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卢氏世纪华瑞集团的远特科技公司每年都会有年会吗?有哪些活动?

【北京远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远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招聘|待遇|面试|怎么样-看准网
北京远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82号楼二层202室公司介绍
信时空(170号码虚拟运营商)
信时空是远特通信旗下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品牌,与中国联通合作提供移动通信服务。以“信可达、越无限”为核心理念,面向政企和行业用户提供随时随地、可信可靠的统一通信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远特通信业务范围包括企业综合通讯、物联网, 车联网, 智能家居及北斗通信等互联网通讯
基于互联网的高清视频解决方案,无需任何硬件投入,只要能上网,就能轻松实现远程培训、远程面试等需要 “面对面”沟通的会议。1080P高清视频,让沟通更直观。无需投入,高质低价。
远特(北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82号楼二层202室
远特通信公司正式成立于2005年1月,致力专注于基于互联网的下一代通信(NGN)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拥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许可的全国电信增值服务经营许可, 获得科技创新专项基金投入,是中国领先的一站式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元
法人代表:王磊
远特(北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82号楼二层202室
技术开发;销售通讯设备;代售电话充值卡业务;软件开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传真存储转发业务和呼叫中心业务;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远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点评
公司前景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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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点上下班,正常双休放假总得来说还可以,就是要看能不能碰到
公司优点:
公司工作氛围很好,同事之间很和谐。
北京远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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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远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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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世纪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瑞集团) 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以能源、科技、医疗、地产为主业的跨国集团公司,与多家央企有战略合作关系。集团总部位于北京,在中国各地、香港、美国等地拥有一系列子公司和分公司,
相关产品信息
型号、规格
注册证编号
华瑞世纪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瑞集团&) 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以能源、科技、医疗、地产为主业的跨国集团公司,与多家央企有战略合作关系。集团总部位于北京,在中国各地、香港、美国等地拥有一系列子公司和分公司,总资产超过两百亿元。年营业规模超过百亿元人民币,拥有员工5000多人。
能源业务:本集团的能源开采业务要分布在山西、贵州、内蒙等地,总投资超过80亿元。集团在山西省拥有大型的集煤、焦、化、电一体的大型能源产业,是山西省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之一,每年上缴税费十多亿元。在贵州的六盘水、毕节地区拥有八个煤矿企业,是贵州省首批44家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之一。在天津拥有煤炭贸易公司,是华北地区***能源企业之一。
科技业务:华瑞集团旗下的远特科技公司是专业从事汽车信息和通信服务的高科技企业,作为长安汽车、一汽集团、吉利汽车、广汽集团等国内主流车厂的车载终端及后台服务的提供商,以及和中国联通、中兴公司等的紧密合作伙伴,为广大汽车用户提供先进、贴心的信息和通信服务,打造世界***的智能汽车产业。远特通信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一站式通信服务提供商,是工信部许可的***批移动虚拟运营商。主要业务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基于互联网的通信增值服务,包括远程会议、电子传真、企业总机、托管式呼叫中心,以及基于4G手机的移动互联网服务如远程考勤、远程定位等服务,是中国领先的一站式通信服务提供商。
医疗业务:集团战略规划发展的新产业。华瑞医疗和***的美国芝加哥大学医学中心达成***战略合作,同时,华瑞医疗和国内几个***的三甲医院已经达成合作,这些高端医院将为华瑞医疗提供医护培训、专家出诊、远程医疗、VIP绿色通道等一系列合作。目前华瑞医疗已经在河南、河北、重庆、四川、山东、山西、广东、福建等地进行了投资考察和并购谈判工作,计划在未来两年内投资20亿人民币、同时引入海外资本20-30亿元人民币,通过兼并重组改制,打造一个医疗航母,并实现在香港资本市场IPO,未来将华瑞医疗打造成中国领先、世界***、特色鲜明的新型医疗产业集团。
地产业务:已经在中国多个城市投资和发展,拥有超过10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的住宅地产。公司目前正在美国加州的三藩市开发高端公寓和商业项目,同时在中国多个城市开发集办公、产业园、商业和配套住宅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体项目。
从***家成员企业成立之初到今天,华瑞集团走过了十年的时间。作为一个年轻的控股集团公司,通过我们华瑞人的白手创业、艰苦努力,华瑞集团取得了一些小小成绩。但我们更清醒看到我们的差距和努力的方向,惟继续努力,艰苦奋斗,秉持&务实、诚信、努力、奉献&的企业精神,我们的步子才能走得更快、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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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特科技: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告日期: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股转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业务经营风险
在业务经营过程中,由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公司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导致需对最初制定的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如此会增加公司的研发成本与生产成本;此外,若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有瑕疵,将影响客户的整车销售业务,进而损害公司与客户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业务的开展,尤其是在搭建智能汽车服务平台、建立智能汽车服务平台与智能车载终端/手机APP之间的数据连接机制时,对高素质研发人员的需求较高。公司十分注重技术研发与人才培养,现拥有技术人员160人,占公司总人数的43.48%,多数为本科及硕士学历,年龄结构偏向年轻化,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公司股东为激励员工,将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转让给了员工持股平台----远特普惠。
但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业内人才竞争的激烈程度不断上升,不排除出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情况,影响公司产品和服务研发的进度和水平,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发展。
三、技术风险
车联网行业依赖于技术的更新、新产品的研发来满足市场变化较快的需求,智能汽车服务相关技术、互联网应用技术均更新换代非常快,一旦与市场需求脱节就会失去竞争力,难以在行业内生存。公司本身研发能力属于行业领先水平,但是如果没有保持和加强研发能力,也会影响公司的发展。
四、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车联网行业目前处于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各类参与者都希望全面渗透车联网行业,从汽车厂商到车联网平台运营商、到应用平台运营商再到车载终端设备提供商,均积极参与到车联网市场的争夺中来。虽然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提供智
能汽车服务商之一,也是目前国内所提供的车联网服务最齐全的智能汽车服务商之一,公司后续还将不断开拓新的商业模式,避免提供同质化产品而失去竞争优势,但不排除新的参与者进入而加剧行业竞争,所带来的市场替代、或市场开拓难度增加等风险。
五、市场开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和长安汽车,其中,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是吉利汽车的下属公司。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月对上述两个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50%、93.03%、92.04%。虽然公司正在积极拓展其他客户并拓展公司的收入结构,截至目前已为国内6家整车厂商提供服务,但如果上述两家车厂的订单减少或公司不能开拓新的客户,可能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六、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日、日、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03.13%、86.79%、82.39%。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开拓期,对于资金需求较大,加之公司尚未盈利,主要依靠外部融资取得业务发展所需资金,资产负债率较高。
虽然一直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华瑞集团通过直接借款或者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等形式,支持公司业务开展,但不排除公司未来自身经营或融资、信贷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可能出现不能偿付债务的风险,而对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截至日、日、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824.39万元、12,655.29万元、17,522.44万元,分别占各期期末总资产的20.00%、32.89%、36.27%。虽然公司的应收账款对象均为整车厂商,且账期在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在98%以上,但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仍会影响公司的运营效率,若公司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恶化,则可能产生坏账的风险。
八、存货减值的风险
截至日、日、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3,221.48万元、10,028.03万元、13,153.51万元,分别占各期期末总资产的16.85%、26.06%、27.23%,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95、1.92、0.91,存货主要为
