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2014年男性结扎对身体的影响后身体不正常村干部该不该负责?

有2个孩子,男孩子跟父亲姓,女孩子跟父母姓,请问这样的话还需要结扎吗?_百度知道
色情、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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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个孩子,男孩子跟父亲姓,女孩子跟父母姓,请问这样的话还需要结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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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村干部还在催我们去结扎,后来换人,其他村干部又在提这个事情之前我们有给计生办开后门花了6000元,我老婆做的是已环代扎,操,气死人了啊还有没有高手指教呀?问题是计生办的已经拿了我6000元,说不结扎就OK了
我有更好的答案
再说实在不小心就算再怀孕了要么生下来我罚款,那个张艺谋罚生多还不是没人yon说!爱老婆就小心一点!至于结扎确实影响男人的身体,一般都不赞成,所有的事情都有法律在规范,村干部只是怕以后影响他们的成绩罢了!像我夫妻之间就只要了一个小孩.不用去理睬你们那的村干部。是你们夫妻的事情,以后夫妻生活买BYT就是,只要不再生就行,就算再生我发的款也无所谓,要么打掉和他们什么关系都没结扎做什么,年纪轻轻的影响身体的。女方带环就可以了,假如带环敏感的话,至于计生办和村干部理都不理他们的,有事找不到,没事倒是事情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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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政策是只允许生一胎,生二胎就违反其政策,既要罚款还要结扎,与孩子跟谁姓毫无关系。
这和结扎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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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从结扎人数看计划生育  何亚福  7月15日红网报道:今年3月21日,临武县某乡副乡长屠某等人在村民陈某所在的村进行计划生育摸底工作。当屠某到该村计生专干家准备吃饭时,陈某因对屠某去年将其儿媳拉去结扎不满,遂找到屠某理论。在此过程中,陈某用锄头把将屠某的左脚和头部打伤。经鉴定,被害人屠某之伤构成轻伤。  事实上,由结扎而引起的暴力事件并非罕见,例如,今年6月1日光明网报道:福建省漳平市一男子因不让妻子结扎,用刀锯威胁政府工作人员,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而获刑罚。近日,漳平法院对被告人王某作出一审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结扎分为男扎(输精管结扎)和女扎(输卵管结扎)。由于女扎人数远远多于男扎,因此本文只讨论女扎。根据卫生部网站“计划生育手术情况”的数据,从1971年至2009年,每年结扎的妇女都在100万人以上。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结扎妇女人数远远多于九十年代以后,其中1983年最多,有1639万妇女被结扎,超过2000年至2009年这十年的妇女结扎人数总和。因此,1983年堪称“中国结扎年”。  那么,1983年为什么会成为“中国结扎年”?原因是:1982年中国的生育率达到2.87,创下八十年代的最高纪录,因此,1983年的计生工作空前严厉,不但结扎人数创下最高纪录,而且人工流产人数也创下最高纪录(达到1437万)。1983年,中国的生育率下降到2.42。  为什么进入九十年代以后,结扎人数大大减少呢?原因是:进入九十年代以后,中国的生育率开始低于世代更替水平,也就是说,生二胎的人数远远少于八十年代。整个八十年代,中国的平均生育率为2.43,可见,当时大部分中国夫妇都生了二胎,有些夫妇还生了三胎。计生结扎一般是针对已生二个或二个以上孩子的夫妇(有一个计生口号是“一孩上环,二孩结扎”),由于九十年代以后中国生二胎的夫妇大大减少了,所以结扎人数也大大减少了。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虽然结扎人数大大减少了,但人工流产人数并没有显著减少。1991年中国的人工流产人数达到1408万人,是1971年以来人工流产人数第二多的年份,仅次于1983年。  结扎对身体是否有不利影响?6月15日腾讯历史专栏刊登了一篇题为《计划生育强制结扎人流害苦了中国人》的文章说:“中国大多数的结扎手术几乎都是计生部门‘上门服务’或‘集中手术’,以‘运动’的方式在短时间内大量强制进行,根本不考虑妇女的身体状况,也无法保证手术环境,更不要说手术质量了。2007年的调查显示,当时中国15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有5万人不具备医学执业资质。年代合格人数则更少,而强制结扎手术数量极大,可以肯定,那时大部分强制结扎手术是由没有行医资格的人做的。这就更导致手术后遗症大量增加。”  日《羊城晚报》刊登了一篇题为《女子结扎为婚嫁,做完手术遭抛弃》的报道说:一位已有两个孩子的离婚男子许斌(化名)准备跟女友周红(化名)结婚,按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女友必须进行结扎手术才能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双方经协商后均表示同意。做完结扎手术后,周红多次催促许斌结婚,但他一直不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周红委托佛山检察院驻佛山中医院的法医门诊对其结扎后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等级咨询,该法医门诊认为周红达到六级伤残。结果法院判决许斌补偿对方结扎手术医疗费、误工费、复通手术费、精神抚慰金共元。  上面这篇报道没有说明周红的结扎手术是否正常。如果是正常的话,那么周红只不过做了一个输卵管结扎手术,她的身体就达到了六级伤残。  