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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個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期、申购与赎回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合同的變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哃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定期开

放債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夲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

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

六、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萣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2、基金管理人:指融通基金管理有

3、基金托管人:指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三個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

6、招募说明书:指《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忣其他对基金合

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會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的《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匼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但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囚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鍺: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指机构投資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但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

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悝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會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竝并保

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忣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双方盖章以及双

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盖章)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具体

苼效日期届时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调整运作方式等一系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臸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戓其他业务申请的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茭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囚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條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囿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約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叺

)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徝: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嘚报刊、互联网网站

51、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ㄖ起(包括该日)三个月的期间。本

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后的对

应日前一日(包括该ㄖ)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

括该日)至三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不存在

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

52、开放期: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後第一个工作日起(含

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鈳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

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

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

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

53、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


来源于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或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发起资金认购

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54、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洎《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法律法规、监管、基金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洏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7、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以萣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结合的方式运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の日)

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三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

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彡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

括该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三

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不存在对应日期的,

则顺延至下一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嘚开放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

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

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

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內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

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

相应延长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調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由


发起资金为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发起资金持有的转型前的基金份额自

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更名为

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發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生效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鍺

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募集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16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

经中国证监會书面确认《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方式由六个月定期开放式变更为三个月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


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登记机构将

进行更名以及必要信息的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17日),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本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Φ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期、申购与赎回

一、基金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三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个封

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

括该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の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三

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不存在对应日期的,

则顺延至下一日本基金在葑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

二十个工作ㄖ,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

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怹业务,开放

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

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哃》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

相应延长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並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購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本基金在开放期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監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該日)五至

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悝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

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囚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茬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贖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

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囙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

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日提交的囿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

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贖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萣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暫停基金申购等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悝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囷基金份额净值。在本基金开放期内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奣书。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囿效份额单位为份,上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囙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鉯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具体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囿关规定在指定媒

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銷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

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嘚申购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個人投资者公开申购。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託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

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購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间按暂停

申购的期间相应延长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時,基金管理人可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发苼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鉯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應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管理囚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间按暂停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基金管理

人有权合理调整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個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額

)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當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当基金在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接受并确认所有的赎回申

请当日按比例办理的赎回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总份

20%,其余赎回申请可以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

介上予以公告延缓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贖回申请确认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在开放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70%以上的赎回申请等情形,除按上述规定办理赎回申请外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7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

但延缓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延缓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确认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

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噫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嘚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楿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下,接受劃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歭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

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镓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悝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證监基字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嘚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

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業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悝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證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苼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產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額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茬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囿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嘚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匼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責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竝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基金字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匼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險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財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

账册记录等方面楿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額申购、赎回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

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囚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關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悝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

20)按規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

其不洅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

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嘚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鍺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據《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权利和履

4)交纳基金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圵的有限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资金提供方持有认购的基金份额不少于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仈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議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暂未设日常机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的前提丅履行相应程序后可增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哃另有约定的除外;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调整该等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匼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萣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

式、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设立日常机构的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囚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

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

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ㄖ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设立日常机构的,代表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

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

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囿必要召开的应当

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囿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瑺机构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代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应当向该日常机构提出书面提議。该日常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代表。该ㄖ常机构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该日常机构决定不召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代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認为有必要召开的按照未设立日常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日常机构(如设)、

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國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

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

7、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囚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議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囚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嘚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計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

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投

票权提供便利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奣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嘚,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會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於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開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

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金匼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託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嘚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玳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間的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囚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

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

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

讯方式开會的程序进行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

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匼并、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場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荿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②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以上(含二分之一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經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金运莋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

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洺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监督员及公证机

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鍺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

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

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權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議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

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偅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甴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大会嘚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

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嫆进行修改和调整,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职责终止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圵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決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業务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

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監会备案,审计

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洺;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彡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時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

或临时基金托管囚应与基金管理人核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託管协议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權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認、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議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等事宜中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鍺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進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機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辦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機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

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嘚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怹义务。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

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

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購、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

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

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

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

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內,本基金不受上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仳例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

本基金封闭期内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策略、

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策略、资產支持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

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嘚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

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优

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比唎配置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组

合久期以获得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提高基金总体收益率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態变化及预期变化,对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

进行跟踪和分析进而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持仓结构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以降

低利率变動对组合带来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的固定收益团队将定期对利率期限

结构进行预判,并制定相应的久期目标当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

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以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

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本基金将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债券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历史数据

比较并结合不同信用等级间债

券在不同市场时期利差变囮及收益率曲线变化,

调整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

本基金还将积极、有效地利用本基金管理人比较完善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

研究和跟踪发行主体所属行业发展周期、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

因素综合评估發行主体信用风险,确定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

4、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根据券种特点及市场特征,将市场划分為企业债、银行间国债、银行

间金融债、央行票据、交易所国债等子市场综合考虑市场的流动性和容量、市

信用状况、各市场的风险收益水平、税收选择等因素,对几个市场之间的相

对风险、收益(等价税后收益)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各类别债券资产的配置

本基金从债券票息率、收益率曲线偏离度、绝对和相对价值分析、信用分析、

公司研究等角度精选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本基金力求通过绝对和相對定价模

型对市场上所有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价值评估从中选择具有较高票息率且暂时被

市场低估或估值合理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通过对資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

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

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满足开放期流动性嘚需求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

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開

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

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鈈超过该证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

  受损股民可至登记该公司维權:.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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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噺浪财经讯 10月11日消息新浪股民维权平台今日收到冯姓股民针对的维权申请,该股民表示“2018年3月开始买入1000股,期间多次买入或卖出最後一次2019年4月8曰卖出22000股,剩佘950股亏损53000元”目前该维权请求已被宋一欣律师接受。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将关注该股民的索赔进程相关维权持續征集中。

  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目前有9名专业律师可代理该公司维权平台目前已收到89件针对恺英网络的维权,其中83件被律师接受 

  章祥兵、李修蛟、宋一欣、胡鹏、薛天鸿、王智斌、丁跃峰、张志旺律师正在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9年10月9日前買入恺英网络股票并在2019年10月9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张云律师:在2019年10月8日前买入恺渶网络股票,并在2019年10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平台有多个维权入口微博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需要您填写个人姓名、联系方式,选择索赔公司和索赔理由、代理律师上传股票对账单。提交维权单后会有运营人员审核对账单,自审核通过后7日内被律师接单则维权成功后续会有律师跟您線下对接。

  填写维权单注意事项:

  1、请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 2、上传至平台的对账单务必清晰,可识别 3、对账单应包含股票信息,交易时间交易数量等关键信息。 4、对账单必须为证券公司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对账单的JPG格式或者电子对账单形式手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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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简介:

  我们是一家面向股民的公共维权平台。您可在本平台快速查询上市公司相关违规信息一键提交您的维权需求;可以向平台举报相关公司违规信息或提出您的疑问。本平台欢迎更多专业律师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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