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ff14住宅区区),不允许回迁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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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可支付住宅规划政策与实践对我国城市回迁安置小区规划策略的启示——以合肥市包河花园小区为例.pdf 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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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可支付住宅规划政策与实践对我国城市回迁安置小区规划策略的启示——以合肥市包河花园小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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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可支付住宅的规划政策与实践对我国城市回迁安置小区规
划策略的启示
—— 以合肥市包河花园小区为例
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展开的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土地被政府大量的征用,从
而促使了失地农民的快速增长。因此,为了解决这些失地农民的居住问题,政
府组织规划并就地兴建一批批的城市回迁安置小区。然而大部分小区只是简单
的采用了城市住宅小区的建设模式,并没有系统地将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异
等因素考虑进去,从而导致了回迁安置小区内部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排斥问题。
论文借鉴社会排斥的理论,以及英国可支付住宅的规划政策与实践经验,
从社会学、建筑学以及城市规划等多重视角出发,以合肥市包河花园小区为例,
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析农民回迁之后,小区内所产生的一系列
排斥问题。并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关系和空间五个排斥层面出发提出相
对应的融入建议 ,以期对城市回迁安置小区建设有所启示,从而为快速城市化
的健康发展做一些贡献。
关键词 :回迁安置小区 失地农民 社会排斥 可支付住宅 规划策略
The implication of planning policy and practice of
affordable housing in the UK for the planning
strategies in the urban resettlement residential
community in China
——A case study of Baohe Garden community in Hefei
During the top - down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a great amount of
governments,
Consequently,
peasants ,
governments
resettlement
residential
communities .
communities
commercial
residential
communities,
traditional
urban-rural
considered.
resettlement residential communities .
Draw on the planning policy and practice
of affordable housing in the U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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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对政府征地要村民同意特别关注,安丰网特别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政府征地要村民同意的内容,其中,根据物权法,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比如城镇或建设或公共设施建设,政府就可以征用,不需得到村民的同意,但是在政府内部这是有程序的,你们可以和政府协商补偿价款的数额,如果你们觉得政府的做法不合法,可以向该政府及其上一级申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一种情况就可能是私人要用土地建厂或其他的,这是你们可以和用地人协商。按照法律必须先把你们的农村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然后土地才能出让,但是现实中一般都是土地所有者,也就是你们农村那个集体和用地人协商,你们愿意出让就出让,不愿意就不出让。如果出让,具体价款也是你们和用地人协商,政府只是居中协调下,省去了一些程序,这个过程中你们就要注意,因为有的地方,一些村干部私自的和用地人达成协议,然后私吞土地出让价款,你们是可以参与这个协商的,至于这个出让金是分给每家每户,还是算入村集体的财政
原标题:村民要求征地信息公开 区政府“答非所问”被判败诉村民王先生要求北京昌平区政府公开相关集体土地被征为国有土地的文件与手续,区政府回复一份“答非所问”的土地划拨文件,王先生因此将昌平区政府诉至法院.记者今日获悉,四中院一审判决要求区政府对申请重新做出答复.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村民王先生要求北京昌平区政府公开相关集体土地被征为国有土地的文件与手续,区政府回复给王先生一份“答非所问”的土地划拨文件,王先生因此将昌平区政府诉至法院.记者今日获悉,四中院一审判决要求区政府对王先生的申请重新做出答复.根据公开裁判信息,此案是北京四中院成立后,首起区政府被判败诉的案件.昌平区崔村镇西辛峰村村民王先生起诉称,日,他向昌平区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获取相关《国有土地使用证》内所属西辛峰村集体被征为国有土地的全部征地文件.区政府作出告知书,向王先生提供了一份《关于北京市市政工程局扩建三结合绿化基地征地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内容为,将崔村乡西辛峰村使用的京密引水渠北侧国有荒山地110亩划拨给当时的市政工程局使用,落款为1993年.王先生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征用集体土地应当有“一书两方案”等有关报批材料,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于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昌平区政府交给王先生的批复,并没有包含王先生想获知的信息内容.昨日上午,福海社区200余村民围在福海乡街道办大楼前讨要被占土地和搬迁补偿费.村民们称,去年福海乡政府向福海社区8个村组3000户人家征用了宅基地、耕地1700多亩.到现在,征地补偿款未发放、部分村民也没有拿到搬迁补偿费.有村民说,之前乡政府征地也没有获得审批,是违法征地.记者向福海街道办相关人员了解到,此次征地,目前只有回迁房部分地块获得规划审批,其他征用土地部分未获得规划审批.3000户村民搬迁上午9时许,福海乡街道办,200余村民围在乡政府大楼前.据了解,自去年来,福海乡福海社区韩家湾村,因涉及地块改造,8个村组,3000多户村民房屋被搬迁,1700多亩土地被征用.村民称,10多年来,乡政府不准建盖房屋,现在搬迁后什么都没有了,“这次乡政府的土地征用并没有通过合法的审批.”福海社区村民代表杨师傅、吴师傅告诉记者:“13年来,我们未获得过房屋建盖审批手续,乡政府不准修建房屋,村里人很多是无房户、一房多户、土基房.为了这个问题,我们不断向乡、区、市里面反映,但没有得到回应.”“现在,8个村组3000多户人家,都没有了房屋和耕地.一部分搬迁补偿款没有发下来,被占用的耕地也没有获得赔偿.”上述村民代表说,“征用我们的土地没有合法手续.”据村民介绍,5年前,村里最好的900亩耕地被停种、荒废,上面被倒一些垃圾.“他们(乡政府)说把这些土地荒着,以后被占地,就多赚点钱.”村民表示,这部分土地被荒着后,说每年每户给元不等的补偿,但只给了一年,后来就一直没有给.本报商洛讯 (记者 申震) 近日,丹凤县龙驹寨镇政府向县财政局借款将东河村150亩耕地征收,虽然事先给村干部打过招呼,但并未征得村民同意,也未向国土局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一想到收了这茬庄稼,群众将无地可种,于是100多名村民开始联名讨要土地.
9月27日,记者来到东河村,这片被征收的土地位于丹江河畔,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田间的玉米果实累累,黄豆籽饱粒圆,村民们正在地里挥汗收获.知情村民告诉记者,前些天村组干部偷偷丈量土地时,他们才打听到这片土地已被镇政府征收,每亩按4万元支付征地款. 龙驹寨镇党委书记张社生坦言,镇政府至今没有向县国土局申请登记土地变更,为了征收这片耕地,他们向县财政局借款500多万元,给部分失地农民支付了征地款,还有部分农民不同意卖地,这些人不愿意领款.他表示镇政府想在这块土地上搞产业开发,主要用来发展大棚蔬菜,目前正在搞项目规划. 丹凤县财政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局里并没有给龙驹寨政府借款,而是借给县国土局500多万元,据说国土局是在所征耕地上搞城镇建设开发,镇政府在这片土地上种不种大棚菜财政部门说不清. 新闻链接 《土地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看更多陕西本地新闻/ 更多新闻图片&万宁市万城镇仁里村部分农民日前向人民网海南视窗反映,称近年来该村很多土地被征用,而征地款的5%却被仁里社区截留.农民们的疑问是:这5%不是小数目,仁里社区有没有权利收这笔钱?收这5%征地款有法律依据吗?30日,记者再次就相关问题向万宁万城镇政府、万宁国土环境资源局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求证.万宁万城镇镇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同时也是分管仁里社区的镇领导林道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仁里社区收这笔钱是经过超过60%村民同意的,程序上是合法的.同时,社区在花这笔钱时需要经受村民以及村民小组的监督,保证把钱用在社区公共事业上.”万宁国土环境资源局吴副局长则向记者表示,仁里社区的征地补偿款由该局征地股向农民下拨.至于社区收取5%的公共基金,吴副局长说:“这个钱可以收,前提是必须经过广大被征地农民同意.好像社区走了让各村小组签字的程序,应该是合法收取的.”海南法立信(琼海)律师事务所的邱金福律师在接受记者就仁里社区收费问题的咨询时,从法律角度为人民网网友进行了分析.他说:“社区和村委会是否应该拥有收取征地补偿款中的小部分作为公共事业经费,这个我们海南省和国家土地发都有明确界定.”邱律师介绍说,根据日出台的《海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自治组织没有条件调整数量与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土地征地补偿费应当按不少于7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原标题:网传台州有村民为征地与政府冲突 官方:部分信息失实浙江在线台州5月1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吴佳蔚编辑/沈正玺) 今天,不少台州市民的微信朋友圈被这样一条消息刷了屏:路桥桐屿杜岙村村民与政府人员在田间发生冲突,动了手.网上还流传出多个视频,不少人拿着各种农具、石头围攻另一拨人,场面十分混乱.对此,路桥的宣传和公安部门回应,微信部分内容失实,今天上午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遭遇少数村民阻挠,但受伤都是工作人员,没有村民受伤.个别视频系在外省发生的事情.网传路桥村民与政府人员上演田间&大战&据当地朋友圈及论坛所收到的内容大致是:今天上午,台州路桥桐屿街道杜岙村民跟政府部门发生冲突.一方面派出所、保安、特警等准备进村填农保地,另一方两百多村民拿棍子、石头甚至是粪便进行抵抗.原因据说是当地村民的地基没落实.这一消息经发出后迅速引爆网络,被台州多个论坛、微博大量转载,许多台州市民的微信朋友圈也被刷爆了屏.求证:微信内容部分失实记者随后联系路桥区委宣传部询问事件详情,得到的回复是&市民微信朋友圈中的内容存在部分失实.&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呢?下午,路桥区委宣传部发布官方消息称:5月19日上午8时30分许,路桥区桐屿街道组织人员到该街道栅岭汪排涝调蓄工程杜岙村地块维护施工秩序时,遭该村少数村民阻挠,造成4名工作人员受伤,但没有村民受伤.
