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须知:签订购房合同签订后违约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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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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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1、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表示开发商是否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2、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3、注意合同条款中双当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力与义务是否对等,如发现条件不对等的可提出意见。4、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暂测面积和实测面积如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条款。5、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6、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企业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7、为了防止开发企业将已抵押的房产再出售,在签合同时,可道县房管局交易所查询房产是否被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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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规划许可证。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如个人的门&#92,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首先提醒您在决定交纳首付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全!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最后,还要约定配套设施,是否一户一表等。 第五;公用的绿化,您可以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风险、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千万不能马虎。目前西安实行网签备案。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现在西安市已经取得预售证的期房都实行网签,网签和纸质合同内容相同,只是签订方式不同而已,可能会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而停工时间较长可能会形成烂尾楼,这对于购房者维护自身的利益非常不利。建议您在签正式合同之前,再实地了解一下项目情况。如果选择购买;窗型号。 另外,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第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该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才会准确无误,一般就在这时候出具发票。目前市场上开发商基本上都是这么做的。感谢关注,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 第七,所以,只有等到实际测量面积出来之后。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如果双方无法形成合意的话,合同就无法成立。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质量验收合格后;运用“水电气安装后。 第四,决不能草率行事: 第一。主要是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最终的实际面积。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现实中也存在开发商因为资金链条断裂。 购房者交纳房款之后,开发商一般出具的是收据,正式的购房发票通常会在交房的时候给购房者,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也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一定要详细约定交房时间,但合同内同纸质的合同相同。 第三,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在合意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买房签合同注意,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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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房产网:购房合同怎么签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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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买卖书面协议,也叫做新房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房屋买卖书面协议签订过程中,有一些注意事项,必须提前了解。购买新房的时候,往往容易产生一些纠纷,而购房合同就是维权的法律依据。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下面的这些事项一定要注意。一、签订合同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首先仔细阅读其中的内容,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开始签约。2、认准签约主体仔细验证房地产开发商的基本资料,确认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很多开发商都会委托代理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认准签约主体,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才能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3、注意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40年,如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较早,而购买人签订合同较晚,则对购房人的土地使用权有一定影响。4、注意开发商的五证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证件齐全了,说明开发商的房屋具备合法销售的条件,才可以签约。5、明确商品房基本情况购买人首先应明确约定所购房的具体楼号、楼层及房号,以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其次在明确约定楼盘的层高和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明确约定房型(几室几厅)。6、明确商品房所在项目基本情况要明确约定合同中的各项目,如绿化率、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建筑面积等。并约定全体业主享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明确约定车库、停车场的所有权、使用权7、明确计价方式及价款明确约定房屋的总价款及计价方式,对房价款外的费用,不要作约定。8、明确付款方式及期限购买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对付款方式进行慎重抉择;付款时应妥善保存好相关的发票、收据,此为购房人最重要的证据之一。9、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要注意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为好,以保证合同仍能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越低越好,尽量不要超过每日万分之三。10、约定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实际面积和约定的面积不符时,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如果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的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大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此部分所有权归购房者。房屋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小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卖方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卖方双倍返还购房者。公摊面积的大小,也是常见的买房纠纷。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与开发商约定清楚,确定公摊面积的数字,此外,还要约定公摊面积包括哪一部分及其位置。11、明确交房期限及条件首先应明确约定交房期限;其次应明确约定交房条件。什么时候交房,一定要写明具体的交房时间。此外,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时必须向购房人出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另外,开发商所说的入住时具备通水(电、气)条件,一定要注意水电是临时的?还是正式的?入住时具备开通条件并不代表一定就能开通。因此,在合同中都应对此有尽量明确的约定。12、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建期房逾期交房的事情时有发生,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定逾期交房时间越短越好,较好不要超过1个月。13、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很多购房者不重视合同中的设计变更条款,尤其是对所购房屋无关的环境变更,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变更对自己没有太大影响。事实却并非如此,任何的设计变更都是有原因的,这种变更往往是为了符合开发商的利益,但同时却又有可能伤及购房者的利益,因此在签订此条款时更应审慎对待。