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兼职教授的程序和规范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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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透明是聘兼职教授的基准
来 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作 者:王海莹 别敦荣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聘任乒乓球奥运冠军邓亚萍为该校兼职教授一事引发公众热议。该校部分师生以及舆论对邓亚萍的任职资质和聘任程序提出质疑。随后,中国政法大学回应称,聘任符合规定。近年来各界知名人士到高校兼职并不稀奇,邓亚萍受聘一事引发舆论热议给高校哪些启示?大学聘任兼职教师要注意哪些问题?我们选取了两篇业内人士的观点文章,希望对广大读者认识这一问题有所助益。规范透明是聘兼职教授的基准兼职教授是大学教师中的一个特殊群体,近年来这个群体日益壮大,有的甚至存在着利益输送的灰色“生态链”现象。大学聘任兼职教授不仅仅是一项荣誉和待遇,还事关大学学术声誉与社会声望,切不可随意。理性分析此事就会发现,名人兼职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进行规范。自然科学家、社科学者及社会贤达在大学兼职,用自己的智慧为大学作出贡献,得到适当利益回报,是正当的。而且大学一些学科紧缺优秀人才,国家允许兼职教授存在是盘活人才交流机制的做法,即通过兼职教授的流动,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学术人才市场。但是,大学也必须通过严格的制度来对兼职教授进行规范,以维护学术秩序和尊严,避免大学在聘任兼职教授方面出现失范。笔者认为,大学聘任兼职教授本质上是学术事务,大学首先应在学术委员会章程中详细规定聘任兼职教授的条件、资质及程序,只有按照基本的教育标准、学术标准来进行规范,并按照程序进行公示之后才能授予。其次,要明确规定大学与兼职教授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大学章程以及学术委员会细则的实施为大学契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机会,大学应以此为契机,依据国家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大学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细规则,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国内大学还可以借鉴西方国家高校的管理经验,完善兼职教授管理制度。西方国家的大学在聘任兼职教授时也会遭遇同样的问题,借鉴国外对兼职教授的制度规范,以发挥大学兼职教授的“外脑”优势,制定明确政策、完善管理制度,以防止大学领导权力过大,提高兼职教授聘任和管理的稳定性。目前大学聘任兼职教授不够规范,甚至有的校长、院长一拍脑袋就决定了,弄得兼职教授“满天飞”,貌似大学人脉广泛,却可能导致大学权威学术价值评价的降低。据报道,邓亚萍兼职中国政法大学之所以受到该校部分师生质疑,原因之一在于聘任兼职教授的程序不够规范化、公开化。那么,如何做到规范有序呢?笔者以为,一方面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应该给予高校更多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学注意操作的规范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方面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兼职教授的资质审查,严格审批程序,使兼职教授的聘任程序更加公开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聘请兼职教授尤其是名人当兼职教授,学校更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在公示等方面做得更到位。聘名人兼职要看实际需求公众对“邓亚萍担任大学兼职教授”一事的关注和质疑,应当引起高校的警醒和反思。大学教书育人的使命传统上主要由专职教师履行,其他教学人员包括少量代课教师,还有些访问教授或兼职教授等,会不定期为学生上点课,开一些讲座。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当下人才培养不再只是教会学生现成的书本知识,更要培养学生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素养等。为此,大学师资队伍的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不仅专职教师要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成为“双师型”教师,而且大学需要更多地从工商业和社会事业部门聘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由于这些人大多不能脱离实际岗位到大学专职从事教师工作,大学只能将他们聘为兼职教师,以弥补专职教师的不足。刚开始,这类兼职教师的数量很少,但近些年以来,大学对这类兼职教师的需求越来越大。纵观国内高校,聘请的兼职教师绝不仅限于像邓亚萍这样的体育界人士,还包括工商界、文艺界、媒体界人士等。聘请兼职教师在国内高校中间已成为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应当说,发挥好兼职教授的作用是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尽管兼职教授名为兼职,但其实际发挥的作用已发生重大变化,在一定意义上,他们甚至能够主导相关专业领域人才培养的方向。这是一种兼职人员的“专职”作用,如果能把兼职教授的“专职”作用发挥好,大学将可以有效提高人才培养工作的社会适应性。但是必须指出,高校聘任兼职教授应当基于育人的实际需要,而不能仅仅为了撑门面,特别要避免追求名人的所谓光环效应,不能为了提升学校的知名度或出于其他功利性目的,用兼职教授的荣誉去笼络或讨好社会名人;更不能为了换取某些所谓的“好处”,把兼职教授的头衔作为一份“礼物”去迎合某些权力部门人员。这些都不是大学应有的作为。须知,兼职教授不是谁都可以充任的,必须满足专业对口、能力齐备、师生认可等基本条件,从而让兼职教授真正起到应有作用,成为高校师资队伍的“活水”和有益补充。因此,大学兼职教授不应是虚职,而应是实职。