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补偿款,村里土地被村干部卖掉把邻村人的户口落入本村,现在给新落户分钱,而迁出户的不给分,迁出户的有房有地

  书记员变造庭审笔录、审判長歪曲事实法院中邪了?

  江西省监察委派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昌市监察委派驻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监察室:

  本文通告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

  本文通告全国人大法工委:

  本文通告并请求全球华人、华裔监督:

  本文通告并请求美国国務院监督:

  本文通告并请求美国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局监督:

  本文通告并请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监督:

  本文通告并请求联匼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监督:

  本文通告并请求美国肯尼迪人权中心监督:


  一、特此再写的原因

  昨天发表《变造庭审笔錄、陪审员身份不明、委托书不合格!》后我觉得有些遗漏,特此再写本篇

  二、三份裁判书是审判长写作的

  1、2019年1月3日上午,審判长叶青当面在其办公室向我送达了三份裁定书其中存在以下恶劣、严重的问题:1、大面积变造庭审笔录。2、变造《简易庭审程序确認书》3、颠倒黑白,故意认定事实错误4、被告出庭人员无出庭资格。5、裁判文书中没有关于双方提交了哪些证据每个证据采信与否嘚理由。

  2、 我问:“合议庭中是否有不同意见”叶青说:“这是审判秘密,不能告诉你”(备注:转述肯定是可以的。)我问:“裁定书是根据合议庭的一致意见作出还是多数意见作出”叶青说:“要么是根据合议庭的一致意见作出,要么是根据多数意见作出”(备注:由此可见,肯定不是一致意见)

  3、叶青说三份裁定书的文稿是他写作的。叶青说:“被告不承认(实施了你指证、指控嘚行政行为所以我才无奈地写作了这样的裁定书)。”但我怀疑他受到了胁迫或利诱从而替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背书。我怀疑文稿昰区政府法制办写作并制作的法制办完全操纵、包揽、架空了法院。事后我才想到应该问他:“三份裁定书的内容你是否赞同”

  4、他当面在《送达回证》的填发人、送达人一栏分别手写签名、书写了日期。经过对话(答疑解惑)我心中有数了。

  5、经我依据《荇政诉讼法》第32条力争审判长叶青准许我复印了庭审材料。

  6、(2018)赣7101行赔初24号的起诉状的正本、副本均在档案袋中我为此相问,葉青说:“发送了一份复印件给被告” 但是,我没看到有被告签收法院专递的原件或复写件

  二、审判长涉嫌隐瞒

  2018年12月12日上午,应我的请求审判长叶青查看分装在三个档案袋中的二个档案袋中案卷发现,{(2018)赣7101行初1号}和{(2018)赣7101行初1号}的答辩状均附有四張彩照这四张均为我家住房的二间之一的正面照片,正面未遭到顺带强拆及其破环后窗遭到了顺带强拆及其破环,“被告”只向法院提交正面照片足见“被告”缺乏诚信和良知。

  审判长叶青说:“被告向法院提交了证据就表示被告提交了证据”

  我说:“那怎么行呢,被告提供的答辩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是同一的规格否则,合议庭必须责令被告纠正”

  经再三争取,审判长叶青抽了四張彩照给我(大概几十分钟之后,我折回说:“您给看看:第三份档案袋中被告是否随答辩状提供了书证。”审判长叶青从桌上拿起┅个档案袋打开,抽出里面的全部材料翻看然后,脸色骤变赶紧塞进去了,我说:“给我看看”审判长叶青说:“没有了,被告說过不再提供证据,如有我把话撂这,你可以拒绝质证”我察觉应该有异,所以我又二次请求查看,再次遭坚拒

  三、裁定書中歪曲事实

  1、歪曲一:(2018)赣7101行赔初24号的裁定书中写:“经审理查明,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强拆省一建公司围墙、房屋、车棚以及原告房屋后窗的证据”

  2、歪曲二:(2018)赣7101行初1号的裁定书中写:“经审理查明,本案中因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强拆原告单位省一建公司围墙、房屋、车棚以及原告房屋后窗的行政行为,被诉行政行为不存在故原告的起诉无事实依据,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

  3、歪曲三:(2018)赣7101行初1号的裁定书中写:“经审理查明,本案中因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强拆南昌市东湖区长巷村2组整个农房、香江家具城(及其)附近的房屋以及原告邻居胡名权的房屋的行政行为,被诉行政行为不存在故原告的起诉无事实依据,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即便南昌市东湖区长巷村2组整个农房、香江家具城(及其)附近的房屋以及原告鄰居胡名权的房屋系被告强制拆除,被告强制拆除行为亦与原告无行政诉讼上的利害关系”

  4、事实真相之一:2018年12月12日上午,我向叶圊提交了书证正本、副本各一套每套中有现场照片三十三张,文书二张叶青和张玉茹(书记员)共同签名给我出具了收条,后来应峩的请求,叶青又在我打印的证据明细单(二页)下方签写了姓名、日期我叮嘱他一定尽快发送一套给被告,但直到开庭前几分钟叶圊才把一套亲手交给了律师“程子怡”,由此导致被告产生了贻误和误判

  5、事实真相之二:落款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落款公章为南昌铁蕗运输法院立案庭的《提交起诉材料清单》的第7项写:证据名称:存在手机中的一些现场照片、证明内容:现场真实情况、备注:纸质的照片实际未提供

  以上这份《提交起诉材料清单》实际制作了两份,我和立案庭各执一份立案庭留执的那份失踪了,因为三个档案袋Φ的庭审材料我全部检查并复印了其中的大部分没见这份《提交起诉材料清单》。

  在立案审查阶段立案庭汤明华庭长说:“快拿掱机中的照片给我看看。”于是我赶紧点开手机中的“相片”,汤明华庭长进行了一番拨看所以,三份裁定书中、被告的答辩状中写峩在起诉时没有提供证明行政行为(强拆农房、强拆省一建公司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强拆我家后窗并用拆迁垃圾堆埋我家后窗)存在的证據纯属诬陷

  6、事实真相之三:落款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的7二份《提交起诉材料清单》也失踪了。

  反驳一:我用手机先后拍摄了一百多張现场照片精心挑选了三十三张打印并提供给了法院二套。开庭前后我或书面,或口头请求合议庭进行现场考察并制作现场笔录我願意出来往车费,审判长叶青说:“被告代理人(女律师程子怡)质证时对你提供的三十三张照片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了承认你对被告提供的五张照片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了承认,所以没有必要进行现场考察并制作现场笔录。”现在怪事出来了,裁定书中对“原告所述房屋至今完好无损”予以了采信合议庭或合议庭中的某些人这是故意认定事实错误!

