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在神审神者的救赎赎计划中居什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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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共7000字)
亚伯拉罕之约简述及其重要性&
亚伯拉罕之约在以色列救赎中的践履历史&
亚伯拉罕之约与新约时代外邦人得救问题
一、亚伯拉罕之约简述及其重要性
旧约中最重要、最基础的约是亚伯拉罕之约。挪亚之约,是神与人类及生物界立的平安之约,而亚伯拉罕之约是神与人类社会所立的第一个约,所以是人类社会的开篇,并成为后来诸约的基础。亚伯拉罕之约不仅与以色列历史而且与整个人类历史及基督的救赎有关,这个约是神对人的救赎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正如旧约神学家威廉范甘麦伦所认为的:&圣经基本上不是向人类传达历史和道德,而是记录神对万国、族长们、以色列以及耶稣基督的教会所表达的信实&。(注一:见威廉范甘麦伦著《救赎进程》21页&&&华神出版社)
圣经创世记12:1-4:&&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亚伯兰就照着耶和华的吩咐去了;罗得也和他同去。亚伯兰出哈兰的时候﹐年七十五岁。&这是亚伯拉罕之约的最初内容。
在创世记17:1-9中神再次重申该约:&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亚伯兰俯伏在地﹐神又对他说﹐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神。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
圣经里神与亚伯拉罕立约,共提到五次(创12:1-4&13:14-17,&15:1-20,&17:1-21,&22:1-19),其中心内容都是一致的。神按照他的主权主动与亚伯拉罕立约,亚伯拉罕信而顺服,在神前因信称义,神就逐步应验所应许的。神到底给亚伯拉罕应许了什么呢?我们可以看到四个重点:
1.神要立亚伯兰为多国之父,所以为亚伯兰更名为亚伯拉罕;他的妻子撒莱,也要改名为撒拉,撒拉的意思就是多国之母。&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因为这个应许,神开始操练亚伯拉罕的信心,终使他成为信心之父。
2.神要赐给他一个民族国家。按现代政治学,国家的基本构成有土地、人口、政权、法律体系等。神也应许亚伯拉罕土地(迦南全地)、人口(后裔极其繁多、如同海边的沙)、政权(国度从你而立),其他如后来的军队、摩西开始的律法,在整体上形成了一个民族国家的雏形。
从亚伯拉罕开始,以色列民族作为整体出现在历史舞台。神在亚伯兰身上有特别的旨意,要藉着他建立一个民族,作为神分别为圣的子民--就是从不认识耶和华的万民中分别出来,成为以神为中心、专心事奉神的民族。创世记只用五分之一的篇幅,概述人类的整体历史,却用五分之四的篇幅,记载亚伯拉罕的家族,严格来说,从创世记12章起,到旧约圣经最后一卷书的记载,均是以亚伯拉罕家族为主。换句话说,就是以以色列民族为主。可见,整个旧约并不阐述人类的历史,而是以色列民主得救赎的历史。
3.神应许亚伯拉罕:&君王从你而出&。从这后裔中将有君王兴起,就是创世记第3章提及的&女人的后裔&。(创22:18,加3:16)。由此可见,神应许亚当夏娃之&女人的后裔&,将由亚伯拉罕而出。这个应许,使耶稣基督的救恩启示在以色列历史之初。
4.神选召亚伯拉罕,就是为了要成就他普世性的救赎计划,因为神曾应许亚伯拉罕说:&万族要因你得福&。除以色列民族外,神已经定意带给万族万民救赎的祝福,无论种族、民族,无论行不行割礼。&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创17:5)&&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12:3)神要藉亚伯拉罕之约赐福给全世界。所以亚伯拉罕之约不仅关乎以色列民族,也是关乎全世界诸民族。
在新约里称亚伯拉罕为&信心之父&、&多国之父&,这两个名称除了指从肉身而生的后裔之外,也包括了属灵的层面,任何相信神的人,不分国籍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子孙。耶稣基督的救赎从犹太人中出来,辐射全地全民,因此亚伯拉罕之约不仅是给他与他的后裔,也是给了整个世人;神不仅祝福以色列人,也祝福整个人类。正如保罗所说:&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什么不可呢?&(罗马书9:24)。
亚伯拉罕之约的重要性,在神所应许的这四点内容上体现了出来。这个约定不仅缔造出这位&多国之父&&信心之父&,也不仅使以色列成为上帝的选民开始了她
被救赎的历史,更重要的是,此约宣告了耶稣基督将从亚伯拉罕的后裔而出,而上帝的救赎计划将要惠及万国万民。可见,此约将新约和旧约、犹太人和外邦人、上帝的恩典与人所要遵守的律法奇妙地结合了起来。
亚伯拉罕之约在整个盟约神学中也具有独特地位。盟约神学认为三位一体的上帝、人之间的诸盟约是圣经教导的轴心,行为之约(covenant&of&works)和恩典之约(covenant&of&grace)、救赎之约(the&Covenant&of&Redemption)这三个盟约构成了救赎历史。而亚伯拉罕之约介于行为之约和恩典之约历史期间内,两个约都贯穿了亚伯拉罕之约。
工作之约贯穿亚伯拉罕之约,此约包含了上帝对人的要求,即恩典下的顺服、应许下的恪守律法。上帝也清楚规定了人不履行圣约义务时所有遭致的后果,遵行神的律法一直是盟约成全的重要构成。
亚伯拉罕之约也是工作之约包裹下的恩典之约,是以基督羔羊为中心。亚伯拉罕的献祭是凭信心而非行为的献祭,献祭的羔羊也喻表新约的耶稣,亚伯拉罕之约也被称为&永远的约&(创世记17:7)。此约也是神主动地赐给亚伯拉罕各种属世、属灵福气,而所要求亚伯拉罕遵循的,是在白白赐给他恩典之后,&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创世记17:7)和把自己的独子以撒献为燔祭(创世记22:1-2)。可见此约也体现了凭信心献祭和恩典下顺服的恩典之约特征。
二、亚伯拉罕之约在以色列救赎进程中的践履历史
在神的主导下,亚伯拉罕之约在以色列历史上慢慢展开。以撒之约、雅各之约、摩西之约、大卫之约等都是该约的展开,但是经过了神的祝福、民族发展最为辉煌骄傲之后,以色列民族开始背离与上帝的最初约定,渐行渐远,最终导致神拔下犹太人这个橄榄枝,而把野橄榄枝接在树上。
我们看到旧约中的其他诸约,都来自亚伯拉罕之约。神在与以撒立约的时候告诉以撒:&我必坚定我向你父亚伯拉罕所起的誓&&地上万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创26:3~5)
神在与雅各立约时告诉雅各:&我是耶和华你祖亚伯拉罕的神,也是以撒的神,我要将你现在所躺卧之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你的后裔必像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必向东西南北开展,地上万族必因你和你的后裔得福。&(创28:13~14)从以上两处经文看,神与以撒、雅各之约,实际上都是在坚立亚伯拉罕之约。
摩西之约是律法之约,是在以色列民族雏形之时、即在以色列之民在旷野时订立的。摩西之约也是亚伯拉罕之约的延续。这是因为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时候,亚伯拉罕家里人口稀少,显然不需要律法;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男丁已有60万,加上女人与孩子,估计有150万,这样的人口规模就需要摩西律法这样完善的法典。而以色列民族的人口如此繁多,根源在于亚伯拉罕之约,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后裔及其繁多&,后裔繁多了,就需要用律法治理。如果没有亚伯拉罕之约,也就没有以色列民族的人口繁多,自然就不会有摩西之约,所以说,摩西之约是亚伯拉罕之约的延续,是神的应许随着以色列历史的展开。
神与大卫之约也是出于亚伯拉罕之约,大卫作歌说:&他是耶和华我们的神,全地都有他的判断。你们要记念他的约,直到永远;他所吩咐的话,直到千代,就是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向以撒所起的誓。&(历代记上16:14~16)
在犹大王国灭亡,以色列民族成为巴比伦之囚的前夕,神再次记念并坚定亚伯拉罕之约:&耶和华如此说:&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约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我就弃绝雅各的后裔和我仆人大卫的后裔,不使大卫的后裔治理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后裔,因为我必使他们被掳的人归回,也必怜悯他们。&&(耶利米书:33:25~26)
