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始,个人账户2017手游流水排行榜达到200万,就要上缴20%的个人所得税吗?

201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提醒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平时每月都缴个人所得税,全年“12万元以上者”还要再缴个所税吗?
2016年度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期又到了,很多纳税人开始咨询相关政策,小编整理有关12万个税纳税申报问题共参考。...
平时每月都缴个人所得税,全年&12万元以上者&还要再缴个所税吗?
2016年度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期又到了,很多纳税人开始咨询相关政策,小编整理有关12万个税纳税申报问题共参考。
能不能代办申报?
小陈在一家商贸公司做销售,2015年由于工作业绩突出,收入超过了12万元。然而,最近他却看着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提醒函犯起了愁。原来,由于工作原因他经常到外地出差,每次都要几个月,也说不准申报期里自己在不在常州,如果确实无法自己办理,是否可以委托朋友代办这个12万元申报呢?
地税五分局翁科长解释说,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具体来说,年收入12万元申报主要有3种方式:
一是企业代申报。这种方式需要企业对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企业代自然人申报授权,然后在网上或办税服务厅代申报。二是自然人网上申报。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完成自然人登记后自行登录进行申报。三是在地税办税服务厅直接申报。如果本人没有时间,可以委托他人携带齐全资料代为办理。
12万元自行申报&再缴一次个人所得税
天宁区一合伙企业平时每月交营业税,合伙人王先生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自行申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最近经过核算,王先生发现自己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已超过12万元,他想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进行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手续,如果再申报,是不是要重新缴纳税款?
税务人员解释说,如果王先生的年所得已超过12万元,那么一定要进行12万元申报,如果平时所得收入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办理年所得12万元自行纳税申报时不需要再缴税,也不会产生重复交税的情况。
在此,税务人员提醒纳税人,12万元自行申报并不表示再缴一次个人所得税。年初的这项申报义务,本质上可以视为纳税人就上年度所得向税务机关做的一个&声明&,告知税务机关我取得了这些收入,并已经按规定完税。当然,此项申报也起到了拾遗补漏的作用,少缴的税可以补缴,减少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多缴的税经税务机关确认可以办理退税、抵税等,也避免了纳税人的损失。
暂免税&暂免申报
吴先生2015年从股票市场(公开市场)买卖股票赚了5万元。按照规定,这笔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吴先生认为,既然这笔所得暂免征税,那就不用申报了。因此,在办理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时,他未将这笔收入合并计算在年所得之中,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
税务人员指出: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收入和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这并不意味着暂免税所得就不需要自行申报。根据规定,除《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所得均应计入自行申报年所得。上述3项暂免税所得并不在规定情形内,因此,对这3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同样应该纳入年所得来计算,如果年度所得合计数额超过12万元,纳税人应自行申报,并在纳税申报表中分别按对应的所得项目来填报。其中,利息所得、转让股票所得和中奖所得,在12万元个税申报中分别对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和偶然所得项目。
吴先生在2015年的12万元个税申报中,应该就其炒股所得5万元合并计入年所得之中,同时在申报表的&股票转让所得&栏目填报这一所得。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填报股票转让所得时,其免税所得项目的计算是以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如果盈亏相抵后为负数,则此项所得应按零填写。纳税人应该放心的是,把暂免税所得计入自行申报数据与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两码事,暂免税所得在自行申报时同样不用纳税,只需依法办理申报手续即可。
地方政策&&(http://www.tax./pub/xxgk/zcfg/grsds/146.html)2017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有什么内容?--在线法律咨询|律师)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2017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有什么内容?
现在马上就要去工作了,和公司商量好的是4500一个月,想要了解一下2017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有什么内容?