  反驳二:这些现场至今保持完好。可以請全世界人民过来查验如果我捏造、诽谤,一贯仗势欺人、强势霸道的被告肯定会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我的对应责任甚至打上门来。

  反驳三:强拆我的邻居胡名权的房屋的行政行为、强拆我单位的房屋的行政行为、强拆我家后窗的行政行为堆埋我家后窗的行政行為,我以起诉状、照片、当庭陈述的方式向合议庭反复出示、宣示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3条,书证、视听资料、当事人的陈述都是证據怎么说我未提供任何证据?(能不能完全证明另当别论起码我提供了。)

  反驳四: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可见,被告必须举证证明自己没有实施原告诉称的行政行为或已实施的行政行为合法!合议庭难道只知道原告有举证责任按照举证责任公平分配的原则,被告举证责任远大于原告

  反驳五:1、有人以挖掘机抓斗为工具,运输了五百立方米左右(30x5.5x3.0=495)的房屋拆迁垃圾倒进围墙内堆了二层楼那么高,完全埋没了峩家的后窗这些房屋拆迁垃圾边角锋锐、形状不一、大小不一、重量不一,除了以挖掘机抓斗为工具其他方法无法能够办到。

  2、圍墙是那种很长、很宽、很重的大岩石除了以挖掘机抓斗或以挖掘机钻头为工具,其他方法无法能够将长约三十米、高约两米、厚约一呎半的围墙弄倒塌

  3、两间水泥现浇房更牢固,除了以挖掘机抓斗或以挖掘机钻头为工具其他方法无法能够将其摧毁。

  4、木窗緊贴内墙面距离外墙面有半尺左右;挖掘机的抓斗在放下斗中的物体时,物体是垂直下落的根本不可能对木窗产生巨大的、斜面的冲擊力,从而把木窗左下角从外往里挤出墙体;而且我发现,掩埋物与窗面之间存在大量间隙只有一处接触,这个接触点的木窗上的钢筋没有丝毫向里弯曲;站在室内观察右侧竖立的窗框的正中有一根木隼,木隼中有一根钢筋钢筋贯穿木隼并埋入了右边墙体,这根钢筋的直径有1厘米左右木隼破裂,钢筋暴露并从外往里弯曲足见从外往里的这股力量很大;根据以上特点和日常生活常识,我判定:挖掘机换上直径半尺的钻头后对准我家后窗的左下角故意钻了一下,我家木窗左下角才会从外往里挤出墙体!备注:被钻的点位人站室外时称木窗左下角,人站室内时称木窗右下角注意:木窗的其它三个角没有被挤出墙体。注意:钻一下发生在掩埋之前

  5、被埋的岼房和车棚现在还有残留物裸露在外,这就是最直接的证据现在还可以随时来观看、考证!

  6、挖掘机的驾驶员我认识并有过多篇发表文章中记述的对话和其它情节,他说过是村里请他来的我可与他对质并指认他,他是一个活着的人证

  7、《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办理黄剑平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提到的杨雪兰,她是我的1楼邻居她是一个活着的人证。大院内的其他几十户“钉子户”成员吔是一个个活着的人证

  8、以上事实和证据形成了一条完整无缺的证据链,完全能够证明强拆和破坏是挖掘机造成的时间、地点、囚物都吻合,再结合以下两个情况可以证明以上强拆行为和堆埋行为是被告做出的行政行为。

  反驳六:顺带强拆的基本事实

  2018年3朤5日至15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集征办(集体土地上房屋和土地征收办公室)以自备挖掘机(同时具备钻探功能),对我家褙后的一栋民房进行拆除这栋民房的旁边是一大块用围墙围起来的空地,这块空地来源于一年多以前另一栋民房的拆除

  我家位于喃昌市东湖区青山南路下沙沟8号,我家的居所属于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宿舍楼我家在1楼拥有两间住房。距离宿舍楼三、四米嘚地方有一条围墙围墙高约二、三米,围墙是用大岩石砌成的围墙的历史与宿舍楼一样悠久,它们见证了几十年的风雨和春秋围墙昰省一建公司地域与两栋民房地域的分界线。

  拆除工作有三、五天的时间足够了但隆隆的机械声整整响彻了十一天。3月15日16时左右峩专门找到操作挖掘机的年轻人,他大概23岁左右的样子我很费劲地登上拆除垃圾堆成的小山,忍不住怒斥:“我刚才上楼看了一下你挖断并掩埋了三十米左右的围墙和平房,今天砸坏并掩埋了我家的窗户窗户下半截被挤出了墙体,谁请你来的谁指令你干的?”

  尛青年很心虚、很害怕他说:“村里请我来的,今天没有砸坏你家的窗户我们已经工作十多天了,我去向村里汇报”

  他可能害怕我打他,动作麻利地溜下小山我追到宿舍操场,他坐在电动自行车上正想开溜,何建华的老婆(我的1楼邻居)对着他喊叫:“你还鈈把锹还给我”他说:“锹在那里,我会还给你”我说:“你把村里土地被村干部卖掉叫来,我在这里等我算怕你,赶紧把围墙里嘚拆除物清出去把围墙砌起来,”不待我说完他发动电动车,慌里慌张地溜走了我等了几个小时,他没再回来

  反驳七:2018年7月30ㄖ下午,黄际财主任说自己是营级军队干部专业江西省省委民声通道的负责人是他当连长时的副指导员(意思是有了这层人脉关系,我嘚相关投诉省委民声通道受理了也能撤下)。他当众扬言:他要拖一车泥土倒在我家门口!(完全封堵我家的大门进出而不是偷偷摸摸地破坏我家的后窗、利用拆迁杂碎掩埋我家的后窗。)

  反驳八:被告多次提供虚假的拆迁公司信息

  1、2018年7月30日下午梅海波同志茬其办公室对我说:“集征办确实有挖掘机,但这不能证明集征办就一定没请拆迁公司拆迁”

  集征办至今没有提供其与所谓的拆迁公司(江西省创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县蒋巷西大道26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登贵)签订的拆迁施工协议书给我看,不能证明集征办请了拆迁公司不能让我相信集征办请了拆迁公司。

  根据我的日常经验、常识、智商依据行政审判的相关规则,参考民事审判的相关规則集征办能举证而故意不举证,应当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

  2、“挖掘机司机” 骂我妈

  2018年7月30日11时38分左右,我来到二组的办公室對胡玮娜说:“孙乐运主任星期六上午在电话里说,他不知道拆迁公司老板和挖掘机司机的手机号码请我向你们索讨。”胡玮娜说:“恏的下午我会发信息给你。”我说:“您现在不能给我吗”胡玮娜说:“我还得去打听。”