耶利米传达上述信息后不久,耶路撒冷沦陷,犹大国灭亡,从此开始了2500多年没有国家、没有政权的生活;其中,公元70年后,又被分散到世界各地,经过了1900年失散的日子。按世界的规律,这个民族的名号早就该灭绝了,但这以色列的名号不仅没有灭绝,1948年又复国了,人们都说这是个奇迹,奇迹在哪里?就在于神坚守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保守了以色列这个名号。但是虽然保守了名号,但是救恩至今并没有临到犹太人身上,这是犹太人不听神的话、整个民族的悖逆所造成的。
其实神的应许和人的悖逆在立约之初就开始了。亚伯拉罕因为饥荒来临,就去了埃及。他在妻子的事上说了谎,接下来是他和罗德俩人手下的牧人争吵,他俩分道扬镳。这里显出了亚伯拉罕的不信和悖逆&要作完全人&的承诺。
大约主前1876年,亚伯拉罕的子孙雅各因迦南地闹饥荒,全家下埃及。这一去就使亚伯拉罕的后裔离开迦南地430年之久。直到主前1446年摩西带领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因百姓不顺服神,神管教他们,而在旷野漂流了四十年。后来约书亚接续摩西,于主前1406年带领百姓渡过约但河,进入神应许的迦南地。神应许与他的百姓同在,神所立的约必然成就。
但进入应许之地后,犹太人又开始与异族通婚、甚至敬拜异族之神,国家也混乱动荡。在神的允许下,以色列百姓于主前1051年立国,以扫罗为王;因扫罗王不听从神的吩咐,神又拣选大卫为王,并与他立约。这是以色列民族达到了鼎盛时期。但好景不长,大卫及其儿子所罗门,在后期道德上开始败坏,以色列开始走下坡路。所罗门之子罗波安失去仁德之政,违背神的心意,大失民心,以色列国遂分裂为南北二国。
北国以色列二十位王都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他们都拜偶像,违背神的约。南国犹大诸王也多数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只有希西家、约西亚等企盼灵性复兴。因以色列百姓没有遵守神的话,神管教他们,将他们分散普天下,于是主前722年北国以色列亡于亚述,以色列人与撒玛利亚人成为混居之民。南国犹大国于主前586年被巴比伦所掳而亡;约于主前430年旧约结束,接着就开始了两约之间的黑暗时代。
显然,以色列民族并没有遵守神与他们在起初所立的亚伯拉罕之约,这一切正如先知阿摩司所预言的:&我厌恶你们的节期、也不喜悦你们的严肃会。你们虽然向我献燔祭和素祭、我却不悦纳。也不顾你们用肥畜献的平安祭。要使你们歌唱的声音远离我。因为我不听你们弹琴的响声。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以色列家啊、你们在旷野四十年、岂是将祭物和供物献给我呢。你们抬着为自己所造之摩洛的帐幕和偶像的龛、并你们的神星。所以我要把你们掳到大马色以外。这是耶和华名为万军之神说的&。(阿摩司书5:21&27)
未待完续,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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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卫戈尔的一生》就是一部符合诸多艺术标准电影作品,虽然它还有许多不足,比如过分注重商业考量,但无论它的主题、叙事、结构还是镜头都很有艺术水准,而最重要的,它让我流了三回泪,而且我看完后思如泉涌,欲罢不能,所以才有了这个“观后感”。不像《变刚》,虽然当时看得我荷尔蒙分泌急速加快,但看完就完了,我甚至懒得说它为了吸金而不择手段。  但这部电影最重要、也是最有争议的部分在于它所传递的价值观,即“生命价值”以及“死刑制度”,所以以下分析也将围绕它展开。  进入电影。
  电影一开始,美女记者贝西一路狂奔,这组镜头很具吸引力,但很快就进入了倒叙。  电影一开头,就用大约一分钟时间传达了大量故事发生背景的信息——大卫戈尔因奸杀女同事、大卫即将被处以死刑、这件案子已经引起了全国媒体的关注、死囚守护者组织、激进分子、戈尔死定了、他的要求贝西在他临死前对他采访三次每次俩小时、只允许贝西一个人采访其他人不行等等等等。  看起来杂乱无章,但因为每个镜头都有所指,不可或缺。  接着是贝西接受任务,并通过表演和台词暗示了戈尔找贝西的原因——公正、独立、反应敏锐——上司调侃了她一句她立马还以颜色、性格坚硬,为了真相连法官都敢不尿,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帮到戈尔,才能惊天逆转。  之后就是贝西带着男助理前往死囚监狱。路上,通过那个漂亮小男助理的话交代了一下戈尔的背景——哈佛大学的第一名、罗德奖学金获得者、27岁就成为大学教授、出版过两本书、学术精英,老婆是美国驻西班牙大使的女儿,他反对死刑但老把选票投给支持死刑的共和党、案件存在诸多疑点等等。  这些内容看似是为了让观众了解戈尔及案件的情况,但其实它却传达了一个极为重要的信息,戈尔不仅聪明而且是个及其聪明的家伙,然而这种智力水平的人却做出那种连一个刚入行的小记者都能看出“不对劲”的案子,肯定有腻歪,至少有隐情。这样处理有利于激发观众的好奇心,从而形成较强的推动力。  但贝西对小男孩的“絮叨”却显得很烦,并且表现得很不客气,这样的设置再次强调了贝西的独立和理智,她不想因为别人的想法影响自己的判断力。  此时应该注意这个实习生小男孩,虽然他进入剧情的理由有些不充分,但他却十分重要。  是他首先对案件提出了疑问,是他一次次有力帮助了贝西对案件的调查处理。可以这样说,没有他贝西就无法完成最终的任务。他还很有思想,比如他那个“强奸就是‘shit’”的观点就很有见地,从而使得他每次怀疑都有一定的说服力。但这仅仅是一方面,对于电影作者来说这样的配角却有更大的作用,即带领观众进入电影。在电影中,他是唯一的一个参与了这个调查过程却不会因为调查结果影响自己的旁观者,也就是说,他只是一个“观众”。但正是这样的“观众”,把大屏幕下的观众和电影紧密联系起来,让观众不自觉地进入电影,忘记自己身处何处,随他一起思考求证,和他一起跑来跑去,从而增加故事的吸引力和参与性。这就是电影艺术追求的一个重要目的,通过打破电影空间和现实空间的屏障,让现实和“幻影”成为一体。  这也是这部电影很“艺术”的一个特征,每个配角都很重要,都不可替代,像那个一开始看上去并不像个好人的“牛仔”,还有那个被人骂了无数次废柴的律师,从而使得电影显得精妙准确而又充满良苦用心。  再往后就是贝西抵达目的地,第一个重点段落结束。  其实,对于电影想表达的观念来说,贝西并没有实质性意义,她存在的最大理由就是让这个故事充满紧张感和吸引力,提高了电影的观赏性,不然无法想象这种主题的电影如何能够避免晦涩难懂,至少,观众会少很多。  因此,在接下来的分析中不再对这种“过场戏”过多提及,而将集中于贝西采访戈尔的那三个段落,而之所以要对上面的内容进行点评,主要是想表达一个意思,我们有好多地方需要向好莱坞电影学习。  从贝西第一次出现到到达采访目的地只有大约八分钟时间,但电影竟然把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1994年至2000年、人物背景、人物性格、目的任务以及线索包袱全都装进去了,并且看不到刻意安排的痕迹,以腾出时间说“正事”。这种高密实度处理信息的能力,我们差太远。另一个是通过一个内容表达多种意图以最大程度拓展电影空间的能力,我们更是望尘莫及,因为我们就没有这样的意识,包括一些著名导演。虽然我们话里有话、话里套话、指桑骂槐的能力全世界第二——日本人第一,但在这个方面,不行。  好了,贝西见到了戈尔,第一次采访开始。
  既然这个采访不同寻常,所以必须要有所交代,比如交流的“规矩”——不准录音,不准问戈尔的家庭,比如戈尔为什么不找别人找贝西,但很快,电影就出现了这样一句台词,那就是戈尔说:“You'r here because I wanna be remembered as much for how I led my life,and the decisions that I made as for how my life ended.”。直译为:你在这里是因为我想同样被记住的除了我是个罪犯外,还有我是怎么主导我的生命、以及我是如何做出了送命的决定,而转换过来就是,我之所以叫你来是因为我想人们记住的我的除了我是个杀人犯,还有我是怎么眼睁睁就这个样子并且最后把自己搞死的。也就是说,戈尔接受采访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展示自己是怎样“玩命”的。  这句话很重要,因为它通过直指电影题目——《The life of David Gale》,讲明了这部电影最重要的主题是“戈尔的生命”而非其它。但绝大多数人都忽略了这个问题,导致几乎所有的评论都偏离了这个重心而集中于“死刑制度”,由此产生了大量附会和理解障碍。因此,这个问题必须予以就澄清,那就是,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生命”,一个不同寻常的生命,而非其他。死刑问题虽然也是它想重点表现的内容,但仅仅是“之一”。也只有从这个角度切入电影,才可能理解某些剧情,不然就会缘木求鱼,越说越说不清。  那么,“戈尔的生命”应该从哪里开始呢?是不是他的呱呱落地?  不是,因为电影讲的不是“戈尔的一生”,而是他的生命,而他的生命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哲学”,所以他的故事就开始于一个哲学课堂。  