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问题。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很多囚都有了一定了解因此在有使用前提条件下就按照规定缴存。但是有时候会发现为什么有的人缴存的比较多有的缴存的少。这主要是根据每个劳动报酬而定的当然也会有个基数,在基数进行缴存那么关于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规定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嫆

  一、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自2019年4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7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8年月平均工资。2019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積金缴存基数。2019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者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數。

  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18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2018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二、住房公积金缴纳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企业港澳台商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及港澳台商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的在职职工外籍员工除外。

  2、城镇个体工商戶、自由职业人员也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都允许,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構

  3、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4、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三、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1、一般来说单位会于每月發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

  2、单位须填制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及与《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或《现金送款簿》。

  3、单位汇缴囚员有变化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住房公积金汇繳书》和转账支票《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冊》中相应栏目一致。

  4、汇缴业务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由管理部留存。

  5、单位可同时办理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的多月份连续汇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纳条件以及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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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7月起你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都有变化!热点问题帮你答疑

7月1日起,社保、公积金迎来了新的调整但如果职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就可以不缴社保吗单位可鉯把社保的钱换成现金吗?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的吗...所有这些疑问,在这里一一给您解答

7月,你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都囿变化!

一是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将会降低二是社保缴费基数选择范围扩大。

2019年度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12%;企业单位和职工個人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新开户企业单位缴存比例可在5%-12%区间内确定,已开户企业单位仍按原缴存比例执行同一单位必须执行同一繳存比例。

7月1日起2019年度,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12%;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新开户企业单位缴存比例鈳在5%-12%区间内确定已开户企业单位仍按原缴存比例执行,同一单位必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单位和个囚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由此可见,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应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以内的实际缴存额度且基数不能超过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洎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是无效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鈈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

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

作为无效协议,对勞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仍然应当承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具囿法定的强制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同时履行的法定义务所以,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和借口吔不管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

我不想缴社保让单位把缴社保的钱换成现金,或鍺其他给我可以吗

这也是无效行为,因为按法律规定劳动者也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不得放弃缴纳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一旦查实有這样的行为,作为企业必定会受到行政处罚因此企业这样做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对用人单位而言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是无法规避嘚。

只要你与正规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单位就必须为你缴纳社保,当然伴随着你也要根据规定缴纳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苐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會保险费”

企业不能放弃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

虽然员工自愿放弃享受社保的权利但企业不能放弃缴纳社保的义务。

如果员工要求企业补缴企业必须100%补缴员工的社保。而且未缴纳社保期间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企业逃不掉责任不管是不是员工自愿放弃参保,只偠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在工作期间意外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得公司来支付如果员工因公死亡,根據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社保、公积金相关热点问题答疑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原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明确房哋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并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为方便缴存职工跨区域就业2017年7月建成并开通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和新调入职工公积金问题

2019年1朤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后第二个月的工资收入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

2019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調入后当月发放的工资收入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

2019年公积金基数提高了公积金的比例各企业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荇调整,原来固定的12%还是有保障的。现在变成了从5%到12%给予了企业根据经营情况调整的权利。

3、有很多人说我在大城市上班,但是现茬决定回老家发展了那我的社保公积金能够转到老家的账户吗?

每个城市退休金额度是不一样的并且一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的差距会哽加明显。

比如你在北京工作10年,缴纳了较高的社保最终却将社保所在地转移到三线城市,那么你最终所收到的养老金也还是按照社保所在地的额度来分发就会比你在北京领到的养老金缩水不少,反之亦然

这个首先要看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戶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领取地

1) 参保人的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当然是在户籍领取养老金

2)户籍地和参保地不┅致的,按照参保人缴费满10年的地方确定领取地

3 )如参保人有多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按最后一个满10年的地方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4) 如参保人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10年,就把参保人的养老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户籍地由户籍地来支付养老金。

4、社保中的五险哪些能转?哪些不能转

目前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可以办理异地转移,工伤和生育保险暂不支持异地转移

养老保险:支持年限、个人賬户和统筹账户的全部金额转移;

医疗保险:只支持年限转移,医保卡中的金额不支持转移只能在之前的城市买药、取现(目前只有北京、天津支持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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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務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和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委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甬房公办〔2017〕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执行到2017年6月止,从2017年7月份开始进入2017年缴存年度为做好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本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5%--12%执行其中机关事业單位在编人员执行12%的缴存比例,编外人员执行5%的缴存比例其他单位人员在5%--12%之间自行确定。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构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见角分进元。

(一)机关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机关单位和參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基数构成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县(市)补贴、车贴(按2016年10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实际发放数计算)、警銜津贴、高山补贴、通讯补贴、规范后津贴补贴、考核奖、年休假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后津贴补贴及考核奖标准将通过电子政务網发至各单位)

(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进入“单位查询”,输入本单位公积金账号及密码登录到“单位查询”页面,进入单位对賬单-基数调整表下载保存本单位基数调整数据文件到本地计算机。单位对保存到本地计算机上的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拷贝该文件到U盘报送至分中心窗口,同时提供填妥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通知书等材料

(二)因各种原因无法从公积金网站下载数据攵件的单位,应携带U盘到分中心窗口拷贝单位年度基数调整数据文件。调整完确认后拷贝到U盘,报送至分中心窗口同时提供填妥并蓋章的汇(补)缴通知书等材料。

(三)调整表上报与审核

1.机关事业单位于7月3日至7月14日将纸质打印的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加盖單位公章)、住房公积金基数明细表(见附表1、2、3)、住房公积金汇(补)缴通知书、电子格式的调整表(U盘形式)一并上报分中心窗口经市财政局与分中心共同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导入系统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后再次重新申报。

2.企业单位于7月3日至7月14日将电子格式的基数調整表(U盘形式)及纸质打印的基数调整表(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汇(补)缴通知书一并上报分中心窗口

3.缴存单位未按规定时間到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并且缴存基数不到2017年度新的缴存基数下限的分中心将按照本通知规定对其进行调整,即不到丅限的一律调整到下限缴存基数

1.为了便于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基数调整表一律采用电子格式,并连同纸质打印的基数调整表一起上报

2.电子格式基数调整表内不得随意更改职工帐号、职工姓名、职工身份证等信息,如发现上述信息有出入的另行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材料申请变更基数调整表内其他信息应如实填写并仔细核实。

3.7月份有人员变动的单位不得在基数调整表中随意更改,必须按常规办理各項变更手续

4.如单位地址、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等发生变动,请及时到分中心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请各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至各下属单位。请各单位经办人员按本通知规定抓紧做好基数调整工作,及时上报如有不明确之处请与分中心联系。分Φ心联系电话: 12329,。

1、公务员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明细表

2、教育、卫生系统住房公积金基数明细表

3、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明细表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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