麻涌镇东太村,蕉农陈伯的一片香蕉林被砍,一些未成熟的香蕉被丢在田边.麻涌镇东太村,一片统筹完毕的土地被分割成块,并用标尺明确划分.去年4月17日麻涌出台方案,要求统筹该镇3万多亩耕地,出租给大型农业公司,发展现代都市农业.至今推行一年多,各村进度不一,有的只用了两个月便完成统筹任务,有的村民反对声音强烈,指责政府变相征地.面对抵触情绪,麻涌政府称村民有误解,透露目前全镇统筹2万多亩耕地,完成82%.这只是东莞水乡土地统筹的一个缩影.&&&&●香蕉风波3月15日早上8点,麻涌镇东太村西门坊热闹非常.才一口茶的工夫,在钩机轰隆的作业声中,西门坊数亩香蕉被毁.待蕉农赶到时,蕉地里、河涌边只剩下已枯萎的香蕉树.原标题: 村民将佳县县政府告上法庭 榆林市中院已立案本报讯(记者 杨立)近日,榆林市佳县上高寨乡陈泥沟村炭窑洼组村民向记者反映,佳县王家砭(榆佳)工业园在征用该村土地建设过程中,没有办理征地手续,违背土地法有关规定,强行施工,村民多次向佳县政府、上高寨乡和王家砭工业园管委会反映无果,请求佳县县政府依法维权,并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佳县政府告上法庭.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约80亩土地面积遭破坏据佳县上高寨乡陈泥沟村炭窑洼组村民介绍说,陈泥沟村一共有七个村民小组,炭窑洼组为第七组,该组从解放初至今一直单独核算.2013年,佳县王家砭(榆佳)工业园根据规划需要,决定征用该组西圪塔面积约500亩土地,在与村民就征地问题洽谈时,炭窑洼组村民和干部就提出这块土地归他们小组,应与他们协商征地事宜,但是佳县相关部门没有采纳炭窑洼小组的意见,直接与陈泥沟村委会达成了协议,把这500亩地的征地补偿款拨付给了陈泥沟村,村上按大锅饭的形式7个组人均平分.2014 年4月,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炭窑洼组村民向佳县人民政府提出了土地确权申请,要求县政府尽快依法确权.2014年7月中旬,王家砭工业园在没有办理征地手续的情况下,默许佳县兴隆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佳县东方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方工程承包合同,将3台铲车、1台挖沟机、2台拉土车开进有争议的约80亩土地面积上进行土方平整施工,毁坏了村民种植的柠条和林木,村民劝阻无效,阻挡施工机械,并要求将土地恢复原貌. 征地通告征地范围红线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李秀林 实习生 黄俊)台风“尤特”过后,空气格外清新.8月17日下午,广东肇庆四会市东城街道黄岗村周屋村小组祠堂前,一些村民正在闲聊.祠堂对面的砖墙上,一张红底黑字、题为《周屋村保护耕地、维护权益的公告》格外醒目.按照村民的说法,这份附有若干村民签名的公告,矛头所指,是当地有关部门在四会玉文化产业创意园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未批先征行为.“批文都没有,还想征地?”祠堂前,村民纷纷表达着观点.重点项目征地存疑四会玉文化产业创意园位于东城街道黄岗村,目前已被列为广东省重点项目.该园规划占地面积550亩,分三期建设,目标是要打造一个全球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功能最齐全、配套最完善,集玉石原料拍卖、加工、销售、研发及玉文化科教功能于一体的玉文化产业基地.通过将玉器、文化、旅游资源有机融合,进一步提升四会玉器产业的档次和水平.四会玉文化产业创意园预计总投资35亿元,其中建设投资25亿元.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二期已奠基,三期工程350亩征地工作正在推进.这350亩地,分布在黄岗村委会所辖的岗头、周屋等7个自然村. 村民以黑色幽默的方式向政府宣泄内心的不满食堂工地就被红薯藤所覆盖南方网12月22日报道& 12月15日一大早,梁海(化名)开车从广东化州同庆老家驶向工作地东莞,提前结束了2个月的假期.半月前,梁海刚从东莞请假回家.11月27日上午,在东莞上班的梁海听父亲梁成养说,家中有0.3亩水田被同庆镇政府“抢去修学校”,不仅没有征地补偿,去施工现场理论时还被“拉到派出所坐了6个小时”.“岂有此理!”接到消息后的梁海顿觉火冒三丈.经过一番思量后,梁海向单位请了2个月假,决定向政府“讨个说法”.钢筋水泥上栽红薯其实,觉得心中窝火的除了梁海一家外,还有同村的大部分村民.与梁海一家直接与政府交锋不同的是,其他一些村民以黑色幽默的方式向政府宣泄内心的不满.12月12日下午4时许,同庆镇同庆居委会同庆圩村的10多位村民,在位于金岗垌(地名)的同庆联中食堂工地上进行一场特殊的栽种. 在吕堤村外观望征地的农民.记者刘星摄 今天是逃离村子的第九天了,42岁的武学里离家越来越远,他开始想家了,但为了不失去维持家里12口人生计的两亩半土地,他只能继续选择在外流浪.武学里是河北省永年县广府镇吕堤村村民.他如今面临两难选择,要么在外躲着,要么回村签字交地.逃亡缘于1月4日开始的征地,征地旨在为即将开工的学校和医院腾出土地,涉及广府镇吕堤、前当头、永北三个村500余亩土地.这次征地涉嫌违规,是典型的以租代征.“村民们都不敢住家里,住家里就让签字”,吕堤村的一位村干部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截至12日上午,村里仍有25户没有签订协议,而这些村民都和武学里一样,仍然离村外逃.永年县卫生局和教育局分别牵头负责吕堤和前当头的征地工作,数百人的工作组驻扎在村里,从早7点一直呆到晚9点多.除去强制手段,孩子的教育、亲属的公职也成了工作组的征地筹码.开着救护车来征地征地的消息是是随着浩浩荡荡的救护车和警车一同来到村子的.吕堤村距永年县城20多公里.据多名村民回忆,1月4日上午9时左右,50多辆汽车载着数百名工作人员一大早就涌到了广府镇吕堤村,村里南北向的主路两边,停满了救护车和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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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盖400超高建筑的阿!不拆怎么盖?
  我们小区不是棚改区,我们是才20年的六七层楼的绿化小区楼群,有单独的大院,绿树成荫,小鸟翠鸣,外人路过看了都很羡慕和喜欢,环境很养眼,这儿的人民生活的安详平和,招谁惹谁了,也不是临街的楼,又是学区房,还是才重装修不到两年的二手翻新新楼,拆了不是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吗,试问要是我们是财政厅的官员住宅区他们敢拆吗?!  
  刚搬来不到两年就拆迁,不是折腾人吗,我们是为了孩子上学才买的房子,孩子现在还没有上学(明年上小学),户口怎么办???除非就近安排否则坚决不同意拆迁,听说也有这种政策。现在小区里居住的90%的是为孩子上学买的房,我们团结起来,做集体的钉子户吧!!!!!
  拆迁,必须为了公共利益,可是赶走居民却盖上商业区,纯粹是操作挣钱!大家团结起来,我们住的好好地,干嘛让搬?这里绝对是“钉子区”,请当任领导考虑好了,别因为表面的“政绩”和暗地的利益,丢了乌纱!!!!!!!!!!!
  永庆街1号,这里没有“钉子户”,是“钉子区”,因为小区的环境优美,好树成荫,鸟声清脆,还有仙树爷爷一棵,是块仙地,周围配套齐全,生活方便,成熟社区又是学区房,黄金地段,不回迁没人愿搬,所以是“黄金钉子区”!哈哈,傻瓜才不回迁!给钱贵都不一定愿搬更别说钱少了!
  强烈要求济南市政府多考虑一下人们的实际困难,不要被开发商绑架,不然肯定出乱子。
  可惜可惜!
  这么好地方不让回迁,太可耻了!!孩子上学怎么办。开发商就知道拆,不管老百姓的死活。
  我们都是这个片区的住户,两年前,这里是政府开发的小区,因为是学区房,所以花足了所有的积蓄,还贷了款,才装修好两年,就要被拆掉建商业区,难道政府说盖就盖,说拆就拆,是拍拍脑袋就决定的吗?没有个规划吗?才开发了两年的小区啊!我们的血汗钱啊!我们的新房子,就要夷为平地吗?就因为要政绩吗?
  现在住宅用地不吃香了,开始开发商业用地了,政府是哪挣钱往哪去。
  不知道公示后,政府下步会怎样?哎,天天度日如年呀,晚上睡觉做梦也是拆迁,早上一睁眼,看看房子还有吗,晚上下班也是看看小区没拆吧,哎,过的什么日子呀,整天担心吊胆,真想让政府领导有机会也体会一把拆迁是啥滋味!
  开发商没钱,政府会帮着解决。所以政府从中插手,把熟地再熟化一次,已经旧城改造刚三年的,再旧城改造一次
    刚才路过林祥南街,一个老大爷在乘凉,他说他80多了,要是等那边建好了房子,他说都不一定住上了!  
  今晚,咱们推选反拆委员会成员?
