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女博士打人会被开除吗

该如何处理女博士生大闹机场事件
几天前,因自身原因晚到导致误机,武汉某大学一名在读女博士生情绪失控,大闹天河国际机场值机柜台,甚至掌掴机场工作人员,以致被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由于该航班是由武汉飞往巴黎的,根据媒体报道,法航将此人列入黑名单,全球范围拒绝承运。湖北空港实业发展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说,机场地服已向中国民航局申请将这名旅客列入中国民航黑名单。根据日起实施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包括对民航工作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实施此类攻击的;以及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煽动旅客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第五条规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实施动态管理,记录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已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但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一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两年;因扰乱航空运输秩序而被国家旅游局等其他政府部门列入相应记录的,记录期限依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由于此次事件中的当事人被处以了10日的行政拘留,因此,其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两年。在上述办法实施后,五大航空公司,包括春秋、海航、中国国航、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公司还联合签署了一个《关于共同营造文明乘机大环境的联合声明》,对列入不文明记录的相关当事人,在信息保存期限内,会采取一定的限制服务措施。而对于当事人最为不利的限制措施就是限制乘机。在某种意义上,这种禁止乘飞机的惩罚,远远大于拘留的威慑性。不过,《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也规定:&旅客对列入不文明行为记录有异议的,可向中航协提交异议申诉,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中航协自收到旅客异议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答复。异议处理期间,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管理不受影响。&同时,国家旅游局也曾加入到对干扰航班正常秩序的游客进行惩罚的行列,将根据上述&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将涉事游客的不文明行为纳入《全国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并通报旅游业相关企业。可见,航空企业的黑名单制度系航空企业单方面作出的制裁措施,其依据是否充足,救济措施是否充分,如何进行外部监督,以保护被制裁者的合法权益还存在值得探讨的问题。从此次的事件实体处理来看,公安机关的处理无疑是合法合规的。站在机闹者的角度来说,其过激的行为表现说明缺乏基本的乘机常识。这也是机闹人员常常做出违法行为的主要原因。尽管他们一般都有着听起来合理或紧急的诉求,当这些所谓&合理合法&的诉求未得到满足时,机闹者常常会采取一种极端方式来扩大事件的严重性,以此达到自己的目的。加上媒体的相关报道,使不少民众有着&不闹不能解决问题&的想法,直至把愤怒发泄到机场的工作人员身上。但这种发泄明显扰乱了机场正常管理秩序,给予行政处罚就不为过。再者,在长期以来的社会大环境中,我国民众似乎缺乏规则思维及诚信意识,一些人对于不遵守规则早已习以为常,更未意识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与此同时,从法律上说,不文明的机场闹事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一般被认为是在公共场所闹事,破坏的是公共秩序,只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即可,就像此事件一样,对打人者给予行政拘留10天。但实际上,这些惩罚措施远不足以威慑不文明者,为此,在2016年新实施的管理办法中,将机场的不文明行为纳入个人征信体系,是加强机场秩序管理的重要措施,这远比仅仅适用治安管理处罚要严厉得多。有数据显示,在美国,&机闹&事件的发生,比其他国家相对要少,其完善的民航体制也为此提供了强大的支持:&机闹&者不仅要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其劣迹还将被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影响以后的求职与贷款等。我国将部分不文明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于改善机场闹事的现状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还有一点必须指出,无论是实行治安拘留,还是纳入社会征信制裁,都是站在社会公共利益角度的处理方式。实际上,行为人公然在公共场所肆无忌惮地掌掴机场工作人员,被打的服务人员的人身权利才是被直接侵害的对象,其损害包括身体健康和精神及心理创伤两个部分,但是根据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对这种&轻微&侵害人身权益案件的赔偿,不仅立案和执行困难,而且赔偿也是微乎其微,因为构成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十分苛刻。如何让随意打人耳光的打人者付出足够的代价,承担起足以让其警醒的赔偿责任,也是这类案件给我们的有益启示。