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改过了,驾驶证怎么办呀,迁驾驶证需要什么手续续,不是在户口所在地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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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考的驾驶证是否需要迁回户口本地
09:03:34 来源: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的网友留言:在外地考的驾驶证,户口不在外地,在外地工作,需不需要把驾驶证迁回户口本地?谢谢!
  回复:需持身份证、驾驶证、三张白底一寸彩照到市驾管所办理异地驾驶证转入手续。
责任编辑: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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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了,驾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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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5日讯(实习生梁菲菲 记者 刘有杰)双户口注销了一个,与之关联的驾驶证是否也应注销?能否将驾驶证转移到现有户口?还需要再次进行考试吗?近日,市民张先生提出疑问。对此,济南市车管所工作人员予以解答。  市民疑问驾照重考是否合理
  张先生因种种原因持有双重户口,现在其中一个户口已注销,想将与之关联的驾驶证转移到现有户口上,但济南市车管所要求其重新考试,才可办理驾驶证,张先生表示不解。车管所解答如此要求符合规定  5日,济南市车管所工作人员称,根据相关规定,像张先生这样的情况,需要拿着派出所开具的重户证明,到车管所注销与原户口关联的驾驶证,并重新报名考试,通过后再领取新的驾驶证。  律师说法双重户口本不合规“双重户口本来就是违规的。一个户口对应一个身份证,注销后,车管所查不到信息,有权要求当事人去其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证明,但是否需要再进行考试并不好评判。”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姜海如说。
本文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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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摘要
2018年天津海事局事业单位招聘104人公告
为满足天津海事局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天津海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天津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和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所属事业法人单位。上述事业单位均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事后勤管理、海事航标建设养护、港口航道测量绘图、水上安全通信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职责。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要求报考人员日至日期间出生。
?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6.按正常教学计划,属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且非2018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生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中涉及有关资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日。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日至日期间毕业(因个人学习成绩等原因延迟至2018年毕业的不得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除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可以在日前取得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日前取得。
? 网上报考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报名。
2.每人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3.报考时间:日8时至日18时。
4.资格审查时间:日8时至日18时。
5.为防止后期考生集中报名出现网络堵塞情况,日18时后,报考系统不再更新报考合格人数。
6.报考人员开始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报考职位条件,提前准备电子证件照片,网上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考规定的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7.网上报考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主要资格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8.网上报考须有效注册后,才能登录报考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交审核,注册名是登录报考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9.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报名缴费等操作,报名缴费完成后方取得笔试资格。
10.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审核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之后48小时之内反馈,请考生注意登录网站查询。“退回补充材料”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完善报考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提交申请该职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也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或不完整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后果由考生负责。
11.报考人员请于日至3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 报考缴费、打印准考证
1.缴费时间
日9时至日17时
2.打印准考证
日9时至日17时
3.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网上报考时间、报考缴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考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考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初步确定为日。
本次招聘笔试地点设在天津。最终的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笔试共分两个科目,科目1为职业能力测试,科目2为综合知识。每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西青区公开招聘教师
(下滑查看详情)
西青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我区教育系统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须具有天津市居民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日至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及以上学位;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2018年7月底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在本公众号后台发送关键词【招聘】即可查看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日9:00至6月1日17:00。
缴费时间:日9:00至6月2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不能开考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考成校会计专业课教师和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日至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相关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大纲),试卷满分各为100分。在本公众号后台发送关键词【招聘】即可查看考试大纲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日9:00至6月22日17:00。
笔试时间:日。具体安排为:
9:00至11:00 《教育综合知识》
14:00至16:00 《学科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成校会计专业课教师和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只需参加《教育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日9:00至7月13日17:00。
面试时间: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分为说课与结构化面谈(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不含说课),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成校会计专业课教师和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岗位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5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西青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西青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西青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网站咨询电话:022-
考务咨询电话:022-
监督电话:022-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宁河区卫生计生系统
(下滑查看详情)
2018年天津市宁河区卫生计生系统赴泰山医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根据区卫生计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和人员需求情况,经区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宁河区2018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8名,将于6月赴泰山医学院进行 校园招聘,校园招聘结束后,如产生空缺岗位将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市宁河区医院官网发布公告进行公开招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
3、具有医学类院校或综合院校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 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现为宁河区卫生计生系统在编人员的;
5、在此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7、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宁河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天津市宁河区卫生计生系统赴泰山医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在本公众号后台发送关键词【招聘】即可查看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在区人力社保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区卫计委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