今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向两会提交了一个《关于取消强制上环和结扎的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禁止强制上环和强制结扎相关的规定,使育龄妇女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还群众知情和选择权。”我认为,这个建议是今年两会最有价值的提案议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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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结扎引发的悲剧与思考  何亚福  6月1日《江南都市报》报道:5月25日晚,上饶县罗桥街道办计生人员小邱和同事来到村民刘某家中动员其妻结扎时,已有两个女儿的刘某面对工作人员的说服教育,不但听不进耳,还拿出菜刀进行恐吓威胁。无奈之下,小邱只好强制执行。刘某见状恼羞成怒,挥起菜刀将小邱的头部、脸颊和左手臂等处严重砍伤。  值得注意的是,村民刘某刀砍计生人员,是在计生人员“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发生的。“强制执行”什么呢?从这则报道来分析,是“强制执行”刘某妻子结扎。可见,刘某刀砍计生人员,是为了防止其妻被强制结扎。因此,有一些网民把刘某的行为称为“正当防卫”。  无论是法律还是国家政策,都没有规定允许强制结扎。然而,一些地方的计生工作仍存在强制结扎的土政策。下面举两个例子:  其一,日《都市时报》刊登了一篇题为《川籍妇女春节到外地探亲,被强行拉走结扎》的报道:32岁的妇女张克翠一家4口,为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于春节前到昭通市鲁甸县走亲戚,2月3日返回昭通,准备买火车票回家,没想到,次日就被昭阳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强行拉到医院实行了结扎。  其二,日《南方农村报》报道:近日,广东普宁市启动“二孩结扎专项行动”,各乡镇、街道为完成任务,动员外出务工的“二孩夫妇”回乡结扎,并派出计生工作人员下乡入户,带走“外出二孩户”的亲属(绝大部分为留守老人),置留于各乡镇、街道办公地。对于群众所说的“关人”,普宁市计生局称之为“办班学习”,目前在“学习”的节育对象有1377人。  中国已经结扎的妇女有多少?根据卫生部网站“计划生育手术情况”的数据,从1971年至2009年,每年结扎的妇女少则100多万人,多则1000多万人(例如1983年有1639万妇女被结扎)。这么多结扎的妇女中,其中有多少是自愿的,有多少是强制的?暂时还不知道。可以肯定的是,有相当一部分是被强制结扎的。有一个计生口号是“该扎不扎,房屋倒塌!”  从法律上来说,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身体所蕴含的生命和健康,只有自己有处置权,其他任何人无权处置。对育龄妇女进行强制结扎,显然是侵犯妇女的人身权利。况且,结扎是一种手术,在医务实践中,动手术之前,患者或其家属必须和医院签订“手术同意书”。在《江南都市报》这篇报道中,刘某并不同意其妻进行结扎,没有本人或家属签名同意,怎能对刘某妻子做结扎手术?可见,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医务实践的角度来说,强制结扎都是站不住脚的。
  中国是世界上结扎人数最多的国家,不愧是太监之国!
  自己无能却觉得人太多 相当的无耻
  E政案第2516号:上环结扎必须是自愿选择  提案人:何亚福   内容:  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修订)》第三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可见,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公民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利的。  然而,某些地方的土政策则有所不同。例如,日昭通新闻网报道:“截至2009年10月底,巧家县落实结扎4679例,其中二孩结扎3446例,占市下达任务的127.2%;一孩放环3791例,超市下达任务数691例;征收社会抚养费536万元,占市下达任务的268%。”从这则报道中可以看出,“一孩上环、二孩结扎”在某些地方带有强制性,侵犯了公民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权利。  有些地方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强制上环与强制结扎,但由于计生部门内部有考核指标,于是某些计生人员便采取其它措施动员上环与结扎对象。有位网友说:“我们这里上环和结扎,没有强制的,但有软制的,就是打电话叫你去。你不去就天天打电话,还到你家去游说、骚扰,令人不胜其烦!”另外一些地方有一个不成文规定,要上环后才给小孩上户口,不上环就不给上户口,以此来要挟育龄妇女上环。  对于大多数妇女来说,上环并没有明显的副作用;但对于少数妇女来说,上环后会出现阴道出血、宫颈糜烂、月经量增多、经期延长、腰腹酸痛等副作用。有的妇女被强制上环后,感到身体不适,于是到私人诊所取环出来。而有些私人诊所由于设备简陋和技术低劣,在取环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有些地方的计生条例规定,妇女生育一胎后,必须上环直到50岁才可以除掉。有些妇女由于节育环在体内放置时间太长而跟肉结合在一起,即使到了50岁也无法取出。  日《南方都市报》刊登了一篇题为《深圳男子被强迫结扎留病根,丢饭碗失性福》的报道说:重庆来深打工者黎邦华因生育两个男孩,其妻有病无法进行女扎,两年前他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做了男扎手术。他说,两年来,他因为男扎手术留下的后遗症不能进厂打工,其妻子一个人在服装厂打工支撑着这个家庭。除此之外,他的“性福”生活也被彻底改变了,如今,妻子老是闹着要和他离婚。  我国现在已经有一部《物权法》,然而我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是比财产权利更为基本的权利。如果连避孕节育方式也不能自己做主,身体所有权都得不到保障,就更谈不上保障财产所有权!  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在2007年推荐190条在全国范围内征集评选出来的标语口号,其中有一些标语口号是关于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例如“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保健温馨你我”、“知情选择节育好,夫妻恩爱无烦恼”等。然而,计划生育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标语口号上,更重要的是要把标语口号所倡导的内容落到实处,切实保障育龄夫妇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权利。  建议:  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明文禁止强制上环和强制结扎,切实保障育龄夫妇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自愿选择的权利。  提案网址:.cn/proposalPostDetail.do?boardId=1&view=1&id=63985  联署签名需要在人民网注册一个ID,但“鼓掌”不需要注册ID。
