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岛股票为什么不涨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宝岛”、“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45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将于2015年 4 月 13 日和 4 月 1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网下发行;于2015年 4 月 14 日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实施网上发行。发行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5年 4 月 3 日(T-6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黑
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交所
(.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
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
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
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3、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cn)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5、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2.14倍(截止2015年4月9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
考。本次发行价格23.60元/股对应的2014年摊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市盈率为
22.9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依然
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142,752.72万元。按本次发行
价格23.60元/股计算的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52,408.80
用9,669.57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42,739.23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
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
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7、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若2015
(T 日)出现网下申购
不足,将中止本次发行;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
拨后仍然认购不足的,中止发行。

9、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0、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
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
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1、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
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
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
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12、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
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不超过 6,458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

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股份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42,458 万股

本公司股东虎林创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虎林创达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

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虎林创达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本公司股东虎林龙鹏投资中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同华、申哲洙、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怀化、方小东、马千华承诺:自股份承诺锁定期结束后,

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本招股说明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说

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情况及股东对股份的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6,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6,458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42,458 万股。

本公司股东虎林创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虎林创达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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