校车问题出现后,广州市对登记在册的校车以及用于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已经有及时措施,本已准备出台《广州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但考虑到国家法制办也要出台这方面法规,为了更好地衔接,所以广州的条例暂时没有出台。

  屈哨兵说,尽管如此,广州现行的校车管理制度、措施以及发生校车事故之后的及时处理,都在按规章执行。比如,白云区“12·15”博海小学校车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处理了相关责任人。

  投入将是个庞大数字

  国家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后,对于其中各项校车强制标准,缺乏政府财政支持的民办学校是否确实能落实?是否会导致民办学校不得不取消校车,使学生上学难?屈哨兵坦言,对此自己也有疑问:“现在(落实强制标准)最大的‘结’在投入。从目前情况来看,如果全国所有学校都按这个标准,全国学校的投入将是一个数以千亿计的数字。这对于我们校车安全条例会是一个挑战。所以,法制办在这方面表述得很谨慎。”

  至于广州这一块所需的投入, 屈哨兵表示也希望做相关测算,可还没有具体数据,“但我相信,如果要全部解决,(所需费用)会是个庞大的数字。”他认为,各地政府在这个问题上,会在国家的校车安全管理框架内,寻找最合适的方法。#p#副标题#e#

  不出15分钟生活圈

  “最近五年,是广州社会保障发展最快的五年,市民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广州已经步入了‘全民社保’的新时代。”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黄远飞介绍,“十一五”以来,广州一举实现了养老、医疗保障政策城乡全覆盖。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也大幅提升。截至2011年11月底,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2413元,在五个国家中心城市中水平最高;失业保险金为每月104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每年26万元逐步提高到47万元,城镇居民由每年8万元逐步提高到18.6万元,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工伤残疾退休金月人均2778元,工伤伤残补偿金、伤残生活护理费、工亡待遇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也大幅度提高;人均生育保险待遇已近1.73万元,为全国最高。

  现在,广州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已经实现市级统筹。

  黄远飞还透露了“十二五”期间广州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具体目标任务。他还表示,社会保险的事务将逐步下放到区,使市民在自己的15分钟生活圈内就能办理他们的养老、医疗等涉及个人方面的管理和服务手续。

  市民政局副局长凌妙英说,五年来广州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广州3次提高城镇低保标准,5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提幅分别达到42.8%和85.8%,城乡低保标准差距逐步缩小,并且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临时价格补贴和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另一方面,广州在社会管理服务改革上也成效显著。在2011年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中,14个试点街道的104个社区居委会实行居民直接选举。向社区派驻“两代表一委员”,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完善社区居民诉求表达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于社区。2010年开始,市民政局牵头在20个街道开展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目前全市已有48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开业,近500名社会工作人才在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提供服务。广州还大力促进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发展,共投入1.1亿元用于购买社工服务,培育发展57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量居全省第一。

  今年九成普高是优质学位

  “100%的镇成为了省教育强镇,100%的区和县级市成为了省教育强区和教育强市,整个广州市已经成为省教育强市,全市教育的整体实力得到大幅提升。”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屈哨兵一句话概括了广州市的整体教育面貌。

  明年投3亿元发展学前教育

  他介绍,截至2011年底,广州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3452所(不含高校),在校生总数243.32万人,其中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约2000所,在校学生约100万人。目前学前教育已经基本普及。2012年广州市将投入3亿元作为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已有905所,覆盖率达到了89.9%,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明显缩小。

  高中阶段教育方面,到2011年底,广州省、市一级学校提供的优质学位占普通高中总学位数的90.61%。普通高考五年来稳居全省龙头,今年56.16%的考生达到本科线,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保持90%左右。高等教育规模也稳定增长,2010年市属高校在校研究生3128人,比2005年的1009人增长210.01%。

  农民工子女占义务教育学位40%

  屈哨兵说,过去五年里,广州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完善教育资助体系。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施城乡贫困家庭子女普通高中免费教育,每年投入700万元,惠及学生约3000人次。2011年,市财政安排4600万元,落实国家和省部署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广州市户籍贫困家庭学生接受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2010年的数据显示,广州市为农民工子女提供50.12万个义务教育学位,其中初中学位10.05万个,小学学位40.07万个,占我市义务教育总学位数的40%,就读公办学校的人数超过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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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2017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18:08

——2018年7月25日在天津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天津市财政局局长  苑广睿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天津市2017年市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7年市级决算草案

2017年,各地区、各部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发展的历史性窗口期,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财政支出较好地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一般公共收支。市级一般公共收入893亿元,占全市收入2310亿元的38.7%,完成预算90.3%,按可比口径比上年下降4.5%。其中:税收收入615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9.1%,占一般公共收入比重达到68.9%,比上年提高7.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278亿元,下降25.2%。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我市正处于结构调整、动能转换、爬坡过坎的攻坚期,坚决淘汰钢铁等落后产能,整治关停“散乱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有所放缓,石油化工、汽车制造、房产建筑等行业实现税收减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规模不大,对财政增收的支撑力还不够强;另一方面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市级一般公共支出1192亿元,占全市支出3283亿元的36.3%,完成预算90.8%,下降3.8%。