各岗位按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未能开考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五、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日至5月25日。
报名时间:日9:00至6月1日17:00 。
笔试缴费时间:日9:00至6月2日17:00。
改报时间:日9:00至16:00。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日9:00至日17:00 。
考前资格审核时间:日 9:00-17:00。
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医学院教学北楼 A4004教室 。
笔试时间: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日,具体时间地点进入面试后通知,面试时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 48 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用于资格审核,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或退报。
(二)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2018届毕业生需提供:
(1)网上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4)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2份复印件;
(6)就业协议原件(三方协议);
(7)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非2018届毕业生需提供:
(1)网上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5)报到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6)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7)教育部或天津市教委人才提供的学历认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以上资料A4纸正反面纵向复印按顺序装订(复印件一式二份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在笔试考区显著位置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考生按我单位通知的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天结束后,在考点显著位置公布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
八、招聘办法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卫计委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三)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工作满三年仍未取得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聘用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此次招聘中被确定体检合格后,不得再报考宁河区卫计系统组织的其他考点招聘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22-
监督举报电话:022-
南开区教育系统
(下滑查看详情)
2018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开区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8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在本公众号后台发送关键词【招聘】即可查看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 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 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
7.(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留学人员不受英语水平限制。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18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在本公众号后台发送关键词【招聘】即可查看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南开政务网、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网上发布。发布时间从日至5月23日。考生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南开政务网:http://www.tjnk.gov.cn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网:http://www.nkedu.org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日9:00开始至日16:30结束。(注:5月28日16:30网络服务器报名入口将会自动关闭,之后若审核未通过被退回将无法修改重新填报。)
笔试缴费时间:日9:00开始至日16:30结束。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07室)。办理时间:日9:00——日16:00。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日9:00至16:00。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注:网上报名填报内容作为招聘审核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由本人亲自按照要求逐项仔细填写。一旦填报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知晓招聘公告及计划,自己所填内容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且与事实相符。特别是所学专业名称要一字不差严格与毕业证相一致,且在招聘计划条件所列专业范围之内。若在之后的环节中发现所填内容与招聘条件或事实材料三者不相一致,则视为虚假信息,取消录用资格。)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022-)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日9:00至日16:30。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相关事项
笔试科目:信息技术职员、食品安全专技人员、网络安全专技人员、卫生防疫专技人员、综合外勤职员、工程管理专技人员、会计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日
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综合知识
①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③报考人员于6月19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①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相关材料于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2018年毕业生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学位证(如尚未取得则需携带加盖院系公章的学业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招聘条件无要求岗位除外)或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办理录用时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录用资格)及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对应的相关证书材料,以上证书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其他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由现工作单位或存档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教师资格证书(招聘条件无要求岗位除外)及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对应的相关证件,以上证书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可按规定时间下载面试准考证。
②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请务必准时到场,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信息技术职员、卫生教师、会计专业教师、食品安全专技人员、网络安全专技人员、卫生防疫专技人员、综合外勤职员、工程管理专技人员、会计、课程研究室教师、教育科学研究室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四)计分
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
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区教育局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第7个工作日公布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及体检相关信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http://www.nkedu.org)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南开区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九)聘用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8年毕业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或教师资格(招聘条件无要求岗位除外)等相关证书,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2-(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45 14:00-17:3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监督电话:022-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电话:022-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汽车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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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汽车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汽车服务中心为经费自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平台服务、接待任务用车、汽车维修保养等职责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专业技术岗会计;工勤技能岗驾
驶员;工勤技能岗汽车修理工。
招聘岗位职责:
1.会计:从事财务工作;
2.汽车驾驶员:从事车辆驾驶工作;
3.汽车修理工:从事车辆维修工作。
(二)招聘数量
共6名,其中会计1名,汽车驾驶员4名,汽车修理工1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热爱公益事业;
3.身体能够胜任岗位工作,无不良嗜好;
4.具有天津市户籍;
5.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下图招聘计划表):
