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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青海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12年9月25日省安全监管局会同西宁市、湟Φ县、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在甘河工业园区对青海西部锌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珠峰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对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体系、生产备案、销售流向清晰、档案记录、教育培训、苼产设备、仓储设施等资料、台账、档案的检查发现企业存在台账、记录、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针对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企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禁毒委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相关要求;二是企业要建立健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体系认真履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加强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销售负责人及有關人员在内的责任体系建设;三是企业要严格依法从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规范生产和经营行为,加强销售管理严禁超许可范围生产和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设备、仓储设施、产品包装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或有关规定;四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門要通过许可证审查和备案证明延期换证等手段依法依规严格要求,从严把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准入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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