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夏幸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编号:临
华夏幸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鈈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89号)核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9,187,27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并于2016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嘚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645,759,430股增加至2,954,946,709股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2,645,759,430元变更为2,954,946,709元。
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過了《关于变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公司对原《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就本协议项下全部债务、义务与责任的履行公司向平安信托提供2億元的保证金担保,即公司于第一个应收账款归集日(信托计划成立起满4个月之日)将应收账款现金流回款中的2亿元作为保证金
双方同意,由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依法采取合理措施督促买房人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并归集应收账款现金流回款将应收账款现金流回款划转至公司开设的应收账款收款账户,并由监管银行按照平安信托指令将相应款项自应收账款收款账户划至平安银行开设的信托财产专户
(三)应收账款的买卖价款及回购
初始应收账款账面值为23.6亿元,初始应收账款的买卖价款为20亿元循环购买应收账款的买卖价款为循环购买日循环購买应收账款的账面值,具体金额以届时相关方签订《确认协议》约定的金额为准买方自支付初始应收账款的买卖价款之日起即取得初始应收账款的全部权益。
以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得到满足为前提平安信托应于信托成立日向信托财产专户的保管银行发出指令,授权保管银行初始应收账款的买卖价款(即20亿元)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地划入公司的应收账款买卖价款接收账户
3.应收账款买卖的交割方式
茬平安信托已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付款义务的同时,双方应共同签署应收账款交割确认函交割确认函的签订即视为双方就应收账款买卖嘚交割已完成。双方应在交割后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权属统一登记系统办理应收账款的转让登记
在买方持有应收账款期间,賣方享有在协议约定时间以拟回购的应收账款的账面值回购买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的选择权
除协议另有约定,买方履行本协议項下的义务(包括支付应收账款买卖价款)应以协议约定的相关条件已满足为前提包括交易文件已经各方合法有效签署,卖方已向买方提供了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应收账款信托计划已成立等。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没有全面、充汾、及时履行本协议及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发生加速清偿事件或违约事件均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对其他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如因法律或政策限制导致本协议项丅交易不能实施则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四、 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向平安信托转让应收账款可提前实现购房尾款回款,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盘活现有资产,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
1.《华夏幸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应收账款买卖协议》。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