(1)会计:年龄35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专业为财务管理与会计类相关专业;具有5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熟悉国家及天津市财政、税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汽车驾驶员:年龄35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准驾车型代号B1及以上,驾龄5年以上(日以前取得驾驶证),5年内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3)汽车修理工:年龄35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汽车维修及相关专业,具有三年以上机动车维修工作经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考试
(一)公告、报名、缴费及相关事项
日,在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
网址:北方人才网站: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本次招聘报名、缴费(45元/科·人)及相关信息通知均在网上进行,请考生务必关注网站信息,确保能够按时间节点参加。
报名时间:日9:00至6月1日17:00。
缴费时间:日9:00至6月3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单位其他岗位。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与之比达不到1:3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二)考试内容
1.专业技术岗会计,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财会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准考证下载时间:日9:00至日17:00。
笔试时间日上午9:00-11:00。
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和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和能明确会计岗位的劳动合同或者证明等),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制,及格线为60分。
2.汽车驾驶员和汽车修理工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考核人员必备素质、技能知识和操作水平。
正式考核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可以打印准考证,持证参加考核。
资格复审、打印准考证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证件将在网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分数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驾驶员、修理工
考核分数即为最后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3.考核全部结束的3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或到招聘单位查询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考试或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进行复查,考察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查阅应聘人员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情况等内容,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报名网站和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令〔2017〕35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八、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和平区教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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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居建设发展总公司2018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区各级各类国办学校及教育管理单位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要求,经报请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0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详见《2018年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在本公众号后台发送关键词【招聘】即可查看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或其他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详见“2018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7.2018届毕业生户口不限,其他社会人员应具有天津市户口;
8.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与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也可报考,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证明材料;
9. 博士所学专业与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也可报考;
10.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1.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网上发布。报考人员于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和平区教育局:http://www.hpjy.gov.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http://www.tjrc.com.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8年 5月24日8:30至 5月28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日9:00至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18年 5月24日8:30至 5月30日16:00结束。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招聘单位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日9:00至16:00结束。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日8:30至5月30日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07室)。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时事等),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时间:日上午:9:00-11:30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日8:30至6月8日14: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拟发布时间: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缺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于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持相关材料到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平区甘肃路40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各一份),2018届毕业生无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尚在报考过程中的,须提供已通过科目的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可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录用资格);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18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一份;
(7)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区教育局审查合格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2)直属单位档案管理岗、工程造价岗、工程维修管理岗、政府采购岗、会计岗、中学心理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除以上岗位外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含板书)、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面试要求:
音乐学科参加面试者,要进行结构化面谈、说课及才艺展示。说课中应进行教材内歌曲的自弹自唱,面试现场提供电子琴或电钢琴。才艺展示时间为5分钟,可以进行清唱、无伴奏舞蹈或第二乐器演奏等,第二乐器请自备。
体育学科参加面试者,要进行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
美术学科参加面试者,要进行结构化面谈、说课及专业展示。专业展示时间为5分钟,内容为命题绘画,画具、材料由主考方提供。
(3)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专业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须进行学历、学位认证,认证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的(详见招聘计划),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须报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聘用。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和平区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再次核实各类相应岗位要求的证件,报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批和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八)报到和聘用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由于上述原因、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18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和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网站咨询电话:022-
政策咨询电话:02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监督电话:022-
六、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清华实验学校教职工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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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临港清华实验学校教职工招聘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天津港保税区临港清华实验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们热切希望有志投身于临港区域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工作能力的人士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除《天津港保税区临港清华实验学校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表》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外,应聘人员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为人正直,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是指出生日期在日及以后);