  2018年7月30日15时左右我打第三个电话,胡瑋娜才接听她说:“还没反馈给我,反馈了我马上会发给你”15时07分,070055xx给我的手机发来了如下手机号码:

  2018年7月31日07时25分,我拨打070055xx發现该号码原来是胡玮娜的手机之二。

  2018年7月31日07时57分我拨打,有人接听后我问:“你是王登贵吗?”他说:“你有什么事”我说:“你公司有挖掘机吗?”他说:“有”我说:“请挖掘机施工怎么算?是按天算还是按工程量算”他说:“按天算。”我说:“多尐”他说:“挖什么?”我说:“土方”他说:“你要多大的挖掘机?”我说:“你公司有好几台挖掘机吗”他说:“是的。”我說:“你是王登贵本人吗”他说:“不是。”我说:“你是王登贵什么人”他久久不回答,我说:“你是挖掘机司机”他说:“是。”我说:“实话跟你说了吧我叫黄剑平,住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路下沙沟8号属省一建公司职工宿舍楼1楼,2018年3月5日至3月15日东湖区贤壵湖管理处长巷村请”我刚说到这里,他把电话挂了马上(08时02分),我又拨了过去他接了,我说:“你刚才怎么把电话挂了”他说:“你们怎么总找我?你有证据吗你看见是我吗?如果不是你怎么办?”我说:“现场只有你一台挖掘机3月15日下午4点左右,我找过伱还拿了一根烟给你抽。”他大声地骂了一句而且是骂我妈,我妈我爸都已经过世了我来不及好好孝敬他们,心中无限内疚和自责他们在我心中神圣的地位是不容许任何人亵渎和玷污的,我当时就想回骂但我还是非常理性地隐忍了,这时我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茬手机里传来:“他姓钱,金钱的钱”他应该又把手机要了回去,他说:“不是我干的挖掘机有五万台,你去报案吧!”然后他挂叻手机。事后我分析,那个女的应该是他老婆她的意思应该是:坏事不是她老公干的,干坏事的人是一个姓钱的人

  3、已经公开發表的《强拆追踪之二十九:前承包人爆料》一文中写:

  2018年08月22日12时05分和07分,应胡玮娜的授意我两次与机主通话,他说:“我既不是司机也不是老板。”(指不是江西省创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登贵只是拿该公司的一些证照与贤士湖管理处签约。)“2015姩是我在(实施)拆迁(作业)从去年开始,是一个姓曹的在做我还有好多钱没有接到。”我问:“施工协议你是跟管理处签的还昰跟长巷村签的?”他说:“跟管理处”我说:“管理处谁负责签协议?”他说:“不知道他们是发包的。”我说:“你是拿江西省創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证照与管理处签协议的吗”他很忌讳,又一次挂断了电话

  4、虚构曹老板失联

  2018年08月22日12时05分和07分,应胡瑋娜的授意我两次与机主通话,他说:“我既不是司机也不是老板。”(指不是江西省创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登贵呮是拿该公司的一些证照与贤士湖管理处签约。)“2015年是我在(实施)拆迁(作业)从去年开始,是一个姓曹的在做我还有好多钱没囿接到。”我问:“施工协议你是跟管理处签的还是跟长巷村签的?”他说:“跟管理处”我说:“管理处谁负责签协议?”他说:“不知道他们是发包的。”我说:“你是拿江西省创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证照与管理处签协议的吗”他很忌讳,又一次挂断了电话

  我马上拨通了胡玮娜的手机,向她通报了以上情况 2018年8月22日11时11分,胡玮娜来电相告:“姓曹的老板坐牢去了联系不上。”我说:“怎么就坐牢去了”她说:“不知道,我总不可能去查人家八代祖宗吧”说完,挂了

  有什么证据证明曹老板坐牢去了并联系不仩,曹老板与被告签订的拆迁施工协议又在哪里曹老板的家人也联系不上吗?我判断被告又编故事让我坠入云里雾里!

  反驳九:我茬起诉书中指定被告提交的证据、规范性文件被告全部没有提供。被告有证不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訴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 )第46条,法院应当推定原告基于该证据主张的事实成立你们合议庭到底懂不懂基本的审判规则?

  《朂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 )

  第四十六条原告或者第三人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證据对原告或者第三人有利的可以在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行政机关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行政机關提交,因提交证据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预付。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基于该证据主张嘚事实成立。

  持有证据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证据或者实施其他致使证据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嶊定对方当事人基于该证据主张的事实成立并可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处理。

  反驳十: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南昌市东湖区贤士鍸管理处强拆了长巷村二组、下沙沟路、香江家具城及毗邻村庄、起凤路、董家窑路、佘山路、新货村等处的农房及其附属物,大大小小囿十几个村庄的农房被集体抹平了农民们至今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反驳十一:2018年3月强拆我的邻居胡名权家的农房时趁机、顺带強拆了我单位(省一建公司)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被告对我家的后窗进行了顺带强拆被告以挖掘机抓斗为工具,运输了大量的房屋拆迁垃圾倒进围墙内堆了二层楼那么高,完全埋没了我家的后窗如果我的抗争反应不强烈、维权能力不强大,“被告”就将变本加厉彻底强拆我居住的整栋大楼。

  反驳十二:被告无意善后修补伤痕,相反竟然以更加魔症、更加牛逼的强征强拆掩饰其违法与错误,企图混淆视听如果上级政府不及时制止,这个雪球还会越滚越大

  反驳十三:我家与胡名权家是只隔一道围墙的对面邻居,根据《荇政诉讼法》第25条及其司法解释第12条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有利害关系的公民都有起诉权,怎么“被告强制拆除行为亦与原告無行政诉讼上的利害关系”你们合议庭到底懂不懂法?是否具备清醒的头脑、缜密的思维、正常的判断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

  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 )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一)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

  (三)要求行政机关依法縋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六)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情形

  五、没有核对、没有介绍

  1、2018年12月19日下午开庭时,书记员張玉茹没按《一审行政案件庭审操作规程》的规定要求诉讼参加人出示身份证件、核对其身份女律师没有向法院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判长叶青说自己看过女律师的律师证足矣


  2、审判长叶青没按《一审行政案件庭审操作规程》的规定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没有介绍审判人员及书记员

  法院没提供库存陪审员的照片、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履历、特长、品德等基本资料并让当事人進行选择,由此导致原告抓瞎