工资福利咨询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其他人都在看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解答问题:35582
1  工资薪金所得  中国公民为3500元,外籍人员为4800元  3%起  2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全年费用扣除:  5%起  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  全年费用扣除:  5%起  4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所得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每次所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20%  5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储蓄存款日起免征个人所得税  20%  6  稿酬所得  每次所得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每次所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按应纳税额减征30%  20%  7  特许权使用费  每次所得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每次所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20%  8  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所得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每次所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20%  9  财产转让所得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20%  10  偶然所得  体育彩票和社会福利债券10000元以下免征  20%  11  其他所得  经国务院或财政部确定征税的  20%  一、工资、薪金所得  (一)税目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税率表  适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  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  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  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  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  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  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  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  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  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  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  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三)计算公式  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如果适用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则可每月减除费用4800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再减除税法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按规定缴存的基本费、基本费、失业保险费、等项目金额,以其余额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元及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计算举例  某事业单位职工李某2016年9月份应发工资为5600元。其中职务工资为3300元,岗位津贴1000元,职务补贴600元,岗位补贴160元,保留津贴30元,劳保费20元,城市补贴60元,水电补贴20元,住房410元。当月单位扣缴住房公积金820元,养老保险80元,医疗保险60元,失业保险16元,工会会费15元。计算当月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当月李某可以税前扣除的费用合计为:每月定额扣除3500元+住房公积金410元+养老保险80元+医疗保险60元+失业保险16元=4066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1534元,对应10%的税率。  当月应纳税款为%-105=48.4元。  中国公民李某2016年在我国境内每月工资为30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资金(兑现的)24500元。请计算李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24500-()]÷12=2000(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105元。  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24500-()]×10%-105  =2%-105  =2295(元)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一)税目范围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二)税率表  适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计算公式  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计算举例  假定某运输个体工商户,2016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劳动收入100万元;  (2)发生劳动成本55万元;  (3)发生劳动税费3.3元;  (4)发生业务招待费用3万元;  (5)3月20日购买小货车一辆支出6万元;  (6)共有雇员6人,人均月工资1200元;个体户老板每月领取工资5000元;  (7)当年向某单位借入流动资金10万元,支付利息费用1.2万元,同期率为6.8%;  (8)10月30日小货车在运输途中发生车祸被损坏,损失达5.2万元,次月取得保险公司的赔款3.5万元;  (9)对外投资,分得股息3万元;  (10)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对边远地区捐款6万元;  【解析】1、按规定业务招待费只能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扣除额=3×60%=1.8(万元);按收入计算扣除限额=100×5‰=0.5(万元);按规定只能扣除0.5万元。  2、购买小货车的费用6万元应作固定资产处理,不能直接扣除。本题中可按4年年限折旧(不考虑残值)计算扣除。  应扣除的折旧费用=6÷4÷12×7=0.875(万元)。  3、雇员工资可按实际数扣除,但雇主工资每月只能扣除3500元,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雇主工资费用扣除额=0.35×12=4.2(万元)。  4、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费用按同期银行的利率计算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利息费用扣除限额=10×6.8%=0.68(万元)  5、小货车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能扣除。  小货车损失应扣除额=5.2-3.5=1.7(万元)。  6、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3万元,应按股息项目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并入营运的应纳税所得税一并计算纳税。  分回股息应纳个人所得税=3×20%=0.6(万元)。  7、对边远山区的捐赠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8、该个体工商户2014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100-55-3.3-0.5-0.875-(0.12×6×12)-4.2-0.68-1.7=25.105(万元);  (2)公益、救济捐赠扣除限额=25.105×30%=7.5315(元),实际捐赠金额6万元小于扣除7.5315万元,可按实际捐赠额6万元扣除;  (3)2014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105-6)×35%-1.475+0.6=5.81175(万元);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  (一)税目范围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二)税率表  税率表《适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计算公式  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个人全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3500元×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计算举例  范某2016年承包某商店,承包期限1年,取得承包经营所得47000元。此外,范某还按月从商店领取工资,每月2500元。计算范某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  1.每月领取的工资要并入所得,同时按税法规定每月可以减除3500元必要费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45;5;(元);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是3750元。  2.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  (一)税目范围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税率表三:  适用劳务报酬所得  级数  劳务报酬所得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三)计算公式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计算举例  万某受某出版社委托,将某一外国文学作品翻译成中文出版。翻译工作完成后,出版社付给万某5000元报酬,万某应缴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析】万某非出版社员工,受托翻译作品行为属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5000乘以(1-20%)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万某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0%)×20%=800(元)。  演员王某某次受邀参加演出获得表演收入30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为多少元?  【解析】收入额30000乘以(1-20%)为应纳税所得额=24000元,应纳税所得超过20000元加5成征收,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演员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1-20%)×30%-(元)。  五、稿酬所得  (一)税目范围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  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  (二)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减征3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  (三)计算举例  某作家的长篇小说由出版社出版,按合同约定,出版社向作家预付稿酬5000元,作品出版后再付稿酬15000元;  当年该作家还授权某晚报连载该小说,历时2个月,每天支付稿酬180元,共获得稿酬10800元。该作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析】出版和连载,分别作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出版应纳个人所得税=()×(1-20%)×20%×(1-30%)=2240(元)  连载应纳个人所得税=1;(1-20%)×20%×(1-30%)=1209.6(元)  合计应纳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3449.6(元)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一)税目范围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非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1.根据税法规定,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3.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  费用扣除: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2.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三)计算举例  2017年6月,张某从某电视剧制作中心取得剧本使用费10000元。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析】剧本使用费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1-20%)×20%=1600(元)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一)税目范围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国债利息收入、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自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3.自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20%)  (三)计算举例  张先生为自由职业者,2015年10月取得如下所得:  1.从持股半年的A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6000元,张先生于持股满8个月时抛售所持A上市公司全部股票  2.从B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7000元,  3.兑现4月14日到期的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1500元。计算张先生应缴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析】  1.其取得的A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因持股时间未超过1年,且暂未转让,故上市公司暂不扣缴其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股票时,因持股期限在半年至1年间,故减半计征个人所得税。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20%=1600(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A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应纳个人所得税=%=1400(元)  3.自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张先生应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00(元)  八、财产租赁所得  (一)税目范围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二)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次的规定: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扣除不超过800元);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未超过4000元的为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为20%)  2.