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租赁合同未到期,单方解除合同到期了!和员工签的合同也到期!员工能否拿到补尝

租赁合同到期了租赁户拒绝把公司地址变更走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工商局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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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来信内容:
租赁合同到期了租赁户拒绝把公司地址变更走
我是沙坪坝区景苑路12号2幢的一套写字间的业主,出租给叫牟凡,电话:1399664****,开了一家叫重庆宇凡科技公司,注册地址是我的写字间,今年9月13号合同到期,但该租户拒绝把公司地址变更走,我到沙坪坝大学城工商所咨询了,他们说工商所查不到公司的注册,要的沙坪坝工商局才能查到。我现在无法用沟通的渠道让他变更注册地址了,我怎样才能让他变更走注册地址。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尊敬的朱老师:
您好!您在市工商局公开信箱中提交的渝工商信箱[号邮件已收悉。收到您的邮件后,我局立即责成沙坪坝区工商分局调查了解情况,现将有关情况书面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如企业拒绝办理地址变更,房主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或者向法院提出诉讼。
日通过电话联系了您,并就上述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讲解,您表示认可。
衷心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欢迎您再次来信,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沙坪坝区工商分局
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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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权威部门详解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政策问答:权威部门详解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来源:乐居 &&发布时间:
近日,本市接到一些市民打来的热线电话,咨询有关公有住房政策以及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如何辨别问题。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同志解释,本市公有住房是特指本市城镇范围内,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前,通过福利方式分配给职工,并执行定价租金标准的住房。因此,本市公有住房除原承租人可以租赁外,只有通过亲属办理过户和使用权转让两种方式获得公有住房承租权。承租人通过房改购房购买公有住房产权后,公有住房变为私产。 公有住房按照产权类别分为直管公产住房和单位产住房。直管公产住房为市所有,由房管部门直管管理。单位产住房为本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团体等所有,由各单位自行管理或者委托房屋管理单位管理。日后,企业自行*建造,对外出租或者以使用权方式变相出租的房屋,不属于公有住房。 为加强本市公有住房的管理,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权益, 2015年对原《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租赁期满后可以进行续签。 加强单位产住房租赁合同管理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公有住房? 公有住房是特指我市城镇范围内,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前,通过福利方式分配给职工,并执行定价租金标准的住房。 公有住房按照产权类别分为直管公产住房和单位产住房。直管公产住房为市所有,由房管部门直接管理。单位产住房为本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团体等所有,由各单位自行管理或者委托的房屋管理单位管理。日后企业自行*建造,对外出租或者以使用权方式变相出租的房屋,不属于公有住房。 二、哪种情况能够承租公有住房? 目前,我市公有住房除原承租人可以租赁外,只有通过亲属办理承租人过户和使用权转让两种方式获得公有住房承租权。 三、目前使用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是哪一年统一更换使用的? 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关于重新签订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的通知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合同》),租赁双方原签订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四、单位产住房和直管公产住房租赁合同文本的区别? 单位产住房使用紫色封皮的《合同合同》,文本中产别一栏注明“直管公产”。 五、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文本使用有哪些规定? 该《合同合同》均为伪造、无效的合同文本。 我市城镇范围内公有住房租赁双方建立租赁关系时,应当按照产别使用相应《合同合同》文本。 六、公有住房租赁合同采取了哪些防伪措施? 该《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合同》中的主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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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我向一家公司租赁了一处面积约100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办公,租期自日至12月31日。期满后我继续使用该房,并支付了2008年1月至9月的租金,该公司也接受。 日,该公司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我迁出该房。我认为,合同期满后该公司仍收取租金
  2006年12月,我向一家公司租赁了一处面积约100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办公,租期自日至12月31日。期满后我继续使用该房,并支付了2008年1月至9月的租金,该公司也接受。  日,该公司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我迁出该房。我认为,合同期满后该公司仍收取租金并将房屋继续交我使用,应视为合同延续,我不应迁出。这样理解对吗?上海网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约定期届满时通过两种方式更新期限,续订合同:一种是明示更新,即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另外签订一个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另一种是默示更新,指租赁期间届满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  在不定期租赁中,只要出租人没有收回租赁物的意思表示,也没有收回租赁物的实际行为,并且仍然继续收取租金的,就表明双方租赁关系继续存续。但由于此时的租赁期限无法固定,故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你先前订立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至日届满后,你继续使用房屋并支付租金,出租方未持异议,应视为双方以实际行为表明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属于默示更新的情形。依照《合同法》规定,你们签订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但是,由于你们对租赁期限没有另行约定,双方形成的是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只要出租方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你,就有权利解除合同。相关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A您好,这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A您好,这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A如果是单位主动不跟你续签的。
你可以拿到失业保险
A拿到辞退通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
A您好,应该找公司要求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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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幼儿园工作,现在幼儿园租凭合同快到期,租凭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我们员工有补偿吗?