当然,针对&机闹&等不文明行为,仅仅适用法律和制度进行惩罚制裁未必能够达到最终的治理目的。而航空公司及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作为公民也应当了解乘机的基本常识,自觉维护正常的乘机秩序,特别是应知道自己若做出违反机场管理秩序的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只有两者紧密结合,才能形成治标又治本的长效解决机制。女博士打人的思考_腾讯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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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484764.5万4724696431623431318863043263673230174397412警惕舆论毁了误机打人女博士的人生_观点评论_财经_中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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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舆论毁了误机打人女博士的人生
来源:红网&&&
作者:孙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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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武汉一名在读女博士因为误机大闹机场,掌掴机场女工作人员,被机场警方行政拘留十日,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媒体用了“名牌大学”“名校女博士”这样的字眼作报道,“高分低能”成为网友指责其行为用得最多的词语。随后,女博士欲搭乘飞机的管理方法航表示,女乘客将被列入法航黑名单,在全世界范围内对女乘客禁飞,这还没完,被打女职工所在的机场地服亦在向民航局申请,将其列入中国民航黑名单旅客,这意味着一旦申请批准,女博士在国内很可能将不能乘坐民航航班出行。
  女博士打人事件中,舆论呈一边倒态势,基本上都是批评其素质与学历不成对比,我并非想为其辩驳,事实明摆着,她没有按时登机,违反契约精神,无礼纠缠在先,无故打人在后,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上,她都是毫无疑义的过错方。与被打机场值机人员小段遭遇顾客打骂绝不还手,所体现出的超强职业约束能力相比,女博士的做法确实没有体现出一名高知分子应有的道德水准和素质水平。所以,网友的批评并非毫无道理。
  如果事件止于女博士因为打人被行政拘留十日,说这样的处罚她罪有应得,我觉得可以理解,毕竟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作为成年人,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但是法航与中国民航接踵而来可能禁飞的惩罚以及网上持续发酵的批判舆论不禁令我担心,这样的惩罚是否过度。看起来,做出这样的处罚决定似乎都是有理的。对于法航来说,提前“封杀”这样一个行为素质低下的乘客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中的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对于机场地服而言,女员工受了委屈,出于维护员工权益的目的,申请对其禁飞似乎也无不可。对于网友来说,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仗着自己某种优势社会地位欺辱一位机场服务人员,倚强凌弱,在公平正义的网友眼里怎么能够容忍?法律之外,航空公司出于自身管理运营对她做出了“裁决”,普通网友出于义愤对她做出“宣判”,或许,后面女博士就读的学校、工作单位、周围的朋友都将对她做出道德判断、舆论惩罚乃至实际处罚。这些,恐怕是她在情急之中出手打人时来不及考虑的。
  女博士固然有错,在与机场女服务员的对峙中,她处于强势地位,可是在一波又一波不受控制、扑面而来的社会惩罚与制裁中,她毫无疑问是被动无助,处于弱势地位的。我不是说她应该被原谅,无原则原谅他人的那是圣母,我是说,她应该被救赎,舆论批评应该成为工具,而不是目的,舆论对人的救赎应该体现在帮助认清错误,促进反思上,而不是道德感、正义感的宣泄上。正如法律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教育是救赎,是为了帮助触犯法律的人改正错误,洗心革面,以后更好融入社会,舆论批判的目的也不是惩罚,而是救赎,是为了警醒犯错者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在挑战集体道德底线,是社会舆论所不容的。
  事情一旦发生就会起连锁反应,就像多米诺牌骨,女博士挑战了法律、挑战了公序良俗,就自然会接受来自法律、来自社会接二连三的惩罚回应,这本无可辩驳。但是,作为网友,我们也应该想到,即使一时激愤的语言也可能产生联动的“蝴蝶效应”,特别是网络舆论还具有不可控的特性,也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为这即将被压垮的“犯错者”的心灵添加了“最后一根稻草”。
  我经常反思,我们的法律以及社会舆论是否缺乏一种宽容、仁慈的精神。对于犯了错的人,我们总是有喷薄而出的正义感,恨不得倾尽所有激愤,一股脑发泄到犯错者身上,最好用唾弃的口水将他们淹没,让他们永远翻不起身,抬不起头,如果可能,额头上再烙上一个大大的错字,走到哪里也不能忘了曾经犯过的错。这种一错定终身,“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思维,使被曝光在网络上的热点事件经常走向不可控的地步,我们是骂得爽快后即抛之脑后,那些当事者却陷在无休无止的烦恼和困境中,而这些远远大于他们本来应该承受的惩罚。