在此之前,请注意“哲学”这个符码,因为能玩哲学的大都不是普通人,至少某一方面的智力水平远超于常人,像柏拉图,都过了几千年了人们还记得他的思想,像笛卡尔,数学天才,赌博好手,花花世界玩腻了才去搞哲学。还有卡尔马克思,一个“阶级”理论就死了几亿人,不服不行。  课堂上,戈尔正在讲授拉康的观点:“ 幻想必须超越现实,因为在幻想成真的那一刻你没办法也不会再想要它了,为了继续幻想,欲望的客体必须永远无法达成。你要的不是“它”的本身,而是对“它”的幻想,慾望与疯狂的幻想相辅相成-------(这时迟到的柏林进入课堂,打断了戈尔的讲课,暗示了有人会因为这句话而倒大霉)这正是帕斯卡所谓的真正快乐来自对未来快乐的白日梦,不然我们怎么会说“猎”比“杀”更有趣,或者“小心许下的愿望”。不是因为你会得到它,而是因为一旦得到它你就再也不会想要它。所以拉康给我们的教训是:心想事成的人绝对不会快乐。最符合人性的真谛是尽量活在你的想法和理想中,不要一句你实现了多少欲望来衡量你的生活,而应该以获得多少真诚、 同情、 理性、 甚至自我牺牲的时刻来衡量,因为到头来,衡量我们生命的意义的唯一标准取决于by valuing(这个有人翻译为“重视”,有人翻译为评价,也有“尊重”,我倾向于重视)他人的生命------”  很绕吧?很乱吧?很不好懂吧?这就是哲学,把“简单“的问题搞得很复杂,但这段话的表面意思主要有两个:  一个相当于我们的“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到手不如偷不着”。  其实人活一辈大都是为了一件事——找乐子,无论是吃饭、睡觉、看电视、玩手机都是为了得到快乐或者为了避免“非快乐”,如果干什么都觉得没“意思”,感觉什么都那么回事,那么人离死也就不远了。  但大部分时候,快乐来自于对认为能让自己得到到快乐的东西的幻想,比如饿的时候就想红烧肉,想那想那浓厚醇香的味道,想那入口绵软的感受。比如我们憋得不行就会想把那个谁按到床上,上下其手,变换花样-------- 这个“想”就是戈尔所说的“幻想”,它能让我们感到快乐兴奋,并激发我们生存或者奋斗的欲望,而且在达到目的之前我们一直会延续这样的幻想。  但是,当我们吃饱喝足爽快之后,红烧肉带给我们的快乐就结束了,我们转而去寻思着到哪弄俩钱花花。而纵观整个过程,红烧肉带给我们的快乐其实很短暂,几分钟吃完就消失了,而与红烧肉有关的快乐更多的来自于从想吃红烧肉到红烧肉入口的那段时间,这个时间通常会较长,最起码也比吃肉的过程长。但更重要的是,如果厨师太屌做出来的味道太差,或者吃肉时肠胃正好不佳,真实的红烧肉给我们带来的愉悦反而远不如幻想。还有,更多的时候一晚清汤饸饹面也可以给我们带来和红烧肉一样满足感,只要确实饿了,这就是为什么王子和公主的故事往往结束于结婚,而且只是仪式上的,因为当王子脱了公主衣服后,妈啦,腿毛竟然一尺长,那么所有与“幻想”有关的快乐就会一扫而光。  于是结论就出来了,快乐的产生并无关乎“欲望的客体”,也无关乎“欲望的达成”,更多的在于幻想本身。  因此,如果想让自己一直快乐的话,“幻想就必须超越现实”,也就是弄一个永远实现不了的幻想,然后一直保持这个状态。  然而这个办法效果如何呢?没有人试过,所以不知道。但它与另一个命题紧密相连,如果解决不好那个命题就无法超越“现实”,那就是究竟什么样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什么样的快乐人值得人“一生守候”?  这就涉及到了另一个命题,人应该怎样活着,即如何看待生命,或者生命的态度。  第二、关于生命。  到这里,就有必要提一下拉康了,因为后面的结论就是建立在他的精神分析学说的基础上。没有他就没有“in the end, the only way that we can measure the significance of our own lives------ is by valuing the lives of others.”而这个结论,相当重要。  拉康,全名雅各-马利-艾弥尔?拉康,法国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具独立见解而又是最有争议的欧洲精神分析学家,哲学家,被称为“法国的弗洛伊德”,在欧洲他也是自尼采和弗洛伊德以来最有创意和影响的思想家。他有一个著名的镜像理论,其核心是指将一切混淆了现实与想象的情景都称为镜像体验。  之所以要专门强调这个“拉康”,是不知道为什么几乎所有关于这部电影的评论扯的都是康德。不错,康德也是个哲学家,也有关于人类认知和死刑方面的理论,但对于人类的精神状况和认识机制来说,拉康更在行,因为他就是搞精神分析的,研究精神病的,对于幻觉、幻想、现实、欲望这些云遮雾罩的东西他了解得更清,也只有这样的知识,才能帮助人看清真相,让人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而这一点,康德不行。但最搞的是,康德是个死刑支持者,让一个反死刑的教授去传授支持死刑者的哲学,纯粹是胡来。  关于拉康理论,我们不必去研究它,因为看电影是为了找乐子,如果陷入那些枯燥乏味的哲学理论就没意思了——不过主要是因为拉康的那些东东鬼都看不懂,所以我们只需要知道一个问题就行,那就是拉康的理论说服了戈尔,让他相信了生命中有一种快乐值得一生追求,而这种快乐来自于一种认识,即“尽量活在你的想法和理想中,不要一句你实现了多少欲望来衡量你的生活,而应该以获得多少真诚、 同情、 理性、 甚至自我牺牲的时刻来衡量,因为衡量生命的意义的唯一标准取决于by valuing他人的生命”。  需要提醒的是,戈尔不仅仅是相信,而且应该是坚信,不然他也不会给学生传授这套理论。  美国教育部不管意识形态,大学也没有什么“委”,大学教授全凭能力吃饭,教什么内容完全可以自主决,而影片中也没有说戈尔是个卫道士——事实上他的道德感很一般,不然就不会几秒钟就把学生干了,更没有迹象表明他受到了强迫或者因为宗教影响从而教育学生“与人为善”——而事实上,他根本不信上帝,而且拉康也是个无信仰者,因此,戈尔这样讲完全是出于他对这个理论的相信,而非其它。  还有,相信该理论的不仅仅只有他一个,她的同事、同样也是哲学教授的康斯坦斯也是这个理论的信仰者,并且比他走的更远,她身患绝症却毫不在意却为一个执行了死刑的女孩哭得一塌糊涂,这样的女人,简直没法说。  于是,这就涉及到了那个关乎于人类存在的根本问题:人生在世,究竟应该怎么活?是应该“利他”还是“利我”?
  “利他”的话我就要付出,付出的话我就不舒服,不舒服基本相当于不快乐,不快乐的话我活着就没意思,万一碰上个不知道感恩回报的白眼狼,说不定还会把我气死,更不要说“利他”还会被更“利我”的家伙利,最后把我玩死了我都不知道,所以,“利他”不行!  但“利我”呢?如果人人都那么自私,都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别人,那么物竞天择弱肉强食丛林法则就会重新开始,没出息的就只能受苦,而谁也保证不了自己就能出息,这样的日子依然找不到乐子,所以还是不行。  这个问题都充满争议并且似乎永远不会有正确答案,因此,怀疑那个“尊重、同情、理性、牺牲、重视生命”的结论就是必然。当然,这些问题对于咱中国人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只需一句“好死不如赖活着”就能让一切的一切烟消云散。  因此,这个理论虽然听起来不赖,但让人去做却十分困难,因为人们无法把“利他”与“快乐”联系起来,更无法想象“获得尊重、同情、理性、牺牲”能够像吸了“蓝色玫瑰”那么嗨,还得完全出于本心,还不能是为了入党升官,所以,真难。  不过有一点必须肯定,那就是“利他”是正确的,因为判断“文明”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看距离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有多远,如果一个社会一直是强者通吃而弱者只能认命,那它基本还属于原始社会。  ——“爱疯5”不是衡量指标,天宫一号也不是,航空母舰更不是。这一点,西方人认识更深。在戈尔告诉康斯坦斯他睡了柏林后康姐说了一句“权力差别等于强迫”,能讲出这样的话,她就绝对不会默许总统养情人。  然而,“正确的”不一定就是能做到的,事实上,绝大多数人做的绝大多数事情都是在明知“不正确”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而原因还在于追求“快乐”的欲望主导一切,无法将“个人的理想与解放人类的伟大事业联系起来”。包括坚信这个理论的戈尔,他一开始也不行,他也是经历了诸多苦难后才认识到了“人性的真谛”,才成了一个“fully humen”。  而且还可以肯定,在“尊重他人的生命”中确实可以找到“持续、强烈、永久的快乐”,就像江姐一样,这头受完酷刑那头红歌就唱起来了,并且每一个都可以做到。这不是说教,而是人类发展的方向,只要我们有足够的知识、足够的认识、足够的经历就能自觉完成这个转化,因为说来说就是一个观念的问题,而改变观念太容易了,不信看看土豪,五十年前我们恨之入骨现在却恨不得让他睡,这个转化,啧啧------   说了这么多,其实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这部电影就是围绕着“幻想”“现实”“超越”“生命的价值”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展开的,死刑问题虽然也很重要,但对生命的思考才是它的重中之重。这些如果弄不懂这些,那就会造成许多理解上的障碍。比如有人说这部电影是借理想主义宣传美帝国主义的什么价值观,因为理想根本就不存,甚至比狗屁更虚幻;也有人认为,戈尔最后那样做是被逼无奈,根本和超越无关;还有人说死刑虽然残忍,但戈尔和康斯坦丁们的做法更具原教旨主义意味,同样残忍,同样不值得肯定。  关于这些质疑,解释起来很麻烦,这就相当于你问马克思为什么共产主义搞了这么多年大家却还站在门外远远看看,估计他只能笑笑说:“我也没法办。”  课讲完了,该说戈尔了。