你好,我在幼儿园工作,是一名幼儿园老师。现在幼儿园租凭合同快到期,租凭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到时幼儿园要解散,我们员工有补偿吗?
提问者:wl8701***时间: 02:36:15地点:1个回答
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已帮助: 人
答: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已帮助: 人
答:你好,房屋买卖合同书可以参考下面的范本。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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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要写合同变更单,那么可以参考下面的范本。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对双方于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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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这个是不能划等号的。押金一般情况下是保障房屋及设施不受损坏而交付房东作为保证的费
答: 您未按期支付首期款属于逾期违约,未必构成根本违约,卖方在会通知你解除合同的情况下
答: 对方构成违约,你可以要求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让他赔偿损失。必要的话可以到法院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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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户口的事你要咨询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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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现在到哪个阶段?公安有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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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没有结婚证,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只要就孩子抚养权及财产作出分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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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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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直接申请工伤认定,现在马上申请。
回答:应先离婚之后,再结婚。不然是重婚。
回答:你可以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维权。
回答:违法解雇,可以要求赔偿。
回答:如你属于职务行为的话,应由公司承担。
回答:如对方已经起诉,应积极应诉,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回答: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或者协商解决。
回答:如对方违约,可以起诉索赔。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回答:如公司有违法情况,可以申请仲裁依法索赔。
回答:要看法人的账户是否存在和公司财产混同等其他情况的。
回答:看借据怎么写,能不能要回也建议你先起诉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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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法律知识:租赁合同到期后,企业拆迁如何补偿?租赁合同到期后,企业拆迁如何补偿?少林耶稣百家号本案主办律师之一:段福惠关键词:合同到期、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租赁、违建案情回放: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某村10号的房产所有权人是李某,该房屋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00平方米。吴某某于2007年开始租赁上述房产,租赁期限为5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租赁合同,吴某某继续使用该处房产,并且交租金至2013年8月。吴某某承租该房产后,将北京某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此注册,并进行实地经营。该企业雇工40余人,经营状况良好。2013年3月,李某找到吴某某称:双方签订的合同已经到期,请吴某某另找他处进行经营。搬家期限为15天,房屋租金不退。吴某某经了解得知:大兴区中小河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已经下发通知,因大兴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2013年中小河道治理项目,吴某某承租的厂房在该项目范围内,因吴某某和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故吴某某不能获得任何补偿。之后,相关的政府部门就隔三差五来到吴某某租赁的厂房,进行各式各样的检查,并要求吴某某必须停工,必须尽早搬家,吴某某的企业无奈只能停业。但是40多张嘴是要吃饭的,可是现在,新的厂址没有落实,企业搬家也没有任何的补偿,吴某某感觉压力骤大。吴某某找到房主:我的企业在这里注册、经营,遇到拆迁,补偿款应该有我的。房主一口回绝:我们的合同已经到期,你要无条件搬家,拆迁没有你的任何补偿,你不要再来找我了。