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 贫困户 公告对象公告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天

关于对七星关区田坝镇进一步精准识别贫困户名单的公告_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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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七星关区田坝镇进一步精准识别贫困户名单的公告
关于对七星关区田坝镇进一步精准识别贫困户名单的公告
根据七星关区田坝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关于请求对精准扶贫对象再次公告的请示》(田镇府〔2016〕45号)文件内容,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田坝镇在区级公告、复核纠错后重新核定上报的973户3615人贫困对象予以公告,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如不存在影响公告内容的问题,将按程序上报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日在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发布的《毕节市七星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七星关区进一步精准识别贫困户的公告》公告附件中涉及田坝镇拟纳入贫困对象名单进行再次纠错后,以本次公告的&田坝镇重新核定贫困户名单&(见附件)为准。
&&&&二、公告时间:日至日,共5天。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田坝镇重新核定贫困户名单(电子版)
&&&&&&&&&&&&&&&&&&&毕节市七星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 &&&&&&&&& &&&&&&&&&&&&日关于建立贫困户贫困村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fpj 生成日期:日 查看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赣发〔2015〕10号)、《中共黎川县委& 黎川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黎发〔2016〕1号)精神,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机制的意见》(赣开发〔2016〕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贫困户贫困村退出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 一、指导思想
&&&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总书记对江西提出的&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重要指示,按照&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的战略部署,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的积极性,着力激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内生动力,确保全县贫困人口和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小康社会。
二、退出目标
全县贫困户到2017年全部实现退出目标,贫困村到2018年全部退出;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 三、工作原则
坚持精准脱贫。打牢建档立卡工作基础,落实驻村帮扶工作责任。针对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逐户落实帮扶措施,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坚持分级负责。县根据省统一制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汇总数据。乡镇审核把关,甄别情况,具体落实,确保退出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规范操作。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正、脱贫真实、数据准确、档案完整。贫困人口退出要实行民主评议,做到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省、设区市、县将组织开展结果抽查和第三方评估,确保脱贫真实可信。对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坚持正向激励。乡(镇)、村应按照脱贫攻坚责任书的要求,制定脱贫攻坚计划和退出时间表,并将执行情况列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内容。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后,至2020年,仍继续予以扶贫政策支持,确保稳定脱贫。
& 四、退出标准
1、贫困户的退出。贫困户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户的退出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指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低保家庭,视为脱贫人口。
&&& 2、贫困村的退出。贫困村指江西省&十三五&规划扶持15贫困村。贫困村的退出应以贫困发生率和重度贫困村小组村庄整治建设完成率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综合因素。原则上,退出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应低于4%,重度贫困村小组村庄整治建设全部完成。
五、退出程序
1、贫困户退出。