  戈尔当时活的很不错,作为一个很牛逼的教授——后来他的一个领导说他“独具原创性的思想堪比黄金”——兼哲学系主任,年薪至少美刀十万。他还出书,在美国出书通常都能赚不少钱,不像咱们一样经常倒贴,所以他住着豪宅——和康斯坦斯家一比就出来了,还雇着个小姑娘给他看小孩,儿子很漂亮也很乖,一切看起来很幸福很完美。  另外,他下了班后还会到同事家放纵一番,喝点小酒,讲个黄色笑话,糊弄一下不懂事的学生。然而,正是在这样的聚会上,他惹了个大麻烦。  关于他谁柏林的事就不说了,而柏林这样做的原因也不说了,“蔑视权威”、“展示聪明”、“被开除学生的复仇”(——戈尔语),都可能,但不一定就是,总之他稀里糊涂就上了。但现在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戈尔当时的动机,他那么聪明,又知道“幻想与疯狂的欲望相辅相成”,还懂得“理性”,怎么一分钟不到就上了钩了呢?  这得问他老婆。  前面有交代,他老婆是外交官的女儿,但这位老婆已经红杏出墙了,尽管起初戈尔只是猜测。  在这个段落中,电影总共提了他老婆两次,一次是他儿子说妈妈再四天就要回来了,可他对此表现冷淡。接着在他同事家的聚会上,同事问他“另一半”到哪里,他“看来我太太的事已经不是秘密了”,这时他同事为他老婆辩护说他是“解释学上的偏见”,但实际情况又是什么呢?  这一点在后来表现得很明白。  他被柏林陷害后,他老婆两个礼拜之后才把他保释出来,搞得贝西男那个助手都替他鸣不平,说没法想象他老婆能因为这件破事让他在监狱蹲两个礼拜,因为无论在东方在西方,偷腥都不是件太大的事,闹归闹,但过了界限就不对了。所以结了婚的都要注意,一旦你的另一半真不想跟你过了,赶快离,不然到最后你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但这只是开始,他这头刚出来他老婆立马把孩子带走了,并且不听解释要求离婚,并且还把他扫地出门。更恐怖的是,此后她还一直故意设置障碍不让戈尔和儿子正常交往,并且把儿子带到了西班牙,最后戈尔想和儿子打个招呼都不行。这些做法已经远远超过了正常女人对丈夫偷腥应有的反应,相当过分,甚至有些残忍。而影片的结尾更是直接点明了这件事情,那就是当“牛仔”把柏林的封道歉信和五十万美金的给他老婆时,当时在场除了他老婆和佣人还有一个男人,起初我以为那是他当外交官的老爸,但年龄差太远,所以只能认为就是他老婆的后老头。这些都说明,他老婆早在他偷腥之前已经出轨了,并且已经准备好找机会发飙。  任何男人碰到这件事情都会不爽,戈尔也一样,所以他基本没怎么想就把柏林给干了,还玩了轻度虐待。这个场景设计得很香艳很刺激,但不是为了“商业”,它主要用来表现戈尔当时的心态:报复、报复背叛了他的老婆。  正是这样的“疯狂欲望”使他掉进了不测深渊。  ——但这事不能怪他老婆,要怪只能怪编剧,因为他老婆不这样冷酷他就不可能陷入绝境,如果有退路的话他就不会去实践拉康的那个人生观,不实践的话这部电影就完了。这就是这部电影的一个不足所在,有些设置目的性太强,甚至超越了合理范围,这对于艺术创作来说属于大忌讳,但考虑到它的传播意图,这些瑕疵还是可以接受的。  不过戈尔酒醒之后对这件事就后悔了,以至于康斯坦斯和他说情时他老走神,最后干脆忍不住说了出来,火得康姐直接就“fuck ”上去了。那么,康斯坦斯和他说的是什么事情?康姐为什么对他的不上心十分生气?  ——死刑制度,也就是这部电影第二个核心问题。  但这件事在这里就不说了,因为电影对于死刑的立场已经很清楚了,无关乎正义、无用无效、所有的宗教都反对、国际特赦组织对此也很关注,所以没必要再强调。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除
之外每年以法律的名义处死人数最多的国度,讨论死刑问题纯粹是吃饱了撑的,而慈禧太后也说过,电影就是一玩意,谁较真谁就是棒槌。所以,无论电影怎么说,在在咱们国家一切都按领导的指示办。  回到电影。  在电影里,反死刑组织提出了大量废除死刑的理由,但它同时也指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支持死刑的权力者面前毫无意义,任你讲得头头是道,十分在理,他们就是要让死刑犯一个个去死。而其中的原因也相当复杂,这一点后面会专门提及。  戈尔显然也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在和州长进行电视辩论时并没有按照事先的安排摆事实讲道理,而是夸夸其谈大玩政治家那一套,结果被州长抓住了把柄,导致反死刑组织精心准备的辩论失败。  那么,难道对死刑就没办法啦?难道废除死刑就只能等到人类文明发展到高级阶段啦?  不是,有办法,而且有个办法立马就有效,那就是康斯坦斯在给戈尔交代辩论事宜时说的,只要能证明死刑制度可能滥杀无辜,就能通过制度渠道将其废除,而且为了说明这个办法确实有效,她还提到了伊利诺斯州,意思是这个州就是通过这个办法把死刑制度废除掉的。  然而这个办法很不容易操作,因为要有人为此而牺牲,还不能玩玩就算了,还必须最后真的死于毒针之下。  可让谁去送死呢?戈尔肯定不会,他虽然被戴了绿帽但整体情况还不赖,踌躇满志,事业有成、家有爱子,要啥有啥,如果这样的人说“牺牲我吧”,那才需要引起注意。康斯坦斯也不行,她作为当地死刑守护者组织的负责人,需要她的地方多着呢,更关键是这事不能只死一个人,还得有人赔,一死就得死俩,就算她愿意别人也不一定干。那“牛仔”呢?他倒是可以,但他的名声那么臭就算搞死杀他的人也不一定会被判死刑。更重要的他们不是政治家,还要讲道德良心,不然随便找俩傻瓜鼓动糊弄一番或许就成了。因此,这个办法虽然具备相当的可行性,但操作起来相当困难,所以俩人只是说了说就算了。尤其是戈尔,或许当时根本就没有听。  但是,这几句对白很重要,因为它是这部电影最重要的一个伏笔,一个重量级的包袱。  说到这里,有人肯定就会说了:这个破法子就想废掉死刑?简直是胡扯!所以,在这里有必要提醒一句,这事讲的是美国人特别是德克萨斯州的事,与咱没有毛相干,况且咱们对老美的法律几乎是两眼一抹黑,根本无法无从知道这个办法的可行性,因此,电影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非要较真慈禧又要出来说话了。不过,根据我对美国法律的了解,这个办法可行。  然后电视辩论就完了,出来后康斯坦斯十分生气,指责戈尔毁了这场辩论。此时戈尔显得有些无耻,竟然说“我本来就不想去”,火的康姐又“fuck”上了,还揭他老底,说他太自私,连一封募捐信都没有写过。
  由此可见,那时的戈尔虽然身为教授,但也就是一普通人,喝起酒来没完,动不动就自我膨胀,还有些自私,还没有责任感,既不真诚,又不值得同情,更不理性,不然也不会通过下三寸发泄怨恨——很多男人都有这毛病,至于自我牺牲,门都没有,所以,他在课堂上那一套对他并没有任何影响,信归信,但主要是用来混饭的。  但是正是因为这样的设置,才使得他后来的转变成为可能,同时也暗示了一件问题,那就是“普通”和“神圣”之间并非高不可攀不可逾越,只要心怀真诚和理想,就一定能够成蛹为蝶凤凰涅槃。  但这是后话,现在,警察出现了,说戈尔涉嫌强奸,把他带走了。  这时采访时间到,在戈尔离开会见室的过程中他说了那件事情的结果、柏林的动机以及柏林后来给他的那封道歉信——“I’m sorry than you can know”,第一次采访结束。  可就在贝西准备离开之时,戈尔突然来了一句“我没时间了”,以引起贝西的注意,从而为第二次采访戈尔声称自己无罪做铺垫。  离开监狱后,贝西去了一趟案发现场,尽管她没有出现异常反应,但明显能看出她对戈尔产生了兴趣。  之后就是第二次采访。
  事实上死刑制度的存在理由很大一部分并不是它所能起到的作用,而是来自于一种可怕的情绪——复仇。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似乎看起来天经地义,但实际上只是情绪发泄。为什么呢?杀人偿命其逻辑基础的是你把我弄死了你也不能活,其产生机理是对等原则,但如果这种逻辑合理,那小偷为什么要判刑呢?你无非就是损失了一些财物他给你还上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对他剥夺他的自由?难道自由还可以用物质衡量?这时有人会说了,盗窃破坏的不仅仅是财产拥有权,还有社会秩序,这个更严重,如果不对他实施额外的惩罚,他将会因付出成本太低而再次盗窃,从而导致彻底的无序。这话听起来很有理,但惩罚、成本与无序之间是否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有,那把小偷也处死怎么样?是不是盗窃行为就彻底根除了?社会就能永远稳定啦?显然不是,因为事实已经证明,犯罪原因虽多但根子在社会、在教育、在分配、在公平、在制度,不信去挪威丹麦芬兰看看,那里的很多监狱都荒废了,而原因是几十年没有收押过罪犯。而《秦律》规定了成百上千条死罪,可到头来全天下全是罪犯。  具体到杀人偿命,它除了满足人们愤怒、仇恨的情绪外,基本没有什么太大作用。当然要说完全没有也不对,通过死亡恐吓——即所谓的“震慑”确实也能抑制部分恶念,减少一部分犯罪,然而这个效能和它带来的副作用来说简直不值一提,因为这些后果太可怕了。  死刑带来的第一个负面后果是自相残杀。  困扰人类获得彻底解放的不是几个人被杀害,而是自相残杀,并且往复循环。但这个命题在这里也不说了,因为它也太大了,大到和“生命的价值”差不多。但“人类不应该自相残杀”这个大命题绝对没错,不然厉害的种族早就把不厉害的杀完了。