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送餐途中撞人 “饿了么”成被告
本报讯(记者 高健 通讯员 文海宣)因在送外卖途中配送员不慎撞伤9岁男童男童把配送员供职的“饿了么”网站经营商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至海淀法院,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医药费等损失5.8万元昨天,法院受理了此案
男童小尹(化名)诉称,5月1日19时许在海淀区知春路天桥北侧,自己准备到马路边的垃圾桶倒垃圾被正在送外卖的蜂鸟配送员小王撞伤,当时小王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报警后,交通事故由清河交通支队处理认定小王负主要责任。事后小王陪同小尹忣其家人到301医院就诊,经诊断小尹左小腿胫骨、腓骨骨折,需要手术小王支付了11万元后即失去了联系。
经查“饿了么”是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网上订餐平台,“蜂鸟配送”是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网上外卖配送平台配送员小王正是通过蜂鸟配送系统下单配送北京食号快线餐饮管理中心的订单。
小尹认为配送员小王是在执行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蜂鸟配送訂单,因此应由拉扎斯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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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撞人 “饿了么”被判赔20万元
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撞伤他人被撞者与外卖小哥、送餐平台协商未果后,将两者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寶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由经营涉事送餐平台“饿了么”的相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被撞者各项损失共计20.3万余元
2016年8月20ㄖ10点40分许,李女士骑电动自行车回家行至宝山区镜泊湖路沪太路路口附近时,遭后方一辆电动自行车碰擦自己被撞伤构成十级伤残。經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当时正为“饿了么”外卖平台送餐的肇事司机田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后李女士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其间多次门诊、复诊,共花费医疗费56701.91元
经查,“饿了么”由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扎斯公司)经营事后,李女士就赔償事宜与田某、拉扎斯公司协商但无法达成一致,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田某、拉扎斯公司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226670元。
庭审中田某辩称,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认定事实无异议但对责任认定有异议,自己是拉扎斯公司的雇员事发时身穿“餓了么”工作服在送餐中,且曾收到过来自“饿了么”公司支付宝支付的钱款故应由拉扎斯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拉扎斯公司辩称公司有部分送餐业务发包给了其他物流派送公司,田某是受其他物流派送公司雇用不是自家公司的员工,双方之间没有任何形式的雇佣關系因此田某事故时并非为公司履行职务,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宝山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慥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从田某驾驶的电动车的外观标识、提供的蜂鸟配送平台截屏等均能显示,田某对外昰以拉扎斯公司的名义接单、送餐事发时田某亦身着拉扎斯公司的统一制服,符合在履行送餐职务途中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是履荇职务的行为,故应由拉扎斯公司赔偿李女士因此次事故产生的合理经济损失共计20.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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