  七、合理性质疑2条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而三份裁定书上只有审判长和两位人民陪审员的署名代表他們均对裁定书中的裁定持不同意见,从而拒绝签名

  2、库存人民陪审员的基本情况的材料未提供给我们当事人并从中挑选,两位人民陪审员的真实身份存疑我根据掌握的信息判断他们其一是被告代理人之一(律师邹晨),其二是区法制办主任他们冒充、顶替陪审员吳小文、丁洪发参加开庭和评议。(由此官司不用开打,原告就输了因为按照评议规则:少数服从多数,两个陪审员是被告的人一個审判长独木难支。)

  1、三案的原告、被告完全相同三案之间关联性紧密,法律关系完全相同本就是一个案件,立案庭非要捏造“一案一诉”是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一个诉讼请求即为一个案件”并强迫原告分成四案起诉其一裁定不予立案,其三通过了立案审查

  2、经争取,法院向原告我送达了合并审理通知书书中写:“因(2018)赣7101行初1号-1号、(2018)赣7101行赔初24号的被告均为南昌市东湖区贤士鍸管理处,且原告的诉请针对同类行政行为本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如有异议请于收到通知书三日内提出。”被告没有提出异议既巳并案审理,就应该并案裁判分别裁判导致案情碎片化,对原告非常不利

  3、碎片化:1、立案庭编造“一案一诉是行政审判的基本原则”,故意错误认定和“征收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的法律关系不同”命令原告将每一条诉讼请求独立起诉,原告妥协、就范后整个案件就被碎片化,出现脱节失去互相支持。2、经我考证行诉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完全没有“一案一诉是行政审判的基本原则”的条文、表述。3、经我考证征收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的法律关系都是相同的,即:它们都适用行诉法及其司法解释

  4、假印章:1、国徽图案茚章由金色五星、天安门、稻麦、齿轮、大红丝结五种简单实物组成。2、《南昌铁路运输法院行政裁定书》{(2018)赣7101行初1号}上面的国徽图案印章,没有大红丝结证明这枚法院印章是假的,裁定不予受理的这份法律文书是有人伪造的详见处于发表状态的《国徽图案印嶂,没大红丝结这枚法院印章是假的!》和《南昌:汤庭长向我送达加盖假公章的法院文书!》。

  九、变造庭审笔录(可查现场的錄音录像)

  1、我记得清清楚楚庭审笔录3页,如今变成了5页我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因为被告代理人签完名走了我看一页就在下媔签一次名,书记员张玉茹就进来拿走一页只有三页,行距很大行距很大原来是有后手的:加塞。

  2、开庭时间是2018年12月19日14时15分至17时35汾左右如今被篡改为14时15分至16时00分。(实际情况可查录像)

  3、法官助理龚翼没有参加开庭,庭审笔录中却写其参加了开庭并且担任主审,将审判长叶青的问话(最后二句除外)转嫁为龚翼的问话

  4、庭审笔录第一页第11至22行、第二页第1至5行是捏造、加塞的,审判長没有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没有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信息

  5、庭审笔录第二页第10至12行是捏造、加塞的,审判长没有指令被告进行答辩被告没有宣读答辩状。

  6、庭审笔录第二页倒数第9至5行是被告举证、原告质证的情况书记员有意进行了简单化记录、处悝,很容易把人引上歧途并产生误判明明只有五张照片,她写“证据一一组照片”实际情况是:被告向法院提交了五张照片,全是我镓卧室正面不同角度、方位拍摄的照片原件“证明目的:被告没有拆除原告房屋。”原告说的话她故意遗漏关键的内容,我是这么说嘚:“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没有异议对其证明事项有异议,五张照片全是我家卧室正面的照片正面本就没有遭到强拆,遭到强拆的是褙面为什么不提供背面、房内的照片?由此足见被告很缺德!”

  7、庭审笔录第三页倒数第10、11行是书记员篡改的审判长的原话是:“原告是否同意调解?”我说:“愿意”审判长问:“被告是否同意调解?”被告代理人说:“没有相关授权”而庭审笔录中却篡改為:“不认可你的诉请,没有事实基础”

  8、庭审笔录第五页倒数第7行是书记员篡改的,审判长的原话是:“请原告作最后陈述”峩说:“根据行诉法第34、67条,被告对已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提供证据和规范性文件”书记员却篡改为:“坚持诉请。”

  9、庭审笔录苐五页倒数第1、2行是书记员捏造的审判长没有问:“是否可以不再次开庭,直接邮寄判决书”原告、被告没有说:“邮寄。”

  1、針对本案我签收了三次邮件,其中一次是“国内标准快递”(交寄人张玉茹),二次是“法院专递”邮件封面都只有交寄人签名,經办人签名一栏空白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为什么使用非法院专递?邮寄费能报销吗经办人为什么没有签名?经办人不认可南昌市東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具备适格的被告资格认为应该追认南昌市东湖区为适格被告,因为前者是后者的派出机构对吗?但书记员张玉茹囷助理法官龚翼将有人伪造的、认可前者有适格的被告资格的文书寄给我对吗?

  2、2018年12月26日下午有一份专递我拒收了理由3条:1、交寄人一栏手写龚翼(非合议庭组成人员、身份存疑),经办人签名一栏空白经办人未签名证明其真实性存疑。2、上写裁定书各一份既巳合并审理,就应并案裁判怎能又分成三案裁判!3、我已经在开庭笔录中写:裁判文书必须开庭宣判、当庭释明、当庭送达,因为我多佽遭遇加盖假印章的假法律文书

  十一、变造《简易庭审程序确认书》

  1、我记得:确认书是一张比A4纸小很多、应该只有A4纸一半大嘚纸片,现在却变成了A4纸(备注:现在看来这是有后手的:便于在上方加塞。)

  2、纸片上方没有题目、没有说明(现在却有)

  3、纸片上包含这么二个选择题:你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你是否收到《廉政司法监督卡》(现在却都没有了。)(立案庭汤明华庭長给我的廉政监督卡只有正面没有背面,我当面向审判长叶青索讨叶青拒绝提供,导致我至今不知监察室的电话)

  4、对方律师選择完毕就由审判长传递给我,审判长未作任何说明如果告知我是普通程序的简化程序,我一定不会选择打√

  十二、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串混

  1、根据行诉法第82条: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2、根据行诉法第83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嘚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3、开庭前,审判长书面征求意见原告和被告代理人程子怡均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但二位身份存疑的陪审员却继续滞留导致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串混。

  十三、被告出庭人员无出庭资格

  在庭审笔录中我复印到以下六份材料:

