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取暖费标准依兰县今年低保取暖费什么时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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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人说最近的好消息简直要爆棚了!@哈尔滨人!有好多钱可以领了!01哈尔滨失业保险金市区调整为986元哈尔滨市区由735元调整为986元,上涨251元;县(市)由518元调整为765元,上涨247元。增幅分别34%和48%。02哈尔滨10种就业困难人员享社保补贴10种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待遇,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和机关事业单位非列入编制的公勤岗位也将对其优先安排。这10种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4050”(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失业人员2、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失业人员3、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6、因失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人员7、原为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失业人员8、军人配偶失业人员9、烈属失业人员10、单亲抚养未成年人失业人员0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按照哈市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三类高校毕业每人8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3、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此外,省内户籍离校且近3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可享受116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费。04哈尔滨城市低保标准平均增至每人每月500元市区低保标准:1、市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50元/人月;2、市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500元/人年,3、市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66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由4000元/人年提高到4500元/人年。县市(含双城区)低保标准1、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00元/人月。2、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500元/人年3、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62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300元/人年。05百岁老人敬老费户籍在哈尔滨市、年龄在一百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由市政府按月发放给500元敬老费。(区县之间的存在差异,以具体区县标准为准)06高龄老人津贴有两种:1、无基本养老金津贴户籍在哈尔滨市城区,年龄在80周岁以上(不含享受百岁老人敬老费人员),无基本养老金的老年人,可享受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2、扩面发放津贴具有哈市城市户籍(含农业户口),且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以及90至99周岁所有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注:以上两种高龄津贴,符合条件可以兼得。07哈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480元从日起,哈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但各地区不一样。(一)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 & 1、哈尔滨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为1480元/月;& & 2、呼兰区、阿城区为1270元/月;& & 3、双城区、五常市、尚志市为1120元/月;& & 4、巴彦县、延寿县、木兰县、通河县、宾县、依兰县、方正县为1030元/月。(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 1、哈尔滨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为14.2元/小时;& & 2、呼兰区、阿城区为11.5元/小时;& & 3、双城区、五常市、尚志市为10.8元/小时;& & 4、巴彦县、延寿县、木兰县、通河县、宾县、依兰县、方正县为10元/小时。&注: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计入工资总额的福利待遇。08信用卡滞纳金取消,省钱就是赚钱!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起施行: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确定透支利率上限为现行透支利率标准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在日利率万分之五的基础上下浮30%。取消了关于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持卡人通过ATM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业务的限额,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取消滞纳金,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违约金。取消超限费。并规定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09到手工资要变多了!5月1日起,社保和公积金缴存比例将降低。● 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对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 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2%阶段性降低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上述两项措施的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根据目前我国社保政策的相关规定,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累计,企业承担30%左右,个人缴费11%左右,整体社保费率超过40%。如果社保缴存比例降低,企业负担也就降低了,职工到手的现金自然就多了!而对养老待遇也不会产生影响。10哈尔滨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补贴哈市对2015年以来在哈市创业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进行创业补贴。一、补贴标准(一)凡大学生在我市创业的,按照省种子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对于其创业项目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二)对返乡到农村(乡镇及以下)创业的大学生可申领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二、申报条件(一)在哈尔滨市创业,有独立的创业项目,依法登记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担任创业企业法人代表的大学生;(二)企业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正常运营六个月以上,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1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2014年及以后离校未就业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申领时间从毕业年度7月1日起至毕业第三年6月30日。1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各类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社保补贴。13南岗儿童政府生活救助金南岗区孤儿每人每月可以得到不低于800元的基本生活费;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的儿童,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金;此外,所有在保障范围内患有重大疾病的儿童,每人每年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0元的医疗救助。14单位“少裁员” 可获稳岗补贴用人单位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可以领取稳岗补贴。1、哈市参加失业保险,履行正常缴费义务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当年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环保政策,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稳岗补贴年度为年度,额度不超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补贴分2016年、2017年两个年度拨付。5月9日起,用人单位可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理申领稳岗补贴。15独生子女证补贴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1、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10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2、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予以补贴;3、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享受下列待遇:1.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10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2.在子女入学、就医、入托、招工、参军等方面给予照顾;3.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照顾;4.年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照顾。注: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再发放,已领取的部分不予退回。162016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再提40元日,人社部、财政部发布通知:①2016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②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③将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172016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6.5%日起,为2015年底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将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预计将有1亿多退休人员受益。18哈尔滨妇女生育津贴哈尔滨市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哈尔滨市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19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法定节日工作不允许调休,按3倍的比例支付加班费;2、双休日允许调休未调休,按2倍的比例支付加班费;3、其它时间加班,按1.5倍的比例支付加班费。别看增长不多,但具体到个人而言,已是雪中送炭了。赶紧扩散这些好消息,各种补贴赶快申请起来吧!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误,请以实际为准来源:南京那些事、哈尔滨政府官网、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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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出处: 发布: 16:26:02 点击:次
黑龙江省民政厅文件
黑民发(2013)139号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办法开展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本辖区内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相关服务,促进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 资格条件
&&& 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 第五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 (一)配偶;
&&&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 (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 (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
&&&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 第六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以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 第七条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 第八条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第三章 申请及受理
&&& 第九条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 第十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 (一)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 (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 第十一条 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
&&& (一)在同一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 (二)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
&&&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一般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 (一)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
&&& (二)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 (三)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 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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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按全额交费 补贴款由民政部门发放
  前几天,网友“张兵”在晚报微信平台留言。他想知道,低保户应按什么价格缴纳取暖费,又是如何领取取暖费补贴的。
  “张兵”说,他是低保户,往年享受政府补贴政策,取暖费按13.5元每平米缴纳。去年开始实行新政策,低保户按全额缴纳(即20元每平米),然后再发放补贴,可他不知是否有这回事。今年物业也要按全额收取他家的取暖费,“张兵”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按全额缴纳了费用,补贴啥时发,去哪儿领?
  对于网友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市供热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市供热管理有关规定,重点优抚对象、低保户、特困户等可享受供热价格优惠政策: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的取暖费为13.5元每平米,天然气采暖为15元每平米。往年,享受政策住户可按优惠价格直接缴纳;但从2013年冬季起,我市采取了先按正常价格交费,再由民政部门统一将补贴款发放到住户手中的方式,“这些住户手中都有民政部门发放的银行卡,补贴款将直接打到卡里。对于网友‘张兵’来说,缴纳全额取暖费后,每平米6.5元的补贴就会发放。去年和今年缴纳了取暖费的住户,补贴目前已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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