不要以为美国放着一大堆原子弹不用仅仅是因为不敢,如果他们的民粹主义和某国一样泛滥,科幻电影里的变种人早就出现了。死刑制度虽然有国家意志作为支持,但其本质也是一种自相残杀,你杀了他,然后法律再把你杀了,实际上相当于他把你也杀了,还是互相残杀,还是“人吃人”,只不过让不相干的人多了一堆事而已。  第二,死刑制度必然带来这样一种后果——纵容乃至鼓励仇恨。  说到仇恨,我想多说几句。  仇恨的产生机理不明,但到目前为止,没有证据证明除人类之外的生物能产生这种情绪,即使大猩猩也不会因为非生存原因报复杀戮同类。这种心理极不理智,更谈不上理性。因为一旦心怀恨意,人就会漠不关心、互不信任,冷酷无情,一点小小矛盾就会大发兽性。  历史上很多数人道灾难都来源于这样的心理。像当年纳粹灭绝犹太人,就是因为人为制造的集体仇恨,而南京大屠杀也有很明显的报复的意图。至于普通刑事案,很多也和仇恨引发的行为失控关系紧密,你睡我老婆,好!我杀你全家;同学让我不爽了,我就往水桶里投毒,毒死谁算谁,根本不操理那个对等原则。  但人类对此这种可怕的情绪却从不在意,反而有着偏执性的着迷,无论是电影、小说、还是话题,只要有复仇元素的都能引起强烈兴趣,具体的例子就不举了,七八十年年代港台的绝大多数人武侠电影讲的都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原因是好卖。而很多人也都有这样的心理体验,一旦遇到不公平不公正,就会在意念里用最无情、最冷酷最残忍、的手段折磨给自己带来伤害的那个人,直到把自己折腾累了才会稍稍平息。另一个现象同样说明了这个问题,即很多人一旦提到仇恨,就会像打了鸡血似得兴奋起来,哪怕仇恨的指向和他没有半根毛的关系。  仇恨催生疯狂愤怒,让人思维混乱、丧失理性,仇恨激发了人的兽性,使人冷酷、残忍并充满攻击性,  因此,玩弄仇恨一直是文韬武略经天纬地的不传秘笈,日子过得太乏味了,好!制造一个敌人,让大家享受仇恨带来的兴奋刺激,让大家忘了自己还光着屁股吃不饱饭;想收拾谁了,好!把他涂抹城敌人,不需要自己动手那帮愤怒的小鸟就会把那家伙给消灭了;都把矛盾指向我了,好,制造一帮敌人,让孙子们在仇恨的怒火中不管是非、互相攻击,死一个少一个,最后自然就没有我的事了。而死刑制度是在秩序正常的情况下人们唯一能够体会最直接、最真实、最强烈,同时又最“安全”、最“合理”、能够避免自己愧疚自责的复仇快感的渠道,所以无论权力者还是普通民众,都对它态度暧昧。  而人一旦被复仇的情绪所控制,不见血恢复不了理智,所以反死刑者说的那些道理并不是不正确,而是支持死刑的那些人根本不打算讲理,所以只有从制度本身入手,才能动摇死刑存在的基础,所以,康斯坦斯讲的那个办法是破解死刑难题的钥匙,也是当下所能看到的唯一办法。  这也是为什么康斯坦斯在抗议集会上要说:“当你杀了人、你抢掠了他们的家,你夺走的不仅是他们的所爱更是他们的人性,你让他们因为仇恨而心肠坚硬,你夺走了他们接受文明客观的能力,你激起了他们的杀戮欲,这是一件残忍恐怖的事。但沉迷于仇恨毫无意义,因为伤害已经造成,而一旦人开始吃人,就永远不会满足,我们继续在死囚牢里打毒针,正好投了他们的喜好”。而电影中几乎所有反死刑人士都没有提到“尊重生命”,而这正是普通人认为死刑不应该存在的理由,这说明他们对死刑的理解更透彻更深。  这就是这部电影最伟大之处,它揭示一个之前从来没有被发现的真相:死刑除了和仇恨紧密相连外,基本一无是处。  当然,这个结论仍值得商榷,因为死刑的存在还有其他原因。但它给我们提供了一种看待死刑的全新视角,那就是我们随时都可能变成撒旦,为什么要用残酷的手段对待犯下严重罪行的人?  关于上述结论,并不是臆想猜测,更不是强拉附会,因为电影中曾无数次出现“hate”,并且在戈尔说完苏格拉底之后很快就进行了强调。
  用苏格拉底嘲笑完世人,电影便安排律师找他戒酒。  此时需要注意那个律师,一脸横肉,两颗龅牙,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而且影片通过贝西的话说他是个“joke”,是“big hat”,是废柴,并有故意弄死戈尔的嫌疑。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却是戈尔多年好友,而且不是一般关系,因为他让戈尔戒酒戈尔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后来他还陪了戈尔六年,在戈尔等死期间是戈尔唯一可以亲近的人,甚至在有众多知名律师愿意免费为戈尔打官司的情况下戈尔也没有换他,显然,二人关系不是一个“铁哥们”就能够说清。因此,让这种家伙出现并非只为了叙事,而又特殊有排。  之后戈尔就戒酒了,还找了一份工作。戈尔的戒酒效果应该不错,因为很快(电影时间)康斯坦斯看到他后就说“you look good”,而戈尔也说“I feel good”。之后就是说那个杀死警察的小女孩的事情,戈尔说救小女孩会和反死刑冲突,但康斯坦斯说她先要救命等等。  在这个场景中,电影传递出了两个信息,一个是康斯坦斯胳膊上有淤青,另一个是康斯坦斯正在发烧,这两个信息很重要,因为它将避免康斯坦斯患癌症的情节过于突兀。  再往后就是强调,强调仇恨和非理性。  在戈尔见过康斯坦斯后的紧接着的段落中,他端着一堆咖啡从咖啡店出来,遇到了两个坐在车里的女孩。应该认识,所以戈尔看到后便和其中的一个招呼起来,但那小姑娘不等他把话说完竟然慌忙关上车窗迅速离去,仿佛再迟一分钟戈尔也会把她干了。  这个情节最直接的意图是表现戈尔经受的窘困,但另有其意。  首先这个情节很有意思,因为我们很多人遇到所谓的“坏人”时大都会表现出有意无意的排斥,尤其小姑娘,反应会更加强烈,虽然“坏人”如果真的勾搭她们会让她们感觉很刺激。  但问题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会明知道那个“坏人”不可能给我们造成伤害,这样的反应毫无必要,但为什么依然会排斥?这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一种心理机制?  综合多种解释,比较靠谱的一个是:当人面“是非对错”的时候,会不觉地站到自认为“正确”“正义”的一边,并对“错误”“罪恶”采取抗拒姿态,但更重要的是,如果有机会,还会以“正确”“正义”的名义对我们认为的那些“错误”“罪恶”实施惩罚,轻则厌恶排斥,重则付诸各种方式的暴力,用以满足体验复仇快感的欲望。  这个结论很邪恶,但无法否定它就是真相。  如果这还不能说明问题的话,那另一个设置就更加明显了。  当戈尔絮絮叨叨说“两个犹大”时,康斯坦斯晕倒,戈尔互送抢救。但在医院,一个身高马大的黑人护工却挡住了他死活不让他跟上去。那家伙不仅向玩小孩一样把他推来搡去,还威胁道:“你是不是还想进去?”戈尔问他你认识我他回答我看报纸,关键是这时他用充满仇恨的眼神瞪着戈尔并不客气地让戈尔一边等去,那副架势,如果戈尔再不听话他就敢要戈尔的命。  这位黑哥为什么要这样呢?难道他是法律道德正义的守护神?可主持正义也得依据事实,他为什么只看了半截报纸就成了这个样子?结论只有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仇恨感已经让他丧失了人类最基本的理性。  因此,仇恨是人类获得终极安宁的最大障碍,也是人类实现自我解放的重要羁绊,正是有这样的理解,康斯坦斯们才要反对死刑。  废除死刑虽然不能彻底解决仇恨问题,但可以弱化仇恨产生的机制,从而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降低人吃人的现象发生的几率,从而促进社会朝更文明、更美好的方向发展。  那么,咱们中国是不是也应该废除死刑?这个-------不可以,因为我们仇恨心理和反应机制不同于老外。我们恨小日本,但打砸的却是中国人;我们恨美帝,但侮辱痛骂诅咒的还是自己人;我们恨老无所依,但一把怒火烧死的却是给自己办不了事的百姓;我们恨“女神”的妈妈不让自己和他女儿交往,可最后倒霉的却是路人,一刀一个,瞬间九人毙命,简直是“九把刀”回大陆。所以,死刑守护者组织那一套不适合我们,因为如此复杂的人性,莫说康斯坦斯,就算神仙也不行。  关于死刑的主题到此为止,下面该“超越”了。  不过第二次采访还没有完,有些情节还得强调,因为后面会用到。  戈尔的热脸被小姑娘的冷屁股撞了后,很快便又受到了一个刺激。  康斯坦斯在和死囚守护者组织的的一个高层人物谈营救黑女孩的事时,那人提到了戈尔,他让康姐把戈尔逐出组织,并且说了一些明显带有侮辱意味的话。而这些话刚好被戈尔听到了,他没有想到自己的事情都传华盛顿去了,还是那么不堪,这让他十分愤怒,之后便冲冲而去。  这一连串的侮辱让他又捡起了酒瓶,并且喝得酩酊大醉,喝高之后又给儿子打电话,结果又被他老婆从中破坏,搞得他大发酒疯,结果把自己的手弄伤了-------  这一刻,我的眼睛湿了,尽管我认为戈尔因为这点事狼狈若此相当牵强,但我依然被不可遏制的舔犊之情给感动了。  但这些都不算什么,因为当康斯坦斯第二天在门口见到他时,他立即便承认了“错误”,这说明他还没有就此自甘堕落,他还打算重新再来。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说起了“两个犹大”的事:一个好,一个坏,好犹大是失意者的保护神,但除非绝望到顶没人向他求助,plapla。  这段话说得很奇怪,因为前面说了他根本不信神,所以无论找哪个犹大对他来说都没有意义,因此影片这样安排肯定有用意,可不容观众揣摩,康斯坦斯就倒了,赶紧送到医院,竟然是癌症,而且活不了几天的绝症。  顿时,戈尔崩溃了。  回忆到此停止,之后戈尔又哭着和贝西说了几句康斯坦斯,说她是唯一可以帮助他的人——“不知道我需要一个人的帮助有多难”,说她生命的意义就是让世界变得更美,说她做的事尽管很小但相当不容易。虽然只有短短几句,但完全表明了康斯坦斯在戈尔眼中基本属于圣母类的人物。  第二次采访到此结束,贝西被打动了,她介入的动机产生了。  在这个段落中,戈尔一步步陷入困境,遭受到的打击一次比一次强烈。他的生命中痛苦远多于快乐,他面对这一切表现出来的也和普通人一样,无奈、无助、逃避、哭泣,他的那些“犹如金子”般的思想在冷冰冰的现实面前毫无用处,甚至不能帮助他和儿子正常地联系一次。至于“幻想”、“欲望”、“超越”、“价值”,更缥缈如烟,一点也联系不上实际,那么,他在课堂上讲的那些哲学是不是就是拿来骗小孩的?  答案,在后面。  结束采访后贝西的助手给她带来了那个律师的情况,然后他们回到了旅馆。可就在贝西准备休息时,她发现自己的门被打开了,进去一看,里面竟有一盘康斯坦斯死前最后一刻的录像带。故事就此峰回路转,贝西正式介入真相调查。  可半天干不了多少事,于是,第三次采访开始。