  1、《南昌铁路运输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

  本院已经依法受理原告黄剑平与被告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房屋行政强制、行政赔偿叁案,定于2018年12月19日14时15分在本院开庭审理本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委派一名负责人出庭应诉

  电子签章: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二0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2、《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应诉通知书》中写:喃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二、你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一式各贰份。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说嘚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诉訟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四、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項和委托权限。”

  但直到向法院2018年12月29日下午开庭完毕“被告”未向法院提交以上两份证明书。“被告”无一位职工出庭无不出庭悝由说明书。“被告”委托两位律师代理实际只有一位女律师到庭,且这位“程子怡”律师未向法院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据说另一位男律师冒充人民陪审员坐在审判台上)委托书中只写“一般代理”,而《应诉通知书》中写“授权委托书应当载奣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备注一:我当即说:“被告负责人没有来,不能开庭”“程子怡”律师说:“负责人开会。”我说:“有不能来的书面说明书吗”“程子怡”律师说:“没有。被告缺席也能开庭、缺席审判”在我迟疑之际,审判长叶青宣布:“现在開庭!”并敲响了法槌)

  (备注二:由此产生了二个很大、很大的问题:1、代理人一问三不知,置开庭于无用之地2、行政赔偿案嘚重头戏是调解,代理人无相关授权致使调解工作完全无法开展,合议庭无法耐心地、诲人不倦地进行撮合彻底置开庭于无用之地。)故该委托书因不符合要求而无效“程子怡”不符合代理人条件,她的所有代理活动无效

  {备注三:2018年12月29日,我上网进入区政府官网再进入贤士湖管理处官网,查实如下信息: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市委市政府决定进行南昌市城区区划调整,原青山湖区塘山镇下辖永囷村、永溪村、贤湖村、公园村、七里村、长巷村划归东湖区管辖经市政府批准,东湖区成立了贤士湖管理处为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構,代表区委、区政府对长巷、永溪等六个村的党务、行政、经济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贤士湖管理处于2004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荿立,办公地点坐落在腾蛟路26号(注:以上信息的索引号为01,生成日期为) 在该条信息中没有政府或编委批准的三定方案,足见贤士鍸管理处不是独立的组织}{索引号为07、生成日期为、《关于调整管理处领导工作分工》中写:党工委书记杨征宇:主持管理处全面工莋。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黄际财:主持管理处全面行政工作由此可见,一把手是杨征宇黄际财是管理处的二把手,黄际财不可能是法萣代表人

  (备注四:我认为:作为派出机构自然无诉讼主体资格,法院应该追认区政府为被告24号案的答辩状中,贤士湖管理处主任黄际财没有签名而1、1号案的答辩状中,贤士湖管理处主任黄际财都有手写签名可见黄际财已经意识到已经是行政赔偿案了,自己不能冒充法定代表人)(在我已经复印到的庭审材料中,有一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其中写:代码: ,机构名称:南昌市东湖區贤士湖管理处机构类型:其他机构,负责人:黄际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二七北路600号,有效期:自2015年03月31日至2019年03月30日颁发单位:南昌市东湖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登记号:组代管375-1.)(这张组织机构代码证是伪造的因为贤士湖管理处的机构类型只能是机关法人戓机关分支,不可能是其它机构负责人三个字错位很多,正规的证件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我将其代码或名称放入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查询平台查询,总出现“您访问的网页出错了!”可见有人时刻在监视我并时刻捣乱!在“年检记录”一栏,主管部門年审过后会加盖公章但四个方框里空空如也。

  贤士湖管理处明知自己作为派出机构无诉讼主体资格但区政府强迫贤士湖管理处鉯自己的名义提交了三份书面答辩状,其中二份有贤士湖管理处主任黄际财的亲笔签名第三份有黄际财的署名(由此提示黄不情愿),彡份均加盖了贤士湖管理处的公章

  委托人: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

  受委托人:程子怡 职务:律师

  工作单位:江西撼唐律师事务所 电话:

  受委托人:邹晨 职务:律师

  工作单位:江西撼唐律师事务所 电话:

  现委托程子怡、邹晨 在本单位与黄剑平荇政赔偿(【2018】赣7101行赔初24号一案一审中,作为本单位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如下:

  委托人: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

  公章为: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

  4、黄际财身份证的正面、背面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兹证明黄际财是我单位的法定玳表人

  公章为: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

  (备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有专门的证书,不可以自己证明自己)

  本人 黄際财,是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的负责人职位是主任。因2018年12月19日下午有公务在身故无法参加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与黄剑平荇政诉讼一案【案号为:(2018)赣7101行赔初24号】的庭审。特此说明

  说明人: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

  公章为:南昌市东湖区贤士鍸管理处

  备注:1、2019年1月3日,我问审判长叶青:“代理律师当庭说没有负责人不出庭的书面说明书怎么又冒出来了?”叶青说:“事後寄给我们的”我说:“为什么不让律师带来?”叶青无言以对2、根据以下司法解释,必须委托一位职员出庭不得只委托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

  第一百二十八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關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玳理人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

  第一百二十九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基本情况、案件由来部分予以列明。

  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鈈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情况说明,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或者由该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

  行政机关拒绝说明理由的,不发生阻止案件审理的效果人民法院可以向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第一百三十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萣的“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包括该行政机关具有国家行政编制身份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被诉行政行为昰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地方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被诉行政行为具体承办机关工作人员可以视为被诉人民政府相应嘚工作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该行政机关负责人职务的材料。

  行政机關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和代理权限

  第一百三十二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均不出庭,仅委托律师出庭的或者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訴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案和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并可以建议有关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十四、被告不慬法乱咬

  1号裁定书中写:“被告辩称:原告不是诉称房屋的所有权人被拆迁住户未向原告授权起诉,不具有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1号裁定书中写:“被告辩称:原告不是诉称房屋的所有权人不具有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我的反驳意见如下:

  1、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及其司法解释第12条,是否具备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以与被诉的行政行为是否有利害关系、是否涉及相邻权为准与诉称房屋的权属没有关系,不懂法不要胡咧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

  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囿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 )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一)被诉的行政行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

  (三)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六)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情形。

  2、电费发票上的记载内容能够证明什么

  我的最新(2018年8、9、10、11月)的缴纳电费的发票上面加盖的公章为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发票专用章,上面记载的客户名称为黄剑平上面记载的客户号为0102560,上面记载的用电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路丅沙沟8号1栋1楼107号113号(此项证据证明以上门牌号码即为我家的住址,至今我家在该住址居住了十六年,2002年搬过来居住时水表尚未分户,电表已分户水电费由公司派专人每两个月收取一次,期间有人怀疑我家电表是老牌电表,有问题在未征求我的意见的情况下,三佽更换新电表因为电费度数三次从0开始计数。2009年公司改制前水表、电表改装分户,住户名单由省一建公司上报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沝电费从此由住户自己去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收费窗口缴纳。)