有鉴于此,大学应当建立完善的兼职教授工作机制,明确兼职教授的职责权利和工作要求,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有效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和实践经验。原标题:“明星兼职教授”缘何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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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兼职教师聘任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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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高校聘用兼职教授的程序和规范是怎样的?兼职教授、荣誉教授、客座教授等头衔都是如何授予的? - 知乎47被浏览6125分享邀请回答2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2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查看更多回答教育部回应大学引进名人兼职教授:要有序要规范
10:36 | 来源: 作者:字号:|
本报讯(记者 刘旭)昨天,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向北京青年报记者回应近日名人“兼职教授”引争议一事。许涛表示,正常的教师交流和流动是可以的,但要有序要规范。“下一步教育部会再次强调有关的要求,尤其是在执行过程中我们要注意高校操作的规范性,给高校更多的指导。”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聘任乒乓球奥运冠军、现任人民日报社副秘书长的邓亚萍为该校兼职教授一事引发公众热议,部分法大师生以及广大舆论对邓亚萍的任职资质和聘任程序提出质疑。随后,法大官方回应称,聘任符合规定,“是由体育教学部向学校提出申请,由人事处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聘任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该申请,聘请邓亚萍为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
针对名人受聘“兼职教授”的热点事件,许涛回应道,早在2013年时,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在高校人才引进方面,教育部对高校提过非常明确的要求,怎么样有序地引进,怎么样有序地流动。下一步教育部会再次强调有关要求,“尤其是在执行过程中我们要注意高校操作的规范性,给高校更多的指导”。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教育部这份《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需“加大引才审核工作力度”。高校严格引进人才审核,全方位核准核实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师德师风、学术业绩、学术道德、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等。规范引才审核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规则和审核程序,建立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同时,高校还需要科学评估引进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完善人才引进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机制。
该文件还曾提到部分高校在人才引进工作中的问题,例如,存在着缺乏科学规划,片面追求数量,审核把关不严,程序不健全,机制不完善,以及少数高层次人才流动频繁、到岗不足、兼职过多等现象。
政法大学称邓亚萍兼职聘期不取酬
连日来,中国政法大学(以下简称法大)聘任乒乓球世界冠军邓亚萍为该校兼职教授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部分师生和网友对邓亚萍此次任职高校教授提出质疑。校方聘任程序是否合规,邓亚萍是否具备兼职教授资格,“名人”做教授是否有利于高校发展,都成为此次争议中的焦点。7日,法大对新华社记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回应。
焦点一:学校聘任程序是否合规?
据了解,欧美同学会留学报国巡讲团2日来到法大宣讲,著名乒乓球运动员、世界冠军邓亚萍为师生做了主题为“报效祖国、成就梦想”的专题报告会。会议结束后,法大向邓亚萍颁发了兼职教授证书。
质疑:邓亚萍获聘法大兼职教授的消息公布后,立刻引发诸多质疑。法大一教授6日发表微博称“不与邓亚萍教授共处中国政法大学”,声称“学校当局未经正常程序而聘任邓女士为兼职教授”。而法大学生徐恒则通过其自媒体平台向学校公开提出质疑,要求学校公开聘任邓亚萍为本校兼职教授的决策程序、学校兼职教授聘任的制度办法,同时要求学校就邓亚萍担任兼职教授所从事的工作作出说明。
回应:法大党委宣传部门7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学校此次聘任邓亚萍为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严格遵守了《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聘用兼职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授予名誉教授的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据介绍,邓亚萍首先填写了《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申请表》,经学校体育教学部学术委员会同意,体育教学部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了聘任报告,经学校人事处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才正式聘任邓亚萍为学校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
焦点二:邓亚萍是否具备任职资格?