第一步:预退出。2015年年底,县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贫困退出规划,计划今后两年每年减贫4871人,至2017年年底,全县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2016年和2017年年初,县将根据贫困户退出规划及上年度减贫计划执行情况,下达贫困户退出计划(减贫计划,下同),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减贫责任书。乡(镇)在县下达的年度退出计划的基础上,分解落实到村,并与各村签订减贫责任书。村根据乡(镇)下达的年度贫困退出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并将年度计划退出的贫困人口报所在乡(镇),由乡(镇)在建档立卡系统内作&预退出&处理。
第二步:精准扶持。县、乡、村以及&连心&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对照贫困户退出条件和需求,因户施策,制定扶持计划,并加大扶持力度,进行重点扶持。
第三步:摸底调查。年终,对&预退出&的贫困人口进行摸底调查,调查人员应包括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驻村工作队干部、贫困户帮扶干部等,填写贫困户退出摸底调查表(附后)。
第四步:民主评议。摸底调查之后,由村委会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摸底情况进行逐户讨论,拟定退出贫困户名单,并在行政村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参加民主评议的村民代表必须是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对贫困户家庭较了解的村民、村小组干部或村干部。村民代表大会对年度拟退出对象的初选要综合考虑贫困户的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致贫原因的缓解、住房、家庭成员的上学和就医等情况,历年来得到扶持的贫困户应先列为拟退出对象。
第五步:入户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不得少于3人),对拟退出贫困户进行逐户核实,确定全乡(镇)贫困户退出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第六步:批准退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县审核后,报设区市、省备案,待设区市、省联合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核查后,由县批准并在各行政村公告。
第七步:退出处理。贫困户经批准退出后,即录入信息档案,由乡(镇)在建档立卡系统内进行&脱贫退出&处理。
&&& 2、贫困村退出。
&& &第一步:对象初选。县综合考虑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重度贫困村小组的村庄整治情况,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产业发展等情况,制定了贫困村退出规划和年度退出计划。年,每年年初,县根据年度退出计划,确定贫困村退出对象。
第二步:精准扶持。贫困村退出对象确定后,县对照村级扶贫开发规划和贫困村退出条件,除安排整村推进扶贫政策以外,进一步整合资源,对预退出的贫困村加大扶持力度,进行重点攻坚。
第三步:调查核实。年终,县组织相关部门,对预退出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是否符合贫困村退出条件。
第四步:公示公告。如符合退出条件,则在乡(镇)、村所在地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第五步:批准退出。公示公告无异议后,由县报设区市审批。设区市审批后,报省备案,并由县向社会公告。
第六步:信息录入。贫困村经批准退出后,即录入信息档案,在建档立卡系统内作退出处理。
&&& 六、退出后的扶持政策
贫困户、贫困村退出后至2020年,可继续享受中央、省、市以及县级扶贫开发相关政策扶持;贫困村退出后至2020年,继续实施贫困村村级扶贫开发规划。
&&& 七、退出规划和年度计划
充分利用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成果,根据致贫原因、贫困类型和贫困程度,精准分类,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
贫困村:通过加大工作力度,集成各方面资源力量,三年内实现&十三五&贫困村全部退出。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hansi-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bidi-font-family: 仿宋_GB年退出6个:即洵口镇皮边村、华山镇洲湖村、中田乡河东村、厚村乡飞源村、荷源乡陈家村、日峰镇店前村;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hansi-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bidi-font-family: 仿宋_GB年退出5个:即社苹乡前进村、潭溪乡三都村、西城乡余坑村、德胜镇德胜村、龙安镇王沙坑村;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hansi-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bidi-font-family: 仿宋_GB年退出4个:即宏村镇丁路村、湖坊乡枧源村、熊村镇极高村、龙安镇柘园村。
贫困人口:通过合力攻坚,到2017年底建档立卡的14326个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全县贫困人口脱贫规划表附后),其中2015年脱贫4584人,2016年脱贫4871人,2017年脱贫4871人。
各乡(镇)要根据县制定的退出规划和本方案规定的贫困户、贫困村退出目标、条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户退出规划和年度退出计划,以乡(镇)人民政府的名义报县精准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退出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乡(镇)、村的贫困现状,贫困户的退出规划,主要扶持措施、年度实施计划等。
&& &八、抽查和评估