  我是1号院的,房子住还没两年,凭什么要我们搬啊!同意昨天的组织大哥,成立业委会,各小区一同去,力量大
  拒绝拆迁,
  抵制拆迁,强烈要求规划局该规划!
  强烈支持当黄金钉子区
  拒绝拆迁!
  拒绝拆迁,强烈支持当黄金钉子区
  我们都是这个片区的住户,两年前,这里是政府开发的小区,因为是学区房,所以花足了所有的积蓄,还贷了款,才装修好两年,就要被拆掉建商业区,难道政府说盖就盖,说拆就拆,是拍拍脑袋就决定的吗?没有个规划吗?才开发了两年的小区啊!我们的血汗钱啊!我们的新房子,就要夷为平地吗?就因为要政绩吗?
  无证拆迁一波三折终胜诉  案情简介:  2010年5月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然而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的居民正处在焦虑之中,因承租单位公房面临拆迁,单位不给补偿却让他们搬走。同时,拆迁范围内经常发生不明身份人员的威胁、恐吓,有些居民的房屋玻璃已经被砸。房屋也面临被非法毁坏的现实危险,他们也面临无家可归的田地,此时他们最终决定委托北京拆迁律师王优银为其维权,王优银律师、赵健律师、刘玲玲律师组成专案小组负责此案。  律师说法:  第一计:逆向思维,志在突破  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因拆迁迫在眉睫,第一步棋,向规划局等四部门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查看拆迁项目告示批准文件的拆迁的合法性。并同时提出了财产保护申请从而从最大程度保护好当事人的利益,政府信息公开已于6月8号得到回复,此拆迁项目并未取得拆迁许可证,因此拆迁部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万丈高楼平地起,没有了地基因此其它的就无从站稳。  第二计:重磅出击,环环相扣。   没有了拆迁许可证,意味着拆迁公司的一切行为将无法可依,在律师维权得到初步成就之际又施一计,向建委提起行政复议,责令拆迁部门停止拆迁并对其警告和罚款,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以及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与此同时向发改委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请求相关部门确认济南发改委颁发编号为济发改投资【号《关于同意3520工厂职工宿舍区土地熟化项目延期的通知》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予以撤销;济南市规划局为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核发【2009】第4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予以撤销,重磅出击使违法者逐步浮出水面,在众多纷繁头绪下智慧、技巧起重要的作用,重磅出击使违法者在最短时间内浮出水面。真可谓柳暗花明又一村,日济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责令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产管理中心停止拆迁。  至此本案已胜诉,房屋拆迁已告停,拆迁律师提醒读者拆迁专业技巧性非常强,非一朝一夕或看几本案例所能领会透彻,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仍需推敲再三方可定度完美方案,为被拆迁人争取最大权益,任何棘手问题都需要智慧。    注:王优银律师,11年法律维权执业经历,《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委员,征地拆迁业务主办律师,电话:,邮箱:china-,拆迁维权网:,承诺仅为被拆迁户维权的专业律师。QQ: 拆迁维权QQ群:
  济南“2.29”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侦破纪实      天作孽,尤可恕,人作孽,不可活。      ——题记      大众网记者 赵尔印 通讯员 李平伟 许树强 葛福庆      庄严的国徽,肃穆的法庭,全副武装的法警。随着一阵镣铐声,一队目光呆滞、垂头丧气的犯罪嫌疑人被押上被告席。      日,经济南市公安机关侦办的郝宝忠(绰号“刁三”)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经过法庭审理,郝宝忠等13人被判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中该组织头目郝宝忠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等7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骨干成员赵承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7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三个月,骨干成员田某、高某以及组织成员龚某、耿某等人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年等。      这是济南市公安机关继侦办徐宗涛、赵爱民、张允华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后,成功打掉的又一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郝宝忠团伙的覆灭再次昭示:美丽的泉城济南不是黑恶势力的天堂,而是他们的坟墓。      夜总会行凶,“大鱼”浮出水面      2007年4月的一个晚上,泉城济南春意阑姗,与这春风沉醉的美丽夜色不和谐的是,位于泉城路的华能大厦夜总会发生了一起聚众斗殴事件。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起斗殴事件,让一个黑恶势力团伙的累累恶行,逐渐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这天晚上,一伙客人与大厦保安发生口角,继而引发冲突,客人觉得吃了亏,便告诉了一个叫“高兴”(郝宝忠团伙的骨干成员)的人。“高兴”一听勃然大怒: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打我的人?他当即带了十几个手下赶到夜总会,手持砍刀、镐把、消防枪等凶器大打出手。混战中,一名保安的眼睛被打伤,被连夜送到济南市中心医院抢救。“高兴”等人仍不罢休,手持凶器追到医院,将该保安从病房里拖到走廊上,又是一顿猛砍,该保安被砍成重伤。      5月份,参与行凶的人员全部落网。审查期间,通过“高兴“等人的交代,一条“大鱼”——黑恶势力团伙老大郝宝忠,纳入了警方视线。      黑道名人“刁三”霸市拆迁业      提起郝宝忠,知道的人可能不多,但说起“刁三”,在济南东部一带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尤其在拆迁行业,更是大名鼎鼎。      郝宝忠绰号“刁三”,日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自2004年10月假释出狱后,“刁三”开始结交刑满释放分子和社会闲杂人员,涉足济南建筑行业土石方工程和拆迁工程。为扩大自己的势力,2005年10月,他通过吴某成立了济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郝中达工程分公司,成为该公司负责人,从此,罪恶的外壳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为称霸一方,便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达到聚敛钱财之目的,“刁三”不断招兵买马,扩充队伍,逐渐形成了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以犯罪嫌疑人赵承、田夺、高兴、陈鹏、田长新为骨干成员,以犯罪嫌疑人龚某、耿某、甄某、孙某、王某、李某、赵某等为成员的相对稳定的犯罪组织,其中“高兴”是其发展的第一个骨干成员。高郝中达分公司也就成了“刁三”聚集其组织成员、调度人手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窝点。      为加强组织管理,维护组织利益,“刁三”要求组织成员听从指挥、讲义气,不许组织成员对外泄露公司内部秘密。手下成员出事,他则出面摆平。他要求骨干成员在公司集中食宿,其他人员随传随到。该团伙等级分明,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时,一般由“刁三”通知高兴、田夺、赵承等人,再由其纠集各自的手下成员。为加强对组织成员的控制,他还购买了毒品,供自己和组织成员在公司内吸食,联络感情。他还给手下发放工资、过节费,时常给他们购买衣物、请客吃饭,使这些手下死心塌地地跟着自己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据警方调查,“刁三”黑恶势力团伙购买了鱼叉、砍刀、镐把、仿真枪、钢珠枪、手铐等作案工具,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强迫交易、非法竞标,无恶不作。他们的黑手还伸向承揽土石方、拆迁工程等,在济南市的建筑土石方及拆迁行业形成垄断性非法控制,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在许多人眼里,“刁三”是在济南混社会的,是社会上的老大,社会上的混混都听他的。“刁三”黑恶势力团伙的恶行,可谓罄竹难书。    
  山东拆迁律师团已代理部分被拆迁户拆迁维权名单  
1、济南小清河改造一期工程,五三研究所李春松等13名公房承租人要求拆迁安置补偿案。(案件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2、日照新港嘉吉肥业有限公司被非法拆迁行政诉讼案。(案件在日照市新港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3、220国道平阴段10户被拆迁户不服拆迁评估要求依法安置补偿案。(在调解阶段,尚未立案)   
4、山东济宁张泉波不服济宁市建委拆迁行政裁决行政诉讼案。 (法院判决委托人张泉波已胜诉)  
5、山东德州陵县旧城改造18户被拆迁户维权案。 (调解已结案)  
6、山东威海服装厂拆迁案。(调解已结案)   
7、山东潍坊青州旧城改造拆迁案。(调解已结案)   
8、山东青岛黄岛土地征收补偿案。(调解已结案)   
9、山东临沂开发区旧村改造非法拆迁案。 (调解已结案)  
10、山东枣庄滕州中石加油站非法拆迁行政强制诉讼案。(调解已结案)   
11、山东淄博博山区崮山镇非法拆迁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判决委托人胜诉)   
12、山东菏泽牡丹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案。(调解已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13、高密丁铭轮胎批发中心诉山东高密市建设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法院判决委托人已胜诉)  
14、济宁市曹东村旧村改造拆迁案。(已调解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15、济宁高新区被拆迁人李中元与拆迁人火炬房地产公司拆迁行政裁决案。(济宁市市中区法院已判决委托人胜诉,胜诉后双方已1650万的补偿价格调解。)  
16、章丘市中利塑料有限公司被非法强制拆迁案。(案件在章丘市人民法院审理中)  
17、济宁天意印务发展有限公司诉济宁市建设委员会确认为济宁实验中学颁发拆迁许可证违法、撤销房屋拆迁裁决纠纷案。(已判决委托人济宁天意印务发展有限公司胜诉)  
18、济宁市高新区三郭居委会20户村民诉高新区管委会等非法占地行政侵权案。(该案件在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  
19、济宁市任城区曹营7户村民诉政府及街道办等非法占地行政侵权案。(该案件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20、石成功、苏兴运等7人与临沂市兰山区曹家王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已调解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21、金乡县三办27被拆迁户诉金乡县建设局和山东省九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销拆迁许可证行政纠纷案.(案件在金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达成庭外拆迁安置补偿和解协议)  
22、泰安市晨曦制衣有限公司与泰安市兰山区政府因京沪高铁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案件在协商调解过程中)  
23、李中元诉济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572.62平方米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案。(案件已经济宁市任城区法院判决委托人李中元胜诉。)  
24、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6养殖户与潍坊市渔业与海洋局因滨海经济开发区商务中心建设拆迁安置补偿案。(案件经律师调查拆迁手续部完备,在协调调解中。)  
25、淄博市张店区23户被拆迁人与淄博市房产管理局撤销房屋拆迁裁决书和确认颁发拆迁许可证行为违法案。(该案件于日律师事务所受理,日提起诉讼)
  首席拆迁律师    
陈旭峰律师  
联系方式:(48  
(0)   
E-mail: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192号