  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医务实践的角度来说,强制结扎都是站不住脚的
  生育问题的关键在哪里  何亚福  先讲一个故事:一位顾客走进一家商店,看中了一台双筒望远镜,打算买下来。店主说:“单筒望远镜比双筒望远镜更好!”店主于是介绍了单筒望远镜的优点,并要求这位顾客买下一台单筒望远镜。这位顾客认为双筒望远镜更好,所以坚持要买双筒望远镜。店主见顾客不听他的建议,恼羞成怒,于是叫来几位雇员,强迫顾客买下一台单筒望远镜。顾客向消委会投诉店主的行为,消委会工作人员问店主为什么要强迫顾客购买单筒望远镜,店主辩解说:“因为单筒望远镜确实比双筒望远镜更好!”  在上面这个故事中,店主强迫顾客购买某种商品,显然是违法行为。店主当然有权介绍单筒望远镜(或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优点并向顾客推荐这种商品,但他无权强迫顾客购买某种商品,因为顾客本来应该享有购买某种商品或不购买某种商品的选择权。因此,店主的上述辩解是没有道理的。显然,问题的关键不是单筒望远镜更好还是双筒望远镜更好,问题的关键是:店主有没有权强迫顾客购买某种商品?  现在来讨论生育问题。在计划生育宣传中,常常可以看到有关“只生一个好”的宣传。针对“只生一个好”这种观点,一些反对计划生育的人写文章认为只生一个不好,认为生两个或生三个更好。事实上,我本人也认为,不论是对家庭来说还是对国家来说,一对夫妇生两个或三个孩子都比只生一个孩子更好。但我同时认为,用这种方法来反对计划生育是不够的,最根本的方法还是从生育权的角度来反对计划生育。  显然,生育权是属于公民(或育龄夫妇)而不是属于政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也承认:“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既然如此,政府只能提倡一对夫妇生多少个孩子,而无权强制一对夫妇生多少个孩子。正如店主可以建议顾客购买什么商品,但无权强制顾客购买什么商品一样。  因此,生育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生多少个孩子最好,而在于谁有权决定生多少个孩子:是政府还是夫妇?我认为,一对夫妇生多少个孩子,只应由这对夫妇自主决定。因此,虽然我认为一对夫妇生两至三个孩子比较合适,但如果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全国每对夫妇都必须生两至三个孩子,我也同样反对。显然,我认为一对夫妇有权不生孩子,有权只生一个孩子,也有权生两个或三个甚至十个孩子。当然,不论夫妇生多少个孩子,都有抚养自己孩子的义务。  一些计生支持者通过论证“只生一个好”来支持计划生育,就像本文开头的故事中店主通过列举单筒望远镜的优点来强迫顾客购买这种商品一样荒谬。即使只生一个确实是好,难道你就有权强迫其他夫妇只生一个吗?即使单筒望远镜确实有很多优点,难道你就有权强迫顾客购买这种商品吗?事实上,单筒望远镜与双筒望远镜哪种更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他们有权作出自己的选择;同样道理,一对夫妇生一个好还是生两个或N个好,不同的夫妇有不同的看法,他们也应有权作出自己的选择。  在本文开头的故事中,如果顾客通过论证单筒望远镜的缺点来为自己辩护,这种论证方法显然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我认为,顾客如果不愿意购买某种商品,最根本的办法不是论证这种商品有多少缺点,而是直截了当地说:“你无权强迫我买某种商品!”同样道理,反对计划生育的最根本办法,不是论证生多少个孩子最好,而是直截了当地论证:一对夫妇生多少个孩子只应由这对夫妇自主决定,政府或其他任何人无权强制一对夫妇生多少个孩子。
  城市的下水道长期忽视科学规划、管理;妇女的输卵管长达30多年被强制上环结扎。政府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暴力强制去管。
  新沂港头镇计生部门被投诉“不交钱就结扎”  人民网江苏视窗
09:52     人民网江苏视窗新沂7月25日电(叶子君 韩振)按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9条之规定,“提倡公民以避孕为主实行计划生育。公民享有对避孕方法的知情权、选择权。”近日,新沂市港头镇代沟村村民吴自娟反映称,她在合法生育二胎后,被当地计生部门要求交钱,否则就要做结扎手术,并最终因为没能凑够钱而被结扎。尽管有村民表示目击了计生干部与吴自娟讨价还价的过程,但当地计生干部对“交钱可不结扎”之说矢口否认。  结扎引冲突 村民称因未交钱才被强行结扎  2011年5月,吴自娟生下第二个小孩。在婆婆葛传霞眼里,这是一件大喜事,因为她添了个孙子。  这个孩子的准生证,早在2008年吴自娟生完女儿之后就由村干部办理了。“当时我跟吴自娟婆婆家关系好,主动就帮他们办了,也没要钱。”新沂市港头镇代沟村妇联主任纪静这样说。  不过,在办理准生证的同时,吴自娟和丈夫陈满意签下一份承诺书,按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保证在生育第二胎之后采取长期有效的避孕措施,这却最终引发村妇联主任和吴自娟家人大打出手。  日早晨5时许,吴自娟骑着电动车在村口等同村工友吴莉一起去工厂上班,等到的却是一辆白色面包车,村支书苗景刚、妇联主任纪静等4个人从车上下来,将她带上了车。“他们说要去谈一下,我看他们人多,就跟他们去了。”  同样在车里的,还有她的工友吴莉,吴莉是因为还有3000元的社会抚养费没交。“一共是5000块钱,交了2000块,当时是说等有钱了再交,没想到他们来‘抓’吴自娟,顺便把我也带去了。”吴莉说。  两人被带到了港头镇计生办,“他们让我交1万块钱,就可以不结扎;后来说交7000块钱也行,到下午的时候说交5000块钱。家里没有凑到钱,他们就把我带到新沂市中医院做了结扎手术。”吴自娟回忆说。  当天晚上,吴自娟被送到了村口。看着虚弱的媳妇,婆婆葛传霞埋怨起了纪静,并发生了肢体冲突,在旁人拉开后,双方才各自罢手。  5月18日早晨,纪静和丈夫薛怀刚以及苗景刚等4个人又来到了吴自娟家。“我们当时是拿药去看吴自娟的。”纪静说。不过,葛传霞和纪静言语不和,双方再起冲突。“我进来的时候,她(葛传霞)就倒在地上了。”一名邻居证实。之后,葛传霞丈夫陈祥启去找纪静一行理论,也在冲突中受伤。据新沂市公安局的法医鉴定,陈祥启构成轻伤,葛传霞为轻微伤。
