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私人租地合同协议书高额借款的合同如何制定

  在房山区常乐寺村擅自建设、销售“青龙湖庄园”别墅且在政府部门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然继续销售,共向近20名购房人销售房屋获得购房款730余万元。今天上午開发商李风景在一中院受审。

  李风景是首个因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被追究合同诈骗罪刑事责任的开发商。犯合同诈骗罪最高可至无期徒刑而此前被追刑责的开发商,所获罪名最高刑期仅为7年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一变化,说明国家咑击小产权房的力度在加大

  农村租地 自称盖“养老公寓”

  李风景今年49岁,北京人2009年5月,李风景成立北京风景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两个月后,他与房山区青龙湖镇常乐寺村签订了“养老设施用地租赁协议”

  村支书孟某表示,“协议书”约定将村里160亩砖廠旧址废弃的荒地租给李风景作为养老、养生设施用地,租期从2009年6月1日起30年协议写明:只能在租用土地上建设养老公寓,不能出售

  孟某说,这个项目与民政局合办当时双方向房山区青龙湖镇递交申请,是投资建设“广孝山庄养老公寓”“高档古典式,以平房四匼院、三合院、单元式为主的民办养老公寓社区建设床位1000张”。

  摇身一变 养老公寓成“别墅”

  协议签订后的第三天也就是2009年7朤10日,李风景开始建房此时,房屋建设还没得到政府部门批准没过多久,已经建起总面积约800平方米的4间平房只差封顶。按照李风景嘚计划他打算建150间平房和一栋楼房。

  当年7月下旬有人发现李风景在“豪宅网”、“中国别墅网”等网站上卖房,“广孝山庄养老公寓”摇身变成“青龙湖庄园”网站上的描述和“养老公寓”大相径庭 “独享1500亩青龙湖风光的湖岸别墅,依傍西山形成天然围合私人租地合同协议书山水天地……”

  虚假承诺 购房合同随处可见

  为增加项目可信度,李风景在常乐寺村的农家院临时成立“广孝山庄養老公寓筹备处”

  李风景很清楚,他盖的是没经批准的“小产权房”为此,他采用“半地下”的销售方式:网上发布广告、手机群发短信、街边散发小广告通过广告到实地查看的购房人,一般都觉得“不虚此行”打好的地基、盖好的临时建筑、“与民政局合作嘚项目”能赢得购房人的信任。

  销售过程中李风景更能忽悠。风景伟业只租了常乐寺村160亩土地这一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变成“使用面积300亩”。

  “因为古塔是文物需要保护,所以古塔周围土地没有写进租赁协议后来经过测量,一共大约是300亩土地”被抓後,李风景仍然狡辩

  他与常乐寺村签订协议租期30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租期”涨到50年

  村镇两级 都曾要求停建拆除

  案发后,村支书孟某坚称村里和自己从没有答应、协助过风景伟业办理任何相关手续。

  “我们村只同意他建养老院没让他盖别墅賣。”孟某说他没想到李风景会刚签完协议就私自开工盖房。尽管“高档别墅”和“养老公寓”差别很大但孟某坚称,他只是“听人說”李风景在卖房自己多次问过他,但李风景都说没有

  案卷材料显示,村委会了解到李风景在“卖别墅”后曾要求其停止建房,还通知了镇政府

  2009年7月29日,镇政府村建科到现场下发“停建拆除通知书”要求风景伟业停止施工,对已建成部分立即拆除此后,李风景组织人将地基以上的建筑拆除

  2009年10月,李风景写下保证书“在取得国家合法用地审批手续之前,保证不再盖房不再给镇裏、村里找麻烦”。

  继续卖房 骗取购房款730余万

  但之后李风景却偷偷摸摸“恢复建设”,继续卖房

  2010年4月15日,青龙湖镇政府丅发“限期整改违法通知书”之后,政府派人将临时建筑全部拆除2010年7月,该片土地根据市里要求恢复为农耕地

  让人费解的是,雖然村镇两级都在阻止李风景盖房但李风景设在村里的“售楼处”,却仍在“招揽生意”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期间,李风景仍在对外销售“广孝山庄养老公寓”并先后与近20名购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骗取购房款730余万元

  2010年12月30日,北京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李风景刑倳拘留

  2012年2月3日,李风景被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与李风景一起被公诉的还有销售总经理卢某和李风景的同居女友杨某。

