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无论从事什么样的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样表永远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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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力做好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文章来源:综合监管科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
&&& 2017年是政治之年、大事之年和关键之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在下半年召开,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政治考验,更是一场必须全力以赴、确保打赢打胜的硬仗。为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严守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以铁的担当尽责,以铁的手腕治患,以铁的心肠问责,以铁的办法治本,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2017年“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按照省政府4月10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安委〔2017〕22号)要求,现就如何做好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学深悟透、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安全生产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保障,是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人类发展的必然保证。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安全生产问题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
&&& 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使工作更精准、更务实、更有成效,以最强的执行力守住安全生产红线。”
&&& 在3月17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李希书记强调:人命重于泰山。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安全第一”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来看待,坚持问题导向、聚集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突出抓好对煤矿、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市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坚持依法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不断提高监管质量效能。要坚持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全程管控,将安全生产监管各项措施落实到边、落实到底、落实到人,做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班组、每一个阀门、每一个程序都毫不懈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 陈求发省长也多次强调:全省上下要站在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 孙轶书记在今年的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希书记在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讲话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要中央和省委领导讲话精神上来,落实到推进葫芦岛振兴发展各项工作中。要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级属地监管、行业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力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 王力威市长也经常强调:要看到安全隐患的确存在,而且都是大隐患;要认识到隐患终究会酿成事故,追责换不回生命;要警示纪律是挺在前面的;要反思99%加1%肯定不等于100%;要深切感到安全生产责任大于天。安全生产工作要讲政治,把握“稳”的总基调;要讲效果,严看死守;要讲纪律,做到责任到位,违者必究。
&&&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内容丰富,思想深刻,语重心长,切中要害,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核心立场,揭示了现阶段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思想方法,体现了深远的战略眼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为认识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提供了总开关、总枢纽。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要将各级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坚决贯彻不走样、忠实执行不打折、狠抓落实不懈怠,全面贯穿到全年各项工作始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更敏锐的政治眼光、更强烈的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勇于直面挑战,善于击退困难,积极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新变化,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努力掌握安全稳定的主动权,面对趋于平稳的安全生产状态不能盲目乐观,尽而“刀枪入库、马放南山”;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不能乱了方寸、丢了信心;面对繁重的监管监察任务不能滋生职业倦怠,产生退缩心理;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手足无措、被动挨打;面对转变作风的要求,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不能走马观花、蜻蜓点水;面对各种人情和利益关系干扰,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更不能对非法违法行为听之任之;面对需要齐抓共管才能奏效的事情,要主动认领任务,形成强大合力,勇于担当,齐抓共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 二、充分认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 当前,随着能源、原材料价格的快速上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处于严峻状态。对此,各地区、各部门对全市目前趋于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切不可估计过高、切不可掉以轻心,必须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管理上,认真解决好“认不清、看不到、想不到、管不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
&&& (一)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个别地区没能摆正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突出表现在:一是安全与发展“两张皮”现象突出,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上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尚未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业绩评&& 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三是在城乡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上把关不严,对关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进展迟缓。
&&& (二)安全生产风险有增无减。近年来,尽管我们排查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但由于我市产业结构偏重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高危行业比重一直偏高,传统和新型生产方式并存,加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 不断加快,城市运行系统日趋复杂,造成安全隐患“旧疾未除、又添新患”,各类安全风险叠加。特别是近期,随着能源、原材料价格的上涨,钢铁、建材、化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复产增产、多产快产的意愿极为强烈,极有可能导致一些长期停产甚至关闭取缔的企业擅自生产,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复杂。
&&&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是多数地区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衰减现象,国企比民企抓得紧、大企业比小企业抓得紧、重点企业比一般企业抓得紧。二是部分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未能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偏低。特别是一些中小微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技术力量缺乏,安全措施不完善,应急管理滞后,作业现场管理混乱,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差,“三违”现象大量存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
&&& (四)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不强。一是有的地区和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存在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现象。国家安监总局对我市暗访暗查反馈意见中,明确提出“超层越界开采、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到位、部门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二是个别地区和部门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淡薄,监管执法走形式走过场,对重大安全隐患不查处、不处罚。三是个别地区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关系不顺、职能交叉、监管缺失等问题。四是安监机关监管力量仍比较薄弱,监管人员不足,监管能力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安全生产要求。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不高,运用第三方机构服务安全生产的机制不完善。
&&& (五)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一是在城市运行保障体系中,安全风险分布地图和运行安全风险指数,城乡一体化等工作尚未推进。二是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尚未出台,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制度尚未建立。三是安全生产诚信与企业贷款、融资、保险、土地出让、招投标、政策性资金扶持、评先评优等挂钩机制等还未建立健全。