转移支付情况。中央对我市转移支付298亿元,比上年增加1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78亿元,增加20亿元,由地方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120亿元,减少6亿元,按规定专款专用。市对区转移支付315亿元,比上年增加56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62亿元,增加53亿元,主要是均衡性、工资性、体制性补助等;专项转移支付53亿元,增加3亿元,主要用于加大教育、科技、文化、社保、医疗、就业等重点领域投入力度。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收入893亿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246亿元和转移支付298亿元,一般债券82亿元,调入资金等83亿元,上年结余70亿元,减去市对区税收返还117亿元和转移支付31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总收入1240亿元。市级一般公共支出1192亿元,总收入与支出相抵,市级一般公共结余48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短收缺口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政府性基金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措施,实现了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执行相比,市级一般公共总收入和一般公共结余均增加7亿元,主要是中央与地方结算时增加的转移支付。

预备费使用情况。市级预备费预算22.15亿元,当年安排支出2.89亿元,包括采暖期供热补贴2.11亿元,增加对口支援青海、甘肃0.75亿元,支援四川地震灾区0.03亿元。预算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19.26亿元,结转今年使用。

“三公”经费决算。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决算1.9亿元,比上年下降2.8%。其中,因公出国经费0.4亿元,下降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0.1亿元,下降21.8%。

政府性基金收支。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64亿元,完成预算101.9%,比上年下降27.6%,其中土地出让收入346亿元,下降28.2%。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63亿元,完成预算66.5%,增长2.6%。

收支平衡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64亿元,加上中央转移支付4亿元,上年结余146亿元,专项债券56亿元,减去市对区转移支付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12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3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63亿元,总收入与支出相抵,市级政府性基金结余74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执行相比,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和结余没有发生变化。

3.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92亿元,完成预算94.6%,比上年增长18.7%,其中保险费收入983亿元,财政补贴299亿元,利息收入6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28亿元,完成预算86%,增长14.2%。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164亿元。滚存结余1111亿元,主要是社保基金收支要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行以丰补歉、动态平衡。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执行相比,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没有发生变化。

4.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3亿元,完成预算102.2%,比上年增长2.8%,全部为利润收入。当年支出12.3亿元,完成预算102.2%,比上年增长2.8%,包括融资平台公司资本金7.1亿元,一般企业资本金1.7亿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贴2.6亿元,国有企业解困资金等0.9亿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执行相比,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没有发生变化。

市级财政专户收入34亿元,比上年下降8%,全部为教育收费。加上上年结余2亿元,市级财政专户总收入36亿元。市级财政专户支出35亿元,下降5%。总收入与支出相抵,市级财政专户结余1亿元。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3463亿元,其中2016年2956亿元,2017年新增507亿元。2017年末政府债务余额3424亿元,具体包括:一是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和市财政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135亿元,其中发行置换融资平台存量债务2117亿元;二是融资平台举借的存量债务289亿元,将于2018年置换。市级政府债务限额1402亿元,其中2016年1264亿元,2017年新增138亿元。2017年末市级政府债务余额1377亿元,具体包括:一是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和市财政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159亿元,其中发行置换融资平台存量债务797亿元;二是融资平台举借的存量债务218亿元,将于2018年置换。

财政部核定我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4134亿元,其中2017年3463亿元;2018年新增671亿元,已报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类纳入预算。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市级217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110亿元、轨道交通39亿元、棚户区改造27亿元、生态环境保护37.8亿元、消防训练装备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等3.2亿元;分配16个区454亿元,各区按照分配的债务限额和有关规定调整本级财政预算。

二、落实市人大决议及主要支出政策情况

2017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着力促进结构调整,保障民计民生,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超过90%的企业实际税负下降。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放宽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条件,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并设定征收标准上限,取消、停征、减免或调整船舶检验费等3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动态公开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纳入全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一张网”,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钢铁行业去产能,争取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妥善处置不良债务,降低企业职工安置成本,拓宽职工再就业渠道。支持空置楼宇去库存,完善扶持政策,改善载体功能。支持国有企业去杠杆,规范融资平台举债行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置换高息银行贷款。支持实体经济降成本,落实税收优惠,清理涉企收费,降低社保缴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民生领域补短板,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救助补助标准,为困难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做优做强现代都市型农业,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二)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产业、生态、交通等重点领域率先突破。首期拨付40亿元设立海河产业基金,通过引导基金注资和市场化募集,吸引社会资本跟进投入,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新能源等领域加快发展。完善产业转移税收分享机制和企业注销迁转办法,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推进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等承接载体建设,京冀两地在津投资项目占全市利用内资总额比重超过40%。建立引滦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大气和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支持京津城际实现月票制,推动邦喜公路等交通一体化路网改造。建立与承德市贫困县精准结对帮扶机制,支持建设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承德分校。

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落实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收益自主分配试点扩围政策,扩大高校国有资产处置权限,支持离境退税、口岸进境免税店和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完善12项“e网办税”便利化措施,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进口量和进口额均占全国的80%以上。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加快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建设,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通过天使、创投等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增加科技型企业投入,全市科技型企业9.7万家、规模超亿元企业4200家。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支持“千企万人”、引进海外高端人才三年推进计划、“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和人才“绿卡”政策。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赋予高校和科研单位更多财务自主权。