  链接拆迁律师指南  1. 审查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主体  房屋拆迁裁决书送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当执行裁决方案。被拆迁当事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裁决机关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2. 审查申请强制拆迁前是否依法听证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前,裁决机关应当组织拆迁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方案及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同时,还应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员参加。被拆迁当事人拒绝参加听证会的,裁决机关应当组织召开调查会。律师可代理委托人参与听证会及调查会,发表律师意见。  3. 审查行政强制执行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3.1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  
3.2 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3 安置用房或补偿资金证明;  
3.4 被拆迁当事人拒绝接受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3.5 被拆迁当事人不同意拆迁的有关材料;  
3.6 听证会或调查会记录。  
4. 行政强制执行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4.1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应当由裁决机关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2拆迁人未按裁决规定向被拆迁当事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的安置用房的,不得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4.3裁决机关应当提前15天通知被拆迁当事人并做好宣传解释,动员被拆迁当事人自行搬迁;  
4.4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以及房屋内的物品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4.5行政强制执行时,裁决机关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代表和公证人员到现场;  
4.6 裁决机关是被拆迁当事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的;  
4.7行政强制执行应当注意防止人身伤害的发生,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4.8执行的整个过程都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社会稳定与和谐。  
  一封律师函阻却一场违法征地拆迁        发表日期:信息来源:山东拆迁律师服务网      事实概要】    山东经济的发展态势在近年来可谓“立竿见影”,不过,“发展”这把双刃剑也在发展本身划上了或多或少、或深或浅的硬伤。举之如,在城市发展——圈地运动这个双生双隐的动态过程中,地方政府自始扮演着强势政府的角色。顺延这一视角,又可以找到不胜枚举的例证,而青岛市黄岛区薛家岛办事处、辛安办事处上演的无证征地拆迁即为例证之一。  2006年8月,黄岛区奋进路北延工程需动迁,辛安办事处的港头李、东小庄两个社区被全面划入征地拆迁范围;2007年12月,青岛胶州湾隧道建设工程爆破施工需动迁,薛家岛办事处的后岔湾社区亦被囫囵列入征地拆迁范围。两个不同的形象工程、利民工程,却带给三个村庄的村民们同样的命运——异地搬迁。黄岛区政府工作人员、辛安与薛家岛办事处工作人员带着“旧村改造”安置政策开始逐户游说。于是乎,有的村民签订了类城下之盟的补偿安置协议书、有的村民走上了无尽的上访之路、有的村民无声地坚守其房,还有的村民,则毅然决然地走上了法律维权道路:2009年2月中旬,薛家岛办事处后岔湾社区4户村民与辛安办事处港头李社区11户村民齐齐委托了杨律师与纪律师作为维权同盟;2009年8月初,东小庄社区17户村民也成为杨、纪二位律师的委托人。    【办案掠影】    办案第一计:一封辩法析理的律师函  先后介入黄岛区三个村庄的案件之后,律师在第一时间内到达案件事发地明察暗访,并形成一个石破天惊的确信:这一场规模庞大、打着“旧村改造”旗帜的征地拆迁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是完全的无证征地拆迁!  在形成该确定以后,二律师分别向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后岔湾社区、辛安办事处港头李社区、辛安办事处东小庄社区发出《律师函》,指出政府部门对三个社区集体土地和村民房屋的征收与拆迁活动涉及村民们的切身利益,应当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之规定严格履行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法定程序,充分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获得合理补偿安置等合法权益。否则,即使村民们签订了所谓的补偿安置协议书,政府部门也不能使其征地、拆迁行为合法化,违法的征地拆迁活动则势必受到轻则民事与行政手段的追责,重则面临刑事责任的纠察。  《律师函》发出之后,曾经喧闹的三个村庄返璞宁静,那场意欲踏上雄关漫道的无证征地拆迁运动从此寂然无声息……    【律师说法】    四百多年前,哥白尼提出“日心说”的原动力在于这个单纯的科学家认为“地心说”太过复杂,而大自然绝不做任何多余的事情,因此他将80个圆球在地球周围绕来绕去的“宇宙模式”简化为“太阳为中心、地球和其他行星均围绕太阳转动”的“哥白尼宇宙”。这一简化,使得近代科学的开端得以缔造。  无独有偶,欧洲哲学史上著名的“奥卡姆剃刀定律”也提倡人们在处理事情的时候要认清事情的主要实质,把握主流问题,解决根本问题,不要把事情人为地复杂化。这一号称当时最尖利的的思想武器,引发了文艺复兴和宗教革命,并最终为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开辟了道路。  这种化繁为简、入木三分的思想在征地拆迁法律维权中也是经世适用的。《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必须依据实定法的规定,办理征地手续,继而办理拆迁许可,制定能够保障被征地拆迁的农民们的原有生活水平与长远生计的补偿安置方案,平等地与农民们进行协商达成协议,文明拆迁、合法拆迁!  
  深圳最牛钉子户获赔千万开发商指政府过份容忍        发表日期:信息来源:山东拆迁律师服务网       南都声音        深圳的钉子户最贵,他们给全国其他的钉子户和专拔钉子的人,都树立了一个思考的标杆。        有了《物权法》牛钉才能硬        经过与开发商一年多的商谈和对峙,蔡屋围“钉子户”蔡珠祥夫妇终于同意搬迁了。  对于过千万元巨款的补偿结果,蔡珠祥笑着说:还算满意。        夫妇两人与开发商的对峙,原本是一场蚂蚁与大象的博弈,然而,谁是蚂蚁谁是大象最后反而越来越模糊。        该开发商以前开出的价码也不菲,否则不会99%的人最后都顺利搬迁。但一年多了,开发商就是奈何不了蔡家夫妇,钉子户在孤楼四周一度还种菜悠游度日。        其实,开发商所作所为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日,深圳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会议出台文件,力图将农民房合法与否的界限定在日,之前的确认产权,之后的永不承认,予以拆除。        2006年,深圳颁布的《深圳市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原村民住宅建筑用地不得超过480平方米,超过480平方米在法律上即为违章建筑。在深圳的梳理行动中,违章建筑均会被强制无偿拆除。        但开发商和蔡珠祥双方谈判的基础,均是蔡家实际的779.81平方米的农民楼。        “如果是政府用地,我们肯定无条件配合。可是,开发商建商品房赚钱,凭什么就一定按照他提出的价格赔偿?”对此,倔强的蔡珠祥愤愤不平。        蔡珠祥的思维逻辑是:“建金融中心是商业利益,所以我根据《物权法》可以和他们谈判。”        眼看要拔钉国家禁强拆        尽管蔡珠祥对《物权法》也有自己的理解,但从头至尾,蔡珠祥的要求没有得到任何司法部门或者政府层面的认可。在法律层面上,开发商咄咄逼人。        日,深圳市政府没有支持蔡氏夫妇的行政复议,维持了国土房产局的拆迁补偿行政裁决。日,蔡珠祥把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房屋拆迁补偿行政裁决书,遭到败诉。8月中旬,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受理了深圳市国土房产局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国土房产局的理由是“以避免公共利益及其他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所受损失进一步扩大”。        蔡珠祥回忆说,他当时听说蔡屋围村干部准备了上百个盒饭,计划让上百人参与强制拆迁他的房子。        但9月21日,形势急转直下。开发商满足了蔡珠祥的最初提出的几乎所有要求。次日,过千万元的巨款打入蔡的账户。蔡当即同意搬走。有人推测,开发商态度陡转,可能和日,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禁止行政命令强制拆迁有关。        牛钉已被拔博弈刚开始        仔细看来,蔡屋围金融中心钉子户被拔掉,既是一个结束,也是一个开始。蔡屋围钉子户风波中,表面上是开发商和钉子户之间的对峙,而背后其实暗藏着深圳市政府和城中村原住民的博弈。        业内人士介绍,在原住民与深圳市政府的拆违博弈中,深圳市政府尽管一次次想强行拆除越来越多的违建,但实际上深圳诸多农民楼的建筑面积几乎均超过了480平方米。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方人士曾表示:原村民触犯法律是不争的事实,而政府考虑更多的还是社会稳定和民生等问题,为此付出的代价无法量化。        在蔡屋围的改造中,蔡珠祥不仅突破了市政府480平方米的底线,通过与开发商的一年对峙,他还实现了原村民利益的最大化。他手中无法上市交易的779平方米农民房,最终几乎按照新上市商品房的价格,“卖”给了开发商。        没有流血冲突,这是一个圆满的结束。但同时这也是一个可怕的开始。据了解,2005年官方数据统计显示,深圳特区内共有行政村房屋4.23万栋,以每栋480平方米的法定宅基地建筑面积计算,特区内的违章建筑至少有108.46万平方米。如果按照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2006年上半年商品房9373.73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计算,则需要动用101.66亿元巨资才能拆除这些违章建筑。这占2006年财政收入的1/5.        将来做牛钉或无肥肉吃        而随着岗厦等城中村改造的步伐加快,深圳旧城改造在一定程度上才刚刚开始。但是,蔡珠祥做钉子户获得过千万元赔偿的钉子户效应在放大,关外新一轮的抢建风潮也闻风而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旧城改造开发商表示,政府不可以再对违章建筑持模棱两可的态度,否则钉子户的滚动效应可能使深圳旧城改造举步维艰。在之前的旧城改造中,政府为了效率,为了规避政治风险,也可以说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放弃法律原则,最终没有选择强制拆迁,做了很温情的选择。但政府也会在另外一个现实前面付出更大的代价,并为此买单。政府不能无限度地容忍,而应该考虑如何及早将旧城改造纳入法律程序中进行。        该人士同时表示:国家正在制订和完善城乡规划、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整体趋势是:无论是公共利益拆迁还是商业改造,将统一采取政府征用的方法,归属城市建设无条件征用。而后国家根据市场评估统一标准,再进行规划和控制。        随着制度的完善,将来的旧城改造中,对补偿标准期望值很高的农民超出实际利益的幻想可能会落空,各方将不得不回归理性的态度进行博弈。        ■新闻回放        ★日,深圳市政府维持了国土房产局对蔡珠祥房屋的拆迁补偿行政裁决。        ★日,蔡珠祥把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房屋拆迁补偿行政裁决书,遭到败诉。        ★2007年8月中旬,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受理了深圳市国土房产局的强制执行申请书。        ★日,在与开发商签订了补偿协议后,过千万元巨款划入蔡珠祥账户,引得全国众多钉子户纷纷来深圳向两人取经。          [稿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梁永建]
