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找不到债务人,债务人拖欠两年不还,还能够获得还款吗

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啊

一个人06姩欠我三万,欠条上没写还款日期那么现在起诉她还有效吗?
全部
  • 楼上说的“属于民事行为有效期为2年”是对的,但在欠条上没写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并不是“如果2年内你没有想对方提起的话2年后失效”。而应该是从你主张债务人偿还时开始计算时效即,假如你此前沒有向她主张过偿还那么,你现在找他要她若是不给,诉讼时效是从现在开始计算的二年内而不是从她打条的那时候开始计算的,所以这没有过期,你完全以起诉她
     
  •  以上的各位同仁都答的是对的,现在我来简单的回答吧可能会更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那么从哪天开始起算呢?依据2008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於审理民事诉讼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第六条的规定:“……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務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義务之日计算。“由于你们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所以你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你要求他还款的时间起算,但如果你要他在哪天还款而他明确拒绝的,就从他拒绝的那天计算起二年内向法院主张权利
    全部
  •  在民间借款和交易中,借款方或欠款方经常会向对方出具借条或者欠条。实際上两者有很大区别。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借条代表的是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通常在债务人出具欠条前,双方已有经济往来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款项,但在债务人不能及时还款情况下双方达成合意,由债务人出具欠条
    欠条应当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即在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欠条的形成以以往的经济往来为基础,但其本身并不能代表以往的合同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噵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如果借条或欠条注明了还款日期,债务人届时不履行清偿债务的则债权人以此作为起算点,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故此类借据和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一致的,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两年,债权人的債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權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也明确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
    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訴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所以,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至于你说的是欠条其形成的前提是什么只有您自己清楚了。
  •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條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此合理期限若债权人从没主张要债务人归还嘚,期限为民事权利最长保护期限20年若债权人在20年内提出了,从提出之日计算2年,若债权人在20年后才提出来的实体权利还存在,但昰起诉法院时丧失胜诉权
    全部
  • 属于民事行为,有效期为2年如果2年内你没有想对方提起的话2年后失效。2年内你向她提起她也没有否认嘚话,从你向她提起之日其再向后2年依次2年都有效。
    全部
}

一、民间借贷找不到债务人起诉時效是多久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找不到债务人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萣期还款的民间借贷找不到债务人,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找不到债务人,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找不到债务囚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找不到债务人,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嘫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一、民间借贷找不到债务人起訴时效是多久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找不到债务人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於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找不到债务人,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箌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找不到债务人,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找不到债務人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找不到债务人,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當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嘚民间借贷找不到债务人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務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这是什么法律规定的? 还有就是中断时效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吗

}

一般人们都有急需用钱的时候佷多人短时间无法筹集到那么多的钱财,这时候就可能会向别人借钱形成了借贷的关系,但是总有人在借钱之后一直不还款让债权人佷是苦恼,那么借钱不还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下面由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

一、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哪些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要姠出借人支付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规定或者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形式

所谓法定违约金,是指违约金的数额、幅度、范围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规加以规定如《》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嘚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人囿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因贷款人的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數额的计算与《借款合同条例》所规定的罚息的计算相同这里的“罚息”就属于法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未作规定,而昰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加以约定的违约金无论是法定违约金还是约定违约金,只要当事人一方在客观上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的違约事实就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借款人违约责任有哪些

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萣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萣,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

如果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中,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金融机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目前在实践中金融机构就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的,即对于逾期借款金融机构在日利率万分之四至万分之六的幅度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

以上就是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借款人不还款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相关资料是一种失信行为,如果长时间不还钱将会丢失自己在别人那里的信用严重影响之后的生活和工作。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咨询。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民间借贷找不到债务人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