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由于业务扩展增加备货量,导致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虽然目前公司主要为以销定产,按照订单采购,且制定了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但若经营环境发生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则可能发生存货减值,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研发支出较大的风险
2013年度、2014年度、月,公司研发支出科目余额分别为3,455.24万元、6,953.98万元、7,919.0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92%、41.65%、63.35%。公司一直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但不排除未来由于车联网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无法保障技术、财务等其他资源投入的原因,导致研发失败的可能,从而导致对应项目前期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影响研发失败当期的公司损益。
十、毛利率波动风险
2013年度、2014年度和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4.25%、23.91%和15.63%,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是由于公司为抢占市场、扩大市场份额对部分产品采取策略性低价,拉低了公司综合毛利率。虽然公司正在培育新的盈利点和更佳的商业模式,加之现有产品升级,将有助于毛利率的提升,但是不排除公司在开拓前后装市场过程中出现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十一、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2014年、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主要是因为公司正处于销售快速增长阶段,经营活动中对资金需求和支出不断增加,而公司与整车厂商结算则有几个月的账期,经营活动资金存在期限错配的问题。如果公司自身经营或所处经营和金融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不排除公司面临流动资金周转困难风险。
十二、持续亏损风险
公司为尽快抢占产品市场,部分产品定价时采用低价策略及新业务拓展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负。未来,公司将通过产品升级,以及不限于通过外延式扩张等方式,提升产品和服务盈利水平。但是不排除因为搭建智能汽车服务平台、布局车联网市场过程中,投入过大,而公司营业收入没有较大增长,导致公司短期内持续亏损的风险;以及不排除因为车联网新的商业模式带来的利润增
长点未达预期而导致公司短期内持续亏损的风险。
十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于201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三年,并于2014年10月通过复审,即公司从2011年至今连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15%所得税税率。若公司在本次有效期届满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则公司将不再享受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虽然公司目前未实现盈利,但不排除不再享受上述税收优惠而给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不利影响。
十四、治理机制的风险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治理制度,但由于相关治理机制建立运行时间较短,公司管理层规范意识的提高、相关制度的切实执行与完善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治理不规范、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的风险。
十五、新业务拓展风险
目前,公司正依托前装市场形成的技术优势和资源,通过布局车联网市场,为车主提供行车所需的信息、安全、诊断及基于车辆数据和驾驶数据的智能化用车、养车等服务。公司现已推出自主商业品牌“慧车宝”,依托客户信息的积累,实现定制化服务、用户数据和汽车核心层服务的应用。公司未来将通过智能硬件+车联网平台+手机APP的融合,为用户提供主动式智能化的车联网服务,能够实现主动式上报车辆信息,智能分析并匹配周边门店,为商家和用户实现无缝对接,增加用户体验。但由于公司相关业务尚处于前期开拓阶段,相关服务的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强化,新业务的拓展存在不确定性。
十六、经济波动及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所涉及市场主要是汽车行业,而汽车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调整的影响较大。若国内宏观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则汽车消费需求相应稳定增长,公司的产品和服务销量也会随之上升。反之,若国内经济发展速度放缓,而公司未能准确反应并及时调整发展策略和市场定位,将导致公司业绩下滑。另外,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和汽车产业政策,居民消费取向变化,环保政策更加严格,带来居民购车及行车成本增加,均可能导致汽车行业的景气程度降低,汽车产量下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根据2012年2月发布的《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十二五”期间,车联网扶持资金达百亿。从目前来看,政策倾向于扶持车联网行业,但是并不排除政府政策转向,降低或者停止对于车联网行业的扶持力度的风险。
十七、实际控制人发生过变动情况
华瑞集团持有公司70.82%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2014年9月前,华瑞集团的股东陈立雄、陈立明、陈立庚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5%、35%、30%,不存在控股股东,三人系在协商基础上根据各自的持股比例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独立发表意见;2014年9月华瑞集团完成增资和股权转让后,陈立庚持有华瑞集团55%的股权并担任华瑞集团监事,2015年5月起担任华瑞集团总经理职务。根据前述阐明之理由,自2014年9月至今,陈立庚系远特科技实际控制人。虽然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后,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方向未发生变化,公司管理经营团队稳定,公司已借助股份制改制建立符合现代化公司的法人治理机制,但不排除投资者对公司曾经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较为敏感,提请投资者关注。
十八、公司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票据的融资行为
公司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的行为,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已经全部解付。公司以及董事会已经充分认识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行为的错误,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公司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及投融资决策管理制度》,履行融资决策程序,从制度上杜绝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行为。
声 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目 录......7
释 义......9
第一节基本情况......12
一、公司基本情况......12
二、本次挂牌情况......12
三、公司股权结构图......15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15
五、历史沿革......24
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3
七、最近两年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6
八、与本次挂牌有关的机构......38
第二节 公司业务......40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40
二、组织结构及主要运营流程......44
三、与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49
四、销售及采购情况......63
五、公司商业模式......70
六、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72
七、持续经营能力分析......88
第三节公司治理......93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93
二、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及董事会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我评估......94
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96
四、公司独立情况......97
五、同业竞争......100
六、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102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3
第四节 公司财务......108
一、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108
二、最近两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109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132
四、报告期内利润情况......156
五、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资产情况......165
六、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负债情况......188
七、公司股东权益情况......196
八、公司最近二年及一期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现金流量状况的分析...198九、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202
十、需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214
十一、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214
十二、股利分配政策和最近两年及一期分配及实施情况......215
十三、子公司、分公司......216
十四、特有风险提示......218
第五节有关声明......223
一、申请挂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23
二、主办券商声明......224
三、申请挂牌公司律师声明......225
四、出具申请挂牌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声明......226
五、评估机构声明......227
在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远特科技、股份公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远特有限、有限公司
北京远特科技有限公司,系远特科技前身
深圳市途径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系远特有限曾用名
深圳市途径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远特有限曾用名
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远特科技控股股东
兴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远特科技股东
兴铁富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远特普惠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远特科技股东