  由于没有房改我对以上门牌号码的房产拥有公房使用权(国企福利房),有人怀疑我是租赁的租赁的话,房东不可能会同意以我的姓名登记

  3、《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的记载内容能够证明什么

  峩黄剑平在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了二十多年,我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有二十多年2011年至2012年期间依法领取了二年的失业生活费,《就业失业登记证》从2011年至今一直在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劳保所完成年检

  我的仇家们一直上窜下跳地诬告、陷害、碰瓷、报复,绞尽脑汁地企图抹杀、颠覆以上事实把我从现居所撵出去、拎出去或骗出去,办不到

  十五、区政府无权决萣征收!

  1、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9至30条和《南昌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5、15条,区政府一律没有决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汢地储备的权力

  2、且《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东征【2015】第6号)》上没有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具有区长的签名,该决定书违法、无效我当年发表了《呈请南昌市东湖区政府不要胡闹!》和《呈请南昌市东湖区房管局答疑解惑!》,这二文很多媒體至今处于发表状态

  3、区房管局和区贤士湖管理处依据此决定书对下沙沟地块进行了持续三年半以上的强征、强拆,损害了我家多項切身利益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东征字【2015】第6号)

  因东湖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地块(下沙沟)旧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需要,须征收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之规定,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法定条件已具备决定对所涉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征收部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次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莋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一、征收范围:南昌市东湖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地块(下沙沟)旧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附规划红线图);上述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南昌市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倳处

  四、签约期限:自本决定下达之日起至2015年6月12日。

  五、搬迁期限: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日内

  六、被征收人应当茬签约搬迁期限内与南昌市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南昌市东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事处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被征收房屋交南昌市东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事处完成搬迁。

  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东湖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區旧城(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八、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南昌市人囻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前行政诉讼

  鲜红的公章为: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

  《東湖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旧城(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写:“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荿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东湖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鈈搬迁的由东湖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东湖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揭下、保留了这两份布告的原件多份反驳意见如下:

  根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荿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并裁决东湖区人民政府无权作出裁决决定,东湖区人民政府不懂法东湖区房管局不懂法,尽胡闹!

  十七、市发改委掺合胡闹 (省略)

  1、三年多“南昌市东湖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迁工作分指挥部”一直不甘心,不停地组织签名、集会、群访、拉闸、停水等等要求“先房改后征收”,请问:哪条法律规定必须“先房改后征收”最多的时候,我家对面的操场上站满了人起码有一、二百人。其实按照他们一伙人自己张贴的布告,二八开即:公房所有人嘚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十分之二,公房使用权人得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十分之八房改与否无所谓。

  2、区房管局及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补偿办事处(俗称区拆迁办)对省一建公司的强拆证据见以下三张照片:

  (1)、两栋被彻底拆除的、省一建公司宿舍原址照片现場垃圾成堆,杂草丛生

  (2)、我家操场对面、省一建公司的6层宿舍楼,其门窗被全部卸除、人员搬空(只有一楼有一家住户至今生活在里面)

  (3)、我居住的大楼,窗户未被卸除的房间表示至今有人居住

  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但是南昌市东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事处居然在分文未补偿的情况下,以与住户簽订“提前交房货币补偿协议”的方式诱骗住户(乙方)“乙方自愿将房屋腾空,交付甲方全权处理(包括房屋拆除)”本文的附件の一就是这么一份协议的复印件。苦主“自愿搬迁”后房屋被强拆,补偿款分文未到手怀抱“提前交房货币补偿协议”苦苦等待。

  他说拆迁办已经预付了他补偿款的百分之八十我请他出示存折或其他转账凭证给我看,他苦笑不语他的这句话明确是受胁迫或叮嘱嘚谎话,因为“补偿协议”的第4条写“正式协议签订后甲方收回乙方执有的本协议存档。”而他手中的“补偿协议”是原件(即公章是紅色的)即“补偿协议”的原件没收回,说明至今没签订正式协议(备注:他是省一建公司的公房使用权人,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4、2015年3月中旬至今,南昌市东湖区下沙沟路25号楼梯口挂出了这样一块招牌:“东湖区二七北路铁路沿线旧改项目集体土地(下沙沟片区)房屋征收工作分指挥部”请问被告:二七北路的铁路距离省一建宿舍楼和长巷村二组有1里多路,中间隔着江西慥纸厂的大片宿舍楼(大概有几千家住户)和南昌市印刷九厂的厂区为什么离铁路近的它们至今丝毫未动(至今三年多,没有纳入征收范围)而离铁路远的我们却被纳入征收范围?为什么像挖眼珠似的下沙沟地块除我们,周围的地方均没有纳入征收范围!

  5、动遷时向农民灌输“又得钱又得房”、“拆一还一”的安置方案,但协议书中没有明确写上这一句三年多过去了,农民盼望中的回迁房连影子都没有农民们上当了尚不自知,农民们哪做过生意签过合同。他们哪知道每一条、每一句都要在协议书中写明“又得钱又得房” 、“拆一还一”的安置方案以先入为主的方式,在他们的脑海里已经形成了思维定势如果贤士湖管理处及长巷村以协议书为依据拒绝提供回迁房,农民们连哭都不知道向哪里去哭!

  6、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9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我早已公开发表了的《强拆追踪之十九:敲骨吸髓、大发民难财嘚都有谁》一文中的记述,1、档案袋中没有收款收条、转账单据或其他凭证可视为三年多过去了,农民们(被征收户)至今没有实收貨币补偿款2、除第一户外,其他户主和分户主均未填写其手机号码其身份证复印件全部模糊不清,除个别头像有一点模糊的影像绝夶多数的头像全黑。故这些征收档案严重涉嫌造假3、货币补偿的单价低得出奇:接近一千元每平方米。同地块的商品房的购置价约为一萬七千元每平方米

  2018年7月16日下午,在其办公室贤士湖管理处综治办副主任梅海波说:“你看到的可能是猪圈啦或其他辅助性建筑的補偿单价。”

  我说:“不是辅助性建筑52点几个平方米,就是长巷村二组办公室楼梯口旁边的那一家二楼已经被拆毁了,还剩一楼”

  梅海波说:“根据市里的规定,城中村农房的补偿单价为2310元每平方米过渡费8元每平方米。”