质疑:部分师生指出,在高校任兼职教授的高层次人才一般需具有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在该学术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一定的知名度和较为广泛的影响。邓亚萍作为世界乒坛优秀运动员,其求学和从业经历是否具备高校兼职教授的资格和要求?学校应就聘任其为兼职教授的理由作出说明。
回应:法大对新华社记者表示,资料显示,现年42岁的邓亚萍出生于河南郑州,获得过18个世界冠军、4次奥运会冠军。她于1998年退役,曾分别在清华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和剑桥大学学习,先后获得英语专业学士学位、中国当代研究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学博士学位。由此,法大认为,“邓亚萍女士符合我校办法中兼职教授的相应条件”。
学校宣传部一位老师告诉记者,学校的乒乓球高水平运动队曾多次在国内比赛中获奖,“我们聘请邓亚萍是做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不是教法学,主要是指导学校高水平乒乓球运动队的建设发展”。法大希望,通过聘请邓亚萍为兼职教授,“能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乒乓球高水平运动队成绩,营造健康向上的体育文化氛围发挥积极作用”。
据校方透露,邓亚萍的聘期为三年,从日至日;聘期内,邓亚萍不收取任何报酬,除完成校内讲座的任务,还需要每学年无偿指导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训练两次。
法大党委书记石亚军在聘任仪式上表示,邓亚萍在乒乓球上的成就为祖国增了光,学校乒乓球运动队队员们向她学习的不仅仅是球技,更是球技背后的灵魂,以及其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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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文件
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安徽建筑大学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 安徽建筑大学
             2014年12月25日
安徽建筑大学
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促进学校同国内外学术界的交流与合作,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进一步做好名誉教授聘请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请对象与条件
(一)名誉教授
名誉教授是我校授予国(境)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的荣誉性学术称号。聘请对象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深,知名度高,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重大成就,获得国际学术界公认的专家学者,能够在推进我校学科建设、促进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客座教授
客座教授是我校聘请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学者担任的高级学术职务。聘请对象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在所从事的学术领域取得显著的成就,在国际上享有较高知名度,有一定的影响力;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境)外知名大学、研究所任副教授相当职务3年以上,成绩卓著,并有重要成果者;
4、与我校有较密切的联系,在教学或科研方面与我校有实质性合作,能够在推动我校学科建设、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促进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5、受聘人愿意承担我校一定的教学、科研任务,聘期内能保证在我校有一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三)兼职教授
兼职教授是我校聘请校外(一般为国内高校、研究院所或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担任的高级学术职务。聘请对象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聘请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较深,在学术上有重要贡献,所从事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我校学科对口;或具有正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术造诣较深,能对我校学科建设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知名人士。
3、与我校有较密切联系,在教学或科研方面与我校有实质性合作,能够在推动我校学科建设、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受聘人愿意承担我校一定的教学、科研任务,聘期内能保证在我校有一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二、聘请程序
(一)提出人选。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聘请条件,提出拟聘人选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聘任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审批表》。
(二)同行专家评议。教学、科研单位请两位以上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国内外知名教授,对拟聘人选的学术水平、学术声望以及与学校可能的合作与贡献等进行评议,提出同行专家评议意见。
(三)学校审批。教学、科研单位将《安徽建筑大学聘任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审批表》、同行专家评议意见报校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人事处统一制作聘书。
(四)聘请仪式。由聘请单位举行相应的授予仪式,并颁发聘书。
(一)名誉教授不设定聘期,一经授予即为终身荣誉,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可续聘。
(二)各聘请单位应采取多种方式经常与所聘教授保持联系,充分发挥其在学校提高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
(三)各聘请单位每年底将所聘名誉、客座、兼职教授在本校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聘期届满的客座、兼职教授提出续聘、解聘意见和建议。学校将根据被聘人员的贡献和聘用单位意见决定续聘、解聘。
(四)对学校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名誉、客座、兼职教授,学校将给予奖励。
(五)聘请的名誉、客座、兼职教授均属学校非编制内人员,只发聘书,学校不付薪酬,不享受其他编制内人员待遇。其来校交流的酬金及差旅费,由学校邀请来校的,由学校支付;由聘请单位邀请来校的,原则上由各聘请单位自行支付。
(六)聘请的名誉、客座、兼职教授完成我校教学、科研等工作量的酬金,按外聘教师工作量酬金计算办法支付。
(一)对于愿意作为相应学科带头人定期来校工作(每年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指导相应学院学科建设的名誉教授,经学院申报,学校审批同意,可聘为名誉院长。
(二)因对外交往需要,学校授予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界要人、高级公务员、知名人士名誉教授称号,须按规定程序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任暂行办法》(建院人字〔2003〕47号)同时废止,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安徽建筑大学          日印发
 打印:&朱晶&&&&&&&&&&校对: 胡卫东&&&&& 共印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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