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71年入伍83年因重伤致残而转業的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94年12月入伍小战友:“你是军队改革直接套改为二级士官、2002年的退役几月初级士官,当兵八年!退伍后一分也没囿收到补贴!”事实上我们老军人非常理解你的心情的但是要知道我们军人、退役几月军人所有的待遇和补贴(参战补贴、涉核补贴、60歲以上农村户籍退役几月军人老年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残疾军人抚恤金等等)都是依据国家、民政部法规、规定执行的。
对于不满60周岁退役几月军人的补贴至今还是没有任何法规政策所有的!就是今天对于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也是在2004年《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颁布后入伍的新战士家属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給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执行的。
目前对于退役几月军人只有执行的2017年10月实施的唯一的政策:《民政部财政部關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几月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几月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0元
如果你是农村户籍的退役几月军人,那么等你到60周岁时领取的农村籍退役几月士兵老年苼活补助一定要比今天高得多!(2011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只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10元)。需要强调的就是对于退役几月軍人而言,不管是城镇户籍、农村户籍复员、转业的;一旦离开部队后就是普通公民了,只是你是个曾经当过兵的荣誉、户籍本“兵役狀态”栏记载了“服役”两个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