(三)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面落实20项民心工程,着力保障重点民生项目资金需要。支持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升48所职业院校办学能力,启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做好第十三届全运会经费保障工作,发行17万张文化和体育惠民卡,新建更新800个健身园,创建200个“绿色健身站”。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卫生资源布局调整,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代谢病医院、中医二附院等项目加快建设,城乡居民医保补助由年人均730元提高到800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三连增,新增就业48万人以上,建成保障房3.2万套,向13.6万户困难家庭发放租房补贴。加大扶贫攻坚财政投入,支持完成第一轮结对帮扶500个困难村工作。

成功获批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2017年至2019年中央财政给予我市奖补资金30亿元。推动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持续加强“五控”治理,淘汰老旧车7.5万辆,改造燃煤锅炉1.1万台,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燃气供热亏损、提前和延长供暖给予财政补贴,启动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实施洞庭路立交、芥园西道立交等6个卡口道路改造,加快外环线国道功能外迁工程,地铁5号线、6号线一期南段试运行,新增更新节能环保公交车500部,营造林54万亩,新建提升绿化面积3万亩,整修54条道路沿线建筑,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加大安全天津和防汛减灾投入,支持重大危险源监控、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四)不断增强预算法治意识,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全面贯彻预算法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深化市级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区级全口径预算全覆盖。加大预算公开力度,财政部门建立网络平台,集中统一公开各部门预决算,覆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方便社会公众查阅监督。实施更加严格的结余结转资金清收规定,将部门基本支出结转的50%,以及项目支出结转超过两年或预算当年执行率不足30%的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选取10个试点单位编制部门中期规划,资金规模达到部门预算总额的60%。选定5个市级部门以及2个区作为试点,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制定我市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分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积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顺利实施,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前期准备工作,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123个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力量承担。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对接全国PPP基金,推动国家首个PPP资产交易和管理平台落户我市。

(五)持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落实预算法关于加强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审查的有关要求,改进部门预决算编报工作,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选取民生保障、科技创新、市政建设、人才培养等领域的10个重点项目,将政策内容、预算执行和绩效情况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预算执行率总体达到95%,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完善部门预决算编报,市级166个部门决算全部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涵盖除涉密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财政拨款支出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

制定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意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业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办法,科学设置测算因素和分配权重,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财力困难区、社区和农村倾斜力度,促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规范项目设立,严控资金规模和项目数量。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融资机制,实行规模控制、限额管理,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制定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工作意见,全面建立“借用还”管控机制,降低融资平台债务总量和财务成本,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确保按时偿还、资债平衡、持续发展。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思想解放与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还不适应,创新意识还不强;非税收入占比依然较高,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部分项目支出固化、资金沉淀较多,使用效益不高;多元化筹资渠道不够顺畅,项目支出过度依赖财政资金;社保基金部分险种支付能力不强,基金可持续性有待增强;部分国有企业历史负担重效益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不高;融资平台债务规模较大,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同时,审计部门对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也查出一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促进财政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持海河产业基金、智能科技产业基金做大做强,引导社会资本深度参与重大产业建设,培育壮大高端产业集群。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资助、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积极落实“津八条”,全面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效力。贯彻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及我市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牢固树立“零基预算”的理念,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安排财政资金,建立“能进能出”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硬化预算刚性约束,进一步严格预算追加审批机制,优先保障国家政策性新增支出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立多元化项目筹资渠道,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办事,确保当年预算平衡。

三是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归并性质相同、用途相近、分散管理的部门资金,实行“一个专项管一类事情”。盘活用好存量资金,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提高资金周转使用效率。压实各部门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实施结果运用和激励约束,将部门支出绩效、预算执行进度、结转资金规模、审计查出问题等与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对绩效不佳、进度偏慢、问题较多的部门相应核减预算安排,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导向。

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新政府引导产业发展机制,研究制定“区域+产业”财政扶持政策,形成扶持政策与产业导向相衔接、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相结合、政策兑现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新型政策扶持体系。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区财政关系,研究制定我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科学合理编制2019—2021年部门三年支出规划,新增支出需求原则上在规划内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和财政可持续发展。

五是提高社保基金可持续性。依法推进扩面参保,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基金征缴稽核,努力实现应收尽收。科学合理编制社保基金支出规划,规范待遇享受资格,适度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合理确定当期基金支付规模,通过投资运营、定期存款、购买国债等方式,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稳妥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充分反映我市基金运营情况,争取中央调剂资金补助。

六是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落实职工安置等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国有企业资产收益率。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妥善处置不良债务,安置分流企业职工。支持国有企业降成本,进一步清理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七是严格控制政府债务。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约束,压实债务管理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严格投资项目审批,管住债务风险源头,对未经财政部门评估债务风险、项目总投资无法落实或资金来源不清、化债计划或消化计划未完成的,一律不得建设实施。规范融资平台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坚定信心,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拼搏奋进,努力推动财税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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