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员工向公司借款的程序控制借款次数和金额完善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本公司所属正式员工,符合下列情形却因实际需要方可依照本办法向公司申请借支。
本人或家属有重大意外事故或重大伤病
凡私人向公司借款者,应先填具《借款及担保书申请书》
注明借款事由、归还日
期、担保人等报送其部门经理审核。
借款人持《借款及担保书申请书》和部门经理审核后的《借款单》
交申请书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
天内做絀是否审批决定未能审批即为终止。
财务总监签准后向总经理、董事长请签。
申请书全部审签完毕后借款人持核准后的
《借款及担保書申请书》
因家中遭受重大意外事故本人或家属有重大伤病时,借款人得附相关证明文件
借款金额以一个月薪资为限,部门主管及财務总监核准后方可借款
大额借款属公司严格控制项,应由本部门两名正式员工及本部门主管联合担保经财务总
监审批后呈送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方可借款。
属于重大意外事故或重大伤病者应自借款次月份起,分十二个月由自借款人薪
资所得中平均扣缴摊还
属于一般情况者,自借款次月份起分三个月自借款人薪资所得中平均扣缴摊还。
凡因公务事项借款人于尚未还清借款款项而在中途离职的
应將该凭证及剩余款项列入移
交并交接清楚。否则接替人自行负责
凡私人事务借款于尚未还清借款前离职者,须在离职前将剩余款项一次性还清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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