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备案过期十几天还能续吗

2017年成都房屋租赁条例及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 09:51:27 文章来源:
《2017年成都房屋租赁条例及管理办法》是有独特网()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成都房屋租赁条例及管理办法》。  2017年成都房屋租赁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职工与本单位的住宅租赁和廉租住房的租赁,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含义)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合作、联营的名义,不直接参与经营、不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房屋租赁。  第四条&(管理原则)  政府各部门应依法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监督检查和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实现管理资源共享。  第五条&(管理职责)  市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市房产管理部门所属的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及房屋承租人的户籍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利用租赁房屋进行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非法房产中介服务机构。  税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租赁房屋的税收征收管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承租人和居住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  第六条&(管理权限)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以下统称五城区)范围内,市属以上(含市属)单位的非住宅房屋租赁,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委托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租赁登记备案。区属以下(含区属)单位和个人的非住宅房屋租赁以及住宅房屋的租赁,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  五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的房屋租赁管理及登记备案,由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登记规定)  房屋租凭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双方解除、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第八条&(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有效身份证明;  (二)房屋的坐落、四界、面积、结构、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期限、用途;  (四)租金和支付方式;  (五)房屋修缮责任;  (六)租赁当事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租赁合同格式文本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拟订。  第九条&(登记手续)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租赁合同;  (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的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转租房屋的,转租人应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十条&(房屋转租)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须征得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登记确认)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产管理部门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出租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第十二条&(信息交流)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是承租人依法租用房屋的凭证。  房产管理部门为出租房屋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后,应定期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公安、工商、税务、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  工商部门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公安部门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及暂住证时,对于生产、经营、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对发现没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应将有关情况定期通报给房产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禁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  (二)被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四)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五)不符合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改变用途或结构)  租赁房屋改变用途或房屋结构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定价规定)  房屋租赁的政府指导价,由物价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制定后定期公布。  第十六条&(违规行为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而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改正的对住宅出租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出租人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当事人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的,收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并可对住宅出租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出租人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义务规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治安、计划生育及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管理工作。  房屋出租人应当按规定依法纳税。  当事人偷税抗税的,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八条&(违法行为的责任)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民事纠纷规定)  房屋租赁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可申请房产管理部门调解,也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责任追究)  房屋租赁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循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复议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例外规定)  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解释机关)  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成都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关阅读  《办法》中明确,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为五城区或高新区中等以下收入户籍家庭(单身居民),家庭成员按持有成都户口、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保障人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租赁补贴: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二)具有五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下述单身居民。