  这个段落十分短,除了戈尔和贝西前后的对话外,只有大约八个场景,时间也不长,总共十二分钟,但就是在这短短十来分钟内,容纳了及其丰富的内容,有叙事方面的、有思想方面的、更有生命的主题的实现,并且相当艺术,所以十分重要。  贝西与戈尔见面后的对话主要讲了这几件事:1、贝西表示她会帮戈尔,不然她就不会对“牛仔”产生的怀疑;2、简单介绍了一下牛仔,这个牛仔很暴力;3、暗示了康斯坦斯们反对用极端手段对抗死刑,用以说明戈尔和康斯坦斯最后的选择不是同归于尽,而是经过了理性考虑。  接下来是七个场景。  第一个场景讲的是死囚守护者组织抗议对杀死警察的女孩执行死刑,在这个抗议集会上,康斯坦斯发表了那段精彩绝伦的演说。  第二个场景是康斯坦斯为抗议失败悲愤难忍,发出了一段感人肺腑的质问。  ——这两个场景中的台词写得太好了,好到几十年之内我们的电影也不会出现,不是因为笔力不逮,而是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高尚情怀。  第三个讲的是戈尔和康斯坦斯聊天。电影关于生命的主题将在这里彻底解决。  第四个是做爱,其叙事作用主要是为了交代那个最重要证据的来源,另外还有表现对抗欲望、恐惧、或者死亡的意思。  第五个是戈尔枕着儿子留给他的纪念物——绒毛玩具羊仰面草地上,然后起身抚摸玩具羊。这是在暗示他已经准备和儿子诀别,而言外之意是他已经和康斯坦斯商量好了。  第六个场景是牛仔来到康斯坦斯家,在等待开门时被一只被老太太牵着的狗注意上了,冲他狂吠,牛仔回头看,脸上一片凶相。这是事发前的一刻,牛仔正准备进家实施计划。这组镜头很传神,准确地把握住了牛仔在布置“杀局”之前的复杂心态。  第气个场景是戈尔在玩别人的秋千,被人发现微笑离去。  这个场景的设置含义相当丰富的意指,是这部电影极具艺术水准的镜头之一。他在叙事上的作用是暗示戈尔已经“杀”了康斯坦斯。  最后一个就是天下大雨,警察发现了睡在车里的戈尔,意味着他被捕了。  但由于这个段落中的每个设置都有着多重目的和复杂意指,一旦讲起来就没有尽头,所以在此只分析第三个场景,即戈尔和康斯坦斯躺在凉椅上聊天那一段,因为戈尔后来讲的“那一刻”就在这个段落中。而“这一刻”正是从“普通人”走向“fully humen”的转折之处,是完成生命超越关键之处,是生命价值的顿悟之处,所以有必要细细解读。  回放场景。  戈尔躺在门口的椅子上,康斯坦斯探从家里出来,见面就问:“你让它参加你的会议没有?”戈尔说:“是,我觉得我得找一个‘less guru-like’”。  这两句我不知道在说什么,因为这两句所有的字幕翻译都有很大出入,而且我不知道“it”是指什么,更有意思的是,“guru”居然是个百度敏感词,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应该和“灵魂”有关系。  接着康姐坐到了戈尔身边,戈尔问“吃药了吗?”康哼了一声。戈尔又问:“好一点了吗?”康又哼了一声,这说明康的情况很不好。  二人沉默片刻——其实这是电影在强调康情况不好的事实,康问:“你知道库伯-罗斯的生死学的几个阶段吗?”  ——库伯-罗斯全名“Elizabeth
Kulber ross”,美国人,是探讨死亡和临终经验的大师级人物,她的一个重要结论是,一个人如何死,取决于他如何生;死亡并不真正存在,生命唯一的意义在于爱。她所著作的《生命之轮》蜚声世界,被称为“关于探索、信念、奉献等理念的启示录”,和《圣经》一个级别。  库伯认为当人遇到诸如面临死亡这样的重大挫折时会经历五个心理阶段——愤怒、否定、讨价还价、沮丧、接受,即当我们遇到超级烂事时,第一反应是生气愤怒,我怎么这么倒霉?这种事情为什么会落到我头上?接着就是否定——不会不会,这种事情根本就不会发生,是别人弄错了或者别人在骗我的,是假的。当确定事情就是确实不可更改时,又会“讨价还价”——有人也把“bargaining”翻译为“谈判”,我这样做是不是会好一些?我那样做是不是能够挽回?有人甚至会后悔以前干过的许多事,还往死里悔,“病急乱投医”就是这种心理使然。然而事就是那事了,已经无法更改了,这时人就会陷入沮丧之中,情绪低落,抑郁寡欢,干什么都没劲,对什么都无所谓。而最后就是接受,彻底接受事实的存在,然后等死,无可奈何地等待最坏结果的降临。  到这里肯定有人会说了,确实如此,但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难道知道了就不会死?  这个------ 一下子还真不好回答,因为这又不是个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既然悲剧已经不可避免,为什么不能坦然愉快地去面对而又是生气又是谈判?而“谈判”的另一个含义就是“折腾”,折腾家人、折腾医生,搞得大家都急着想让你去火葬场,这又何必?人活着不就图个乐子?折腾来折腾去还有什么意思?反正没几天活头了,为什么不多乐一会算一会?这完全是一种非理性行为,最后把自己搞得和猪一般。  如果不知道这个心理历程,十有八九会重复“折腾”的过程,但如果知道了这个理论,至少死也能死个明白,说不定心情一好,小病大难什么的就没了。  当然,这只是针对普通人,对于“特殊”人来说,他不仅能克服这些黑暗情绪,还能够让自己超越死亡,让生命发出璀璨的光芒。  戈尔应该学习过这些理论,所以当康问他时他立即作了回答。可说着说着突然犹豫起来,最后还重复了两遍“接受”“接受事实”。这说明他以前虽然知道但并没有认真想过,但经康姐一提,他有想法了。  于是戈尔问康她现在属于第几阶段,康说“否定”,然后戈尔说“good”,说这个阶段还不错。于是一个问题出来了,明明都是临死前的挣扎与无奈,怎么还有什么好坏?难道第二阶段比第四阶段死得慢?戈尔的话为什么会这么怪?  联系前文。  当他被解职以及被老婆抛弃时他感到无比愤怒,接着便用“苏格拉底买命”表达自己对生命人性的怀疑和否定,之后又是和命运之神一连串的“讨价还价”——戒酒、找工作、谦卑、宽恕,最后甚至都准备向“好犹大”祈祷了,这说明他希望通过“悔过自新”回到正常生活。至于沮丧,自从倒霉开始,他就几乎没有“不沮丧”过,因此,虽然他离死还远,但一系列的打击他已经体会尽了这些撕心的痛苦和难言的伤痛,所以当康斯坦斯说这些痛苦不要说这亲身体验“光想想就觉得累”时,他才会说这个阶段不错。  于是,另一个问题出来了,那戈尔对这些来自命运之神的打击“接受”或者“认命了”了没有?  当然没有,不然这就是另外一部电影了,但这个不是关键,关键是他怎么就突然“想通”了,他怎么完成了这个“死亡超越”。  接着继续看。  康斯坦斯说完“光想想就够累”后继续说:“作为将死的人我很不称职,赞美草叶?劝告人们珍惜生命的每一刻?”这时戈尔接了一句:“原谅别人?”康继续道:“对,原谅别人,承认后悔的事?------”这时,戈尔又问了一句:“怎么,你没有感到后悔的事?”康想都没有就说“没有”,然后戈尔就“哇”了一声,很惊讶的样子。  那么,戈尔为什么会对康斯坦斯“无悔”如此惊奇?难道人生无悔真的那么厉害?  这又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但答案毫无疑问是“确实值得惊讶”。因为既然活得无怨无悔,说明把该办的事都按照自己的意思办完了,这样就算死了又有什么遗憾?人又不能永远不死不死,只要没有遗憾,面对死亡时就坦然多了。  这一点康斯坦斯也知道,但她更知道戈尔还有许多憾事,尤其是对儿子的思念是戈尔心中最撕心裂肺的痛,为了避免戈尔想这方面的事,所以她赶紧说了一句“我收回刚才的话”,之后又好像随便说了一句“我想要个孩子”,结果又很快意识碰到戈尔最心痛的事,所以她赶紧“sorry”。最后她只能把话题远远引开,说起了“冒险”。  后面的就不说了,因为答案已经出来了——正是因为康斯坦斯的无悔生命,让戈尔豁然开朗,发现了超越生命的大门。  听到这个结论有人肯定会感到不服气:不是吧,一个“无悔”就能让一个大男人“顿悟”,并他去送命,这个说法未免有些太鸟爆了吧?  一点都不突兀,请看解释。
