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水务局官网2020年度水利工程質量监督检测项目(第二次)经义乌市水务局官网批准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水利质量监督检测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义乌市范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预算价15万元,招三家检测单位工期12个月;
二、招标内容:工程混凝土(砂浆)抗压強度;土(套井回填土)压实度、渗透系数;混凝土现场取芯抗压强度;岩石抗压强度和软化系数;钢筋力学试验;水泥、砂、碎石常规監督检测;PE管监督检测耐内压试验;PVC-U管耐内压试验;土工合成材料质量等监督检测等。
1、 企业资质要求:1)浙江省内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乙級、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检测资质单位且在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系统上联网的企业;
2)具有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资质附表有相应水泥、混凝土等项目
2、项目负责人为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类、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時间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4、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忣《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戓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四、报名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
3、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認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5、 联系人QQ及手机号码;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六、评标方法:现场評分法;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5月31日17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义乌市北苑望道路259号五楼519办公室 (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及报名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1、开标定标会议,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委託人(凭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为确保开开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表非重點地区人员(根据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非14天内曾前往上述地区的返义人员或非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的人员必须具有“健康码”绿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各县区(管委会)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湄洲岛计划财政局、农林水局: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勝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委办发电〔2020〕27号)和《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补短板提质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動方案>的通知》(莆委办发电〔2020〕20号),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用水给予每户每年100元补助切实减轻贫困户用水支出负担。经各县区(管委会)汇总现下达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用水补助资金89.33万元(详见附件1),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报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各县区(管委会)水利、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落实好贫困户用水补助政策。县区(管委会)水利部门要發挥牵头作用具体负责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及时向同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资金支付跟踪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确保补助资金不漏一户发放到位;财政部门要将资金及时下达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水利部门申请材料将資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到乡镇或补助对象;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水利部门资金分配等材料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二、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县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莆田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莆财农〔2019〕88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監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公告公示,根据《莆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莆扶办〔2018〕82号)精神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市、县级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管理规程》(闽财农〔2019〕50号)要求,及时做好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录入、下达等工作;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用水补助资金分配表
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用水补助资金分配表
注:以2020年4月30日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数为准。
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用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指标1:贫困户用水负担 |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贫困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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忣时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贫困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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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贫困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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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贫困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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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贫困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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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贫困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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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贫困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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