  作者:计生是寄生 回复日期: 16:08:22  回复
  新沂港头镇计生部门被投诉“不交钱就结扎”  人民网江苏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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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是有利于P民的中央法律一律有地方法规代替,凡是有利于P民的地方法规一律领导说了算。
  作者:珍珠海湾
发表日期: 14:17:00 回复
  中国人的养老路径图  1985 年: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  1995 年: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  2005 年:养老不能全靠政府  2012 年:推迟退休好,自己来养老  ………………  以下为养老前景展望:  2020 年:活到老,干到老;再老也要养政府  2030 年:计划死亡好,不用来养老  2035 年:打死你、烧死你、淹死你,坚决不能让你活下来  宁可血流成河,不准少死一个  喝药给杯水,上吊给根绳  贪生罚款你不交,拘留所里见分晓  一老免死,二老处死,  贪生怕死不是共产党员  一人贪生,全村枪毙  坚决打击苟且偷生,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今日躲避计划死亡政策外出,明日回家一切财产全无  该死不死,牵牛扒房  2040 年(迫于压力,口号修改,计划死亡政策放松):  提倡安乐死,一对夫妇只死一个好
  人口政策取决于生育率吗  何亚福  最近,国家统计局公布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详细数据,中国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18,属于超低生育水平。一些人口学者据此认为,中国应尽快取消计划生育,避免陷入超低生育率陷阱。事实上,我也写过文章谈到,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曾在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上说:“如果生育率是1.2,中国就不用搞计划生育,就不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了。”既然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证实中国的生育率是1.2左右,那么按照于学军的说法,中国就应该取消计划生育政策了。  然而我认为,从生育率的角度来论证应该取消计划生育,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并不是根本的论证方法,原因是:  第一,生育问题属于公民的私域,不属国家公权的管辖范围。因此,无论生育水平是高还是低,都不应实行强制计划生育。1969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进步和发展宣言》第4条规定:“父母有自由而负责地决定其子女的数量和出生间隔的专有权。”1994年9月,联合国在开罗召开关于国际与人口发展大会,其《行动纲领》规定:“所有夫妇和个人均享有自由、负责地决定其子女人数和生育间隔以及为达此目的而获得信息、教育与方法的基本权利”。这些国际文件并没有说:只有在低生育水平时父母才有权自由负责地决定子女人数及其出生间隔。  第二,无论是中国还是世界上其他国家,生育水平都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动的。以中国的生育率为例,1970年高达5.8;1980年降到2.24;1982年回升到2.86;1984年降到2.35;从1991年起,中国的生育率降至世代更替水平以下;2000年和2010年两次人口普查均证实中国处于超低生育水平。如果只有在超低生育水平时才应取消计划生育,那么如果将来生育率回升到较高水平时,是不是又要实行计划生育了?  7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了一篇题为《1.8还是1.181,中国生育率仍一头雾水》的报道说:“近日,国家统计局人口司负责人就使用《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有关质疑问题作出说明称,该资料数据为人口普查直接登记的汇总结果,未做任何误差校正……上述资料反映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2010年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181,其中城市为0.8821,乡村为1.4375,镇为1.153,均大大低于国际公认维持人口正常更替需要的总和生育率2.1水平。”计生委坚持计划生育的依据之一是中国的生育率是1.8。且不说1.8这个生育率有很大的水分,退一步来说,即使1.8是真实的生育率,难道就有理由实行强制计划生育吗?如果这个理由成立的话,那么即使证实现在的生育率只有1.2左右,可以取消计划生育,但如果以后中国的生育率回升到1.8以上(尽管这种可能性并不大,但并非没有可能),难道又要实行计划生育了?  我认为,无论生育率是高还是低,都不能作为实行强制计划生育的理由。生育率数据对人口政策的影响,应仅限于提倡少生或提倡多生。当生育率过高时,政府可以提倡少生,但不能强制少生;当生育率过低时,政府可以提倡多生,但不能强制多生。例如,印度生育率较高,印度政府提倡少生,但并没有强制少生;德国生育率较低,德国政府提倡多生,但并没有强制多生。  有人认为,一个国家是否实行计划生育,应该由“全国人民”决定。我认为,虽然生育政策由“全国人民”决定比由计生委决定好得多,但严格来说也不是正确的,因为即使是“全国人民”决定的生育政策,也只能提倡少生或提倡多生,而不能实行强制计划生育。这是因为,既然生育属于私域,就不能通过民主来决定。有一个基本原则是:私域要自由,公域要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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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和做在词典是两个字,楼主几十岁的人了连这个也不懂?