县里将对当前退出的贫困户进行抽查,抽查覆盖率不少于10%,省将根据退出计划执行情况,对当年退出的贫困户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估方案附后)。在抽查和第三方评估中,以县为单位,抽查合格率高于90%,按合格率的比例认定实际退出贫困户、贫困村数量,作为相关考核的依据。被抽查、评估为不合格的退出贫困户、贫困村,应继续列入贫困户、贫困村予以整改、扶持。合格率低于90%(含90%),则当年退出的所有贫困户、贫困村须重新进行核查,并在相关考核中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对乡(镇)的抽查结果,除按上述意见处理外,还要按抽查不合格比例,在全乡(镇)当年退出贫困村、贫困户范围内,确定落实具体不合格贫困村、贫困户名单,重新列入贫困村、贫困户范围,进行整改、扶持。
九、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贫困退出管理工作,加强对贫困退出工作的领导,组织各方力量,统筹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对贫困退出对象进行切实有效的扶持,确保退出管理工作有序推进。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标准和程序,精心组织实施。
&&& 2、坚持标准,规范退出。坚持县级统筹、乡(镇)为主体、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要严格按照退出程序和标准进行,做好数据核查和资料归档等工作。贫困退出工作要做到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数字脱贫&和&被脱贫&现象发生。
&&& 3、强化督查,注重考核。各乡(镇)政府要强化对贫困退出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把实施贫困退出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组织开展定期督查和专项检查,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可靠。要认真组织复核,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等行为,特别是对出现&被脱贫&现象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乡(镇)、村,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取消评优资格。
附件:1、江西省贫困户退出摸底调查表;
&&&&& 2、国家分年度贫困标准;
3、关于对贫困户贫困县退出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实施方案&
江西省贫困户退出摸底调查表
&&& 县&&& 乡&&& 村&&& 小组& 户名:&&&&&&&&&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一、家庭基本情况
6、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1、是否低保户:是、否
7、征地补偿款
2、家庭人口数量
二、收入合计
9、各种救济、救灾、抚恤金
1、家庭经营纯收入
10、退耕还林、还草款
2、乡村干部、教师工资收入
11、粮食直接补贴
3、本地从业工资性收入
12、良种补贴
4、外出从业工资性收入
13、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5、租赁收入
14、农机购置补贴
其中:耕地转包收入
17、其它收入
林地转包收入
全年人均收入
三、是否居住危房
四、是否有因贫辍学学生
经本人认定,上述摸底调查结果真实。& 贫困户姓名:(签字、手印)
村委会干部:&&&&&&& 驻村干部:&&&&&&& 帮扶人:&&&& 村民小组长:&
村委会民主评议意见:
&&&&&&&&&&&&&&&&&&&&&&& (章)
&&&&&&&&&&&&&&&&&&&&& 年& 月& 日
乡(镇)审核意见:
&&&&&&&&&&&&&&&&&&&&&&&& (章)
&&&&&&&&&&&&&&&&&&&&&& 年& 月& 日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意见:
&&&&&&&&&&&&&&&&&&&&&&&&&&&&&&&&&&&&&&&&&&&&&&&&&&&&&&& (章)
&&&&&&&&&&&&&&&&&&&&&&&&&&&&&&&&&&&&&&&&&&&&&&&&&&&&& 年& 月& 日
注:1、是否居住危房是指贫困户主要居住的房屋,是否符合住建部门的C、D级危房标准。
&&& 2、辍学学生是指6-16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没有在校学习的人。
&&& 3、非贫困村没有驻村干部的则在&驻村干部&栏填&无&。
&&&&&&&&&&&&& &&&&
国家分年度贫困标准
国家贫困标准按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具体分年度标
&&&&&&&&&&&&&&&&&&&&&
&&&&&&&&&&
2014年&&&&&&&&&& 2800元/年
2015年&&&&&&&&&& 2968元/年
&&&&&&&&&&&&
2016年&&&&&&&&&& 3146元/年
2017年&&&&&&&&&& 3335元/年&
&&&&&&&&&&&&
2018年&&&&&&&&&& 3535元/年&
&&&&&&&&&&&&
2019年&&&&&&&&&& 3747元/年&
&&&&&&&&&&&&
2020年&&&&&&&&&& 4000元/年
关于对贫困户贫困县退出进行
第三方评估的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考核贫困户、贫困县退出成效,提高退出公信力,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机制的意见》,现就贫困户、贫困县退出进行第三方评估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一、评估的依据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机制的意见》。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对当年退出贫困户和申请退出的贫困县是否达到退出标准、数据是否真实有效,退出程序执行是否到位进行专业评估。
三、评估的形式
评估主要采取抽样调查方式进行,调查核实退出贫困户的达标情况,包括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达到贫困户退出标准、是否居住危房、是否有因贫辍学儿童等。
四、抽查样本的规模及要求
1、当年退出贫困户的抽样规模。当年退出贫困户抽查样本户规模,以当年退出贫困户为样本总体,按以递进方式计算样本量,退出1千户贫困户(含,下同)以下的县,抽样不少于10%;退出1千&5千户的县,1千户的部分按10%计算,超过部分按3%计算抽样;退出5千户以上的县,5千户部分按上述方式计算,超出部分按1%计算抽样。