深圳分公司
北京远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宝安分公司
北京远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分公司
朝阳分公司
北京远特科技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北京瑞泰安软件有限公司,系远特科技子公司
深圳市金腾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系远特科技孙公
司,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博思文科技
北京博思文科技有限公司,系远特科技曾经的股东
远特(香港)科技有限公司,系远特科技关联方
天津华瑞能源
天津华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系远特科技关联方
北京华瑞能源
北京华瑞世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系远特科技关联方
华瑞能源贸易
华瑞世纪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系远特科技关联方
山西华瑞煤业
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系远特科技关联方
山西杰旺煤业
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杰旺煤业有限公司,系远特科技关联方
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系远特
安全培训中心
科技关联方
山西华瑞能源
山西华瑞世纪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系远特科技关联方
贵州华瑞能源
贵州华瑞鼎兴能源有限公司,系远特科技关联方
北京华瑞世纪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远特科技关联方
远特(北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系远特科技的关联方
远特(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远特科技报告期内曾经的
北京远特卓思管理咨询中心,系远特科技技术人员张亮等47人
及华瑞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的持股平台
北京远特卓睿管理咨询中心,系远特科技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
杨顺新等48名员工及华瑞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的持股平台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北京远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通过智能汽车服务系统,结合移动互联网技术,为车主提供行
智能汽车服务
车所需的信息、安全、诊断及基于车辆数据和驾驶数据的智能
化用车、养车等服务
以车内网、车际网和车载移动互联网为基础,按照约定的通信
协议和数据交互标准,在车-X(X:车、路、行人及互联网等)
之间,进行无线通讯和信息交换的大系统网络,是能够实现智
能化交通管理、智能动态信息服务和车辆智能化控制的一体化
远距离通信的电信(Telecommunications)与信息科学
(Informatics)的合成词,此处专指通过内置在汽车上的计算
Telematics
机系统、无线通信技术、卫星导航装置、交换文字、语音等信
息的互联网技术而为车主提供驾驶、生活所必需信息的服务系
TelematicsServiceProvider的缩写,即汽车远程服务提供商
在线离线或线上到线下(OnlineToOffline),是指将线下的商
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ControllerAreaNetwork的缩写,即控制器局域网络,是一种有
效支持分布式控制系统的串行通信网络
一款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可深度读取汽车CAN总线数据和私有
协议,并具有双核处理的OBD模块,双核处理的CPU构架,分
别采集汽车总线Dcan、Kcan、PTcan相关的总线数据和私有协
议反向控制,通过GPRS网络将数据传出到后台云服务器,提供
各项车辆和行驶等信息
On-BoardDiagnostic的缩写,即车载诊断系统。这个系统随时
监控发动机的运行状况和尾气后处理系统的工作状态,一旦发
现异常或故障会马上发出警示,并将故障信息存入存储器,通
过标准的诊断仪器和诊断接口可以以故障码的形式读取相关信
息。根据故障码的提示,维修人员能迅速准确地确定故障的性
Application的缩写,即智能手机的第三方应用程序
CentralProcessingUnit的缩写,即中央处理器
MicrocontrollerUnit的缩写,即微控制单元,是把中央处理器的
频率与规格做适当缩减,并将内存、计数器、USB、A/D转换、
UART、PLC、DMA等周边接口,甚至LCD驱动电路都整合在
单一芯片上,形成芯片级的计算机,为不同的应用场合做不同
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指支持高速数据传输的蜂窝移动通讯技
GlobalPositioningSystem的缩写,即全球定位系统
是一种设计验证。主要验证功能、性能、环境、耐久性、可靠
性等内容。
全称是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其定义为"设备和系统在
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
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是一种产品验证。验证产品的性能、耐久性等。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首科集团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远特科技全体发起人于日签订的《北京远特科技股
《发起人协议》
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兴华于日出具的“(2015)京会兴审字第
《审计报告》
号”《审计报告》
国融兴华于日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
《评估报告》
040033号”《北京远特科技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评估报告》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市工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深圳市工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
2013年、2014年和月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公开转让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TSP
法定代表人:陈立雄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日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8100万元
实收资本:81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苏州街18号院-4楼802
邮编:100123
电话:010-
传真:010-
网址:www.chinatsp.com
信息披露负责人:白新平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I64互联网及相关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公司所处行业为“I64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中的子行业“I6420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中的子行业“I6420互联网信息服务”。
主营业务:智能车载终端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基于智能车载终端、智能汽车服务平台、手机APP等载体向用户提供的全方位智能汽车服务业务。
近两年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二、本次挂牌情况
(一)挂牌股票情况: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远特科技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股票总量:81,000,000股
挂牌日期:【】
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二)股票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进行公开转让后,应遵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转让规则。”
2、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日,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股份锁定承诺》。除前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外,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自远特科技成立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远特科技股份,也不由远特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票解除转让限制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远特科技股份,也不由远特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任何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
“自远特科技成立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远特科技股份,也不由远特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远特科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日起,本人通过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集团”)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股票解除转让限制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华瑞集团间接持有的远特科技股份,也不由远特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票解除转让限制前,不委托第三方行使本人在华瑞集团的股东权利,亦不将本人在华瑞集团的权益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任何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除上述对股份转让的限制外,公司股东未对股份转让事宜作出其他锁定承诺。
3、公司股东具体限售情况
远特科技成立于日,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远特科技具体限售情况如下:
发起人姓名
限售数量(股)
57,360,715.00
公司成立未满一年
12,461,538.00
公司成立未满一年
6,677,827.00
公司成立未满一年
4,499,920.00
公司成立未满一年
81,000,000.00
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无质押或冻结等转让受限情况。
三、公司股权结构图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华瑞世纪控股集
兴铁产业投资基
北京远特普惠管理咨
团有限公司
金(有限合伙)
询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瑞泰安软件有限公司
(二)股权结构表
股份数量(股)
流通股份数量(股)
57,360,715.00
12,461,538.00
6,677,827.00
4,499,920.00
81,000,000.00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华瑞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根据途径电子日召开的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同意远特投资将其所持有限公司85%的股权转让给华瑞集团,同时新增注册资本1,800万元,其中由华瑞集团以货币出资630万元,博思文科技以货币出资900万元,股东宋宇海以货币出资270万元,此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华瑞集团持有远特有限55%的股权。自此次远特有限股权变更至今,华瑞集团一直持有公司50%以上股权,为远特科技的控股股东。
