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陈亮于2001年12月1日入伍于2003年授予上等兵军衔,同年11月25日退伍履行了保卫祖国的光荣义务。
根据国家政策和民政部门有关规定我退伍预备役期间我可享受三年低保政筞为每月160月,到期停发这期间民政部门给我安排工作,如果我自行不需要政府安排给政府减轻负担的,将给于一次性经济补偿17000元自謀出路!可是民政部门迟迟不于补发!
一、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这样解释:说我本人虽然是自行找的单位,但是从他这里出了安置介绍信就算民政给安排的工作了所以迟迟不给我补发!请问这样做对吗?
二、但是工作事实是我自行联系的啊。一纸没有多大意义的介绍信就能不给我三年的低保和17000元退伍安置费吗?这样做对吗?
三、在退伍的一年三个月里民政部门没有通知过一次有关我们有退伍费的事情都是我们之间相互打听的,有的都退伍4年多了都不知道这个事情他们为什么都不通知我们呢?是故意不想给我们说吗包括我们去提檔案也没有主动给我们说。都要我们去问他们才说没有做到自己本质工作,不给退伍军人传达政府对我们的补助政策!
四、我们同年退伍的有的钱都领了有的还不知道这个事情呢,还有的开小车去领低保而我们4年了都不知道这个事情!
五、就算民政部门说的都是事实,出一张意义并不大的纸就不给我们17000元安置费和三年低保。那最起码也要给我们看看政府和国家的规定!去了以后就轻描淡写的说我们嘚钱不给了!我们连个具体可查的依据都没有!!
六、如果向他这样不合理的解释我们可不可以这样认为,你的介绍信我不要一样自己找到工作再把钱拿走?有很多战友就是这样三年低保领完,安置费领完最后自己再找的工作!!
七、有些人知道的,就晚提几天档案把钱领了再拿而去了我们不知道的就不给钱了!
八、州民政局优抚科那位女同志态度很差,第一次去说出差去了等了一个星期才来,再去问了她安置费的事情她就说没有了,也不说原因你再多问她一句,她也不想搭理你自故在电脑前忙。弄的你也不好再问她
澊敬的州长上述几个问题就是切身发生在我们几个退伍兵身上的事情。请问民政部门这样做对吗 这样对我们尽义务保卫国家的退伍军人公平吗?希望尊敬的州长能帮助我们解决我们的安置费事情!静待您的回复!
我先和你说一下填表的问题。本人去年回来的正好赶上第一批改革。
想偠工作就不要拿9000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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