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1995年9月的会计凭证保管规定按规定保管30年,期满日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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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C) 2017 Baidu我的劳动合同期已于9月30日期满,至今因为双方就新合同条款和待遇问题未达成一致,所以还续签手续,但我仍在上班至今。按以前旧合同的约定,每月15号是发放工资的日期,至今公司的其他人现已领到了工资,只有我还没有能领到工资。对此,请问:1、是不是公司不按原约定发放工资就可以视为公司单
我的劳动合同期已于9月30日期满,至今因为双方就新合同条款和待遇问题未达成一致,所以还续签手续,但我仍在上班至今。按以前旧合同的约定,每月15号是发放工资的日期,至今公司的其他人现已领到了工资,只有我还没有能领到工资。对此,请问:1、是不是公司不按原约定发放工资就可以视为公司单方面终止我的劳动合同关系?(我想这点最重要)
2、我在未有收到工资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终止为其继续提供服务?
3、如果视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4、如果是我终止继续为单位服务,能否得到补偿?
请各位法律专家详解,谢谢。
其他答案(共3个回答)
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公司不按原约定发放工资应属违约。当然,公司可以按上述解释规定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2、 在未收到工资的情况下可以终止为其提供服务。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相关信息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公司不按原约定发放工资应属违约。当然,公司可以按上述解释规定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2、 在未收到工资的情况下可以终止为其提供服务。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经合经济补偿。劳动法28条规定,根据26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4、终止劳动合同应得到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1、不能的。如果本月15号发的工资是你截至上月月底的工资,只要单位在本月月底前支付你工资都是合法的,拖欠工资是单位在无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超过一个月未支付,而且你现在的情况因为是双方关于待遇问题未达成一致合同未续签,属不属于特殊情况就见仁见智了。不过你在这段时间的工资是能向单位要求支付的
2、可以,因为是合同期外
3、不能。就具体操作来说,如果续订合同期间(无论最后订没订),只要是在合理的善后工作期间,对赔偿金一般不予支持
4、否,只要是职工终止的,都没有补偿,而且如果是在合同期内,你还会赔偿单位
关于有人评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的说法是错的
现在很多企业为了规避新劳动法都是把你这样的辞掉,法律上的漏洞呀
你可以试试与公司协调,如果不行(我觉得希望不大),就去公司所属的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劳动...
解答如下:
1、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并没明确规定,合同到期前一月必须提前通知员工。所以合同到期是否通知不是必要条件;
2、但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一些地方法规...
关于你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以供参考:
1.按照你所说的情况,你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直接起诉也是可行的。当然,你所说的发函以作...
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只要你和单位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单位就不能因为你没有劳动合同而免去相应的法律责任(义务)。
你的问题中,单位没有给你劳动合同只是违反了法...
答: 有没有孕妇的在家的,在家好无聊啊,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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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练:根据规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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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正确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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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核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根据规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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