  请立即停止违法拆迁!        发表日期:信息来源:山东拆迁律师服务网      共和国历史上最大的笑话正在漫延。记得去年8月24日的人大常委会上,原建设部长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报告:由于《物权法》,将于  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之前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也于2007年10月被终止执行。请求人大授权制定新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办法。8月28日,人大通过了决定,同意了国务院的请求。然而十个月过去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没有停止执行,各地的拆迁活动出现了两极分化。黑的更黑,过去不黑的地方也学黑了。  共和国历史上最大的笑话正在漫延。记得去年8月24日的人大常委会上,原建设部长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报告:由于《物权法》,将于  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之前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也于2007年10月被终止执行。请求人大授权制定新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办法。8月28日,人大通过了决定,同意了国务院的请求。然而十个月过去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没有停止执行,各地的拆迁活动出现了两极分化。黑的更黑,过去不黑的地方也学黑了。        就在人们曾经关注的“钉子户”所在地的重庆,同样在违法拆迁。一位媒体朋友把她的博文发给了我,我谨转载如下。我真诚的希望,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不仅仅是口号。那些热衷于经营城市、拆房卖地的领导同志保留住做人的底线,不要我们再丢人了。  
  1.事件: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居民开始被强拆    时值举国上下在对震灾、股灾、水灾以及通货膨胀的抗击中翘首以盼万众瞩目的奥运会的今天,一场突如其来的失去家园的灾难降至到了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市煤管局家属区的两户人家。日下午一点左右,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市煤管局家属区的人们正在休息,一百人左右拆迁队伍对里面的两户产权房进行强拆。其中一户只有82岁的吴姓老伯和潘姓婆婆在家。当两家的子女和邻居们闻讯赶到时,两位老人了无踪影。家,已经是废墟一片、狼籍一片——门不见了、窗不见了、家具不见了。心急如焚的被强拆掉的两户人家和邻居们立即赶到煤管局内的渝中区拆迁办公室寻找失踪的老人,但拆迁办公室的门紧闭,无一工作人员。居民们克制着,没有破门而入,只是一个劲地给110,给市长公开电话拨电话。过了一会,来了一个拆迁办人员,面对居民的询问,他拒绝回答老人的去向,并说是渝中区法院带队强拆的。此时,已经三个小时过去了,对老人的担心越来越强烈,居民们围住了拆迁办工作人员。不久这名工作人员电话召来了名叫罗学松的拆迁办工作人员。这名在过去常常叫嚣着要强拆的拆迁办人员在和被拆迁户的推褬中,竟然飞起一脚踢向被强拆的一名娇小女子,居民们愤怒了,拥向打人者。罗学松抄起身边的椅子砸向居民。在场的110并不制止罗学松,反而用扰乱社会治安等专政语言威胁居民,并说我只看见你们打人,没有看见他打人。在国徽的掩护下,打人者跑了。    由于愤怒的居民越来越多,晚上7点左右,区长王福清来到现场,居民们大都不认识这位父母官,王也并不走向居民中间询问情况,估计他更关心这条比较主要的马路是否会被愤怒的人们一直占道下去。碰见一熟人也是煤管局的拆迁户,王区长同志少言了几句就匆匆钻进了专车里,倒是随行而来一位胖胖的中年男子,据说是拆迁办的主任对几个拆迁户说:今天发生的这个事情,肯定有不讲道理的地方。一名拆迁户对胖男人省略了主语的话完全不明白,问道:那今天发生的这个事情到底是拆迁办不讲道理,还是被强拆的居民不讲道理呢?胖男人回答:我不和你说话。这名拆迁户继续问道:我也是拆迁户的一员啊,我想知道。胖男人不理不睬、转身离去。这样的情景,到底是人民养着这位官员还是这位官员“造福”着人民呢?  事件回放:    2007年春节前,重庆三家房屋评估公司在重庆市渝中区京剧团片区发放资料,声称受渝中区政府的委托,将对京剧团片区进行房价评估。评估公司们积极开展自我宣传和相互批评,为多拉居民选票竭尽所能。。由于在拉票过程中,出现了评估公司涉嫌贿赂居民等违规行为(明目张胆给居民红包以求居民投己一票),鉴于如此的混乱,大部分产权人没有投票给任何一家评估公司。之后一直到2008年3月中旬,无任何政府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告知产权人有关房屋评估结果及相关事宜。    2008年3月中旬,片区产权人开始接到电话并受邀来到拆迁办。第一次知道了自己居住的产权房已经被列入渝中区政府的拆迁计划用于土地储备,第一次被告知拆迁评估价同时也就是拆迁价格为3960元/平方米。居民们要求拆迁办出具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拆迁房屋的具体评估标准,但遭到拒绝。    2008年4月,渝中区房地产管理局开始向片区居民下达《行政裁决前听证通知书》,为了维护国家法律之尊严和格守公民之责任,片区产权人或口头或书面在听证会上向听证通知书下达方渝中区房地产管理局指出了渝中区房地产管理局下达《行政裁决前听证通知书》属于违规行为。  至今为止,没有任何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对此做出解释,渝中区房地产管理局却继续顽强地依据已经被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10月就终止执行了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向片区产权人下达了答辩通知书、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以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    日,片区第一批居民被通知上了法院,在听了居民的申诉之后,法院表示继续双方调解。  时隔一个月,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两家均未与拆迁办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拆开始。强拆队伍同时放言:从此以每天强拆两家的速度拿下这块土地,而迄今为止,重庆市渝中区拆迁办与京剧团片区三分之二的居民未达成搬迁协议。    渝中区房地产管理局给片区居民下达的《行政裁决前听证通知书》中第二行所述:“……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七条的规定,我局就是否受理行政裁决申请举行听证会……”。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根据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所制定的工作流程。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物权法》,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之前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也于2007年10月被终止执行。因此,使用已经被全国人大终止执行了的管理条例为依据对被拆迁人发出听证要约是违规的、无效的。    居民住宅是私有财产。私有财产在我国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害。这在我国的《宪法》,还有《物权法》等法律里都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宪法》第39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可是几十名所谓身分不明的人不但私自闯入居民住宅,而且殴打住宅的主人,将住宅的主人强行拖出屋外,将住宅拆毁。这是什么行为?这是典型的应当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违法行为——非法侵入住宅和侵害他人财物。
  事件背景:    1.重庆市渝中区房地产管理局下达的《行政裁决前听证通知书》中第二行所述:“……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七条的规定,我局就是否受理行政裁决申请举行听证会……”。  《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根据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所制定的工作流程。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物权法》,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之前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也于2007年10月被终止执行。因此,使用已经被全国人大终止执行了的管理条例为依据对被拆迁人发出听证要约是违规的、无效的。    2.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日在重庆市就加强旧城改造工作时指出,危旧房改造一定要让利于民。    薄熙来说,这些年,重庆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但仍有不少群众住在破烂不堪的危旧房里,居住条件十分恶劣。市内有的地方一边是高楼大厦,一边是危旧险房,反差很大,当领导的不能无动于衷,这有个对老百姓的感情问题。薄熙来强调,危旧房改造一定要让利于民,保证迁建房的面积比原来大,质量比原来好,户型设计要方便、适用,要搞好房屋的上下水、道路交通、绿化等配套设施和环境,使拆迁户住得更宽一些、更好一些、更舒心一些。要通过危旧房改造,切实改善老百姓的生活质量,让三十年、五十年,甚至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原住民’真正受益。    根据重庆市危旧房的界定:2007年12月以前被市危旧房评估机构鉴定为危房的称之为危房;1969年12月以前修建的房屋界定为旧房。京剧团片区的部分居民房屋包括今天被强拆的两户均属80年代初和80年代中期修建的配套板式居民楼。  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  之一之(一)之3规定:积极推行住房货币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具体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本区与被征地范围相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原则制定。  拆迁办给片区拆迁户提供的安置房在江北区南桥寺  解放碑周围的房价(裸价)不低于8000元,如果加上税费,大修基金就不低于10000元。    4.重庆市高院日发布《关于处理涉及危旧房改造行政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称,改造危旧房过程中,有三种情况可先予执行。    市高院行政庭庭长樊非说,《意见》首次明确定义了什么是“公共利益”:为修建道路、绿化、公共设施以及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其他设施等而涉及的危旧房改造,能够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的,具有公共利益性质。    在涉及危旧房改造的行政裁决诉讼中,法院一般不搞先予执行,但如果不及时执行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工程延期、影响绝大部分被拆迁人按时回迁等不可弥补损失情形的,可以先予执行。《意见》还规定,对当事人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法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是否具备公共利益前提进行审查。同时,先予执行还须满足以下条件:(1)先予执行项目必须属于危旧房改造范围,且要有公共利益性质;(2)拆迁人已依照有关规定对被拆迁人作了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宜居的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3)申请人已依法对申请先予执行的危旧房屋进行了证据保全,不会给合法性审查带来困难。各级法院做出先予执行裁定的,应向上一级法院备案。    5.解放碑“西部华尔街”的未来模样终于被勾勒出来了。日渝中区政府发布了解放碑“金融商务街”设计方案,根据方案,未来5年解放碑将建成一个总规模达90万平方米的金融核心区,七栋崭新的摩天大楼将勾画出新的城市天际线。    京剧团片区正好位于其中。难道任何一次城市的建设都得要人民付出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保的代价?这样的城市建设是为了什么人?  6.武汉首例野蛮拆迁案开庭拆迁人员涉嫌毁坏财物    (楚天都市报)日消息(记者余皓实习生文苗通讯员海坚)拆迁补偿协议还没签,房屋就被拆迁公司强行推倒。这种霸道行径令拆迁户痛恨,令政府部门头疼,也是引发社会矛盾的因素之一。    昨日,硚口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强拆案,两名拆迁人员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受审。据悉,这是武汉市首次对野蛮强拆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不仅仅是口号。那些热衷于经营城市、拆房卖地的领导同志保留住做人的底线。”顶!!