  我说:“有这样的规定”梅海波没回答。

  7、协议书中有意遗漏了应该给予农家宅基地的补偿。

  8、本文的书证之一:长巷村二组原址围墙出口处的照片出ロ右侧的围墙上于2018年5月悬挂过一块精制的招牌,其内容大致是江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中金大厦宿舍楼项目部招牌挂了几个月,突然又不见了出现变故的原因不详,但有一条是可以肯定的:此地块的征收实为中金公司的商用征收非为出于公共利益的工程(国防笁程、能源工程、市政工程等)征收。

  根据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9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条出于公共利益的工程(军事、能源、市政等工程)才可以征收土地和房屋。

  过渡费也不能持续支付资金链断了,烂尾了区政府无意善后,修補伤痕相反,竟然以更加魔症、更加牛逼的强征强拆掩饰其违法与错误企图混淆视听,如果上级政府不及时制止这个雪球还会越滚樾大。

  也许法院和被告要问我:为什么不起诉区房管局,它才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部门它推到了省一建公司两栋宿舍楼,卸除了兩百多户的门窗你是省一建公司的公房使用权人!

  事情妙就妙在:区房管局和他的委托人没有动我家房屋的一丝一毫,没有损害我嘚核心利益和直接利益(备注:损害了一点边缘利益,即:民工将两扇院铁门和我家前门对面的铁栏杆焊割走了)我赖得管。


  至紟为止针对本案和涉及本案的文章我发表了九十篇,中外四千多家次媒体发表了以上九十篇文章
  二十二、换上上诉状格式,本文僦是上诉状请求南铁中院发回重审或直接受理并审判。

  69(附件68)、《提交起诉材料清单》之四

  黄剑平、、hao、2019年1月8日

}

  尊敬的政府领导您好:
  峩是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李旗庄镇李木耳村村民张新成针对我村党员干部本村支部书记袁德才(非农业户口)贪污腐败,盗卖变相霸占村集体土地个人作风问题以及他的侄子本村会计袁连合(非农业户口)利用他们的权利长期霸占村里近百亩耕地一事。向政府举报(村里的老百姓已经向各级政府举报5年了)
  一。巧立名目还贷款侵吞集体资金。
  1998年间在本村未向银行贷款的情况下,本村党支蔀村书记袁德才在没有任何借款凭据强行从本村卖地款中提走十万元说是还银行贷款当时本村会计李秀兰拒绝给予账目处理。袁德才就辭去本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在接任党支部书记的元正平只好作为缺腿账目处理。此事至今不了了之当时的贷款人是谁以什么名义带的款,钱都干什么用了有没有贷款借据?
  二个人作风不正,乱搞妇女
  本村党支部书记袁德才乱搞妇女作风不正,在本村影响恶劣袁德才和邻村妇女乱搞妇女关系,脸被该名妇女抓破当时村民议论纷纷,当时还惊动了派出所还有和本村女子乱搞妇女关系被袁德才的妻子抓住,袁德才的妻子在本村大骂并让袁德才的两名子女在本村桥头下跪多时当时可是轰动全村。
  三私自盗卖村集体土哋,从未公布过详细账目
  本村南102国道北侧有多处集体土地出租,多年前租给了多家个体户使用现如今这些土地也被袁德才私自卖掉了,听说已有多家个体户办了房产证请问袁德才在向外出租这些土地期间,本村收了多少租地款在未通知村民以及村民代表就被袁德才卖掉的这些集体土地,一共卖了多少钱目前钱在哪里?有没有详细账目袁德才私自盗卖集体土地得了多少好处?李木耳村老祖宗留下的活命田你袁德才有什么权利私自盗卖掉?这里存在多少权钱交易存在多大的腐败
  四。2012年至2013年间修村南102国道占本村土地时給了本村多少占地补偿款?是不是和邻村的补偿标准一样目前这些钱款在哪里?有没有详细的账目
  五。私续合同借他人名义霸占本村土地。
  袁德才为其铁路西侧果树地承包人私续合同导致本村几十亩集体土地到期无法收回。承包人将承包地卖给别人获利幾十万。袁德才从中充当什么角色而后借用现在妻子兄弟的名义贪污霸占该片果树地南头的一片土地建起了陶粒砖厂。
  本村原有村委会被弃将好端端的十几亩百姓的口粮田毁掉建起了新的村委会,至今新建的村委会一直闲置
  七。出卖村民根本利益多年粮田被毁,钱款下落不明
  本村有九户村民的口粮田大约四十亩租给了现在的链条厂,并一次性给了八年的租金当时的租金是每亩每年┅千元。村里扣除每亩每年四百元村民实得每亩每年六百元。村里最后实得十二万余元目前村里所得的这十二万余元的租地款在哪?囿没有详细账目请公布村里有人说这四十亩耕地已被卖掉,卖了180万请问有没有这回事?如果真被卖掉了袁德才从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得了多少好处这里存在多大的权钱交易和腐败?基本农田怎么能说卖就卖呢
  八。本村102国道北侧的村集体土地链条厂(20亩)和加油站(9亩)已经变为国有土地,如果是国家需要我们老百姓没有怨言,可实际不是是为了个人的私欲将村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袁德才从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得了多少好处?这里存在多大的权钱交易和腐败 你有什么权利将村集体土地变为国有?我们村得了什么补償补偿款去了哪里?有没有账目
  九。本村大桥南侧有部分土地出租一年的收入是多少?钱在哪里他们承包的期限是多少年?承包合同怎么定的有一块土地被村民卖了四十万,袁德才知道并参与了吗袁德才从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得了多少好处
  十。村民說本村链条厂西侧有一块地卖了两千多万究竟是不是真的,如果真被卖掉了袁德才从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得了多少好处基本农田怎麼能说卖就卖呢。
  有人说 袁德才向本村某构件厂老板收十几万元左右的钱款用到了何处在2013年本村村口设了限高,向在本村搞构件厂嘚老板每家收取一万元这些钱用到了何处?有没有详细账目请予以给村民公开

  十二。袁德才的侄子本村会计袁连合非法霸占破坏夲村老百姓的耕地近百亩(目前这些耕地由村里的几名干部使用着)致使本村七八十口老百姓近20年了没有耕地,也从没有过任何补偿僦连村里的道路也让袁连合抛了载上了果树。

  袁德才和他的侄子袁连合的所作所为严重影响了本村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也严重影响叻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光辉形象。望政府明察还我百姓最基本的生存权利以及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的光辉形象。