  私域要自由,公域要民主
  凡是有利于P民的中央法律一律有地方法规代替,凡是有利于P民的地方法规一律领导说了算。
  生育是公民的权利还是义务  何亚福  以前,我在一篇文章中说过:“生育是公民的权利而不是义务。”针对这一观点,有一位计生支持者说:“权利与义务不可分割。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人,凭什么享有生育的权利?让一个新生命在出生之初就在穷困中挣扎,这就是没有能力履行抚养义务的家伙们享受生育权利将造成的人道灾难。”  那么,生育究竟是权利还是义务?我认为,在讨论任何问题时,都应明确概念的真正含义。“生育”一词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生育,仅指生孩子;广义的生育,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生”,即生孩子;二是“育”,即抚养孩子。一般人在使用“生育”一词时,都是指生孩子,而不包括抚养孩子。因此,如果从狭义的意义上来说,生育是权利而不是义务。如果从广义的意义来说,生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生孩子是权利,抚养孩子是义务。  “计划生育”中的“生育”,是指狭义的含义,不包括抚养孩子(显然,计划生育政策只管生孩子的事,不管抚养孩子的事)。计生支持者说计划生育是公民的义务,是指公民必须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我说“生育是权利而不是义务”,是指生孩子是权利而不是义务。  如果生育是义务,那么国家就不会允许丁克存在,就会强迫丁克生育,因为义务是必须履行的,是强制的;而权利是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的,你的权利你做主。例如,如果你有投票权,你既可以投票,也可以放弃投票。  有些夫妇很穷,连自己都几乎养不活,按照一般人的观点,他们养不起一个孩子,但计生政策并不禁止这些夫妇生一个孩子;另一方面,计生政策也不允许一些有能力履行抚养义务的夫妇生两个以上的孩子。可见,计生政策并不涉及育龄夫妇是否有抚养能力这个问题。因此,计生支持者说“没有能力抚养的人,凭什么享有生育的权利?”显然是想转移话题、混水摸鱼。  况且,一对夫妇能养得起多少个孩子,并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比方说,有些夫妇每月收入达到8000元,他们可能认为仍然养不起两个孩子;而有些夫妇每月收入只有4000元,他们仍然养得起两个孩子。  中国《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按照这些规定,现在可以实行强制少生的政策,将来也可以实行强制多生的政策。这是因为,如果以“人口的增长要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为理由而实行强制少生,那么将来生育率过低、老龄化极其严重时,人口的增长已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按照强制少生的逻辑,那时的计划生育同样可以实行强制多生的政策。  因此,如果生育是权利,那么,一对夫妇生不生孩子、生多少个孩子,都由这对夫妇自主决定。如果生育是义务,那么,当国家实行强制少生的政策时,就会处罚多生孩子的夫妇;当国家实行强制多生的政策时,就会处罚不生和少生孩子的夫妇。  中国《宪法》第二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但我认为,有些规定是含糊其词或不可能实现的。例如,第42条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就会出现两个问题:第一,失业者要问了:“为什么我没有劳动的权利?”第二,一些人宁可失业也不愿意参加工作,如果公民有劳动的义务,难道国家要强迫他们去劳动?
  计划生育--------中国合法的灭汉换种国策  计划生育政策本质就是换种政策, 不管规划提倡者还是执行人有心还是无意,他们当初的想法有 多么美好多么伟大,但计划到现在的情况是已经改变了各民族人口的比例,增大了国家分裂的机率。 某些人总是找借口说什么中国资源不足必须要计划主体民族汉族的生育,就他 们的 意思是说世界上 资源不充足的国家解决的 办法都必须计划生育了, 那么这个世界又有几个国家在对本国民搞计划生育呢?现实是世界上很少有国家在 实行此政策,当然异族对某族计划生育倒有 可能; 或谎言说什么中国耕地面积有限必须对汉族实行计划生育,那我 问你们中国有 960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怎么不想办法去增大开发利用其土地效率呢?还有培养开发种子、朝他国或明或暗的移民。。。等等方法呢? 而一定要在一个多民族、多信教、几十种民族语言、各地域气候环境、饮食习俗差异很大的情况下对 单一的 主体民族实行计划生育呢?这不是搞种族灭绝分裂国家吗? 在1980年时汉族新生儿是占国家总新生儿的96%,一个民族的新生儿的 百分比就是未来民族在 国家总人口的 百分比,在2010年时汉族新生儿已经低于总新生儿的40%,已经到这种程度了。 计划生育政策具体执行情况是主体民族汉族是 一胎制甚至是鼓励汉族丁克家庭好,某些喜欢分裂的 民族 多胎化无限制, 甚至引进非洲黑人、阿拉伯人。 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已经改变了国家民族人口的比例, 既然是 改变了种族比例不是换种政策那又是什么政策??? 针对汉族的计划生育、特别的税收、少数民族报考公务员加分(政策是不是希望一亿的 少民都是公务员来管理12亿的汉民而好内乱?)、高考加分(???)、财政的 照顾。。。等等政策的 两面性都是压汉扬少政策,当然更是分裂国家的政策! 在这个世界上有生命就会有发展,要发展就会有挑战甚至有问题出现,但有 问题时不一定要计划生育或让这个东西消失什么的, 以中国这样复杂的 国情特点而单一的 针对主体汉族的 一胎制, 全体汉族同胞们不觉得此政策有 问题吗? 甚至是很险恶、阴毒吗? 计划汉族的生育是分裂国家,计划全体中国人的生育是削弱中国的 实力潜力, 计划生育是 祸国殃民的国策。   中国的换种进程:  1949年汉族新生儿占总新生儿97%即成人占97%  1980年汉族新生儿占总新生儿96%  2000年汉族新生儿占总新生儿52%  2010年汉族新生儿低于总新生儿40%  2020年汉族新生儿占总XX%   。。。X年汉族灭亡