税率:  (1)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3)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  3.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三)计算举例  王某从日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每月取得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为3000元,7月份发生房屋的维修费16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计算王某2009年出租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  应纳个人所得税=[(修缮费)-800]×10%×2+[]×10%×7=1820(元)。  九、财产转让所得  (一)税目范围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境内)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目前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三)计算举例  某人本期购入债券1000份,每份买入价10元,支付购进买入债券的税费共计150元。本期内将买入的债券一次卖出600份,每份卖出价12元,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10元。计算该个人售出债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  1.可以扣除的买价及合理税费为:(1)÷0+110=6200(元)  2.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12-6200)×20%=200(元)  十、偶然所得  (一)税目范围  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例如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金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计算公式  1.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三)计算举例  万某2017年6月购买体育彩票中奖20000元,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析】  1.应以中奖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2.应纳税额=2%=4000(元)  十一、其他所得  (一)税目范围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例如以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财产保险公司支付给一个保险期内安全行车无赔偿事故驾驶员的安全奖、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的报酬等。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二)计算公式  1.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三)计算举例  2010年5月王某为李某向他人借款提供担保,李某支付给王某报酬1000元,王某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析】  1.王某应以报酬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000元  2.应纳税额=%=200(元)以上是对2017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 的回答。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解答问题:35582
1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二、主要内容所得确认:该文件明确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计价:该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实现:该文件明确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申报期限:该文件要求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分期缴纳:该文件特别规定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文件还明确对日之前发生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尚未进行税收处理且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期限未超过5年的,可在剩余的期限内分期缴纳其应纳税款。执行时间:该文件规定的分期缴税政策自日起施行。2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征管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自行申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纳税地点: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余额纳税:该公告第四点“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纳税所得额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其合理税费是指纳税人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与资产转移相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对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非货币性资产原值的,文件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分期缴纳:该公告明确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纳税人明、投资协议、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格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备案管理:该公告规定分期缴纳实行备案管理。报告制度:该公告要求被投资企业应将纳税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入本企业取得股权和分期缴税期间纳税人股权变动情况,分别于相关事项发生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协助税务机关执行公务。违章处罚: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和被投资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缴税和报送资料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执行时间:该公告自日起施行。3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该公告的主要内容隐含于附件中。附件1与此前相比,此次申报表修改将按当期数填报的方式调整为按当年累计数填报的方式,使得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与生产经营状况更加匹配,并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纳税人年终另行办理多退少补事宜的不便。附件2主要在原申报表基础上,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填报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和统一规范,使两者更加衔接。附件3主要对填报的报表名称进行了规范和调整。附件4主要用于存在减免税情形时,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减免税的具体情况。4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税试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税前扣除:该通知明确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同时还明确规定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在限额内予以扣除。扣除限额:上述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该通知所说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适用人群: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和承包承租经营者。保险产品:该通知规定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由保监会研发并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待产品发布后,纳税人可按统一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按规定执行。试点地区:通知明确拟在、、、四个直辖市及各省、自治区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试点城市。5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税试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号)。试点地区的确定:通知确定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试点地区为:主要为4个直辖市及省市等27个省辖市。保险产品规范:根据财税〔2015〕56号文件规定,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附件)开发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适用人群:健康保险产品适用“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后个人负担的有报销意愿的人群;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三类人群。征管问题:该通知明确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征管协作:由于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涉及环节和部门多,该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各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时间:该通知自日执行。6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税征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纳税人:该公告明确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扣缴义务人:上述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其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纳税地点:上述人员个人所得税无论是总、分企业还是劳务派遣公司代扣均应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相互协作:该公告规定总、分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与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同时规定两地税务机关不得对异地工程作业人员已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重复征税。参照执行: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该公告执行。执行时间:该公告自日起施行。7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按持股期限划分征免:该通知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自2015年9月 8日起也按照该文件的规定执行,而自日起至日止仍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扣缴问题:该通知规定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其他有关操作事项,仍按照财税 [2014]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执行时间:该通知自日起施行。8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个税试点政策全国推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号)二、主要内容及政策解读1、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分期缴纳:该通知明确自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备案管理: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该通知明确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这样,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缴税计划,且无须审批,只要报备即可。现金优先缴税:为了确保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该通知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笔者理解,在现金缴纳尚未缴清税款的情况下,纳税人可将欠缴的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缴纳并报备。不予追征特别规定:该通知明确对在股东转让该部分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股东进行相关权益处置后没有取得收益或收益小于初始投资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不予追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界定:该通知明确通知“本通知所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其内涵十分清楚,便于实际执行中操作。上市及挂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转增股本处理:该通知对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股东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分期纳税政策,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以上是对2017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 的回答。
无锡工资福利律师
律所: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崇安区
擅长债权债务
律所: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
擅长劳动工伤
相关法律咨询
热门工资福利法律百科
我们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的工资都是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的,很多人对其中的基本工资就有疑问,到底什么叫做基本工资呢,基本工资包括哪些?律师365小编就基本工资的相关内容作了介绍,帮助大家做一个了解。
工资福利相关知识
工资福利相关专题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1分钟提问,免费短信提醒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个人账户流水超600万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