    拆迁,一出真的很烂的大片  剧本大纲:  多少年来,情节没有太大的改变,无论在《物权法》出台前还是在《物权法》出台后。剧情的走向不外乎就是先强买强拆,你的东西大爷我看上了就是我说了算。给你一点银子你还嫌不够?还要上街?还要占马路?还要抗议?真不是识抬举!不看前戏,只看现戏———那就是你在占马路,你在闹事。这样的行为当然该被清算,该被执行公务。很简单啊,你扰乱了社会秩序。于是,警察来了,劝说,当然一开始还是劝说,终归是人民警察爱人民嘛。劝说了还不走?那就不客气了,再来一车警察。此警察和彼警察可不一样。先前的彼警察是片警,现在来的此警察在一个很帅、很悍的黑衣代帽人的带领下快速反应到两边(本人以为能搞出这样的小情节应该是深受美帝国主义好莱坞资产阶级大片的影响但又未能接受过专业学习的菜鸟所为)。  接下来,进入主要的矛盾冲突阶段,这是剧本里比较高潮的部分。按照戏剧学理论来看,这部分没有太大的硬伤——一个矛盾接着另一个矛盾,最后进入矛盾的冲突高潮,对的,很对。    气氛已经铺垫得很好了,需要一个小小事件。巧得很,来了。一个老妇人从马路对面过来,因为老,那肯定不能象古龙笔下的人物一般快速。此警察之一伸出了手(不是公益广告上的那种伸出温柔的手哈,不是那样子的。至少如果此警察伸出的手如果碰到了本人,轻则也是软组织受伤)。老妇人急了,喊道:打死人啦。    在这里,这句“打死人啦”很象是一句暗号什么的,果然六个警察,在这里,编剧很懂得规则的视觉画面,感觉是学习了欧洲电影的。六个警察,一边三个,把老妇人按在中间,按下头,老妇人挣扎,那就暴打下去。在人们的抗议声中,这位“妨碍公务的公民”被带去了警局。为了振兴国产电影,建议编剧把警局改成派出所。到此,编剧好象有些意犹未尽,给了此警察们包括就地专政老妇人那六个警察的正面中景并定格———身着警服、头代国徽帽但前胸少了一样东西——警号。    为什么我们总觉得好莱坞大片好看,就是他们的编剧非常注重细节。而国产片为什么不好看,就是因为国内的编剧追求大而全,不充分挖掘细节,甚至不了解各行业的行规。 可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2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第七条公安民警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二)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公安民警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点评:老套的故事,老套的情节,老套的叙事方式,老套的场景,老套的人物。  市场前景:如果不卖一票送三票,估计无法保证票房收入,当然最坏的结果是赔本。  4.物权法实施了,强拆依然现在进行时    传说中的强拆终于来了。昨天,日,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京剧团片区的两户人家不幸被强拆。没有任何的通知,没有任何的预警。浩浩荡荡地,强拆队伍就来了。说实话,还不如日本鬼子。小日本都知道要悄悄地进村。    没有想到,实在是没有想到会有这般的强拆。为什么没有想到呢?太相信了,太相信有法就可依。相信这是一个法制的国家,相信这是一个和谐的社会。    作为老百姓,当保护私有财产的《物权法》在2007年开始实施后,当新来的薄熙来书记说危旧房改造要让利于民后,当重庆市高级法院规定了几种情况不予强拆后,当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布了重庆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后,当武汉的强拆分子被依法刑拘后,我们有太多的理由相信在这个国度里法制是越来越健全,我们有太多的理由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何况总书记和总理都在不停地向老百姓承诺和谐社会。  结果呢,不然啊。    被强拆的片区位于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地段,正宗的黄金地段。在不太久的以前,重庆人流行着这样的一句话:宁要解放碑的一张床,也不要郊区的一套房。在当下,任何一位重庆市的市级领导在谈到解放碑时都不约而同地给予了一致、惊人的一致评价:解放碑是重庆的窗口。  既然是重庆市的脸,不用说想必大家都会知道那一定是房价高高挂起的。    既然房价高高地挂起,那就肯定热闹得不行,窥视她的人不少。最美丽的理由是建金融中心,把花旗等国际的大碗引进来。    作为这一片的小老百姓中的一员,四大国有银行,我常去的只有一个,因为工资打在银行卡上,还有就是代交水电气费。显然,那般的如花旗一样的大碗无福受用我,相信其他的居民很多和我一样。那么这样的城市建设并没有造福于这些光荣的纳着税的人民。    当然,规划在后,决定拆迁这一片区在先,没有项目,那就作为政府的土地储备。政府下面的拆迁办找来评估公司,评估出一个价格---3960元/平米。不告诉你具体的评估标准,只是反复强调合理合法。你觉得低了吗?那好,先开听证会,再到法院。    如果你告诉他们城市行政拆迁条例2007年10月被终止执行了,如果你还建议他们回到《物权法》的框架下协商解决,他们会告诉你他们只知道条例,不知道什么《物权法》。    我很悲哀,听到这样的话,不仅仅为我们拆迁户自己,也为制定法律的最高机构悲哀。有法不依,这法又何必制定出来?生生的给老百姓一个无望的希望,生生给这个国家添一些心堵。不过我相信,终究强拆别人的人也会遭遇被强拆,或许不是被强拆房子,恐怕是被强拆整个人。  传说中的强拆如以下逻辑,怎么看都和强盗一般:  作者王才亮    
  世界著名钉子户(感慨拆迁)        发表日期:信息来源:山东拆迁律师服务网        在资本主义国家德国有这样一个故事,号称“军人国王”的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后来在法国巴黎的凡尔赛宫镜厅被德意志各邦君主拥立为德国皇帝,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爱戴,他的助手就是大名鼎鼎的铁血宰相俾斯麦。现在德国街头还有他骑着青铜战马的塑像。当年他在距离柏林不远的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北带河。  有一次这位皇帝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欲掐腰感慨江山如此多姣,他的视线却被紧挨着宫殿的一座磨坊挡住了。  如此不合时宜的“违章建筑”,让这位领袖非常扫兴。但他毕竟还是爱自己的子民的,他想以一种公道的方式来解决,于是他派人前去与磨坊的主人协商,希望能够买下这座磨房。  不料这个磨坊主丝毫不顾全大局,一点不把“市政规划”和“国家形象”放在眼里。就认一个死理,这座磨坊是从祖上传下来的,不能败在我手里。几次协商,许以高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表示组织的关怀,警告威胁领袖安全,影响伟大祖国形象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要知道这里可是一个国家的门面,来这儿的国际友人多了。  可这个老汉始终软硬不吃。面对这样不识抬举、不可理喻的钉子户,终于威廉龙颜震怒,派警卫把磨坊给拆了。有趣的是这个钉子户拆迁时倒很配合,展现了良好的绅士风度,好像一点都不担心,既没有哭天喊地,满地打滚,也没有把汽油倒在身上威胁要自焚。他袖手站在一边,嘴里叽叽咕咕:别看你是一国首脑,我德国尚有法院,待我到法院与你理论。  这个老汉第二天就在当地一纸讼狀把国家元首告上了法庭,这个小小的地方法院居然受理了,判决结果居然是威廉一世败诉。判决皇帝必须“恢复原状”,赔偿由于拆毁房子造成的损失。威廉贵为一国之君,拿到判决书也只好遵照执行。而那个刁民此时躺在他的小磨坊里,一边数钞票,一边偷着乐,压根就用不着冒着被遣送拘留的危险,背着乡干部三番五次跑到柏林去上访。也不担心什么打击报复,秋后算帐,从此以后不管什么国际友人来访,他天天心安理得地磨他的面粉。  后来威廉一世和那个磨房主都驾崩了,小磨房主想进城把磨房给卖了,不由想起了那个老买主,也不知第二代领导人对这个磨房感不感兴趣,就给威廉二世写了封信。威廉二世给他回了信:“我亲爱的邻居,来信已阅。得知你现在手头紧张,作为邻居我深表同情。你说你要把磨坊卖掉,朕以为期期不可。毕竟这间磨坊已经成为我德国司法独立之象征。理当世世代代保留在你家的名下。至于你的经济困难,我派人送去三千马克,请务必收下。如果你不好意思收的话,就算是我借给你的,解决你一时之急。你的邻居威廉二世”。  历经了多少个统治者,到现在,那个磨坊,德国司法独立的象征,代表了一个民族对法律的信念,象纪念碑一样屹立在德国的土地上。  这个“德国钉子户”故事给今天的中国人读来,也许像是一个遥远的童话,不要说一国元首,就连一个区长都可以把法律不放在眼里。“哪怕一个农民破败的茅屋,也是属于他的城堡,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军队不能进。”这是多么深厚的无产阶级情感呀!  