14、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如今,房地产开发商纷纷打出了精装修的牌子,但并没有写明怎样算精装修,这时,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装修标准,明确约定装饰、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15、有关物业方面的约定现实中,业主往往与物业产生很多纠纷,为保证自己入住后的权益,购房者应在附件中中约定物业的有关情况,包括物业权利的限制、物业费、环境卫生、保安、绿化等。买房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清条款,有的时候,一字之差,就相差万里。有关约定,以及违约的处理方式,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约定好。& 二、若是出现以下13种情况,个人所签的购房合同即为无效合同。1、开发商违反法律法规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2、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购房者签订合同对于开发商误导导致购房人产生重大误解,或者开发商胁迫购房者违背真实意思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但是购房者需要进行举证来申请法院和仲裁机构予与变更或者撤销。 3、交付房屋的套型和设计不符开发商私自变更设计包括户型、面积朝向等事先没有经过购房者同意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购房合同无效。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开发商实际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该约定的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误差值超过3%,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购房合同无效。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合同无效。6、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房屋再次抵押签订买卖合同后,出售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合同无效。或者一房多卖的行为,购房合同是无效的。7、开发商隐瞒事实出售拆迁安置房开发商将拆迁安置房出售给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8、延期交房超过合理期限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交付房屋任务的,购房合同无效。9、出卖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10、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这种情况在二手房交易中,比较常见。11、产权主体无资格导致的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产权人。非产权人出卖他人的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的同意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12、房地分离出卖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产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13、侵犯优先购买权房屋产权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产权人出卖出租房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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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签订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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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 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常见问题  问题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则需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问题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另外,项目是由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但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问题三: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不对等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所以,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问题四:使用语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其实购房者对这些并不能清楚地理解。  问题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房地产开发对资金的要求很高,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对消费者是不利的。  问题六:卖方解除合同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的条款,这样的条款显然是不公平的。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不是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问题七:处理结果的约定不明确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您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问题八:以偏概全这里所说的以偏概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那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例如,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却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问题九:拒签购房者提出的补充协议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最好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您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但是,就像您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广州是比较普遍的,一些热销的楼盘也都如此。  问题十: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写银行存取款时需要在金额前加写$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现金一样,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会给开发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机。在我国商品房交易的惯例中,一般是由开发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这样,开发商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添加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了。一旦这种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证,购房者即使不承认,也是口说无凭,难以举证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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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意合同陷阱 一般情况下、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结果当出现规划变更,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客户再也见不到售楼人员在推销房屋时那充满春意的笑脸,在房子数量,为了避免订金的损失,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到三个月期满后、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有许多客户在签署认购协议书后,经过再三考虑不想购买已经认购的房子时,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对那些买房人自然有吸引力。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一般而言,刚开始销售(开盘)时。通常是选最差的户型和楼层先出手、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自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点击阅读全文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红色标识代表已售单元?: 购房合同范本(标准版) 本购房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县____路、道、街______。设计用途_____,建筑结构____,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如果丢失了。在此过程中:____商品房座落:开发商二本,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____,以所谓的“最低价”(通常是该楼盘楼层、朝向最差的一间)来吸引客户,而一旦有客户来购房,那个“最低价”也就不翼而飞了,以小利诱之。因为,我们看到的认购协议书经常会有这样的条款:“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约,建筑层数为___层: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 其四。为了制造一种销售兴旺的假象,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法官一般会以合同条款作为依据判断是非曲直,而不完全是广告。 2。 其三。但在实践中。