吴某某找到拆迁办:这是我企业的营业执照、纳税记录,租赁合同,现在拆迁了,应该有我的搬家费,停业损失费。拆迁办直接答复:你们的合同已经到期,而且合同当中有约定,遇到拆迁,要无条件搬家,而且,这次是政府工程,我们只对房主,不对承租人。多次上门协商,却多次碰壁的经历,让吴某某陷入了思考:是不是要换一种方式来解决问题了?经过慎重考虑,吴某某决定将本案交给专业法律人士来操作。经过一番甄选,吴某某选择了北京资深征地拆迁律师段福惠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之一。律师说案:办案第一辑:巧用律师函,确定被安置人地位对于吴某某来说,面临的问题还不是补偿过低,而是被安置人地位无法得到确立,这就意味着,吴某某无法出现在补偿协商的谈判桌上,连发言权都没有,又何谈补偿呢?那么,让吴某某的合法身份得到认可就成了一个决定性的问题。经过对本案的仔细斟酌、分析,段律师确定了以律师函的方式直接确立吴某某被安置人地位,并迅速将律师函发送给相关部门,告知其吴某某承租人的身份及其拥有的北京某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注册、实地经营情况,很快,相关部门就直接联系吴某某洽谈补偿事宜。办案第二辑:兵来将挡,无畏出击,争取主动为了压低吴某某获得补偿的数额,降低吴某某的期望值,西红门镇政府很快的就作出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该拆除通知书认定吴某某承租的厂房没有取得北京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手续,属于违法建设。并责令产权人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将依法组织拆除。这一通知无疑是惊天霹雳,直叫吴某某苦不堪言,好端端的公司瞬间就成了违建,还要被强拆!如果产权人配合工作,那么,他的公司面临的处境将十分危险。而此时,拆迁一方的游说甚至带有威胁的意味了。律师告知吴某某:该《限期拆除通知书》存在很多问题,如送达方式不合法,作出程序违法。因此,面对拆迁人的威胁无须恐慌,可以直接告知其我们准备就该《限期拆除通知书》提起法律程序。吴某某回复政府后,就接到了政府的电话通知:改天过来谈谈补偿的事宜。当然,在这期间,吴某某的工厂一直受到了多方的骚扰,检查卫生情况、检查环保情况、检查税务情况等等,还有一些要进行强拆的语言威胁,为了保护吴某某的合法权益,律师直接给公安机关发函。律师认为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任何事由而非法侵害。任何人不能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任意损坏吴某某的财产,即使因公共利益之需要涉及搬迁,政府部门也不能忽略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拆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有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职责。公安机关必须要履行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及时制止不法行为,保护吴某某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办案第三辑:终极致胜牌打出去了,为吴某某赢得了一个平和的谈判环境。各方都回到了谈判桌上,一起协商补偿的事宜。最后,经过多次协商,吴某某终于拿到满意的补偿,腾出了厂房。律师点评:停产停业损失应该包括哪些补偿呢?首先,预期利益损失。拆迁造成的经营中断,企业停产停业损失。其次,违约的损失。企业和客户签订了一百万的合同,由于拆迁不能按时供货,一百万的违约成本是五万块,要补偿企业的违约损失。最后,财务成本。向银行贷款一百万,每年付财务成本利息,现在由于经营断了,财务成本是累计增加的,所以财务成本也要纳入停产停业损失中。这些都是可能遭受的损失。而对于人员安置遣散费,不属于停产停业损失范围,人员安置遣散费只出现在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当中,一般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都是没有的。总之,遭遇拆迁,作为实际经营的企业有权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费、搬家费等补偿。作为被拆迁人,本身属于弱势群体,即使把强劲的博弈方推上谈判席以后,弱势一方仍然不可松懈,明白自己的底线,并且给自己一个可以妥协的空间。被拆迁人还要懂得协商。谈判讲究的是妥协,寻求的是双赢。努力让自己的弱势转化为优势谈判,弱势的拆迁户方能获得理想补偿。相关法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3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由于各地规定不同,停产停业损失费大致有以下五种计算方法:(1)以被拆迁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巢湖市、江苏淮安、郑州、南京市、海口市一般参照此方式补偿;(2)按房屋面积计算。四川天全、上海、北京一般按照此方式补偿;(3)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海南省、东莞市、深圳市如此;(4)按照营业年限计算。内蒙古参照上述标准执行;(5)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惠州市按评估结果进行补偿;(6)据实补偿,协商确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在产权调换期间因停产停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给予补偿,直接经济损失由被拆迁人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与拆迁人协商确定,补偿期限为停产停业的时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对被征收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应当进行补偿;第23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少林耶稣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不同角度的分析瞬间,让你的大脑开孔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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