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由于个人原因辞职回家一年没有领取辞职能领失业金吗,现在还是在原单位上班。但是以前的保险已转回老家。

辞职后一年多还能领取失业金吗
在原来单位交了两年多的保险,其中包括失业金,后来到另外个公司上班,当时答应我交纳各种保险,现在公司又骗我交不了,我不想做了,我想原来的交的失业金还能申请领吗?
09-07-29 &匿名提问
先要明确符合哪些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你所说的只是3个条件中的第2条的一种,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很多种情况都可以,如辞退、开除、除名、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合同)、(因企业裁员等)解除劳动合同等都是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符合失业者本人意愿的,都是符合领取条件的!!!但是,辞职是属于主动中断就业,是不能享受失业金的!应当继续缴纳,不过你才20,看自己的情况吧,有钱就交没钱不交,等到再找到单位再继续缴纳也算一个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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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是问问民政部门吧,还有社会保险基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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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国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请看劳动部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自日起施行)。 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第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章 失业保险金发放 第十四条 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第十五条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第十六条 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第十八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有权即行停止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准备书面资料、开设服务窗口、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十条 经办机构应按规定负责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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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职已经有一年半了,原单位离职手续有办理,一直没去办理领取失业金,请问现在还能领取吗?以前单
你好,我离职已经有一年半了,原单位离职手续有办理,一直没去办理领取失业金,请问现在还能领取吗?以前单位买的社保,已经有好长时间没理会交费,会影响吗
zfud133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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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发现单位给我的离职证明等都写的是因个人原因离职。结果不能办理失业金了。现在还是很疑惑,到底我是算自己辞职吗?
因为身体原因,向公司提出停薪留职,一开始没有同意,本来想离职,但是公司领导商量后,同意让我以代缴社保的形式继续保持和公司的劳动关系,期限是半年,并且答应半年后或者提前可以回来上班。但是要我填的是离职申请,不是停薪留职申请,内容里也加了公司同意,回公司继续上班。社保方面公司也承担了前三个月的单位缴纳部分,后三个月由我个人全部承担。到期前的一个月,本人打电话告诉公司领导,表示可以回去上班,但是被告知目前没有空缺的职位。而且那时我也怀孕了,当时没有想过我这样算不算已经离职,算不算个人原因离职。当时公司说没职位,我就觉得只能回公司办离职手续了。后来因为询问当地社保局缴纳社保的问题,才了解到我可以领失业金。那时发现单位给我的离职证明等都写的是因个人原因离职。结果不能办理失业金了。现在还是很疑惑,到底我是算自己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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