  首先,戈尔是个哲学教授,前面说过,玩哲学的大都不是一般的聪明,而他玩的又是拉康,一个全世界没有几个人能搞明白的精神分析大师,说明他对人以及和人相关的一切的理解异于常人。更重要的是,他相信拉康关于“人性真谛”的理论,即“更多的真诚、同情、理性和自我牺牲能够得到永恒的快乐”,从而形成了他作出最后选择的主要动机。  这同时也解释了当他在遭受一连串打击后为什么没有像普通人一样“愤而反之”而是默默忍受。  其实他还有更多的选择余地,比如找那个当律师的哥们谋一相关的差事,凭他那聪明劲最后法律界肯定有他的一席之地;比如写一写和柏林风流韵事,凭他的年少有为名气肯定还能再火一把;要么“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既然德州呆不下去干脆一拍屁股走之,天下之大,难道还容不下个哲学教授?说不定哪天就会“东山再起”,然后找一杀手把她老婆灭了,名正言顺地夺回儿子。  然而戈尔哪都没去,就是在德州接受命运对他的打击。尽管受不了的时候他也愤怒、也彷徨、也沉沦、也逃避,但他并没有像常人那样寻找“转机”。这说明,他一直对那个“人性真谛”牵挂在心,而且他知道这一些都是超越生命的必经过程,所以表面上是忍受,实际上是在品味人生的点点滴滴。  但把理论转化为实践并不是通过“个人修行”就可以实现,还需要帮助,还需要指引。这一点古今中外认识基本一致,像我们的“武林高手”或者“半人半仙”,主人公都会遇到世外高人,而且只是一个,而那些人还恰巧愿意当他师傅,他不愿意也不行。最不地道的也能捡到一本什么秘籍,里边全是“唯我独尊,一统江湖”的“真理”,这样他才能打遍天下,睡遍女人。  戈尔也一样,虽然他懂得的很多,也可能已经接近了“真谛”,但他还需要启示,还需要指引,以帮助他找到超越的契机。  而提供这个帮助就是康斯坦斯,一个天生就获得了神性的女人。  关于康斯坦斯,简直没法提,她美丽、聪慧、思维敏捷、精力充沛,年薪十万,如果在我们中国,早就去傍名流嫁富豪甚至在名利场上和男人们肉搏去了,但她却把有限的生命投在了和自己没有半根毛关系的死刑制度上,并且为此不辞劳苦、全心付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尤其当那黑女孩被执行死刑之后她发出的那段悲愤之声:“Just look. Look at those losers.,Rednecks、ghetto hustlers、drug addicts、schizophrenics,They're murderers, and who cares if they die? Who cares if the cycle, if it just goes on and on and on and on and on? Who cares?------”这分明是神,这分明是只有“圣母”“圣灵”才会有博大的悲悯,搞得当时我就泪如泉涌,还有鼻涕。  她正是那个按照“人性真谛”生活的人,虽然她那样做只是在顺从自己的天性,但这正是戈尔所需要的人,因为只有这样的“标本”才能让戈尔更多地思考人性。  戈尔最初并没注意到康斯坦斯就是他的引路人,不然他也不会不把康姐交代的辩论不当回事,但他后来意识到了,所以他有事没事都会和康在一起,聊聊天、说说事,最后还彻底加入了反死刑组织。而他们的关系也很能说明问题,当戈尔看到康斯坦斯胳膊上的淤青后竟然开起了康和牛仔的玩笑,而事实上牛仔对康只是尊敬,他们之间并没有太多故事,不然最后绝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康死去,这都是在说戈尔和康的关系并不亲密。不仅不亲密,甚至连一般意义上朋友都可能不是,可就是这种关系却天天腻在一起,充分说明戈尔和康斯坦斯交往另有意图。  而另一个更直接的证据是第二次采访结束时戈尔对贝西说那一句——“你怎么能这样对我?你应该知道我要别人帮助有多难”,这说明戈尔已经把康斯坦斯当做了唯一能够帮助他的人,并且完全属于精神层面的,至于后来的“被死亡追赶着,但希望帮助别人逃脱死亡的追赶,她活着的意义就在于让世界变得更美。她做的虽然都是些小事,但依然很难”则是解释他为什么会这样,康斯坦斯伟大的人性感召了他、吸引力他、使得他彻底相信世界上确实存在拉康说的“符合人性的真谛”。  因此,戈尔一直在观察、分析、并从中吸取康斯坦斯伟大人性力量,所以他对康斯坦斯的一举一动都很在意,于是,当那天晚上康说出那个“没有后悔”时,引发了他对幻想、欲望、现实、超越等的一系列反应,再加上他的知识、体验、思索、探寻,使得出了那个他追寻多年的结论:欲望是可以超越的,生命是可以永恒的,获得真诚、同情、理性、自我牺牲是可以获得巨大快乐的,衡量生命的唯一标准就是重视别人的生命。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思想认识,他才设计了一个永远实现不了“欲望”,然后利用死刑制度这个平台,让自己的生命在死亡的那一刻得以超越。  所以,正是因为康斯坦斯的一个“无悔”让戈尔瞬间觉悟,使得他彻底走出了关于欲望和“利他”的迷局,并最终和康斯坦斯设计了那样一个惊天的案子。  但如果认为这些理由还不足够充分的话,请看下面这个证据。  当贝西快结束最后一次采访时,戈尔说:“我们花了一辈子时间企图阻止死亡,吃饭、发明、相爱、祈祷、搏斗、杀戮------ 但我们究竟对死亡了解多少呢? 没有人回得来(所以我们知之甚少)。但在生命的某一点、某一刻, 当你的思想超越了欲望、对欲望的迷恋,当你的习性(没有因为梦想的需要而改变)在梦想中保存下来,当你失去-----(没有说的部分应该“失去生命并不感到后悔”,)也许死亡就是一个礼物。”  那么,戈尔说的那个“某一点”“某一刻”是什么时候?毫无疑问,就是康斯坦斯说完“无悔”的时候。因为这个时刻太重要了,重要到如果没有它与这个主题相关的叙事就会断裂,所以电影必须有所体现。而纵观这部电影,只有在那个时间、那个时刻才有机会呈现这个“时刻”,因此毫无疑问,那一刻就是康斯坦斯说完“无悔”的时候。  至此,关于生命主题的主体部分已经完成,不过并没有结束,因为后面还有精彩内容。
  经过最后一次采访,贝西终于认为戈尔是清白的,于是她满地乱跑,到处寻找能够阻止戈尔死刑执行的证据。最后,她终于找到了记录康斯坦斯自杀的录像带,然而一切为时已晚。  在众多记者云集于死囚牢外的喧嚣声中,在行刑官对死刑的执行的介绍声中、在支持死刑者和反对死刑者的集会和冲突之中、在一群妈妈对一个将死生命的祈祷声中、在贝西心急如焚的拼命奔跑之中、在我不可遏制的泪水之中,戈尔吃下了儿子和他离别前想让他准备的早餐,进行了最后一次思考,完了脱下囚服认认真真洗了一个澡,出来后和他那律师死党打了个招呼,然后坦然走向刑场。  那一刻,我的心比眼泪更加痛。  而就在这时,戈尔的“白日梦”终于成真了,贝西把案件的真相发了出去,让本已相当热闹的舆论顿时火上浇油,一时间,争议四起,沸反盈天,一切都倒向了有利于死刑废除的方向,搞得州长狼狈不堪只能喊口号。正如最后一个记者说的一样,戈尔的死或许会促成他未竟的事业。  但这只是他构筑的“永远无法达成的欲望”的一部分。  他从电台得到一大笔钱,然后连同柏林的道歉信一起给了前妻——注意,他把那封信给前妻的原因不是请求她的原谅,而是在解释真相,有这封信、贝西的报道,再加上那五十万美元,她前妻再不是东西也不会再黑他,也黑不了他,所以,他“拯救一个儿子对父亲的记忆”的欲望实现了。  还有,他还给死刑制度留下了一个超级炸弹,即那个一脸横肉,两颗龅牙,一看就特别难斗的律师。他是戈尔的好友,却眼睁睁地看着“死党”走向刑场,连一滴泪都没有流。为了实现戈尔的愿望,他任人嘲笑,根本不在乎什么“joke”“big hat”,要知道,美国的律师全靠名声混江湖,像这种拼命把“客户”往死路上送的水平基本相当于自绝门户。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这家伙曾经因为违规被处罚过两次,说明他根本不是一个胆小怕事规规矩矩的人物,所以真相就是,当戈尔死后:这位强忍悲痛、忍辱负重的“大龅牙”将对死刑制度发动进攻,他将用伊利诺斯州成功经验向德州的死刑制度发起冲锋,他是律师,这一方面他最拿手,所以可以预见,德州的死刑制度将在因为他而走向终结。  ——这就是这部电影的牛逼之处,它完全突破了文本限制,将电影空间扩展到了电影之外更广阔之处,正所谓“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只有真正的艺术才有这样的穿透力。  然而,废除死刑和“拯救儿子的记忆”只是他“白日梦”的一部分,他选择“自我牺牲”最主要的目的还不是这些,而是最先讲到的那个命题,即世界上是不是真的存在通过“利他”而获得终极快乐的生存方式,以及生命是否真的可以超越。  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上述命题一旦成立,它就意味着:人——每一个人,包括普通人,都可以获得“悲天悯人,拯救苍生”的神性,而且这个神性并不需要神来赐予,只要拥有足够的智慧,只要经过不懈地努力,都可以超越欲望,超越死亡,都可以把自己的快乐和创造更美更好的世界紧密联系到一起,让生命之光灿烂永存。同时它也可以证明,哲学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服务于鲜活的生活,如果它不能让大多数人受益,如果它就是为了让普通人弄不懂,那它就是一个巨大的阴谋。而这个意义,要远远大于死刑是否废除。  而电影给出的答案是,“人性真谛”真的存在,“永垂不巧”可以实现。  一个人,一个明知自己没有犯下滔天罪恶的人,一个只要不想死一分钟就可以重获得自由的人,一个有着和普通人一样复杂欲望的人,却在死囚牢里一呆就是六年,而且始终默默无语,从容淡定,甚至看不出死牢生活给他造成过什么影响。这样的生命过程,如果没有一种强烈的快乐作为支撑,简直无法想象他去如何克服那些难以逃避、如影随形、直透灵魂的压力、焦虑、和恐惧。  但戈尔做到了,直至走向死亡的一刻还依然保持着从容淡定,这充分说明那种快乐确实存在,“人性真谛”确实强大,拉康的哲学确实伟大。  而当死亡来临时,“白日梦”终于梦想成真,儿子的记忆得以拯救,死刑制度遭到重大打击,超越欲望、凝固生命的实践也得以圆满完成,而在那一刻,“尊重、同情、理性、自我牺牲”也同时降临,而且还是永恒的。是死亡让一切梦想都变成了现实,因此戈尔才会说“或许死亡是件礼物”。  只有战略高手才能设计出这样的生命之局,没有白学了哲学。