样本分布应不少于10个样本村(指行政村),如涉及总村数少于10个村的,样本分布应包含所有涉及村。其中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比例为6:4。
当年退出贫困县仅进行退出贫困县的第三方评估,不重复进行退出贫困户的第三方评估。
2、申请退出贫困县的抽样规模。抽查的样本户规模,以退出并经清查核实后的2013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抽样总体,以递进方式计算样本量,退出5千户贫困户(含,下同)以下的县,抽样不少于2.5%;退出5千&1万户的贫困县,5千户的部分按2.5%计算,超出部分按1.5%计算抽样;退出1&2万户的贫困县,1万户部分按上述方式计算,超出部分按1%计算抽样;2万户以上的贫困县,2万户以下部分按照上述方式计算,2万户以上部分按0.5%计算抽样。
样本分布应不少于20个样本村(指行政村),其中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比例为6:4。样本户应包含退出年及之前年度退出的贫困户,当年退出贫困户的样本户比例不得少于40%,其它年度退出贫困户的样本比例大致相等。
五、评估结果的运用
对当年退出贫困户的评估,误差率3%以内视为正常,合格率低于97%的,按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机制的意见》处理。
对申请退出贫困县的评估,误差3%以内视为正常。误差超过3%的,按相应比例核调县申报数据。贫困县是否符合退出标准,按核调后的数据评判。
六、评估的组织实施
1、对当年退出贫困县的评估,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成立贫困县退出工作评估组,负责对贫困县实地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估组由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牵头组织,调查总队、社科院、大专院校等相关专家和民主人士组成。对当年退出贫困户的核查评估,由省、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组织实施。
2、评估组独立制定核查评估方案,并开展核查评估工作。相关县和有关乡(镇)、村协助配合。核查评估报告交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为审议贫困县退出的决策依据,以及江西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实绩考核、设区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_奉节县五马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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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各扶贫工作队:
精准识别出脱贫对象和扶贫对象,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要求,通过全面摸底核实,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确保扶贫对象更加真实、基本情况更加详实、信息更新更加及时、脱贫措施更加具体。根据市、县<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mso-hansi-font-family:仿宋;font-size:16.0000mso-font-kerning:1.年度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mso-hansi-font-family:仿宋;font-size:16.0000mso-font-kerning:1.年度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逐村逐户统计核实贫困村、贫困户2015年度受扶持情况、收支情况,统计重庆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意见》中相关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2、识别脱贫对象、确认扶贫对象。准确识别出2015年达到脱贫销号标准的贫困村和实现脱贫目标的贫困户;确认需要继续扶助的扶贫对象,并进一步落实帮扶方案;识别出新增返贫户返贫人口,在&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外建档管理,落实帮扶方案。
3、更新完善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完善《扶贫手册》相关信息;完善更新《贫困村建设台帐》和《贫困户精准扶贫台帐》;完成动态调整相关纸质档案资料;
4、时间要求:前完成动态调整及信息录入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动态调整工作总结及相关档案整理工作,做好迎接市、县验收准备工作。
二、识别标准
贫困人口脱贫。以收入、住房、就学三项指标进行识别。即扶贫对象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有安全住房,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同时,参考对贫困家庭及人口精准扶贫政策及农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按相关程序予以脱贫销号。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指标进行识别。贫困发生率低于3%(含低保人口)的贫困村即可退出销号。
三、识别方法
根据《奉节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年度脱贫计划,严格按&计划指导、全面核实,逐级审核、公示公告,动态管理、如期销号&的方式对扶贫对象、脱贫对象进一步识别确认,识别结果以正式文件逐级报告、最终结果通过公示栏、报刊、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外公示公告。
四、识别程序
(一)贫困人口脱贫。由镇组织并按&入户核实评估、签字确认、村集体初议、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镇审核并公示、更新系统信息、县级抽查验收审批并公告&程序开展脱贫人口有序退出工作。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并按&抽查验收、审批公告、市级备案、退出销号&程序完成贫困人口脱贫销号工作。
