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设备先把款汇给中间人提成合同范本,中间人提成合同范本再把款汇给供应商行吗

买房款给中间人 卖方诉称没收到
10:37:17来源:广西法治日报责任编辑:罗方荣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买房款给中间人 卖方诉称没收到
卖方出具有收条,索要房款被驳回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通讯员 梁植刚
  岑溪市一男子购买房屋后,将房款支付给介绍人。不料,卖方以买方未直接支付其本人、导致其未收到房款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买方支付一半房款。日前,岑溪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卖方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依法判决驳回。
  杨某想卖掉老房子再另外购房,他的外甥女婿陈某为其寻找买家。日,经陈某介绍,杨某将老房子出售给黎某,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约定转让价格为36万元,分3期支付。第一期在签订合同时付定金5万元,第二期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支付25万元,第三期在所有办证流程办妥后当日付清余款6万元。黎某按照约定在签订合同后给付了第1期房款5万元,由介绍人陈某代转。杨某及其子小杨出具了收条确认。次日,黎某通过银行转25万元到陈某账户,杨某出具了收条确认,其子小杨和介绍人陈某也分别在收条上签名确认。杨某与黎某随后到房产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日,黎某领到房产证后,将余款6万元汇入陈某的银行账户。杨某出具了收条,将房屋交付黎某,与儿子小杨搬到新购的房屋居住。
  日,杨某以黎某给付房款时没有直接支付给他本人,而是错误地付给未经授权委托的陈某,造成他至今没有收到房款为由,诉至岑溪市法院,请求判令黎某支付一半购房款18万元。
  岑溪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与黎某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已履行约定义务。虽然黎某未将购房款直接交付杨某,而是交由陈某代转,但每一期房款杨某均出具收条予以确认,付款时杨某也在场,对此陈某或小杨并没有提出异议。陈某、小杨与杨某分别是亲戚、亲属关系,黎某有理由相信他们有委托关系,履行合同过程中并无过失或过错。因此,杨某诉称没有收到购房款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依法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杨某和黎某达成房屋买卖协议,而且已经履行完毕。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黎某每次付款给陈某,杨某均没有提出异议,且出具相应收条。杨某的诉讼请求没有相关事实及证据依据,故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以下试题来自:
单项选择题某企业在其产品展示会期间,对到会的采购人员表示凡订货量达到一定数量可给予相应的折扣,后经采购人员要求改为把相应的折扣款给企业采购人员作为中间人佣金,大部分采购人员都是私营企业派出的职员。针对上述事实,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企业一开始给予的折扣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改变后的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B.该企业一开始给予的折扣就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C.改变后给予的&中间人佣金&不属于商业贿赂
D.采购人员要求中间人佣金是正当行为
为您推荐的考试题库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A.该企业的行为属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
B.该企业的行为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该企业的产品质量好
C.若他人的知名商品的装潢没有申请相关专利,则该企业的行为不是不正当竞争
D.该企业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A.商标要进行统一注册、分级管理
B.消费者可通过商标识别选购商品
C.对商标进行监督管理,既保护商标所有者的利益,又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D.有商标的商品质量绝对可靠
3.判断题 对4.判断题 错5.判断题 对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10:05:19 来源:孙国祥 刑事备忘录 浏览次数:0
七个案例谈“中间人截留行贿人行贿款”行为的刑法性质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为你辩护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为你辩护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为你辩护网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你必看的50个重点刑事问题
我们的产品
我们的文化
传真:028-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1号楼19楼行贿款全让中间人拿去了,你信吗?
日,山东省枣庄市中区农村信用联社一夜间违规放贷200万元给一个虚假的“皮包公司”,事前中间人以需要送礼为名,共拿了人家22万元现金,并称“只要钱能送过去,最低能给批200万”。
你都不敢想但不敢不服!事实是1月30日,拿着一纸‘没有经营场所、没有员工、没有过任何经营行为的公司’的手续,贷款申请资料连章都没盖、法定代表人没亲自签名、担保企业资料没送到的情况下,市中区联社审贷委7人人全票通过,副主任委员邵明波签字,授信额度300万余,次日(即1月31日),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金额200万元。事实胜于雄辩,200万他们真的给办了!
可笑的是:其贷前调查竟还称“借款人申报材料无缺失,贷款流程符合规定要求”。哈哈!他们这个团伙还真不缺乏幽默!
更可笑的是:经人检举后,所有的幕前、幕后参与人,都异口同声地对调查组称没有受贿一分钱,行贿款全让中间人拿去了!
他们都是发扬雷锋精神,乐于奉献,还不想留名!找人到处追杀检举人,扬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他们不图名、不图利,违规放贷时都积极参与,事发后又都想洗的干干净净。真是:
违规放贷都插一手,出了问题都被了手!
有利可图时你伸手,回答调查时留一手!
问题是:行贿款全让中间人拿去了,你信吗?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间人 电影 2010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