根据华瑞集团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华瑞集团成立于日,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小平,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22号楼19层1901单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华瑞集团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根据华瑞集团出具的《承诺函》、华瑞集团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局及主管税务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及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守法证明,以及通过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最高人民法院官网等网站公开检索相关信息的结果,华瑞集团作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最近24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根据《公司法》或其公司章程应予解散或其他致使华瑞集团无法存续或可能终止的法律情形,不存在或曾经存在《公司法》或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股东的其他情形。
2、实际控制人
(1)实际控制人及其基本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立庚先生,兹分析如下:
2014年9月至今,陈立庚持有华瑞集团55%的股权,系华瑞集团的控股股东,并担任华瑞集团监事,自2015年5月起担任华瑞集团总经理职务,能够对华瑞集团及远特科技的生产经营形成控制。
陈立庚的基本情况如下:
陈立庚,男,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5年至1999年就读于福建泉州华侨大学;2000年至2010年,在广东省深圳市从事电子元器件贸易;2010年至2015年5月,任职于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任华瑞集团监事;2010年1月年至今,任远特通信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担任华瑞集团总经理。
根据实际控制人陈立庚出具的书面确认及陈立庚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守法证明,陈立庚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报告期内的变更情况及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远特科技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如下:
2011年12月,高影将其对华瑞集团的全部1,000万元出资、陈立光将其对华瑞集团的2,500万元出资转让给陈立雄,陈立庚将其对华瑞集团1,500万元出资、陈立光将其对华瑞集团的2,000万元出资转让给陈立明。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瑞集团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万元
2014年9月,陈立雄、陈立明分别将所持华瑞集团股权转让给陈立庚和陈立兴,同时,由陈立庚和陈立兴对华瑞集团进行增资,使华瑞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0万元,该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完成后,华瑞集团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万元
针对华瑞集团股权变更的情况,报告期内远特科技之实际控制人发生过变更:2014年9月前,华瑞集团的股东陈立雄、陈立明、陈立庚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5%、35%、30%,不存在控股股东,三人系在协商基础上根据各自的持股比例
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独立发表意见;2014年9月华瑞集团完成增资和股权转让后,陈立庚持有华瑞集团55%的股权并担任华瑞集团监事,2015年5月起担任华瑞集团总经理职务。根据前述阐明之理由,自2014年9月至今,陈立庚系远特科技实际控制人。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未对公司的业务稳定性和持续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2014年9月华瑞集团股权发生变更前,陈立庚持续参与华瑞集团的经营决策,且陈立庚于2013年5月起即担任华瑞集团监事职务,对华瑞集团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陈立庚在华瑞集团的实际运营管理过程中,参与华瑞集团决策制定的同时监督决策的执行,对华瑞集团的经营管理发挥重要作用。2014年9月华瑞集团股权发生变更,陈立庚成为华瑞集团的控股股东,并于2015年5月出任华瑞集团总经理职务,系华瑞集团企业运营的合理发展趋势,并未对华瑞集团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报告期内,华瑞集团一直作为远特科技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华瑞集团的上述股权变更并未对远特科技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其次,远特有限自2013年至今经营层未发生重大变化。现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2013年起即均在远特有限担任管理职务,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其中白新平、张敬锋及王晓洁自2013年起即担任公司高管,李强、何天翼自2014年起担任公司高管,此外,公司其他经营层(例如部门经理等)亦保持相对稳定。
再次,远特有限在实际控制人发生上述变更前后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也即是说,远特有限的主营业务始终为智能车载终端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基于智能车载终端、智能汽车服务平台、手机APP等载体向用户提供的全方位智能汽车服务,该主营业务在远特有限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前后未发生变化;此外,远特有限的发展方向已在多年的业务开拓过程中明确为定位于车联网行业,整合硬件、软件、智能手机及各系统、应用资源,提供智能信息系统的综合服务,该发展方向亦未发生变化。
最后,华瑞集团上述股权结构调整事项完成后,华瑞集团加大了对远特有限的投资力度,对有限公司进行了增资,增强了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奠定基础。
综上,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发生变更的相关情况未对公司的业务稳定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主要股东情况
1、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发起人姓名
认股数量(股)
57,360,715.00
12,461,538.00
6,677,827.00
4,499,920.00
81,000,000.00
2、主要股东情况
(1)华瑞集团
华瑞集团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部分。
(2)兴铁投资
根据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84),兴铁投资成立于日,主要经营场所为南昌高新区火炬大街188号淳和大厦8楼807-809,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兴铁富江(委派代表熊燕斌),合伙期限自日至日,经营范围为“对外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兴铁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亿元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
普通合伙人
江西省铁路投资集团
有限合伙人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有限合伙人
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
有限合伙人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
有限合伙人
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
兴铁投资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兴铁富江为其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兴铁富江提供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和兴铁投资提供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的公示信息,兴铁富江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且兴铁投资亦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根据兴铁投资的工商登记档案信息,兴铁投资作为根据《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不存在根据《合伙企业法》或其合伙协议应予解散或其他致使兴铁投资无法存续或可能终止的法律情形,不存在或曾经存在《公司法》或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股东的其他情形。
(3)远特普惠
远特普惠的企业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系远特科技的高级管理人员白新平、李强、王晓洁、张敬锋、何天翼、远特卓睿(系远特科技其他管理人员及华瑞集团作为合伙人设立的持股平台)、远特卓思(系远特科技技术人员及华瑞集团作为合伙人设立的持股平台)以及华瑞集团共同设立的持股平台。
根据远特普惠持有的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于日核发的注册号为“730”的《营业执照》,远特普惠成立于日,主要经营场所为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国家广告产业园区)2号楼2层21326,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白新平,合伙期限自日至日,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市场调查;技术推广服务(下期出资时间为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远特普惠各合伙人签署的《北京远特普惠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远特普惠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其中,远特卓睿系远特科技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杨顺新等48名员工及华瑞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的持股平台,该等非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远特卓睿间接持有远特科技股权。根据远特卓睿的合伙协议及工商登记档案文件,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远特卓睿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其中,远特卓思系远特科技技术人员张亮等47人及华瑞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的持股平台,该等技术人员通过远特卓思间接持有远特科技股权。根据远特卓思的合伙协议及工商登记档案文件,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远特卓思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有限合伙人
注:远特普惠成立时,合伙人为白新平、李强、何天翼、张敬锋,分别代持远特科技公司员工出资份额。2015年8月,白新平、李强、何天翼、张敬锋、王晓洁、远特卓睿、远特卓思、华瑞集团重新签订远特普惠合伙协议。其中,远特卓睿是48名员工及华瑞集团出资设立的持股平台,远特卓思是47名员工及华瑞集团出资设立的持股平台。根据上述调整,远特普惠层面不再存在出资额代持情形。