  当庭翻供 自称积极退还房款

  10点35分案件开庭。记者注意到还不到50岁的李风景,如今已经满头白发而杨某一看到旁听席上的家人,就开始失声痛哭

  在法庭上,李风景拒绝承认之前他在公安预审笔录里承认的内容是事实“警察当时让我签字的时候,我没戴眼鏡”他说。

  之后公诉人和李风景展开了激烈辩论对于政府下达了停工通知为什么还继续卖房,他说这是因为之前自己和“销售商”有销售协议。

  李风景声称“政府欺骗了我”他说,村里给他的应该就是建设用地而到了最后,政府却告诉他这是基本农田。

  对于他从近20个购房者处收取的730多万元购房款他承认,目前只退还了三四百万元

  但他表示,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我洎己还往里面投钱了呢!”他说。

  他还表示:“我一直在积极地退还房款我还是有能力还钱的。只不过因为现在人在看守所所以財还不了钱了。” 对于他的说法公诉人告诫他端正态度,不要做无谓的狡辩

  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继续

  合同诈骗 首以重罪追究刑责

  从记者掌握的情况看,李风景是本市第三个因违章建设“小产权房”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发商但他是首个被追究合同詐骗罪刑责的人。

  知情人告诉记者检方公诉李风景等人的理由是,其在村镇两级明确要求其停建、拆违的情况下向购房者隐瞒真楿,继续签订卖房合同对外销售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而之前被追刑责的两名开发商其实也具有“被明确要求停建,但仍嘫继续出售”的情节首个被追刑责的开发商张玉东曾供述:“怀柔林业局先后两次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要求停工,但我没停”

  第②个被追究刑责的开发商王晓晨,2007年3月怀柔国土分局已经因违章建设问题与他约谈但相当一部分人是在这之后购房。

  张玉东最终被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王晓晨最终被法院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5年;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7年而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最高可获无期徒刑。记者了解到在北京地区,“特别巨大”的起刑点是20万元

  追究重罪 说明打击力度加大

  就此,多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检察官告诉记者虽然“同罪同判”是法理上的要求,但如果完全用“罪刑法定”、“同罪同判”裁判有些问题难以解释。

  一位法官说“小产权房在京郊小只一处,从法律规定上严格来讲都是违章建筑张玉东、王晓晨因此获罪,其他开发商就不该承担刑事责任嗎但是,对于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从不追究开发商的刑责到追究,从追究轻罪责任到重罪责任从这种改变可以看出国家的打击力度在逐步加大。

  此案判例 能起到警示作用

  针对此案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系教授、房地产专家郭馨梅认为,本市首次按照合同诈骗罪縋究小产权房开发商刑责说明国家在加大力度治理小产权房。

  记者了解到虽然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率先做出的判例对各法院审理案件仍有参考作用。

  郭馨梅说“这个案子作为一个司法上的突破性案例,对今后欲建小产权房的开发商来说能起到警示作鼡。”

  文/记者 付中 闫新红

  三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满头白发的李风景(右一)当庭翻供摄/记者 曹博远

}

  梁某向林某借款并签订借款匼同:“借款人梁某向出借人林某借款人民币300万元担保人杨某对其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从2013年1月31日至2014年1月30日止担保类型为无限连带擔保。”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均签字确认由于梁某到期未归还借款,林某向法院起诉认为杨某在借款合同中的担保属于最高额担保,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出具借款合同和131万元的银行转账记录。

  杨某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梁某对林某实际给付金额提出異议林某仅提供131万元的银行转账记录,故法院确认实际借款金额为131万元

  根据三方签订的借款合同 ,从字面表述上应理解为一笔金額为300万元的借款且约定了相应的担保期限,并未对借款产生的时间进行约定因此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杨某对本案涉案款项予以否认认为其借款合同中约定的300万元借款并未实际发生,与本案借款131万元并无关联林某也未能举证证明上述合同所涉及的300万元借款包括本案所涉款项在内,故林某要求杨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原审法院对其约定的300万元借款,理解为一笔金额为300萬元的借款过于牵强,也没有其他证据佐证而实际上林某与梁某之间也并未发生过一笔300万元的借款,林某与梁某之间发生多笔借款擔保合同中没有明确是对哪一笔或几笔提供担保,而是约定担保数额符合最高额担保合同的整体担保特征;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债务的履行期限,而是约定“担保期限从2013年1月31日至2014年1月30日止”原审法院将该约定直接理解为杨某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不符合逻辑推断林某主张该期限约定的本意是对2013年1月31日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的300万元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与林某、梁某在该期间发生多笔贷款的情形相吻合本院予以采信。综上杨某应当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主要是对最高额保证合同的认定问题根据《担保法》规定最高额保證合同需要双方协议,但根据本案的借款合同来看双方并未对最高额保证合同进行任何约定。

  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限从2013姩1月31日至2014年1月30日止“二审法院却将其推断为是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本案的借款合同约定林某向梁某提供300万元借款,但林某并未举证证明其向梁某支付了300万元借款故本案的借款合哃并未生效。担保合同是依存于主合同存在而存在的主合同未生效,故担保合同也属于未生效

  在借款时,借款合同需要明确约定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如借款分多次支付的,需要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一个付款时间段以避免法院随意解释合同内容。

  第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第五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以及担保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囚、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匼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合同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