  不让百姓生活,就叫他不能享受生活  
  400米的商务楼,你咋回迁啊!那几个楼倒是不错,貌似前年刚修整了,不是单位宿舍吗?  我劝楼主还是想办法多要点补偿款是正道!拆是难以避免的了阿!
  貌似市人大哪里都得拆啊!那块地方是真不错,不知开发后是啥样了?希望把那些树留住啊!
  为了孩子刚刚在风林小区买的房子,倾其所有,刚装修好才半年.政府说要拆迁,安置房在九曲,真是欲哭无泪呀.我们老百姓没权没势力,但我们也懂大义。政府说拆,刚装修了的房子可以放弃,我们舍小家,顾国家。可不让回迁就说不过去了,退一步讲,不让回迁,我们也可以忍,那也不能把我们安置在郊区吧。那孩子怎么上学,怎么接送。是可忍,孰不可忍。为了孩子我们也不能沉默了......
  普利门拆迁一部分回迁,有一部人去了小梁庄,魏家庄全部回迁。为什么我们就要做牺牲品?
  不讲理
  亲爱的邻居们,一早给公示电话打电话,没人接,一直没人接,给规划局打电话,一个姓陈的说我们小区在政府规划内,计划中是要拆迁的。问她具体的拆迁政策,她要我找市中区拆迁办,七拐八转的终于找到了指挥部一位姓贾的,说具体的拆迁安置政策还没有定下来,要是对公示有意见请找规划局。  
尽管是07年才购得房子,尽管才刚刚居住了两年,可是我们的小区还是面临着即将被征用被铲平的厄运,这几天不断有邻居告知拆迁信息并表明自己态度,让我不禁要叹息繁闹中悠然安静的永庆街一号可能即将不复存在,和睦相处的邻里之间可能不再相见的感慨。也让我这些平凡的百姓不得不担心房子被低价收购,被安置到外环之外,孩子上学受教育将成为难题,工作生活将不再便易快捷……  
城市的建设谁都希望能日新月异一日千里,但是市政领导们不能以牺牲百姓的安居乐业去换取自己的灿烂政绩,地产商人们更无权剥夺我们生活的土地去谋取暴利。所以我们必须要达成共识才有可能自我挽救,才可能保住我们的蜗居,才有可能把所有住户的利益最大化。回迁是勿需讨价必须满足的,我就不相信这么大面积的土地会不建一幢住宅楼,就算没有,那就把我们安置到附近的楼盘中。我不要求在拆迁的过程中能盈利,但是起码不要让我居无定所,远离市区。我不要求能住在智能化的高楼大厦中,只希望每天出门能抹掉落在车窗上的鸟屎,傍晚饭后能在楼下绿荫中听老人家拉家常,看孩子们玩滑板。  
我本一介女流,没什么远大理想,但求平和安稳的生活,但求孩子有学上,但求老公不用为上班开车绕城一圈,但求我每天回家顺路购买好瓜果蔬菜,做个好主妇。如果连我这基本的要求都嫌过分不能满足,那就不要怪我耽误城市建设,尽管我也愿意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和谐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但是让我贡献自己的平静生活恕我实难做到。
末了,小区中的长辈、兄弟姐妹们,如果大家有什么好的办法建议,不管是否激进,只要保住家园,我统统响应。  
永庆街一号 小女子  
  .cn/v/b/5823731.html  大家看看这个,争取让永庆街1号也上焦点访谈
  疯狂的拆建……  牺牲我们为GDP、为所谓的都市进化做贡献
  开发商以“政府行为”名义,将对公民合法私房的协议拆迁刻意混同于征用拆迁,其实就是依靠征收社会成员财产及附属权益,来维持财政机器运转的一种通常默许形式,是对公民征税途径之外的一种财政收入重要渠道。因此,它或许可以说成是收回从属于房屋所有权人用益物权的土地使用权的一个同义词,而不论它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上的公民私有房产。   
  任何一个稍有民生意识的国家,在法律、政策制定时,即使是对合法房屋所有者实施土地征用拆迁,也都会充分考虑到法治需要和民生救赎,给予法定补偿,无论它是行政确认的补偿,还是民事协商后的补偿。而不是以“改善居住条件”的冠冕堂皇借口,用公权力简单化地“不协议就裁决”的行政方式,抑或干脆黑白结合,暴力拆迁。显然,对公民的合法土地使用权,房屋拆迁时以适当形式合理补偿,这也是构建社会安定、和谐的必要条件之一。   
  当前是“攥钱速度永远赶不上涨价速度”的时代。房子不仅成为重重压在城乡人们身上的一座大山,对多数中国人来说,几乎身边没有任何一项别的财富能超过自有房屋的价值。普通百姓倾毕生财富积累的象征——私有房屋,往往也成为弱肉强食者紧盯着的猎物。   
  感谢CCTV《焦点访谈》,要不拆迁血案还将继续!!!   感谢 智慧 公义的八大湖湖民   不畏强暴 勇敢捍卫美丽的家园!!!!!!   
  胡锦涛总书记从十六大以来一直强调“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2月12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5月3日上午,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周永康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及时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关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合理诉求,加强教育疏导,防止因矛盾积累激化酿成极端事件。   
  永庆街1号  我是永庆街用户1号业主,拆迁永庆街1号是不符合拆迁条件的,永庆街1号是2006年,重新装修并做了水电暖改造的,并且1号并非属于棚户区,更不是旧城拆迁的范围,为何要拆?规划局所谓的公示的依据是什么,是不是我公司说要买市中区政府大楼,规划局也在政府大楼门口公示一下,这个大楼要拆了!请告诉我们老百姓,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院内通过80%的业主签字,不同意拆迁,我们的意见谁来保护,我们需要通过何种方式来让政府知道我们的意愿?这个工作是应该政府主动来调查还是要我们到市政府,省政府或者到北京的某个部门去反映?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答复,先表示感谢!
  强烈拒绝拆迁!!!!!!!!!!!!!!!!!!!!!!!!!!!!!!!!!
  强烈拒绝拆迁!!!!!!!!!!!!!!!!!!!!!!!!!!!!!!!!!