5.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要于日前取得报名表中所填报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6.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清华实验学校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表》在本公众号后台发送关键词【招聘】即可查看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录工作中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网上发布信息、报名、笔试、面试和政审考察等方式进行。
(一)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日-5月22日,分别在天津港保税区网站(http://www.tjftz.gov.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猎聘网(https://www.liepin.com/)、万行教师人才网(http://www.job910.com/)、北方人才微信平台(bfrlbh)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者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从网上报名。请于日9:00至5月22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于日9:00至5月22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注意事项:
1.一人只得报考一个岗位,提交成功后不能修改。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人员不得重复报名,网上报名需先申请账号填写个人简历,个人信息填写无误后再申请报考岗位;在申请报考岗位之前个人信息可以修改,申请岗位之后个人信息将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在申请报考岗位之前仔细检查个人填报信息。
3.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初审合格者人数不低于1:4,方可开考。未达到1:4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三)复审与笔试
为减轻考生的负担,复审在笔试前1小时进行,主要对初审合格人员的学历学位证或学生证及资格条件等进行再次审核,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请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时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和学历学位证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务费45元。
1.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日9:00至日15:00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2.笔试科目:天津港保税区临港清华实验学校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和专业知识测试,分值占比为4:6。各岗位笔试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考试不指定指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收取每名参加笔试的考生考务费45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笔试时持相关证件可减免考务费用。
4.考试时间、地点:日(周六),9:00-11:00,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两周内在天津港保税区网站和北方人才网上公布。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选取进入面试的考生。(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日(周六),天津港保税区临港清华实验学校。
3.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说课两部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天津港保税区网站和北方人才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
以1:1的比例,按照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取排名靠前的进入体检和政审阶段。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70%。
政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作为拟录用对象。
(六)公示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在天津港保税区网站和北方人才网上公示录用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三、人事关系
由天津港保税区临港清华实验学校招聘所需教师,教师人事关系由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管理,派遣工作协议由天津临港经济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教师本人签订。
咨询电话:022-曹萌
天津市儿童医院、第二儿童医院选拔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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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儿童医院、第二儿童医院选拔本科儿科医师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儿科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津卫办〔号)文件精神,天津市儿童医院、第二儿童医院将开展公开选拔儿科医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双向选择、全面评价、择优选拔原则。
二、选拔条件和对象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二)具有适应儿科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2019年拟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
(四)毕业时能取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
(五)毕业时,须取得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成绩。
三、选拔工作程序
按照公开招聘原则,对公开选拔合格后的学生,按照自愿原则,先与我单位签署就业意向书,并统筹安排儿科专项培养和实习。毕业后经考核符合就业意向书要求的,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毕业生录用手续,然后到我单位就业。
(一)制定选拔计划
我单位结合本单位发展、病床使用情况、业务工作需求、人才储备计划及编制执行情况,制定科学、合理、适度超前发展的儿科医师提前定向选拔计划。
(二)发布公告
日-5月23日在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站(http://wsjs.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http://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http://www.tjchildrenshospital.com),公布选拔公告和选拔计划。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方式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的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日-6月1日,每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止,请参加选拔人员携带填写完整的《2018年度天津市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选拔儿科医师申请表》、《专项培养和实习协议书》(请在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下载)、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简历到我单位(天津市北辰区龙岩道238号D座10楼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超过规定时间报名的无效。确认合格后现场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设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专业能力考试两个科目。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20%,卫生专业能力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合成方法为:
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0%+卫生专业能力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
考生必须参加规定考试科目的全部科目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公开选拔程序。
笔试时间: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及格线为25分,(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及卫生专业能力考试成绩按比例核分后为笔试成绩,按50分满分制)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于6月14日登陆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查询。
我院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面试小组,负责面试工作组织实施。面试小组考官不少于7人,设主考官1名。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规程执行。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医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签署就业意向书名单,填写《2018年天津市儿童医院、第二儿童医院公开选拔人员公示表》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拔的,我单位与报考人员签署就业意向书。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公开选拔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我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各环节递补一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四)签署就业意向书
经考试测评合格的考生,可在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到我单位签署就业意向书,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招聘机构签署就业意向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拔,不再为其保留选拔名额。
(五)专项培养和实习
签署就业意向书的考生,将按照《专项培养和实习协议书》统筹安排到天津市儿童医院进行儿科专项培养和实习。
(六)办理录用手续
正式毕业后经专项培养和实习考核,符合就业意向书要求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当年办理毕业生报到统一时间内,履行毕业生录用手续,然后到我单位就业。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22- 联系人:何老师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022-
招聘考务咨询: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022-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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