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不受此年龄限制)且年收入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单身居民;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五城区或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年收入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单身居民。  可以看出,除扩大单身居民的保障范围外,家庭年收入4―5万元的人群也被纳入了保障,而此前只有家庭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才属于保障范围。  补贴标准&人均20平方米面积&18元/平方米补贴  除保障人群范围扩大以外,新的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也较此前有所提高。《办法》提出,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2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8元/平方米,而此前的标准中最高能拿到的补贴是14元/平方米。准入条件和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成都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不过新的补贴标准同时还有发放比例的规定。《办法》明确,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单身居民),发放比例为100%。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年收入4万元以下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下的成年孤儿和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为70%。其他保障对象发放比例为30%。
[04-27] [04-27] [04-27] [04-25] [04-25] [04-25] [04-25] [04-25] [04-25] [04-24] [04-24] [04-24]
      成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指南
【导语】:成都本地宝(微信号ID:bdbchengdu)为您带来成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指南。包含成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限等信息。  办理条件:  房屋租赁当事人签订或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登记要件(资料)进行备案。  办理对象及范围:  五城区以及高新区市属以上(含市属)单位的非住宅房屋租赁。  所需材料:  房屋出租人向登记机关提供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所需要件。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及出租方身份证明文件;  3、承租方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4、出租共有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  5、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6、出租已抵押的房屋,还应提交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7、登记部门认为必需的其他文件。  如果是单位出租,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地点:成都市各区县房产管理地点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时限:一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一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租赁科)  联系方式:&028-  领取证书  房屋出租人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注:根据成都市政府令150号《》的文件精神,不收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  ·办理地点:成都市各区县房产管理地点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时限:一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一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租赁科)联系方式:&028-附表一:中心城区房屋租赁备案受理单位的地址和电话租赁备案单位办理地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锦江区房管局(华兴正街39号)沙河街道办事处(静康路789号)春熙路街道办事处(锦华馆1号)盐市口街道办事处(梨花街9号(公共服务站)莲新街道办事处(莲花西路146号)督院街街道办事处(青石桥南街50号)龙舟路街道办事处(龙舟路二环路东五段10号)合江亭街道办事处(天仙桥南路4号)柳江街道办事处(柳荫路96号)牛市口街道办事处(大田坎街95号)双桂路街道办事处(牛沙路19号)三圣街道办事处(成龙大道一段1166号)水井坊街道办事处(均隆街59号)成龙街道办事处(静安路16号)狮子山街道办事处(静康路396号)东光街道办事处(东光街16号)书院街道办事处(武成大街91号)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天府大道18号)芳草街办(神仙树西路4号2楼)肖家河街办(肖家河沿街7号)桂溪街办(天仁路176号)石羊街办(万象北路388号)中和街办(中柏路23号)合作街办(天骄路666号)成华区房管局一环路东三段148号青羊区房管局观音阁街3号武侯区房管局龙江路11号金牛区房管局侯家桥路272号天府新区国土房管局天府大道南段2036号&&附件二:注册地在中心城区的经纪机构备案受理单位的地址和电话单&&位办理地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锦江区房管局华兴正街39号新座6层租赁中心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芳草街办(高新区神仙树西路4号)肖家河街办(高新区肖家河沿街7号)桂溪街办(高新区和平社区天二路176号)石羊街办(高新区万象北路388号)中和街办(高新区中柏路23号)合作街办(合作街道办事处办证大厅)成华区房管局一环路东三段148号成华区政务服务中心15、16号窗口青羊区房管局观音阁后街3号7楼704号执法大队办公室金牛区房管局侯家桥路272号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综合窗口天府新区国土房管局天府大道南段2036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分中心206号武侯区房管局龙江路11号武侯区房管局房政监察科办公室
相关推荐 &&买房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有很多手续要办理,那你们知道房产证办理流程吗?别着急,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房产证办理流程等信息的内容,赶紧来看下吧!成都本地宝为您带来成都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及核定征收率。普通住宅(包括保障性住房)核定征收率为5%。非普通住宅核定征收率为7%。房产证总是能够引起大家的强烈关注,近日,很多人想知道成都房产证加名字指南,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下成都房产证加名字办理指南吧!土地性质为划拨应该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房产过户费用有哪些,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成都本地宝为您带来成都房产过户费用及手续。具体详情参看正文。成都本地宝为您带来2017成都房管局解答住房限购政策知识常见问题解答问答。包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实施限购政策,买卖双方能否解除合同?如果解除合同,双方需如何承担法律责任……成都不动产登记需要把房产证土地证换为不动产登记证书吗?成都本地宝在这里告诉大家:不需要!成都本地宝为您带来成都房屋司法拍卖指南。包含成都房屋司法拍卖房源名单、成都房屋司法拍卖流程以及成都房屋司法拍卖价格。具体详情参看正文。成都房产证加名怎么办理?成都房产证减名怎么办理?哪些情况下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到底好不好?具体详情请参看正文。买房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有很多手续要办理,那你们知道怎样辨别房产证的真假吗?别着急,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怎样辨别房产证的真假等信息的内容,赶紧来看下吧!上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猜你喜欢
华西二院产前诊断中心就诊检查全攻略
22:22 来源:成都本地宝
成都人才中心集体户口页借还指南(材料+时间+预约网址)
14:18 来源:成都本地宝
2017成都大学生落户攻略
10:46 来源:成都本地宝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附图)
09:59 来源:成都本地宝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上班时间
09:54 来源:成都本地宝
成都企业职工如何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16:18 来源:成都本地宝
成都基本养老关系转移常见问题解答
15:53 来源:成都本地宝