“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问题就是隐患,隐患就是灾难,灾难就是罪责”。各县(市)区委和政府、各开发(园)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民生之首,把安全红线作为生命线、高压线,深深刻在心中,紧紧抓在手上,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构建新框架、压实新责任、完善新制度、提升新能力。要从最困难处着想,从最坏处准备,从最薄弱处着手,着力补齐“认不清”的思维短板,着力拓展“想不到”的行业领域,着力反思“管不到”的现实疏忽,以讲政治的高度和全新的理念,始终保持狠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严抓的力度,不断分析研判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各类风险,对可能演化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苗头隐患,树立起“风险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决采取断然有效措施,防止起势成事。
&&& 三、进一步压实四个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 落实责任是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灵魂。没有责任就没有压力,也就没有内在动力;责任多一分,隐患少十分。只有一丝不苟、细之又细落实责任,才能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才能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 (一)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安全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具体工作;班子成员要按职责分工,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 (二)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的类属关系、生产规模、安全风险和工艺技术复杂程度,以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监管能力等因素,合理划分市、县(区)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范围,既要广覆盖,又要避免监管重叠或缺位,解决好各层级安全生产工作“谁来管”和“管什么”的问题,建立起“事有人做、责有人担、任务明确、责任明晰”的安全生产监管新格局。
&&& (三)进一步压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安监、发改、工信、教育、民委、公安、民政、国土、环保、住建、城乡规划、交通、港口口岸、农委、水利、海洋渔业、商务、文广、卫计、人防、旅游、质监、气象、海事、邮政、消防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和部门“三定”方案,设立专门监管机构,配备监管人员,取得执法资格,制定执法计划,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职能。
&&& (四)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务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照有关要求搞好风险辨识评估,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分布图,管控好风险;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隐患自查、自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全省危化品生产企业和大中型非煤矿山企业推广落实安全承诺公告和员工胸卡制度。
&&& 四、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深化和推进“五打”专项整治行动
&&&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推进“五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葫安委发〔2017〕10号)要求,利用4月1日至7月1日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五打”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储存,非法建设、非法运输、非法使用”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自上而下、自我加压的责任机制,全面实施行政行首长负责制,层层签定“五打”责任状,坚决做到“八个确保”:一是确保摸底排查工作“网格化”,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作用,逐乡、逐村、逐企、逐个场所、逐个部位进行摸底排查;二是确保非法企业和场所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三是确保非法企业和场所在本辖区为零;四是确保将“五打”工作做实、档案齐全、打击处理严格、人员追究到位,不发生工作不力、不实、不作为、弄虚作假行为;五是确保不发生因“五打”工作失误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六是确保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企业和场所,断然采取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措施;七是确保对非法企业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八是确保将非法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及时上报并在全市安全生产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针对新一轮“五打”专项行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敢于严打、敢于真打、敢于追究责任,坚决防止“上热下冷、层层衰减,大而不细、空而不实”等问题发生。
&&& 五、周密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要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从4月1日起到1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以“控风险、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保安全”为主题的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企业建立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全力打通安全堵点,做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牢牢把握事故防范的主动权。此次专项行动覆盖各个行业领域,突出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油气管道、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金属冶炼、军工民爆、特种设备、海洋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涉氨制冷、爆炸粉尘、受限空间、动火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各地区、各部门要借助此次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督促指导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对照风险分级分类标准,科学组织风险辨识和评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确保每一个风险点都在掌握控制之中,实现“事故风险清晰可控、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应急救援科学有序、防控体系运行有效”的目标。要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玻璃幕墙、渣土堆场、城镇燃气等风险点普遍进行摸排评估,逐一入帐,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的做好风险管控和日常管理,努力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的问题。要督促各类企业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借助技术进步扫除安全盲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 六、深化网格化建设,建立安全监管新格局
&&& 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和3月30日“安全生产网格化铁岭现场会”的要求,充分借鉴沈阳、铁岭、盘锦等地“网格化”经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据《葫芦岛市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实施意见(试行)》(葫安委发〔2015〕16号)的要求,以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起市、县、乡、村、生产经营单位“五级网格”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一是摸清企业底数。对辖区内的企业数量、规模、性质,安全生产状况、标准化建设情况等方面的基础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和录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制订网格化管理方案,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二是科学划定网格。在全面掌握本辖内企业状况的基础上,要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的类属关系、生产规模、安全风险和工艺技术复杂程度,以及监管能力等因素,合理划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监督检查范围,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地图》,科学合理地设置划分网格,既要广泛覆盖,也要避免监管重叠或缺位,真正让每一级网格全部做到“定级、定格、定责、定人”。三是制定制度规则。根据网格的划分,制定相应工作规则、责任和管理制度,规定各级网格的监管范围、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将安全监管任务量化细化,将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各级网格和人员,保证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四是分级重点监管。市属以上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现行行业法规实行分级监管。县(区)属以下的各类企业要由县级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监管,但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到“所辖企业基本情况必知、存在的主要危险点必知、上级安全生产活动必到、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必到、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报”。
&&& 按照全省要求,“网格化”工作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列入2017年度全省重点工作,并纳入各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 七、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 以问题为导向,是一种方法。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千头万绪,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既有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有不断涌现的新情况。要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西瓜芝麻一起捡,在学会在做好“加法”的同时,还要善于做“减法”,甚至学会做“乘法”。