(4)宋宇海
宋宇海基本情况详见本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一)董事基本情况”部分。
公司全体股东均具备作为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任职单位规定不适合担任股东之情形。
(三)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事项。公司股东中,华瑞集团与远特普惠存在关联关系,华瑞集团为远特普惠的有限合伙人。
五、历史沿革
(一)有限责任公司阶段
1、2007年8月,远特有限设立
日,深圳市工商局签发“深圳市工商[2007]第1015430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对“深圳市途径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名称予以核准。
日,途径用品召开股东会,决议选举梁宏春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姚善东为公司监事。同日,执行董事出具总经理聘任书,聘任梁宏春为公司总经理。
日,梁宏春、姚善东共同签署了《深圳市途径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公司注册资本于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足,首期出资额于公司注册登记前缴付,并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日,深圳计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计恒内验字[2007]第03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日,途径用品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方式缴纳的首期出资款合计60万元,其中梁宏春缴纳54万元,姚善东缴
日,深圳市工商局向途径用品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4)。
途径用品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途径用品成立时已经履行了当时法律法规要求的主要法律程序,股东缴纳出资已经足额到位并经验资机构审验,出资程序合法合规,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符合《公司法》及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出资瑕疵的情形。
2、2007年8月,住所变更
日,途径用品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将公司的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彩田路交汇处嘉麟豪庭A座603”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彩田路交汇处嘉麟豪庭C座704”,并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日,深圳市工商局向途径用品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了本次公司住所的变更。
3、2007年9月,实收资本变更
日,途径用品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梁宏春、姚善东)一致同意缴足第二期注册资本。9月13日,梁宏春和姚善东共同签署公司章程,对公司实收资本作出变更。
日,深圳财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财智验字[号”《验资报告书》。验证截至日,远特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方式缴纳的第二期出资款合计40万元,其中梁宏春缴纳36万元,姚善东缴纳4万元。
日,深圳市工商局向途径用品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途径用品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4、2008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日,途径用品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梁宏春将其所持途径用品90万元出资额(占比90%)、姚善东将其所持途径用品10万元出资额(占比10%)转让给宋宇海;途径用品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
日,股权转让各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梁宏春将其所持有的途径用品90%的股权(共计90万元)转让给宋宇海,转让总价款90万元;姚善东将其所持有的途径用品10%的股权(共计10万元)转让给宋宇海,转让总价款10万元。同日,宋宇海签署途径用品公司章程,对途径用品的股东作出变更。
日,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股权转让见证书》(深高交所见(2008)字第01187号)、《股权转让见证书》(深高交所见(2008)字第01188号),证明梁宏春、姚善东与宋宇海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意思表示真实,各方当事人签字属实。
日,梁宏春、姚善东、宋宇海签署《确认书》,确认日股权转让协议仍然有效。
日,深圳市工商局向途径用品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途径用品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或名称
注:公司于日作出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但因为公司业务繁忙,未在30日内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日,梁宏春、姚善东、宋宇海签署《确认书》对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再次确认,并及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系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而发生,各方已经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代持情形,股权明晰,亦不存在因此而产生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法律风险,本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
5、2009年2月,变更经营范围
日,途径用品股东作出决定,将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汽车用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工艺品、礼品(除金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产品及电脑周边产品的销售”。
日,股东宋宇海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日,深圳市工商局向途径用品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该营业执照,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汽车用品、工艺品、礼品(除金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电脑周边产品的销售(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6、2010年1月,第一次增资
日,途径用品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将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到1,200万元,由股东宋宇海以货币形式增加注册资本1,100万元;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途径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同日,宋宇海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日,深圳中兴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兴信验字[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日,远特有限已收到宋宇海缴纳的货币形式的新增注册资本1,100万元。
日,深圳市工商局作出“深圳市工商[2010]第2529980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使用名称为“深圳市途径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日,深圳市工商局向途径电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途径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途径电子本次增资已经履行了法律法规要求的主要法律程序,股东以现金方式缴纳出资已经足额到位并经验资机构审验,出资程序合法合规,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符合《公司法》及有限公司章程(含修正案)的要求,不存在出资瑕疵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法律风险。
7、2010年9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日,根据途径电子股东决定,宋宇海将其持有的公司85%的股权转让给远特投资。同日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宋宇海将其所持公司85%的股权(共计1,02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远特投资,转让总价款为1,020万元,并修订了公司章程。
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股权转让见证书》(JZ),证明宋宇海与远特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意思表示真实,各方当事人签字属实。
日,深圳市工商局向途径电子换发了该次变更登记完成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途径电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或名称
本次股权转让系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而发生,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代持情形,股权明晰,亦不存在因此而产生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法律风险,本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
8、2010年12月,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第三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增资
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下发“(京海)名称变核(内)字[2010]第0019903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准予使用名称为“北京远特科技有限公司”。
日,途径电子召开股东会,同意远特投资将其所持途径电子1,020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华瑞集团;新增注册资本1,800万元,其中由华瑞集团、博思文科技、宋宇海分别以货币出资630万元、900万元、270万元。同意将公司名称由“深圳市途径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远特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金源时代购物中心六层651号”,并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远特投资将所持有远特有限85%的股权(共计1,02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瑞集团,股权转让价款为1,020万元。