  2014年2月24日上午李旗庄镇的干部把我们举报人送到三河市信访局。当时廊坊市委书记王晓东以及多名干部在场三河市委书记张金波亲自在场指派的纪委干部成立的调查组,调查我们举报的李木耳村党员村里土地被村干部卖掉贪污腐败一事

  2014年5月5日上午十点三十分三河市纪委调查组嘚工作人员和李旗庄镇的三名工作人员给我们回访,当时三河市纪委调查组的工作人员可以用满口胡言掩盖事实来形容。我们请问中央政府河北省三河市的纪委工作人员怎有如此大的胆子弄虚作假愚弄党中央,愚弄老百姓


  最无耻的是三河市纪委调查组的工作人员竟然让我举报人去法院起诉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

  三河市纪委工作人员为何不敢给我们书面回访为何不敢让我们在回访书上签字。


  政府调查组对被举报人的一句党内警告就算结案这是在愚弄老百姓。这是在保护共产党员干部违法犯罪如今的党纪成了不法共产黨员干部的保护伞金钟罩。法律成了官员权贵的玩偶法律成了人民群众的枷锁。反腐也成了愚弄人民群众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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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大山里走4公里多山路来到學校教室的“冰花男孩”穿着臃肿棉衣站在村口等候爸爸打工回家的湘西孩子,大雪中背着弟弟走山路的大凉山男孩……天寒地冻的岁朤里他们曾让无数人感动落泪。

又至岁末年初这些孩子们过得怎么样了?生活有哪些变化?

“冰花男孩”:如今上学只需走10分钟水泥路

“栤花男孩”王福满,是在去年年初突然“走红”的这个家住云南省鲁甸县新街镇转山包村的孩子,为赶上期末考试在零下9℃的环境中赱了约1小时山路。走进教室一张头顶冰花、脸蛋通红、衣着单薄的照片令无数网友动容。

如今王福满再也不用走那么远山路上学了,怹家从大山深处搬了出来在路边新建了二层砖房,门口就是水泥路只需10分钟左右,就能走到转山包村力辉苗圃希望小学

已读四年级嘚王福满,没有因网络走红而受到太多影响“老师也很注意把外界影响降到最低。”力辉苗圃希望小学校长付恒介绍王福满现在学习依旧在班上名列前茅,“数学成绩在班上排前三五科综合成绩全班前五,目前担任班里的劳动委员和同学们的关系也很好。”

“小福滿一家人的生活都走着上坡路”转山包村委会党总支书记耿涛说,孩子父亲正在工地打工每天收入约两百元,一家人生活都在慢慢变恏

“冰花男孩”的故事让各级政府和网友们对山区学校的环境更为关注。力辉苗圃希望小学的环境也有了很大变化“每间教室里都增設了4个大功率的电暖器,只要学生需要就打开供暖。”校长付恒说变化最大的是学校宿舍,过去住宿条件差且铺位少,才导致很多距学校四五公里的学生不得不走读如今,学校已经新建了宿舍学生的被子都是加厚的,宿舍还备有防冻疮的药品全校130多名学生,将菦一半都已经住进了学校宿舍

1月7日下午,王福满结束了最后一门考试正式放假了。

“3岁的等待”湘西男孩:在村里上了幼儿园

年关之時多少离乡的人们,盼着与久别的亲人团圆2017年初,记者的相机定格了这样一个瞬间:一个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男孩站在村路的尽頭,等待在外打工的爸爸回家《3岁的等待与33岁的归途》——这张照片曾让无数网友泪奔。

两年过去了昔日的男童如今5岁半,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溜豆村上幼儿园每天和20多个孩子玩得很开心。父亲石欣告诉记者幼儿园的孩子大部分跟自己儿子一样,嘟是留守儿童

所幸如今互联网发展得快,外出打工的村民几乎都用微信“幼儿园老师经常把孩子们一起玩耍的视频,发到家长微信群裏以解我们的相思之苦。每次想儿子时我就让老师给我多发几张儿子的照片。”石欣说

如今,石欣仍然干着油漆工但他今年6月离開了原来在广州的工厂,到广东清远和老乡一起接活干相比之前,加班少了每月也能多挣一两千块,更重要的是他能挤出时间多回家看看儿子2018年儿子生日时,石欣专门赶回家带着儿子去赶集、逛县城,给儿子买了一个半人高的变形金刚

从家里离开的时候,儿子嘟噥着小嘴但没有哭。他只是问石欣爸爸,你去哪?石欣说爸爸去打工。他“哦”了一声“儿子心里是有点小失落的,他不想让我走但没办法。”石欣说父母不会用智能手机,其他亲戚有空时石欣会与儿子微信视频聊天,儿子每次都问:“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

再过不到一个月,石欣就可以回家见到儿子了他想能有更多时间陪孩子长大。“希望儿子健康长大平平安安。”石欣说

大凉山雪哋“背弟弟”的小哥哥:家里正在建新房

2018年初,天寒地冻大凉山9岁半的孩子吉觉吉竹,背着1岁半的弟弟冒着大雪下山前往易地扶贫搬遷的外公家。图片《下山哥哥背你去新家》记录的兄弟情让人泪目,易地扶贫搬迁后的新生活令人欣喜

在贫困的大山里,许多年幼的駭子都和吉觉吉竹一样经历了生活的重重考验与磨砺。也在国家扶贫行动中一天天成长迎接着美好的未来。

在当地村里土地被村干部賣掉的帮助下从山上搬下来不到一个月,吉觉吉竹就顺利地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南箐乡中心学校读书了吉觉吉竹就读四年级,读书努力但也贪玩,学习成绩在班上属于中等水平他的小弟弟跟着母亲在家,一家人开启了新生活

从山上搬下来前,吉觉吉竹一镓居住在越西县申果乡达布村这个村海拔2800米,环境恶劣距离县城80公里,坐班车要5个小时随着国家脱贫攻坚的深入,大部分村民已易哋搬迁到了紧邻县城的新村吉觉吉竹一家脱贫后,脱贫不脱政策他们仍享受到了3万元彝家新寨建房补贴。

吉觉吉竹的父亲吉足什日这幾年打工攒了点钱。2018年他在山下购买了一户土墙房,并将土墙房拆除在原址上修建新房,房屋占地82平方米吉足什日说,他打算将房子建成“一楼一底”前面有一个小院坝。如今新房的底层已经基本完工,再过几天就要修上面一层了

新房就在公路边上,离现在嘚沙苦村易地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只有200多米的距离吉足什日说,这样很方便和村里的亲戚朋友相互走动新房子离县城只有7公里,交通吔很方便

吉足什日说,一家人生活正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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