四川引进博士安家补助如何领取
10:51 来源:成都本地宝
武侯区政务中心免排队爱心号如何领取
16:13 来源:成都本地宝
2017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解释
12:06 来源:成都本地宝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大家都爱看
汇深网 版权所有注册日期:
来自:未知
rt。这几天有个有意向的租客联系,但要求备案,因为LZ本身也是YP出来的,就很痛快的说可以备,但如有产生税费,由房客承担,对方很痛快答应了,而且说,他同学都备案过, 不用交任何税。去问问备案的社区中心,回答,不知道交税,去问房管局,答曰:问税务局去,给了个税务局的热线电话。然后打了很久电话,始终没人接。政府要对租房收益收税,这是爹死娘嫁人的事情,资产性收益呀,不可能不纳税。关键是税率,我去税务局网站上翻,终于被我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这个:个人居住房屋出租纳税有关事宜 一、纳税义务人 & 本市范围内个人居住房用于出租的为应纳税义务人。 & 二、税率 & 个人出租居住房屋,缴纳5%的税收。 & 三、纳税地点 & 出租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税收协税办公室”或各区县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房屋中介机构代为收取出租房屋税收的,应按房屋所在地向上述纳税地点缴纳税款。 & 四、纳税程序 & & &1、纳税人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并填报《上海市居住房屋出租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姓名、出租房屋地址、申报所属期及金额、联系方式等; & & &2、征收人员负责受理审核有关资料及申报表; & & &3、纳税人在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出租居住房屋税款后,领取征收部门开具“税收通用完税证”。 & 五、违法处理 & & & 纳税人偷逃私房出租税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租房备案后确需纳税,税费是5%。另外,有些房东的顾虑,备案一次终身交税,倒不用担心,因为备案时会写清楚租期,交税也只是交备案期间的税款。如果房客中途解约,可以签一个提前解约的文件去注销本次备案。于是,我给了想租房的租客一个方案:我房租不涨,但税款需要单独交给我,而且,如果签约一年,要求预缴税款月租价*5%*12,一方面这个税总是要交的,另一方面也作为一个小小的押金,以防被利用备完案觉得这房租太贵而退租,不涨房租的一层意思也是,我的房租是市价,你自己去别处租也是这个价钱。然后,租客问,可否做低房价。我说,做低可以,但要年付或者先补齐差价,不然,作为房东,我有风险。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找其他迷糊房东。这个帖子,不讨论地域,不讨论政府收税是不是合理,只是提醒广大房东,备案时不用交税,但备完案后呢?房客走人之后呢?等卖房时呢?对眼皮子底下的资产性收益不收税,政府的觉悟还没那么高。
注册日期:
来自:未知
呵呵我来说点吧现在租房备案的比较多了,因为新居住证办理需要提供居住证明,要求提供房屋出租登记备案而登记备案和税务机关是2个不同的部门彼此是没关系的有的地方现在管理严格了,要求你必须备案后,还要去办理缴税,有个完税证明目前这方面税收监管还是很松的,基本如果没要求你提供完税证明,就不用交了的当然楼主说的也是对的 万一后面要求房东补税就麻烦了,一般来说税都是租客全部直接交掉,这样比较好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这算废话吗?备案了国家怎么可能不收税,不过税收下家出,所以最好不要备案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工分:1034
租房备案后确需纳税,税费是5%。另外,有些房东的顾虑,备案一次终身交税,倒不用担心,因为备案时会写清楚租期,交税也只是交备案期间的税款。如果房客中途解约,可以签一个提前解约的文件去注销本次备案。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备案后就留有案底,留了案底将来一定会成为出租房的监管对象,现在税是小税ZF还看不上也么空去管,等以后有空了就会成为重点监管目标,会定期核查,除非你再不出租。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工分:1013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工分:2870
MARK 谢谢普及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只要社区中心备案就可以吗?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工分:1370
租房市场现在也很冷清了,各种麻烦啊。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注册日期:
来自:未知
关注一下..看看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注册日期:
来自:未知
有知道的说下。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工分:1069
&然后,租客问,可否做低房价。我说,做低可以,但要年付或者先补齐差价,不然,作为房东,我有风险。&啥叫做低房价?就是月租金吗?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工分:2997
备案要买邮票帖上去,否则无法备案。
/blog_.htm
注册日期:
来自:未知
租房备案按说得交税的
生活点滴碎碎念
Macchito&Cappuccino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工分:4392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注册日期:
来自:未知
这个不好说的啊!!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确实是的,我也有个房子,房客要求备案,我就让房客出5%的税费,不然到时候要交税了,我怎么再去找他啊。
注册日期:
来自:未知
难怪现在办居住证要居住证明房东不肯去办要找中介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居住房屋一般都不备案的。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工分:1202
宁愿不借也不要备案
注册日期:
来自:未知
~~ 楼上说的不错哦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工分:1459
记账帮之青青四八
注册日期:
来自:上海
工分:3623
我也答应给租客办居住证了,税费他出,写合同上了
注册日期:
来自:未知
租房烦死了,最近准备把手里的学区房卖了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贴2016年成都市居住证条例全文解读,居住证过期续费办理流程
发表时间: 00:30:05 文章来源:
《2016年成都市居住证条例全文解读,居住证过期续费办理流程》是有华当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感谢访问《2016年成都市居住证条例全文解读,居住证过期续费办理流程》居住证和你我的生活有何关系?一张证件背后隐藏着哪些“福利”?未来,什么人可以拿到居住证?这些问题,以下由小编来把这些相关条例都进行了说明。  成都居住证办理指南  对于流动人口来说,获得一个城市的居住证是十分重要的哦,如果没有居住证的话是不能在这个城市久待的。接下来,小编帮在成都的朋友们准备了成都居住证办理指南。办理条件  1、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2、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  (1)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  (2)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  (5)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办理材料  申报登记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申领居住证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4)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  
[03-13] [03-11] [03-11] [03-11] [03-11] [03-11] [03-11] [03-11] [03-11] [03-11] [03-11] [03-11]
    我是销售代理机构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中文房产网站排名第4。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当前合作新盘超过2000个。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更快更准推广合作业务。
您的位置:
房屋租赁期限的规定
来源:搜狐焦点网 &&发布时间:
1、期限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期间的规定。 2、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2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2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7×24小时热文榜
Copyright&(C)&2017& 深圳市吉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最近联系人
查看消息记录
按Ctrl+Enter发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成都房屋租赁平台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