日,北京筑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筑标验字[号”《变更验资报告书》。验证截至日,远特有限已收宋宇海、华瑞集团和博思文科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8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向远特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远特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万元
博思文科技
远特有限本次股权转让系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而发生,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代持情形,股权明晰,亦不存在因此而产生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法律风险;远特有限本次增资已经履行了法律法规要求的主要法律程序,股东以现金方式缴纳出资已经足额到位并经验资机构审验,出资程序合法合规,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符合《公司法》及有限公司章程(含修正案)的要求,不存在出资瑕疵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法律风险,本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
9、2012年5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日,远特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博思文科技将其持有的远特有限的900万元出资额(占比30%)转让给远特投资;
同日,博思文科技和远特投资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博思文科技将其所持有有限公司30%的股权(共计900万元)转让给远特投资,转让总价款为900万元。
同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向远特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远特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或名称
本次股权转让系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而发生,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代持情形,股权明晰,亦不存在因此而产生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法律风险,本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
10、2014年6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日,股东远特投资与华瑞集团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根据该协议,远特投资将其在远特有限的900万元出资额(占比30%)转让给华瑞集团,转让总价款为900万元。
日,远特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远特投资将其持有的远特有限900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华瑞集团。
日,远特有限签署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远特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或名称
本次股权转让系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而发生,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代持情形,股权明晰,亦不存在因此而产生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法律风险,本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
11、2014年12月,第六次股权转让,第三次增资
日,远特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华瑞集团、宋宇海分别将其持有的667.7747万元、0.008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远特普惠;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100万元,其中华瑞集团、兴铁投资分别认购出资3,853.8462万元、1,246.1538万元。其中,华瑞集团以其持有的对远特科技的债权作价出资,股东兴铁投资以货币出资。
日,股东华瑞集团、宋宇海分别与远特普惠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根据该等协议,华瑞集团将其在远特有限的667.7747万元出资额(占比22.26%)转让给远特普惠,宋宇海将其在远特有限的0.0080万元出资额(占比0.0003%)转让给远特普惠。
日,远特有限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
日,汇亚昊正(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增资事项出具汇亚昊正验字(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日,远特科技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100万元。
其中:股东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公司的债权作价出资7,710万元(其中3,853.8462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出资;剩余3,856.153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东兴铁投资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其中1,246.1538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出资;剩余人民币2,753.846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远特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或名称
5,736.0715
1,246.1538
8,100.0000
1、远特有限此次股权转让及增加注册资本,并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30日内针对上述股权、注册资本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公司于2015年4月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时,已经对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行为一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该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且未受到行政处罚。
2、远特有限此次股权转让中,远特普惠暂未向华瑞集团和宋宇海实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远特普惠系股东为激励业务骨干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用以持有华瑞集团及宋宇海向部分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转让之股权。
远特有限本次股权转让系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而发生,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截止本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股权明晰;有限公司本次增资已经履行了法律法规要求的主要法律程序,股东以债权转化为股权方式缴纳出资已经足额到位,并由汇亚昊正(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汇亚昊正验字(号《验资报告》,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符合《公司法》及有限公司章程(含修正案)的要求,不存在出资瑕疵的情形,不存在纠纷
或潜在纠纷等法律风险。本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
(二)股份公司成立
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签发“(京海)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0017863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兴华出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日,远特有限净资产审计值为92,103,389.26元。
日,国融兴华出具《评估报告》,截至日,远特有限经评估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01,913,114.67元。
日,远特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
日,远特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
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一致同意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远特科技。发起人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协议各方同意将已设立的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即由华瑞集团、兴铁投资、远特普惠及宋宇海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2、股份公司发起人以有限公司截至日经审计净资产作价出资。
3、有限公司截至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92,103,389.26元,以1:0.8794的比例折股8,100万股,余下未折为股份的11,103,389.26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00万元,股份总数为8,1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公司。
日,兴华出具《验资报告》([2015]京会兴验字第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日,远特科技(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8,100万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净资产折股后余额全部记入资本公积金。
本次整体变更过程中公司的注册资本没有发生变化,各股东的持股数及持股比例亦没有发生变化,不涉及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自然人股东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因此未产生缴纳所得税的义务。
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向远特科技核发了注册号为“444”的《营业执照》。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所拥有专利权、商标权、软件着作权等产权登记更名的相关手续均正在办理。鉴于上述专利权人、商标权及软件着作权人名称变更不涉及权利义务主体的变化,且该等专利权人及软件着作权人名称依法变更不存在法律障碍,因此,该等专利权人、商标权人及软件着作权人名称变更不会对远特科技依法拥有及使用该等专利、商标、软件着作权产生不利影响。
全体发起人为设立公司而签署的《发起人协议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起人协议书》不存在引致公司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公司创立大会的程序和所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审计、资产评估及验资事宜已经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的股权结构,详见本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五、历史沿革(一)有限责任公司阶段11、2014年12月,第六次股权转让第三次增资”部分。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远特科技在股份公司阶段,未发生股权变动情况。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基本情况