具体任务及时间安排如下:
1、召开培训会议(暂定11月5日)。镇召开2015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培训会议,全体镇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全体队&员,驻镇单位负责人参加培训会,安排部署全镇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
2、入户核实(11月6日&11月15日)。由镇干部、帮扶单位干部、扶贫工作队、村干部组成入户核实工作小组,镇干部任组长,每组成员2&3人。由工作小组开展入户核实工作,采取&一算二查三看&开展核实。一算:测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二查:查实主要致贫因素,查实致贫因素的影响程度;三看:一看住房是否安全,二看家里是否有读书郎,三看劳动力强不强。核实家庭基本情况、扶贫政策和扶贫措施落实情况,根据&家庭收入、住房、学生就学&三项指标并参考扶贫政策和扶贫措施落实情况作出扶贫效果评估,入户核实评估情况由对象户签字确认后提交村&两委&。
入户核实过程中,对满足贫困户条件的新增返贫户和返贫人口予以同步锁定,按贫困户识别程序予以确认,在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外建档,建立新增返贫人口信息台帐,与系统内贫困户分线管理同步帮扶。
入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要按照&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指标要求收集完善,并及时更新。
签字确认。通过入户核实识别出脱贫对象和扶贫对象,入户核实结果需经对象户签字认可,完成《奉节县贫困户精准扶贫效果调查表》(脱贫对象签字确认)和《奉节县贫困户精准扶贫规划方案表》(扶贫对象签字确认)。
在家务农、本地务工家庭需经本户家庭成员签字、全家外出家庭由工作人员与其户主电话沟通确认并由其亲属或村、社干部签字证明。
3、村集体初议(<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mso-hansi-font-family:宋体;font-weight:font-size:16.0000mso-font-kerning:1.日前)。由村&两委&会同扶贫工作队集体审查入户核实工作小组评价意见。根据镇下达贫困户脱贫计划,将同时达到&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线&、住房安全、无辍学学生&指标的贫困家庭提名为&2015年度脱贫对象户初步名单&,其余对象家庭提名为&继续扶贫的扶贫对象户名单&,提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新增返贫户对象初步名单&,并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评议由第一书记(或联系村镇领导)主持,工作小组组长逐户介绍入户核实情况,介绍一户评议一户,由主持人综合多数人意见形成评议意见。
4、村代表会议审议(<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mso-hansi-font-family:宋体;font-weight:font-size:16.0000mso-font-kerning:1.日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关于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村委会提交的&2015年度脱贫对象户初步名单&、&继续扶贫的扶贫对象户名单&和&新增返贫户对象初步名单&。以表决方式产生&2015年度脱贫对象户名单&、&继续扶贫的扶贫对象户名单&和&新增返贫户对象名单&,表决结果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对象户(或委托他人)书面提出意见交镇政府备案,不影响其他对象公示结果的运用。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对象名册报镇政府审核。
5、乡镇审核(<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mso-hansi-font-family:宋体;font-weight:font-size:16.0000mso-font-kerning:1.日前)。逐村逐户审查脱贫对象保障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动态调整工作档案的完整性,检查&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完整性和逻辑性,审核村&两委&提交的&2015年度脱贫对象户名单&、&继续扶贫的扶贫对象户名单&和&新增返贫户对象名单&,审核结果在镇、村两级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对象户(或委托他人)书面提出意见交镇政府备案,不影响其他对象公示结果的运用。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对象名册报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6、完善资料,更新系统信息(12月1日&12月10日)。
按县扶贫攻坚办档案整理目录及要求,完成镇、村两级贫困户脱贫工作档案资料整理,更新《贫困户精准扶贫台帐》,完成&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更新。&&&&&&&&&&&&&&&&&&&&&&&&&&&&&&&&&&&&&&&&&&&&&&&&&&&&&&&&&&&&&&&&&&&&&&&&&&&&&&&&&&&&&&&&&&&&&&&&&&&&&&&&&&&&&&&&&&&&&&&&&&&&&&&&&&&&&&&&&&&&&&&&&&&&&&&&&&&&&&镇、村撰写&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总结报告(或自查报告)&,提出验收申请。
脱贫争议处置。在镇、村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对象,提交县扶贫攻坚办委托的中介机构独立开展评估,经评估已实现&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住房安全、无辍学学生&指标的,由县扶贫攻坚办公告并从&扶贫户信息管理系统&中退出。经中介机构评估未实现以上指标的,不予销号。