  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茅飞度江洒江郊,   高者挂罥长林梢,下者飘转沉塘坳。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   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抱茅入竹去。唇焦口燥呼不得,   归来倚杖自叹息。俄顷风定云墨色,秋天漠漠向昏黑。   布衾多年冷似铁,骄儿恶卧踏里裂。床床屋漏无干处,   雨脚如麻未断绝。自经丧乱少睡眠,长夜沾湿何由彻。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永庆街1号2008年3月底改建完工。到现在才三年不到,现在拆迁,典型的违法行为啊  
一个为了商业目的而进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却要打着“旧城改造”的旗号,把好端端的一个居民小区毁掉,这明显违背了《循环经济促进法》。
  国土资源部:禁用行政命令强行拆迁   
    我国将进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17日向媒体表示,该部已对该项工作做出规范: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不得违背当地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不符合农民意愿的,不得搞行政命令强行拆迁。      要坚决防止盲目推进试点,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这位负责人说,国土资源部规范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是为了扭转片面追求周转指标规模等倾向,防止大拆大建、侵害农民权益等行为。      对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将从严控制挂钩试点的范围。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不得随意扩大试点范围,不得擅自突破规划,不得突破周转指标规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增加建设用地的,要追究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据《法制日报》报道     
  拒绝搬迁,哪都不去
  为了反对强制拆迁,东西湖一农民自学“阿凡达”,在自己承包的田地里搭了个“炮楼”,自制火炮两次打退拆迁队。昨日,农民杨友德告诉记者,自己并不是钉子户。8米高“炮楼”守卫25亩土地昨日下午,记者在东西湖金银湖汪湖嘴,见到了56岁的农民杨友德。杨友德在这里承包了25亩地,2029年到期。在这片田地里,杨友德开展多种经营——养鱼、养牛还种植棉花和瓜果。记者在他的带领下,穿过一道小门便进入了杨友德的“领地”。为了阻止拆迁队,杨友德在田地里的小路设置了路障。他说,遇到紧急时刻可以燃烧这些路障,减缓拆迁队进来的速度。田地里建有几间平房,是杨友德和老伴的住所。在平房旁边,一个用木头搭建的“哨岗”特别引人注目,“哨岗”高约8米,下面架空,上面是一个不到3平米的“阁楼”。杨友德说,这是他的“炮楼”,居高临下,可以将25亩地尽收眼底。礼炮做成“火箭弹”射程达百余米这座“炮楼”没有楼梯,杨友德搬来一个竹梯才能上去。记者在上面看到,“炮楼”上放着价值2000多元的礼炮,杨友德将它们拆成单个,一个筒子就是一枚“炮弹”。说着,杨友德拿出一个礼炮筒子,将它放在一个自制的铁筒内,随后他一手握铁筒下面绑定的木棍,另一手点燃礼炮引线。“轰”一声,“炮弹”飞出去,在百米外的空中爆炸,威力惊人。曾打退百人拆迁队据杨友德说,去年他听说自己的25亩地被征用了,但是由于补偿没有谈妥,他拒绝搬出。“后来拆迁方就多次放话出来,说要对我动手。”为了保证自身安全,今年年初,杨友德将一辆手推翻斗车的前部铁皮拆掉,在翻斗里面放置了一箱礼花弹,准备对抗拆迁队。今年2月6日,30多人的拆迁队伍来到地头准备强征。“我当时就点燃了礼花弹。但是他们都躲在铲车后面,等我的礼炮放完了,他们冲出来把我打了一顿。”当时对方虽然没有强行将杨的房屋推倒,但放话说下次会再来强拆。事发当天,杨在亲友的帮助下做了“炮楼”,改装了“武器”。据杨友德说,5月25日下午,又有一支一百多人的拆迁队,戴着钢盔拿着盾牌,在推土机和挖掘机的掩护下,再次来到他的地里。“我发现后立即爬上炮楼,朝他们放了几炮,他们就停住了。后来民警赶来把他们赶走了。”心声“我不是钉子户”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杨友德反复强调,自己并不是钉子户。“钉子户是那些要价过高的人,我的要价是按照政府政策来的。”杨友德说,他将继续采用这种手段和拆迁队对峙。为此他又“研制”新型的近距离攻击武器“汽油弹”,并在“炮楼”上放置了躺椅,准备24小时守卫自己的田地。    简评:把农民逼到这种地步,不知当地强制拆迁部门这种只顾自己利益的经济与强权相结合的现代老虎还能横行到何时?农民杨友德的做法算是一种回答——坚决保卫自己的合法利益,其他也就顾不得了。    但我们得到的启示是深刻的:农民用土炮抵抗强制拆迁,我们应该用文字向强制拆迁开炮,尽管我们还要顾及其他,但站在民生立场,抵抗强制拆迁这样的恶行是平民基本的态度。同时我们也懂得了究竟是谁在制造社会不公正、不公平、不安定:官逼民反演绎在当代农民身上,只能是当地政府的无耻。    
  国务院:补偿不到位不得强制拆迁    来源:现代快报日09:57
我来说两句(0)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       记者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中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在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地区,必须尽快调整提高。       另外,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法制晚报)    
  &&&第一落点 南京:房屋拆迁拿钱拿房可选择       “我们已经在学习这份通知了。”针对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昨天南京市拆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学习已不断地规范拆迁行为,让老百姓满意。对于6月底前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说法,这名人士表示将由“政府决策决定”。      “南京已经对照通知进行积极排查了,要坚决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南京市拆迁办一名相关人士表示,南京肯定不能发生强行征地拆迁的事情,对于拆迁户提出的合理要求,也肯定要妥善予以解决,程序上一定要合法。      对于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这名人士表示,他们管辖的主要是城市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工作,南京已经运用了“市场+保障”的方式介入到房屋拆迁之中,房屋的拆迁评估都是有资质的评估公司,拆迁补偿中也做到了“一房一价”,拆迁户可以选择是拿钱还是拿房。      据了解,在对危旧房改造及拆迁之中的居民安置问题,南京通过安置改造(纯危改)、开发带动、市政带动三种方式改造片区,通过政府部门的保障手段安置的比例将达到60%左右。比如,一些有条件的危旧房片区,有计划、分步骤地统筹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住房(含产权调换房),这类危旧房拆迁安置经适房(含产权调换房)的建筑面积以45平方米、50平方米左右的套型为主,而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的,可以选择一套45平方米左右的经适房(含产权调换房),45平方米是个“托底”的面积。      不过,这名人士也表示,一些补偿款谈不拢的拆迁户也不在少数,标准提高与否,将由政府决策来决定。( 尹晓波 )    
  据《京华时报》报道,日前,延庆县延庆镇自由街村,一户村民住宅遭镇政府强拆。户主联手邻居与执法人员互掷石头,但还是被戳穿屋顶,部分已被强拆。事后,户主下跪感谢邻居,但副镇长赵光宜称其作秀,称其愧对政府、愧对村民、愧对现场工作人员。        强拆案例的屡屡上演,早已使公众形成“审丑疲劳”,尤其是在缺少刚性制度约束的语境下,权力恣意而为已非鲜见。然而在官员雷语大行其道的今天,副镇长的三个愧对还是让人“耳目一新”。依往之见,犯错之后的权力雷语大都自我推诿,巧舌如簧,极力澄清。而副镇长之高明在于不澄清,祸水泼对方,于己毫无纠葛。然而这话的荒谬明眼人自能读懂,只是这种肆无忌惮的雷语逻辑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玄机呢?        这回大家的判断,应该不会太情绪化。从现场视频来看,棍棒横飞,灭火器喷出“硝烟”,铲车铁爪强攻与侧翼烟雾偷袭等等,无疑构成了暴力拆迁。但让人无奈的是在权力的话语体系中,错的并不是强制拆迁方,反倒是村民。不幸之处在于,这样的对抗最后换来单方面的愧对,执法一方占尽情理便宜,这教人如何信服?基于地位不等的结果偏倚,恰好赤裸裸地暴露出执法者自恃权力的作威作福。        副镇长的三个愧对,运用了排比句,逻辑清晰,立场坚定。只是这种文化素养和才干能力,往往运用到对弱势群体的欺凌中。去年唐福珍的自焚悲剧,一度让人对强拆痛恨不已,异曲同工的是,成都给出的也是“暴力抗法”的解释,很多人对此义愤填膺,质问究竟何人有权定性。        实际上,利益至上的政绩观让很多地方官员都丧失了服务人民的操守,以至于在GDP和民生之间的选择往往令其智昏。但关键还在于,缺少有效的监督和问责,官员很容易蜕变;而且由于各种原因,单纯的个案关注往往不会引起其他地方官员的警醒。因此,依托于相应的体制建设,完善有关拆迁工作的法律法规,再辅以政绩考核的改革和体制内外的监管,至少会让一些拆迁人员收敛一些,而话语权的掌握者,大概也不会再语出“三个愧对”的权力雷语了。
  “强制拆迁”早该强力制止   11:00:38作者:来源: 晶报 | 发表评论
对比两条主题相关的新闻,也许别有意味。比如有关“强制拆迁”,就在“国务院: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不得强制拆迁”这条消息占据各大门户网站首页时,另一条“河北贫困县10天拆千户民房未签补偿协议”的新闻也同时出现在页面,只不过屈居在下成为注脚,可以看成新闻的“互文性”。    
“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不得强制拆迁”,出自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而出台该“紧急通知”的背景,是在新“征收条例”尚无进展的情形下,一些地区在征地和城镇房屋拆迁中,冲突不断。众多因拆迁纠纷引发的恶性事件,引起公众强烈不满。    
而河北邯郸广平县这样一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一年的财政收入仅1.3亿元,却制定了一个力有不逮的“宏大”目标,即所谓的“11168”工程,计划年内完成20多亿元的市政工程建设,并用10天时间完成33万多平方米的拆迁任务,使1000多户居民的房屋被拆,土地被征用。这些拆迁都是在没签订补偿协议、没对群众进行妥善安置的情况下进行,符合“紧急通知”中有关“强制拆迁”的认定。    
如果对广平县决策层的政策水平有一定信心,就应该相信他们知道什么是“强制拆迁”。而明知目标与实力有明显落差,还要“迎难而上”,主要原因是规避可能出台的新“征收条例”。该条例之新,就是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征收”取代过去粗暴野蛮的强制拆迁,强调契约的严肃性。但让公众不解的是,新“征收条例”自今年2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结束,到现在已有3个多月,目前尚无明显进展。    
而就在两条例新旧交替之际,一些地方“只争朝夕”进行大规模强制拆迁,甚至酿成血案。河北广平县的作为只是其中的一个非典型案例。正因为如此,国务院办公厅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但“紧急通知”终究只是一个过渡措施,解决“强制拆迁”的根本,必须通过立法的强力手段。  
  让物权阳光照亮社会和谐时间:来源: 作者: 点击:12次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电话: 作者:王军
发布时间:1:51:53
物权法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许多人期待已久的时刻。这部法律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将2004年确定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宪法原则演变为制度安排,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私财产平等保护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同时,物权法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诸多既有制度予以确认,有利于让人们尽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热情。
物权法的正式施行,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人类的文明史正包括了物权的发展史,人类最朴素的物权意识所衍生的社会关系与社会制度,伴随着人类社会的演进;物权是最为基本的人权,保障物权就是保障人权。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失去物权保障的社会,将是一个失去人格尊严的社会;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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