1、陈立雄,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业务经历:1997年至2000年,负责福耀玻璃集团的生产调度和战略规划工作;2000年至2003年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就读;2003年至2007年
任美国CBK控股公司营销副总;2007年至今在华瑞集团工作,现任华瑞集团副董事长;2014年4月至今任远特有限及远特科技董事长。
2、宋宇海,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业务经历:1997年11月至2001年4月,任职于联合证券有限公司;2001年5月至2003年10月任职于长江证券有限公司;2003年11月至2006年12月担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担任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1月至今担任JW.君威集团董事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担任北京合智融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至今任远特有限及远特科技董事。
3、毕希阳,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业务经历:1992年9月至2001年8月,任南光集团南光恒丰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3年10月至2007年1月,任IBM(中国)业务咨询服务事业部高级财务管理咨询经理;2007年2月至2012年4月,任壳牌(中国)有限公司壳牌沥青中国区财务经理;2012年5月至2012年8月,任SOHO中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自由职业,主要内容为财务管理咨询顾问;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北京海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2014年10月至今,任华瑞集团财务副总裁;2014年12月至今任远特有限及远特科技董事。
4、白新平,男,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业务经历:1998年7月至2010年6月,历任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民用技术研究所所长、北京商务中心主任兼营销部副部长、民品发展中心主任;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陕西高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瑞泰安执行董事;2012年2月至今,历任远特有限、远特科技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远特有限及远特科技董事,2014年5月至今在远特有限及远特科技任远特有限及远特科技总经理。
5、蒲星宇,男,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业务经历: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任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项目经理;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任北京天下图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资金经理及内控管理经理;2015年6月以来任兴铁富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5
年10月16日至今任远特科技董事。
(二)监事基本情况
1、於凤春,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94年7月至2000年6月,历任沈阳市土地房屋开发集团经营管理部、销售部、财务部科员;2000年6月至2011年7月,历任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大区财务总监、投资管理审计部审计主管;2011年7月至2014年2月,任成都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综合部总经理;2014年2月至今,任兴铁投资行政运营总监兼高级财务总监;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远特有限监事;2015年6月至今,任远特科技监事会主席。
2、路海军,男,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主要业务经历:2004年5月至2006年7月,任华彬国际集团总经理助理;2006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中煤国际煤炭规划院人事组织部长;2008年3月至2011年2月,任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1年3月至2011年11月,任联众华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华瑞集团人力资源总监;2014年4月至今任远特有限及远特科技监事。
3、杨顺新,男,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10年1月至2010年11月,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2010年11月至2013年7月,任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13年至今任远特科技人力资源部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远特科技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白新平,现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六、(一)董事基本情况”部分。
2、何天翼,副总经理,男,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业务经历:2003年3月至2005年8月,任上海高清蓝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10月,任深圳力合数字电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3年2月,任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电子信息技术研究所所长助理;2015年3月至今,任瑞泰安监事;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任远特有限研发中心资深总监;2014年1月至今,任远
特有限及远特科技副总经理。
3、张敬锋,副总经理,男,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业务经历:1997年8月至2011年1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主任工程师;2012年4月至2013年7月,任远特科技总经理助理;2013年7月至今,任远特有限及远特科技副总经理。
4、李强,副总经理,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业务经历:2000年7月至2007年4月,历任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技术开发中心硬件设计主管、项目经理、民品汽车电子中心副总经理;2007年至2013年,任西安西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至今,历任远特有限及远特科技销售总监、副总经理。
5、张峥,副总经理,男,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业务经历:2002年7月至2006年3月,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主管;2006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北京高阳圣思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商务总监;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任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监;2015年5月至今任远特有限及远特科技副总经理。
6、王晓洁,财务总监,女,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业务经历:1998年7月至2001年8月,任北京伟航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1年8月至2004年3月,任北航冠新新世纪软件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北京华商达数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1月至2012年4月,任北京威尔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远特有限及远特科技财务总监。
七、最近两年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总资产(元)
483,089,338.73
384,831,894.88
191,199,449.40
股东权益合计(元)
85,079,860.00
50,843,345.97
-5,975,198.65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85,079,860.00
50,843,345.97
-5,975,198.65
每股净资产(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营业收入(元)
125,007,340.15
166,976,908.28
67,855,123.58
净利润(元)
-5,763,485.97
-20,281,455.38
-9,560,654.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63,485.97
-20,281,455.38
-9,560,654.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6,203,283.42
-20,528,020.63
-21,745,963.46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92,128,763.16
-58,174,755.64
8,037,862.0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
重要财务指标计算所依据的公式:
1、每股净资产=期末股东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6、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7、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
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8、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9、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2/(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10、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2/(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2、2013年、201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均为负,因此,净资产收益率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不适用。
八、与本次挂牌有关的机构
(一)主办券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项目负责人:侯世飞
项目组成员:侯世飞、李德民、武超则、吕佳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詹昊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D座26层A、B单元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经办律师:张先中、彭方如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全洲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经办注册会计师:轩菲、沈延红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向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7层703室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张凯军、刘骥