  出手伤人,造成他人身心受害,扰乱机场秩序,行政处罚十日不为过;因为个人素质造成机场信用低下,被几大航空公司封杀,这也不为过;因为上述惩罚造成生活、工作、学习的困扰不便,这也不为过,毕竟都是咎由自取。可是,我们也不必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她过于苛责指指点点,毕竟人谁无过,只要处罚起到教育目的就应该适可而止,如果这些处罚甚至切断了她的生活、发展后路,那么这就不是在教育、救赎,而是在毁人了。所以,让我们多一些宽容,多一些谅解,千万别让自己的一时愤慨成为压垮他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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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参加重要会议,因迟到无法办理乘机手续,乘客掌掴机场工作人员。6月1日上午,武汉某大学女博士张丹(化名),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殴打值机柜台值班员,被机场警方行政拘留10日。&&3日,记者从武汉天河机场地服获悉,张丹已被法航列入黑名单,在国内9个通航点对其拒绝承运。&&迟到后无法办理乘机手续&&武汉天河国际机场某航空公司的员工马先生介绍,6月1日9时35分,由武汉飞往巴黎的AF139次航班,停止办理乘机手续。&&9时49分,张丹一家3口来到机场值机柜台处,要求办理乘机手续。“柜台值机员耐心解释,告知他们已停止办理手续,并建议改签或退票。”他说,张丹一直骂骂咧咧,并表示如果不办理就投诉值机员。&&多次沟通无果后,该旅客闯进柜台,朝值机员的脸狠狠地打了两巴掌。“声响很大,周围的工作人员和旅客都围了过来。”&&视频显示,1日10时26分,机场值机柜台处,一名黑衣女子抡起右手,朝柜台内白衣女子的脸部打了两下,被打女子随即捂住脸,坐到座位上。&&自称是被打值机员同事的一名网友发文称,事发时,被打女子“发出尖叫,一下就哭出来了,隔着几个柜台都能听到。”&&马先生告诉记者,被打值机员平日里温柔乖巧,非常有礼貌。“事发后,她被送往医院,打人的女子也被警方带走。”&&据了解,根据规定,国内航班统一提前40分钟截载,国际航班以各外航公布的时间为准,法航是提前60分钟截载。张丹一家三口欲乘坐的AF139次由武汉飞往巴黎航班应于9时35分截止办理值机手续,张丹在值机柜台办理手续是9时49分,因自身原因迟到14分钟,值机员的处置程序没有问题。&&被送往看守所 她一路痛哭&&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获悉,1日上午9时49分,张丹(女,36岁,武汉某大学在读博士)一家三口欲乘坐AF139次航班由武汉飞往巴黎,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国际航站楼办理值机手续时,工作人员告知其所乘坐航班已于9时35分截止办理值机手续,建议其改签或退票,并主动帮其联系航空公司协调。&&张丹自称要出国参加重要会议,执意乘坐该航班,不听机场工作人员解释与建议。多次协调未果后,张丹突然冲进值机柜台的工作区域,连续掌掴工作人员2次,引起现场大量旅客围观。&&据了解,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航站楼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将张丹控制。经充分调查取证,张丹已构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机场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6月1日晚,张丹被送入拘留所接受处罚。&&另据当地媒体报道,张丹一家错过登机时间,因孩子发烧,加上路上堵车。在被送往看守所的路上,她一路痛哭,并连称后悔,表示“真的是一时冲动”。&&该旅客信息已上报中国民航局&&3日,武汉天河机场地服公司副总经理章女士告诉记者,此事发生后,法航的工作人员依据其公司相关管理要求,要求中国大陆9个法航通航点将该名旅客列入“不受欢迎的旅客”名单。&&“也就是说,这名旅客在国内9个法航通航点已无法乘坐航班。”她表示,法航工作人员也已向巴黎总部提出申请,明确是否要在全球范围拒绝承运该名旅客。“但此事需要一定的工作流程,目前尚未确定。”&&据章女士介绍,依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机场地服已将该旅客的信息上报至中国民航局,各航空公司可通过内部平台获取这一信息。&&专家说法 /&&对“机闹”迄今为止最严厉处罚&&针对此次事件和处理结果,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蓝鹏律师事务所张起淮律师表示,行政拘留10日,被法航列入“黑名单”,这是迄今为止国内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民航规定而受到的最严厉处罚。&&黑名单制度在欧洲已较为成熟,有着充分法律依据和统一的执行标准,当然,法航作出此决定与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空港实业发展公司等中方机构提供的建议相关。张律师介绍,法航在欧洲各国有密集的航班,覆盖多条航线,因此被拒载后将给乘客在多国的生活带来不便。&&而且一旦被法航列入黑名单,日后在购票、值机、登机等环节,各航空公司也能看到该黑名单记录,对旅客的乘机体验和名誉都会造成影响。&&此次事件中,对该旅客的处罚虽然严厉,但不算十分严重。如果旅客认为处理不妥,可通过向法航提出异议或申诉等渠道解决。即便列入法航黑名单的决定最终被执行,该旅客也可通过日后的良好表现,争取申请撤销该黑名单。&&新闻延伸 /&&民航“黑名单”106人&&记录保存一年至两年&&根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5月10日公布的消息,目前已经有8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名单,106名旅客进入该名单。&&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航协定期从民航局获取不文明行为旅客信息,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年至两年。航空公司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案例,对列入“黑名单”的乘机人员采取限制和惩戒措施。不过,张律师表示,上述《办法》(试行)系由中航协颁布,没有遵循立法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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