  计划生育是对汉族的种族灭绝   12:46  /zhill0224/blog/item/fa4a.html  计划生育是对汉族的种族灭绝   计划生育,在天涯上和凯迪上已经被说烂了。  有些砖家搬出很多理论来论述计划生育如何合理,如何少生了四亿人,对世界做出了贡献。我说他们通通是在放屁。  计划生育,一言以蔽之,就是对汉族的种族灭绝。  that's all,说再多废话也没用,也不能够给计划生育一个准确的定性。  有些人还嘴硬,不承认。  西方人说过:当一件东西看上去像鸭子、叫起来像鸭子、走起路来像鸭子,它就是鸭子。  (If it looks like a duck, sounds like a duck , walks like a duck, it is a duck!)  同样道理,当一件事情看上去像种族灭绝、有人说它是种族灭绝,而且也达到了种族灭绝的效果时,它就是种族灭绝。  爱中国,首先要爱汉族!爱汉族,首先要反计生!  反计生,首先要给计生一个准确的定性!  一句话概括计生本质,唤醒千万国民!  一面对汉族人计划生育,一面引进非洲黑鬼,让它们占我们的地、吃我们的粮食、玩我们的女人,还替它们生一堆杂种,而且它们不受计划生育约束。  神州陆沉,山河变色。只要广州还有黑鬼,就说明计划生育的目的根本不是节约资源,而是消灭汉人给黑鬼腾地方!  只要我们还容许大量养宠物、还容忍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而不是像惩罚汉人“超生”一样惩罚养宠物的人、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的官吏,就说明我们根本就没有把节约资源当成一个目标,而只是作为对汉族人进行种族灭绝的一个借口!  就算三十年前搞计划生育的出发点不是种族灭绝,就算当时计划生育确实取得一点好处,但在21世纪的今天,在计划生育的恶果已经越来越明显时,如果再坚持对汉族人的计划生育,那我们只能说计划生育是对汉族人的种族灭绝!  如果2011年3月的“两会”能够根据《公开信》上的承诺废除计划生育,那我们可以说服民众相信20世纪末的计划生育的出发点是好的,继续去拥护官府执政、帮助官府维护国家统一和汉族内部的团结。如果有台阶也不下,那我们将无法说服民众去相信其他解释,主流民意只能彻底否定三十年的计划生育,将它看成是对汉族人的种族灭绝!到时,就算搬我们这些“识大体、顾大局”的民族主义者出来救驾,我们也救不了驾!  凡是对汉族人民有利的政策,我们坚决拥护!  凡是对汉族人民有害的政策,我们坚决反对!  凡是为汉族人民服务的政权,我们坚决支持!  凡是对汉族人民不利的政权,就算我们不公开反抗,也会用非暴力不合作的方  式来表达我们的愤怒!  没有民族平等,拒谈民族团结。  民族平等,首先是生育权的平等!  创造了灿烂的华夏文明的汉族人民不是贱民,不是三等公民,反对针对汉族人的计划生育,不是大汉族主义,而是汉族人民争自己的人权!是在争种族平等!是在反种族迫害!  若要对汉族人民计生,不对外族人和外国人计生,那我们宁愿杀光外族人!  谁想让汉族人民断子绝孙,请他先断子绝孙!  所有搞计划生育、支持计划生育的人,请你们想一想谁是你们的祖宗!想一想你们减少汉人,最终会有什么后果?  民族主义者眼里,天下汉人是一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我们承认社会的固有等级、承认官员的特权、认为民众有义务拥护执政者威信,我们不搞贫富之争,不搞左右之争,不搞毛蒋之争,我们希望民众能团结,希望社会能和谐,希望政权能稳定,不会犯上作乱也会劝说民众不要去犯上作乱,但我们无法容忍对汉族的种族灭绝!  计划生育何去何从?汉族人民拭目以待,民族主义者拭目以待!  此文,请大家广为转发!  万里乘风去复来,  只身东海挟春雷。  忍看图画移颜色,  肯使江山付劫灰!  浊酒不销忧国泪,  救时应仗出群才。  拼将十万头颅血,  须把乾坤力挽回  汉族强则中国强 汉族弱则中国弱 汉族危则中国危
  爱国反计
  计划生育不灭,永远不支持政府,
  灭绝人性
  一本彻底驳倒计划生育的书《人口危局》  《人口危局:反思中国计划生育政策》一书由中国发展出版社出版。社会贤达推荐语:  何亚福先生的《人口危局》,是一部系统反思我国计划生育制度的杰出成果。作者长期以来通过一篇篇短文,以其独特的视角和明快的语言,讲述出老百姓生儿育女与民族繁荣息息相关而又浅显的道理,是竖立在国人心目中的一面鲜艳旗帜。它将引导大家走出一个个人为设置的思想误区,帮助人们健康生活。   ----梁中堂(原国家计生委专家委员、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  何亚福以其独特的视角、敏锐的思维和生动的笔触在互连网上破解国人在人口问题上的一个个思想误区,已经十年。他是国人反思计划生育问题的领路人之一,他的文章启发了千千万万读者的思考。   ----叶廷芳(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这本书将有助于启发人们正确认识中国人口问题,促进人口政策改革。   ----黄细花(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  这本书用详实的数据、严密的逻辑、生动的案例,把计划生育宣传的错误理论一一驳倒。   ----梁建章(携程网董事局主席、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人口危局》一书在中国发展出版社旗舰店热销:http://t.cn/zTTtlU1
  《人口危局》一书让更多人从计生洗脑中醒悟过来!