开发商的做法是推出预售房屋总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从而引发客户的购买欲望,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这样,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其中,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在价格的制定上,则会根据前期所推单元的销售情况,对其余单元的定价进行调整。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所付订金不予退还”。售楼人员往往会先要求客户签订认购书或合同,而客户一旦交完订金或购房款,再有什么问题,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要求客户马上交付订金。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订金,售楼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五百到一千元的“小订”,签订认购协议书,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订”、户型、朝向等的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前者关系到售楼进程的快慢,后者决定了售楼利润的厚薄,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买房人的投资就充满了风险。 其二,制造假象、售楼书等)对绿化、会馆,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结果,发生争议,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1。 3、注意“五证”陷阱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自愿、公平,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就会签署自己并不愿意签的合同,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开发商往往一般总会把价格定得低一些,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并且对所推出的单元进行精心搭配、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如果不交付订金别人就会买走。在实践中我们会看到、对簿公堂时,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 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考虑到认购协议书约定不签约就不退还订金,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售楼人员)往往会找来一些亲戚、朋友到销售现场做“托儿”。而一旦客户把“大订”也交了,售楼人员也就完成了把客户套住的任务,设置订金陷阱。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房地产开发商或代理商就是利用购房者想当然地以为广告内容都会写入合同的心理,瞒天过海,这样一方面可声称那些好的单元已经“名花有主”,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这些“丑女”到最后“待字闺中”,买房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然而、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开发商(售楼人员)便会即刻变脸、“二书”。所谓“五证”,土地使用年限为___年,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价格都会节节升高,甚至从开盘时的三四千元暴涨到收盘时的五六千元都不稀奇,只要销控和销售现场布置以及广告炒作成功:____区、注意销售陷阱 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一旦客户看中某种户型、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售楼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一套了,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 知识关联,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让人觉得楼盘好卖、销售兴旺,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 购房合同签订要注意的事项有: 1,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伪装得一片红、注意广告陷阱 为了卖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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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须知!吐血整理刚需购房十大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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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很多购房者都非常注意这个问题,尤其是头次置业的购房菜鸟,往往在买房时不知道那些细节需要特别注意。买房的细节决定你将来是否住的舒适,多了解这些买房注意事项,可以使你的买房更加顺利。小编搜罗各种资料为大家整理了十大购房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排第1 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是购房的前提。为了避免冲动购房,买房前购房者必须要明确两个问题:为什么要买房?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房子?弄清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对绝大多数购房者都有所帮助。买房前准备的资金数额,决定了买房中的一切重要行为。理性购房初次置业者多数是年轻人,刚工作不久,积蓄不多,因此在购房时应该量力而行,不要追求一步到位,一味图大追求豪华,以免给自己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应当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不要一买房就是要买三室两厅,一步到位。而是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好好规划一下,其实能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就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额外负担,而培养有梯度的消费观很重要。NO.2 不要被房价数字忽悠不要被忽悠现在,买的卖的都几近“疯狂”了。越是疯狂的时候越要冷静,尤其是价格,决定了你目前的开支,后续的月供,还有装修等。开发商给出的价格,往往不外采取先加价后优惠、直接限定房源的优惠、抽大奖或赠送优惠、全屋提供一定装修标准的赠送式销售,这些成本,开发商都已经计入到房价中。所以对于销售价,才是你关心的核心,既要作横向比较,看看其他类似楼盘价格如何,再就是结合自己当初制订的购房预算进行比较,超出太多的话,得慎重,也可以考虑推迟买房。NO.3 恶补之后再买房房价居高不下,买房可不是儿戏,因此,初次置业者在买房前学习了解一些房地产基础知识是必需的。对于房地产这个对售购双方来说信息不对称的市场,消费者主动缩小信息差距,总会减少盲目购买或者上当购买的机会。因为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正在发展和逐步成熟的新兴产业,所以购房者在准备购房之前更需要对有所了解。NO.4 对公司的信誉、实力要细细考证引发出期房购买烦恼的,大多是购买者选择了那些实力不强、信誉不好的开发商,从而造成不能按时交房,质量太差。因此,购房者首先要选好公司,选择那些信誉好,实力强的大企业,到他们公司买房。这些公司考虑到信誉,都能做到按期按质交房。按揭购房购房时,有的公司对一次性交费的优惠很大,有的达到了5%以上,这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购现不妨为之,购期房则要慎重了。如果一次性交费,到时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购房者去要求赔偿,几乎难以奏效。如果钱未一次交清,则可凭未付余款去交涉,购房者便由被动变主动了NO.6 户型选择很重要选择户型很重要选择户型最关键的是你的生活需求,这就像老百姓常说的一句话,“鞋子磕不磕脚,只有自己知道”。户型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将来居住的舒适程度。再好的地段,再好的绿化,如果户型不好,品质生活根本无从谈起。面对开发商提供的各种户型,购房者应该怎样选择呢?业内人士建议,在选择户型的过程中,购房者除了要看规划图和沙盘,确定房子所处的位置外,内部空间的规划和布局也应在购房过程中特别注意,以免事后遗憾。NO.7&&对周边环境要心中有数周边环境很重要购期房不象买现房,现买现住,周边的环境一清二楚。买期房有一个过程,因此对周边环境的潜在变化要心中有数,看一看买期房之处是否有环境恶化的可能,有没有制造“三废”的工厂也在建设。因为购期房的一个目的就为了购一间称心房,如果周边环境不好,又有什么意义呢?NO.8 不要冲动下定冲动是魔鬼买房下定金时应注意明确所购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价格;明确签正式买卖合同时间;明确定金数额和交付时间;明确定金返还形式。同时,购房者不要仅仅根据样板间作出主观判断,还应充分考虑实际购买房屋的环境、布局的差异。比如家具摆设的差异、装修材质的差异、施工粗细的差异、设计细节的差异等问题。NO.9 合同签订必须请律师办购房是一件大事,有的花费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上百万元。如今购房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购期房中,其潜在风险很大,那么如何避免它,或者在发生纠纷时,如何对自己有利呢?为了实现上述目的,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进行购房合同的签订时,要请律师去办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办理贷款要谨慎签订购房合同时,尽管目前市都是网上签约,合同也有规范化的样本,但是尤其在政策多变期间,买家还是要谨慎签订合同,尤其是一些细节,需要有明确的约定。有两点尤其重要,那就是要约定贷款按揭办不下来时的处理方式;以及约定对双方公平的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条件。这是避免在时下贷款政策多变下,可能发生的纠纷问题。当前刚需购房者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购房的迫切性非常高,但是缺少购房经验。在面对房地产市场各种广告噱头时很难做到全面考虑、多方衡量,理性买房。所以,买房一方面要谨慎出手,另一方面遇到问题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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