(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六)申请挂牌证券交易场所
名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晓嘉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
联系电话:010-
邮编:100033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一)主营业务情况
远特科技为智能汽车服务提供商,主要致力于通过智能汽车服务系统,结合移动互联网技术,为车主提供行车所需的信息、安全、诊断及基于车辆数据和驾驶数据的智能化用车、养车等服务,是国内最早从事Telematics业务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最早一批为汽车厂商提供前装智能汽车服务的供应商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车载终端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基于智能车载终端、智能汽车服务平台、手机APP等载体向用户提供全方位智能汽车服务。
车联网服务行业的产业链情况如下图所示:
根据上图所示,智能汽车服务提供商在整个产业链中居于核心位置:智能汽车服务提供商向前整合并监管服务内容;向后直接面向用户,为用户提供导航、道路信息、远程诊断与控制、娱乐资讯、经销商活动等服务。同时,还能从用户
处收集由车载终端反馈的数据信息。
公司自2010年以来一直专注于专业的基于车辆CAN总线系统的智能化应用、移动终端技术与云端服务的互动应用、车生活O2O服务生态圈建设等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服务提供。
远特科技的智能汽车服务系统由智能车载终端、手机APP和智能汽车服务平台构成,实现“人、车、路、网、商”的有机结合。
公司通过智能汽车服务系统为用户构建了涵盖核心层、延伸层、外围层的车联网生态圈:用户可通过智能汽车服务系统(包括终端、APP及智能汽车服务平台)获得核心层服务(如远程控制、紧急救援等)、延伸层服务(如一键导航、违章查询等)、外围层服务(如汽车维修/保养商家O2O预约、在线签订汽车保险合约等)。
公司为用户提供的车联网服务如下图所示:
同时,公司通过“智能车载终端+智能汽车服务平台+手机APP”的技术方式对客户驾驶行为数据进行搜集、分析,数据分析结果的用途主要有两个:一是为车厂对车辆本身的改进提供数据支持;二是远特科技根据客户驾驶数据分析结果可通过终端/手机APP推荐/推送最符合用户需求的智能汽车服务及O2O商家信息。
公司规划通过对车生活平台的构建,整合全产业链资源,把汽车后市场服务提供者与需求者打通,建立以车主刚性需求为中心的车生活生态圈。公司在全国共建立了重庆、杭州、广州、哈尔滨、长春、南京6家办事处,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业内知名企业紧密合作,整合Telematics产业链,联手中国内资主流汽车厂家,为长安汽车、吉利汽车等6家车厂定制研发车载系
统及提供相关服务。此外,公司还积极打造发展O2O平台:于2014年7月与京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公司以OBD为代表的智能终端与京东智能硬件的打通,实现更多的应用场景与服务内容;2015年公司又推出汽车后市场O2O平台软件“慧车宝”。
公司未来的业务方向为通过以智能汽车服务平台为核心的智能汽车服务系统,结合移动互联网技术,为车主提供行车所需的信息、安全、诊断及基于车辆数据和驾驶数据的智能化用车、养车等服务。在此过程中,公司将主要通过与合作的汽车后市场O2O商家进行利益分成来取得收益。
公司主营业务明确,发展目标清晰。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1、智能车载终端
智能车载终端包括一体机、T-BOX和OBD三种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生产的一体机
与后装市场同类产
品相比的优势是能
指安装在汽车中控
够与汽车进行深度
台、通过搭载的软件
结合,在系统安
系统接入互联网或智
全、产品品质等方
能汽车服务平台从而
面具有绝对优势;
获取信息的产品。一
与前装市场同类产
体机在功能上可以实
品相比的优势是能
现人与车、车与外界
够与智能汽车服务
(车与车)的信息通讯
平台紧密结合,为
用户提供更个性
化、更专业的智能
主要面向前装市场,
通过T-BOX产
通过深度读取汽车
面向前装 品,用户可实现远
CAN总线数据,从而
市场,与 程控制车辆等核心
获取用户的驾驶行为
汽车行车 层功能,由于与汽
等数据,并通过3G、
安全相车行车安全息息相
4G等网络将数据传送
关,技术 关,因此,汽车厂
至公司智能汽车服务 门槛较高
商通常对该技术的
系统,供公司进行存
采用较为谨慎,目
储、分析、应用等
前长安汽车部分车
型采用了公司的
T-BOX产品,这
也说明了公司较强
的技术实力
主要面向后装市场,
可采集并存储车况数
通过与京东进行战
据,通过与手机APP
面向后装 略合作,推动
的配合使用,可实现
市场,适 OBD产品与京东
主动提醒车主车辆故
配车型范 智能硬件的打通,
障异常信息、车辆防
实现更多的应用场
盗报警、车辆位置变
景及服务内容
化等异常管理
2、手机APP
目前,公司的手机APP服务产品主要有三款:车果果、长安知音伙伴、慧车宝。三款APP产品的简要介绍如下:
车辆定位、驾
与车果果OBD产品配合
驶行为分析、
使用,目前尚未单独收费
长安知音伙伴作为公司
资讯、周边服
为长安汽车提供智能汽
务、车况检测、
车服务的一部分,收取初
热线服务、远
始的开发费用,并按年收
O2O模式的汽
车服务平台,
通过聚集汽车后市场
O2O商户和公司的客户
商家合作,为
资源,为O2O商户导入
车主提供更为
流量,从而向商户收取一
全面的优质汽
3、智能汽车服务平台
智能汽车服务平台作为智能汽车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与传统一体机硬件制造厂商的重要区别,也是公司未来业务重要方向。
智能汽车服务平台主要由呼叫中心、云存储中心、智能汽车平台软件系统构成,其中,公司拥有独立的呼叫中心,且呼叫中心业务取得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智能汽车平台软件为公司自主研发,可根据提供的不同车联网服务品牌(如InCall、G-netlink等)进行智能识别并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内容。
智能汽车服务平台在公司业务体系中实现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用户通过智能车载终端的服务呼叫请求进行应答,包括对气囊弹开报警等紧急情况下车载终端的自动报信进行应答,为客户提供及时、贴心的服务;(2)收集管理由智能车载终端反馈的车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车况信息、故障信息、用户驾驶行为数据等;
(3)通过对上述数据进行数据挖掘,从中发掘商业价值,通过与需求方的合作充分利用公司掌握的数据资源,如通过分析用户的驾驶行为数据,与车险企业合作,为用户保险进行个性化的定价,从而实现增值收益。
二、组织结构及主要运营流程
(一)组织结构图
战略市场部
终端产品项
平台研发部
服务营销部
质量监察部
人事行政部
轻应用产品
技术产品部
移动应用部
商务拓展部
售后服务部
车载软件部
客户服务部
深圳分公司
硬件结构部
核心系统部
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制定销售计划、销售策略和政策,收集市场一线信息,建立客
户档案,组织保障供货计划以及货款回收
提供售前技术支持,相关项目的立项筹备与组织,项目后期跟
技术产品部
进,起草、评审终端及服务产品的功能
提出售后服务工作规范及流程,解决客户投诉问题,终端产品
售后服务部
的售后服务经营,建立和管理全国售后服务体系
负责各产品的设计工作、辅助各项目包材管理、负责公司网站
及平面设计、市场宣传的平面设计等工作
负责终端产品的立项,终端产品项目的管理,公司项目管理信
终端产品项目部
息化平台的建设,终端产品用户体验性测试及效果提升等
管理轻应用产品的项目实施等工作,作为产品的对外接口,与
轻应用产品项目部
客户沟通、与公司销售、运营、生产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等
制定测试计划并实施,编写测试报告、安排测试工作,负责产
品的认证工作
负责各个系统平台的架构和部署、负责各个系统平台网络安全
与可靠运行,业务运营支撑平台、呼叫中心系统、客户服务网
站等的系统运维管理工作,公司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
的建立、实施和维护等
根据系统设计方案组织安排平台开发工作,负责相关技术路线
平台研发部
的预研和评估,负责平台产品的质量及技术规范的制定等
调研APP最新技术体系、架构及发展、解决及完成各项APP
移动应用部
技术难题、制定APP相关接口协议、制定APP开发规范及测
试规范、协助及完成APP运营所需支撑开发工作
负责重终端产品的软件质量及技术规范制定,进行技术分析和
车载软件部
质量分析、制定并实施重终端软件研发的预防、改进和纠正措
施,负责部门研发产品软件的标准化和产品化。
负责所有与硬件相关的技术路线的预研与评估、负责搭建、改
硬件结构部
进可重用的硬件开发框架,负责硬件系统公共功能设计的模块
新平台研发平台选型及底层系统规划、负责本部门交付物的质
核心系统部
量及技术规范制定,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质量分析、负责三代
机软件外包技术对接及管理工作。
负责用户管理工作、推广渠道资源的建立管理、负责用户互动
服务营销部
活动的策划实施、数据后台的搭建,建立远特数据中心等
商务拓展、资源整合、资源管理、商务结算、广告业务、合同
商务拓展部
管理客服团队、收集整理客户反馈的信息,受理客户投诉、提
客户服务部
供语音客服、在线客服等服务渠道、全面负责客户服务工作
监控产品开发项目质量、进度、成本等、对生产及客户问题改
质量监察部
进的进行跟踪验证、供应商导入的质量体系能力管理、负责争
议流程、职责的解决和处理
负责新产品工艺流程设计,分析、解决生产遇到的工艺和技术
相关问题、售后硬件产品的维修及问题分析,负责量产产品的
硬件维护、器件替代、负责研发样机的装配测试及试产拉管理
代管深圳地区行政、人事、财务等相关管理工作以及负责OEM
深圳分公司
工厂认证及管理、供应商管理及资源开发等
负责公司的战略研究及规划、公司对外形象的建立和品牌的传
战略市场部
播、市场危机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对潜在客户的沟通交流、潜
在伙伴的跟踪沟通等
建立公司人力资源制度,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等体系,负责
人事行政部
制定行政制度,管理合同和档案、管理固定资产、负责后勤等
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定财务
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财务会计的相关文件和凭证等所有财务
(二)主要业务流程
公司所处行业为车联网行业,主营业务为智能车载终端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基于智能车载终端、智能汽车服务平台、手机APP等载体向用户提供的全方位智能汽车服务。公司总体的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车厂为新车型招标
不符合要求
提供智能汽车服务
不符合要求
具体业务流程包括研发、采购、PPAP、销售、服务五部分,具体如下:
1、研发流程
公司定位于车联网行业,提供智能汽车服务系统的综合服务,需要整合硬件、软件、智能手机及各系统、应用的资源;而且,汽车属于风险较高的交通工具,研发精密与否涉及用车人员及交通安全,因此,必须进行严格的项目及质量管理,以确保过程可控制、风险可管理、结果可预知。公司研发流程如下:
确定项目阶段主要包括前期的市场需求调研分析、可行性分析、与客户的商务谈判、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制定规划阶段主要包括公司内部立项、制定项目进度表、下达研发任务单,并指定详细的研发范围规划、进度规划、成本及费用规划、采购规划等,各规划详单在通过部门领导审查后下达研发部门或其他相应部门执行;研发执行阶段是将规划及用户需求转换成可实际操作的阶段,主要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代码开发、测试等过程,全过程均由公司设计师完成,并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指导、评审,与此同时,公司的采购、质量部门给予支持;测试验证是研发成果的再次测试、验证及生产可行性分析验证,包括DV、EMC、PV等检验,主要由中试部负责,由产品、研发、质量、测试和生产等部门配合完成。研发结束阶段进行研发结果的提交,同时公司财务、办公室等部门做好合同收尾、文档归集、培训、交付等工作。
2、采购流程
公司采购流程主要由深圳分公司完成,其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采购核价、采购订单、采购发票等部门业务的维护;负责与供应商签署供货协议、质量协议、采购合同等。负责对采购产品的检验和验证,和对供应商的品质辅导。负责对物料的接收、发货、送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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