  但到了这里,有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就出来了,因为网上对这个问题吵吵得很厉害,甚至成为了主流,而这个问题就是:反死刑最大的理由是“尊重生命”,但戈尔和康斯坦斯最后却自杀了,这难道不是对生命的不尊重?这难道不是对他们所坚持理念的嘲讽?他们以自杀对抗死刑,难道不是一种极端?  事实上,这是个可能只有在中国才会出现的问题,因为首先,没有人说过“尊重生命”是死刑应该废除的最大理由,不仅电影没有这样说,甚至连现实中的世界上主要反对死刑组织都没有把“生命神圣,必须尊重”都没有把这一条作为他们反对死刑的重要依据,有疑问的可以查一查。他们反对死刑最重要的依据是无效无用、可能成为滥杀无辜的工具、产生黑暗政治以及其他,而这部电影则在此之外又加了一条——制造乃至放纵仇恨,加剧人类的自相残杀。当然,“尊重生命”的说法也不错,但这个命题太大,缺乏可操作性和直指本质的力量,而且主要是为了团结宗教。  其次,就算废除死刑的最大理由是“生命神圣”,但如果牺牲者在经过了理性的考虑后愿意拿自己一个生命去换一千人的生命,那这样的行为是否具备合理性?  其实,这个问题无论在文明之地还是自称为文明的地方都毫没有第二个答案,不然耶稣就不会上十字架、释迦牟尼就不用以身饲虎了,宣传部就不会让大家学习董存瑞黄继光了。因此,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只有无知或者心理阴暗的人才会拿这件事说事。  相反,正是因为对“生命的尊重”——包括自己的,所以康斯坦斯们才没有用政治方式解决德州的死刑问题,直到康斯坦斯的生命只剩了几个月,她才做出自我牺牲的决定。而戈尔,根本就和“生命神圣”论没什么直接关系,他只是在实践一种更高级的生命存在方式,而刚好出现了那样一个平台,所以他才选择了“自杀”。而且这种行为并不是什么“殉道”,因为他们的指向很明确,而且有直接功效。  而“极端”,就更谈不上,因为前面的回答已经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如果非要再加一句的话,那就是,我们在使用“极端”这个词的时候太随便了,谁让我们不舒服我们就喜欢用这个词来一句,不辨是非,不讲道理,基本和“操蛋”一个意思。  这就是这部电影最重要的主题——关于生命、关于真相。  然而到此仍没有完,还有俩个问题需要解决,因为这正是电影所希望的。  第一个,现实中是否真的存在那种由无功利“利他”产生的强烈快乐?  存在,而且很普遍,不信去问问那些无国界医生和在战乱、贫穷、荒蛮、落后之地实施人道救援的人士,这样的人很多,非洲大陆到处都是。还有巴菲特比尔盖茨,活着就把辛辛苦苦挣了一辈子的钱全捐了,除了因为这种行为能够带来巨大快乐,其它很难解释。  而之所以要提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们基本不相信人生还有这样的快乐,结果搞得人人都想当皇帝,人人都想穷奢极欲,并为此尔虞我诈坑蒙拐骗,祸害完了却觉得啥都没意思。如果照此发展下去,生命就只剩了焦虑和恐惧。  第二个,“人性真谛”是否对普通人有意义?戈尔的“超越”是否可以复制?  有,因为“尊重”“同情”“理性”带来的快乐要远远超过买了宝马或者又搞了三五套房子,那玩意得到的快乐是短暂的,不然开宾利的和住宫殿的牙早掉完了,为什么呢?乐的。但“尊重”产生的快乐能够持续很久,而且强度很高,不然“马屁”就不会大行其道,赞美领导十分钟比送他五万块钱还顶用。尤其对于胸怀梦想但身处无奈的人来说,“人性真谛”至少可以为看不到头的日子提供这样一种安慰:我们正在让理想和梦想活在幻想中,我们正在体会“欲望无法达成”带来的快乐,这不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而是世界上有太多的啥都不懂但自以为是的憨憨。  而戈尔的“超越”完全可以复制——当然不是让大家去送命,而是这样的“超越”不仅能够极大提高生命质量,而且能让世界变得更美好——只要能够认清生命的本质,再多一点生活体验,这样的“超越”就可以完成,至少,当遇到倒霉事时不会像“一般人”那样又哭又闹晚上还睡不着觉,都已经倒霉了还再折腾自己一顿,而是会用从容坦然的心态直面人生,这样的生活态度,正是很多人所想。  至于“人人都奉献一点爱”,其实大家每天都在做好事,只是完成了“生命超越”后善行就会成为自觉,说不定一不小心就做出标榜千秋的大好事来,这样,就算只活了一百岁也相当于活了一万岁,成为真正的“万岁”。  说来说去,又成了“弘扬主旋律”,可人家的“主旋律”为什么就和咱的不一样呢?  最后,贝西拿到了那把“自由钥匙”,不仅揭开了所有真相而且让贝西因这起案子所引发的愤怒、悲伤、内疚、自责等等情绪得到了释放,从而实现了戈尔对人生的完美追求。  这就是“戈尔的生命”,这就是戈尔的生命,一个为了验证“人性真谛”而苦苦求索的生命,一个通过自我牺牲以拯救人性的生命,一个获得了终极自由的生命,一个值得尊重、同情、荣耀、乃至模仿的生命。  好了,感谢《大卫戈尔的生命》,让我看到了死刑制度的另一面以及人的非理性,让我理解了“欲望”“达成”和“超越”,让我认识到了“人性真谛”和生命意义;  感谢艺术,不仅让我获得了许多复杂、多样、暧昧的奇妙感觉,还激发了我大量的思考和灵感,这种感觉,相当于谈了一场恋爱。  感谢哲学,它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理性、什么是真相,什么是智慧,并且让我坚信,无论现实有多么无奈,但总有一天,人类一定会走出黑暗。  下课!
  这么牛X的帖子居然没人顶,天理不容啊!
  写的太好了,真的好!!!
我看完这片子后的很多疑问就解决了。楼主高明!!!
  看完这部电影,我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哭了好久。我理解不了那么深刻,甚至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哭的那么厉害,只是控制不住的哭。想搜一篇专业的影评帮助梳理一下思路,就看到了楼主的这篇。写的太好了,我就像学生读课本一样看完了这篇文章,受益匪浅,对楼主佩服的五体投地。感谢楼主!  
  电影里最后 牛仔看歌剧时 女歌手唱完自杀时的片段 让我莫名的就流泪了。电影最后那一个镜头,大卫面对镜头时,泪崩了。难以言表的感情。为理想舍身。非常感动。
  这部电影的确可以称得上伟大,虽然在剧情安排人设上略有刻意的痕迹,倒是大家不要忽略了楼主的解读同样一样精彩绝伦。可能这部电影要看上好几遍才有较为深刻的理解,非常感谢楼主给我们上了一堂哲学课,夸张点说,给我们指明了我们人生前进的方向也不为过。一般来讲,看完这部电影,我们可能只看到反死刑这个主题,佩服主人公做局的功夫和他们这批人的对信仰敢于牺牲的狂热激情,通过记者最后的崩溃也使得我们也一同热泪盈眶,不光这部电影的表现手法高超,经楼主剖析,我也才对影片正正的主题感到豁然开朗,哦,不光是反死刑,大无畏,利他主意的歌颂,其实告诉了我们,普通人也能超脱现实,度过现实的劫难,达到自己的理想。哲学,是关于生命的看法的学问,男主最后完美收官,当然,康姐也完美谢幕。他们,终将,达到我们人性最光辉灿烂的人生顶点,并永远激励人类。很励志呢。具体的分析楼主都说了,再一次感谢楼主,大神一枚!  
  个人认为从立意上手法上此电影超越 肖申克的救赎阿甘正传,当然,都是绝好的必看的电影。  
  网上很多讨论学生柏林是不是也是计划的,分析过后认为,不是。柏林是毁灭男主正常生活的直接原因,尽管男主老婆已经在外遇了,但他的家庭还在,孩子也在,这种情况下男主是不会有舍得完全放下家庭的觉悟的,直到被诬告,失去一切,才有可能。最后的50万和柏林的道歉明信片,是男主对曾经的家庭和孩子的补偿与解释,最终实现对自己的救赎。也正式有这些铺垫,包括康姐得了白血病晚期,是故事有了现实中真实发生的大环境,不会太过突兀,而又足够让你惊愕,崩溃,我们才能见证几个人干了件摄人心魄极具震撼的事情,深深感染了观者。影片最后高潮迭起,从女记者一路狂奔,观众就揪心,能听见自己的心跳,然而到最后男主在完整录像中的闪回,则彻底击垮了记者,击垮了观众,把我们的记忆,理解,粉碎的干干净净,坠入崩溃,无法自拔。犹如过山车的惊悚刺激,我们犹在喘息不已。
  01z9  
  影评太牛掰了,楼主绝对也是个神级人物啊,崇拜
  醉了,教父属于商业电影好吗?  还有大把的艺术电影不符合传统的美学呢!比如戈达尔的电影
  看过影片后,我就忍不住到网上找评,直至看了楼主的贴。但我仍然没法像楼主那样透彻理解。对于情节和人物设置,仍然有点疑问,就是波琳,我感觉此人非偶然推动了情节。主要终点在那张明信片。明信片片尾出现一次,采访中提到一次,我认为片头还出现了一次——波琳迟到,坐下后右手侧女同学给了她一张卡片,形状大小与明信片一致,算是有意为之的细节特写。希望楼主还有看楼。
  强贴留名阿。  这片子看得版本不是很好,是个港版的中文,不过楼主还是看出了更多东西。  1)GALE是个ASSWHOLE,这个电影自己说的。  2)情感易逝,不管师长对于师生情、还是夫妻、还是朋友之间、还是父子,都充满了短暂感。  3)一种理性的痛苦,肉体践踏在精神世界中的不堪。  4)Winslet的女记者,实在没记住她名字,这女记者两次奔跑着实忠实,这就是大家对美女的印象。  5)而普通人与知识分子的区别就在于KATE的助理跟GALE的差别。  6)生活里剩下的自己人律师,在司法面前破绽频出、却被司法忽略,显示司法确实是一场游戏。  7)知识分子可信,是因为外部世界对知识分子来说没有变化,也就是民众很愚蠢,这暗示了死刑支持其实是一半对一半的支持。
    这一笑是个破绽,显示了一种作局者的感觉,也显示了他们知道Kate无足够的时间阻止死刑,不是没有电话,而是因为州长反对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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