煤矿:南票地区要抓紧推进地方煤矿整合关闭计划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合关闭任务,真正做到关住、关死、关牢;要建立关闭煤矿巡防长效制度,组织人员定期巡防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积极推进非煤矿山治理整顿,全面提升安全基础条件。指导企业深入开展风险辩识和评估,科学评定每家矿山的安全风险等级,细化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制度。对危险性较大非煤矿山及主要危险部位进行核查评估,确定名录,实施重点治理和精准监管。全面启动地下矿山采空区、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工作,逐区、逐库、逐项落实治理责任,确保在两年内完成尾矿库整治任务,确保隐患消除,风险可控,不断提升安全基础条件和抗风险能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预防性工作机制,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 危险化学品:贯彻实施《辽宁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落实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和部门实施方案,各地区、各行业对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督促指导企业全面摸排并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以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做好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加强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管理,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关,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水平。督促指导企业加强检维修、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
&&& 建筑施工:深化预防坍塌、落实施工方案等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工程,加强对深基坑、大跨度高支模、超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以及现场作业组织监督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施工现场动火管理的监督检查,防止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
&&& 道路交通:深入开展超限超载超速集中整治。突出“五类重点”车辆,加大路面管控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及时互通违法违章车辆事故情况和道路隐患信息;采取联合执法、联合约谈、实施“黑名单”制度等措施,突出“两客一危”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继续大力推进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大投入,抓好公路防护栏、防撞墙等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高速公路安全监控系统建设,落实城市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措施。
&&& 城镇燃气:突出城市老旧小区、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单位,持续深化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城镇燃气经营单位落实入户检查、宣传教育责任,严厉打击未经检测充装、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 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大型公众活动的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制订好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和各项应急措施,并积极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尽快疏散群众,防止发生拥堵、踩踏等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
&&& 特种设备领域:要结合重要时段节点,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查处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使用、无证操作、超期未检、超期未整改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其他行业领域:深化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努力实现涉渔“三无”船舶“无人驾驶、无法出港、无处补给、无厂建造、无处售货”的“五无”目标。深化金属冶炼行业安全整治,重点开展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冶金煤气专项治理,严防高温熔融金属喷爆及吊运坠包事故、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油气输送管道、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军工民爆、学校、电力、通讯等行业领域都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 八、加强监管执法,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46号)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葫政发〔2015〕36号),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大检查力度。要按照风险等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管控的原则把企业分出档次,对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针对具体监管对象,制订检查任务清单,做到一企一单,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四个清单”,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实现监管工作精准化。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责令企业立即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企业暂停生产作业,直至消除隐患。对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企业或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上限处罚。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 九、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保障,及时掌握各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人员配置和应急物资配备情况,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优化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布局,统筹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层面应急救援力量,依托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矿山等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机制和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严格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和修订,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强化信息监测预警,完善信息收集、核实、报告、发布等制度,对接报和从网络等其他渠道获取的事故信息,要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查明事实。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抢占舆论先机,避免片面的甚至失真的信息大范围传播,引起舆论炒作。
&&& 十、强化措施落实,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 (一)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宣传贯彻落实。抓落实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命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专家解读、集中培训等方式,广泛宣讲《意见》,增进全社会共识。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按照《意见》确定的重大改革举措和工作任务,逐项对照检查,找差距、找短板,认真归纳总结近年来安全生产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配套措施,为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 (二)抓好《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经频布实施,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 (三)严格监督检查和考核。各级政府要将今年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及时掌握本地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采取督查、巡查、抽查等方式,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督办指令,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实施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四)强化宣传鼓动和舆论监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要组织开展好以第16个“安全生产月”为主导的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积极引导公众关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 (五)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保障。市、县两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列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按照行政执法机构标准,配齐配全日常执法检查车辆、装备,落实编制、机构、人员,统一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保障日常监管执法工作需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充实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基层功能区安全监管力量,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深入推进安监部门人员机构改革,研究创新有效的监管方式,处理好监管任务与安监机构人力资源的矛盾。
&&& (六)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起来,谋划和落实好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确保起好步、开好头;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与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维护安全生产秩序,排查治理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开发(园)区工委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切实把2017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 附件:全市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 葫芦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 &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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