  楼主分析的非常好,生育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力。世界上除了中国外,没有一个国家剥夺的,即使是中国在国际上也是把“计划生育”解释为劝导而非强制。
  反思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力作《人口危局》  日 10:13:37
新华网  来源: 新华悦读  中国人口太多了吗?中国能养活多少人?存在所谓的适度人口标准吗?性别比失衡的原因是重男轻女还是计划生育?诸如此类耳熟能详的问题都可以从我们以往的教科书和主流媒体宣传中找到答案。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人们很少也很难独立思考其中的是是非非。"我国人口多,底子薄……"这几乎是众多中学文科考试题中作答的万能开头。人口众多就像是中华民族的原罪,什么现实问题都可以往"人口多"上靠。中国GDP总量世界第二,但是人均GDP排名却靠后,全怪中国人太多,要不然我们早就赶英超美了!这也许是很多人的直观想法。也难怪,计划生育政策执行至今,计生部门宣传的很多"道理"早已"深入人心",人们对于人口的观念还停留在几十年前。然而,不管人们对中国人口问题持什么样的观点,有多么激烈的争论,现实的人口危机早已悄然袭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计划生育政策的众多弊端逐渐显现--一些行业的劳动力不足,社会养老体系逐渐不堪重负,"421"家庭生活压力增大,性别比失衡严重……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计划生育改变的家庭结构和家庭生活中,整个国家一样要直面日益严重的人口失衡。而且,人口问题的解决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其是一个周期很长的"大工程",我们现在还来得及吗?  关于人口的众多的争论,其实都可以归结到一个问题----人是社会的包袱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所包含的价值取向决定了人们如何看待人口问题以及其他社会问题。我们必须承认,类似计划生育、户籍制度等政策的出台都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也可以叫做历史局限性。承认这一点,既可以让我们对计划生育的反思有了基础,同时也避免了使这种反思陷入"超人与怪兽"式的简单思维模式。当我们心平气和地看待计划生育时,我想人们对这样一个答案应该不会有太大的争议----人并不是社会的包袱,人是宝贵的资源。所以,那些残害人命、蔑视人性、否定人的价值的行为,无论有多么冠冕堂皇的借口,都必须受到最大限度的抵制。这理应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之一。  《人口危局》正是从众多人们耳熟能详的人口问题入手,细致地分析了那些听起来有道理的论断是多么荒诞。在结合中国现状解读人口问题的同时,本书还强调了社会道德、个人价值观等对于人们理解人口问题的重要性。相信您一定可以在书中找到自己熟悉的情节和一些自己未曾思考的细节。关于人口问题,我们没有想到危害的太多了。如果阅读本书后能够多多少少改变您对人口问题的看法,甚至影响您的行为,那一定是令人欣慰的。
  那些残害人命、蔑视人性、否定人的价值的行为,无论有多么冠冕堂皇的借口,都必须受到最大限度的抵制。这理应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之一。
  《人口危局》封面解读:红色表示中国计划生育40年的历史是血淋淋的;4个老人、2个年轻人、1个婴儿表示4:2:1的人口结构危局;再加一个黄牌警告:中国目前已处于超低生育水平,我们未来可能将不得不面对老无所依的窘境!
  1980年代: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1990年代: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2000年代:养老不能全靠政府;2013年:你不回家看老人判你违法!
  常听人说:“公共汽车都这么挤了,还嫌人不多吗?”但公共汽车是否拥挤,与人口数量的多少没有必然关系。在人口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原来5分钟一班车,变成10分钟一班车,公共汽车就会变得更拥挤。即使人口较少,如果1小时才开一班车,公共汽车仍然比较拥挤。
  管理要靠制度不能靠自觉 如果人人都能自觉那还要游戏规则做什么
  热情小叮当:  何先生的书《人口危局》我刚刚从网上买到,印刷包装质量不错,封底何先生的头像比网上的更清楚些,很好。何先生很多文章我已在网上看过,写得真好,有比方,有例子,逻辑严谨,通俗易懂,生动有趣,把现在所谓计生的道理批驳得体无完肤。不过还是读纸质的书本感觉更实在、更方便些,也有保存价值。  利用一下午的时间粗略翻完了这本书,躺在床上看的,比在电脑前看书方便多了。书中反驳计生歪理可谓是引经据典,内容详实,深入浅出。那篇《“五大绝招”解决不了光棍问题》,真为先生那句“五大绝招”就是五大馊主意叫好,还有评那些所谓人口专家的文章,先生可谓是有胆识、有思想、敢说敢写,非一般人所能及。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一定受益匪浅。  我以为计生问题就好比是我国发展道路上的一个癌症,只是现在大多数国人对此病反应都很麻痹,虽然本身已病入膏肓,却不以为然。就像何先生这本书我以为就是一副治此癌症的良药。可是更多的人要么不知道此药,要么不信此药,所以我以为要慢慢来,总有一天人们会知道它,了解它,感谢它。
  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读《人口危局》有感  作者:张一
上传时间: 17:18:46   我出生于1978年,从记事起就知道“计划生育”。  未上学之前,看到很多“凶神恶煞”般的人物在村里拆屋、牵牛、赶猪、挑谷子,鸡飞狗跳、哭喊一片,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吓傻了。听大人讲,那些人是搞计划生育的,从那时候起,“计划生育”是我心目中“恐怖”的代名词。每次看到这些情况,爷爷就在一旁摇头叹息:干这些绝代的事,会遭报应的。对于敢怒不敢言的老人来说,只能在心里咀咒这些人“遭报应”,但是这些人遭到报应么?基本上没有。唯一听说遭到报应的事,是本县另外一个乡的一个计划生育对象,因为计划生育逼得太紧,一气之下,用锄头将负责计划生育的副乡长砸死了,如今想来,这也不是“报应”,而是“两败俱伤”。  上学后,才知道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懵懂知道,计划生育等同于“罚款”,同时也知道新中国有几个显著的标签:一穷二白、人口众多等。