7、县级验收(<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mso-hansi-font-family:宋体;font-weight:font-size:16.0000mso-font-kerning:1.日&12月30日)。由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验收。
按不低于30%的村(当年脱贫村全部迎验)、村按不低于该村脱贫销号申报户数的30%对象走访核实。(1)脱贫人口的确认:贫困人口脱贫抽查合格率达98%以上为验收合格,按村申报人口数计贫困人口脱贫数;抽查合格率在98%及98%以下按比例测算脱贫人口,未脱贫人口由镇筛查计入&继续扶贫对象&;抽查合格率在90%及90%以下的,验收不合格并由镇重新组织筛查,减贫工作项考核计0分。公式:脱贫人口抽查合格率=(抽查&越线&达标人口数&抽查总人口数)&100%;贫困人口脱贫数=脱贫人口抽查合格率&申报脱贫总人口数。(2)扶贫精准率:以问卷调查方式由被走访对象对扶持规划、规划落实、扶贫效果、帮扶责任人、脱贫程序、公示公开情况打分,测算乡镇(街道)&扶贫精准率&,扶贫精准率作为减贫工作重要考核指标。公式:贫困户扶贫精准率=(调查表评分总和&调查表份数)&100%。(3)对镇、被抽查村《贫困户精准扶贫台帐》和&扶贫信息系统&信息录入的完整性、详实性、逻辑性及动态调整档案开展全面检查。(4)县扶贫攻坚办根据对各镇验收情况统计汇总,在&夔门报&公告、在&阳光奉节&网公示。综合评价全县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撰写&奉节县2015年度贫困户贫困人口脱贫验收报告&。
8、审定备案。&奉节县2015年度贫困户贫困人口脱贫验收报告&、&奉节县2015年度贫困户贫困人口脱贫对象表&经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后报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9、退出销号。更新&扶贫信息系统&信息,将脱贫人口从&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中退出销号。
(二)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按程序脱贫销号后,贫困发生率在3%以内的贫困村,按&镇负责自查并公示、申报退出,县攻坚领导小组入村核查并公示,县政府审定上报,市抽查评估(验收)审批、公告销号&程序销号退出,并按重庆市贫困村整村扶贫验收标准验收,验收评分作为贫困村脱贫工作考核重要依据。计划脱贫村贫困发生率在3%及3%以上的不能退出销号。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村扶贫工作队要高度重视贫困户动态调整工作。一要强化领导。成立<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mso-hansi-font-family:仿宋;font-size:16.0000mso-font-kerning:1.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潘万山任组长,各扶贫工作队长,其余镇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运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廖敏、李丹为成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入户核实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各村要专题研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增添工作措施,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二要强化培训。镇要组织联系村领导、扶贫工作队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做到对识别程序、识别标准、入户核实方法和技巧、信息录入、报表填报及审查、台帐审查等内容和操作口径熟练掌握,确保工作人员业务精通、领导审查提得出意见、贫困户信息录入规范精准。
(二)精准帮扶、强化宣传。对农村普惠性政策、特惠性政策要认真梳理,要精准落实到贫困村,落实到贫困对象身上。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做到扶贫政策扶贫措施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家喻户晓。强化脱贫典型宣传和舆论导向宣传,让脱贫对象消除疑虑,鼓励脱贫、引导自愿脱贫,营造&减贫增收,脱贫光荣&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程序、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实施方案》,按统一的标准和程序准确识别。一是要严格识别标准和程序。各村要在计划指导下按统一标准和程序识别,不得自行设置识别标准,禁止降低识别标准,禁止简化识别程序。二是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要将识别程序、识别标准、审查要求、扶贫政策及政策落实情况予以公开,对各环节的识别结果及时公示。三是畅通民意诉求反映渠道,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及咨询电话,及时处置来信来访。
(四)更新信息、完善资料。一是更新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所有数据信息,包括《县表》、《村表》、《户表》、非自动生存的《报表》和要求的图片资料;二是填写《扶贫手册》相关信息,农户和村级各留存一份;三是整理纸质档案及相台帐资料。
(五)强化督导、斗硬考核。今年是扶贫攻坚的第一年,贫困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事关今年脱贫任务能否如期完成,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础性工作,是确保2017年底全县&脱贫摘帽&的关键年。为精准锁定各类扶贫对象,在识别过程中严禁优亲厚友、严禁弄虚作假,坚决防止&走形式&和&假脱贫&情况发生,贫困户收入核算数据必须经对象户签字确认。由县委办、县府办牵头,县扶贫攻坚办配合,将实行按月督查,按月通报,按月排序,严格斗硬考核。镇纪委也将开展明察暗访,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动态调整工作。
&&&&&&&&&&&&&&&&&&&&&&&&&&&&&&五马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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