这几个词语成了我中学时期在政治科目考试时候的万金油,只要是回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等内容的论述题时,写上这几个词语,总是不会得零分。  计划生育,在我内心中已经从恐怖到强迫式接受再到疑惑不解,对于我这个不喜欢学习的差学生来讲,总以为计划生育跟考试内容一样,虽然憎恶,但是不得不去接受,只好换一种方式来发泄自己的不满。1990年,上初一,第一次接触英语,为了便于记忆,全部用汉字标注,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段对话:  How are you?(好阿舅)  Fine,thank you,and you?(罚你三胎计划生育)  无奈之情可见一斑。  计划生育对我来说,虽然个人有万般不满,但是一直未曾往深处细想,也不曾兴起质疑这个“基本国策”的念头,自己在婚姻与生育问题上,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33岁结婚,35岁生孩子,典型的晚婚晚育。  用哲学观点来讲,以上我对计划生育的认识还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自从读了何亚福先生的《人口危局》一书后,才知道自己的感性认识与何亚福先生的理性认识之间的差距是多么的远。  何亚福先生长期研究人口与生育问题,是自主生育倡导者,近10年来,写过700多篇有关人口与生育问题的文章,2013年将部分文章整理出版《人口危局——反思中国计划生育政策》一书。  收到何亚福先生的《人口危局》后,花了个把月时间仔细研读,很多盘旋在心头的问题犹如拨云见日般豁然开朗,尤其对《“中国人口太多”只是一种错觉》、《对各种人口观点的批判》、《反思中国人口政策》、《中国人可以自主生育》等章节内容大声叫好。  通过教科书上,我们都知道“中国人口太多”,超过13亿,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但是通过何亚福先生的理性分析,“中国人口太多”真的只是一种错觉。从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比例上看,1840年占1/3,20世纪初占1/4,到了2012年,中国人口只占世界人口的19.3%了,这些数据同时也表明,中国人口的增长速度比不上世界平均水平;从人口密度上看,中国141人/平方公里,德国229人/平方公里,英国260人平方公里,日本337人/平方公里,印度382人/平方公里,韩国503人/平方公里;即使中国只有一半的土地适宜人居住,人口密度才282人/平方公里。一个国家的人口是多还是不多,何亚福先生说:主要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慢,无法提供充分就业机会的国家觉得人口压力大,反之亦然。  我在广东打工,朋友中大部分人是搞工厂、公司管理的,这些年私下交流中感慨最多的是人员缺乏,招不到工人,某上市公司老总曾跟我开玩笑说:你给我招200个工人来,你就可以把我当孙子使唤。当然,玩笑归玩笑,说到底,在广东这些开发城市,绝对不会嫌人口多。君不见,“工人荒”“招工难”曾一度充斥各大媒体头版头条。  说到计划生育,不得不提马寅初先生。马寅初先生说:“两个孩子的有奖,三个孩子要征税,四个孩子的要征重税。”他认为“一个孩子要求家庭的开支,还抵不上要求国家的开支大,因此国家理应有干涉生育控制人口之权”,他这些观点,为以后的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对于这些观点,何亚福先生认为是错误的:把孩子抚养成人过程中,家庭投入是主要的,国家投入只占很少一部分;孩子长大成人工作后,对国家的贡献远大于国家对这个孩子的投入,因为国家通过税收连本带利回收了之前的投入。  看到这里,我试着回想了一下自己的成长过程,貌似没占过国家的“便宜”,能长这么大,父母的付出是无法估量的。  当前,中国的人口政策是鼓励少生处罚多生,何亚福先生认为这种政策不符合人口发展的一般规律,也不符合与时俱进的精神。他认为,一个国家的人口政策取决于生育率,而不是取决于人口数量、人口密度以及人均资源。中国的生育率已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中国总和生育率只有1.18,联合国发布的“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the 2010 Revision)”数据显示:2010年全球人口的总和生育率为2.52,发达国家1.66,发展中国家2.68。世代更替的生育率是2.1,低于这个水平,则人口减少,长期保持低生育率,最终会导致人口的消亡,这种情况下,中国应该鼓励生育才是,为什么还要实行“鼓励少生处罚多生”的计划生育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提出: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但是我们选择自主生育时为什么遭到重重阻挠与处罚?就连生第一胎都要办“准生证”,没有准生证,照罚不误。前段时间,网上有人戏言:准生证都没有“准生证”,意思说所谓的准生证缺乏法律依据,中国的《宪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都没有提到准生证的问题。  “亚福拥有一双火眼金睛,能从任何问题中看出政府计划生育及其结果——超低生育率的影响。亚福的文章形散而神不散,看似小打小闹不成体系,实际上百川归海组成了一个完整而严密的反思政府计划生育的体系。”这段话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杨支柱老师给何亚福写的推荐语。他们都是学者,有丰富的知识与阅历,有缜密的思维与逻辑,能理性地分析中国人口现状与反思中国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而我,作为一个挣扎在生存线上的农民工,通过网络,认真学习相关的知识,自认为得到一种精神文明的洗礼。  在我看来,中国还会坚持实施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理由有千万种,最直接的一种就是可以征收社会抚养费。当“罚款”换了一个马甲变成“征收社会抚养费”后,看起来“温情”了许多,却永远脱不了“敛财的工具”的这一本质,谁要挡了他们的财路,不被打压死才怪。记得曾有媒体用《乡镇财政靠社会抚养费:不生乡里吃什么》为题报导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多么直白呀,根本用不着拐弯抹角。  甲鱼也好,鳖也好,厨师将其加工、端上桌给人们吃的时候,大家都知道,这道菜是“王八”。
  卫计委说:“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的强制措施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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